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八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五

已五、雜染施設建立二庚一、徵

復次,云何雜染施設建立?

「有尋有伺等三地」

,是從五個部份來安立這三地,前面已經解釋了「界施設

建立」

、「相施設建立」

、「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現在是「雜染施設建立」。其次,怎麼叫做雜染施設建立?這是問眾生在生死裏面流轉的全面情況。下面解釋。

庚二、釋二辛一、顯雜染四壬一、標

謂由三種雜染應知。

眾生有三種雜染。雜染是怎麼回事呢?凡夫之中一些有智慧的人,也會說出幾句話來表示人的心性,就像孟子道性善,荀子道性惡,墨子道不是善、也不是惡。但是在佛法中,唯識學者的說法,是把心分析出來,說有心王與心所;心王的體性是無記性,但是心所法有善、惡、無記三性。

現在說「雜染」

,是指貪瞋癡慢疑等這些惡法,本身是惡、是染汙的;它又能染汙心,使令心也是染汙的,叫做「染」。「雜」者合也,我們無記的心,不是善、也不是惡,和染汙的心所法同在一起,心也就染汙了,所以叫做雜染。

壬二、徵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雜染?

壬三、列

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

一、煩惱雜染,煩惱本身就是染汙,能擾亂身心,叫做煩惱雜染。二、業雜染,業有福業、罪業、不動業三種。我們若是造了殺盜淫妄的罪業,害了自己也害別人,就是染汙;若是沒有造罪,能修行善法造福業,或者修禪定造不動業,但是這二種業是取相、分別,有執著心還是染汙、不清淨,所以叫做業雜染。三、生雜染,是由煩惱雜染發動出來業雜染,有了業雜染就會在三界中招感很多的果報,或生人間、或生天上、或生三惡道得果報,叫做生雜染。為什麼生雜染也不理想呢?因為三惡道的果報太苦了,一生出來這種苦惱的境界就是苦,而生以後它沒有滅,還繼續存在,又使令你不斷受苦;有這兩個苦,所以叫做苦苦。若是得到人間、天上的果報,應該是快樂而不苦,但是終究有一天無常了,要與可愛的境界分離,失掉快樂的果報也是苦,這叫做壞苦。另外,有一類眾生成就禪定,他不苦也不樂,叫做行苦。「行」是向前進,雖然現前不感覺苦、也不感覺樂,但是時間不會停留,不斷地向前進,終究還是會遇見苦。眾生由煩惱發動出來種種的業,由種種的業又得到種種果報,在三界五趣裏生死流轉,就是相續受苦,都不理想,所以稱之為雜染。由此看來,苦集滅道四諦中,苦、集二諦就是三雜染,都是不可愛、可厭離的。

《披尋記》:「雜染施設建立」等者,諸有漏法,皆名「雜染」。漏即煩惱,能雜染他,故名雜染。⼀一切凡夫,若業、若生,由與煩惱俱行,為煩惱之所雜染,是故亦得有漏及雜染名。依是建立三種雜染。由是道理,當知已得轉依菩薩不捨諸行,不名雜染。由無煩惱所隨眠故。

壬四、釋三癸一、煩惱雜染二子一、徵

煩惱雜染云何?

怎麼是煩惱雜染呢?

子二、釋二丑一、標列二寅一、嗢柁南

嗢柁南曰:自性若分別

因位及與門

上品顛倒攝

差別諸過患

先以偈頌標示出來有九門,分成這幾個部份來說明煩惱雜染。

寅二、長行

當知煩惱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攝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應當知道煩惱雜染,由煩惱的自性,煩惱的差別,煩惱生起的原因,煩惱的深淺位次,煩惱由幾門入,煩惱上品相,煩惱所攝的顛倒相,煩惱的差別名,以及煩惱的過患,依這九個部份來解釋應該可以明了。

丑二、隨釋九寅一、煩惱自性

煩惱自性者,謂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是名略說煩惱自性。

「煩惱自性」

,是煩惱本身具有的相貌。若是煩惱這一法現起的時候,不須要其他的因緣,自然顯現出不寂靜的相貌,所有貪、瞋、疑惑、高慢等一切煩惱的通相,都不寂靜,就是不安定。

「由彼起故」

,「彼」是指煩惱種子,由種子生出現行煩惱,本身就不寂靜;而且生起之後,並不是一下子就滅去,還會影響內心的思想,使令身心也隨著煩惱相續活動,所以共同都是不寂靜。這是簡略說明煩惱的自性。

《披尋記》:「煩惱自性」等者,煩惱即不寂靜之異名。煩惱生時,相不寂靜;不待餘因,名「自然起」。由此為先,令彼身心於此後時不寂靜轉,是名「不寂靜行相續而轉」。如是煩惱自不寂靜,及能令他不寂靜轉,總說名為「煩惱自性」。

寅二、煩惱分別二卯一、明種別十一辰一、一種

煩惱分別者,或立一種。謂由煩惱雜染義故。「明種別」,分十一科來解釋煩惱的種類差別。

「煩惱分別」

,分別各式各樣的煩惱。或者安立只有一種煩惱。由於煩惱是一切染汙法的根本,有情的心識與煩惱在一起活動,也都受到染汙,以此道理總立一切煩惱為一種,就是煩惱雜染。這樣說,我們凡夫有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有各式各樣的事情,由於煩惱的染汙,都變成不清淨了。若是斷滅煩惱的大菩薩,在人間度化眾生時,也是有色受想行識,有父親、母親,但是他的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等境界時,沒有煩惱的染汙,所以是清淨的。

《披尋記》:「或立⼀一種」等者,由彼煩惱是⼀一切雜染根本,及⼀一切煩惱皆唯雜染所攝。即以此義總立⼀一種。

辰二、二種

或分二種。謂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者分兩種煩惱,一種是見道所斷煩惱,一種是修道所斷煩惱。這是約修行說的。「見道所斷」,「見道」是什麼?就是成就覺悟諸法實相的智慧,通達四諦的真理無有障礙,由般若的光明見到第一義諦了,叫做見道。見道時所斷除的煩惱,是哪一類煩惱呢?就是感覺自己的色受想行識中有一個常恆住、不變異的我,有了我就有我所有的一切事物,為了保護我、我所,就生起貪瞋癡等一切煩惱。這些由分別心所起的煩惱,在見道的時候都斷除了,也斷此煩惱所引的業,以及煩惱業所得的果報,所以見道以後不會再到三惡道去了。還有一件事,不管是女眾的法師或居士,若是見道以後,這個生命體結束後,再也不會作女人。

「修道所斷」

,見道以後智慧還沒有圓滿,還要繼續修道。修道要斷的煩惱不是分別所起的,而是任運而起的俱生煩惱。譬如聖人有高慢心,這不是由於內心分別所生,而是對境不自覺地就生起高慢心了,也有其他的煩惱。初得聖道的聖人在修道的時候,就是數數觀察色受想行識,或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或修諸法實相觀。這樣不斷地修,逐漸把任運而起的煩惱也斷除了,乃至到成佛才究竟清淨。《披尋記》:「或分二種」等者,謂薩迦耶等五見,及依彼見起貪瞋慢,若相應無明、若於諸諦不共無明、於諦疑等,是名「見道所斷煩惱」。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十八頁)除先所說見斷煩惱,所餘⼀一切俱生煩惱非分別起,不由見斷,是名「修道所斷煩惱」。

辰三、三種

或分三種。謂欲繫、色繫、無色繫。

或者分三種煩惱。欲繫煩惱:欲界眾生在欲上引起很多煩惱,包括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瞋、癡、慢、疑。簡單說,就是見煩惱、愛煩惱各有五種。具足這十種煩惱,就繫縛在欲界難以出離,叫做欲繫煩惱。色繫煩惱、無色繫煩惱:這是說成就色、無色界定的人,或者是生在色界天的眾生,他們具足九種煩惱,就是前十種煩惱除去瞋。因為他們所得的境界都很順心,而且有禪定,所以沒有瞋煩惱,但是在所成就的三摩地上有愛味的煩惱。

《披尋記》

:「或分三種」等者,謂於欲界具貪恚等十種煩惱,是名「欲繫煩惱」;色、無色界,除瞋有餘煩惱,是名「色繫」及「無色繫煩惱」。

辰四、四種

或分四種。謂欲繫記、無記,色繫無記,無色繫無記。

或者分四種煩惱。其中,欲界分二種煩惱:一是記,一是無記。

「記」就是可

以言說、分別的。欲界眾生有很多貪、瞋、癡等煩惱,有明顯的染汙相,可記別善或不善。

「無記」

,是指欲界煩惱有一類不可說是善或不善,那就是無記性的了。

「色繫無記、無色繫無記」

:色界天、無色界天的眾生,雖然也有煩惱,但是他有高深的禪定把煩惱調伏了,煩惱的相貌不明顯,不能記別善或不善,所以是有覆無記。相較之下,欲界的眾生因為攀緣欲,也沒有禪定,煩惱就自由地活動,所以相貌很明顯。

《披尋記》:「或分四種」等者,欲繫有二煩惱:⼀一、記,二、無記。性若不善,能感非愛,是名為「記」;以此為因,可記別故。性唯有覆非善不善,不可記別愛非愛果,是名「無記」。色、無色繫煩惱,性是有覆而無不善,故唯無記。

辰五、五種

或分五種。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者分五種煩惱。見道所斷的煩惱有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四種,修道所斷的煩惱只有一種。「見苦所斷」,是不明白苦諦所起的煩惱,於現見苦諦的時候就斷除了。「見

集所斷」

,是不明白集諦所起的煩惱,於現見集諦時斷除。

「見滅所斷」

,是對滅諦有所迷惑執著而起的煩惱,於現見滅諦時斷除。「見道所斷」,是對道諦迷執所起的煩惱,於現見道諦時斷除。「修道所斷」,於見道之後,還有任運生起的煩惱,是修道時所斷除的。

《披尋記》:「或分五種」等者,初之四種,皆見斷攝;後之⼀一種,修所斷攝。於見斷中,依聖諦別,故成為四。謂彼煩惱,若迷苦諦所生,即依此立見苦所斷;若迷集諦所生,即依此立見集所斷;若迷滅諦所生,即依此立見滅所斷;若迷道諦所生,即依此立見道所斷。

辰六、六種

或分六種。謂貪、恚、慢、無明、見、疑。

或者分六種煩惱,包括:貪、恚、慢、無明、見、疑。

辰七、七種

或分七種。謂七種隨眠:一、欲貪隨眠,二、瞋恚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

或者分七種煩惱。「隨眠」,是形容煩惱種子潛伏的狀態,就像人睡覺時不發生作用,若是睡醒了,就會出來活動。「隨」是煩惱隨逐於心而不捨離,「眠」是潛伏不活動的相貌。有哪七種隨眠呢?一、欲貪隨眠:欲界眾生未離欲時,有貪欲煩惱的種子隨逐。二、瞋恚隨眠:忿恨煩惱不現前的時候,也是有瞋恚煩惱的種子隨逐。以上二種是屬於未離欲的欲界眾生所具足的煩惱。三、有貪隨眠:這是指色界、無色界天的眾生仍然有貪煩惱,因為他對於所成就的四靜慮、四空定有所愛著,就是有貪隨眠。外道認為那是涅槃的境界,而佛法說那還是有貪煩惱隨逐。四、慢隨眠:就是有高慢心,三界眾生都有慢煩惱的種子隨逐。如前已說有七種慢。五、無明隨眠:不知道諸法緣起的道理,不明白世間因果,也不明白出世間因果,那就是有愚癡隨眠。六、見隨眠:包括身見、邊見、邪見等,是見煩惱隨眠。七、疑隨眠:對於苦集滅道四諦有疑惑,不能相信,就是有疑惑隨眠。

《披尋記》:「或分七種」等者,諸煩惱品所有麤重隨附依身,說名「隨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當知此由未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欲貪、瞋恚隨眠;由已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有貪隨眠;由二俱品差別故,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總攝⼀一切煩惱。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七頁)此中欲貪,謂欲界貪;有貪,謂色、無色界貪。六煩惱中,貪分二故,立七隨眠。

辰八、八種

或分八種。謂貪、恚、慢、無明、疑、見,及二種取。

或者分八種煩惱,包括:貪、恚、慢、無明、疑、見,以及見取、戒禁取二種。

《披尋記》:「或分八種」等者,此中「見」言,略攝三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名二種取。

辰九、九種

或分九種。謂九結: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

或者分九種煩惱。結,就是能和合苦,使令你與苦不能分離。有九種結:一、愛結:是指在家人,對於可愛的境界有愛煩惱。二、恚結:也是指在家人,對於不如意的境界心裏憤怒。三、慢結:三界眾生都有高慢心。四、無明結:不知道諸法是緣起、是自性空、是無我,包括外道邪惡說法,令人顛倒不能開智慧得解脫。五、見結:是身見、邊見、邪見,這也包括外道的邪見。六、取結:有見取、戒禁取,這是外道所具有的。七、疑結:聽聞佛法以後不能如理作意,不能正思惟,對於佛法有疑惑。八、嫉結:是約出家人智慧貧乏,對於別人有榮譽的事生嫉妒心。九、慳結:是約在家人財富缺乏而生慳吝。

《披尋記》:「或分九種」等者,能和合苦,故名為「結」。依在家品諸可愛事,建立「愛結」。即依此品不可愛事,建立「恚結」。依有情數憍慢纏事,建立「慢結」。依惡說法諸出家品三種邪僻勝解纏事,建立「無明結、見結、取結」差別。由依聽聞不正法故,不如正理邪思惟故,及非方便所攝修故。依於善說法律無勝解纏事,建立「疑結」。依出家品智貧窮事,建立「嫉結」。依在家品財貧窮事,建立「慳結」。由此九事能和合苦,是故建立九結差別。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六頁)

辰十、十種

或分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恚,八、慢,九、無明,十、疑。

或者分十種煩惱。其中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名五利使;貪、恚、慢、無明、疑,是五鈍使。

辰十一、一百二十八種二巳一、標

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

或者分一百二十八種煩惱。先標出來有幾種不同,以下解釋。

巳二、釋二午一、舉迷執四未一、標

謂即上十煩惱,由迷執十二種諦建立應知。

第一科「舉迷執」,舉出因迷惑執著而有的煩惱。這是說前面十種煩惱,由於眾生對十二種諦,包括:欲界四諦、色界四諦、無色界四諦,各有迷惑執著,從而建立一百二十八種煩惱。

《披尋記》:「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等者,謂即上說十種煩惱,於三界中各別迷諦有十二種,或見所斷、或修所斷。見所斷中,有⼀一百⼀一十二煩惱,修所斷中,有十六煩惱,如是總成⼀一百二十八煩惱差別。由於欲界四諦差別,各具十種煩惱迷執,總為四十;色、無色界四諦差別,除瞋,有餘煩惱迷執,總為七十二;如是名見所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又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貪、恚、慢、無明;色、無色界對治修中,除瞋,各有五種煩惱迷執;如是名修所斷十六煩惱。下自分別,至文當知。

未二、徵

何等名為十二種諦?

