瑜伽師地論卷五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

午二、色界

復次,於色界中初靜慮地受生諸天,即受彼地離生喜樂。

「三界諸天」中,不同類的眾生有不同的情況,前面已說欲界諸天受用樂的相貌,這一科要說「色界」諸天,他們有什麼樂受呢?「復次」,表示色界天、無色界天還有更殊勝的境界,遠勝於欲界天。在色界裏面有四種禪,先說初禪。若是從散亂心開始修行,由於長時期的訓練,不斷進步已經達到心一境性的境界,最初得到的禪定,名之為「初」。心能夠在一個所緣境上寂靜而住,沒有散亂,名之為「靜」。於此定中又能思惟觀察,名

之為「慮」

。佛法說到修行,最重要不但要有止,又要有觀。雖然色界四禪還是屬於有漏的世間禪定,可是它不全是靜,其中也有審慮的觀察,所以最初得到禪定的境界,叫做「初靜慮地」。「受生諸天」,是在人間修行禪定成功的人,因為修行時有軟、中、上品的差別,當他死後生到初禪天,所得的果報也有梵眾天、梵前益天、大梵天(中間禪,無尋唯伺)的差別。

「即受彼地」

,在初禪天受生的諸天,能享受初禪的「離生喜樂」,比在人間成就初禪所受用的離生喜樂更好。因為在人間成就初禪的人,內心雖有禪定的莊嚴,但是身體仍屬於欲界,還是有老病。若是生到天上,所受的離生喜樂,那就沒有老病的問題。「離」是遠離、排遣。我們欲界的人有色聲香味觸等欲,又彼此互相繫屬,就會有各式各樣的煩惱,當然也會有欲尋伺、恚尋伺、害尋伺的煩惱,就將我們困在欲界裏面。但是有些人能夠覺悟這是苦惱,努力修學禪定––不淨觀或者數息觀,把心裏面的欲、恚、害等尋伺都排遣出去了。所以,

「離」是遠離欲界的惡不

善法;遠離由煩惱所發動出來的不善身行、語行、意行。「生」,是遠離煩惱而生喜樂。「喜樂」從何而有呢?由遠離欲界五蓋的煩惱,得到禪定而生出來大歡喜。

「喜」

,是修行人經過千辛萬苦地減少睡眠,放下難捨的世間事,努力地修習禪定,終於成功了,他的內心踴躍歡喜,非常的興奮。就像一個貧窮的人,得了寶藏那麼歡喜;又像一個飢餓的人,得到了美食,還沒吃心裏就歡喜。「樂」,是得到廣大的輕安樂。因為我們的色受想行識裏面有貪、恚、害等尋伺,有各式各樣煩惱纏縛,使令我們的身心麤重無有堪能性,很多殊勝的功德沒有能力去作。但是得到了禪定以後,便有成就殊勝功德的堪能性。「樂」和「喜」不同。依智者大師的解釋:輕安樂就是當色界的地、水、火、風進入到欲界的身體,與欲界的地、水、火、風和合接觸的時候,雖是生理上的動觸,但是心理上會感覺到快樂。欲界的人也有喜樂,但是要憑藉外面的資具,有了如意的資具才能夠有樂。比如說:渴了有水喝,就感覺到舒服;眼見到可意的色,就覺得快樂。耳、鼻、舌、身也一樣,都要有如意的資具才生起喜樂。若是沒有這些資具,只是我們這個身體,那有什麼樂呢?但是色界的有情不一樣,因為內心有定的功力,自然有樂,不需要憑藉外緣。而且成就初禪的人死後生到色界天時,本身的生理是色界的四大所組成,自然就有廣大的輕安樂,他們所受用的樂比欲界更殊勝。

《披尋記》:「於色界中初靜慮地」至「離生喜樂」者,謂從欲界最初上進,創首獲得心⼀一境性,是名為「初」。於⼀一所緣繫念寂靜,正審思慮,故名「靜慮」。如初靜慮,漸次上進乃至第四,當知亦爾。初靜慮地,亦名離生喜樂地。所言「離」者,謂已離欲惡不善法故。所言「生」者,謂由離欲惡不善法無間所生故。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及於喜中未見過失,有欣有喜,是名為「喜」;⼀一切粗重已除遣故,及已獲得廣大輕安,身心調暢,有堪能故,是名為「樂」。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三卷十頁)先於此間修下、中、上初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梵眾天、梵前益天、大梵天,是名「初靜慮地受生諸天」,既受生已,即受彼地所引「離生喜樂」。

第二靜慮地諸天,受定生喜樂。

若是生到第二靜慮天的有情,他所受用的喜樂,是遠離尋伺的動轉,因定所長養而生起的喜樂。這種喜樂與初禪不同。原來在未到地定修習禪定,因為遠離散亂、五蓋諸煩惱,成就了初禪,而生出來輕安樂。若是第二靜慮,是以初禪的定為基礎,更進一步遠離了尋、伺的浮動,所以定的功力、審慮的觀察都更加深厚了,他所受的輕安樂是初禪所不能及的。

《披尋記》:「第二靜慮地」至「定生喜樂」者,第二靜慮地亦名定生喜樂地。所言「定」者,謂於無尋無伺三摩地中,心⼀一趣故。所言「生」者,由心⼀一趣為因為緣,無間生故。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又於喜中未見過失,有欣有喜,故名為「喜」;⼀一切尋伺初靜慮地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皆遠離故,能對治彼、廣大輕安、身心調柔、有堪能樂所隨逐故,是名為「樂」。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三卷十頁)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二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是名「第二靜慮地諸天」,即受彼地「定生喜樂」。

第三靜慮地諸天,受離喜妙樂。

初得二禪的人,對於所得到的定生喜樂,心裏感覺很滿意,但是久而久之,就覺察到喜的踴躍性擾亂他的定,令心浮動。於是他在定中訶斥喜,喜的擾動就逐漸止息不再現前,而成就了第三靜慮。因為是以二禪為基礎而遠離喜的擾動,得到的定更加寂靜,有更殊勝的樂受。由此生到第三禪天,自然領受遠離喜的妙樂。經論中說,三禪所得的樂受,是三界裏面最殊勝的妙樂,再也沒有哪一種樂能超越它了。然而聖人得到了三禪,能夠觀察它是無常、苦、空、無我,也就不愛味執著。若是非佛教徒得到三禪樂,很難棄捨。

《披尋記》:「第三靜慮地」至「離喜妙樂」者,第三靜慮地亦名離喜妙樂地。言「離喜」者,謂於喜相深見過失,於喜離欲故。言「妙樂」者,謂離喜寂靜、最極寂靜,與喜相違心受生起,彼於爾時,色身、意身,領納受樂、輕安樂故。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三卷十⼀一頁)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三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是名「第三靜慮地諸天」,即受彼地「離喜妙樂」。第四靜慮地諸天,受捨念清淨寂靜無動之樂。

初得三禪的人,對於「離喜妙樂」感覺到滿意,但是久了又感覺到樂的擾動性,於是在禪定裏面訶斥樂,逐漸地樂不再現前,因此成就了四禪。生到第四禪天所受用的境界,就是捨清淨、念清淨、寂靜無動之樂。

「捨清淨」

,「捨」字很微妙,在三十七道品的七覺支中也有「捨覺支」,但是二者有差別。經論上解釋這個「捨」的相貌是:

「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動轉

而安住性」

。 「心平等性」,心不散亂也不惛沉,明靜而住的時候,名為平等;也就是定。「心正直性」是指平等的境界並不只是一剎那或兩剎那,而是長時相續。

「心無動轉而安住性」

,成就四禪時,能將初禪、二禪、三禪所有尋伺、喜、樂等擾動全部息滅,令一念心恆時平等、正直、不動相續安住,這就名之為「捨清淨」。「念清淨」,「念」是於所受法明記不忘,能夠明明了了地把所緣境顯現在心裏面。譬如念佛,就是把佛的名號、佛的功德明了地顯現在心上。這裏指什麼說呢?就是能明了記憶四禪的捨,也就是不忘失解脫了尋伺喜樂及出入息等動亂的境界。若有忘失,則三禪的樂又會重新出現。把捨清淨的境界念念明了地顯現在心上,名為念清淨。

另外,色界初禪、二禪、三禪天的有情,雖然有了高深的禪定,但是還有出入息;唯有得到第四靜慮的天人,他一入定的時候沒有出入息了。因為內心完全沒有尋、伺、憂、苦、喜、樂以及出、入息的擾動,外界也不會有水、火、風的災難,所以名為「寂靜無動」。這個時候一切無動是最極寂靜的樂,不是前面所說的輕安樂。我們在學習靜坐的時候,假設是以出入息為所緣境,就要訓練自己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知息短,要把所緣境明了地顯現在心裏面,明記不忘的時候,

名之為「念」

。你能經常地訓練又訓練,成功了就是「定」。所以,

「念」是習定的

方法,是成就定的重要力量。若是不能把所緣境明了地顯現在心裏面,沒有正念,就是散亂的境界了。

《披尋記》:「第四靜慮地」至「無動之樂」者,第四靜慮地亦名捨念清淨地。「捨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不忘失而明了性。(如《顯揚論》二卷七頁說)⼀一切下地災患已斷,是名「寂靜」。⼀一切動亂皆悉遠離,是名「無動」。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四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是名「第四靜慮地諸天」,即受彼地「捨念清淨寂靜無動之樂」。此中「樂」言,非謂樂受,此已斷故。增上寂靜,無有動搖,故名為樂。

午三、無色界

無色界諸天,受極寂靜解脫之樂。

前面「三界諸天」中,已說色界,第三科是「無色界」。無色界的禪定,是以色界定為基礎,又進一步遠離色法的貪愛,而成就了無色定,死後就生無色界諸天––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等四天。由於他們成就了更高深的禪定,受用特別寂靜的定樂,所以名之為「極寂靜」;解脫了色法的繫縛,沒有四大所組成的身體,所以名為「解脫」。凡夫從開始漸次進步到四禪以後,有兩條道路:一、在四禪裏面修習「無想定」,他不滅色法,而是滅掉能知的心,滅了意識之後,就得到無想定,死後往生無想天。外道認為這就是涅槃。二、在四禪裏面修習「四空定」,破除對色法的執著,但不破心。色法是有質礙,就好像小鳥被關在籠子裏,受到拘束,不能在天空裏自由地長遠高飛。我們這一念明了心依止身體而存在,但為身體所困,也就不自在,有很多怖畏的問題,怕刀、怕毒等等。若能解脫了色法,唯有無相的心法,就是大自在的境界。因此在四禪中思惟空的境界,成功以後,就得到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從修學禪定的過程與其所證得的境界上看,一切法的確是唯心所造,你願意創造什麼就有什麼。若是把有形相的身體厭捨了,只剩下受想行識的思想活動,成就了四空天的境界,就是受用特別寂靜解脫的樂。

《披尋記》:「無色界諸天,受極寂靜解脫樂」者,超越色想,色不現前,是名無色。先於此間修彼定已,後生彼處,有四差別,謂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名「無色界諸天」,受彼「極寂靜解脫之樂」。言「解脫」者,謂離色貪。

丑二、總料簡三寅一、苦樂殊勝差別二卯一、標列

又由六種殊勝故,苦樂殊勝應知。一、形量殊勝,二、柔軟殊勝,三、緣殊勝,四、時殊勝,五、心殊勝,六、所依殊勝。

「總料簡」

,重新簡別、觀察、思惟有情受用苦樂的情況。以下分三科,第一科「苦樂殊勝差別」,說明究竟有哪些事使令苦殊勝、樂殊勝。有六種特別的事情,使得受苦的有情苦惱熾盛,受樂的有情樂受殊勝。是哪六種特別的事情呢?一、形量殊勝,二、柔軟殊勝,三、緣殊勝,四、時殊勝,五、心殊勝,六、所依殊勝。先列出來六種殊勝,下文中將分別解釋。

卯二、釋因二辰一、舉苦殊勝

何以故?如如身量漸增廣大,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依止漸更柔軟,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苦緣漸更猛盛眾多差別,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時分漸遠無間,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內心無簡擇力漸漸增廣,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什麼原因說由六種殊勝,使令受苦的有情苦惱更加增盛呢?一、

「形量殊勝」

:由於地獄中受生的有情,從等活、黑繩漸次以下,乃至到了無間地獄,隨著他們的身量漸次地增長廣大,受到地獄苦器折磨的痛苦也隨之增盛。這樣到無間地獄的有情身量最大,他所受的苦惱也就特別厲害。二、

「柔軟殊勝」

:等活乃至到無間地獄的有情,他們的身體漸次的更加柔軟。「依止」就是身體,身體是一切心識的依止處。由於身體愈柔軟,在苦器的治罰下,也就更加的痛苦。三、「緣殊勝」:「緣」是相對於「因」而說的。因是內心,內心所造的罪業是受苦的重要因素;緣則是外在的境界,就是地獄裏邊有很多的猛火,還有很多受苦的資具。這些猛火從等活地獄漸次增猛增盛、苦具式樣也漸次眾多,最後到了無間地獄,有情所受的苦也就是最猛盛、最苦惱的了。四、

「時殊勝」

:從等活地獄以下,有情的壽命轉更增長,受苦的時間更加長遠,治罰的頻率更加密集,乃至沒有一時的間隔,相續而無間斷地受苦。五、

「心殊勝」

:在地獄中受苦的有情內心無簡擇力,也就是沒有智慧,見獄卒將自己叉到火裏燒,或放在水裏煮,認為這個獄卒太壞了,使令自己這麼苦,而心生怨恨。他不知道這是自己的罪業使令自己受苦,是因為在因地的時候沒有善惡因果的智慧,凡事但求自己能夠佔便宜,不管他人的死活,沒有慈悲心,所造的罪越大,受苦的時候也就越嚴重。

《披尋記》:「如如內心無簡擇力漸漸增廣」者,謂性愚癡,於所知事得、失、俱非不能了知;是名「內心無簡擇力」。

如如所依苦器漸增,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六、

「所依殊勝」

:地獄裏面所有的這些「苦器」,都是來自於自己先前所造作的罪業,所以罪業是苦器的根本。造業時內心沒有智慧、闇昧愚癡,造作罪業愈重愈多,所依的業力更加猛盛,因此而得的果報也就更加苦惱。《披尋記》:「如如所依苦器漸增」者,五有取蘊是名「苦器」。謂生苦器故,依生苦器故,苦苦器故,壞苦器故。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一卷十五頁)

辰二、例樂殊勝

如苦殊勝如是,樂殊勝義,隨其所應,廣說應知。

如前面以六種殊勝來說明地獄眾生受苦的差別,應當知道諸天受樂的差別也是如此。從欲界天的四大王眾天向上乃至色界頂天,隨著有情的身量漸增廣大,樂受轉更殊勝;隨著身體漸轉柔軟,樂受轉更殊勝;隨著樂緣漸更廣大、眾多,樂受轉更殊勝;隨著壽命漸增,樂受轉更殊勝;隨著內心簡擇力漸漸增廣,有能力創造更殊勝的功德,樂受轉更殊勝;由於修善的業力漸增,樂受轉更殊勝。其中說到簡擇力漸增,樂轉殊勝,這樣的樂因,通常是在欲界人趣中創造。欲界的人雖然有苦,但不像三惡道的苦猛盛;雖然有樂,也不似諸天的樂殊勝。因為有苦,所以令人有厭離心,就會想辦法遠離苦;而人趣的樂並不殊勝,就會想要追求更好的樂。如果能夠學習佛法,多聞增長智慧,就會有簡擇力,能相信一切善惡果報都是自己創造,就會運用智慧力重新創造自己的命運。若是修習五戒十善,可以得欲界天的果報;或者修習禪定,可以得色、無色界天的不動果報。由於智慧越高,所開展的境界也就越廣大,所以說如是如是樂轉殊勝。

寅二、受用樂受差別二卯一、辨生緣二辰一、出種類二巳一、標列

又樂有二種:一、非聖財所生樂,二、聖財所生樂。

「總料簡」第二科「受用樂受差別」

,單獨說受用樂的不同。又分二科,第一科「辨生緣」,分辨生起樂的因緣。先列出來不同的種類,隨後一一解釋。又樂受有二種不同:一、

「非聖財所生樂」

,就是一般世間人追求悅意的五欲,所得到的快樂。二、「聖財所生樂」,就是依據佛法的智慧學習修行,所生出來的樂。

巳二、隨釋二午一、非聖財所生二未一、標列

非聖財所生樂者,謂四種資具為緣得生。一、適悅資具,二、滋長資具,三、清淨資具,四、任持資具。非聖財所生樂是什麼呢?一般世間人所得到的快樂,要靠外緣才能成就,外

緣就是「四種資具」

。「資」,當做幫助講,幫助你得到快樂。

「具」

,就是器物。以四種資具為增上緣能得到快樂,就是適悅資具、滋長資具、清淨資具、任持資具。

未二、隨釋四申一、適悅資具

適悅資具者,謂:車乘、衣服、諸莊嚴具、歌笑舞樂、塗香華鬘、種種上妙珍玩樂具、光明照曜、男女侍衛、種種庫藏。

「適」者合意;外在的事物能滿足我的希望,心就喜悅、快樂,叫做「適悅」。什麼是「適悅資具」呢?就是有好的車子可以搭乘,有滿意的衣服穿著,配戴種種華貴耀眼的首飾,大家一起曼歌妙舞、談笑嬉戲心情快樂,擁有塗香花鬘等令自己歡喜的氣味,有種種稀世珍玩寶物為自己把玩收藏,有燈燭光明遍照增加喜悅的氣氛,有男女僕役侍衛供自己使喚、保護自己的安全,還有種種的庫藏財富以確保生活無虞匱乏。一般世間人要有這些物質,才能令心情快樂。

申二、滋長資具

滋長資具者,謂無尋思輪石搥打、築蹋、按摩等事。

什麼是「滋長資具」呢?「滋長」是滋養增長,就是轉輪或石頭等器具,可以用來搥打、觸踏、按摩解除身體的勞倦,使令氣血流通身體健康,內心感覺到樂。「無尋思」,是指輪、石等無情物。「築」者搗也;「蹋」者踩也。

申三、清淨資具

清淨資具者,謂吉祥草、頻螺果、螺貝滿甕等事。

什麼是清淨資具呢?窺基大師說,這是印度的婆羅門法,也就是印度的民俗。當人與人之間迎來送往的時候,若能夠用滿甕的吉祥草、滿甕的頻婆果、滿甕的或螺或貝相送,獲贈的人會感覺到清淨吉祥,這一件事也能令人心情怡悅。

《披尋記》:「清淨資具者」等者:於此等事妄計清淨,能生吉祥,是名「清淨資具」。

申四、任持資具

任持資具者,謂飲及食。欲界的有情生存,最重要就是要有飲食,憑藉飲食資養,生命才能相續住持,使令身體健康、心情快樂。

《披尋記》:「任持資具者」等者:由飲及食任持有情令住不壞,是名「任持資具」。

午二、聖財所生三未一、標

聖財所生樂者,謂七聖財為緣得生。

什麼是聖財所生樂呢?這是為了證得第一義諦的修行人,在修行中長養七種殊勝的功德,所生出來的無罪喜樂。

未二、徵

何等為七?

是哪七種殊勝功德呢?

未三、列

一、信,二、戒,三、慚,四、愧,五、聞,六、捨,七、慧。

這裏列出來能幫助成就佛道的七種善法,修行人的本份應該有這七種法財。

「信」

,在《成唯識論》中有三種解釋:一、信實有,諸法的真如理性是真實不虛的,對於有道、有道果這件事,能夠深信不疑。二、信有德,相信三寶有真實的功德,不是一般的道德,而是出世間的功德,就像佛菩薩所具有的殊勝功德。三、信有能,相信這樣的功德自己也能夠成就。真正對佛法有了信心以後,便能樂欲修學佛法,為自己建立一條光明大道,雖然還沒有到達目的地,但是心情快樂。這是「信」所生樂。「戒」是有所不為,一切錯誤的事情不去做。簡單地說,就是不行殺生、偷盜,乃至邪知邪見等十惡業。如果修學十善法,因為相信因果,不再造罪過的事情,心情快樂,這是「戒」所生樂。「慚」是有自尊心,自我期勉不可以作惡事,而願意成就種種的功德莊嚴;

「愧」

則是由於畏怖他人或諸天或鬼神,乃至佛菩薩的批評或訶斥,所以不敢為惡。因為有慚愧心而不敢作惡事,能夠清淨身業、語業,這樣也會有快樂。所以慚、愧這兩個心所有法非常重要,如果沒有這兩個心所法,非常危險。「聞」是信、戒、慚、愧四種功德的基礎。聽聞佛法,多讀經論,從經論裏面得到智慧,才知道什麼是善惡是非,什麼是功德、罪過;若不多讀經論,是不能知道的。如果能夠一次又一次地聽聞,積集不忘,並且在自己的身、口、意上發生作用,這也是快樂的事。「捨」是一種慈悲心的行動;能同情他人的困難,捨棄自己所有,比如布施自己的錢財、體力或者智慧,幫助他人解決問題,將來會得到財富無匱乏的樂。所以「捨」也會令人得快樂。「慧」比聞更進一大步,就是有了思慧、修慧。若是能夠有無漏的智慧,能見第一義諦,能遠離煩惱,而得大解脫、大自在的境界,這是真實解脫的樂。一切佛教徒不斷地學習佛法,從信開始到最後得到智慧,這七種法能資助成就道果,所以叫做「七聖財」。

《披尋記》:「聖財所生樂者」等者,謂聖弟子於如來所修植淨信,根生安住,不為沙門、或婆羅門、或天魔梵、或餘世間之所引奪,是名信財。由是信財能生與信俱行清淨之樂。又聖弟子能離殺生,乃至能離邪見,是名戒財。由此戒財能感生於善趣所起之樂。顧自妙好,不行諸惡,是名慚財。顧他誹毀,不行諸惡,是名愧財。由是慚愧能生無有追悔之樂。於法、於義,多聞、聞持,其聞積集,是名聞財。由此聞財能生正解俱行之樂。能行惠捨,其性無罪,是名捨財。由此能生後世資財無所匱乏之樂。於勝義諦如實覺悟,是名慧財。由此能生先未曾有真實解脫之樂。

辰二、辨勝劣三巳一、標

復次,由十五種相,聖非聖財所生樂差別。

另外,由十五種相貌,顯示聖財與非聖財所生樂的勝劣差別。

巳二、徵

何等十五?

哪十五種相貌呢?