怎麼叫做十二種諦?

未三、列

謂欲界苦諦集諦,色界苦諦集諦,無色界苦諦集諦,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無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三界中,欲界眾生的煩惱有兩種:一是苦諦,一是集諦;色界、無色界也各有苦諦、集諦。苦諦是五蘊的生命體,集諦是煩惱與業。

「欲界增上」

,是指欲界的眾生若能夠厭惡苦、集二諦,不高興煩惱的境界,也不高興煩惱所得的果報,就會努力修學滅、道二諦。假設對欲界的苦諦、集諦還有歡喜心的話,那就不可能去修學聖道。所以,若明了欲界的苦諦和集諦,能幫助滅諦和道諦現起;或者說滅諦和道諦最殊勝,超越了欲界的苦諦和集諦,所以叫做「欲界增上」。「彼遍智果」:「遍」是普遍的觀察;「遍智」,是周遍明了一切法的智慧,包括從聞思修的有漏智慧轉成無漏的智慧,都叫做遍智。由彼遍智為因,修學四念住,長時期修止觀,它就會顯示出來滅諦和道諦的要義,逐漸地成就了四念住的智慧果,通達真諦的道理,照見五蘊皆空了,叫做彼遍智果。

「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遍智是明了無分別的智慧,由成就戒定慧的道諦,顯示出來諸法寂滅相的滅諦,所以彼遍智所顯的是滅諦,而彼遍智本身就是道諦。智慧有各別的智慧,也有通於一切法的智慧,斷煩惱的智慧與通達緣起法的智慧有一點差別。若是遍緣一切法觀察無我、無我所,觀察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畢竟空,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畢竟空,通達一切法無有少法可得;這不是只觀一部份的空無所有,而是遍緣一切法無我、無我所畢竟空的智慧,這個智慧長時期地運作,最後現見真理,見到滅諦了,叫做果。由於遍智包括了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若把苦諦、集諦的煩惱斷除,乃至也滅了道諦、滅諦上的一切戲論,諸法寂滅相就顯示出來了。所以,能顯的是道諦,所顯的是滅諦。「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無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

所顯滅諦道諦」

,也是一樣的道理。這欲界四諦,色界四諦,無色界四諦,合起來一共是十二諦,都是無明煩惱所迷執的。

未四、釋二申一、見斷攝二酉一、欲界

此中於欲界苦集諦,及於欲界增上滅道諦,具有十煩惱迷執。

以下解釋,第一科「見斷攝」,屬於見道位所斷的煩惱。在前面所說的十二諦中,欲界眾生對於欲界的苦諦、集諦,以及欲界增上的滅諦、道諦迷惑執著,不明白這些所知境,在四諦上各有十種煩惱,加起來就是四十個煩惱。

酉二、色無色界二戌一、舉色界

於色界苦集諦,及於彼增上滅道諦,除瞋,有餘煩惱迷執。

色界眾生對於色界的苦諦、集諦,以及滅諦、道諦迷惑執著,除去瞋煩惱,於四諦各有九種煩惱,就有三十六個煩惱。

戌二、例無色

如於色界,於無色界亦爾。

如同色界的情形,無色界眾生對於無色界的四諦迷執,也是於四諦各有九種煩惱。色界有三十六個煩惱,無色界也是有三十六個,再加上欲界的四十個煩惱,就有一百一十二個煩惱,這是見道所斷。

《披尋記》:「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等者,滅諦、道諦唯是無漏最勝義故,說名「增上」。若於欲界苦諦、集諦,由正遍知而得永斷,是名「欲界增上彼遍智果所顯滅諦」。其能遍知,名「彼遍智所顯道諦」。如說欲界,如是色、無色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申二、修斷攝二酉一、欲界

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除邪見、見取、戒禁取、疑。

第二科「修斷攝」,屬於修道位所斷的煩惱。見道以後,聖人內心還有欲界任運而起的煩惱,要繼續修四念住、八正道來對治。是什麼煩惱呢?欲界的十煩惱中,除去邪見、見取、戒禁取、疑以外,還有俱生的我見、邊見、貪心、恚怒、慢、無明等六種煩惱。

酉二、色無色界二戌一、舉色界

於色界對治修中,有五煩惱迷執。謂於上六中除瞋。

聖人還要繼續修行色界對治,斷除五種煩惱迷執。哪五種?就是欲界六種迷執中除去瞋,所剩餘的就是俱生我見、邊見、貪、慢、無明。

戌二、例無色

如於色界對治修中,於無色對治修中亦爾。

聖人在修道中,如同色界中有五種煩惱迷執,於無色界中也有這五種煩惱須要對治。修道所斷中,欲界有六煩惱,色界、無色界各有五煩惱,就是十六個加上前面見道所斷中,有一百一十二煩惱,加起來總共就是一百二十八煩惱。

午二、例障礙

如迷執,障礙亦爾。

如對苦集滅道的真理迷惑執著而有的煩惱,同樣能障礙得聖道,也就是迷執四諦的作用,也會障礙現見四諦。雖然迷執和障礙不同,實際上都是指煩惱說的。《披尋記》:「如迷執,障礙亦爾」者,謂如煩惱迷執十二種諦,分為⼀一百二十八煩惱,如是煩惱障礙十二種諦,其數亦爾。迷諦真實是迷執義,障諦現觀是障礙義,如是差別應知。

卯二、釋體性十辰一、薩迦耶見

薩迦耶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等隨觀執五種取蘊,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

「釋體性」,解釋十種煩惱生起的因緣及體性。「薩迦耶見」,譯作「有身見」,為說一切有部的學者所立,即是以色受想行識的身體為實有,而起有我、我所的執著。或譯作「偽身見」,為正量部的學者所立,乃以虛偽假合的身體無有實體,而起有我、我所的執著。怎麼會生起薩迦耶見呢?「由親近不善丈夫」,由於時常接觸思想顛倒、沒有正知正見的人,聽聞不符合佛法緣起的道理,隨順作不合佛法真理的觀察,由分別而生起我見。這是指跟隨外道學習,有不如理的分別,就在剎那變壞的色受想行識中,執著有一個常住不變壞的我,這個我不論在天上、人間、地獄中流轉,我是一直常住的,叫做薩迦耶見。「及由任運失念」,以及由於失掉正念,不須要分別,我見很自然地就出來了,這是俱生我執。

「等隨觀執五種取蘊」的「等」

,是平等、普遍;

「隨觀」

,是隨色或受想行識等一切所緣境觀察。

「執五種取蘊」

,總執五種取蘊是我;這個五蘊因為愛取而有,有了五蘊又會繼續愛取,故名執五種取蘊。若是色受想行識統一起來平等觀察有我,有我也就有我所,這叫做等隨觀執五種取蘊。或者是隨五蘊中的任何一蘊,分別執著是我。如色是我,則受想行識是我所;或受是我,則色想行識是我所。這樣每一蘊各有四句,如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其餘受、想、行、識也各有四句,總共有二十句我見。

「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

,觀察色受想行識之後,若生起分別的我執或不分別的俱生我執,這二種執著心都屬於慧心所,都是染汙,不清淨的。因為有分別或不分別的我見,能引起貪、瞋、癡等種種煩惱,所以說染汙慧為體。這分別、不分別二種薩迦耶見,若依正法如理修行,在見道位時先斷除分別的我執。但是得初果的聖人雖已斷分別我執,一旦暫時失掉正念,也是很自然地就有我。不分別的俱生我執,則要證得阿羅漢果才能斷除。假如在我們老病死的身體裏有一個常恆住、不變異的我,有什麼不好?無著菩薩在《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中解釋,有五個理由不應執著有我:一、異相過失:若是即色受想行識是我,而執著我是常住不變,那麼色受想行識有老病死,就是無常變化了。二者的相貌不一樣,怎麼可以執著色受想行識就是我?二、無常過失:若是色受想行識就是我,那麼色受想行識無常壞死了,我也應該同樣無常壞死。所以若執我是常住不變,沒有生死,就有無常的過失。三、不自在過失:若色受想行識就是我,色受想行識有時候苦惱,有時候快樂,我在色受想行識裏面也就隨之有苦惱、有快樂,就有不自在的過失。四、無身過失:若說色受想行識不是我,另外有一個常恆住不變易的我,那麼我應該沒有身體,因為離開色受想行識這個身體,我不可得,就有無身的過失。五、不由功用解脫:若我異於色受想行識,不受色受想行識或快樂或苦惱的影響,那麼我應該不須要修行就得解脫了?也不是!所以就有不由功用解脫的過失。總之,執著即蘊是我或離蘊有我都不對。那怎麼辦?不要執著有我就沒有過失。《披尋記》:「薩迦耶見」等者,薩迦耶見,此云我見。或於色等五有取蘊等遍觀察,總執為我;或於其中隨⼀一觀察,別執為我。如是說有二十句薩迦耶見。(如《集論》⼀一卷八頁中說)由是說言「等隨觀執五種取蘊」。此諸我見,或分別起,或是俱生。體即別境中慧染汙⼀一分。由是說言「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分別我見,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起;不分別我見,由任運失念俱生。是名我見生起差別因緣。

辰二、邊執見

邊執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執五取蘊為我性已,等隨觀執為斷、為常。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

「邊執見」

,由於親近沒有正知正見的人,聽聞不符合佛法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於五蘊分別執著有我,及由任運失念俱生執著有我,如此執著五取蘊有我的體性,又會增長不同的執著。如果普遍觀察執著色受想行識就是我,色受想行識無常壞滅,我就沒有了,這就是斷見。或者執著離色受想行識之外,另外有一個常恆住、不變異的我,那麼色受想行識老病死了,我還是繼續存在,這就是常見。執著斷是一邊,或執著常是一邊,叫做邊執見。邊執見與我見一樣,有分別而生,也有不分別而生,都是以染汙慧為體性。初果須陀洹的聖人,於見道時斷除分別而起的邊執見,另外還有任運俱生、非分別而起的邊執見,則要繼續修道至阿羅漢才能斷除。

《披尋記》:「邊執見」等者,依實有我,或執為常、或執為斷;墮斷常邊,名「邊執見」。於五取蘊計⼀一切常、計⼀一分常,或復計為我善斷滅,由是說言「等隨觀執為斷、為常」。此亦二種。或分別起、或是俱生,染慧為體。生起因緣,亦如前說。

辰三、邪見

邪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撥因、撥果,或撥作用、壞真實事,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邪見」

,由於親近沒有正知正見的人,聽聞了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因此生起分別。什麼分別呢?「撥因」,就是不相信有因,認為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祠祀;「撥果」,也不相信有果報,認為作善行或惡行,將來不得善惡果報。這也就是謗因謗果了。

「撥無作用」

,其實也還是因果,比如說你作了因,由因的力量發出來作用,將來會得果報。果報是因的一種作用,若說沒有果,等於是否定了因的作用。再說,由於過去世造了罪業,這罪業的因使令我們來到人間受果報,由過去世來到今生也是一種作用,若是撥無作用,就是撥無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另外,比如父母有任持種子的作用,若說無父無母,人的生命體就無法成就,所以撥無父母,也是撥無作用。或者說,我們這個生命體結束後,一剎那中有就出現了,中有是得果報的開始。若是不承認有化生有情,撥無中有,也是撥無作用。

「壞真實事」

,不相信世間上有真實阿羅漢,但事實上是有阿羅漢,若不相信就是壞真實事。撥因、撥果、撥作用、壞真實事都是邪見,這些邪見與前面幾種見不同,只有分別的邪見,沒有俱生的邪見。或是親近不善丈夫向他學習,或是不向任何人學習,自己不能如理思惟、邪妄分別而生出來邪知見,所以唯以分別的染汙慧為體性。

《披尋記》:「邪見」等者,此中邪見,唯分別起染慧為體。撥無施與、愛養、祠祀,是名「撥因」。撥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撥果」。撥無父母、撥無此世他世、撥無化生有情,名「撥作用」。由父母有植種作用、任持作用,此世、他世有來往作用,化生有情有感生業作用故。謗世間無真阿羅漢,是名「壞真實事」。如是諸義,如下邪見中說。(陵本八卷十四頁)

辰四、見取

見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以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第一,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見取」

,由於親近沒有正知正見的人,聽聞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虛妄分別,而生起的煩惱,就是愛著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思想的人,認為他所歡喜的理論最殊勝。

「所依」

,他依止五蘊身中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緣」,緣色聲香味觸法等境界;

「所因」

,就是種子,因為無始劫來曾經熏習諸見,識裏面有諸見的種子。他現在遇見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心意識中同時和上述所依、所緣、所因等法和合在一起活動,所以生出來見取的思想。

「比方他見」

,他以自己的思想去對比別人的思想,普遍觀察一切境界之後,執著自己的思想是最上、殊勝、微妙、第一。或者說,他執著自己的思想能解脫一切罪垢得清淨,能解脫一切煩惱證得涅槃,叫做最上勝妙第一。這樣見取的虛妄分別,以染汙的智慧為體性令他引生煩惱,於「非滅計滅,非道計道」,就是不是涅槃也不是聖道,但是他卻認為是涅槃、是聖道;執著自己的見解是最殊勝、最圓滿的,所以名為見取。