巳三、辨十一午一、起行差別

謂非聖財所生樂能起惡行,聖財所生樂能起妙行。第一、辨別能起善惡行的差別。若是世間人以種種世俗的智慧、知識,而獲得種種欲樂的事情,是非聖財所生樂;這樣的樂有缺點。因為想要追求財富與快樂,就有可能做出種種傷害別人的罪行;而這樣的罪行,正是到三惡道去受苦的原因。而聖財所生樂有什麼好處呢?它能發動特別有意義的事,不但不傷害任何人,而且還能利益他人,對自己、對他人都有真實的好處。

譬如,世間上有人販賣毒品,就算是違法,還是想辦法走私鑽漏洞,藉此賺取許多財富。當然,不相信善惡果報的人,以有利可圖為目的;但是,違犯國家法律的惡行,佛教徒不應該做。另外,還有飲酒這件事。因為飲酒能令人放逸、造種種罪,佛教徒也不應該販賣酒。基於同情心與慈悲心,對於他人有傷害的事情都不應該做。所以,聖財所生樂是最尊貴的。《披尋記》:能起惡行、妙行者,感惡趣生,是名「惡行」;感人天生,是名「妙行」。

午二、喜樂相應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有罪喜樂相應;聖財所生樂,無罪喜樂相應。

第二、辨別喜樂相應有罪無罪差別。世間上的財富所生樂,因為在追求財富的時候,你想追求別人也想追求,彼此間難免會有衝突,與煩惱相應就會有非法的行為,作出來種種罪過的惡事,而且受用時還是與煩惱相應。雖然得到了財富,感覺到喜樂––第六識是喜,前五識是樂;但是因為造了罪,將來會有後患,要受惡報,是不清淨的,所以是「有罪喜樂相應」。若是修學佛法的信、戒、慚、愧、聞、捨、慧,修習止觀及四諦法門,不但現在沒有罪過,將來也無後患,所以聖財所得的是無罪喜樂。

《披尋記》

:有罪、無罪喜樂相應者,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是名有罪。與此相違,是名無罪。生現法罪者,謂如能為自害;生後法罪者,謂如能為他害;生俱法罪者,謂如能為俱害。如下自說。(陵本九卷九頁)

午三、適悅所依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微小不遍所依;聖財所生樂,廣大遍滿所依。

第三、辨別適悅所依有遍不遍的差別。「適悅」,有喜樂的覺受;「所依」,是指身心。非聖財所生的喜樂很渺小,它不能遍滿我們的身體,只是一部分感覺到樂。聖財所生的喜樂就不同,能遍滿身心。最明顯的就是得到色界的禪定時,輕安樂遍滿全身。若是得了聖道,那更是不可思議了。

《披尋記》:不遍、遍所依者,謂身及心是名所依。總說五蘊為自體故。

午四、時分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時有,以依外緣故;聖財所生樂,一切時有,以依內緣故。

第四、辨別生樂的時間有長短的差別。世間非聖財所生樂,是依賴外緣而獲得五欲,它並不是一切時都有。因為資具的獲得要靠外緣才能夠成就,而助緣都是無常變化,所以不能時時生起喜樂。若是聖財所生樂,是依本身內在的因緣而有,當你攝心,正念一生起就有喜樂;若能時時保持正念,就可以常常有喜樂。成就聖道的聖人,一切時心情都是安樂自在的。

《披尋記》:依外、依內緣者,非聖財樂,資具緣生;外事攝故,名依外緣。聖財不爾,信等緣生;內心攝故,名依內緣。

午五、界地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地有,唯欲界故;聖財所生樂,一切地有,

第五、辨別界地生起有寬狹的差別。非聖財所生的五欲樂,就不是三界九地都有,只有欲界才有,那麼這就是狹小了。而聖財所生樂,遍於三界九地,乃至聖人出離三界純無漏的境界,它的範圍特別廣大,也特別殊勝。

《披尋記》:非⼀一切地有、⼀一切地有者,三界九地,名⼀一切地。云何九地?謂五趣雜居地、離

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

非非想處。初⼀一,欲界繫;次四,色界繫;後四,無色界繫。

通三界繫及不繫故。普遍為三界所繫縛的凡夫,以及不為三界所繫縛的聖人,都能受用聖財所生的喜樂。

《披尋記》:「通三界繫及不繫故」者,若墮攝界,名三界繫;非墮攝界,名為不繫。墮非墮攝,如前已說應知 (陵本四卷⼀一頁)。

午六、引發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不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聖財所生樂,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

第六、辨別是否引發後世的差別。世間上的五欲樂,享受盡了也就結束,不能再引發來世的非聖財以及聖財。若是學習修行聖道,不唯在今世能受用聖財所生樂,還能引發來生的聖財,也能得到五欲樂。所以,聖財的功能非常殊勝,是非聖財所不能及。在《攝大乘論》 上說:業種子是有受盡相,得了果報以後就到此為止,不可能再去得果報。這五欲樂是由業力所得的果報,與享受或不享受無關,反正它結了果就結束,不能夠延續到後一世再發生作用。

但聖財不同,聖財不但能引發後世的聖財,還能引發非聖財,也能得到五欲樂。若是我們修六波羅蜜,迴向得無上菩提,雖然不貪著轉輪聖王樂,但是也會得到轉輪聖王樂。所以在佛法裏面栽培的善根,能夠展轉增勝直到成佛,這個力量非常廣大。

午七、盡無盡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有盡有邊;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轉更充盛,增長廣大。

第七、辨別受用有盡無盡的差別。非聖財所生的快樂,若是受用時,會逐漸窮盡,到了邊際就結束了。若是受用聖財所生樂,能展轉熏習,使令快樂的力量更加強大、更加周遍、更加殊勝。

午八、奪無奪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為他劫奪,若王、若賊、怨,及水、火;聖財所生樂,無能侵奪。

第八、辨別有奪無奪的差別。還有世間上受用的五欲樂,會被其他更強大的力量所搶奪,誰能夠搶走你的財富呢?或者是國王來強取,或者是盜賊來劫奪,或者是怨家來破壞,或者是水災、火災、地震一來,所有的財富都被破壞。另外,一般人說有個逆子也能破壞財物。晉朝石崇由於有一愛妾特別美麗,名叫綠珠,趙王的親信孫秀歡喜,就公開向他要。但是石崇不肯,孫秀就誣陷於他,不僅將他逮捕殺掉,之後還殺他們全家,於是綠珠也跳樓死了。從這裏看出來,世間上的財富雖是快樂的因緣,同時也是苦惱的因緣。但是聖財所生樂,受用時任誰也不能搶奪。這又是一個特別不同的地方,比非聖財所生樂更加殊勝。

午九、轉受餘生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不可從今世持往後世;聖財所生樂,可從今世持往後世。

第九、辨別持不持至餘生的差別。還有世間的五欲樂,是業力所得的果報,只能夠生存的時候受用,不可以帶到後世去受用。但是修學信、戒、慚、愧、聞、捨、慧七種善法,能成就內心莊嚴等功德,不只現世能受樂,同時也是來世得果報的因,所以能持往後世受果報。《大莊嚴經論》 上說一個故事:有一個國王很愛錢,想把錢帶到後世。於是他千方百計向全國老百姓弄錢,因為貪斂錢財,還把自己的女兒放置在婬女的樓上,告訴侍衛,若有人拿錢來求女,就將此人逮捕。如此集斂一國的財寶,所有都入於王庫。當時候有一寡婦的兒子,心很耽著王女的儀容,但是家裏沒錢,無法去見王女,因此抑鬱成病。其母知道之後,告訴兒子:「國內所有錢財盡在王庫,都無剩餘。唯有你父親死時,口中含有金錢,若到墳內就可得錢。」於是他去父親的墳墓,取到口含的金錢,拿了錢就去見王女。這時候王女就將此人與錢遣送給國王,國王一見就問他:「你從哪裏得來這個錢?」他說:「這個錢是我父親死時含在嘴裏的陪葬物,我在墳內取得這個錢。」國王派人去查,果然墳墓被破開,見其父口中含錢的痕跡,然後才相信。這個國王也就因此覺悟了,說:

「我聚集所

有的財寶,希望把財寶帶到後世去。然而他的父親口中只有一錢,尚且都不能帶去,何況更多的財寶呢?」於是就把王庫的錢拿去救護幫助老百姓。

午十、無喜足等差別

又非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不可充足;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究竟充滿。

第十、辨別有無喜足的差別。還有這世界上的五欲樂,受用的時候總感覺不能滿足。在《大般涅槃經》上有一個譬喻:世間人享受欲樂的時候,總是感覺到不足,就像是乾渴的人想要止渴而飲用鹽水,但是越喝越渴。

若是聖財所生樂,受用時內心清淨喜足自在,又能通達到阿羅漢、辟支佛乃至佛究竟圓滿的境界。

午十一、有怖畏等差別二未一、舉非聖財所生樂二申一、標

又非聖財所生樂,有怖畏、有怨對、有災橫、有燒惱、不能斷後世大苦。

第十一、辨別有佈畏等差別。「舉非聖財所生樂」,先「標」出來它的過失,以下一一解釋。世間上的五欲樂,略說有五種過失:有怖畏、有怨對、有災橫、有燒惱、不能斷後世大苦。

申二、釋五酉一、有怖畏

有怖畏者,謂懼當生苦所依處故。

怎樣名為「有怖畏」呢?由於世間人在追求五欲的時候,若是犯了法,或者非法得到樂,總而言之有很多問題,所以畏懼將來要受苦,心裏不安、恐怖。看歷史上記載,唐太宗最初並不信佛,武則天則是栽培了一點善根,兩人都造了許多廟宇、供養許多大德,敕令翻譯許多的佛典。為什麼會這麼作?就是因為心裏不安。為了爭天下,他們都造了很多的罪、殺了很多人,怖畏將來有果報,所以也作了一些功德。

惡人也會作善,善人也會作惡;探求它的原因,就是因為貪求五欲樂,才不顧別人的死活。所以,五欲樂正是將來當生苦的所依處。

而且世間上的五欲樂,總是與恐怖心相隨而來,還不必等到來生。因為有財富,就有失去財富的恐怖;窮人反倒沒有那麼恐怖。有財富的人就怕別人來搶他的財富,所以他總是有怖畏。所以說知足者常樂,若不知足就會有問題。

酉二、有怨對

有怨對者,謂鬥訟、違諍所依處故。

「怨」者怨恨,「對」者敵也。世間人為了五欲樂,在追求時得罪了人,與人結怨敵對,就會有鬥爭、訴訟,或者互相對抗、找麻煩這些事。

酉三、有災橫

有災橫者,謂老、病、死所依處故。

怎麼叫做「有災橫」呢?由於愛著五欲,願意在人世間追求欲樂;就算追求到了,但是有三件事無法遠離––終究有一天老了,也有許多病痛,最後就是死亡。這就是災橫。

酉四、有燒惱

有燒惱者,謂由此樂性不真實,如疥癩病,虛妄顛倒所依處故,愁歎憂苦種種熱惱所依處故。

世間的五欲樂怎麼會「有燒惱」呢?因為這樣的樂不真實,就好像得了疥癩病的人,皮膚癢得很厲害,用手去抓感覺到舒服,就妄生樂想。其實,那是虛妄分別所生起的顛倒境界,是一種病相,並不是真實的樂。世間上的人享受五欲的時候,就像得疥癩病的人一樣,說是感覺到樂,實在是貪、瞋、癡的苦惱境界。

「虛妄顛倒所依處」

,是就執著五欲的美好而說。世間人所執著為樂的境界其實是虛妄的,而能分別的心,依此虛妄的境界又起種種妄想,非樂計樂,就是顛倒。譬如人間吃飯這件事,現代人還要從書上獲取知識來增加自己的營養,但是天上的人看來,覺得我們很可憐,不知道地上的飲食裏面有毒,而且還有排泄的問題。若是聖人看來,凡夫的境界有什麼值得愛著的呢?譬如窮苦的人有點如意的事,就感覺到滿意,可是財富大的人看不上眼。所以這樣比對起來,不是樂而認為是樂,就是迷惑顛倒。

「愁歎憂苦種種熱惱所依處」

,是就五欲所引起的後患而說。世間人追求五欲樂,不但增長貪、瞋、癡等煩惱;而且五欲樂無常變壞時,引生出種種的痛苦,令人哀愁、悲歎、憂傷、苦惱,好像火在燃燒,所以叫做「燒惱」。如果不重視道德、唯利是圖的人,一定有愁歎憂苦種種熱惱。若是能夠重視道德的人,雖然也追求五欲、愛著欲樂,但是從道德這一方面提升自己,那麼熱惱就會減輕一點。當然這是指佛法裏所說的道德,和世間上的道德不一樣。

酉五、不能斷後世大苦

不能斷後世大苦者,謂貪、瞋等本隨二惑所依處故。

世間的五欲樂,沒有能力斷滅來世的大苦。因為我們是用貪、瞋、癡的心情去追求五欲,不但會增長貪、瞋、癡等根本煩惱,並且隨這些煩惱生起無慚、無愧等隨煩惱,成功了也用這樣的心情去愛著、去染著。這些煩惱不僅不能斷後世大苦,還會無窮無盡地延續下去。將來不論是在人天、或者三惡道,還會有大苦惱生起。原來世間上的五欲樂,就是製造苦惱的地方,根本上不能斷苦。

未二、例聖財所生樂

聖財所生樂,無怖畏、無怨對、無災橫、無燒惱、能斷後世大苦。隨其所應,與上相違,廣說應知。

「例聖財所生樂」,是以「非聖財」的過失,例比「聖財」的功德。聖財所生樂有什麼功德呢?「無怖畏」,由於修習七種聖財,能起妙行,遠離罪過,所以不但現世沒有恐怖心,將來也不會恐怖。「無怨對」,真正用功修行不與人結怨,不會製造敵人。「無災橫」,能夠超越永斷生死大苦,不再有老、病、死的苦惱。「無燒惱」,能夠破除虛妄分別顛倒執著,自然不會有愁歎憂苦,種種似火燃燒的苦惱。「能斷後世大苦」,能斷除愛煩惱、見煩惱,解脫分段生死苦,乃至變易生死苦也都全部息滅了。前面所說非聖財所生樂的過患,隨與它相違反的不同相貌加以分別,就可以明白聖財所生樂的功德了。前面〈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中,說了許多的名相,各位可能認為「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這對於修行有什麼關係呢?但是,其中主要先說明我們的心(五識、六識、七識、八識)都是因緣所生法;在此〈有尋有伺等三地〉中,又講到三界中的有情有什麼苦、有什麼樂;現在則開示我們聖財所生樂的功德,這才顯示出來佛法的重要。我們應該能明白,彌勒菩薩是要勸我們對生死生起厭離心,對於聖道發起歡喜心。

卯二、明受用四辰一、標

又外有欲者,受用欲塵。

「受用樂受差別」第二科「明受用」,說明非聖財與聖財受用樂的差別。另外,對於外邊的色聲香味觸等五欲有愛著的人,不停地追求欲塵、受用欲塵、染著欲塵,因此流轉生死,無盡無窮。

《披尋記》:「外有欲者,受用欲塵」者,若有貪欲,依外緣生,是名「外有欲者」;色等五欲,是名「欲塵」。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以無漏的智慧清淨活命的聖人,受用第一義諦的正法。

「聖慧命」

,是說修行人以智慧為生命。或說「命」是命令,由智慧下達命令領導三業的活動。這是聖人於一切時、一切處都由清淨無漏的智慧來決定他的思想、行為,而不是以情感為命。雖然聖人也孝順父母、愛護他的兄弟姊妹、愛護一切眾生,但是屬於智慧的行為,不是感情。若是從平常凡夫的境界上看,「情」沒有什麼不好嘛!我愛我的父母、我愛我的兄弟姊妹,這固然是對,但是裏面有煩惱相應就不對了。

對於佛法沒有信心的人,假如聽說佛法完全不講人情,他還能信佛嗎?還能歡喜佛法嗎?但是佛法的確是這麼回事,不講人情而講智慧!不過佛法也講愛護,是用「慈悲」來表達。這樣,凡夫的心情可以得到一些安慰。

在這裏,我們還得到一個消息,佛法以智慧為最尊貴。學習佛法的人,也應該從這裏來學習,用智慧來改正自己,不用感情,不用貪、瞋、癡。假使現在還做不到,自己要生慚愧心。

我們出家用功修行,念佛、念經或靜坐參禪,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成就?就是從煩惱可以得知。如果你的煩惱輕一點,應該發歡喜心,表示你沒有白辛苦。如果遇見如意、不如意的事,貪心、瞋心還照樣活動,要知道這就是自己沒有修行。你不能以智慧來決定自己的思想、行為,還用感情、煩惱來決定,你要發慚愧心!從這裏來反省自己,就知道自己是有修行或是沒修行。

若是初開始學習佛法的人,要依十二分教,從文字的佛法上開始學習戒定慧,進一步成就了,也就是受用戒定慧;再進一步離文字相、離語言相、離一切相,入於第一義諦,成就清淨無漏的智慧,是聖人了,就能受用勝義正法。當然,這和能增長貪瞋癡的受用欲塵完全不同。在玄奘法師翻譯的《俱舍論》或《瑜伽師地論》等論典中,可以看到一個詞用得非常妙,就是「隨增」,貪隨增、瞋隨增、癡隨增。這有什麼妙呢?比如你有了如意的事情,對這件事就生起貪心,但是並不只是生貪心而已,又會使令你的貪煩惱隨之而增長。你貪一回,煩惱就增長一回,所以貪心就更大了。若瞋,說我不高興這也不算什麼,但是「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現行」,瞋煩惱的種子也增長了。各式各樣的煩惱都是隨增,不是說生了煩惱,過一會兒就沒事了,而是後患無窮。若是受用正法,就是要以教、理、行三者來消滅貪瞋癡,而不是增長貪瞋癡。所以受用正法,是以智慧為導,能令智慧隨增。《披尋記》:「聖慧命者,受用正法」者,謂無漏慧和合所依,是名聖慧命者。十二分教是名正法,諸諦施設不虛妄故。十二分教,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六頁)

由五種相故有差別。由此因緣,說聖慧命者以無上慧命清淨自活。

由五種相來觀察受用正法與受用欲塵彼此的差別。由於這五種相不同,所以讚歎聖慧命的人是「以無上慧命清淨自活」。聖人時時以無上的智慧為導,節身時食清淨自己的生命。他在人世間以智慧清淨自活,到了佛世界更是!若發大悲心從佛世界來到凡夫的世界,也不被有漏的境界所染汙,還是以無上的智慧為導,清淨身口意以自活命。

辰二、徵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相貌呢?

辰三、列

一、受用正法者,不染汙故;二、受用正法者,極畢竟故;三、受用正法者,一向定故;四、受用正法者,與餘慧命者不共故;五、受用正法者,有真實樂故,摧伏魔怨故。

前面所分別的十五種差別相,是以非聖財所生樂的過患相,來對比聖財所生樂的功德。這裏彌勒菩薩再以他的大智慧,「列」出來五種相,說明聖慧命者受用樂受的功德。

辰四、釋五巳一、不染汙二午一、舉他

此中,諸受欲者所有欲樂是隨順喜處,貪愛所隨故;

以下分五科,解釋受欲者受用欲時有五種過失,以反顯聖慧命者受用正法的功德。凡是享受五欲的人,從境界上說,他得到多少如意的五欲時,就會有樂受。這種樂受,是眾生所歡喜的境界。若從心理上說,隨順歡喜的境界現前時,就會有貪愛心隨逐生起,不能捨離。

是隨順憂處,瞋恚所隨故;

然而,世間上的五欲不完全是樂,也會有苦惱。擔心失去五欲,就令人憂愁;一旦失去了,瞋恨心就隨之生起。

是隨順捨處,無揀擇捨之所隨故。世間的五欲,令人樂,也令人苦,有時候對它不感興趣,也就隨順棄捨,這個捨就是不苦不樂受。不論事情合道理、不合道理,不加以觀察就把它棄捨,這是愚癡心所隨的相貌。「捨」有兩種,揀擇捨和無揀擇捨。「揀擇」,是經過智慧的觀察之後,好的加以保留,不好的加以棄捨。從佛法上說,就是觀察一切有為法都是緣起,是畢竟空寂;透過這樣的觀察,而成就般若的智慧,與第一義諦相應,那就是由捨到無受的境界了。「無揀擇捨」,三界的凡夫也有捨受,但是不能夠觀察諸法的緣起性,還是執著一切法為實有,就是愚癡的相貌。由於凡夫一直在苦、樂、捨受上生貪瞋癡,所以是染汙法。

《披尋記》:「是隨順喜處、貪愛所隨故」等者,謂彼欲樂能生未來喜、憂及捨,是名隨順喜、憂、捨處。諸受欲者於樂受中多生染著,貪所隨增,是名貪愛所隨。於苦受中多生瞋恚,瞋所隨增,是名瞋恚所隨。於不苦不樂受中妄計顛倒,癡所隨增,是名無揀擇捨所隨。由此道理,故是染汙。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聖人以無上智慧為生命,受用佛所說的教、理、行法,一切時處以無貪、無瞋、無癡發動自己的身語意業,所以是清淨而不染汙。

巳二、極畢竟二午一、舉他

又諸有欲者受用欲塵,從不可知本際以來,以無常故,捨餘欲塵,得餘欲塵;或於一時都無所得。

又,一切染著欲樂的人所受用的色聲香味觸等欲塵,從無始以來一直到現在,都不是常恆住。由於欲塵無常生滅變化,當然就棄捨原先所受用的欲塵;或者因為他作了世間善法,所以又得到其它眾多的欲塵。或者因為他作了惡事,到三惡道去受生了,一點欲樂也受用不到。這樣說受用欲塵,有時候得不到,有時候得到又失掉,就是無常了。「本際」是最初的邊際;在佛法來說,這個本際是不可知的,所以說是「無始時」。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聖人所受用的正法,永久也不會失壞,而且還會展轉增長廣大,乃至究竟圓滿。所以受用正法「極畢竟」,是究竟圓滿的,不會得到了又失掉,令你失望。

巳三、一向定二午一、舉他

又受欲者受用欲時,即於此事,一起喜愛,一起憂恚;復即於彼,或時生喜,或時生憂。

又受用欲塵的人,就在所受用欲塵的境界上,一時生起喜愛的心情,另一時又生起憤怒、憂愁的心情。這是所受用的欲塵有了變化,就從「喜愛」變為「憂恚」。譬如你有很多財富,心生喜愛;土匪搶跑了你的財富,就生憂恚了。或者雖然很正常地享受著五欲樂,心裏面也很歡喜,但是有時候害怕失掉了五欲樂,心裏面顧慮憂愁,又不快樂了。凡夫的世界對於五欲有不同的心情:一種是已經得到,後來又失掉了;另一種是已得未失,但恐怕失掉。所以,總是喜憂不定。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聖人以無上智慧為生命,受用正法的時候,決定是喜樂的,沒有這些憂畏顧慮的事。在《大智度論》中,龍樹菩薩不斷地重複說:諸法實相,不誑之法。 其餘世間上的事都有欺誑性。雖說榮華富貴能令人樂,然而它有欺誑性,能令你快樂,也能令你苦惱。但是聖慧命者受用正法,肯定是得安樂的。

巳四、不共餘二午一、舉他

又諸離欲外慧命者,於種種見趣、自分別所起邪勝解處,其心猛利,種種取著,恆為欲染之所隨逐;雖已離欲,復還退起。

除了前述受用欲塵的情況以外,還有一類佛法以外其他宗教的修行人,雖然也遠離了令人苦惱的五欲,得到了禪定,但是他們有種種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乃至六十二種見趣的問題。由於他在禪定中,於自己所虛妄分別的境界上,起了不合道理的認識,由此建立特別強烈猛利的思想,作種種的執著,極為堅固有力,不易為他人所移轉。雖然得了禪定,已調伏欲界的煩惱,但是這位外道修習禪定的目的,是為了生天、為了愛著三昧樂,他並沒有修習四念處,沒有觀察苦、空、無常、無我,所以內心裏面我見、我慢、我愛、我癡還隨逐著。因此,他所得的禪定容易退失;一旦退失了禪定,欲界的欲煩惱又會開始活動。外道的修行人用功修行成功了,能遠離欲界欲,得到了四禪八定,也會依照自己的修行經驗建立起智慧,名為「離欲外慧命者」。沒有禪定的人,如果是第六意識比較強的人,若有見解的時候,也不容易移轉。但是得到禪定以後,由於禪定的支持,他的執著就更有力量了。

「種種見趣」是指什麼呢?就是六十二見:過去的五蘊是常、無常、非常非無常、亦常亦無常;現在的五蘊有邊、無邊、非有邊非無邊、亦有邊亦無邊;未來的五蘊如去、不如去、已如去已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以及身一命一、身異命異。其中最冤枉的事情,就是有一些外道在禪定中看見狗、牛或者雞死掉後生天,因為是在禪定中明明白白地看見了,就特別地執著,認為向狗、向牛、向雞學習就能夠生天。於是也教他的徒弟學狗、學牛、學雞,而有持狗戒、持牛戒、持雞戒的情形。

雖然這些人辛苦地修行,也能夠得到禪定,但是因為不能夠修無我觀、無常觀,所以他還會再生起種種的愛煩惱、見煩惱。這就是離欲外慧命者的問題。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成就聖道的人,與第一義諦相應時,是離一切相、無分別的無為境界。在真如三昧中,沒有種種外道所執取的見趣以及虛妄分別,所以說不共其他外道的修行者。這是受用正法的聖人所成就的功德莊嚴。

《披尋記》:「又諸離欲外慧命者」等者,如諸外道,依世間道雖能離欲,然妄計我為有、為無,於真實義不如實知,是名「離欲外慧命者」。妄計我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是名「種種見趣」。如下〈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七卷二頁)依此見趣,種種計我,恆起我愛,於諸欲染未能捨離,是名「種種取著,恆為欲染之所隨逐」。由此道理,雖已離欲,乃至有頂,然有我愛未永斷故,還復墮下而起欲染,是名「雖已離欲,復還退起」。

巳五、有真實樂摧伏魔怨二午一、舉他二未一、辨二申一、樂非真實

又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所有欲樂及離欲樂,皆非真實,皆為魔怨之所隨逐;如幻、如響、如影、如焰、如夢所見、猶如幻作諸莊嚴具。

還有世間受用五欲的人及修習禪定成功已經離欲的人,所受用的五欲樂及離欲的三昧樂,這二種樂是虛妄分別的境界,都不真實,並且都為四魔所隨逐。一

說到「魔怨」

,很容易就想到是外界的天魔或鬼神,其實,四魔當中最主要的就是內心的煩惱魔,此外還有蘊魔、死魔,也都是由於內心裏面的煩惱而有。受用欲的人,內心裏面有貪、瞋、癡、慢、疑等根本煩惱,也為各種惛沉、散亂、掉舉、不正知等隨煩惱所隨逐;外道已離欲的人,則為我癡、我愛、我見、我慢四種煩惱所隨逐,從不曾遠離。欲樂或三昧樂的不真實就像什麼呢?「如幻」,如幻師所變現的境界;「如響」,如空谷迴聲;

「如影」

,如陽光底下所現出來的影子;

「如焰」

,如春夏之交,遠方陽光照耀,地面上風動塵埃,猶似水氣的幻像;

「如夢所見」

,如在夢中所見的境界,醒來就沒有了;

「猶如幻作諸莊嚴具」

,像是幻師所變化的種種莊嚴具,都是幻有不實。這裏舉了幾個譬喻來形容欲樂以及三昧樂的不真實。但是,不真實應該包括兩個意思:一、虛妄義,這樣的樂似有顯現,然而不真實;二、無常義,現在雖然存有,終歸要磨滅,轉眼就無常了,所以說不真實。

《披尋記》:「如幻、如響」等者,此喻諸欲皆非真實。謂彼諸欲,雖是無常虛偽不實,然似常等諸相顯現,故說「如幻」。同彼幻事是妄法故,無聞愚夫於彼諸欲不如實知,故於長夜恆被欺誑,深生染著,為變壞苦之所逼觸;為顯此義,故說「如響、如影、如焰」。速趣滅壞故,說「如夢所見」。託眾緣生故,說「猶如幻作諸莊嚴具」。如下〈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

卷⼀一頁)

申二、未制魔事

又著樂愚夫諸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凡所受用,猶如癲狂、如醉亂等;未制魔軍而有受用。

此外,一切染著五欲樂不聽聞佛法的愚癡受欲者,以及一切已得世間禪定的外慧命者,若從聖人、佛菩薩的慧眼、法眼、佛眼來觀察,他們所受用欲樂及三昧樂的境界,就像患精神病的人瘋癲發狂、如同醉酒的人糊塗錯亂一樣,都是顛倒迷惑了。因為他們都還沒有降伏心裏面的煩惱魔、五蘊魔、死魔、天魔,雖然能有所受用,但是煩惱賊隨時會出來活動。

《披尋記》:「未制魔軍而有受用」者,魔有四種。謂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一頁)此中唯說天魔。大力軍眾,名為「魔軍」。勤修善者,為超死故正加行時,彼天魔軍得大自在,能為障礙。著樂愚夫諸受欲者,由未離欲,在魔手中隨欲所作。及諸世間已離欲者,魔縛所縛,未脫魔羂,由彼還來生此界故。亦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二頁)如是說言「未制魔軍而有受用」。

未二、結

是故彼樂為非真實,亦不能制所有魔事。

所以世間受欲者以及已得禪定外慧命者,他們所受用的樂不真實,也不能制伏所有的魔事。

《披尋記》:「亦不能制所有魔事」者,諸魔事業無量無邊,⼀一切皆是四魔所作。謂諸所有能引出離善法欲生,耽著諸欲增上力故,尋還退捨。當知此即是為魔事。乃至廣說於諸沙門莊嚴所對治法,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二頁)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若是於佛法中成就聖道的人,證悟了無為的境界,他們已能制伏所有的魔事,而沒有癲狂、醉亂等過失,這才是真實的樂。《大智度論》說:「除諸法實相,餘殘一切法,盡名為魔」 正是這一段文的意思。這一科以聖慧命者受用正法有五種功德,來說明世間受欲者及外慧命者受用三昧樂的不究竟、不真實。這能夠令已經學習聖法的人,大可安定心情;準備學習聖法的人,能增長一些歡喜心;還在猶豫不決的人,也應該可以決定了吧!

寅三、正觀三受差別二卯一、明正觀二辰一、受所依二巳一、徵

復次,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

「總料簡」中,前面已說苦受、樂受差別,現在第三科「正觀三受差別」,先「明正觀」,說明應該怎麼正觀「受所依」。這是佛菩薩的大智慧要開示我們修受念處。欲界、色界、無色界有情所依止的身體,應當如何加以觀察?三界有情所依的身體,是由於過去造作罪業、福業或不動業所得的果報體,依這個身體才能成辦一切所作事。從這個地方看出一件事:任由宇宙間萬事萬物怎麼變化,但是修行人要常常觀察自己的色受想行識。因為一切問題不是在天上、地下,也不是在高山上、大海邊,是在自己的色受想行識這裏有問題,這是一切萬事萬物的根本處。那麼應當怎樣觀察這個身體呢?

巳二、釋

謂如毒熱癰,麤重所隨故。

先說一個譬喻,就是觀察這個身體,像是一個又毒又熱的癰瘡。為什麼?「麤

重所隨」

,「麤重」是指身體裏面的煩惱種子,或者說煩惱發動業力所得的果報體,也叫做麤重。總之,煩惱是一切苦惱的根本,有無量無邊貪瞋癡的煩惱種子隨逐著這個身體。我們的五蘊身有眾多煩惱毒,與癰瘡中有很多毒膿相似。我們會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感覺,都是憑藉著貪瞋癡所積聚的這個身體而有,所以說是「受所依」。

辰二、受差別三巳一、樂受二午一、徵

即於此身樂受生時,當云何觀?

對於這一個如毒熱癰的身體,偶爾有樂受生起的時候,修行人應該怎樣觀察呢?

午二、釋

謂如毒熱癰暫遇冷觸。

應該觀察這個身體就像毒熱的癰瘡,暫時接觸到冷的外境,有一點點涼意,感覺到舒服,如此而已。那麼所謂「樂受」,其實還是一個苦惱的境界,並不是真實樂。

巳二、苦受二午一、徵

即於此身苦受生時,當云何觀?

若是這一個如毒熱癰的身體,有苦受生起的時候,修行人應該怎樣觀察呢?

午二、釋

謂如毒熱癰為熱灰所觸。

應該觀察這個身體就像毒熱的癰瘡,突然碰觸到熱灰一樣,痛得特別厲害。那麼所謂「苦受」,就是苦上加苦的意思。

巳三、不苦不樂受二午一、徵

即於此身不苦不樂受生時,當云何觀?

若是這一個如毒熱癰的身體,有不苦不樂受生起的時候,修行人應該怎樣觀察呢?

午二、釋

謂如毒熱癰離冷熱等觸,自性毒熱而本住故。

應該觀察這個身體就像毒熱的癰瘡,沒有碰到冷觸也沒有碰到熱觸,本身是不苦也不樂的覺受,但癰瘡的毒熱體性還存在。「本住」即本來的相貌。我們的色受想行識本身就是個癰瘡,所以不苦不樂受也不是什麼好境界。要是能夠如此觀察三種身受如毒熱癰,真正觀得相應的時候,還會有愛嗎?毒熱癰有什麼好愛的呢?

卯二、舉經說二辰一、受所攝二巳一、依三苦辨

薄伽梵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

「正觀三受差別」的第二科「舉經說」,舉經中所說為證。在「受所攝」中,先依三種苦辨明三種受。佛開示我們:應當知道樂受,它是無常不會常樂,有外來的力量或者是自己把它破壞了,樂也就跟著壞滅;樂壞滅了,心裏面痛苦。所以從無常來觀察樂受,說樂受是壞苦,就好像癰瘡暫遇冷觸。苦受,則是苦苦。我們的五蘊身是毒熱癰,本身就是苦;觸到熱灰,是苦上加苦,所以說是苦苦。《俱舍論》 上解釋:苦受「生」時苦,「住」時也苦,等到壞「滅」時才不苦。因為苦生起了是苦,繼續存在還是苦,所以名為苦苦。不苦不樂受則是「行苦故苦」。「行」是遷流變化,有漏法不停地變化、不停地流動,也就是「諸行無常」。這個「行」,本身就是苦因,因為它如毒熱癰,是麤重所隨逐。由於各式各樣的煩惱隨逐著,在流動變化之中,隨時就有壞苦與苦苦出現;即使沒有苦苦與壞苦,它本身如毒熱癰,蘊藏著苦惱的動力,所以說它是苦。印順老法師在《成佛之道》裏面說了一個譬喻:正像一個爛醉如泥的人坐在大船裏面,船在大海中航行,而這艘船直向礁石危灘駛去。還沒有撞上之前,這熟醉不知苦樂的人苦不苦呢?雖然苦惱還沒有現前,遲早還是免不了苦。所以,行苦也包括了無明之苦。「樂受」,壞苦能令人生貪心;「苦受」,苦苦能令人生瞋心;「不苦不樂受」,行苦是不知道諸行裏面有問題,是愚癡心。樂受時有貪心擾亂,苦受時有瞋心擾亂,能令人覺察到煩惱的相貌;不苦不樂受則令人不能覺知行苦的相貌,所以說是愚癡。實際上,行苦是通於樂受、通於苦受。

《披尋記》:「薄伽梵說」至「行苦故苦」者,壞苦、苦苦,其相易了。唯行苦性,遍行⼀一切,若樂受中,若苦受中,若不苦不樂受中,其相難知。何故世尊但說不苦不樂受由行苦故苦?當知此行苦性,唯於不苦不樂受中分明顯現,是故世尊作如是說。雖於樂苦受中亦有此行苦性,然由愛恚二法擾亂心故,此行苦性不易可了。譬如熱癰,若以冷觸封之,即生樂想;熱灰墮上,便生苦想;若二俱離,於此熱癰,爾時唯有癰自性苦分明顯現。如是於業煩惱所生諸行所有安立麤重所攝,猶如熱癰;行苦性中,所有樂受,如冷觸封;所有苦受,如熱灰墮;所有不苦不樂受,如離二觸癰自性苦。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一頁)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巳二、依喜等辨三午一、例

復說有有愛味喜、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受所攝」中,其次「依喜等辨」,依三種喜來辨明受的勝劣。佛已開示我們三受是三苦,又開示我們有三種喜。

「有愛味喜」

:這是指欲界的有情有欲煩惱,若有如意可喜的境界出現,能令欲心滿足,心裏感覺到歡喜,而這種歡喜之中有染著,是有「愛味」。

「有離愛味喜」

:這是約色界天的初禪和二禪說,因為三禪已經遠離喜受,四禪以上純是捨受。依世間清淨的法門修行「厭下苦麤障,欣上靜妙離」,成就了初禪、二禪的人,他們都沒有欲愛,但是得到了禪定的三昧樂,心裏歡喜。

「有勝離愛味喜」

:還有一種喜,超越了離愛味喜,這是指什麼呢?比如一個佛教徒得到初禪或二禪後,在禪定之中能修習四念處,於定中觀察初禪、二禪是苦、空、無常、無我。經過這樣觀察成就勝解,對禪定中的三昧樂也就不執著,於是超越了離愛味喜,而名之為「勝離愛味喜」。

午二、指

如是等類,如經廣說。

如前所舉的三種喜,在經中有詳細的說明。

午三、攝

應知墮二界攝。

應當知道,前面所說的三種喜是屬於兩個世界所攝。「有愛味喜」就是欲界;「離愛味喜」屬於色界;「勝離愛味喜」的行者在初、二禪中修行四念處,也還攝屬於色界。故說「墮二界攝」。另外有一個說法:有愛味喜(欲界)與離愛味喜(色界)都屬於有色界攝;而勝離愛味喜是聖人的境界,是無漏界,名為斷界。所以,

「墮二界攝」也可以指

色界以及斷界。

《披尋記》:「復說有有愛味喜」至「墮二界攝」者,此中有愛味喜,墮欲界攝;由欲界繫諸五取蘊,及順欲貪五種妙欲為因為緣之所生故。此喜自性愛味所攝,由是說言「有愛味喜」。與此相違,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如應當知墮色界攝。無色無喜,是故唯說墮二界攝。復次,當知有愛味喜,即依耽嗜喜;離愛味喜、勝離愛味喜,即依出離喜。依世間道離欲界欲而生於喜,是名「離愛味喜」;依出世道,於五取蘊了知無常、苦等法已而生於喜,是名「勝離愛味喜」。

辰二、非受攝二巳一、想受滅樂二午一、標

又薄伽梵建立想受滅樂為樂中第一。

「非受攝」,是指聖人入於非受的境界,有二種樂,先說「想受滅樂」。得了三果以上,而且是俱解脫的聖人,已經成就非想非非想處定,他想要暫時休息,又進一步在定中作意滅除微細想,於是不緣一切相,令心與心所有法都不活動,把第六識暫時滅掉,由此入於「滅受想定」,又稱「滅盡定」。這時候想、受心所滅了,入於沒有受的寂靜樂。佛在無名字、離一切名言相中,又安立了一個名相,叫做「想受滅樂」。這是在一切樂中最為殊勝的,叫做「第一」。這裏「舉經說」是簡別受、非受的差別。如欲界的人有五種受:苦、樂、憂、喜、捨;初禪天的人沒有憂,而有苦、樂、喜、捨受;二禪天的人沒有憂、苦二受,有喜、樂、捨受;三禪天的人,有樂、捨受;第四禪天以上乃至無色界有情,唯有捨受。若是在禪定中修四念處得聖道的人,他有「勝離愛味喜」,也還是有喜受。這都是「受所攝」。但是要到三果、阿羅漢果得滅盡定了,才能沒有受,就是「非受攝」。所以,有受的樂是在三界內,沒有受的樂,就是要滅盡定以上。

午二、簡

此依住樂,非謂受樂。

這裏還要簡別一下滅受想定的樂是什麼樂。已經把第六識滅了,沒有想、受心所的活動,為什麼還有樂受呢?就是他把心滅了,滅盡定現前,在極寂靜的境界中安住不動,這個時候依無心定安住寂靜叫做樂,並不是有心識活動時所感覺到的樂,與那種受樂不同。在《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中,宗喀巴大師解釋入滅盡定:「入滅定者,謂入實際。此說真如名為滅定。以聖根本定時,能於此真如,滅盡一切戲論相故。」這樣的解釋是合乎道理的,但是與小乘佛法的解釋就不一樣。從大乘的教理上說,要到了六地的菩薩才開始能入滅盡定。

《披尋記》:「想受滅樂」等者,謂諸聖者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復欲暫時住寂靜住,從非有想非無想處心求上進。心上進時,求上所緣竟無所得;無所得故,心心所法滅而不轉;是名想受滅定。於此定中,住極寂靜。依寂靜樂,建立第⼀一;非謂受樂,滅不轉故。

巳二、離貪等樂二午一、標列

又說有三種樂。謂離貪、離瞋、離癡等欲。「非受攝」中還有另一種樂,就是「離貪等樂」。佛又開示我們,遠離煩惱欲有三種樂:離貪之樂、離瞋之樂、離癡之樂。煩惱欲,是指各式各樣煩惱出現的時候,順樂受的境界現前就有貪心相應,不貪不行;順苦受的境界現前就要瞋怒,不瞋也不行;不苦不樂的境界現前就有愚癡相應。現在是說修行人究竟達到沒有煩惱欲了,則有遠離貪、遠離瞋及遠離癡的樂。

午二、明攝

此三種樂唯無漏界中可得,是故此樂名為常樂,無漏界攝。

誰才能夠得到離貪、瞋、癡等煩惱欲的樂呢?這三種樂攝屬於無漏界,是證悟根本無分別智,與第一義諦相應而有的樂。由於沒有煩惱賊的擾亂,所以這樣的樂是永久不可破壞的無為境界,因此名為「常樂」。它是聖人所屬的清淨境界,不是凡夫的境界。修行人要到阿羅漢以上,能夠究竟遠離貪、遠離瞋、遠離癡等煩惱欲了,才能有這種樂。

《披尋記》:「又說有三種樂」等者:此中「欲」言,謂煩惱欲。離貪瞋癡,永不相應,是名離欲。「等」言,等取我見、我慢。此癡所攝,故不具說。⼀一切煩惱,總攝為三,即貪瞋癡。永離此故,說有三樂。如是三樂,離五無常,故名常樂。五無常者,謂由諸行是無常性、無恆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變壞法性故。如下〈攝事分〉釋。(陵本八十六卷⼀一頁)

子二、受用飲食二丑一、總標

復次,飲食受用者,謂三界將生、已生有情壽命安住。

「受用建立」中,前面已說「受用苦樂」,第二科「受用飲食」,說明三界中的有情受用飲食的差別。欲界、色界、無色界中的有情,大概地說有兩種:一是將生的有情,就是中有,或叫中陰身;二是已生的有情,就是六道眾生了。這兩種有情都要依靠飲食,他們的壽命才能夠安住下去。

《披尋記》:「飲食受用」至「壽命安住」者,食有四種。所謂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由此四種能令諸根大種長養,故名為食。受用此食,任持有情令住不壞,由是說言壽命安住。然於此中應更分別。若於三界將生有情,由有識食,能令壽命安住。謂諸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樂,由所潤識能取能滿當來內身;以於內身能取能滿故,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是名為住。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四卷二頁)是名三界將生有情壽命安住。若於三界已生有情,具由四食,能令羸損諸根大種皆得增益,又令疾病亦得除愈。又有長壽諸有情類,若不得食,非時中夭。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四頁)是名三界已生有情壽命安住。又觸、意思、識三種食,通三界有;段食⼀一種,唯欲界有。是故⼀一切三界有情,隨所生處,受用有別。

丑二、別辨二寅一、觸意思識食

此中當知觸、意思、識三種食故,一切三界有情壽命安住。

「食」有四種:識食、意思食、觸食、段食。在這四種食之中,應當知道由於悅意觸食、意思食、識食這三種食的緣故,普遍一切三界有情的壽命能夠安住不壞。

寅二、段食二卯一、標唯欲界

段食一種,唯令欲界有情壽命安住。

四食之中唯獨段食一種,不通於三界,只有欲界有情需要段食以令壽命安住。欲界有情還需要睡眠,也與段食有關,因為段食能令人睡眠。上二界的有情不需要睡眠。

卯二、別辨諸趣三辰一、那落迦有情

復於那落迦受生有情,有微細段食。謂腑藏中有微動風,由此因緣,彼得久住。

又於那落迦中受生的眾生,他們有微細的段食。什麼是微細段食?就是地獄有情的臟腑之中,有風微細地動。這樣的因緣,就足以維持他們的生命長住。

辰二、餓鬼旁生人有情

餓鬼、旁生、人中,有麤段食。謂作分段而噉食之。

欲界中的餓鬼、旁生,以及人趣等三類眾生,他們受用的是「麤段食」。為什麼叫做麤段食?因為把食物分成一段一段地加以吞食,而得此名。

辰三、欲界天等有情

復有微細食。謂住羯羅藍等位有情,及欲界諸天。由彼食已,所有段食流入一切身分支節,尋即銷化,無有便穢。另外還有一種微細段食,是羯羅藍等八個住胎位的有情,以及在欲界六天受生的有情所受用的。由於他們所受用的段食是微細的津味,津味的養分流入身體的各個部位,立刻完全被吸收,不需要排泄。因此而名為微細食。

《披尋記》:「復有微細食謂住羯羅藍等位有情」者:從羯羅藍乃至髮毛爪位,由微細津味而得資長。從是以後,根位、形位,由母所食生麤津味而得資長。是名住羯羅藍等位有情微細食別。如前〈意地〉說。(陵本二卷三頁)

子三、受用婬欲三丑一、婬欲差別二寅一、簡那落迦有情三卯一、標

復次,婬欲受用者,諸那落迦中所有有情皆無婬事。

「受用建立」中,第三科「受用婬欲」,說明三界中的有情受用婬欲的差別。「簡那落迦有情」,先把那落迦有情簡除出去。又欲界的有情還有受用婬欲的事情,但是一切地獄中受生的有情,都沒有婬欲事。

卯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原因呢?

卯三、釋

由彼有情長時無間多受種種極猛利苦。由此因緣,彼諸有情,若男於女不起女欲,若女於男不起男欲,何況展轉二二交會。

因為在地獄中受生的有情長期在地獄中,沒有間斷地受種種極猛利苦器的治罰之苦,由於被極嚴重的痛苦所逼迫,因此男人見到女人,女人見到男人,都不會有欲心的生起,更何況是彼此之間有兩兩交會的情形發生。當然,他們還是有欲心,但是因為受到地獄極苦的困擾,而無法引發出他們的欲心。

《披尋記》:「若男於女不起女欲」等者,此中「欲」言,謂婬欲貪。此由八種虛妄分別而得生起。何等為八?謂引發分別、覺悟分別、合結分別、有相分別、親昵分別、喜樂分別、侵逼分別、極親昵分別。如下〈思所成地〉釋。(陵本十七卷三頁)那落迦有情,由苦無間,於婬欲事尚無最初引發分別,何況得有侵逼分別,乃至最後極親昵分別。此中最初引發分別,即謂若男於女生起女欲,若女於男生起男欲。彼有情類更相顧盼,不起愛染,是故說無。侵逼分別、極親昵分別,即謂展轉二二交會。若男若女,是名初二;彼男女根,是名後二。遞相陵犯,是名合會。

寅二、辨餘趣有情二卯一、鬼旁生人

若鬼、旁生、人中,所有依身苦樂相雜,故有婬欲,男女展轉二二交會,不淨流出。

若是欲界中的餓鬼、旁生、以及人趣中的有情,他們所依止的身體有時有苦、有時有樂,苦與樂互相間雜,所以有婬欲的事情,男女展轉二二交會,行婬欲時有不淨流出。

卯二、欲界諸天二辰一、總標

欲界諸天雖行婬欲,無此不淨;然於根門有風氣出,煩惱便息。

欲界六天的有情和人一樣也行婬欲,但是沒有不淨流出的事情。他們受行婬欲事時,於根門有風氣出時,欲煩惱就停止下來了,這是和人不一樣的地方。

辰二、別辨二巳一、地居天二午一、舉四大王眾天

四大王眾天,二二交會,熱惱方息。

以下「別辨」六欲天的有情受行婬欲的情形不同。四大王眾天的有情,他們是男女二二交會之後,欲煩惱才會停息。

午二、例三十三天

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亦爾。

忉利天受用欲事的情形也和四大王眾天一樣。三十三天即忉利天,為什麼說三十三天呢?因為忉利天位於須彌山的山頂,此山東、西、南、北四方各有八天,共三十二天;釋提桓因住在中間,加起來共是三十三天。

巳二、空居天四午一、時分天

時分天唯互相抱,熱惱便息。

時分天受用婬欲的情形,只要互相擁抱,欲煩惱就停息下來了。前面所說的四大王眾天與三十三天為欲界天的地居天,時分天以上為空居天。時分天又名夜摩天,此天是依照時間而進行一切作務。

午二、知足天

知足天唯相執手,熱惱便息。

「知足天」即兜率天,這裏的天眾能知足,煩惱輕。他們受欲的相貌,只要彼此相互握手,欲煩惱便停息了。

午三、樂化天

樂化天相顧而笑,熱惱便息。

樂化天的有情彼此相看而笑,欲煩惱就停息下來了。

午四、他化自在天

他化自在天眼相顧視,熱惱便息。欲界頂天的他化自在天有情,只要兩眼互相對看,欲煩惱就止息下來了。

《披尋記》:「煩惱便息」等者,此中煩惱,謂婬欲貪,亦名熱惱,貪火燒故。

丑二、有無攝受差別二寅一、舉四大洲二卯一、有攝受等

又三洲人攝受妻妾,施設嫁娶。

在人間的四大部洲中,除去北拘盧洲,其餘三洲的人都攝受妻妾,所以這三洲有嫁娶的結婚儀式,也有夫妻的名分。

卯二、無攝受等

北拘盧洲無我所故,無攝受故,一切有情無攝受妻妾,亦無嫁娶。

北拘盧洲沒有我所的執著,沒有積蓄的事,所以一切有情不攝受妻妾,沒有施設嫁娶的形式,也沒有夫妻的名分。《阿毘達摩俱舍論》 上說到,北拘盧洲的人欲心輕,不似南贍部洲的人欲心重,而且沒有我所。由於沒有我所,省去了許多麻煩。他們沒有法庭與律師,也就是大家沒有紛諍。

在他們的世界中雖然沒有攝受妻妾的情形,若是男女見面想要行婬欲便走到樹下,樹就自動地給與覆障。如果他們是父母子女的關係,不可以有婬欲事,樹就不給予覆障,表示反對。由於他們因行都修十善,也就沒有罪過的事情。

寅二、例大力鬼等二卯一、例

如三洲人如是,大力鬼及欲界諸天亦爾。

除北拘盧洲以外,就像三洲人要攝受妻妾、要施設嫁娶的儀式、要有一定的名分,鬼趣中的大力鬼以及欲界諸天眾也有一樣的情形。

卯二、簡

唯除樂化天及他化自在天。

雖說欲界天的天眾有攝受妻妾與嫁娶之事,但是還要簡別一下。其中欲界頂天的他化自在天,以及下一層的樂化天是例外,他們沒有攝受妻妾與嫁娶之事。這可能是他們欲心較輕的緣故。

丑三、欲天出生差別二寅一、簡依處

又一切欲界天眾,無有處女胎藏。

另外,一切欲界的天眾,不需要住在母親的胎臟而出生。天上的女人沒有懷孕這件事。

寅二、明差別

然四大王眾天於父母肩上,或於懷中,如五歲小兒欻然化出;三十三天如六歲;時分天如七歲;知足天如八歲;樂化天如九歲;他化自在天如十歲。

欲界諸天出生是怎樣的情形?欲界諸天眾出生的時候,就在他父親或母親的肩上或懷裏,無而忽有,忽然就化現出來五蘊的身體。四大王眾天出生之時,就如同人間五歲的小兒一般大小;三十三天出生時,如同人間六歲小兒一般大小;時分天如七歲;知足天如八歲;樂化天如九歲;他化自在天眾一出生,就如人間十歲少年一樣大小。諸天的善法比人間強,他們都是化生,但是由於因不同,果也不一樣,所以新生的小兒也有大小的差別。

壬六、生建立二癸一、辨差別二子一、三種欲生二丑一、標

復次,生建立者,謂三種欲生。「界施設建立」中,前面已說五種差別相,現在第六科「生建立」,說明三界中的有情有三種欲生、三種樂生的差別。又生的建立,依眾生所希求的欲塵,安立有三種欲生。

丑二、釋三寅一、第一欲生二卯一、釋二辰一、別辨相

或有眾生現住欲塵,由此現住欲塵故,富貴自在。

有一類的有情安住受用現有的五欲境界,什麼都是現成的。由於現有的五欲樂特別的豐富,也特別的貴重,令他們非常喜愛,因此就安樂地享受這樣富貴自在的生活。

辰二、出種類

彼復云何?謂一切人及四大王眾天,乃至知足天。是什麼樣的有情享受現前的欲塵呢?這是指一切人趣中的有情,以及欲界天中從四大王眾天以上,乃至知足天的有情,都有這樣的五欲樂。人間由於科學及工業的發展,雖然有些變化,不全是現有的,但是也還有現成的欲塵。

卯二、結

是名第一欲生。

依受用現有的欲塵而自在安樂地生活,這是第一種欲生。

寅二、第二欲生二卯一、釋三辰一、別辨相

或有眾生變化欲塵,由此變化欲塵故,富貴自在。

還有一類有情有能力變化種種可意的五欲境界,他們就隨著自己的好樂變化種種欲塵,由此享受富貴自在滿足的生活。「變」是轉變現有的資具。「化」是本來沒有,忽然間顯現出來。

辰二、出種類

彼復云何?謂樂化天。是什麼樣的有情能夠有這種能力呢?這是指欲界的第五天樂化天。

辰三、釋所由

由彼諸天為自己故,化為欲塵,非為他故;唯自變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

樂化天的有情為了自己受用的緣故,變化出來種種可意的五欲境界,不是為了給他人受用。他們唯獨受用自己所變化的欲塵,自己享受滿意的五欲,感到富貴自在。

卯二、結

是名第二欲生。

依自己所變化的欲塵而自在地受用,這是第二種欲生。

寅三、第三欲生二卯一、釋三辰一、別辨相

或有眾生他化欲塵,由他所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

還有一類眾生所受用的五欲境界是他人所化現的,由於悠遊在他人所化的可意五欲之中,因而享受富貴自在、得大快樂。

辰二、出種類

彼復云何?謂他化自在天。

是什麼樣的有情能夠受用他人所變化的欲塵呢?這是指欲界頂天的他化自在天。

辰三、釋所由

由彼諸天為自因緣亦能變化,為他因緣亦能變化,故於自化非為希奇;用他所化欲塵為富貴自在,故說此天為他化自在。非彼諸天唯受用他所化欲塵,亦有受用自所化欲塵者。

他化自在天的有情為了自己享受,由自己的因緣也能變化種種欲塵,假他人的因緣也能變化種種欲塵,自他都有變化欲塵的能力。由於自己變化可意的境界並不希奇,所以他喜好受用他人所變化的欲塵,就在他化的欲塵中自在安樂地享受,因此就說這一個天叫做「他化自在」。然而,他化自在天的有情不是唯獨享受他人所變化的欲塵,也還有受用自己所變化欲塵的情形。

卯二、結

是名第三欲生。

依受用他人所變化的種種欲塵,於中自在安樂,這是第三種欲生。

子二、三種樂生二丑一、標

復有三種樂生。

又依眾生所希求的樂受,安立有三種樂生。

丑二、釋三寅一、第一樂生

或有眾生用離生喜樂灌灑其身,謂初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一樂生。

或有一類眾生得到「離生喜樂」

,已經遠離欲界欲,不再受用欲界的欲樂,而受用色界天上的三昧樂,就像用水灌灑全身一樣,喜樂周遍滋潤全身。這就是生在初靜慮中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的天眾所受的快樂,名為第一種樂生。

寅二、第二樂生

或有眾生由定生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二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二樂生。或有一類眾生由於修習更深的禪定,他們得到更美妙的「定生喜樂」,也是猶如用水灌灑一樣,喜樂周遍滋潤全身。這就是生在第二靜慮中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的天眾所受的快樂,名為第二種樂生。極淨光天也就是舊譯的光音天,這些天人以放光的方式互相溝通。

寅三、第三樂生

或有眾生以離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三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三樂生。

或有一類眾生由於棄捨了喜的擾動,禪定的功夫更加深厚了,他們受用三界之中最為殊勝的妙樂,也是如水灌灑一樣,勝妙樂周遍全身。這就是生在第三靜慮中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的天眾所受的快樂,名為第三種樂生。

癸二、明建立二子一、問

問:何故建立三種欲生、三種樂生耶?