《披尋記》:「見取」等者,執取諸見及彼俱有相應等法,是名「見取」。諸見,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俱有相應等法,即見所依所緣所因。「所依」謂根,「所緣」謂境,「所因」謂彼諸見種子。由與諸見於⼀一身中俱時流轉,同生住滅,是名「俱有相應」。「等」言,等取同行相應。謂見現行心心所法,於⼀一所緣展轉同行故。如是薩迦耶見,乃至俱有相應等法,皆是見所取境。文中應置「於」言,義方得顯,如餘處說。(《顯揚》⼀一卷七頁及《集論》⼀一卷七頁)其能取見,即方他見。由方他故,於自見趣⼀一⼀一別計為最、為上、為勝妙、為第⼀一。由是諸義,長讀彼文應解。以於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之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第⼀一。此差別執,未見文解。餘處論文譯亦有別。《顯揚》譯為「計最勝上及與第⼀一」,《集論》譯為最勝上妙,《五蘊論》譯為最上勝極。譯雖不同,然其差別皆說有四。今以義解,由執諸見及所依等能得清淨,即以此義,名為勝妙及與第⼀一。彼計欲樂自在名清淨故。若執見等能得解脫,即以此義名之為上。彼計離下地欲名解脫故。若執見等能得出離,即以此義名之為最。彼計生寂靜處名出離故。

辰五、戒禁取

戒禁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戒禁取」

,指佛教以外,其餘宗教所遵守的一切儀軌、戒禁,都屬於戒禁取。由於親近不善知識,聽聞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因而取著戒禁的規則。「即於彼見」 ,他們依見取為先,內心以染汙慧為領導者。「彼

見隨行」

,隨順先有的邪見思想而建立了一種規則。

「若戒」

,或者受持身護、語護,以防護身口沒有違犯;「若禁」,或者持守衣服、飲食、威儀等各種規定;然後他們就隨所遵守的戒禁而行動。依止眼耳鼻舌身意,緣色聲香味觸法等境界,還有無始劫以來曾經熏習戒禁的種子,心意識中同時有很多法與戒禁的思想在一起和合活動,普遍觀察自己所愛著的一切戒禁、執著能滅罪,能得清淨,能解脫煩惱、出離生死。這個戒禁取也是以虛妄分別的染汙慧為體性,是屬於分別而起的煩惱,於見道時就斷除了。

《披尋記》:「戒禁取」等者,執取戒禁及彼所依、所緣、所因諸法,名「戒禁取」。此中邪分別見之所受持身護、語護,說名為「戒」。隨此所受形服、飲食、威儀行相,說名為「禁」。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十⼀一頁)所受戒禁,由見為先,與見俱行,是名「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執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名為「清淨」。或執以此解脫煩惱,名為「解脫」。或執以此出離生死,名為「出離」。如《廣五蘊論》說。餘如前解。

辰六、貪

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

「貪」煩惱,是由於親近不善知識,聽聞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由分別而生起的;或者由任運失念,貪煩惱就出來了。怎麼說是貪呢?就是對自己內身的色受想行識,以及自身以外其他有情的色受想行識,隨可愛的境界順生樂受,起歡喜心,就叫做貪。不論分別或不分別生起貪,都是在可愛的境界上有染著心,所以染著為貪的體性。這個貪是通於見道、修道所要斷的煩惱。

《披尋記》:「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者,順生樂受,名「可愛境」。自五取蘊,名之為「內」。餘情、非情,名之為「外」。

辰七、恚

恚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

「恚」煩惱,由於親近不善知識,聽聞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由分別而生起的;或是任運失念,瞋恚就出來了。這是對於外在或內在有不可愛的境界現前時,隨順所生苦受內心憤怒,想要傷害對方。若分別或不分別所生恚,是以憎恚為體性。分別生起的憎恚,是見道所斷;不分別生起的憎恚,是修道所斷。

《披尋記》:「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者,順生苦受,名「非愛境」。外、內如前說。

辰八、慢

慢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若分別、不分別高舉為體。

「慢」煩惱,由於親近不善知識,聽聞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若分別而起慢,或任運失念而起慢。這是將其他有情與自己的生命體互相比較後,分別出年紀有老大、少小,品德有高尚、下劣等差別,而引起高慢心。這個慢也通於分別或不分別二種,令心高舉為體性,就是感覺自己有很大的能力,別人不如我,而生高慢心。

《披尋記》:「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者,謂自或他若年耆長,是名為「高」;與此相違,是名為「下」。若德增上,是名為「勝」;與此相違,是名為「劣」。如是總名「於外及內高下勝劣」。

辰九、無明

無明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所知事,若分別、不分別染汙無知為體。「無明」煩惱,也是由於親近不善知識,聽聞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若分別而起,及由任運失念而起的。「於所知事」,是對於所認識的一切事情上,不明白十法界的因果道理,也不能解了佛所開示的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的道理,就是無明。這個所知事普遍於一切法有淺、有深,若於日常生活的一念心中,接觸到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這些事時,不知道它是緣起的,不知道它是甚深第一義諦,這都是無明。

「若分別、不分別染汙無知為體」

,有分別而起、不分別而起的無明,因為有了無明,就有種種煩惱生起,所以是以染汙無知為體性。《俱舍論》中提到,有染汙無知、不染汙無知二種。染汙無知,是從凡夫一直到證得阿羅漢才清淨。不染汙無知,是阿羅漢的煩惱,其他大菩薩也還有,一直到成佛才究竟清淨。通達第一義諦破除去不染汙無知,就是佛的境界。

「無明」

,在下文「十二因緣」中,解釋得非常詳細。最淺白地說,不知道因果的道理就是無明。由於過去世的惑業而有現在的果報,現在的惑業又招感未來的果報,不知道其中的因果,就叫做無明。「明」是智慧,無明就是愚癡。實在說,無明也有種子,也是因緣生法。經論上說,別人來請問佛法,若悋法不肯為人解說,將來就會得到特別無知的果報,譬如周利槃特伽、摩訶盧等。

《披尋記》:「於所知事」者,所應可知,是名所知。略說⼀一切有為、無為,名「所知事」。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九卷八頁)

辰十、疑

疑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所知事,唯用分別異覺為體。

「疑」煩惱,由於親近不善丈夫,聽聞不符合緣起的道理,隨順不合正理的法作意思惟的緣故,內心對所認識的一切事不能決定,於佛所開示的苦集滅道生起疑惑:「煩惱真能集成生死苦嗎?修戒定慧真能得涅槃嗎?」對這一類所知事猶豫不決,只是因分別而生起不一樣的理解為體性。這個疑惑,證得初果時就斷除了。前面十種煩惱也就是十使,其中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合起來,叫做五利使。貪、恚、慢、無明、疑,則稱為五鈍使。

《披尋記》:「唯用分別異覺為體」者,由疑行相,解了、不解了故,於所知事生相違解;是故說言「異覺為體」。

寅三、煩惱因二卯一、標列

煩惱因者,謂六種因。一、由所依故,二、由所緣故,三、由親近故,四、由邪教故,五、由數習故,六、由作意故。由此六因,起諸煩惱。

煩惱生起有六個原因:一、由所依,二、由所緣,三、由親近,四、由邪教,五、由數習,六、由作意。就是由這六個原因,生出來一切煩惱。

卯二、隨釋六辰一、由所依

所依故者,謂由隨眠起諸煩惱。

第一個原因「所依」,由於內心裏面有隨眠為依而生起煩惱。「隨眠」就是煩惱的種子;「隨」是隨逐不捨,「眠」是潛伏不動。煩惱的種子隱藏在心裏面,與心不捨離,當它潛伏不活動時,像是睡眠一樣,不會發生作用,可是覺醒之後就會出來活動,引生種種煩惱現行。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用唯識的道理來觀察,譬如你在學校裏是讀醫科,學習了醫學的知識,就在心裏面熏成了種子;當你為病人看病時,內心潛伏的醫學知識就出來活動了。你是醫生卻叫你畫建築圖,你沒學過就做不來。種子是一類一類的,煩惱亦復如是。現行的煩惱要以煩惱種子為所依,如果沒有煩惱隨眠,煩惱就無法生起,那就是聖人的境界了。

《披尋記》:「謂由隨眠起諸煩惱」者,此約種子依,名彼所依。依自種子起現行故。

辰二、由所緣

所緣故者,謂順煩惱境界現前。

第二個原因「所緣」

,不是有隨眠就決定會生起煩惱,還要有隨順生起各式各樣煩惱的境界出現在前。外面有境界,內心裏有煩惱的種子,明了性的心與境界接觸時,煩惱才會現行。若是可愛的境界,就隨順貪煩惱生起;如果沒有境界,煩惱也不動。

《披尋記》:「謂順煩惱境界現前」者,若可愛事正現在前,能順生貪;如是非可愛事能順生瞋,非可愛非不可愛事能順生癡,現前亦爾。名「順煩惱境界現前」。

辰三、由親近

親近故者,謂由隨學不善丈夫。

第三個原因「親近」

,由於跟隨不善的人學習,能引導增長貪瞋癡的煩惱,以及邪知邪見,於是各式各樣的煩惱就更加嚴重了。

辰四、由邪教

邪教故者,謂由聞非正法。

第四個原因「邪教」

,由於聽聞不合正法的道理,熏習了邪知邪見,就隨順錯誤的思想造作罪業,由此引生特別重的煩惱。

辰五、由數習

數習故者,謂由先植數習力勢。

第五個原因「數習」

,由於以前曾經栽培過煩惱種子,又數數起煩惱,使令現在的煩惱非常地強大。「植」是栽培。怎麼栽培呢?「數習力勢」 ,就像小鳥初開始學飛,一次又一次地振翅練習,最後終於可以高飛了。我們做任何事情也是先要栽培,又數數地學習,力量就會強大起來。比如說貪,老是放縱這一念貪心,一次又一次地熏習,久了貪心的力量就大,想控制它都不容易。若是一次又一次地控制它,煩惱的力量逐漸變小,以後也就不起了。從這個地方看,任何人都有希望得聖道,只要你肯常常地栽培。就像小花小草放在花盆裏,每天給它一點水,慢慢就滋潤榮茂起來。我們常常栽培這一念心與戒定慧一起活動,戒定慧的力量一樣也會逐漸強大起來,就能得聖道了。

《披尋記》:「謂由先植數習力勢」者,謂由先時植彼種子,煩惱現行,數習未斷,勢力猛盛,能令當來煩惱增上而生;隨順彼故。

辰六、由作意

作意故者,謂由發起不如理作意故,諸煩惱生。

第六個原因「作意」

,由於心在了別所緣的境界時,發起不合道理的想法,就會引生出來很多的煩惱。這個作意心所法有個竅門。譬如說外面有人來佛學院要見某人,客廳裏有人接應,由於這個人幫忙聯絡,兩個人才得以見面。客廳這個人可以比喻是內心的作意心所;當外面出現一件事情,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和外面的境界接觸?必須由作意心所引心。這時候若是用如理的作意,就是一個境界,用不如理的作意,又是另一個境界。佛菩薩的大智慧,告訴我們在心所法裏面,有這麼一個能令煩惱生起或不生起的竅門。由此看來,雖然有的人煩惱很多,或者貪重、或者瞋重、或者疑重,因此對自己沒有信心,就會問:我這樣可以出家嗎?現在佛菩薩告訴我們,若能如理作意,煩惱就不會動,因為生起的因緣不具足,煩惱無法現行。但是若不能如理作意,那就是染汙的境界了。「由所依」是因為內心裏面有煩惱種子,如果能夠把煩惱種子完全斷滅,在染汙的世界中也沒有辦法生起煩惱,因為沒有種子。如此,如意的境界現前時,心裏沒有煩惱,與惡人在一起,惡人也不能影響他。誰有這樣的境界呢?就是阿羅漢以上的聖人了。現在說:由於我們有煩惱隨眠,隨順煩惱的境界現前,跟隨不善的丈夫學習,聽聞不正法,數數引起煩惱,又常常不如理作意,有這六種因緣,你想不生煩惱,很困難。在《阿毗達磨雜集論》上,只說所依、所緣、不如理作意;內心有煩惱的種子,外有隨順煩惱生起的境界,再加上不如理作意,因此生起種種煩惱。

寅四、煩惱位二卯一、總標列

煩惱位者,略有七種。一、隨眠位,二、纏位,三、分別起位,四、俱生位,五、軟位,六、中位,七、上位。

「煩惱位」

,煩惱有各種不同的因緣及現象,簡略地說有七種位次:一、隨眠位,是煩惱種子的階段。二、纏位,是煩惱種子現行發起活動時,能纏縛有情,使令不得自在。三、分別起位,因為不如理作意,由分別而生起煩惱。四、俱生位,不須要分別、與生俱來就會生起的煩惱。五、軟位,輕微的煩惱。六、中位,中等的煩惱。七、上位,特別猛利的煩惱。七個位次中,除了第一個是煩惱種子,其餘六位是現行煩惱,都是纏。現行之中,有分別而起、任運而起的差別;現行之後又有軟、中、上的差別。

卯二、隨難釋

由二緣故,煩惱隨眠之所隨眠。一、由種子隨逐故,二、由彼增上事故。

煩惱隨眠所以成為隨眠,有二個理由:一、「由種子隨逐故」,我們的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不明顯的微細心,另一種是粗顯的分別心。現在說煩惱種子相續在微細心中潛伏著,名為隨眠;如果煩惱不出來活動,隱藏在內心的種子也不會捨離,叫做隨逐。二、「由彼增上事故」,什麼是增上事?就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在色聲香味觸法上活動時,隨順心識生起貪心、瞋心等各種煩惱,因為常常生起煩惱,就造成更有力量的煩惱種子。煩惱種子造成以後,繼續隨逐於心不捨離,遇有因緣煩惱又會現行活動,使令煩惱種子的力量特別強大,所以叫做由彼增上事。若根境識隨順煩惱而現行,就加強了煩惱種子的力量。如果根境識能夠隨順聽聞佛法、修學止觀,不去從事顛倒迷惑的活動,原來的煩惱種子沒有增上事,就慢慢地衰微了。若是能進一步深入諸法實相,那就能隨力斷滅煩惱隨眠了。