問:什麼原因要安立三種欲生與三種樂生?其中有什麼差別呢?

子二、答二丑一、標列三求

答:由三種求故。一、欲求,二、有求,三、梵行求。

答:因為三界以內,一切眾生都是有所求,沒有一個是無所求的。所希求的一共有三類:一、「欲求」,就是歡喜色聲香味觸的五欲,希求能在人間、天上享受欲樂。若是不合道理的希求,造了罪就會墮三惡道。若是合道理的希求,不傷害別人,又受持三皈、五戒、修學十善,就能在人間、欲界天上享受欲樂。二、「有求」,是希求禪定的勝妙樂,超過了欲樂,能生色界天上享受三昧樂。三、「梵行求」,「梵」者,清淨、寂靜也。這是不希求欲樂,也不希求三昧樂,而是修習梵行、修八正道,希望成就涅槃的境界。這是佛菩薩的大智慧,觀察一切眾生有這三類希求差別。

丑二、配釋差別二寅一、正配屬二卯一、三種欲生

謂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欲求者,一切皆為三種欲生,更無增過。

什麼叫做欲求呢?若是出家人,或者是在家的婆羅門,如果他們的思想與修行的宗旨,主要是為了希求美妙的色聲香味觸等五欲,希望能夠享受五欲樂,那麼,所有一切追求欲樂的眾生都屬於三種欲生,再也沒有超過這三種境界了。「沙門」是泛指佛法中或其餘宗教一切出家修行的人。

「婆羅門」則指在家居

士。

卯二、三種樂生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有求者,多分求樂;由貪樂故,一切皆為三種樂生。

若是出家人或者在家人,他們的思想與修行的宗旨主要是希樂勝身,多數是希求三昧樂;由於貪求三昧樂的緣故,一切有求初禪、二禪、三禪之樂的眾生,都屬於三種樂生。

寅二、簡建立二卯一、明寂靜處

由諸世間為不苦不樂寂靜生處起追求者,極為尠少,故此以上不立為生。

有一類的有情,不歡喜樂受的擾動,而歡喜追求四禪以上不苦不樂的寂靜境界,內心又能遠離尋、伺、憂、苦、喜、樂、出息、入息的動亂。由於歡喜追求這種寂靜樂,因而生到四禪天、四空天的有情特別稀少,所以,四禪天以上就不安立為生。

卯二、辨梵行求二辰一、正梵行求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梵行求者,一切皆為求無漏界。

若是在佛法中出家或在家的修行人,他們感覺到欲求並不理想、多諸苦惱,而三昧樂雖然不錯,但是還有無常的過患,不能超越輪迴,並不圓滿,因此發心希求涅槃。屬於這類梵行求的人,一切都為了成就無我的智慧,能夠達到沒有煩惱的清淨世界。這也就是一切聖人聲聞、獨覺、菩薩、佛的涅槃境界。

辰二、邪梵行求二巳一、顯有上

或復有一墮邪梵行求者,為求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起邪分別,謂為解脫。當知此是有上梵行求。

另外還有一類人不追求欲樂,也不追求三昧樂,只是追求四禪天的不動定以及四空天的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的寂靜。因為他們起了錯誤的想法,以為不動寂靜的境界就是得解脫了,所以說他們是「邪梵行求」。應當明白,邪梵行求的成就不正確、不圓滿,在此之上還有更究竟的涅槃境界。

「不動」

,相對於欲界向外攀緣的動亂境界,色界初、二、三禪都屬於定地,也可以名為不動。但是,這裏不是追求前三禪的三昧樂,而是為了追求不動,應該是指第四禪說。因為第四禪已將三禪以下的尋、伺、憂、苦、喜、樂、出息、入息的擾動都息滅了,所以第四禪名為不動。那麼無色界的四空定也是沒有一切擾動了,都可以名之為不動。

巳二、指無上

無上梵行求者,謂求無漏界。

若是佛教徒為追求無漏界,修習梵行、修八聖道,那就是趣向大般涅槃的境界,是最殊勝、最圓滿了,可以名之為「無上」。發了無上菩提心的菩薩,要怎麼去度化眾生呢?「皆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菩薩願意眾生都得到最圓滿的涅槃樂,而不是前面所說的欲求、有求、邪梵行求那種不究竟圓滿的樂。所以,發了無上菩提心的人,應該要有這樣的簡別。若是說有一位發了無上菩提心的佛教徒,自己希求無漏界,卻是要給你欲界的樂、色界天的三昧樂、邪梵行求的寂靜,而不是給你無漏界的寂滅樂,這樣是求無上菩提心嗎?

《披尋記》:「為求不動」等者,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是名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如下〈攝事分〉說。

(陵本九十七卷十八頁)色界諸地皆

名不動,今約上勝,且說二種。若邪梵行求者,唯為對治欲雜染故,漸依三行修對治道。由趣不動行,漸次證入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定;由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所有處定;由趣非想非非想處行,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然於彼定多生愛味,起邪分別,謂我已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彼定生果。雖暫離欲,謂為解脫,然不解脫⼀一切後有雜染,是故名為「墮邪梵行求者」。諸聖弟子當知不爾。由為對治欲及後有二種雜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非非想處定,於其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能般涅槃,能全解脫後有⼀一切雜染,是即

名「無漏界」

。由是道理,梵行求者,成二差別。謂墮邪梵行求者,名「有上梵行求」。此中梵行,謂離習婬欲法。求無漏界者,名「無上梵行求」。此中梵行,謂八聖支道。

壬七、自體建立二癸一、總標

復次,自體建立者,謂於三界中所有眾生有四種得自體差別。

「界施設建立」中,第七科「自體建立」,說明三界有情所得生命體的差別。什麼是自體建立?「自體」,是眾生自己所得的生命體。在三界中所有眾生的生命體,有四種差別。

癸二、別釋四子一、唯由自害二丑一、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由自所害,不由他害。

或有一類有情,得到了生命體以後,壽命未盡,生命就結束了。為什麼中夭呢?因為這一類有情沒有智慧,由於愚癡而害死自己,並不是別人的傷害而死亡。

丑二、列種類二寅一、戲忘天

謂有欲界天,名遊戲忘念。彼諸天眾或時耽著種種戲樂,久相續住;由久住故,忘失憶念;由失念故,從彼處沒。在欲界天中,有一天叫做「戲忘天」,或「遊戲忘念天」。這類天眾有時候耽染愛著五欲的遊戲,不知道停下來休息,一直在戲樂中耽著,時間過於長久,使令自己失掉了憶念。由於第六意識失去憶念的功能,壽命就結束了。

寅二、意憤天

或復有天,名曰意憤。彼諸天眾有時展轉捔眼相視;由相視故,意憤轉增;意憤增故,從彼處沒。

在欲界天中,還有一天名為「意憤天」。這類天眾有時候相見,彼此展轉互相瞪眼;而這樣怒目相視的結果,各自內心的憤怒展轉增上;由於意憤增上的緣故,就自己傷害了自己的生命體,從生處死歿了。「憤」即是怒;「捔」本作角力,「捔眼」解釋為怒目相視。遊戲忘天與意憤天是欲界六天的哪一天呢?在《大毘婆沙論》 中,說他們住在四大王眾天,也就是須彌山的四個層級中;也有說是三十三天。

窺基大師認為此二天應該位於四空居天中才合理。因為地居天的天眾還要與阿修羅作戰,既然有戰鬥,就有他害的情形。現在論文說,這兩類有情的中夭唯獨是自害。如此推論,他們不應該屬於地居天,而是屬於空居天,因為空居天不和阿修羅作戰。這樣,唯獨「由自所害」才成立。

子二、唯由他害二丑一、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由他所害,不由自害。

或有一類有情的壽量未盡,由於他人加害所致而夭折,並不是他自己做了不合理的事而夭折。

丑二、列種類

謂處羯羅藍、遏部曇、閉尸、鍵南位,及在母腹中所有眾生。

這是指哪一類的有情呢?是指胎生的有情住於母胎期間,或者是羯羅藍位,或者是遏部曇、閉尸、鍵南等八個位次之中,由於流產或是墮胎而中夭。這不是因為胎兒自己做了不合理的事而死亡;而是他的母親做了不合理的事,或有其他的因緣而導致死亡。

子三、由自他害二丑一、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亦由自害,亦由他害。

還有一類有情的生命體,由於他自己不避不平等的行為,以致生命中夭;也可能由於遭到他人的傷害而致中夭。

丑二、列種類

謂即彼眾生處已生位,諸根圓滿,諸根成熟。這是指已經出生的有情,他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具足圓滿,並且已經成熟有能力造作種種事業。這樣的有情有可能做了不合理的事而傷害了自己的生命,也可能遭受到外在的因素而喪失生命。這屬於由自害,亦由他害的一類。

子四、非自他害二丑一、標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亦非自害,亦非他害。

還有一類有情得到生命體以後,這個生命體不為自己不平等的行為所害而死,也不為其他外在的因緣所害而死。

丑二、列種類

謂色無色界諸天、一切那落迦、似那落迦鬼、如來使者、住最後身、慈定、

滅定、若無諍定、若處中有,如是等類。

是哪些有情呢?這是指色界天、無色界天的有情,一切地獄中受生的有情,相似地獄中的餓鬼。另外,若有眾生作如來使者或是住最後身的等覺菩薩或阿羅漢,於禪定中修習慈悲喜捨三昧入慈定時,入滅盡定時,入無諍三昧時,還有一切有情處中有位時,都不自害亦不由他害,不會中夭。什麼是「如來使者」呢?在《大般涅槃經》 上提到一個故事。佛在世時,瞻婆大城有一位大富長者,他與太太結婚多年都沒有生小孩。他去請問外道的尼犍子,他能不能有孩子?尼犍子說:「你沒有兒子,也不會有女兒。」長者就非常失望地回家去了。

這位長者的夫人是一位佛教徒。有一天,來了一位比丘尼,正好看到這位長者愁眉苦臉,就問他的夫人怎麼回事,他的夫人如是如是一說,這位比丘尼就建議他去請問佛。於是長者就到佛那兒去請問,佛說:「你該有兒子。」他內心很歡喜,就回到了家裏。

過不多久,長者的夫人真的懷孕了。他又想:「是男的?還是女的?」這回還是先到外道那兒去問。外道說:「是個女孩子。」但是長者有了前次的經驗,於是又轉到佛那兒再問。佛告訴他:「不但是男孩,而且將來有大福德。」長者聽了生大歡喜便還家。

外道知道這件事以後開始打主意,心裏盤算著:「這個長者聽佛說他太太懷了兒子,恐怕會轉去信佛,不再相信我了。該如何是好呢?」

有一天這位長者遇到尼犍子,一見面,長者就告訴他:「佛說我太太懷的是個男孩,你說女孩,是錯的!」這個外道立刻告訴他:「瞿曇說是男孩,但是,若是男孩則不吉祥,將來會敗壞你的家產,你不要高興得太早啊!」

這位長者一聽,立即愁眉苦臉。於是外道拿了毒藥給他,告訴他說將這個藥給太太吃了後,能令產者無患,他歡喜接受了藥,令太太服用,沒想到他太太一吃就中毒死了。

這個長者非常苦惱,只好依照世法辦後事,把他的太太搬到尸陀林中用火燒。佛很快就知道這件事,當然大眾僧也知道了。佛告訴阿難:「我要到尸陀林那兒去。」有人勸佛:「那個人已經死了,何必去參與這件事呢?」佛說:

「我自

知時,如來者言無虛妄,是謂如來。」

佛到了尸陀林處,那位長者看見佛來,就埋怨說:「你說我太太會生個有福報的男孩,她人都死了,還生什麼呢?」佛說:「諸佛如來言無虛妄,我說你能得兒子,你必定得兒子。」

這時候,火已經燃燒起來了,火勢非常猛。就在這時候,長者婦的腹部裂開來,一個小男孩端坐於猛火上面,猶如鴛鴦坐在青蓮花臺一般。佛於是命耆婆(佛世時的大醫王)過去把小孩捧出來。耆婆當然是依教奉行。外道起鬨說:「你過去會被火燒死的。」但是耆婆說:「我相信佛叫我去做的事,我一定不會被燒害。」當他入於火中的時候,彷彿入到清涼池一般,就把這個小男孩捧出來了。由於這個孩子生於火中,於是佛為他取名為「樹提」,梵文的意思就是火。

這一位耆婆,就是如來的使者。所以,作為如來的使者,不會自害,也不會為他所害。

《披尋記》:「所得自體,由自所害,不由他害」等者,此中四句分別,如文可知。⼀一切有情所得自體,或有中夭,或無中夭。有中夭中,或由自害,或由他害。是故建立自體差別。

壬八、因緣果建立二癸一、徵

復次,云何因緣果建立?

「界施設建立」中一共有八相,除了前面由數、處、有情量、有情壽、有情受用、生、自體等道理建立之外,最後一相是「因緣果建立」。還有,由因、緣、果建立是什麼道理呢?

癸二、釋二子一、標列

謂略說有四種。一、由相故,二、由依處故,三、由差別故,四、由建立故。

按照要義來解釋,有四種:一、由相故,二、由依處故,三、由差別故,四、由建立故。

子二、隨釋四丑一、由相二寅一、總標相

因等相者,謂若由此為先,此為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辦、或用,說此為彼因。「隨釋」分四科,第一科「由相」,說明由相建立因、緣、果的道理,這是總說。由因、緣、果三相建立,是指世間上一切有為法的生起,「由此為先」,先決條件要有「因」,這是一切法生起的主要因素。「此為建立」,其次是「緣」,還要有種種緣的幫助,有為法才能建立起來。

「此和合故」

,由於因、緣和合具足了。「彼法生」,然後才有「果」法生起,或證得、或成就、或成辦、或業用。所以說,因與緣和合,是果法現前的因。此中,先說「因」相,次說「緣」相,依止因、緣和合了,後說生、得、成、辦、用是其「果」相。這是先總說因緣果相,以下一一解釋各個差別相。

《披尋記》:「因等相者」,至「此為彼因」者,此釋由相建立因緣果義,名因等相。於中,「由此為先」,是其因相;「此為建立」,是其緣相;「此和合故」是其因、緣同作業相;生、得、成、辦、用,是其果相。由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故。如下自釋。(陵

本五卷十二頁)

寅二、問答辨五卯一、彼法生二辰一、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

「問答辨」,以問答的方式說明。第一科「彼法生」,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生起的因緣果相。問:誰是最先必須具備的條件?由誰建立?誰與誰和合?哪一法生起呢?

辰二、答

答:自種子為先。除種子依,所餘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為建立。助伴、所緣為和合故。

答:一切有為法的出現,最先必須具足的是自法種子,譬如眼識必須有眼識的種子,耳識必須有耳識的種子,乃至意識生起,也必須先具有意識的種子。除了依止種子為因之外,還要有其他的緣作依止。「若有色」,就是與心、心所同在一起活動的眼、耳、鼻、舌、身等前五根,也就是增上緣;「若無色」,就是等無間緣。還要有「業」,就是眾多因與緣產生活動的作用。譬如眼識以自法種子為因緣,眼根為增上緣,前一眼識滅為等無間緣,還要有「助伴」,眼識乃至意識活動,都要有心所法作助伴,另外也要有「所緣」境,眼識的活動以色為所緣境,乃至意識以一切法作所緣境。這樣眾多因緣具足了,彼此在一起活動,名為「和合」。

隨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

「繫」是繫屬義。「隨其所應」,隨順各所適合相應的條件。若有一個眾生所希求的是五欲樂,當貪欲的種子、增上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具足的時候,屬於欲界範圍的法就出現了。若有一個眾生所希求的是色界的三昧樂,要是具足了色界的定心種子、增上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屬於色界的三昧樂就會出現。若有一個眾生所希求的是無色界的寂靜,要是具足了無色界的定心種子、增上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屬於無色界的寂靜法也會出現。假如有一個眾生所希求的是超越三界的涅槃樂,同樣也要有無漏的種子為依,增上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完全具足,出世間的聖道就出現了。

《披尋記》:「自種子為先」至「不繫諸法生」者,此中「諸法」,謂眼識自性,乃至意自性。此有墮、非墮攝界地差別,由是說名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法。如是諸法生時,要自種子為先,此即⼀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為顯種子依,故作如是說。所餘若有色依為建立者,此即五識俱有依;若無色依為建立者,此即諸識等無間依;及業為建立者,此即諸識作業;助伴、所緣,如文可知。當知此諸法生,約五相應為論。五相應者,如前〈五識身相應地〉及〈意地〉已說。(陵本⼀一卷五頁)

卯二、彼法得二辰一、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

這一科「彼法得」,單獨解釋不繫諸法,是得出世間聖道的因緣果相。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由誰和合?能得何種法現前呢?

辰二、答二巳一、標

答: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為先。內分力為建立。外分力為和合故。煩惱離繫,證得涅槃。

答:如有眾生感覺到生死是苦,志願要從生死中解脫出來。其中「聲聞」,是生於佛世,聞佛說法而成就解脫的人。「獨覺」,是生於無佛世,能夠覺悟無常的道理而成就解脫的人。「如來」,另有一類不僅能夠發出離心,並且在出離心之上又建立大悲心的人,願意普度一切眾生,皆令得成三乘道果。「種性」就是種子,譬如世間所見的草木植物要有種子才能生長;出世間的聖道也是要有種子,出世善法才得生起。因此有志願解脫的人,最先必須具有聲聞、獨覺、如來的種性,才有成就聲聞、獨覺、無上菩提聖道的功能性。

「內分力為建立」

,不但必須具有種性,而且自身還要具備條件,自己成就諸緣來幫助種性的現起。「外分力為和合」,另外還要有外邊諸緣的幫助,眾緣聚集和合運轉了,才有可能成就。「煩惱離繫,證得涅槃」,便能遠離煩惱的繫縛,並且證得一切法不生不滅、離一切相的勝義諦。這上面說有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的修行人,原來也是在生死之中流轉,當他開始修學聖道的時候,由於修習四念處法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為助道,經過長時期的止觀作意,直到現見一切因緣生法的寂滅性,斷滅了煩惱,才證得涅槃。我們從一些重要的經論來觀察,就可以知道自己所修行的法門對不對。如果修行時,只是令內心寂靜住,並沒有見到諸法的寂滅性,很容易明白,那是不能得解脫的。

巳二、釋二午一、內分力

內分力者,謂如理作意、少欲知足等內分善法,及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事業障、於其善處深生淨信,如是等法,名內分力。

「內分力」是相對於「外分力」而說,也就是你本身必須具備能夠成辦的條件。這指什麼說的呢?

「如理作意」

,具有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的人,在因地發心修行的時候,他的舉心動念要能隨順真理而活動;也就是能夠用正知、正見來指揮心,遠離一切外道的邪知邪見,遠離凡夫的顛倒迷惑。

「少欲知足」

,「欲」就是生活上的需求。對於生活所需不貪求,就名為少欲;另外還有一個意思,有功德而不欲人知,也名為少欲。除了少欲,還要能夠知足,為什麼呢?在凡夫的境界裏,還是需要衣食住等種種資具,對於這些東西不管是好是壞,心裏不貪求,不染著,叫做知足。除此,還有易養、易滿乃至賢善「等」,這是本身要具足的功德,名為「內分善法」。

「及得人身」

,另外,你還要得到人的果報。因為三惡道太苦了,是個恐怖苦惱的世界,很難如理作意,不是修行的處所。也不可以生到天上,因為天上的五欲樂或三昧樂太快樂了,容易為樂所迷,生到彼處也不容易發心修行。人間有苦,會令你生厭離心;人間也有樂,雖然不是很殊勝,但是能令你心情自在一些,而有能力用功修行。得人身的寶貴,就在於能栽培善根、能修學聖道。

「生在聖處」

,雖然得人身,你生存的地區還必須有佛法在流行,有佛法的地方就叫做聖處。譬如逢佛出世,或者世間上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佛教徒居住往來的地方,才有佛法流通。如果沒有佛教徒,哪有佛法流行呢?

「諸根無缺」

,雖得人身、生在聖處,但若是盲聾瘖啞就很難學習佛法。或者雖不盲、不聾、也不瘖啞,可是第六意根羸劣的話,心力軟弱,也很難用功。若是心力特別強的人,修學佛法比較容易。

「無事業障」

,什麼是事業障呢?就是心裏很多妄想,就會發動種種事業,而廢修善法,因此妨害修學聖道,無法建立正知正見,把修學聖道的事情耽誤了。在自己的正知正見還沒有成就的時候,就想要做大菩薩,你想想看,這件事情對不對?才剛剛接觸佛法,就發願要作大菩薩,做這個事、做那個事,做了很多事,頭髮都白了,對於什麼是佛法都還不太懂,這樣怎麼能夠行菩薩道?有一年,在三藩市的一個法會上,有人問我:「聖人有沒有語言的問題?」我說,到了第九地善慧地的菩薩,他得到了四無礙辯,其中有「詞無礙辯」,也就是說,能通達一切眾生的語言,就能用無邊的語言同時為一切眾生說法。若是凡夫要廣學一切語言而為一切眾生說法,那是有困難的。窺基大師解釋無事業障,就是不作其他相似佛法的事業,而障礙修學聖道。另外,部分阿毘達磨論的解釋,就是沒有業障,沒有五逆:弒父、弒母、弒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等嚴重的罪業。否則,在修學佛法上就有困難。

「於其善處深生淨信」

,還有最後一個條件,就是要能明白佛意,對於佛法令人了脫生死、得成聖道的道理,能夠生起深刻的清淨信心。若雖生聖處,但是不能深生淨信,就算有佛法,你能接受嗎?或者雖是在佛法中學習,心裏面則一直歡喜世間的榮華富貴,利用佛法去滿足自己的貪瞋癡,都不能算是深生淨信。在內分力這一個部分必須具備七種功德:如理作意、少欲知足、及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事業障、於其善處深生淨信,缺一不可。這一部分要靠我們自己去成就功德。

《披尋記》:「內分力者」等者,遠離外道種種惡見,是名「如理作意」。由不增益非真實有,亦不損減諸真實有故。如前〈意地〉釋。(陵本⼀一卷十⼀一頁)具足功德,不求他知,是名「少欲」。於諸資具不屢希求,得已受用,不染不愛,是名「知足」。「等」言,等取易養、易滿,乃至賢善諸莊嚴法。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二十五卷十八頁)生人同分,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名「得人身」。生於中國,不生邊地,於是處所賢聖、正至、正行、諸善丈夫皆往遊涉,是名「生在聖處」。性不愚鈍,亦不頑騃,又不瘖瘂,堪能解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乃至廣說支節無減,是名「諸根無缺」。於五無間隨⼀一業障,不自造作,不教他作,是名「無事業障」。於諸如來正覺所說法毗奈耶得淨信心,是名「於其善處深生淨信」。如是等法,名「內分力」。生圓滿中,依內攝故。如下〈修所成地〉及〈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卷

⼀一頁、二十⼀一卷四頁)

午二、外分力

外分力者,謂諸佛興世、宣說妙法、教法猶存、住正法者隨順而轉、具悲信者以為施主,如是等法,名外分力。

「外分力」就是外在的助緣。包括哪些呢?「諸佛興世」,無量無邊的佛出現于世間,由凡夫修行至成就無上菩提,而發大悲心教化一切眾生。「宣說妙法」,諸佛隨順眾生的根性,宣說了苦集滅道、十二因緣、六波羅蜜等無量無邊的佛法。

「教法猶存」

,佛的變化身不能久住世間,但是佛教化眾生所說的法語,也就是語言文字的經論,還能夠在世間上流傳。

「住正法者隨順而轉」

,佛入涅槃以後,已證悟第一義諦的佛弟子還在世間弘揚佛法,這些聖弟子們名為「住正法者」。他們不但能隨順佛的教法,還能隨順證悟第一義諦的證法,弘揚佛法的正義教化眾生,這是最理想的聖僧。佛雖不在世間,但是有聖僧、有菩薩住世,可以為我們作師父,隨順他們的教化,也就有成就聖道的可能。「轉」為生起義、活動義。若有人隨順教法,而不能隨順證法,那是凡夫僧,也還算好;若是不隨順教法,當然更談不上證法,那他所弘揚的就不是佛法,而是一些相似的佛法了。

「具悲信者以為施主」

,必須要有對佛法有信心的施主,他才能相信:修行人能在佛法裏邊栽培善根、修學聖道,終究有一天能得無生法忍,能證無上菩提。因此當他看見一個生死凡夫,雖然現在還是愛煩惱、見煩惱都具足,但是能發心修學聖道,心裏感覺這是可恭敬、可讚歎的。同時,這個施主也要有「悲」愍心,感覺同在生死流轉中都很可憐,而發出來悲心願意支持修行人生活所需,護持修學聖道。如果說不識佛法,歡喜這個人就支持他,那就不符合「悲信」二字了。這一段文特別指出得聖道的因緣果。就是以聲聞、緣覺、如來種性為因;如

理作意、少欲知足、及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事業障、於其善處深生

淨信等內分力為緣;諸佛興世、宣說妙法、教法猶存、住正法者隨順而轉、具悲信者以為施主等外分力和合運轉;而得成就聲聞、獨覺、如來等三乘道果。

《披尋記》:「外分力者」等者,謂諸如來出現世間,現證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諸佛興世」。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是名「宣說妙法」。雖佛世尊般涅槃已,而世俗正法猶住未滅,勝義正法未隱未斷,是名「教法猶存」。聖弟子眾如其所證,隨轉隨順教授教誡,有力能證如是正法眾生,是名「住正法者隨順而轉」。諸有正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於彼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隨順淨命資具,是名「具悲信者以為施主」。如是等法,名「外分力」。生圓滿中,依外攝故。如下〈修所成地〉及〈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卷二頁、二十⼀一卷五頁)

卯三、彼法成二辰一、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耶?