《披尋記》:「由二緣故」等者,謂彼煩惱若未永斷,名種隨逐。是為⼀一緣。煩惱起時令諸隨眠皆得堅固,名「增上事」。是第二緣。

寅五、煩惱門二卯一、由二門二辰一、標列

煩惱門者,略由二門煩惱所惱。謂由纏門及隨眠門。

簡略地說,煩惱由兩個門出入,令我們的內心為煩惱所擾亂:一、纏門,煩惱現行時,有纏縛身心的作用,使令不得自在。二、隨眠門,雖然煩惱種子沒有出來活動,但是一直隨逐於心不捨離,這個門也是很厲害的。

辰二、隨釋二巳一、纏門

纏門有五種。一、由不寂靜住故,

煩惱現行時有五種差別相。一、由於煩惱在活動的時候,使令內心動亂,不能寂靜住,這就是苦惱。

《披尋記》:「由不寂靜住故」者,謂煩惱起時惱亂其心,不寂靜行相續轉故。

二、由障礙善故,

二、由於貪、瞋等各式各樣的煩惱現行活動時,理智非常薄弱,煩惱縱橫自在地顛倒執著,也就障礙了想要做的善事。因為行善須要運用智慧,若是煩惱堅強,智慧不能活動,想做善事也做不來。

《披尋記》:「由障礙善故」者,煩惱起時令於所緣發起顛倒,令諸隨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由是煩惱名「障礙善」。

三、由發起惡趣惡行故,

三、由於煩惱現行,就會發動種種惡趣的惡行,一旦創造了罪業,將來就要墮落到三惡道去受苦。

《披尋記》:「由發起惡趣惡行故」者,謂彼煩惱為因緣故,能令成就十不善業;此命終已,墮諸惡趣故。

四、由攝受現法鄙賤故,

四、由於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為煩惱所逼迫,造作了種種罪過的事情,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失掉財富地位,或被社會上的輿論所訶斥,而為人所輕賤。

《披尋記》:「由攝受現法鄙賤故」者,謂彼煩惱能引自害,於現法中,若被繫縛、若遭退失、若被訶毀故。

五、由能感生等苦故。

五、由於煩惱現行造了種種業,將來能感得各式各樣的果報,又生出來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蘊熾盛苦。

《披尋記》:「由能感生等苦故」者,謂彼煩惱能引生等種種大苦,能令相續遠涅槃樂故。

巳二、隨眠門

云何隨眠門所惱?謂與諸纏作所依故,及能引發生等苦故。

怎麼叫做「隨眠門所惱」呢?煩惱在種子的狀態時,為一切煩惱現行的依止處,煩惱能活動就是因為有煩惱種子的緣故,只要煩惱種子一活動,就能引發生、老、病、死等種種大苦,所以煩惱種子是最厲害了,它是根本。

卯二、由七門二辰一、標

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

還可以從七個門來說明煩惱擾亂眾生的相貌。「一切煩惱」,總起來說就是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貪、瞋、癡、慢、疑。這十種煩惱能障礙見道及修道,使令我們永久在生死裏迷惑顛倒受苦,學習佛法的人應該要知道。

辰二、列

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

是哪七個門呢?一、「邪解了」,是對於所應該通達的事理認識錯誤,不能正確的解了。例如

十種煩惱中的「身見」

,五蘊和合身中實在沒有我,卻執著有一個我。「邊執見」,執著五蘊或斷或常,其實是不斷也不常。

「邪見」

,誹撥無因果,其實有因也有果。對於一切法的真實相搞錯了,都是屬於邪解了一類。二、「不解了」,不能明白緣起法、第一義諦,也不明白世間、出世間的因果道理;這是無明。三、「解了不解了」,對於佛所開示四諦、十二因緣的道理似明白又不明白,猶豫不決;這是疑。四、「邪解了迷執」,這是見取、戒禁取以及貪、瞋、慢。由於思想上認識錯誤,不但不承認錯,還自以為是對的,這樣迷惑執著,叫做邪解了迷執。前面所說由分別而起的十種煩惱,主要就是於苦諦、集諦迷惑不明了。苦諦是什麼呢?就是我們的生命體裏,有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但是我們不明白色受想行識就是苦,反倒迷惑執著生煩惱,都是邪解了迷執。五、「彼因依處故」,是指對苦、集二諦有迷惑,是煩惱生起因及依處,由於這個色受想行識的苦諦,是過去集聚煩惱為因而生起的,因此色受想行識以煩惱為依止處。但是集聚煩惱的集諦,是由於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為因而生起煩惱,所以煩惱以色受想行識為依止處。二者互為生起的依止處,它們的關係非常密切。六、

「彼怖所生故」

,是指對滅、道二諦有迷惑。滅諦、道諦是出世間的因果,是清淨無漏的善法,為什麼成為所怖畏呢?因為凡夫的智慧少,又特別軟弱,最有力量的就是煩惱,愛樂迷惑顛倒的境界,而不歡喜滅、道二諦。對於佛所開示離一切相、大涅槃的境界,心生恐怖;或者雖生起一點歡喜心,但是對於聖道的認識不正確,卻用煩惱心分別攀緣:「我能夠成就那樣的聖德嗎?」而生恐怖心。七、「任運現行故」,前面六句是分別而起的煩惱,屬於見道所斷,這句是俱生而起的煩惱,屬於修道所斷。得聖道的聖人分別而起的煩惱已經清淨,但是還有任運現行的煩惱,就是不須要特別思惟,俱生的煩惱就出來了。然而,這位聖人在修道的時候,已經有了斷煩惱的力量,一定會繼續地向前修行,不會再退轉了。

《披尋記》:「謂邪解了故」等者,〈決擇分〉云: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聖諦迷行轉故。無明⼀一種是不了行。疑是了不了行。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現行迷執行。(陵本五十九卷三頁)今應準知。

寅六、煩惱上品相二卯一、徵

云何煩惱上品相?

什麼是最強烈、最厲害的上品煩惱相?

卯二、釋二辰一、標二相

謂猛利相及尤重相。

上品煩惱有兩種相:第一是猛利相,煩惱現行活動時,強大難以制伏,貪心來了無法不貪,瞋心來了無法不瞋。第二是尤重相,小小的境界就能引發極大的煩惱。

《披尋記》:「謂猛利相及尤重相」者,煩惱現行難可制伏,是名猛利。於微劣事現行增上,是名尤重。

辰二、舉六種二巳一、標列

此相略有六種。一、由犯故,二、由生故,三、由相續故,四、由事故,五、由起惡業故,六、由究竟故。

上品煩惱現行略說有六種相,這裏先標列出來。

巳二、隨釋六午一、由犯故

由犯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毀犯一切所有學處。

由於智慧力不夠,上品煩惱現行活動時,身心被煩惱纏縛,因此破壞了自己在佛法中所受的一切戒法,就是犯戒而不持戒了。

午二、由生故

由生故者,謂由此故,生於欲界苦惡趣中。

由於發起上品煩惱,造了嚴重的罪過,使令將來出生在欲界最極痛苦的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中。

午三、由相續故

由相續故者,謂貪等行,諸根成熟少年盛壯,無涅槃法者。

眾生有特別強烈的貪、瞋、癡煩惱現行活動,主要是在眼耳鼻舌身意諸根都成熟,正當少年到中年的時候(不是童年諸根未熟,也不是老年諸根衰退)。此時身體旺盛強壯,煩惱特別猛利,造業也最厲害。「無涅槃法者」,由於貪瞋癡的煩惱很重,一直相續沒有辦法停下來,因此在他的生命體裏沒有栽培出世間的善根,也就永久不能得聖道。

《披尋記》:「由相續故」等者,若貪瞋癡增上補特伽羅,是名「貪等行」者。若少年位及中年位,是名「諸根成熟,少年盛壯」者。若闕三種菩提種子,名「無涅槃法」者。

午四、由事故

由事故者,謂緣尊重田,若緣功德田,若緣不應行田而起。

「由事故」

,由於煩惱發動以後,造了嚴重的罪過,從所造作的事情上,顯示出來煩惱上品相。在什麼地方造罪呢?「尊重田」,譬如農夫在田地裏耕作播種,到了秋天就能收成穀物糧食;若是對自己的父母或等同父母關係的長者,能夠尊重恭敬,將來也能得到很多福德。現在說若是對自己的父母以及所尊重的人造罪或者毀辱,足見那是特別重的煩惱,將來要得到罪過的果報,叫做上品煩惱。「功

德田」

,是指佛、法、僧三寶,都是有大功德的境界,應該發恭敬心、尊重心,栽培種種善根。若是反倒在三寶尊前造罪,足見也是上品煩惱。「不應行田」,是指對於其餘孤苦、貧窮的人,應該發慈悲心救濟他們。若是反倒對於孤苦貧窮的人造作種種罪過,足見也是很重的煩惱。

《披尋記》

:「由事故」等者,於父母所,及餘尊重,是名「緣尊重田」。於佛法僧所,是名「緣功德田」。於餘⼀一切孤苦貧窮等所,名「緣不應行田」。

午五、由起惡業故

由起惡業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以增上適悅心起身語業。

這是從造罪人的心情上,顯示出來煩惱上品相。由於內心的煩惱在活動,造罪的時候,先以特別強烈的歡喜心做好計劃,又以非常勇猛的心情發動身語的罪業,完成之後還快樂地慶賀。

午六、由究竟故

由究竟故者,謂此自性上品所攝,最初軟對治道之所斷故。

前面所說的煩惱體性都屬於上品,對佛教徒來說,就是要修學戒定慧,修學四念住來斷除。用什麼樣的道力來斷呢?用軟品的道力就可以斷除上品的煩惱。由於上品煩惱特別猛利,以最初成就的軟品道力就能對治,中品煩惱以中品道力來對治,軟品煩惱因為最微細不容易斷,要以特別高的道力才能對治。

寅七、煩惱顛倒攝二卯一、舉顛倒二辰一、標列七種

煩惱顛倒攝者,謂七顛倒。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倒,六、於不淨淨倒,七、於無我我倒。若把煩惱與顛倒配合起來解釋,有七種顛倒,這裏先標列,以下解釋。

辰二、別釋三倒三巳一、想倒

想倒者,謂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妄想分別。

「想倒」,我們這個色受想行識的生命體剎那剎那地生滅變化,終究會老病死,是必朽之物。不管多麼健康、長壽,最後一定要敗壞,但是我們總希望它常住,就是於無常起常想。這個五蘊有很多很多苦惱,老病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乃至苦苦、壞苦、行苦等都是苦,但是久遠以來的顛倒心,總感覺是樂,就是於苦起樂想。這個身體臭穢不淨,可是總感覺它清淨、美妙。身體裏邊本來就沒有常恆住、不變異、有主宰性的我,但總是認為有我。所以,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恆時起常、樂、淨、我的妄想分別,名為想倒。這是一般人普遍都有的顛倒境界。

《披尋記》:「想倒」等者,於所緣境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取相而轉;是名「想倒」。

巳二、見倒

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

「見倒」

,是指有一點智慧的人,對於前面所說於無常、苦、不淨、無我,生起常、樂、我、淨等顛倒的妄想分別。他認同這樣邪妄的見解,內心特別歡喜,就會說出來一套道理,乃至著書立論勸別人相信,於是更加強自己的執著,名為見倒。

《披尋記》:「見倒」等者,此說⼀一分出家者,由想倒故,能發見倒。即於邪取顛倒四事,生邪執著,是名「見倒」。由執著故,於自心中生邪勝解,是名「忍可欲樂」;。復為他開示宣說,是名「建立」。

巳三、心倒

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

「心倒」

,就是於五取蘊妄想分別,起常、樂、我、淨的執著,又生出貪瞋癡等各式各樣的煩惱,令心顛倒。「想倒」是說一切凡夫普遍都有的執著;「見倒」通常是說外道的出家人,是有學問的人;「心倒」是說一般凡夫,或在家人。如此三倒,其實也就是七倒。若是能夠修四念住,正好可以對治常、樂、我、淨的顛倒,也就沒有想倒,沒有想倒就沒有見倒,沒有見倒就沒有心倒,那麼就得解脫了。

《披尋記》:「心倒」等者,此說諸在家者,由想倒故,能發心倒。謂即貪等煩惱倒染心故,是名「心倒」。

卯二、煩惱攝三辰一、標列

當知煩惱略有三種。或有煩惱是倒根本,或有煩惱是顛倒體,或有煩惱是倒等流。

煩惱約略分為三類,這裏先標列出來,以下解釋。

辰二、隨釋三巳一、倒根本

倒根本者,謂無明。

對色受想行識生起常、樂、我、淨的顛倒,根本原因是沒有智慧,不能認識色受想行識的真實相,就是無明。這是最根本的煩惱,也是最微細的煩惱,但是我們自己不覺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特別注意自己的舉心動念,雖然也不覺得有什麼貪心或者愚癡心,感覺好像沒有什麼事,其實這也是無明的境界。無明最嚴重的作用,就是無論什麼事都執著真實。佛說一切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山河大地、地水火風都是假有,不是真實的,但是我們都執著是真實的,然後貪煩惱、瞋煩惱以及各式各樣的煩惱就隨之而動。這樣執著真實的心什麼時候會被動搖呢?只有做完夢的時候,尤其是特別有意思的夢,印象特別深刻,但是夢醒了以後,根本沒有這回事,那麼你就知道執著夢境真實是不對的。但是,這麼一點動搖很快就忘了,還是繼續認為什麼都是真實的,這就是無明的作用。這樣看出來,要破除執著真實的心情,就是非要認真地學習佛法不可。當然,我們開始學習的時候,要常常讀經論,最好參考《大智度論》,它告訴我們修四念住時,觀察身、受、心、法都是不真實的,常作如是觀,慢慢地思想就會起變化。若能覺了一切法是假、是空無所有,無論遇到什麼境界心能不動,煩惱也就不起了。除了讀經論,還要把佛的法語牢牢記住。《辯中邊論》上說「忘聖言」 是一種過失,若是把佛的法語忘了,也就不知道怎麼修行了。比如,