第三科「彼法成」,這是成就弘揚佛法的因緣果相。問:應以誰為先?誰為建立?由誰和合?能成就何事呢?

辰二、答

答:所知勝解、愛樂為先。

答:如果想弘揚佛法,最先要做好一件事,就是對於所認識的佛法必須達到「勝解」的程度,有強力的解悟,有決定印持的智慧,別人不能動搖的見地。而且對自己所勝解的佛法,深生愛樂,這表示本身已經有信、願、行了,肯定佛法是最尊貴的,願意依佛法而行,獲得佛法的利益,所以有愛樂、有歡喜心。這就不是把佛法當成學問來研究,不是把它當成一種知識而已。但是,如何能夠得到勝解又有愛樂心呢?這個人也要能夠常常靜坐、修習止觀,才會明白動亂的境界不值得讚歎;但是,若只是修奢摩他而不修毘缽舍那,那還不行。當然,最重要就是修習四念處,常常用止觀來調伏自己的心。因此,能肯定佛法超越世間,是一切有漏法所不能及的;能由文字的佛法趣向於無文字的境界,自然會發起愛樂之心。老是妄想浮動,又不知道愛惜光陰,這樣的人能對佛法有歡喜心嗎?不可能!那麼,生歡喜心是什麼相貌呢?把經論一打開就生歡喜心,不會看到經論就腦袋疼,不會生厭煩心。這樣說,就是對於佛法的認知要達到一個高水平,而且自己有止觀的修行,名為勝解、愛樂。這裏並沒有說要得聖道才為人講解佛法,但是最低限度應該達到由外凡進入內凡的程度。

《披尋記》:「所知勝解、愛樂為先」者,於所知法自性、差別,決定忍可,是名「勝解」。又於所知自性、差別,各別攝受自品所許,是名「愛樂」。此為先因,方能建立所成立義故。所成立義有二差別,如下〈聞所成地〉釋。(陵本十五卷六頁)

宗、因、譬喻為建立。

其次,為人講解佛法的時候,要能夠應用因明論理,以宗、因、喻的方法來建立言論。「宗」是宗旨、要義,「因」是理由;「譬喻」是舉例子,使令聽者容易明白。這樣宣說佛法,容易令人生起信心。

《披尋記》

:「宗、因、譬喻為建立」者,此顯能成立法有此差別。所謂立宗、辯因、引喻。〈聞所成地〉說有八種能成立法,今於此中略攝為三,故作是說。如下〈聞所成地〉別釋其相。(陵

本十五卷七頁)

不相違眾、善抗論者為和合故。所立義成。對於你所宣說的佛法,「不相違眾」,有的聽眾能為你的勝解智慧、善說宗因喻的辯才所折服,即能隨順而不違背你所宣講的義理。另外「善抗論者」,有的聽眾善於問難抗辯,也能折服於你所說的道理,他們原來對佛法沒有信心,因為聽了你的善說法而生起信心,或者原本有邪知邪見,因為你的善說法而消除了。這「不相違眾」與「善抗論者」經過你的教化,都能夠與你和合地站在同一個立場。這時候,你所住持的法義成立了,也就是你宣揚佛法成功了。

《披尋記》:「不相違眾、善抗論者為和合故」者,於立論時,現前眾會若無僻執,非不賢正、非不善巧,是名「不相違眾」。彼敵論者,若具辯才,善自他宗,勇猛無畏,是名「善抗論者」。如下〈聞所成地〉釋。(陵本十五卷二十頁)

卯四、彼法辦二辰一、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辦耶?

第四科「彼法辦」,說明二種成辦,「工巧業處辦」及受生「有情安住辦」。問:以誰為先?以誰為建立?誰和合故?成辦何法呢?

辰二、答二巳一、工巧業處辦

答: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

「工巧業處辦」,這是說明行菩薩道的人成辦工巧事業的因緣果相。答:「工巧智為先」,世間上各種行業包括士、農、工、商、律師、會計師乃至種田、牧牛等,各有各的專業知識,名為「工巧智」。若是計劃作某種事業,最先必須具備通達這一行業的專業知識。

「隨彼勤劬為建立」

,然後隨順所要成就的事業,勇猛精進不畏辛勞,一步一步地策劃實踐,把這一行業的技巧建立起來。

「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

,凡此事業所須眾緣、資具,包括財力、物力、人力等,都要具足和合作業。「工巧業處辦」,最後不論士、農、工、商,隨任何一種事業都得以成辦。《披尋記》:「工巧智為先」等者,工業妙智,名「工巧智」。工業依處,略有十二,是名「工巧業處」。如下〈聞所成地〉說。(陵本十五卷二十二頁)

巳二、有情安住辦

復愛為先。由食住者依止為建立。四食為和合故。受生有情安住充辦。

「有情安住辦」,說明三界之內的有情得以安住的因緣果相。有情要得到一個生命體,才得以安住,而得此五蘊身之最初,以「愛為先」,就是異熟識中的種子先要有愛的滋潤,就好像穀物的種子為水所潤,而有滋長的能力。由於我們宿昔所造的善業、惡業、或不動業,這個業種子若要得果報,必須有「愛」滋潤才能發生作用。「愛」是什麼呢?就是希圖,也就是必須具有愛與思心所相應為先,才能在三界中「取」一個生命體。「食住者」 ,有情取到一個生命體,還要有食,果報體才能夠相續住持;這個意思是說,生命體由識執受才得以住,因為這個生命體是以識為主,以識得住。

「依止為建立」

,而識都要有一個依止,譬如眼識以眼根為依止,耳識以耳根為依止,就是要有增上緣。所以,識以身體為依止,要依止六處、六識身成就,生命體才建立起來。「四食為和合故」,生命體從母體分離以後,還要依賴識食、悅意觸食、意思食、段食,四食和合才使生命體相續生存。

「受生有情安住充辦」

,已受生得到果報體的有情,由於阿賴耶識執持著生命體,因此得以安住。若將來受生的有情,識得到愛的滋潤,能於當來圓滿地取得另一個生命體,就叫做充足成辦。「充」者足也,「辦」者成也。

《披尋記》:「復愛為先」至「安住充辦」者,此中受生有情安住充辦,當知受生有二差別,謂已受生及當受生。有情亦有三界差別,謂欲界、色界、無色界。於三界中,若已受生有情,隨其所應,識執名色,是名「安住」。若當受生有情,識為愛潤,能取、能滿當來內身,是名「充辦」。⼀一切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愛,名「愛為先」。三界有情依食住者,要依眼等六處、六識身轉,是名「依止為建立」。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隨應攝益,長養諸根大種,是名「四食為和合」。此中諸義,依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四卷⼀一頁)

卯五、彼法用二辰一、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用耶?

第五科「彼法用」,說明諸法自業作用的因緣果相。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用耶?

辰二、答二巳一、標

答:即自種子為先。如此生為建立。即此生緣為和合故。自業諸法作用可知。

「自種子為先」

,一切法先決條件都要以種子為先,由自己的種子才能生出來這一法。「如此生為建立」,這表示只有自類種子能生此法,其餘種子不能生,而且必須自種子已生未滅才顯作用,不是離開了自種子,另外有一個什麼力量能建立。「即此生緣為和合」,當種子生時,還要有其他種種緣的幫助,和合增上才能成就。

「自業諸法作用可知」

,由自種為先、生為建立、生緣和合三樣具足和合了,就可以知道諸法本身各別發出來的作用了。

巳二、釋二午一、徵

何等名為自業作用?

這一段文中所說的「自業作用」所指為何呢?

午二、辨二未一、內分自業差別

謂眼以見為業,如是餘根各自業用應知。

「內分自業差別」,是指生命體本身有不同功能的業用。譬如眼以見色為它的業用,應該知道其餘的五根也是各有它的業用。如耳以聞聲為業用,鼻以嗅香為業用,舌以嘗味為業用,身以覺觸為業用,意以了別諸法為業用。

未二、外分自業差別

又地能持,水能爛,火能燒,風能燥,如是等類,當知外分自業差別。

「外分自業差別」,相對生命體,外在器世間的物質也各有各的業用。又如地能長養萬物,有攝持的功能,令不墜落。水能濕爛,火能燒物,風能令物乾燥,如是等類,應當明白器世間的種種物質也都各有各的作用。

《披尋記》:「即自種子為先」等者:有體諸法,方有作用,作用差別,眾多非⼀一,由是說「自

種子為先」

。種子生時,作用方顯,由是說「此生為建立」。「此」即自種。遮離自種別無法生,故置此言。又自種子要待餘緣之所攝受,方能得生,由是說「此生緣為和合」。諸法作用各別決定,是名「自業諸法作用」。無量差別,隨類應知。

丑二、由依處二寅一、標

因等依處者:謂十五種。

第二科「由依處」,憑藉依處建立因、緣、果。這是別說。因、緣、果三法的依止處是什麼?一共有十五種,也就是憑藉著這十五種來建立因、緣、果。

寅二、列

一、語,二、領受,三、習氣,四、有潤種子,五、無間滅,六、境界,七、根,八、作用,九、士用,十、真實見,十一、隨順,十二、差別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礙,十五、無障礙。

這是列出來十五種因、緣、果的依止處。

丑三、由差別二寅一、標

因等差別者:謂十因、四緣、五果。第三科「由差別」,由不同的差別相建立因、緣、果。先總標。因、緣、果三法的差別,又可安立為十種因、四種緣、五種果。

寅二、列三卯一、十因

十因者:一、隨說因,二、觀待因,三、牽引因,四、生起因,五、攝受因,六、引發因,七、定異因,八、同事因,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

這是列出來十個因的差別名字。

卯二、四緣

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

這是四種緣的差別相。

卯三、五果

五果者: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

這是五種果的差別相。

丑四、由建立二寅一、明所依三卯一、十因十辰一、隨說因四巳一、標

因等建立者:謂依語因依處,施設隨說因。

第四科「由建立」

,由前面十五種依止處為所依,而建立十因、四緣、五果。「明所依」中,說明建立的道理,分三科,先十因、次四緣、後五果。因、緣、果建立,先說十因。第一隨說因,要依止語因為依處,「語」是名言,由於名言有能詮顯義的作用,是生起一切言說的依止處,所以說依止「語」因,而安立了「隨說因」。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道理呢?

巳三、釋

由於欲界繫法,色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施設名為先故想轉;

「繫」是繫屬義。由於繫屬於欲界法、繫屬於色、無色界法以及不繫法,這一切有漏、無漏、有為、無為諸法,本身是沒有名字的,而佛為了要令我們覺悟,

「施設名為先故想轉」

,於欲界、色界、無色界的每一法,各依其不同於他法的自性而安立名字,乃至不繫法,也各依其自性安立名字。有了名字的安立,我們的想心所依止名言,才能起種種構畫,而有種種思惟分別的活動。「轉」者活動也。

想為先故語轉;

想心所能依止名言而執取種種所詮的義;又依種種所詮義而執有種種名,而安立種種語言;此名為「語轉」 。

「語依處」之「語」

,也就是名言。名有能詮的作用,而每一個名各有其所詮的義,想心所就在名與義上活動。《攝大乘論》中說:「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就是說若沒有能詮的名以及所詮的義,我們內心的思想是不能活動的。內心會思想,就是名言多,分別力也就大一點;名言少,分別的能力就小。這與智慧有關,也與讀書多少有關,通常讀書少的人,分別的能力也比較小。

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

由於想心所依止能詮的名言而取所詮的義,因此安立了種種的語言,於是我們能夠展轉地隨著所見、所聞、所覺、所知表達出來種種的語言,也就是說話。

巳四、結

是故依語依處,施設隨說因。

由於有繫不繫法的名言安立,我們就能夠明白繫不繫法的義;明白義一定要憑藉名言,透過想心所取得很多名、很多義,然後隨著自己所見、聞、覺、知,發出來種種語言,說與他人知。可以說我們一開口說話,一切的人事地物都離不開名言,所以依此「語依處」來安立「隨說因」。

《披尋記》:「由於欲界繫法」至「起諸言說」者:此中諸法,若墮界攝,若非墮攝,施設⼀一⼀一自性差別,是謂為名。以此為依,心起搆畫,是名為想。由此想故,起能詮聲,是名為語。由是故說,名為先故想轉,想為先故語轉。由語能詮所欲說義,隨依見、聞、覺、知而起言說。言說有四,是故名「諸」。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十九頁)

辰二、觀待因四巳一、標

依領受因依處,施設觀待因。

「領受」

,是領納所緣境的覺受。我們的心和一切法接觸時有了覺受,或者感覺到苦、或者感覺到樂、或者感覺到不苦不樂。因為依止領受樂、或苦,就引發出來歡喜、或不歡喜的問題,於是為了希欲得樂、或欲求離苦,而去造作種種業。這就是依領受因依處而建立觀待因。

巳二、徵

所以者何?

為什麼呢?

巳三、釋二午一、欲求樂者三未一、欲繫樂

由諸有情諸有欲求欲繫樂者,彼觀待此,於諸欲具,或為求得、或為積集、或為受用。在許多的眾生之中,有一類有情好樂追求欲界的五欲樂。因為領受過五欲之樂,知道樂很美好,於是觀察思惟唯有憑藉著五欲的資具才能獲得快樂,沒有資具就不會有樂。譬如說歡喜坐車,感覺坐車是樂,沒有車也就沒有樂。又譬如餓了是苦,吃飯的時候感覺有解除飢渴的樂,就要求得飲食才有樂。經過這樣觀察,知道領受樂要憑藉眾多資具,所以叫做「觀待因」。或者條件不具足,就要努力去追求取得;或者求得之後,又想要積聚更多,以確保無憂;或者得到了就於此受用,而生染著。這個「觀待因」是由「領受因」而來的,叫做「依領受因依處,施設觀待因」。

《披尋記》:「諸有欲求欲繫樂者」至「或為受用」者,此中「彼」言,謂欲求有情。「此」謂欲繫樂。十身資具,名「諸欲具」。十身資具,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十七頁)於諸欲具未得希得,名「為求得」。得已慳執,不少喜足,名「為積集」。得已染愛、耽嗜、饕餮,名為「受用」。

未二、色無色繫樂

諸有欲求色無色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另外還有一類有情能覺悟到欲樂使令人苦惱,因此放棄欲樂,而轉為希求色、無色界的三昧樂。他觀察思惟要得上二界的三昧樂,不是憑藉外邊的資具,而是必須修習禪定,令內心不亂、專緣一境才能獲得。於是,他對於得三昧的條件,或者不具足而努力地追求,或者已得三昧,受用寂靜樂而生耽著。

未三、不繫樂

諸有欲求不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還有一類有情,體認到欲樂或三昧樂都是無常,終究還是在生死輪迴中受苦。他們為了追求更圓滿的樂,觀察思惟唯有憑藉出世間的戒定慧,才能得到不為三界所繫縛的樂。於是他放下世間的欲樂,修學出世間的佛法,或者為了成就功德努力追求,或者成功了而受用不繫樂。

午二、不欲苦者

諸有不欲苦者,彼觀待此,於彼生緣、於彼斷緣,或為遠離,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觀待因的成立分兩方面來解釋,前一科是從希求樂的角度而說「欲求樂者」,這一科則是從息滅苦的方向而說「不欲苦者」。還有一類有情嘗到苦了,不想要再受苦,於是他就思惟觀察苦生起的因緣、苦斷除的因緣,或者為了不受苦而遠離苦生起的因緣,或者努力斷苦追求解脫生死,或者成就了則受用無苦的果報。這裏所說的苦,包括了三惡道的苦,乃至人間、諸天、色無色界的無常之苦都在其中。

巳四、結

是故依領受依處,施設觀待因。

因此依止領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以及不受為依處,而安立觀待因。

《披尋記》:「於彼生緣」至「或為受用」者,此中「彼」言,即前說苦。於苦生緣,說「為遠離」;於苦斷緣,說「為求得」,及「為受用」。

辰三、牽引因四巳一、標

依習氣因依處,施設牽引因。

「習」是數習,「氣」即氣氛。由於我們的身、口、意三業數數活動,而造成了一種氣氛。譬如常用貪心在活動,就造成了貪的氣氛;常用瞋心在活動,就造成了瞋的氣氛;或者常用愚癡心、高慢心在活動,任何現行煩惱熏習在阿賴耶識中造成了氣氛,叫做「習氣」,也名為種子。依此習氣能於未來牽引出愛非愛趣的果報,而建立牽引因。

巳二、徵

所以者何?

什麼緣故這樣建立?

巳三、釋二午一、內身

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牽引愛不愛自體。

世間凡夫的心一直不停地遷流活動,從身、語、意所造作的有漏業,大概可以分為淨、不淨兩類:譬如欲界的善惡業都有欲,屬於不淨;修習禪定離欲界欲,名為淨。或者招感三惡道的業,屬於不淨;一切人天善業,都屬於淨。由於我們所造作的淨、不淨業屬於三界的有漏法,已經熏習在阿賴耶識中成為習氣,它能為你在人趣、或色、無色界趣中,牽引出來一個可愛的果報自體;或者為你在三惡道趣中,牽引出來一個不可愛的果報自體。這個果報自體就是有情的生命體。

午二、外器

復即由此增上力故,外物盛衰。

三業所熏的習氣,除了能牽引出來一個果報體,另外它還有強大的力量,能招感所依器世間的一切萬物。可愛業所感得的器世間興盛榮茂,而不可愛業感得的器世間則衰竭枯萎。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是由自己的業力所感得的正報;所依止的器世間,也是由我們的習氣而感得的依報。所以,外法還是以內法為因緣。

巳四、結

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處,施設牽引因。

因此依三界有漏法所熏成淨不淨業習氣的依處,能牽引將來感得三界愛不愛依正二報,而安立牽引因。

辰四、生起因四巳一、標

依有潤種子因依處,施設生起因。

以十五種依處中的「有潤種子」為依止處,而建立「生起因」。「有潤種子」就是種子有愛的滋潤,如同穀麥的種子經水的滋潤後能發芽。阿賴耶識中有很多名言種子及業種子,若是經過愛煩惱的滋潤後,就能很快在三界中取得一個果報體。前面所說的牽引因是沒有潤的種子,也能牽引果報,但是屬於遠因;而有潤種子是生起因,是得果報的近因。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道理呢?

巳三、釋二午一、標生相

由欲、色、無色界繫法,各從自種子生。

因為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等一切法,都各從自己一類的種子生起才能得果報,不會因為修欲界的善法而感色、無色界的果報。

午二、釋愛因

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

但是種子要有愛的滋潤作增上緣,由於愛加強了淨不淨業種子的力量,能牽引到各別相應的界地,各別的自體才得以生起,隨著各別的業或得人身、或得諸天、或得三惡道的果報。但是,能潤生的愛煩惱則通於一切,都要有愛的滋潤,才使種子成就得果的力量。

如經言:業為感生因,愛為生起因。如經中所說:「業為感生因」,業是能感生後有果報的種子,應該包括了名言種子與業種子,名為感生因,也是牽引因。「愛為生起因」,此業種子已經有愛的滋潤,才能生起現行感得果報,因此,愛是生起因。若是前世造過很多有漏業,今生有因緣出家修學戒定慧,把愛煩惱斷滅了,雖然過去所造的業種子還在,但是沒有愛的滋潤,不能生起果報。譬如阿羅漢入無餘涅槃時,一切業力不能發生作用。可見愛煩惱的力量雖然很大,但是聖道的力量更大。

巳四、結

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施設生起因。

依這樣的道理,所以說依有潤種子依處,安立生起因。

辰五、攝受因四巳一、標

依無間滅因依處,及依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因依處,施設攝受因。

前述牽引因與生起因都可以說是因緣,其他還需要許多助緣,包括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等因依處,能幫助種子得果報,所以安立為「攝受因」。十五種依處中的「無間滅」依處,就是等無間緣,每一類的識,它前一念滅去,是後一念生起的依止。「境界」依處,是所緣緣,識的生起要有所緣慮的境界。「根」依處,是增上緣,六識的生起都必有它的所依根,如眼識依眼根,乃至意識依意根。「作用」依處,其餘的助緣,譬如做工時所持刀、斧等工具,都有它的作用,也能助成這一法的現起。「士用」依處,「士」是士夫,還須要靠人為的努力發出力量才能成就。「真實見」依處,就是具足現觀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的無漏智慧,依無漏見才能成就聖道。除了以種子為因緣,還須要很多的助緣來助成法的生起,由這些助緣而施設了攝受因。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道理呢?

巳三、釋二午一、有繫法二未一、舉欲繫法

由欲繫諸法無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受故,士用攝受故,彼諸行轉。

屬於欲界繫的一切法,依「無間滅」攝受,以前一剎那滅為條件,能引下一剎那心心法的現起;依「境界」攝受,因為有所緣緣能幫助識生起活動;依六「根」攝受,心才能於各式各樣的境界上活動;又依「作用」攝受,以種種助緣的力量來幫助成就;最重要還有「士用」攝受,必須依靠人為的努力。依這五種緣的攝受,才能成就心心所法的活動。

未二、例色無色繫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亦爾。

屬於欲界繫的一切法,必須具備五種攝受因才能生起;同樣的,屬於色界繫、無色界繫的一切法,也是必須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為攝受因,才能夠生起。

午二、不繫法

或由真實見攝受故,餘不繫法轉。

若是要成就不繫的無漏法,則除了如前五個攝受因為助緣以外,還要有「真

實見」

,就是要有無漏的智慧為助緣。當正念提起時,有無漏的智慧在一起活動,就能展轉引發更強大的無漏法出現。比如得初果的聖人,由於他以無漏的智慧正念相續勤修觀察,因此,無漏的戒定慧能夠展轉增上殊勝,於是能證入二果、三果、阿羅漢果。

巳四、結

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依處,施設攝受因。

因為三界繫法以及不繫法的生起,除了主要的因緣、增上緣之外,還需要等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及真實見為依處,才能如其所應地生起,所以安立這六法為攝受因。

《披尋記》:「彼諸行轉」者,此中「彼」言,謂欲繫法。於欲繫中色、非色蘊,名「彼諸行」。隨其所應,依彼依處方能得生,是故說彼依處為攝受因。

辰六、引發因四巳一、標

依隨順因依處,施設引發因。

在十五種依處中,依止「隨順」為依處,而建立了「引發因」。「隨順」是沒有衝突,同一類法相隨順的意思。善法與善法相隨順,惡法與惡法相隨順,羸弱者隨順於殊勝者,名為隨順。由於同類法相隨順的緣故,先前的善法能「引發」後來的善法,所以依隨順為依處,而建立了引發因。在隨順之中有引發的意味,就如《法華經》中所說,只要向佛一低頭、一合掌,將來都能成就無上菩提。這也就是「引發」的意思,是相互隨順,展轉引發,展轉殊勝,一直到最後圓滿無上菩提。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道理呢?

巳三、釋三午一、善法四未一、欲繫二申一、辨相二酉一、自增勝

由欲繫善法,能引欲繫諸勝善法。

由於欲界的善法,能引發欲界中更殊勝的善法,同樣都是屬於欲界自類的善法,但是品類增上了。在欲界中有欲的人也有善心,願意作一些利益他人的事。若是初次作善事,可能心裏有一點勉強,但是第二次也就容易了。行善由勉強進步到不勉強,就是內心的動機增長了,這裏有劣善能隨順轉為勝善的意義。

酉二、轉勝上

如是欲繫善法,能引色無色繫及不繫善法。

同樣的,隨順欲界善法加行,還能夠引發上二界屬於色、無色界的善法,或者能夠引發出世間的無漏善法。前面一科「自增勝」,是說唯屬欲界善法的引發。現在這一科「轉勝上」,則說更能引發色界、無色界的善法,乃至不繫的善法。什麼原因呢?

申二、釋因

由隨順彼故。

由於同一類善法,雖然有界攝的不同,散亂、定心的差別,或有漏與無漏的殊異,但是善法與善法之間有隨順引發的功能,羸弱善法能隨順殊勝善法。所以,若能行下地善法,也能引發更加殊勝的上地善法。

隨順本來應該是指同一類的善法而言,但是也有從惡法中引發出來善法的情形。譬如有一個我最瞧不起的人,現在他能放下一切出家修學聖道,而我也是相信聖道、讚歎出家的人,我應該比他還要好,既然他都能出家,那我也去出家修行!這是因為高慢心,由染汙法引發出來善法的例子。

智者大師根據《維摩詰經》等,建立一切惡法也是佛性,就有這樣的意味。我們未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看一切法有隨順、有不隨順。若與般若波羅蜜相應了,一切法都是相隨順的。譬如自己動了瞋心卻不想改,或者想改但是不容易;若能學習般若波羅蜜,原來那個彆扭執著的力量被般若波羅蜜消融了,也就容易隨順。所以,對於般若波羅蜜,我們應該不斷地學習。

未二、色繫

如欲繫善法,如是色繫善法能引色繫諸勝善法,及無色繫善法、不繫善法。

如欲界繫的善法有自增勝、轉勝上的力量,色界繫的善法也有這種力量,能引發更加殊勝的色界繫善法,由劣而勝,而小而廣,由初禪能進步到二、三、四禪,這是屬於自增勝。另外還能轉勝上,引發無色界繫的善法,以及出世間的不繫善法。因此佛告訴我們修定,得到色界定的時候,在色界定裏修出世間的四念處,依真實見有得聖道的力量。我們用功修行的時候,總感覺到沒有力量,譬如有人認為:「我靜坐不行!」就想:「我不靜坐,去修別的善根好了。」但是,從這一段文告訴我們:不要氣餒,你是能夠成功的。因為善法能隨順善法的緣故,它能自增勝,還能轉勝上,由劣而勝。在《成實論》上說,欲界定中也可以證得初果。若從隨順因與引發因的功能上看,《成實論》所說與本論相合。

未三、無色繫

如色繫善法,如是無色繫善法能引無色繫諸勝善法,及不繫善法。

如同色繫善法有自增勝、轉勝上的引發功能一樣,無色繫善法一方面能引發無色界中諸勝善法,由空無邊處進步到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另外還能轉勝上,可以隨順引發超越三界的無漏善法。

未四、不繫

如無色繫善法,如是不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法,及能引發無為作證。

就像無色繫善法有自增勝、轉勝上的功能,出世間的不繫善法亦復如是,能展轉引發更殊勝的不繫善法,及能引發無分別智而證入無為的理性。如初果聖人能夠隨順無漏法展轉引發更殊勝的二果、三果、阿羅漢果,乃至證得無上菩提。「不繫諸勝善法」是指屬於其他種種無漏的有為功德;

「無為作證」則單獨側

重於無分別智。無分別智顯然也是有為法,但是成就了無分別智,才能引發證入無為的理性。而加行無分別智及後得智所成就的其他功德,則包括在「不繫諸勝善法」裏邊。

午二、不善法二未一、標

又不善法能引諸勝不善法。

又,由於不善法能隨順不善法的原因,小小的惡有可能引發重大的惡。

未二、釋二申一、舉欲貪

謂欲貪能引瞋、癡、慢、見、疑、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

欲界有情活動得最頻繁、最嚴重的煩惱就是欲貪。由於有欲貪煩惱,就能引發瞋心,遇不可意的境界就生憤怒;也能引發愚癡心,不能明辨道理,令人糊塗;還能引發高慢心、常見、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我見、疑惑等種種煩惱。由於內心煩惱引發不善的心所法在一起活動,都是先有了意惡行之後就會採取行動,發於形色表現出來身惡行,發於語言表現出來語惡行。

申二、例瞋等

如欲貪,如是瞋、癡、慢、見、疑,隨其所應盡當知。

如同欲貪煩惱能引發其他煩惱及意惡行、身惡行、語惡行的活動,其他的瞋、癡、慢、見、疑煩惱也一樣具有隨順引發其他煩惱及身、語、意三種惡行的能力,如前所說應當知道。可見得善法有展轉引發的力量,惡法亦復如是。善法能引發殊勝無為的功德,這是值得歡喜、慶慰的事情;而小小煩惱就能引發出來更大的煩惱,則是應當怖畏的事情。

午三、無記法二未一、辨相二申一、約種識辨

如是無記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如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如前所說,由於隨順為依處,能引發善法、惡法;同樣的,無記法也有引發善、不善、無記法的功能。這裏的「無記法」是指阿賴耶識的種子說;因為現行有善、不善、無記的差別,由現行熏成種子的時候,善、不善、無記的種子都攝藏在阿賴耶識之中,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種子在阿賴耶識裏面也是無記性,沒有善惡的差別,所以叫做無記法。但是當諸法種子現行時,就能引發出來善、不善、無記法的差別相貌。

申二、約段食辨

又無記法能引無記勝法。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勢力增長。

還有一種無記法,能引發同類無記勝法。例如我們日常生活中所受用的飲食,是屬於段食,它能令有情的生命體健康而得久「住」;由於生命無虞,而令心得

「安」

;身體的形勢增長,力氣也增強。藉由無記法的段食,能令無記法的身體健康,得到無記的勝法。

未二、釋因

由隨順彼故。

無記法有二種相:隨順阿賴耶識中攝藏一切法的種子,此無記法能引發善、不善、無記法;又隨順段食這種無記法,能引發殊勝的無記法,使令身體強壯。

巳四、結

是故依隨順依處,施設引發因。

因為一切法有這樣隨順的特性,所以依隨順依處,而安立了引發因。

《披尋記》:「如是無記法」至「阿賴耶識」者,阿賴耶識性唯無記,名「無記法」。彼識中種,有善、不善、無記差別,是故能引善、不善、無記法。

辰七、定異因四巳一、標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

「差別功能」

,就是一切法本身都具有能引自類果的功能,而使自果與他法有差別相。依止差別功能,而安立「定異因」。「定」是決定不亂,現在創造了功能名為因,將來感生現行名為果,因與果的體性與功能,決定是相稱的;

「異」是指

此法特有的性質不共於他法,此法唯感此法果,與他法所感的果定然相異,決不相濫。譬如我負責造業,我將來就會受果報;你沒有造業,你將來就不會感果報。絕不會是我造作惡業,你受惡果,那就是混亂沒有分際了。儒家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這句話的意思,是作善的時候不會白作,將來一定會有好報,但是承受的不是你本身,而是你的子女。雖然這裏面也有因果的味道。但是佛法的理論不是這樣,而是不論你造善、造惡,將來還是你自己承當果報。這表示有因有果,決定而不混亂。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樣安立是什麼道理呢?

巳三、釋二午一、舉欲繫法

由欲繫諸法自性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自性功能。

因為繫屬欲界的一切法,每一法各有它不共別法的自性與功能,由此而顯出法與法的差別相;並且,它們各別具有感得與它自性相稱果報的功能性。

午二、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如欲界繫法有自性功能差別、有能生種種自性功能一樣,色界繫法、無色界繫法、不繫法也具有如是不相混亂的功能性。

巳四、結

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施設定異因。

因此依據每一法的自性功能差別與能生種種自性的功能,安立了定異因。

辰八、同事因四巳一、標

依和合因依處,施設同事因。

「和合」依處是什麼呢?在十因中,除了隨說因以外,包括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等,依六個因和合能共同成就一事,而安立同事因。前面已分別安立這六種因,為什麼還要建立一個同事因呢?雖說已分別建立這麼多類的因,但是它們不是各別獨自發生作用,而是在一起共同和合作業。為了表示這樣的道理,所以要另外建立同事因。因此,前面各因是別說,而同事因是總說。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道理呢?

巳三、釋二午一、舉生和合二未一、舉欲繫法

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法生。

以下解釋,「舉生和合」前面「由相故」建立因緣果中,說由此因、此緣、眾多因及緣和合,才有彼法生、得、成、辦、用,這裏先舉「生」法說明「和合」的道理。欲界繫法本身能生起,一定是具足很多條件,有了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和合以後,屬於欲界的這一法才能夠生起。「要」是決定義。「自」是此法本身,相對於彼而說自。「生」是由無而有。

未二、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如同欲繫諸法,除了自因緣之外,還須要觀待等諸因的和合,才獲得自法的生起。色界繫法、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的生起亦復如是。

午二、例餘和合

如生和合,如是得、成、辦、用和合亦爾。

如三界繫法及不繫法的生起,要有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的和合,則其餘證「得」涅槃、「成」就佛法、工巧業處成「辦」、自業作「用」,也是須要此六因共相和合才行。

巳四、結

是故依和合依處,施設同事因。

因此依一切法生、得、成、辦、用都要有六因和合才能成就,安立了同事因。

辰九、相違因四巳一、標

依障礙因依處,施設相違因。

依此法與彼法之間有互相障礙的情形,以此障礙依處,安立了相違因。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情形呢?

巳三、釋二午一、舉生相違二未一、舉欲繫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障礙現前,便不得生。

由於欲界繫法將要生起得果報的時候,若有障礙出現了,便令此法不能生起。比如有一個人,生存的時候以散亂心作過許多的功德,依此命終以後應得欲界天的果報。但是他在臨命終時,惡念現前,使令善法不得生起,導致生天的果報不得現前。也有人這一生中作了許多的惡事,臨命終時,見到了三惡道的前相,但是因為有人幫助念佛,他自己也能發起善念,有可能障礙惡法不生,一心念佛就往生佛世界去了。

欲界人間的凡夫作善、作惡不一定,作惡的人有時候也行善,行善的人偶爾也作惡,於是有善也有惡。但善法與惡法互相障礙,所以將得果時,若出現障礙,所期望的果報便不得生起。

未二、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如同欲界繫法,因為有障礙現前,便不得生起;色界繫法、無色界繫法,以及不繫法也會因為有障礙現前,而不得生。但是得了聖道、見到了無為法以後,道念是不會退失的,決定不再退轉為凡夫。凡夫的時候都是變動而不決定的。

午二、例餘相違

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

如同「彼法生」

,若有障礙現前,便不能生起;其他「彼法得」

、「彼法成」

、「彼

法辦」、「彼法用」的道理也是如此。

巳四、結

是故依障礙依處,施設相違因。

因此依障礙依處,而安立相違因。這可見一切法都不決定,若遇有不同的因緣出現,情況就轉變了。因此,修學善法的人在未得聖道以前,決定要謹慎,才能保得住。而行惡法的人,也不要氣餒,你還是有希望能把惡法息滅。怎麼除去惡法呢?就是以善法作因緣去障礙惡法的現行,從這方面努力,也就能通達到光明的世界。

辰十、不相違因四巳一、標

依無障礙因依處,施設不相違因。

若無他法作障礙,因緣和合時,諸法就能現起,依此無障礙依處,而安立不相違因。

巳二、徵

所以者何?

這是什麼情形呢?

巳三、釋二午一、舉生不相違二未一、舉欲繫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無障礙現前,爾時便生。

因為欲界繫法將要生起,若沒有其他的障礙因緣現前,此時就能順利地生起。

未二、例色繫等法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如同欲界繫法,若無障礙現前,彼法便能生起,色界繫、無色界繫以及不繫法亦復如是。

午二、例餘不相違

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

如同「彼法生」

,若無障礙現前,彼法便能生起;其他「彼法得」

、「彼法成」、

「彼法辦」、「彼法用」的道理也是如此。

巳四、結

是故依無障礙依處,施設不相違因。

因此一切有漏有為法以及無漏有為法,依無障礙依處,安立了不相違因。

卯二、四緣四辰一、因緣

復次,依種子緣依處,施設因緣。

前文已建立十因,其次是建立四緣。先說因緣,怎麼也是依十五種依處而建立呢?辭典上解釋「因緣」,都說為「依」;依此而有彼起,或彼事依此而有,就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名為因緣。因緣在四緣中,有時偏重於「因」的意思,有時偏重於「緣」的意思;但是在這裏因緣則偏重於因,就是緣也是因的意思了。現在說依種子緣,是指依止十五種依處中的習氣、有潤種子為緣,而安立因緣。每一法現行就熏成種子,依這個種子去得果報,種子的力量特別強,名為因緣。

辰二、等無間緣

依無間滅緣依處,施設等無間緣。只要是心法,一定是前一念心心所法滅去時,後一念心心所法無間隔生起,前念為後念作依止,因此依十五種依處中的無間滅為緣,而安立了等無間緣。

辰三、所緣緣

依境界緣依處,施設所緣緣。

因為有境界作為所緣,能緣的識才能活動,所以依十五種依處中的境界安立了所緣緣。

辰四、增上緣

依所餘緣依處,施設增上緣。

除了前面的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之外,依其餘能幫助此法生起的一切助緣,安立為增上緣。對於果的現前具有強大的助力,或者不障礙,都名為增上緣。所以,增上緣的範圍很廣。

卯三、五果四辰一、異熟果及等流果

復次,依習氣、隨順因緣依處,施設異熟果及等流果。

已說十因四緣,其次還要依十五種依處建立五果,其中依習氣、隨順因緣依處,而安立異熟果與等流果。由於善、惡、無記法的現行而熏習成習氣,攝藏在阿賴耶識中為種子,這包括了名言種子及有支種子。業種子和名言種子,能牽引出來異熟的果報,所以依習氣依處為牽引因,而安立了異熟果。種子生現行的時候,隨順善因而感得善果,隨順惡因感得惡果,隨順無記因而引得無記果。雖然同類因得同類果,但是要有增上緣隨順助成,因才能得果,所以依隨順依處為引發因,而安立了等流果。習氣依處側重於因緣,隨順依處則側重於增上緣。所造因與所得果相似,名為等流果。譬如:殺生令眾生短命,自己就感得了短命的果報;若能以大悲心護生,令它長壽,自己也就能夠感得長壽的果報。若歡喜別人增長智慧,將來就能得大智慧的果報;若是愚弄別人,叫別人糊塗,自己也就會有愚癡糊塗的果報。當然等流果和異熟果不同,但是得等流果同時也有異熟果。

《披尋記》:「依習氣、隨順因緣依處」等者,習氣依處為牽引因,即種子緣所依;隨順依處為引發因,即增上緣所依;是名「習氣、隨順因緣依處」。依牽引因及種子緣,施設異熟果。依引發因及增上緣,施設等流果。

辰二、離繫果

依真實見因緣依處,施設離繫果。

離繫果是根據什麼而安立的呢?是根據十五種依處中的「真實見」,就是無我、無我所的無漏智慧,也就是能見諸法畢竟空、諸法實相的智慧。依真實見依處為攝受因,而安立了離繫果,若離此真實見,不能得離繫果。當然,除此之外也是要具足種子為因緣,還有等無間緣、增上緣等都是要具足的。「離繫果」是修學佛法所得的成果。以能發出離心、發大悲心修學無漏的戒定慧,遠離一切煩惱繫縛,得大解脫、得涅槃,名為離繫果。

《披尋記》:「依真實見因緣依處,施設離繫果」者,此中「因緣」,謂攝受因及增上緣。如是因緣依真實見,名「真實見因緣依處」。

辰三、士用果

依士用因緣依處,施設士用果。

「士用」是人為的努力。雖說此因能得此果,彼因能得彼果,但是,還必須依靠自己的努力造作及假借作業工具,才能得果報,否則不行。比如說依真實見的因緣能得離繫果,但若是不努力學習經論,不努力修道,能成就真實見、能得離繫果嗎?不可能!乃至世間一切士農工商的事業,都須要人為的努力及假借作業工具為增上緣,才能成辦。因此,依士用依處為攝受因及增上緣,而安立士用果。《披尋記》:「依士用因緣依處,施設士用果」者,此中「因緣」,如前真實見因緣依處釋。

辰四、增上果

依所餘因緣依處,施設增上果。

在十五種依處之中,除了前面所說因緣之外,依其餘十一種因依處及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而施設了增上果。增上果的範圍與增上緣一樣,也是非常廣大。

寅二、辨義相二卯一、釋三義

復次,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

「由建立」中,第二科「辨義相」,說明因、緣、果的義理與相狀。先「釋三義」,解釋三法的含義。

「順益義是因義」,由於因能順於果法、滋益果法,能使令果法成就,就是「因」的意義。「建立義是緣義」,雖然有因的力量,但是還要有其餘諸多助緣的幫助才能得果報,所以能夠把果法建立起來的助力,就是「緣」的意義。譬如種子能生芽,是順益義,但是若沒有水、土壤、陽光、肥料的話,種子能發芽嗎?所以建立緣也很重要。就像是我們雖然肯定修行能夠得到無上菩提,也是須要很多的助緣才能夠成就。

「成辦義是果義」,由於能夠不斷地增長因、增長緣的力量,因與緣和合起來,最後所作業用圓滿成辦了,就是「果」的意義。

卯二、辨因相二辰一、五種相二巳一、約法體辨二午一、標列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一、能生因,二、方便因,三、俱有因,四、無間滅因,五、久遠滅因。

「辨因相」說明因的相狀。第一科說有「五種相」;先「約法體辨」,就法的體性說明因的義相。又建立因的體性有五種差別相:第一是能生因,第二是方便因,第三是俱有因,第四是無間滅因,第五是久遠滅因。

午二、隨釋五未一、能生因

能生因者,謂生起因。

什麼是「能生因」呢?就是十因裏面依有潤種子為依處而安立的生起因。由此種子已經有愛的滋潤,距離得果報最近,有力量能生起果報,叫做能生因。

未二、方便因

方便因者,謂所餘因。

什麼是「方便因」呢?十因中除掉生起因,剩餘的九種因,都名為方便因。窺基大師解釋,方便因是幫助生起果報的力量,它與能生因對比起來,稍微疏遠了一點。譬如種子生芽,種和芽的關係最親近、最直接,其餘的水、土、陽光對芽來說,雖然也有很大的助成力量,但是與種和芽的關係對比起來,就疏遠了一點,所以叫做方便因。

「方便」有隨順助成的意思。它不但不障礙,而且能夠隨順支持生起的力量,就叫做方便。

未三、俱有因二申一、明一分

俱有因者,謂攝受因一分。

什麼是「俱有因」?十因裏面有攝受因,其中一部分叫做俱有因。

申二、舉眼等

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所餘識。所生起的事情,與能生的力量同時存在,就叫「俱有」。如眼識一定要有眼根同時在一起才能活動,眼根對眼識來說是增上緣,它有力量幫助眼識生起;若是眼根壞了,眼識就不能生起。所以眼根對眼識的生起而言,雖然不是親因緣,但是它的力量還是很大。如是耳根於耳識、鼻根於鼻識、舌根於舌識、身根於身識,都叫做俱有因。若是等無間滅因,它是前一念滅、後一念生,就不是「俱有」。譬如所緣緣,我們的心去緣境界,境界有幫助心生起的力量,它們兩個也是同時俱有。所以,所緣緣和增上緣都是俱有因,但是這裏不提所緣緣,只是說增上緣。

未四、無間滅因

無間滅因者,謂生起因。

「無間滅因」是什麼呢?就是前面所說的生起因,但是又與能生因有一點不同。由於你最初創造善業或者不善業的時候,它還不能立刻得果報,那時叫做牽引因。但是當所造的善業、或者惡業經過愛煩惱的滋潤以後,達到足夠的力量可以得果報了,這時候依有潤種子為因緣,到了一剎那間就可以得果報的程度,前一念滅、下一念生起,前後自體中間沒有間隔,叫做無間滅因。

未五、久遠滅因

久遠滅因者,謂牽引因。

「久遠滅因」是什麼呢?就是你最初創造業力所熏習的種子,雖然種子有功能得果報,但是還要有愛煩惱的滋潤;若是種子沒有愛煩惱的滋潤,對於得果報,中間還有一段距離,那就叫做「久遠」;當時創造業力的因緣已經剎那滅去所以叫

「滅」

;但是當時所熏習成就的力量,還是相續隨逐於阿賴耶識中繼續保存著,能牽引到未來得果報,叫做「牽引因」。這樣說,久遠滅因是十二因緣裏面無明緣行的行支,是牽引因;而無間滅因就是愛緣取、取緣有的有支,這時候已經有能力得果報了,是生起因。

《披尋記》:「無間滅因」至「牽引因」者,於前自體無間滅已,後之自體無間得生。於爾所時,愛所潤種為新生因,是名「無間滅因」。淨不淨業既造作已,雖久遠滅,然有彼種而不捨離,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是名「久遠滅因」。又緣起支次第相望,皆有無間滅及久遠滅二種緣義,如下當說(陵本十卷九頁)。

巳二、約業用辨二午一、標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

這一科「約業用辨」,依法的業用也有五種義相。又建立因還有五種差別相。

午二、列

一、可愛因,二、不可愛因,三、增長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

第一個是「可愛因」,第二個是「不可愛因」。由因而得果報,若所得果報能令你心裏歡喜,這能得可愛果報的因,名為可愛因。若所得果報令你不歡喜,這能得不可愛果報的因,就是不可愛因。一般造因的時候,都是隨個人的心情、憑自己的歡喜去創造。歡喜作惡事的人,隨自己的意願去殺、盜、婬、妄;歡喜作善事的人,也是隨自己的意願行五戒十善,作利益人的事情。但是得果的時候,由不同的因所發出來的作用,有的令人歡喜,也有令人不歡喜的。這樣說,作善業就是可愛因,作惡業是不可愛因。

「增長因」

,由於愛、取的滋潤,也就是「可愛因、不可愛因」被愛、取滋潤了,使得牽引因的力量增長,所以叫做增長因。什麼是「流轉因」呢?可愛因、不可愛因、增長因都是流轉生死的因;作惡業也是流轉生死的因,作善業也還是流轉生死的因。雖然都是流轉因,但所得的果報有可愛、不可愛的分別。這好比人做夢一樣,做好夢生歡喜,做惡夢就不歡喜,雖然夢是假的,還是願意做好夢。

「還滅因」

,就是佛教徒想要覺醒過來,不要做夢了,就要學習佛法的戒定慧,依止真實見,修學出世間的聖道。若能不斷地增長,把流轉生死的惑業苦滅掉,回到第一義諦來,這叫做還滅因。

辰二、七種相三巳一、標

又建立因有七種相。

「辨因相」中,第二科「七種相」,說明「因」必須具備七種義相。以下又建立因有七種相。雖說因能得果,然必須具足什麼樣的因,才能得果報呢?