《金剛經》

:「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這是我空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是法空觀。記住這兩句話後,要常常用念力把它顯現在心上思惟觀察,這樣持之以恆,漸漸就會發現所面對的一切境界都是假的。在《廣律》上看到,有的出家人在三個月結夏期間精進用功,就得無生法忍了。若說他三個月能證聖道,而我們因為業障重,那麼三年應該可以吧?從佛所教導的修行次第裏,還告訴我們一件事,若要真實地用功修行是在心裏平和的時候,而不是在起了貪心、起了瞋心,內心浮動的時候。最好在寂靜的處所,沒有人睬我,我也無須去理睬別人,內心就是常常用奢摩他、毘缽舍那修習對治,破除去根本的無明。這樣,即使過了三年還沒有成就,也應該會有好消息。但是如果經論學習得不夠,思想不能穩定,又三天兩頭往外跑,心老是安不下來,那還是不行。

巳二、顛倒體

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

什麼是顛倒的體性呢?「薩迦耶見」,由於無明為根本,依止色受想行識五蘊或隨取一蘊思惟觀察,認為有我、我所,生起分別我執或俱生我執,就是顛倒。「邊執見」包括斷見和常見,現在說一分,指的就是常見,也就是於五蘊上執著有常恆住不變異的我。另外還有見取、戒禁取,及貪煩惱,這些都是顛倒的體性。

巳三、倒等流

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

什麼是顛倒的等流呢?前面說因為無明,不知道一切法是虛妄的,執著為真實,就是倒根本;由於無明而生出來我見、常見、見取、戒禁取、貪,所以是顛倒體。其餘的邪見乃至疑,這些與顛倒是同一類性質,遭遇到不同情況時所起的不同反應,叫做倒等流。其中「邪見」,如撥無因果等也是與顛倒同一類。「邊執見」中一分斷見,就是因為智慧不夠,不明白因有感果的作用,得到果以後又會生出種種煩惱,煩惱發動業力後再感得種種果報,相續不斷地流轉,反而顛倒執著斷滅見。「恚」,是在思想上引起的瞋恨心,與一般貪著五欲的愛煩惱不同,屬於見煩惱所引生。

「慢」

,是執著自己的思想高尚,內心高舉、輕視他人。

「疑」

,由於未能見道證真,對於人生的真相、諸法的真實相,內心疑惑不決。這些都是與顛倒同一流類的煩惱。

辰三、別廣

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

「別廣」,是把顛倒和煩惱配合起來說明。

「此中薩迦耶見」

,這裏說五取蘊本是無我法,卻執著其中有我,所以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指的是常見,執著在生老病死的生滅法中,有一個常恆住不變異的我,所以是無常常倒。「見取」,是外道取著薩迦耶等諸見,以為自己的思想是最殊勝、最第一的,能得清淨、解脫。這種錯誤的思想,不美妙卻執為最好,所以是不淨淨倒。「戒禁取」,外道隨順諸見的思想,修種種苦行,持牛、狗等戒,認為現在受苦將來可以生天,於苦惱的境界執著是樂因,所以是於苦樂倒。「貪」就是愛煩惱,通於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兩種。

《披尋記》:「當知煩惱略有三種」等者,此說貪等十種煩惱,略為三種顛倒所攝。⼀一、倒根本攝,二、倒自體攝,三、倒等流攝。如文可知。顛倒體中,邊執見⼀一分者,於邊見中唯取常見,不取斷見;故言「⼀一分」。

寅八、煩惱差別二卯一、標列

煩惱差別者,多種差別應知。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枙、

取、繫、蓋、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

有諍、火、熾然、稠林、拘礙,如是等類煩惱差別。

「煩惱差別」

,是說煩惱有各種不同的情況,特別用不同的名稱來表示其差別相,這裏列出來一共有二十六個名字。

卯二、隨釋二辰一、釋名字二十六巳一、結

當知此中:能和合苦,故名為結。

第一個名字「結」

,就是煩惱有能力繫縛眾生的心與苦和合在一起,受到苦惱的折磨使令身心不安,所以叫做結。人是不願意有苦的,但是為什麼非苦不可呢?就是煩惱的力量。比如一個人為憤怒所折服的時候,發很大的脾氣;旁邊的人勸他把憤怒轉移就不會苦惱了,但是他做不到,就要繼續受憤怒的折磨。從這裏觀察到,本來是心平氣和的人,一旦憤怒來了,心與瞋等心所和合,就為憤怒所苦惱了。而且煩惱一發動起來,不但現在心與煩惱和合,能生身心憂苦,也因此造了罪業,能於當來感得五趣的生命體,又生種種憂苦,這都名為「和合苦」。怎樣才能不起煩惱、不生憂苦呢?要學習戒定慧才行。但是如果學習聖道還沒有成就,該怎麼辦呢?那就轉移目標。將心安住在念佛、念經、或者修習止觀上,不去思惟苦惱的境界,令心平靜,用智慧解決問題。

《披尋記》:「能和合苦,故名為結」者,能生現法身心憂苦,能生當來五趣生等種種大苦,如是⼀一切名「和合苦」。異門分說:於五種事能和合故,說名為結。(陵本八十四卷十二頁)其義應知。

巳二、縛

令於善行不隨所欲,故名為縛。煩惱有另有一個作用,就是能令你在善行上不隨所欲。比如你想要做種種利益人的事業,因為本身有私心,就會隨著如意或不如意的境界,生起各式各樣的煩惱,就被煩惱繫縛住了,總是想出個理由,使令這個善行不能成就,所以叫做縛。

《披尋記》:「令於善行」至「故名為縛」者,謂依三受起貪瞋癡,於善方便不得自在,故名為「縛」。

巳三、隨眠

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故名隨眠。

所有天上、人間、三惡道的有情,不論相信宗教、或者不相信宗教,乃至佛教徒也是一樣,內心裏面都有強而有力的煩惱種子,與心不分離。雖然煩惱沒有活動時看起來也很平靜,但是內心還有許多煩惱種子潛藏著,隨時都有現行活動的可能,所以名為隨眠。以佛菩薩的慧眼來看,前生學習過佛法的人,今生來到人間,還會有一點佛法的氣分;若是從三惡道、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來到人間,也都還有前生的氣分,就是有增上種子所隨逐的影響。但是,也不決定,今生會有不同的因緣,若遇見有深厚因緣的惡知識,或者善知識,影響也會很大;或者彼此沒有因緣,就不容易受到他人的影響。所以一切世間的有情,內心都有增上種子之所隨逐。

《披尋記》:「⼀一切世間」至「故名隨眠」者,〈意地〉中說:諸自體中所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陵本二卷二頁)若諸有情未離欲求,未離有求,未離邪梵行求者,是名「⼀一切世間」。彼為煩惱麤重之所隨逐,說名「隨眠」。縛義故,微細義故。

巳四、隨煩惱

倒染心故,名隨煩惱。

「倒染心」

,因為內心顛倒迷惑,隨順貪瞋癡活動,就被煩惱染汙了,使令不得清淨,也不能得解脫,所以名為隨煩惱。這裏說了很多名相來描寫煩惱的相貌,都很有意思,佛教徒不可不學。為什麼?因為若不學習佛法,雖然也能夠天天讀經、靜坐,但是忽然間煩惱來了,你能夠知道現在內心不清淨嗎?我看不能。所以應該學習佛法,才能即時觀察到自己內心不清淨了,要立刻提起正念,把染汙心排除出去。

《披尋記》:「倒染心故,名隨煩惱」者,謂貪瞋癡隨惱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名「倒染心」;即由此義,名「隨煩惱」。更有餘義。謂從煩惱生故,親近煩惱故,說名隨煩惱。今此不說。

巳五、纏

數起現行,故名為纏。

「纏」是相對「隨眠」而說的。煩惱種子還沒現行時,稱為麤重,也叫隨眠。

「數起現行」

,若是煩惱一次又一次生起,各式各樣的煩惱都現行活動了,這時候叫做纏。煩惱活動時,想要修學善法就有困難,能障礙你修止觀,也就是自己障礙自己。雖然凡夫都有很多煩惱種子,但是在還沒有現行的時候,仍然可以隨自己的意願去誦經、拜佛、靜坐。所以,修行要抓住機會,煩惱不動的時候就要趕快用功,否則煩惱一旦現行就有困難。經論上有很多例子,說到佛在世度化人都不失時候,譬如佛度因儒童,就是在他正要舉行婚禮這一天,當他的貪欲心還沒有現行之前,佛就變化作婆羅門去度化他,令他憶念起過去所修的善品,然後佛再為他說法,他一下子證得三果。由此可見,煩惱若數起現行了,想修行就很困難。

《披尋記》:「數起現行,故名為纏」者,修善品時,現起相續,無斷絕義,是名「數起現行」。

巳六、暴流

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暴流。

「深難渡」

,河水很深而且水流很猛,不容易渡過去;

「順流漂」

,多數人都被淹沒,在河裏漂流,難以越度。這是形容煩惱如水的流動很有力量,人在水中不容易站得住,因此隨順漂泊流轉生死,叫做暴流。所以,人若是想要修行,得在煩惱還沒動之前才可以,等到煩惱動了還能修行嗎?

《披尋記》:「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暴流」者,如暴流水,深廣難渡;能令有情順流漂溺。貪瞋癡等煩惱亦爾。能令有情生死流轉,難得出離。

巳七、枙

邪行方便,故名為枙。

「枙」 ,是樹木的節;或作「軛」 ,比喻過去世煩惱常常活動,就發出邪

行、造作種種罪過的事情;由於過去所造的十惡業為因,所以於現在所得的果報能為障礙,使令修學聖道有困難,所以叫做枙。

《披尋記》

:「邪行方便,故名為枙」者,此約前際邪行方便,能令現法生死流轉,是名為「枙」。障礙離繫,是枙義故。

巳八、取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

,這是說現在這個生命體,由於愛煩惱、見煩惱常常活動,造作了種種罪業,這個罪業造成以後,現在的生命體死掉了,就會在將來世,又去得一個生命體。未來得到另一個生命體以後,又由煩惱去造業,造業又得果報。能令我們相續不絕地去取得生死果報,所以煩惱叫做取。

《披尋記》:「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者,此約現在愛取方便,能令未來生死流轉而無斷絕,是名為「取」。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故。

巳九、繫

難可解脫,故名為繫。

因為貪瞋癡各式各樣的煩惱現行,能綁住身心令不自在,想要解脫煩惱的繫縛不容易,所以叫做繫。《披尋記》:「難可解脫,故名為繫」者,此中「繫」言,所謂身繫,以能障礙定意性身故。由此為因,令心散亂不得正定,乃至不得離染解脫,證無所作究竟涅槃,是名「難可解脫」。

巳十、蓋

覆真實義,故名為蓋。

因為貪瞋癡煩惱現行時,心被煩惱覆蓋住,有了隔礙就無法通達所應該知道的道理,不能明白一切法的真實義。因為煩惱有這樣的作用,所以名為蓋。

《披尋記》:「覆真實義,故名為蓋」者,障諸善法,於所知事令不顯了,是名「覆真實義」。

巳十一、株杌

壞善稼田,故名株杌。

「壞善稼田」

,譬如種莊稼的的田地上有過多的沙礫或含有太多鹽分,就不是良田,無法在上面種東西。樹根露在地面上,叫做「株」;只有主幹無旁枝的枯樹,

叫做「杌」

。現在說株杌,表示那塊田地上面有很多樹根枯木,也就不能種植五穀了,這是比喻我們的內心有很多煩惱,煩惱常常相續活動,越來越嚴重,就會破壞學習善法的堪能力,想要修學聖道很困難,所以叫做株杌。

《披尋記》:「壞善稼田,故名株杌」者,如舄鹵田,有多株杌,不任耕植。煩惱亦爾。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能令身心無堪能故,由是說言「壞善稼田」。即依此義,喻名株杌。

巳十二、垢

自性染汙,故名為垢。

煩惱本性不清淨,使令我們違犯所受的戒,清淨的戒法被煩惱破壞了,所以名為垢。

《披尋記》:「自性染汙,故名為垢」者,毀犯淨戒,不善防護別解律儀,是名「自性染汙」。

巳十三、常害

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

「常能為害」

,我們內心裏面的貪瞋癡等各式各樣的煩惱,從無始劫以來相續到現在,常常出來活動,不但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若不學習佛法加以對治,還會一直相續下去到未來,所以名為常害。

《披尋記》:「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者,依貪瞋癡長時數受生死燒害,是名「常能為害」。

巳十四、箭

不靜相故,遠所隨故,名為箭。

「箭」,譬喻煩惱,有兩個相貌:一是「不靜相」,我們內心的貪瞋癡煩惱一活動起來,就像箭發射出去後就一直向前進,會造各式各樣的罪業來傷害自己,使令我們苦惱,是不寂靜相。二是「遠所隨」,「遠」有兩個意思,就是怨賊的箭遠遠地射向你,隨時會受到傷害;另外,久遠以來內心裏面有貪瞋癡箭一直隨逐著,若不遇見佛法學習對治,煩惱不和你分離,永久以來一直地要來傷害你,所以名為箭。

《披尋記》:「不靜相故,遠所隨故,名為箭」者,如被毒箭若未拔時,多不寂靜;煩惱亦爾,名「不靜相」。又彼煩惱未生當生,難可制伏;亦如毒箭既引發已,遠所隨逐,名「遠所隨」。

巳十五、所有

能攝依事,故名所有。

「依事」就是我們的生命體;要靠這個身體才能成就作善事、造惡業,所以生命體是一切事業的依止處,叫做依事。這個身體從哪裏來的?由於過去世有貪瞋癡的煩惱,使令我們得到這個生命體,所以貪瞋癡是能攝,依事是所攝。那麼我們數數得到的這個生命體,老是在貪瞋癡的控制下,實在說是汙穢的境界,不是清淨的,為貪瞋癡煩惱所擁有,所以叫做「所有」。。只有佛教徒學習了佛法,得到佛法的智慧了,開始用佛法來決定事情,那就不同。

《披尋記》

:「能攝依事,故名所有」者,五取蘊事是名「依事」。由貪瞋癡為能攝受,是名「能攝依事」。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復有餘義,名為「所有」。謂能障捨故,有戲樂故。如下〈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卷十四頁)

巳十六、根

不善所依,故名為根。

「不善所依」

,由於貪瞋癡是一切不善罪業的依止處,故稱這三種煩惱叫做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根」是能生義,能生一切不善法,所以煩惱又名為根。《披尋記》:「不善所依,故名為根」者,由貪瞋癡廣生無量惡不善行,是名「不善所依』。

巳十七、惡行

邪行自性,故名惡行。

「邪行」

,就是邪惡、不合道理、有罪過的行為。因為我們有時用貪愛心造作種種罪行,有時用瞋恚心造作種種罪行,有時用執著心、邪知邪見造作種種有罪過的事情,煩惱的體性是邪的,所以名為惡行。《披尋記》:「邪行自性,故名惡行」者,依諸有情愛味世間所有為因,行諸惡行;或復分別世間怨相為因,行諸惡行;或復執著世間邪法為因,行諸惡行。是故此貪瞋癡,名為「邪行自性」。

巳十八、漏

流動其心,故名為漏。

「流動其心」

,有兩個意思:一是我們煩惱不動的時候,由於內心沒有定力,心也是流動的,不能寂靜住。二是流動的心在攀緣一切境界的時候,都是散散亂亂的,貪瞋癡一出來活動,就從身口意造作種種惡行。由煩惱引發出來種種的罪過,所以名為漏。

《披尋記》:「流動其心,故名為漏」者,謂於彼彼所緣境界,心意識生,遊行流散;由是發生種種雜染,起身語意三種惡行,是名「流動其心」。

巳十九、匱

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

「匱」

,是有所缺少。這是說我們的煩惱有時輕、有時重,輕微的時候,有可能會做種種利益他人的善事,將來就能夠生到人間或者天上,享受五欲的富樂。當你得到五欲的時候,煩惱一出來還是不會放過你,能令你感覺受用人間的五欲不滿足,還要再多一點,希望到天上去享受五欲;雖然天上的欲樂比人間更富樂,但是煩惱總是令你感覺不夠,還是不知足,因此常為匱乏所苦,所以稱為匱。

《披尋記》:「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者,受用諸欲不知過患,不求出離,耽嗜堅著,是名「受用無有厭足」。由是常為貧乏眾苦所惱,是故名「匱」。

巳二十、燒

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

「所欲」

,是說對於所歡喜的事,總是感到不滿足,由於不足就引起內心的憂苦。譬如你作了很多功德,得到了人間或天上的欲,但是欲不能永久存在,一但有變化的時候,就生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老病死苦,因為所欲不能滿足,引起內心憂苦,像火似的燃燒自己,所以名為燒。

《披尋記》:「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者,謂如非愛合會,所愛乖離,貪求利養等,是名「所欲常有匱乏」。

巳二十一、惱

能引衰損,故名為惱。

「能引衰損」

,由煩惱發業得到了欲以後,煩惱還會繼續傷害自己,一但所欲的事出現變壞衰損,就會引發出來種種愁歎憂悲苦惱,所以名為惱。

《披尋記》:「能引衰損,故名為惱」者,此中衰損,謂愁歎憂苦惱。隨所愛樂,若變壞時,是諸有情便為種種愁歎等苦所惱亂故。

巳二十二、有諍

能為鬥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

內心有貪瞋癡煩惱在活動時,就會有鬥訟、諍競的事情,原因不出兩類:一是欲,由於愛著色聲香味觸等欲,很容易與他人競爭互鬥,或者上法庭去諍論。二是見,就是你我各有主張,思想不合故彼此諍論。這兩類都是因為貪瞋癡的緣故而有,所以名為「有諍」。如果是聖人,把愛煩惱、見煩惱斷了,那就沒有鬥訟諍競的事情。

前面「匱」

、「燒」

、「衰損」

,是就自己的煩惱而說。

「有諍」

,是就自己與他人互生的煩惱而說。

《披尋記》:「能為鬥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者,鬥訟諍競,或依耽著諸欲所起,或依諸見所生,是名「鬥訟諍競之因」。

巳二十三、火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

「善根」

,就是無貪、無瞋、無癡。

「積集諸善根薪」

,以無貪瞋癡的善心所積聚的種種功德,就比喻為「薪」。但是,貪瞋癡若出來活動,如同火燒薪木一樣,就把所積聚的功德都燃燒了,所以名為火。還可以分兩方面解釋:一、比如我們正在作某種功德的時候,煩惱一來就不能繼續作功德了,本來應作而不作,就是被火燃燒了。二、如果已經積聚了種種功德,因為猛利的貪瞋癡活動出來,「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能夠燒毀所有的功德林,可見煩惱實在太厲害了。

《披尋記》:「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者,無貪瞋等,名諸善根。先所積集,譬之如薪。煩惱能燒,故名為「火」。

巳二十四、熾然

如大熱病,故名熾然。

比如說人得了大熱病,使令身心苦惱;我們內心的貪瞋癡也是一樣,這個煩惱大病若是活動起來,就像猛火在燃燒、令人苦惱,所以名為熾然。

《披尋記》:「如大熱病,故名熾然」者,如大熱病,燒惱身心;煩惱亦爾,故名「熾然」。如《集論》說:為非法貪大火所燒、不平等貪大火所燒,及為邪法大火所燒,故名「熾然」。(《集

論》四卷十五頁)

巳二十五、稠林

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

「稠林」

,是稠密的樹林。譬喻貪瞋癡的煩惱很有力量,能令我們在人間、天上、三惡道感得各式各樣的果報,生出種種五蘊身來受苦。若把無始劫來所得不同的身體聚集起來,就像稠密的樹林,這些都是由自己的貪瞋癡所積集的,所以名為稠林。

《披尋記》:「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者,能生種種苦蘊自身,故名為「林」。由親愛故,彼得增長,展轉滋茂,說名「稠林」。〈攝事分〉說:安立九相後有苦樹,能生當有。(陵本九十三卷五頁)其義應知。

巳二十六、拘礙

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名為拘礙。

「拘礙」,是拘束障礙的意思。比如說這個眾生過去世曾經造作過善業的功德,所以今生能享用各式各樣的微妙五欲,但是受用五欲,他愛著不捨,就被煩惱綁住了。譬如有一條繩子,這一頭綁住白牛的角,另一頭綁住黑牛的角,究竟是黑牛綁白牛?或白牛綁黑牛?不是黑牛綁白牛,也不是白牛綁黑牛,是被中間這條繩子綁住了。我們人愛著五欲,五欲無法綁住人,人也不能綁住五欲,是愛煩惱把人綁住了。眾生被欲煩惱綁住,被拘束在五欲塵勞的境界裏,不能出離,也障礙你不能修學出世間的聖道而得解脫,所以名為拘礙。

《披尋記》:「能令眾生」至「名為拘礙」者,拘謂拘縛,令不出離。礙謂障礙,令不證得。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此釋名「拘」。能障證得出世法故,此釋名「礙」。總略而言,不能修善,故名「拘礙」。如餘處說。(《集論》四卷十五頁)

辰二、顯差別二巳一、標建立

諸如是等煩惱差別,佛薄伽梵隨所增彊,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

前面已經舉出來煩惱的差別相貌,世尊又隨順各別煩惱的特性,於各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的名字。

巳二、別體相十四午一、結

結者,九結。謂愛結等,廣說如前。「結」,一共有九種結。就是愛結等,前面已經詳細解釋了。

午二、縛

縛者,三縛。謂貪、瞋、癡。

「縛」

,有三種縛,就是內心有煩惱活動時,我們作世間善法或出世間善法都不得自在,所以貪、瞋、癡就是三種縛。

午三、隨眠

隨眠者,七種隨眠。謂欲貪隨眠等,廣說如前。

「隨眠」,一共有七種隨眠,就是欲貪隨眠等,前面已經詳細解釋了。

午四、隨煩惱

隨煩惱者,三隨煩惱。謂貪、瞋、癡。

「隨煩惱」,有三種隨煩惱,隨心生起惱亂有情,就是貪、瞋、癡。

午五、纏

纏者,八纏。謂無慚、無愧、惛沉、睡眠、掉舉、惡作、嫉妒、慳吝。

「纏」

,有八種纏。

「無慚、無愧」

,能障礙佛教徒持戒清淨,因為沒有慚愧心很容易破戒。「惛沉、睡眠」,障礙修習奢摩他,令不能得定。「掉舉、惡作」,障礙修習毘缽舍那,令不能如理作意。「嫉妒、慳吝」,就是彼此共同修學聖道的時候,在受用法、受用財上能障礙清淨。有這八種,使令不能成就無漏的戒定慧,叫做纏。

午六、暴流等二未一、舉暴流

暴流者,四暴流。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

「暴流」

,有四種暴流。

「欲暴流」

,欲界的眾生愛著欲,為欲所困。「有暴流」,色界、無色界天的有情愛著禪定,為三昧樂所困。這兩種都是為愛所漂沒。

「見暴

流」,是指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等,有這些不如理的思想,都是為見所漂沒。「無明暴流」,不能明白一切法都是虛妄分別、空無所有的,都是為愚癡無知所漂沒。 佛在世的時候,指一般的在家人為欲所漂沒,出家人就是為見所漂沒。

未二、例枙

如暴流,枙亦爾。

如暴流有四種,枙也有四種:欲枙、有枙、見枙、無明枙。

午七、取

取者,四取。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取」

,有四種取。

「欲取」

,是指欲界人間或天上的有情都取著五欲,在境界上可以說是五欲令人顛倒迷惑,使令你非取著不可,但實在還是內心有欲,所以取著塵勞的境界,主要是色聲香味觸所以叫作欲取。「見取」,這是外道的出家人棄捨欲以後,於薩迦耶見、邊見等,執著自己的思想最殊勝。「戒禁取」,是指外道執著所受持的邪戒為最清淨、能得涅槃。「我語取」,不論出家、在家,都依五蘊身執著有我。實在沒有我的真實體性,只是在語言上假說有「我」而已,執著沒有真實體性的我,所以叫做我語取。

午八、繫

繫者,四繫。謂貪身繫、瞋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

「繫」,有四種繫,其中都有「身」字,這是指禪定的意生身。成就色界四禪以上的禪定,往生色、無色界天所得的身體,是隨心意所化生的,所以叫做意生身。「貪身繫」,就是你的目的是想要得色界禪,但是因為有貪愛,被貪愛綁住了,障礙不得禪定。「瞋身繫」,也是想要得色界禪,主要為瞋恚所障礙,也是被綁住而不能成就禪定。貪身繫和瞋身繫二種,是指欲界眾生因欲煩惱重,障礙禪定的成就。「戒禁取身繫」,是指外道執著他所受持的戒禁,因見煩惱繫縛,而障礙得禪定。「此實執取身繫」,是指外道取著他的思想是最殊勝、最高尚、最微妙的,這樣堅固的執著,也就障礙他得色界定。

午九、蓋

蓋者,五蓋。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沉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

「蓋」

,有五種蓋。

「貪欲蓋」

,是指在家居士為貪欲所覆障,不能出家修道。

「瞋恚蓋」

,是指出了家以後,對於教法有所違犯,同梵行者來勸導教誡,他不能接受,心裏面瞋怒。「惛沉睡眠蓋」,是指這個人能接受師長的教導修學戒定慧,但是修奢摩他時,有惛沉睡眠的障礙,令他不能得定。「掉舉惡作蓋」,當他想修毘缽舍那時,又因為掉舉惡作,而障礙修觀。

「疑蓋」

,對於佛法的道理心裏疑惑,於是聖道的修學都蓋住了不能進步。

午十、株杌等二未一、舉株杌

株杌者,三株杌。謂貪、瞋、癡。

「株杌」

,有三種株杌,就是貪、瞋、癡常常現行活動,破壞修學聖道的堪能性,使令我們不能夠修學聖道了。

未二、例垢等

如株杌如是,垢、常害、箭、所有、惡行亦爾。

如同株杌能障礙修學聖道,垢、常害、箭、所有、惡行等煩惱,也能破壞修學聖道的堪能性。

午十一、根

根者,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這三種不善根,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本。這三種染汙法,有力量能使令我們造作惡事,而墮落到三惡道去。

午十二、漏

漏者,三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漏」

,有三種漏。

「欲漏」

,為外門流注,是指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不能內斂,常向外攀緣色聲香味觸法,心的注意力時時向外,不能夠回來向道上注意。「有漏」,為內門流注,是指非佛教徒修學禪定,雖然成就了三昧樂,但是內心還有愛、見、慢,也有我見、常見等種種邪知邪見,使令他不能與聖道相應。「無明漏」,是外門流注、內門流注的依止處,因為無明才有欲漏、有漏。就是不明白一切法是緣起有、畢竟空,都是執著假有以為真實,所以從無始劫以來,能令我們相續流轉生死,光陰都空過了。