巳二、釋七午一、要是無常

謂無常法是因,無有常法能為法因。謂或為生因,或為得因,或為成立因,或為成辦因,或為作用因。

要無常法才能作果法的因,若是常法就不能為法作因。為什麼無常法才能作因呢?因為「無常法」是由無而有、由有而無,不是常恆住不變異;而「因」的性質,是原來沒有,由創造而有的。所以生滅無常法,就是「因」所具足的一個條件。若是「常法」,一直沒有變化,不能由無而有,也不是創造的,不符合因的定義,所以常法不能為因。一切「生」、「得」、「成」、「辦」、「用」等法,都是指果說的,都要以無常法作因,才能生起這五種果法。《攝大乘論》上,解釋種子有六義:「剎那滅、俱有、恆隨轉應知,決定、待眾緣、唯能引自果。」第一個定義,就是「剎那滅」。這表示能生果法的種子是剎那生、剎那滅,也就是有變化的無常法。

《披尋記》

:「無常法是因」等者,若法有生滅,是名「無常法」;若法無生滅,是即名「常法」。由無常法有生滅故,業用可得,故能為因。常法不爾,故說非因。此中為因說有五種,十因差別隨應當知。

午二、要望他性及後自性二未一、標二種

又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然與他性為因,亦與後自性為因。

又雖說以無常法為因,所得的果也是無常,可是只有一個無常還不能具足因的條件,還要「與他性為因」。「因」為「果」作因,果和因對望起來,果的體性和因不同,所以叫做「他」。譬如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是由眼識等種子為因而得的果報,前五識有明了性,譬如燈開了,眼識能明了光明,或者第六識有緣慮性,能思惟、觀察、分別,但是識的種子不能顯現了別、思惟、觀察的功能。這就是「因」和果的差別。又譬如山河大地的地、水、火、風都是物質,也是心變現的,心變現出來的地、水、火、風力量都是很大。但是四大的種子沒有現行的時候,並沒有高山大海的相貌,所以因和果彼此不一樣。從體性不同這方面來說,果叫做「他」。若是種子生現行時,因與果是同時的,也就是同一剎那,所以這裏所說的與他性為因,在種子六義中就是「俱有」。

「亦與後自性為因」

,我們在創造因的時候,無論是善業或惡業或者拜佛、讀經、思惟、修習止觀,身口意的活動就造成了一種力量,這力量以種子的狀態一直繼續地隨逐於阿賴耶識中,在沒有感果之前不會滅。雖然種子沒有滅,但非如真如理性那樣沒有生滅變化的存在,是剎那不停地相續生滅,前一種子滅了、後一種子生,生了又滅,滅了又生。前一剎那的種子,為後一剎那的種子作因,種子與種子,稱之為「自」,叫做「與後自性為因」。這也就是種子六義中的「恆隨轉」。

未二、隨難釋

非即此剎那。

「與後自性為因」

,前一個剎那種子滅了,後一個剎那種子才生起,前種子與後種子,前滅後生,不是同一個剎那,所以說「非即此剎那」。這是自類種子相續隨轉的相貌。

《披尋記》:「然與他性為因」等者,種生現行,名「與他性為因」;果望於因,性非是⼀一,故名為「他」。種生自種,名「與自性為因」;種望於種,因性是⼀一,故名為「自」。若與他性為因,當知同⼀一剎那;若與自性為因,當知非⼀一剎那。為顯此義,故說「後」言。種安住位,因性隨轉,恆相續故。

午三、要已生未滅

又雖與他性為因,及與後自性為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為因,非未生已滅。

雖然種子生現行是「與他性為因」

,以及自類種子生滅相續,這是「與後自性為因」。然而它還要是「已生未滅」,就是種子已經現起但還沒有滅,這時候,才有因的作用。

「非未生已滅」

,並不是種子還未生起,也不是種子已經滅了;

「未生」

是未來,「已滅」是過去,這兩種都不能為因。一定是現在已生未滅,才可以為因,這還是恆隨轉的意思。

《披尋記》:「然已生未滅」等者,已生未滅相是現在,未生相是未來,已滅相是過去。如前〈意地〉已說。(陵本三卷七頁)今應準釋。

午四、要得餘緣

又雖已生未滅,然得餘緣方能為因,非不得餘緣。

雖然種子已生未滅,但是還要等待其他的助緣,因才能得果。這是種子六義裏邊的「待眾緣」。譬如:有人造就了轉輪聖王的福德因,但是還要待緣,才能夠得轉輪王的果報。或者有人糊塗造了重罪,雖然他現在作惡了,但不是立刻下地獄去得果報。當他做人的業力還在發生作用的時候,其他的因不能出來活動;但是造惡的因繼續保存著,待緣,才能感得惡趣的果報。這樣就符合因緣果的次第,不然的話,阿賴耶識中有無量無邊的種子,頓時都得果報,就有過失。種子若沒有得到助緣,還是不能發生作用的。

《披尋記》:「然得餘緣」等者,謂彼彼行生緣現前,彼彼行因生彼彼行,非不待緣諸行得生。由是道理,諸行雖有各別生因,而無俱時頓生起過。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一卷十六頁)

午五、要成變異

又雖得餘緣,然成變異方能為因,非未成變異。又雖是有了「餘緣」,然而種子本身也要達到「變異」,也就是成熟了。若得果的力量還不夠,就是種子本身還未成熟,那就還不能得果報。比如修習止觀要有一萬度的力量才能得到初禪,現在只有五千度,還是不行。其實一切法都要因和緣達到成熟的程度才能得果報,而不是因緣還未成熟能得果報,所以叫做「非未成變異」。

《披尋記》:「然成變異」等者,種若成熟,是名「變異」。生緣攝受,異前相故。

午六、要與功能相應

又雖成變異,必與功能相應,方能為因,非失功能。

雖然種子成熟、力量足夠了,但是必須與最初造因時所栽培的或者善、或者惡、或者禪定的功能相應,才能為因得果。由於原來的功能性還沒有失掉、不起變化,那麼善的種子唯生善的果報,惡的種子唯生惡的果報。若是功能已經失掉或者變化,就不能為因而得果了。這也就是種子六義中的「決定」。

「失功能」

,譬如穀、麥的種子,決定是引穀、麥果。但是若將穀、麥種放在鍋裏炒一炒,種子的功能被損害了,就不會發芽,更不能得果了。又譬如這個人造了重罪,將來要到三惡道去得果報,但是他能誠懇地懺悔,或者在禪定裏面觀一切法無常、無我,由於懺悔及修止觀的力量把原先的惡種子損害了,惡的功能力量不夠,就不能到三惡道去得果報。所以,造了什麼罪趕緊懺悔,在沒有得果之前,令惡的功能失掉,可能還有希望不得果報。現在說種子的功能性,善因得善果,惡因得惡果,決定不混亂。但是,決定中還有不決定,那就是你能夠用佛法的力量,將惡的功能損害,使令惡果不得現行。

《披尋記》

:「必與功能相應」等者,諸法種子若被損伏及與永害,名失功能。如榖麥種安置空迥,或於乾器,雖不生芽,非不種子;若火所損,爾時畢竟不成種子。諸法種子功能相應及失功能,應如是知。

午七、要相稱相順

又雖與功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為因,非不相稱相順。

又雖是種子與功能相應沒有失壞,然而因和果必定要相合、相隨順、無障礙,才能為因。這是說種子雖然有無量無邊的差別,但是各自因唯能引得各自果。比如長壽因唯得長壽果,智慧因唯得智慧果,愚癡因唯得愚癡果。有的人壽命很長,智慧很高,但是福報不夠;有的人福報很大,但是智慧不夠。雖然作了很多功德,希望長壽,結果沒長壽;或者作很多功德,感覺自己的福德很大,希望有智慧,可是沒得智慧。這就是因與果不相稱、不相隨順。若是希望得智慧果,一定要栽培智慧因,欲得福德果,一定要栽培福德因,所作的因和所要的果一定是相稱相順,才能引得相應的果,不然是不能得的。這是種子六義中的「唯能引自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也就是「相稱相順」的意思。《攝大乘論》中說種子具有六義:「剎那滅、俱有、恆隨轉應知,決定、待眾

緣、唯能引自果」

;在《成唯識論》中也說六義;本論則建立七種因。七因和六義,意思是相同的。

《披尋記》:「然必相稱相順」等者,若無障礙現前,及與隨順引發,是名相稱相順。如前隨順因依處及無障礙因依處釋。(陵本五卷十⼀一頁)

巳三、結

由如是七種相,隨其所應,諸因建立應知。

前面已說七種相,隨教中所相應的義理來安立諸因,應當要注意。

己二、相施設建立二庚一、徵

復次,云何相施設建立?

「有尋有伺等三地」略以五門施設建立,「廣分別」中分五科別釋,現在是第二科「相施設建立」。

已經解釋了「界施設建立」

,其次說明「相施設建立」,什麼是相施設建立呢?

庚二、釋二辛一、總標列二壬一、嗢柁南

嗢柁南曰:

體所緣行相

等起與差別

決擇及流轉

略辯相應知

解釋相施設建立,先列出來四偈頌總說略相,然後再一一別釋。

壬二、長行

應知此相略有七種:一、體性,二、所緣,三、行相,四、等起,五、差別,六、決擇,七、流轉。

應當知道尋伺相略說有七種:一、尋伺的體性,二、尋伺的所緣,三、尋伺的行相,四、尋伺的等起,五、尋伺的差別,六、尋伺的決擇,七、尋伺的流轉。

辛二、隨別釋七壬一、體性

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為體性應知。

尋伺的體性是什麼呢?尋與伺都是推求測度,也就是思惟觀察的意思。若不深刻推求觀察所緣的境界,是以「思」為體性;思心所以造作為性,令心採取行動去做一件事,但是這時候的相貌不是很閑靜,比較匆忙。若深刻推求觀察所緣的境界,是以「慧」為體性;慧心所以簡擇事理為性。這時候比較不匆忙,能觀察得深刻一點,但也不是閑靜。

《披尋記》:「尋伺體性者」等者,當知尋伺,慧思為性,猶如諸見。若慧依止意言而生,於所緣境慞惶推究,雖慧為性,而名尋伺。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八卷八頁)今於此中復更分別,思唯令心造作,遍行為性,不深推度所緣;慧能簡擇諸法,觀察境生,故深推度所緣。依此建立尋伺體性差別。

壬二、所緣

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尋伺心所法所緣慮的境界是什麼呢?「依名身、句身、文身」 ,名、句、文都有身字,「身」是積聚義。什麼叫做「名」呢?在《大般若經》

、《俱舍論》及瑜

伽行派的論典中都提到「增語」 就是名,一切法本來沒有名字,名字是人增加上去的。安立名以詮表法本身的自性,集合諸名為一類,稱為名身。名是能詮,有所顯示的道理;道理是所詮,要假借名句才能顯示。所以我們無論是自己在內心思惟,或者要把它表達出來,一定要有名。名能增上語言,幫助說話,如果沒有名,就沒辦法講話了。

把一個名、一個名組織起來就成為「句」

。集合多句就稱為句身。比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其中單一字稱為名,如「諸」表示多數;二字合稱為名身,如「諸惡」表示許多的惡事,「莫作」表示不要去作。若只說「諸惡」,句子就不完整,加上「莫作」二字,這句話才說得完整,叫做「句」。若是連綴很多的句子,成為一大段文章,就能詮表一個完整的思想,稱為「句身」。「文」是名和句所依止的字。集合諸字為一類,稱為文身。由一個乃至數個字組成名,由名組成句。「義」是名、句、文所詮顯的內容。如果沒有名、句、文,義無法顯示出來,所以名、句、文是能詮顯,義是所詮顯。依義以立文,是依據某種道理而說出許多的名、句、文,其中義是所依,名、句、文是能依,或說義是能依,名、句、文是所依;兩方面都可以說。

「為所緣」

,尋伺是我們內心的分別觀察。分別什麼?觀察什麼?就是觀察能詮的名、句、文和所詮的義。簡單說,這就是尋伺所緣慮的境界。

《披尋記》:「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者,共知增語,是謂「名身」;名字圓滿,是謂「句身」;二所依字,是謂「文身」。〈攝釋分〉中別釋其相。(陵本八十⼀一卷⼀一頁)此三為依,能顯於義,是名尋伺所緣。當知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故。亦如〈攝釋分〉說。(陵本八十⼀一卷⼀一頁)

壬三、行相

尋伺行相者,謂即於此所緣,尋求行相,是尋;即於此所緣,伺察行相,是伺。尋伺行相是什麼呢?尋伺是指我們內心的分別,都是在文義上活動推求,而有不深推度、或深推度的不同。

「行相」

,特別是指內心在所緣境界上活動的相貌。若是內心依止文、義為所緣境,不深推度、匆忙思惟的活動,就是「尋」的相貌;若是深刻推度、微細觀察的活動,就是「伺」的相貌。

《披尋記》:「尋伺行相者」等者,於諸境界遽務推求,依止意言麤慧名尋;即於此境不甚遽務而隨究察,依止意言細慧名伺。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八卷八頁)依此當知,尋求行相,麤慧為體;伺察行相,細慧為體。此所緣境,即謂意言,以是⼀一切所知境界故。

壬四、等起

尋伺等起者,謂發起語言。

尋伺等起是什麼呢?就是一定先有尋伺,然後才能發出來語言;有什麼樣的尋伺,就發起什麼樣的語言。所以,能起的尋伺與所起的語言是相等的,名為「等起」。

壬五、差別二癸一、標

尋伺差別者,有七種差別。

尋伺差別是什麼呢?有七種差別相。

癸二、指

謂有相、無相,乃至不染汙,如前說。

七種差別相就是〈意地〉中所說:有相分別、無相分別、任運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汙分別、不染汙分別。

《披尋記》:「尋伺差別」至「如前說」者,謂如〈意地〉中說。(陵本⼀一卷十⼀一頁)

壬六、決擇二癸一、徵

尋伺決擇者,若尋伺即分別耶?設分別即尋伺耶?

再分析簡擇一下尋伺的意義,若是尋伺就是分別嗎?假設是分別就是尋伺嗎?

癸二、辨二子一、標義答

謂諸尋伺必是分別,或有分別非尋伺。

所有的眾生,內心有很多尋伺,這種尋伺必定是分別;這是答第一問。或者有些人內心也有種種分別,但這種分別,不能說是尋伺;這是答第二問。下面解釋後一句。

子二、釋後句

謂望出世智,所餘一切三界心心法,皆是分別,而非尋伺。

「出世智」

,超越世間的聖人有無漏的智慧,不是一般的生死凡夫,當他入於第一義諦的時候,心裏面無分別,這一種是根本無分別智。若聖人在思惟觀察世間一切染汙、清淨、善、惡、無記等緣起法的時候,內心是有分別,這一種是後得無分別智。此二種皆是無分別智所生,都是屬於出世間無漏的智慧。在《大智度論》上說,八地以上的聖人,內心裏面是無分別的境界,但是他能宣說諸法實相的法語,表現於外好像是有分別,其實還是屬於無分別。這是聖人與真如理相應的境界,與凡夫的虛妄分別完全不同。所以,和三界的凡夫對比,出世間的聖人都可以說是無分別的。

「所餘一切三界心心所法」

,其餘所有三界內的凡夫,他們的內心都是虛妄分別,但分成二類。依據本論卷四的意思,有尋伺欲的人內心分別,是名尋伺;而無尋伺欲的人內心分別,不名尋伺。這裏可以這樣解釋,三界內除了未離尋伺欲者的分別叫做尋伺以外,其餘所有二禪以上已離尋伺欲者,他的分別,就不是尋伺了。《披尋記》:「或有分別非尋伺」等者,此中所餘,謂於⼀一切心心法中,除出世智及與尋伺,諸所餘法是名「所餘」。由出世智無分別故,望此說「餘⼀一切三界心心法皆是分別」。又除尋伺,說餘⼀一切三界心心法皆非尋伺。由是當知,此「所餘」言應通二種。

壬七、流轉二癸一、徵二子一、那落迦

尋伺流轉者,若那落迦尋伺,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

「尋伺流轉」

,就是在生死裏流轉的眾生,有各式各樣不同的尋伺。若地獄眾生內心尋伺,是在什麼境界上活動?所觸對的境界是什麼?會引發什麼事情?與什麼心所相應合作?內心有什麼希求?會帶起什麼業用呢?

子二、旁生等

如那落迦,如是旁生、餓鬼、人、欲界天、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

如同那落迦的有情內心裏邊有尋伺活動時,有以上所提出的問題,其餘旁生、餓鬼、人、欲界天、初靜慮地天所有有情的尋伺活動,也可以提出這幾個問題。他們內心尋伺是在什麼境界上活動?所觸對的境界是什麼?會引發什麼事情?與什麼心所相應合作?內心尋伺有什麼希求?會帶起什麼業用呢?

癸二、辨四子一、那落迦等二丑一、舉那落迦

謂那落迦尋伺,唯是慼行,觸非愛境,引發於苦,與憂相應,常求脫苦,嬈心業轉。

若是地獄眾生內心裏面尋伺,唯獨在憂愁的境界上活動。他尋伺所觸對的,都是不可愛、苦惱的境界,譬如觸對猛火,或是大寒冷等。尋伺所引發的,唯獨是苦惱。而尋伺一向是和憂相應活動。他一直尋伺希求脫離地獄的苦惱。而尋伺所引發的業用,就是心裏面擾亂不寂靜。「嬈」就是煩躁不安,心裏面不寂靜。「嬈心業轉」,除了色界天、無色界天之外,欲界沒有得禪定的人,因為有欲的關係,心裏面老是向外攀緣,不安、不自在,叫做嬈心業轉。而地獄裏面的眾生因為受到許多苦惱,心裏面更是不安。

《披尋記》:嬈心業轉者:欲貪分別擾惱於心,名「嬈心業」。下從那落迦,上至欲界天,皆有此業轉。初靜慮地天離欲界貪故,嬈心業不轉。

丑二、例餓鬼

如那落迦尋伺,一向受苦,餓鬼尋伺亦爾。

如同那落迦有情的尋伺活動,一向唯有苦受,餓鬼道有情的尋伺活動也是一樣。

子二、旁生等

旁生、人趣、大力餓鬼所有尋伺,多分慼行,少分欣行;多分觸非愛境,少分觸可愛境;多分引苦,少分引樂;多分憂相應,少分喜相應;多分求脫苦,少分求遇樂;嬈心業轉。

欲界裏邊的旁生、人趣、大力餓鬼等有情的尋伺活動,多數是憂愁,少分是歡喜。多分觸對不可愛境,少分觸對可愛的境界。多分引發苦受,少分引發樂受。多分與憂相應,少分與喜相應。多分希求解脫苦惱,少分希求樂受。所發起的業用,也是令心擾動不安。「大力餓鬼」是餓鬼道有情,但是他有大神力;另外有一些大力鬼神,福德很大,但並不惡。

子三、欲界諸天

欲界諸天所有尋伺,多分欣行,少分慼行;多分觸可愛境,少分觸非愛境;多分引樂,少分引苦;多分喜相應,少分憂相應;多分求遇樂,少分求脫苦;嬈心業轉。

若是欲界諸天有情的尋伺活動,多數是歡喜,少分是憂愁。多分觸對可愛境,少分觸對不可愛境。多分引發樂受,少分引發苦受。多分與喜相應,少分與憂相應。多分希求快樂,少分希求解脫苦受。所發起的業用,還是令心擾動不安。

子四、初靜慮地天

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一向欣行,一向觸內可愛境界,一向引樂,一向喜相應,唯求不離樂,不嬈心業轉。

初靜慮地天有情的尋伺活動,一向是歡喜沒有不歡喜。一向觸對內身可愛境界沒有不可愛的。一向引發樂受,一向與喜相應。他也有所求,唯求不離三昧樂。他內心寂靜、不攀緣,沒有擾動不安。

己三、如理作意施設建立二庚一、徵

復次,云何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廣分別」中第三科「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為什麼建立如理作意呢?因為眾生諸多苦惱,多數由不如理作意所引發,為令離苦,所以施設建立如理作意。

又問,怎麼樣施設建立如理作意呢?

庚二、釋二辛一、總標列二壬一、嗢柁南

嗢柁南曰:

依處及與事

求受用正行

二菩提資糧

到彼岸方便

以下解「釋」,第一科「總標列」,先標列出來偈頌。以四偈頌總說如理作意的內容。

壬二、長行

應知建立略有八相。謂由依處故、事故、求故、受用故、正行故、聲聞乘資糧方便故、獨覺乘資糧方便故、波羅蜜多引發方便故。

應該知道建立如理作意略有八種相:一、由依處故,二、由事故,三、由求故,四、由受用故,五、由正行故,六、由聲聞乘資糧方便故,七、由獨覺乘資糧方便故,八、由波羅蜜多引發方便故。

辛二、隨別釋二壬一、明八相二癸一、釋初五相五子一、依處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依處者,謂有六種依處: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離欲時,五、出世離欲時,六、攝益有情時。

第二科「隨別釋」中說「明八相」,隨標列的次第解釋建立八相的理由。若是內心的尋伺是隨順道理作意思惟時,依六種依處,有十一個善心所法互為相應。一、「決定時」,內心有如理作意尋伺思惟,依決定要去作種種善法時。決定是什麼?就是信,相信有善、惡果報。譬如說我感覺到種種痛苦是由不如理作意所引發,現在為了滅除痛苦、求得安樂,就要修習世間的善法,才能解脫三惡道苦,得到人天的安樂;修習出世間的善法,才能解脫一切苦,得到大安樂。因為相信這件事,由信的力量而不猶豫,決定要去作善法時,有信心所法相應。二、「止息時」,內心有如理作意尋伺思惟,止息一切惡法不作惡事時。不作惡事是有慚愧心,因為有自尊心,希求向賢人、聖人看齊,厭惡自己做錯誤的事情,這叫做「慚」;怖畏做錯事,賢聖善人會呵斥,諸天善神會知道,自己感覺羞恥,叫做「愧」。因為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把一切惡法停止下來時,有慚、愧心所法相應。三、「作業時」,內心有如理作意尋伺思惟,採取行動作種種功德時。什麼叫作功德?就是不以貪、瞋、癡的煩惱去做種種罪過的事情,所發動的行為一定是有利益的,所以是善法。發動善法的行為有兩個意思:一是對自己有利益,對他人也有利益;另一是不傷害別人,也不傷害自己。若是對別人有利益,對自己沒有利益,可也沒有傷害,這件事情也是可以做。對自己有利益,對他人也有利益,這件事更是可以做。對他人沒有利益,可也沒有傷害,對自己有利益,這件事也是可以做。這樣都叫作善法。善法是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原則。能夠由如理作意相應尋伺發動作業,表示沒有貪、瞋、癡的煩惱,其中也一定有精進的力量,所以有無貪、無瞋、無癡及精進四個善心所法相應。四、「世間離欲時」,若修學世間道有如理作意尋伺思惟,離欲成就禪定時。由於遠離欲界的欲煩惱而入初禪時,身心會有輕安樂;乃至得二禪、三禪、四禪的輕安樂,更是逐漸廣大殊勝。若不修學禪定,作其他的善法,就沒有輕安樂。這是依成就世間的禪定時,有輕安心所法相應。五、「出世離欲時」,若修學出世道有如理作意尋伺思惟,遠離煩惱雜染時。由於學習超越世間的戒定慧,以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四法為體,而有不放逸與行捨的功德。

「不放逸」

,是已能對治雜染。「捨」有兩種,譬如我們感覺苦、感覺樂、感覺不苦不樂,其中不苦不樂也叫做捨,這是受蘊中的捨。這裏說出世離欲時的捨,不是受蘊的捨,而是行蘊中的捨,也叫做「行捨」。這行捨是用功修行四念住遠離煩惱所成就的殊勝功德,是無執著的境界。我們凡夫的心情,遇見一切法,不管什麼境界,都認為是真實有,就會取著,內心執持不捨。譬如他人讚歎,心裏面歡喜就是取,然後執著這件事;他人毀謗,就生憤怒,這也是接受取著。人家給你糖你也接受,給你大糞你也接受,就叫做取。好比手上有膠,摸什麼就黏著什麼;若手上無膠,雖也接觸,但不黏著。聖人的境界對於讚歎、毀謗、給糖、給大糞都不取。他能觀察一切境界如幻如化,是畢竟空,所以遇見一切法,都不執著。這是在出世離欲斷煩惱的時候,內心裏沒有貪瞋癡,還有不放逸和捨心所法相應。六、「攝益有情時」,若內心有如理作意尋伺思惟,饒益一切有情時。這就是自己成就了前述五種功德,然後要對眾生有所利益,引導一切眾生修學佛法。這是大悲心的境界,不會傷害眾生,有不害心所法相應。從這裏看出來,尋伺通於凡聖。

「出世離欲時」

,是聖人的境界;

「攝益有情時」

,是大菩薩的境界。雖然都有尋伺活動,但要有善心所法和合相應,才能名之為如理作意的尋伺。

《披尋記》:「謂有六種依處」等者,如理作意尋伺起時,諸善心法更互相應,由是說有六種依處。〈決擇分〉說:於決定時,有信相應。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他故。善品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陵本五十五卷五頁)此中尋伺,隨義應知。

子二、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事者,謂八種事:一、施所成福作用事,二、戒所成福作用事,三、修所成福作用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揀擇所成事,八、攝益有情所成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做什麼事呢?有八種事要做。一、「施所成福作用事」,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所要成就的事,第一就是布施。用同情心,去解除別人的困難,能夠獲得可愛的果報,這是布施的作用。二、「戒所成福作用事」,第二就是持戒。不做殺、盜、婬、妄的事情,受持五戒十善,得生人天的果報,這是持戒的作用。三、「修所成福作用事」,第三就是修學禪定。得到禪定以後,在禪定裏邊修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三昧,能得梵天的福德,能得無上菩提的福德資糧。以上布施、持戒、修定成就三種福德,屬於世俗的善法。四、「聞所成事」,要能聽聞佛法,學習第一義諦的道理。五、「思所成事」,聽聞以後還要專精思惟。六、「餘修所成事」,除了世間禪定,還要在禪定裏邊修四念處,乃至修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的出世間三昧。其次聞、思、修成就三種智慧,屬於勝義的善法。七、「揀擇所成事」,這是修行斷滅煩惱,成就般若智慧,證得聖道了。八、「攝益有情所成事」,這是有大悲心去救度眾生解脫苦,普遍饒益一切眾生,乃至成就無上菩提。後二揀擇、攝益有情成就智德、恩德,屬於自利利他圓滿的善法。

《披尋記》:「謂八種事」等者,此中八事,亦同〈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五卷六頁)當知初三,福事所攝。若依靜慮修習慈等四種無量,名「修所成福作用事」。次三,智事所攝。若依靜慮修習蘊等善巧,名「餘修所成事」。此智攝故,望前福攝,說之為「餘」。義如〈菩薩地〉說。(陵本三十六卷五頁)次⼀一,出世道攝,擇滅煩惱證得轉依,故名「揀擇所成事」。後⼀一,大悲所攝,頓普攝受⼀一切有情能作義利,故名「攝益有情所成事」。

子三、求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求者,謂如有一,以法及不兇險追求財物,不以非法及兇險。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求」

,求什麼呢?比如有一位佛教徒,他是以合法及不兇險的方式去求財,不以非法及兇險的方式去求財。「不兇險」是不兇惡行險,也就是沒有罪過,若是有罪就不吉祥。不以非法就是不違背國家法律、也不違背佛戒,也就是合法的手段。佛教徒和非佛教徒不同,佛教徒做事不能違犯兩件事:一方面要遵守國家的法律,一方面要不違犯佛戒。「求」,是指追求財物。這個地方,可能是偏重於在家佛教徒來說。佛教徒也可以求財,但是不要有罪過、不要非法,原因是相信因果。若現在用有罪過的手段去得財,有可能國家政府、警察不知道,暫時還不會有觸犯法律的問題。就算一直沒問題,但是因果的道理沒有辦法逃避的。或許有可能外邊的勢力不能接觸你,但是不論作功德或造罪業,完全保存在你的內心裏面,這是不能逃避的。所以從因果道理這一方面來看,佛教徒求財,作一切功德,一定要遠離過失,不然將來就會有問題。

《披尋記》:「以法及不兇險追求財物」等者,謂以種種策勵、劬勞、勤苦追求財物,而無追求種類過患。所謂能壞親愛所作過患,乃至能起惡行所作過患。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二

十三卷九頁)是名「以法及不兇險追求財物」

。與此相違,是名非法及與兇險。由非善義是「非法」義,及有罪義是「兇險」義故。

子四、受用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受用者,謂如即彼追求財已,不染、不住、不耽、不縛、不悶、不著,亦不堅執,深見過患,了知出離而受用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受用」

,怎麼受用呢?若是追求財富成功以後,在享受的

時候能夠「不染」

,不以染汙心受用。

「不住」

,得到以後也能捨,不會得到以後不肯捨。

「不耽」

,不沉迷、愛味相應。

「不縛」

,雖然受用財寶,但不被煩惱所繫縛。

「不悶」

,能觀察因果的得失,不會糊里糊塗地受用。

「不著」

,也沒有微細的染著。「亦不堅執」,也不會邪知邪見,以為受用財寶是功德。「深見過患,了知出離而

受用之」

,深深感覺到世間的財富有很多過患,令人放逸,而能出離一切過患來受用財富。可見得佛教徒可以追求財富,但是得來以後,受用的時候也要遠離過失。

《披尋記》:「不染、不住」等者,樂著受用,是名為染。得已不捨,是名為住。愛味相應,是名為耽。等起煩惱,是名為縛。不觀得失,是名為悶。愛樂受用,無所顧惜,是名為著。起邪分別,見是功德,是名堅執。如是諸義,皆貪差別。如下〈攝異門分〉釋。(陵本八十四卷十六頁)與此相違,名不染等。

子五、正行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正行者,謂如有一,了知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家長等,恭敬供養,利益承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正行」

,發動什麼正行呢?若有人以如法的手段得到財富以後,能遠離前邊所說的過失,還會發動有意義的行為。譬如說有一個人,他知道父母是對我有恩德的人,沙門、婆羅門及家長等都是值得尊敬的人,所以他能恭敬、供養、利益他們,稟受他們的意旨而為他們做事。「承事」就是承受,依照他的意思去做事。

於今世、後世所作罪中,見大怖畏;

而且他知道現在所作的功德還沒圓滿,若是今世難免有了過失,將來後世就會有果報,因此內心感到恐怖畏懼,而不敢造罪,就算造了也會趕快懺悔。這也是正行之一。

行施作福、受齋持戒。

當他如法追求得到了財富,他還能夠行布施、作福業,將來能夠得到可愛的果報。但是他對於現有的成就不生喜足,繼續栽培受齋持戒的善根。

「受齋」

,是受持一日、二日或者七日等齋法,是短時期的戒。若在家居士受八關齋戒,至少要一天,這二十四小時最好在寺院裏邊,和出家人一樣拜佛、讀經、靜坐、修止觀,這樣於一日間持守戒法清淨身心,修學出家人的功德,也就是修學戒定慧了。所以如果受了八關齋戒,還到辦公室去做事,就不太合法。「持戒」,是長時期地持守所受的戒法而不違犯,就是要受五戒,或者是受出家戒。

《披尋記》:「了知父母」至「受齋持戒」者,謂於父母,了知是有恩者;及於沙門、婆羅門、家長,了知是尊勝者;「等」言,等取作義利者、作所作者。如下〈菩薩地〉說。(陵本四十四卷十八頁)若修惠施,是名「行施」。若作福業,是名「作福」。若受齋法,是名「受齋」,如近住律儀是。受戒無犯,是名「持戒」。

癸二、指後三相三子一、聲聞乘資糧方便

聲聞乘資糧方便者,〈聲聞地〉中,我當廣說。

屬於聲聞乘攝受資糧方便的部分,到了〈聲聞地〉中,我(即彌勒菩薩自稱)將作廣博的說明。

子二、獨覺乘資糧方便

獨覺乘資糧方便者,〈獨覺地〉中,我當廣說。

屬於獨覺乘攝受資糧方便的部分,在〈獨覺地〉中,將作廣博的說明。

子三、波羅蜜多引發方便

波羅蜜多引發方便者,〈菩薩地〉中,我當廣說。

屬於菩薩乘波羅蜜多引發方便的部分,在〈菩薩地〉中,將作廣博的說明。

壬二、隨別廣二癸一、明方便二子一、約施戒修辨二丑一、辨三相三寅一、施主相

復次,施主有四種相:一、有欲樂,二、無偏黨,三、除匱乏,四、具正智。

「隨別廣」,隨前面未說明的部分再各別廣釋。第一科「明方便」,就是說明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所發起的善法行動,又分兩科:第一科「約施戒修辨」,辨別施、戒、修的相貌。發心布施的人有四種相貌:一、「有欲樂」,布施者有歡喜心作布施的功德,這是指動機說。二、「無偏黨」,對於所布施的對象,布施者的心是平等的,不偏於某一個人。三、

「除匱乏」

,由於布施者的施與,能夠解除對方匱乏的困難。四、

「具正智」

,施主的內心有正當的智慧,沒有邪智慧。從深的方面說,應該是無我相、無法相,不執著能施者、所施者以及施物;淺一點說,是相信有因有果、有善惡果報,叫做具正智。如果一個人肯布施,但是不相信因果,那就不是正智了。

《披尋記》:「施主有四種相」等者,歡喜行施,名「有欲樂」。不向背施,名「無偏黨」。施資生具,名「除匱乏」。不執取施,名「具正智」。

寅二、具戒相

具尸羅者亦有四相:一、有欲樂,二、結橋梁,三、不現行,四、具正智。

具足持戒的人也有四種相貌:一、「有欲樂」,就是歡喜持戒,歡喜清淨,遠離一切罪過。二、「結橋梁」,能認識到具足戒行如同搭好一座橋梁,能度越三惡道流。就深義說,也能度生死流,那是更高層的境界了。三、「不現行」,受了戒以後不犯戒,不會因為煩惱失掉正念,而發動出來犯戒的行為。窺基大師解釋為:持戒而又不顯現淨行的相貌。雖然自己有持戒的功德,但有隱藏的意思,名為不現行。四、

「具正智」

,淺一點說,就是相信將來能得尊貴身,不會得醜陋的果報。從深的方面說,觀察持戒者不可得、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遠離一切相,這是更高深的境界。

《披尋記》:「具尸羅者亦有四相」等者:常樂遠離惡不善法,名「有欲樂」。尸羅為依,渡越惡法,名「結橋梁」。不由失念毀犯淨戒,名「不現行」。由正了知不起毀犯,名「具正智」。

寅三、具修相

成就修者亦有四相:一、欲解清淨,二、引攝清淨,三、勝解定清淨,四、智清淨。

「修」是指除了能布施、能持戒以外,而後又能夠修習禪定。雖說行布施不容易,能持戒又比布施難一點,但是修禪定又比持戒更難,因為修禪定要對治散亂。什麼叫做散亂?就是有欲。有欲的人一定散亂,要是破除去散亂,也就破除內心的欲,這樣就得定了。這件事要特別努力行動才能成就,所以叫做修。成就修的人也有四種相:一、「欲解清淨」,「欲」是歡喜,「解」是了知欲的汙穢;他有歡喜離欲、得禪定的動機。二、「引攝清淨」,有了離欲的動機以後,認真採取行動修學禪定,因為努力修行便能引攝上地的清淨功德。三、

「勝解定清

淨」,「勝解」是如理觀察得很有力量,是一種智慧;「定」是止。在修習禪定的時候,實在都是具足止和觀的。由尋思下界有種種過患,上界有靜妙的功德,如理觀察修習奢摩他,漸次把下地中的欲、尋、伺、喜、樂等過患,一一停止下來,終於成就了初禪、二禪、三禪、四禪。這是由勝解的觀察而得到上地定,名為勝解定清淨。四、「智清淨」,若是於所緣修習觀行,由毘缽舍那的力量,勝解展轉殊勝,引發種種清淨的功德,名為智清淨。第一「欲解清淨」,是約最初的動機與希望而說。第二「引攝清淨」,是努力修行引發四禪八定。第三「勝解定清淨」和第四「智清淨」,是分別說止清淨、觀清淨。這是成就世間禪的相貌。無色界的四空定也是這樣的相貌,但是四空定觀察的智慧少,定則特別深。

《披尋記》:「成就修者亦有四相」等者,了知下地諸欲過患,樂欲出離,是名欲解清淨。引攝上地喜樂及捨,是名引攝清淨。修習勝解,思惟止行,令於所緣明淨而轉,名勝解定清淨。即於所緣修習觀行,後後勝解展轉明淨,乃至現觀所知境事,名智清淨。

丑二、辨受施

復受施者有六種:一、受學受施,二、活命受施,三、貧匱受施,四、棄捨受施,五、羈遊受施,六、耽著受施。接受布施的人,也有六種相貌:一、「受學受施」,這位受施者歡喜學習戒定慧,學習佛法叫做受學,他為了學習佛法而受施。這是指接受佛法,而不是接受財物。二、

「活命受施」

,為了維持生命繼續生存而接受財布施。三、「貧匱受施」,這是因為貧窮匱乏,資具有所不足,生活困難而接受布施。四、「棄捨受施」,施主能隨順受者的歡喜而布施,叫做棄捨;而受施的人以棄捨的心情而歡喜接受,叫做棄捨受施。出家人的戒律上說著糞掃衣,是以他人丟棄、汙穢的布,將它洗淨,一塊一塊連接起來做衣服穿,那真是棄捨受施了。五、「羈遊受施」,離開原來的住處,遊行到別的地方時有了困難,而接受他人的布施。六、「耽著受施」,受施的人並不是有所缺少,而是因為貪心而接受布施。

《披尋記》:「復受施者有六種」等者,為求勝智而受法施,是名「受學受施」。為當存養而受財施,是名「活命受施」。為除匱乏受資具施,是名「貧匱受施」。若彼物主於諸眾生隨欲而與,是名「棄捨」,彼受施者即以棄捨而為受用,是名「棄捨受施」。若為羈遊,求止憩處而受其施,是名「羈遊受施」。若於施物耽著受用,是名「耽著受施」。

子二、約攝益有情辨二丑一、舉損惱二寅一、八種

復有八種損惱:一、飢損惱,二、渴損惱,三、麤食損惱,四、疲倦損惱,五、寒損惱,六、熱損惱,七、無覆障損惱,八、有覆障損惱。

「明方便」中第二科「約攝益有情辨」

,辨別攝益眾生的相貌。

「舉損惱」

,先舉出眾生的損惱相。有情有八種損惱:一、

「飢損惱」

,受飢餓的損惱。二、

「渴損惱」

,需要喝水,有乾渴的損惱。三、

「麤食損惱」

,不是飢渴,而是所受用的飲食不好而損惱。四、

「疲倦損惱」

,因為做事太辛苦,身體疲乏的損惱。五、

「寒損惱」

,天氣嚴寒令人損惱。六、

「熱損惱」

,酷暑也令人損惱。七、

「無覆障損惱」

,沒有房子住的損惱。八、「有覆障損惱」,這是有障礙的損惱,什麼障礙呢?有兩種解釋:一種說是有房子住,但是苦惱,譬如在牢獄裏邊。《披尋記》上的解釋是失掉了光明,或是眼睛有問題了,黑暗是他的覆障,這也是一種苦惱。

《披尋記》:「無覆障損惱、有覆障損惱」者,無屋宇等,名「無覆障」。若無光明,名「有覆障」。

寅二、六種

復有六種損惱:一、俱生,二、所欲匱乏,三、逼切,四、時變異,五、流漏,六、事業休廢。

有情所受損惱還有六種不同:一、「俱生」,是與生俱來就有飢、渴這二種苦惱。二、「所欲匱乏」,這是指麤食損惱,歡喜吃好一點、有營養、有味道的,但是辦不到。三、「逼切」,有特別困難的工作,逼迫他必須努力去做,由於疲倦令身心苦惱。四、

「時變異」

,就是寒、熱時節的變異,大寒、大熱能令人苦惱。五、

「流漏」

,就是沒有房子住,是無覆障損惱。六、

「事業休廢」

,或者到牢獄去而不能做事,或者失掉光明,眼睛有問題,也不能做事,這都是苦惱。這六種和前面的八種損惱,並沒有什麼差別,只是數目上不同。

《披尋記》:「復有六種損惱」等者,此之六種,即前八種。若六若八,平等平等。於六種中,第⼀一「俱生」,攝前飢、渴二損惱。第四「時變異」,攝前寒、熱二損惱。餘隨次第應知。由麤食故,有所欲匱乏損惱;由疲倦故,有逼切損惱;由無覆障故,有流漏損惱;由有覆障故,有事業休廢損惱。

丑二、明攝益二寅一、標列六種

復有六種攝益:一、任持攝益,二、勇健無損攝益,三、覆護攝益,四、塗香攝益,五、衣服攝益,六、共住攝益。

「約攝益有情辨」的第二科「明攝益」

,說明怎麼去利益有損惱的有情,讓他遠離苦惱。應該怎樣方便利益眾生呢?有六種:一、

「任持攝益」

,對於飢渴損惱的有情,要令他們得到飲食,讓他們的生命體得到安樂,保持正常的生活。二、

「勇健無損

攝益」

,對麤食損惱的有情給與營養美好的飲食,滋益他的身體勇猛健康。三、「覆

護攝益」

,對於沒有房子住的有情供給他們房子,使令他的生命得到安全的保護。四、「塗香攝益」,由於印度暑熱,人體容易生臭氣,以塗香來幫助有情遠離熱的損惱。五、「衣服攝益」,是對寒損惱的有情,給與衣服保暖,令他們沒有寒冷的苦惱。六、

「共住攝益」

,是解除有覆障的損惱。有覆障的損惱,若單指眼睛盲了,固然是失掉光明,可是光明中,除了日月燈的光明,另外還有法的光明。譬如一個國家有憲法,憲法有什麼作用?可以令人民和平共存,和樂共住。若是有佛法的光明,人與人之間有佛法的智慧,大家和樂而住,我得到你光明的照顧,你也得到我光明的照顧,同明相照,所以叫共住攝益。「共住攝益」,韓清淨居士的解釋是「由法光明,同受用法」。如果大家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同一個國家、同一個地區,乃至到同一個團體、同一個房間住,大家都有法光明,就是以佛法的智慧互相攝益,大家都是快樂的。如果我不依法,你也不依法,我觸惱你,你也觸惱我,彼此都苦惱,那就是有覆障,也就是缺少智慧。智慧就是光明,有智慧才能共住攝益。

《披尋記》:「復有六種攝益」等者,令離損惱,是名「攝益」。若由飲食令諸有情遠離飢渴損惱,是名「任持攝益」。若所食物既受用已,令能長養諸根安樂,遠離麤食損惱,是名「勇健無損攝益」。若由屋宇令諸有情遠離無覆障損惱,是名「覆護攝益」。若令有情離熱損惱,是名「塗香攝益」。離寒損惱,是名「衣服攝益」。由法光明同受用法,令離有覆障損惱,是名「共住攝益」。

寅二、釋第六相二卯一、舉非善友

復有四種非善友相:一、不捨怨心,二、引彼不愛,三、遮彼所愛,四、引非所宜。

對於第六相的共住攝益,還有要解釋的。怎麼知道是非善友呢?有四種相:一、「不捨怨心」,大家是好朋友,難免碰到什麼誤會而生起憤怒。一開始有憤怒情有可原,但是第二念就應該主動把怨恨心棄捨,若是不願棄捨,繼續怨恨,就不是好朋友的相貌。二、「引彼不愛」,不愛護自己的朋友,偏要製造對方不歡喜的事情令他不高興。三、

「遮彼所愛」

,障礙朋友所歡喜的事情,令他所愛不現前。四、「引非所宜」,除了前面三種情形,他還製造圈套叫朋友上當,窺基大師解釋為「陷以非法」。

卯二、翻例善友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四善友相。

與前面非善友相違,應當知道就是善友的相貌。一、棄捨怨心,也就是自己主動的原諒這位好朋友。原諒的「諒」字是信的意思。雖然他說了我不歡喜的話,但我相信他的動機是對我好,這樣就把怨恨心棄捨了。若是佛教徒應該更進一步,雖然他的動機是壞的,他的行為傷害了我,我還是要棄捨怨心,不生煩惱。二、引彼所愛,要做一些令對方歡喜的事情。三、不遮彼所愛,不要障礙他歡喜的事情,要促成他歡喜的事。四、引彼所宜,要做適合他的事情,按佛法說,就是要幫助朋友和自己在品德、智慧方面不斷地進步,那就叫做所宜。六度中的忍波羅蜜就有這個意思。人與人之間,我感覺你的程度太差了,我不可以同你做朋友,當然這種想法也不能說不對。可是若在佛法的態度來看,要「引彼所宜」,雖然對方程度低,不要緊,要共同引導他;我也幫助你,你也幫助我,大家共同的進步。

這是善友相

《披尋記》:「四種非善友相」等者,不忍他苦,發生憤恚,不捨隨眠,流注恆續,是名「不捨怨心」。不護他心,令生憂苦,是名「引彼不愛」。不隨彼轉,令生喜樂,是名「遮彼所愛」。樂著戲論,能引無義,是名「引非所宜」。

癸二、明依事二子一、引攝

復有三種引攝:一、引攝資生具,二、引攝有喜樂,三、引攝離喜樂。

「隨別廣」中第二科「明依事」

,分別廣釋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事。第一科「引攝」,引發攝持。如理作意相應尋伺還引攝出來三種事:一、「引攝資生具」,欲界的人想要得到安樂,就是要依賴外緣資具,也就是要如法追求財富,引發創造出來衣服、飲食、坐具、臥具、居住、醫藥等種種資生什物,如法受用,才能得到安樂。二、「引

攝有喜樂」

,這是指修禪定而得三昧樂。欲樂終究是不圓滿,還是令人苦惱,所以有了資生具,身心安定以後,要進一步去修禪定。得到初禪、二禪都有喜、樂,三禪是離喜之樂。三、「引攝離喜樂」,四禪以上又把喜樂棄捨了,離喜也離樂,是勝妙的捨受境界。依如理作意能成就三種利益,使令人在苦惱中得到進步。《披尋記》:「復有三種引攝」等者,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與眾同用,是名「引攝資生具」。善能教授、教誡,令證瑜伽作意止觀,隨其所應,當知引攝有喜樂及離喜樂。謂初、二靜慮名有喜樂,第三靜慮名離喜樂;或前三靜慮有喜及樂,名「有喜樂」。第四靜慮以上諸定離喜及樂,名「離喜樂」。

子二、隨轉供事三丑一、標列種類

復有四種隨轉供事:一、隨轉供事非知舊者,二、隨轉供事諸親友者,三、隨轉供事所尊重者,四、隨轉供事具福慧者。

「明依事」的第二科「隨轉供事」,是隨對方的心意或需要而為對方服務。如理作意相應尋伺還可以成辦四種隨轉供事:一、「隨轉供事非知舊者」,對於不認識、沒有親愛關係的人,肯隨他所需要而為他服務。這真是不容易,要有菩薩心腸的人。二、「隨轉供事諸親友者」,對於父母、兄弟、朋友、有親愛關係的人,願意隨他們所需要而為他們服務。三、「隨轉供事所尊重者」,對於能夠為國家或地區有貢獻的人,或自己特別尊重的人,隨他們所需要而為他們服務。四、

「隨轉供事具福慧者」

,對於有特別大福德、大智慧的人,也願意隨他們所需要而為他做事,供養他。

丑二、明彼果利二寅一、總標

由此四種隨轉供事,依止四處,獲得五果應知。

由於如理作意相應尋伺而發出這四種隨轉供事,依止四個處所,能得到五種果利。依止四處,是因;能生出來五種功德,是果。

寅二、別釋二卯一、依處二辰一、徵

何等四處?是依止哪四處呢?

辰二、列

一、無攝受處,二、無侵惱處,三、應供養處,四、同分隨轉處。

一、

「無攝受處」

,這是指非知舊者。「攝受」就是愛的意思。彼此沒有感情的人,叫做無攝受。二、「無侵惱處」,這是指諸親友者,大家雖有感情,但是彼此不會侵犯、惱亂。三、「應供養處」,這是指所尊重者,若是對團體、廣大地區或者國家,乃至是對全人類有貢獻的人,應該對他尊重、供養。四、「同分隨轉處」,這是指具福慧者。具大福德的人不見得會有智德;若是具大福德而又特別有智慧的人,那就應該來親近隨轉供事,就是要向他學習了。窺基大師解釋說,這種人是許多人所欣慕的,會去親近他,向他學習。向他學習以後,也就會有與他同分的福和慧,所以叫做「同分隨轉處」。

《披尋記》:「無攝受處」者,由非知舊不為自所攝受故,名「無攝受處」。

卯二、得果二辰一、標

依此四處,能感五果。

依止前面的四處,能感得五種果利。

辰二、列

一、感大財富,二、名稱普聞,三、離諸煩惱,四、證得涅槃,五、或往善趣。

一、

「感大財富」

,能依止四種隨轉供事,將來會得到大財富的果報。二、「名

稱普聞」

,會得好名聲,普遍為他人知道而獲得很多讚歎。三、

「離諸煩惱」

,因為能為善最樂,心裏面會快樂而不苦惱。同時作了功德,也增長智慧;增長智慧了,就能離諸煩惱。有煩惱就是缺少智慧的關係。四、「證得涅槃」,這是最殊勝的果利。五、「或往善趣」,增長智慧有深有淺,沒得涅槃,還是會得到好處,就是將來能往生善趣,或者人間、天上,或者到佛世界去,所以還是有功德。

丑三、釋具慧相二寅一、依三慧辨

又聰慧者有三種聰慧相:一、於善受行,二、於善決定,三、於善堅固。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創造這麼多功德,其實隨轉供事具福慧者中,最重要的還是智慧,所以再特別解釋「具慧相」。第一科「依三慧辨」,依聞、思、修三種智慧來判別。具足智慧的人有三種聰慧的相貌:一、「於善受行」,因為自己做種種供事,親近很多大人,就能聽聞很多道理,這是聞所成慧。聽聞了正法,就會知道什麼是有功德,然後對於他人有利益、或對自己也有利益的事情,能夠信受奉行。如果不接近這些有智慧的人,憑自己的心去做事,多數是搞錯了。因為人與生俱來就是貪瞋癡,用貪瞋癡去做事,多數是搞錯了;若是肯同這些大人接近,就能受行善法。「聰」,是指耳目明利;能聽別人講解而且自己努力學習,成就智慧,叫做聰慧相。二、

「於善決定」

,聽聞正法之後又能夠思惟道理,對於作善這件事就不會疑惑:「我作善有好處嗎?我是應該這樣做嗎?」現在內心裏面不起疑惑,能於善決定,這是思所成慧。三、

「於善堅固」

,《披尋記》說這是修慧。沒得禪定的人,以欲界的散亂心作善事,雖然也很殊勝,但是不堅固。譬如有人歡喜作善事,卻忽然間倒楣了,心裏面對於行善這件事,就開始動搖了。若是得到禪定的功德,內心還是很堅定地作善。所以散亂的善法不如得禪定;若是一旦成就了出世間的善法,那更是決定不會退轉了。

《披尋記》:「又聰慧者有三種聰慧相」等者,由聞慧故,聞正法已,信受奉行,是名「於善受行」。由思慧故,於所聞法,清淨思惟、籌量、觀察,是名「於善決定」。由修慧故,於所聞、思,住念正知,是名「於善堅固」。

寅二、依三學辨

復有三相:一、受學增上戒,二、受學增上心,三、受學增上慧。

「釋具慧相」的第二科「依三學辨」

,是約全面受學戒、定、慧能夠互相增益,創造更圓滿的功德。如理作意相應尋伺還有三種殊勝的相貌:一、

「受學增上戒」

,「戒」是不作惡事,但什麼是惡?什麼是善?這不是與生俱來就知道的,要經過學習才知道如何持戒清淨。「受學」,就是接受一種覺悟的智慧,這是經過學習而得到的智慧。有些人學是學,而不受。譬如有人把學習佛法,當做一種學問、知識在學習,內心並不接受,他並不相信善惡果報,也不相信修行可以得聖道。當然有些出家人很明顯的也有一種想法,只是學習佛法,但是不修行,他也能夠天天看經論,然後給人講講四無量心、戒定慧、六波羅蜜、三十七道品;也會為人解釋真如、如來藏、阿賴耶識,都只是講講,自己不肯修行,那也不算受學,只不過得到一些佛法的知識而已,這是不對的。現在說「受學」,是這一位佛教徒他相信善惡果報,決定不作惡,而且決定受學善法,自己能夠依法用功修行。二、「受學增上心」,這是修禪定。三、「受學增上慧」,這是在世間的智慧基礎上,又增長了出世間的智慧。「增上」,《瑜伽師地論》有兩個解釋:一個是「所趣義」,一個是「最勝義」。「所趣義」是依此為開始,目的是不斷地向前進步,叫做增上。為什麼?譬如我現在持戒,但我的目的是為了禪定。因為想要得禪定,所以受學戒法。由戒而定,就是戒有所趣向之義;還要向前進一步,叫做所趣義。而我修學禪定,就是想要得到出世的智慧,還是有「所趣義」,所以為了智慧而修學禪定,叫做「增上心」。那為什麼要修「增上慧」呢?目的是為了斷煩惱,才修學苦集滅道的智慧。因為唯有出世間的智慧,能斷滅煩惱,才究竟解決生死苦惱。若不斷煩惱,雖然得了禪定,苦惱還在。所以主要是為了斷煩惱,而修學出世間的無漏智慧。第二個是「最勝義」,佛法中的戒、定、慧超過一切外道,在外道法中不可得,是特別殊勝的,所以叫做增上。

《披尋記》:「復有三相」等者,⼀一切諸學,三學所攝。謂戒、心、慧。由所趣義及最勝義,名為「增上」。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八卷二頁)〈思所成地〉引伽他言:「最先離惡作,最後樂成滿,初學是為初,於此學聰叡。由此智修淨,淨生樂成滿,諸學是為中,於此學聰叡。從此心解脫,永滅諸戲論,諸學是為尊,於此學聰叡。」(陵本十六卷十六頁)依此當知三聰慧相。

「最先離惡作,最後樂成滿,初學是為初,於此學聰叡」,是增上戒學。「由此智修淨,淨生樂成滿,諸學是為中,於此學聰叡」,是增上定學。「從此心解脫,永滅諸戲論,諸學是為尊,於此學聰叡」,是增上慧學。如此,一切所應學的事情裏面,最為尊勝的就是戒、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