午十三、匱等二未一、舉匱

匱者,三匱。謂貪、瞋、癡。

「匱」

,有三種匱乏,由於貪、瞋、癡煩惱現行活動的時候,能令你總是感覺不足,常為匱乏所苦惱。

未二、例燒等

如匱如是,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亦爾。

如匱令人苦惱,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等煩惱也有相同的作用。

午十四、拘礙

拘礙者,有五拘礙。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拘礙」,前面是說為五塵所綁住,障礙得解脫;這裏說有五種差別相:一、「顧戀其身」,因為愛著自己的身體,為了照顧它總是有很多事情。二、「顧戀諸欲」,心裏老是愛著色聲香味觸的五欲,難以棄捨。三、「樂相雜住」,出家人願意與在家人一起居住,會有什麼問題呢?因為彼此之間會有很多事情,耽誤自己修行。若是出家人在一起住,可以互相照顧,但是如果彼此攀緣過頭,耽誤自己用功,又因此生出其他煩惱,這也是障道。四、「闕隨順教」,雖然願意出家修行,但是沒有隨順修學聖道的教法,不能通達無常義、無我義,不知道怎麼修四念住,也就不能得聖道了。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這是指修止觀小小有一點成就,自己感覺到歡喜滿足,就停住在這小小的境界裏,不能繼續用功,也使令你不能解脫。

《披尋記》:「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等者,於中九結、三縛、七種隨眠、八纏、四暴流、四取、五蓋、三株杌、三常害、三箭、三所有、三惡行、三不善根、三漏,皆如〈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九卷六頁至十二頁)四繫差別亦如〈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七卷十四頁)又拘礙者,此說有五。餘處說三,謂貪拘礙、瞋拘礙、癡拘礙。(《集論》四卷十五頁)體唯有三,義說有五,故不相違。五拘礙中,言「闕隨順教」者,謂闕隨順定心教誡教授。「得微少善便生喜足」者,謂於定地諸善得少喜足。餘文易知。

寅九、煩惱過患三卯一、標

煩惱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

煩惱有什麼過失災患?為什麼一定要斷煩惱呢?應當知道煩惱的過患實在太多了。

卯二、釋

謂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彌勒菩薩慈悲告訴我們,煩惱生起的時候,先惱亂自己的心,因為煩惱的體性是不寂靜,心與煩惱在一起活動,使令心也不寂靜,就是浮動不安了。

《披尋記》:「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者,煩惱自性不寂靜故,於彼起時,令相應心亦不寂靜,是名「惱亂其心」。

次於所緣發起顛倒,

其次,心就隨順煩惱,在所緣境上生起錯誤的認識。什麼錯誤呢?就在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等一切境界,發起無常常倒、於苦樂倒、不淨淨倒、無我我倒。雖然學習了佛法,但是還不能明白諸法實相,煩惱一來的時候,小小的智慧起不了一點作用,完全變成原來的舊家風。

《披尋記》:「次於所緣發起顛倒」者,謂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想倒、見倒、心倒故。

令諸隨眠皆得堅固,

煩惱一活動以後,會發生什麼作用呢?因為煩惱一次又一次現行,使令煩惱種子比之前的力量更強大,更加堅強牢固、難以破壞。

《披尋記》:「令諸隨眠皆得堅固」者,於自體中所有煩惱麤重種子,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難可破壞,故名「堅固」。

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貪瞋癡煩惱一動起來以後,還會引發同一流類的煩惱相續地現前活動,力量強大起來了,就不容易停下來。

《披尋記》

:「令等流行相續而轉」者,諸隨煩惱,煩惱等流,名「等流行」。展轉引發,名「相續轉」。能引自害,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令受彼生身心憂苦,

煩惱一活動起來,能引發自己的身心受到傷害,也能引發他人的身心受到傷害,還能令自他彼此都受到傷害。由於煩惱發動出來就會造作種種罪業,使令現在的色受想行識要受苦,或者造作的惡業有可能現在不受苦,但將來的色受想行識要受苦,或者現在、未來都要受苦。因此煩惱一動造了罪以後,能令所得的生命體受種種身心憂苦。

《披尋記》:「能引自害」至「身心憂苦」者,此中差別,如下業過患釋。(陵本九卷九頁)唯彼說業所作,此說煩惱所作,是其差別。煩惱為先,方造諸業,是故此說「能引自害」等。又下〈異門分〉亦有解釋。(陵本八十四卷十三頁)其義大同。

能引生等種種大苦,

由於自己內心的煩惱、造了惡業,就能感得地獄、餓鬼、畜生、人間的果報,引生出生老病死等種種大苦,使令我們受苦。

《披尋記》:「能引生等種種大苦」者,「等」言,等取老病死法。五趣流轉,不能出離,是名「種種大苦」。

能令相續遠涅槃樂,

若是重的煩惱發動,非造業不可,造了業就受苦。這惑業苦一強盛起來,能令色受想行識的生命體,主要是我們的內心,不能遠離貪瞋癡的境界,就離涅槃樂越來越遠了。若是願意真實用功修行的人,常常靜坐注意清淨自己的內心,就會知道貪瞋癡煩惱一動起來,是很苦的。要是真正達到貪無餘斷、瞋無餘斷、癡無餘斷,就是涅槃的境界了。

《披尋記》

:「能令相續遠涅槃樂」者,涅槃界中離貪瞋癡,名「涅槃樂」。若諸煩惱隨附依身,令不速疾得般涅槃,是名「相續遠涅槃樂」。

能令退失諸勝善法,

這是說有的人能夠放下欲、修學禪定,得到色界四禪或者神通,種種殊勝的善法都成就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注意,放縱貪瞋癡煩惱生起,禪定就會退失。可見煩惱的厲害,能令得禪定的人退失殊勝的善法,何況沒得禪定的人。所以只有世間禪定還是不行,沒有得聖道都是靠不住的。

《披尋記》:「能令退失諸勝善法」者,定地諸善,名「勝善法」。由煩惱故令心散亂,已所得定還復退失,是名「退失諸勝善法」。

能令資財衰損散失,

這是說沒得禪定的人,能夠善巧地經營而得到很多的財富,若是放任貪瞋癡活動,不加以節制,財富也會失掉,不能永久掌握住。

《披尋記》:「能令資財衰損散失」者,謂由煩惱等起非理作業方便故。

能令入眾不得無畏、悚懼無威,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為智者之所訶毀,令臨終時生大憂悔,令身壞已、墮諸惡趣、生那落迦中,令不證得自勝義利,

煩惱特別重的人,常會做錯誤的事情,令他入于大眾之中,內心不能無畏,心有所恐懼也就沒有威德。因為各式各樣的煩惱造了罪,能令不好的名譽流布到十方,常被有智慧的賢聖善人所訶斥。由於不能制伏自己的煩惱,放縱煩惱使令自己所成就的功德都流失掉,臨命終時惡境現前,後悔也來不及了。若發動煩惱造作重大的惡業,這個生命體壞了以後,就墮落到三惡道去,在地獄中感得另一個苦惱的生命體。由於煩惱,使令我們自己不能如實地覺悟第一義諦,證得涅槃。「義」,就是涅槃;「利」是讚歎涅槃沒有罪過,有大功德、大光明的境界。因為被煩惱障礙住,所以不能成就殊勝的義利。《披尋記》:「令不證得自勝義利」者,證自涅槃,名之為「義」;可愛樂故,無有罪故。證功德法,名之為「利」;究竟勝利,遠離過患故。煩惱障此,令不證得,故作是說。

卯三、結

如是等過無量無邊。

如前面這段文所說煩惱的過患是無量無邊的。《勝鬘經》中說煩惱,有五住地煩惱,也是說得很圓滿。現在本論是依凡夫現前的境界,來說明煩惱的相貌。這有什麼好處呢?使令我們能加強認識自己的煩惱。能夠真正認識煩惱,就會生厭離心,可能會精進一點修四念住了。這就是本論的優點,針對凡夫的立場說法,非常實際。

癸二、業雜染二子一、徵

云何業雜染?

什麼叫做業雜染?

子二、釋二丑一、標列二寅一、嗢柁南

嗢柁南曰:

自性若分別

因位及與門

增上品顛倒

差別諸過患

先以偈頌列出所要說明的業雜染。

寅二、長行

當知業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業雜染分成九類:業自性、業分別、業因、業位、業門、業上品、業顛倒、業差別、業過患,從這九個方面來作解釋。

丑二、隨釋九寅一、業自性

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

什麼叫做業自性?業的體性,就是思業。「若法生時」,假設一件事生起的時候。「造作相起」,內心生起一個將要有所作為的相貌。這件事出現時,他經過內心全面觀察後有所決定,要採取行動達到目的,這樣的相貌生起時就叫做思業,主要也就是思心所。

《披尋記》:「若法生時造作相起」者,此說思業。彼造作相有五種類:⼀一、為境隨與,二、為彼合會,三、為彼別離,四、能發雜染業,五、令心自在轉。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

十三卷十六頁)

及由彼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是名業自性。

由於思業生起了,隨後身行、語行才能夠有所行動。「身行」,我們的身體因為一呼一吸的勢力才能正常活動,所以呼吸以及身體有所行動,都名為身行。「語行」,又第六意識和尋伺心所在名言境界上觀察思惟,發動出來言說,名為語行。這時候勝思實際發動出來身業、語業了,這叫做思已業。先是思業,而後思已業,這叫做業自性。思心所活動有一個過程,就是所謂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當一件事生起的時候,第六意識隨意緣慮境界,如果內心無所希求,沒有任何目的,就不具足業的定義。若是內心開始全面觀察思惟,對我是有利益,還是有損害,這是審慮思。其次,心裏面有所求,為了要滿足自己的欲望,有勢在必得的心情,決定要採取實際行動達到目的,這是決定思。審慮思、決定思都是意業,名為思業。第三個動發勝思,是在內心決定之後,通過身業、口業去實際完成所作事,名為思已業。這就是業的自性。

《披尋記》:「身行、語行」等者,此說身業、語業。入出息風名為「身行」,風為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汙身業,如出入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如是尋伺與諸語業俱名語行。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六卷十八頁)此身語行由思動發,故言「於彼後時造作而轉」。

寅二、業分別二卯一、徵

業分別云何?

業有各式各樣的差別,是怎樣的情形呢?

卯二、釋二辰一、略標列二巳一、由差別

謂由二種相應知。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二、由法相差別故。

由兩種相:一、由造業者的人相差別,二、由造業的法相差別,從人及法這兩方面可以明了不同的業。

巳二、由性攝

此復二種,即善、不善十種業道。所謂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麤惡語,離麤惡語,綺語,離綺語,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業的性質還有不同,不論從人、從法上分別,都有兩種差別,就是十善業道及十不善業道。這裏只是大概的分類,把善、不善的十種業道標出來。

辰二、隨別釋二巳一、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二午一、黑品十未一、殺生攝四申一、總舉經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者,謂如經言:諸殺生者,乃至廣說。

「隨別釋」

,把前面標列出來的一一加以解釋。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

,是就造業人的相貌差別來建立業。「黑品」,分十科說明不善業。「總舉經言」,舉經上的法語一句一句地解釋。先釋總句,次釋別句。從不同的造業人相差別,建立十不善業道,如佛經上說:眾多殺生,甚至詳細說出來種種不同的相貌。

申二、別釋經句二酉一、總句

殺生者者,此是總句。

經中說「殺生者」

,這句殺生的人是總說。其中還有各別的意義,以下解釋。

酉二、別句三戌一、顯示加行殺害二亥一、別釋二天一、辨相五地一、最極暴惡

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

「別句」中分三科,第一科「顯示加行殺害」,顯示正在進行殺害的行動。「別釋」中分兩科,先解釋「辨相」,說明殺生者有五種相。

別句中第一句「最極暴惡」

,殺生的人暴惡到達極點,他正在殺害眾生,從內心顯現出來兇惡心的相貌。

地二、血塗其手

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

第二句「血塗其手」

,殺生的人正在成就殺害生命的時候,流出的血沾汙了他的手,使得他的身相轉變了。

地三、害極害執

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

第三句「害、極害、執」,是什麼意思呢?「斷彼命故」,把那個眾生的生命中斷了,令他不能相續活下去,叫做害。「解支節故」,又把那個眾生的頭、身、手、足一節一節地斷開,叫做極害;「計活命故」,因為殺生的人願意以殺生來維持自己活命,歡喜殺生的職業,別人不能轉變他,叫做執。

《披尋記》:「害、極害、執」等者,「斷彼命故」,此釋言「害」。「解支節故」,此釋「極害」。「計活命故」,此釋言「執」。謂如不律儀者,計屠羊等自活命故。

地四、無有羞恥

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

第四句「無有羞恥」

,殺生的人自己願意造殺生罪,雖然有罪是醜陋的事,但是他不以為恥。

地五、無有哀愍

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

第五句「無有哀愍」

,殺生的人對所殺害的眾生沒有哀愍心,使令他引發出來一個怨家,將來就會有不可愛的果報。

天二、破執二地一、別辨二玄一、一切有情所二黃一、敘外說

有出家外道,名曰無繫,彼作是說:百踰繕那內所有眾生,於彼律儀、若不律儀。

「破執」,破除外道的執著。「別辨」中,先敘述邪說,後引佛說破彼。有出家的外道,名字叫做無繫,就是尼犍子外道。他們有這樣的學說:對於居住在一百由旬以內的眾生,能持守不殺害,就是成就清淨的律儀;反之,若殺害一百由旬以內的眾生,就是不持守律儀。

《披尋記》:「百踰繕那」至「若不律儀」者,此計少分應離殺生。謂隨所住處百踰繕那內眾生,於彼不殺成就律儀;若行殺害成不律儀,不遍⼀一切諸有情所。

黃二、引經破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所。

為了破斥尼犍子外道不合道理的說法,引經中佛所說:一切無量的眾生,都不殺害。這是佛的悲心特別廣大,開導外道只是持守一百由旬以內的眾生不殺,還是不夠圓滿,應該說無量的一切眾生所都不殺害才對。

玄二、真實眾生所二黃一、敘外說

即彼外道,復作是說:樹等外物亦有生命。

此尼犍子外道,又有一種邪說:一切花草樹木也是有生命,也要對它持守律儀,不應殺害。

黃二、引經破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真實眾生所。

為了破斥尼犍子外道不正確的思想,引經中佛所說:對於真實有情識的眾生,應該守護不殺害生命的律儀。而花草樹木等無知覺,不是真實的眾生。依佛法說,殺害有情識的眾生是違犯性罪,破壞無情識的草木是違犯遮罪。

地二、總顯

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及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前面佛所開示的法語,表示出你若能於一切眾生所發慈悲心不要殺害,用慈悲心對治殺生,就能夠遠離殺生的過失,成就真實的福德;若如尼犍子外道所說,能愛護一切花草樹木,雖然也是好,但那不是遠離對治的真實福德。因為草木不是真實的眾生,它沒有心識、沒有覺知,也沒有苦樂的感受。

《披尋記》:「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等者,謂如經言「⼀一切有情所」,意顯⼀一切有情皆應哀愍。由哀愍故,成就真實福德。不應分別或遠離害、或不遠離。由是對治彼第⼀一計,是名「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又如經言「真實眾生所」,意顯樹等外物無愛非愛,於彼無有哀愍可得。雖遠離殺,而不成就真實福德。由是對治彼第二計,是名「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亥二、結意

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

以上所說一共有七句,從殺害心生起,直到去做殺害真實眾生的行動,顯示殺生的人造殺生業的相貌。

《披尋記》:「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者,謂從「最極暴惡」句,乃至「真實眾生所」句,應知。

戌二、顯示無擇殺害

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者,此句顯示無擇殺害。

第二科「顯示無擇殺害」,顯示沒有揀擇的殺害。

經中這一句「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

,是說當暴惡有情的殺心現前時,一點慈悲心都沒有,對於所見的人、猛虎、蛇都不當一回事,甚至像折腳的螞蟻,或說蟻卵,或者如蚊蟲等極微小的蠕動眾生,無論遇見什麼生命都不加以簡別,無所不殺,這叫做無擇殺害。

《披尋記》:「無擇殺害」者,謂於諸傍生趣所有眾生,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行殺害時,無正覺了,無簡擇心,謂此眾生不應殺害,是名「無擇殺害」。

戌三、顯示遇緣容可出離

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此顯遇緣容可出離。謂乃至未遠離來,名殺生者。

第三科「顯示遇緣容可出離」,表示遇有因緣還是可以出離殺業。

經中這一句「於殺生事若未遠離」

,是說殺生的人若是還沒有遠離殺生事,如果能遇見三寶、善知識聽聞了佛法,知道一切眾生都願意生存,行殺害是違反眾生的意願,他能領解殺生是有罪過的道理,因此接受了慈悲不殺的教誡,就有可能遠離殺生的惡業。若是沒有遇見佛法的因緣,不知道殺生有罪過,就隨順習慣繼續造殺生業,名為殺生者。《披尋記》:「於殺生事若未遠離」等者,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是名於殺生事遠離。由聞正法能善領悟,及受淨戒能善防護,於殺生事止息不作,是名「遇緣容可出離」。若不遇緣不出離時,彼業現行,名殺生者。

申三、結明略義二酉一、第一略義

又此諸句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相貌、殺生作用、殺生因緣、及與殺生事用差別。

總結前面九句的要義,顯示殺生的人在殺害的相貌,就是「最極暴惡」、「血塗其手」兩句。殺生的作用,是「害、極害、執」。殺生的因緣,是「無有羞恥」、「無有哀愍」兩句。殺生事差別,是「一切有情所」、「真實眾生所」兩句。殺生事用差別,是「無擇殺害」、「遇緣容可出離」兩句。

《披尋記》:「又此諸句略義」等者,殺生相貌,配屬別句中初、二句。殺生作用,配屬第三句。殺生因緣,配屬四、五句。殺生事用差別,配屬後四句。於中初、二句是殺生事差別,次二句是殺生用差別故。

酉二、第二略義

又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如實、殺生差別、殺所殺生,名殺生者。

還有第二種要義,是指別句中最後四句而言:「殺生如實」,顯示殺害一切有情識的眾生,都是有罪過的,就是「一切有情所」。「殺生差別」,顯示殺生的差別,

是「真實眾生所」

,非草木等無情物。

「殺所殺生」

,殺害所有一切生命,是「無擇

殺害」

。「名殺生者」,未遇三寶因緣之前,殺生現行,名殺生者,是「遇緣容可出離」。

《披尋記》:「又略義」等者,於前殺生事用差別中,如次別配四句應知。

申四、簡非法相

又此諸句,顯能殺生補特伽羅相,非顯殺生法相。

在這九句之中,是顯示能殺者的相貌,而不是顯示殺生的法相。

未二、不與取攝三申一、釋經句二酉一、總句

復次,不與取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經中說「不與取者」,這句偷盜的人是總說。

酉二、別句十四戌一、於他所有

於他所有者,謂他所攝財榖等事。

別句中第一句「於他所有」

,屬於他人所有的財穀等事;

「財」

,就是金銀、珍寶,衣服、房地產,或香、花鬘等;「穀」,就是可食、可飲的東西,如大麥、小麥、稻穀、粟榖、糜黍、胡麻、大豆、小豆等穀類,以及甘蔗、葡萄、乳酪、果汁等漿飲,都是無情物;「等」,還有牛、羊、妻子、奴婢等有情。這些事物屬於他人所有,都不可以不與而取。

《披尋記》:「謂他所攝財榖等事」者,謂諸珍寶,或金或銀,或諸衣服,或諸什物,或香或鬘,如是等類,名之為財。謂諸所有可食可飲,大麥、小麥、稻穀、粟榖、糜黍、胡麻、大小豆等,甘蔗、葡萄、乳酪、果汁種種漿飲,如是等類,名之為榖。如是財榖無情數攝。「等」言,等取所餘有情數物。謂或妻子、奴婢、作使,或象、馬、豬、牛、羊、雞、鴨、駝、騾等類應知。

戌二、若在聚落

若在聚落者,謂即彼事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

第二句「若在聚落」

,是指他人的所有物在城市或村落中,

「積集」

,若是積聚在一起的財寶或穀等無情物。「移轉」,可以移動的妻子、奴婢、牛、羊等有情,或者是說將他物移動離開原來的地方。在戒律上看,若是「舉離本處」,不與取的罪過就成立了。

《披尋記》:「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者,此中「積集」,謂於無情數物,若財若榖。「移轉」,謂於有情數物。

戌三、若閑靜處

若閑靜處者,謂即彼事於閑靜處,若生若集,或復移轉。

第三句中「閑靜處」

,是指他人的所有物在很少人來往的閑靜處所。

「生」

,正在栽種生長的蔬果、穀類等。

「集」

,積聚在一起的財寶或穀等無情物。

「或復移轉」

,或者可以移動的牲畜、妻子、奴僕等有情,如果舉離本處,盜罪就成就了。

《披尋記》:「於閑靜處,若生若集」等者,此中「生」言,謂於穀物;「集」與「移轉」如前說。

戌四、即此名為可盜物數

即此名為可盜物數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物。

第四句「即此名為可盜物數」

,是指無論在聚落或者閑靜處,凡是屬於他人所有的財穀等無情物,以及牲畜、妻奴等有情,物主沒有表示施與他人,也沒有棄捨所有權的心情,也不是把所有物丟掉不要了,這都名為可盜取物的範圍。律上說,出家人的衣物被土匪搶走了,如果這個比丘心裏作如是念:就送給他好了。這表示他放棄所有權了,就不可以再追回來。若他再去追討,就是賊奪賊,變成他也是賊了。那怎麼辦呢?他要用錢去買回來。這裏說「不捨」,就是沒有放棄所有權。

戌五、若自執受

若自執受者,謂執為己有。

第五句「若自執受」

,若是他人所不與物,自己去取,或者下命令叫別人取,或者以欺騙的方式取,取得以後據為自己所有,這就表示罪過成立了。

戌六、不與而取

不與而取者,謂彼或時資具闕少,執為己有。

第六句「不與而取」

,他人所不與物,或者因為一時缺少生活所需的資具,所以把別人的財物據為己有。

戌七、不與而樂

不與而樂者,謂樂受行偷盜事業。

第七句「不與而樂」

,他人所不與物,因為歡喜以偷盜為職業,以偷取他人的財物為樂;這和偶爾生起貪心偷取他人物的情況不同。

戌八、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二亥一、牒經句

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者,

第八句分兩科,這一科「牒經句」,先標出來經中的文句,下一科「釋其義」,解釋經句中的意義。

「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者」

,是說不與而取的人,對於物主所不與、不捨、不棄之物,生出來據為己有的希望心。

亥二、釋其義二天一、釋希望

謂劫盜他,欲為己有。

「劫盜他」有二個意思,一是在他人不知道的時候偷偷盜取,二是他人明知卻公然搶奪。其實劫盜的方式很多,想要強取他人的所有物,屬於我自己所有,這種心情就叫做希望。

天二、釋不與等三地一、不與

若彼物主非先所與,如酬債法,是名不與。

若是那個物品的主人,以前未曾答應把所有物給與他人,也沒有欠他人債務,可是他人想要強取、據為己有,好像欠債討債似的,這就名為「不與」。

《披尋記》:「非先所與,如酬債法」者,謂非物主先意欲與,是名「非先所與」。他生希望強索而與,是名為「酬債法」。

地二、不捨

若彼物主於彼取者而不捨與,是名不捨。

若是所有物的主人,對於搶走財物的人,心裏沒有布施的心情,這就表示他沒有捨給對方財富的意思,名為「不捨」。

地三、不棄

若彼物主於諸眾生不隨所欲受用而棄,是名不棄。

若是物主不同意大眾隨意受用自己的資財,這就表示他不願意放棄自己所擁有的財富,名為「不棄」。若是物主有很多的財富,但是他同意任何人都可以隨便受用,那麼你拿去用並不犯盜。

戌九、自為而取

自為而取者,謂不與而取故,及不與而樂故。

第九句「自為而取」

,表示物主沒有給你,但是你因為缺少生活所需就去取,或者歡喜作盜賊、土匪的職業,為了自己想要擁有就拿走了。

戌十、饕餮而取

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而希望故。

第十句「饕餮而取」

,「饕」是貪財,「餮」是貪食,貪欲心特別強的人,對於別人所擁有的財物,雖然物主沒有給與、不捨得,也沒有放棄的心情,但是因為自己貪心希求,便偷盜取為己有。

戌十一、不清而取

不清而取者,謂於所競物為他所勝,不清雪故。

第十一句「不清而取」

,是說對於財物的所有權有諍論,本來應該屬於你,他人來競爭的時候,雖然你有道理認定是自己所有,但是在爭執財物的辯論中,因為辯才不夠輸給了對方,之後你沒有去澄清說明,就強行取走財物,這也有過失,名為不清而取。

《披尋記》:「不清而取」等者,謂自所攝財、榖等事,為他競諍,名「所競物」。若他得勝,自不清雪,取為己有,是名「不清而取」。

戌十二、不淨而取

不淨而取者,謂雖勝他,而為過失垢所染故。

第十二句「不淨而取」

,是對於他人所有的財物,你與他競爭,雖然你在辯論中得到勝利,將財物據為己有,但是有染汙的過失,這財物還是不清淨,名為不淨而取。

《披尋記》:「不淨而取」等者,於他所攝財、榖等事,自與他競,雖能勝他,取為己有,然有過失,故名「不淨而取」。

戌十三、有罪而取

有罪而取者,謂能攝受現法、後法非愛果故。

第十三句「有罪而取」

,表示由於不與而取的行為,會令你成就現法罪、後法罪,在現在的生命體以及將來的生命體中,都會感得苦惱的果報。

戌十四、於不與取若未遠離二亥一、準前說

於不與取若未遠離者,如前殺生相說應知。

第十四句「於不與取若未遠離」

,如同前面殺生相中所說「容可出離」一樣,不與取的人若能遇見善知識,告訴他偷盜的罪過,便能遠離不與取的惡業。如果他沒有遇見好因緣,還不能遠離惡不善法,隨順自己的環境、背景去做偷盜的事,名為不與取者。

亥二、例所餘

所餘業道亦爾。

除了殺生、不與取,其他邪淫、妄語等不善業道若未遠離,也是有「遇緣容可出離」的情形。

申二、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由盜此故成不與取,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如實劫盜,由劫盜故得此過失,是名總義。

這十四句的要義:由盜取他人所有物故成不與取,是「於他所有」一句。若盜取的處所有差別,是「若在聚落」、「若閑靜處」二句。顯示真實劫盜,是「即

此名為可盜物數」、「若自執受」、「不與而取」、「不與而樂」、「於所不與不捨不棄

而生希望」

、「自為而取」

、「饕餮而取」七句。由此劫盜而得不與取的過失,是「不清而取」、「不淨而取」、「有罪而取」、「於不與取若未遠離」四句。這就是不與而取的要義了。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由盜此故成不與取」,配屬別句中第⼀一句。「若於是處如其差別」,配屬次二句。「如實劫盜」,配屬次七句。「由劫盜故得此過失」,配屬後四句應知。

申三、簡法相二酉一、正明建立

又此中亦顯不與取者相,非不與取法相。

前面這一段也是顯示偷盜人的相貌,不是偷盜的法相。

酉二、兼例所餘

當知餘亦爾。

應知其他欲邪行等不善業道中,也是顯示能造業的人相,不是造業的法相。

未三、欲邪行攝二申一、總句

復次,欲邪行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經中説「欲邪行者」,這句欲邪行的人是總說。

申二、別句二酉一、釋經句二戌一、初三句二亥一、別釋相三天一、於諸父母等所守護五

地一、父母守護

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者,猶如父母於己處女,為適事他故,勤加守護,時時觀察,不令與餘共為鄙穢。

「釋經句」

,解釋經中各別的句子,先說明「初三句」。第一科「別釋相」,分別解釋初三句的相貌。第一句「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裏面有五個意思,以下分科解釋。

「於諸父母等所守護」

,是說就像父母親對於自己沒有出嫁的女兒,為了她能出嫁侍奉他人的緣故,特別地加以守護,時時觀察,不令她與別的人共行鄙穢等事。

地二、至親守護

若彼沒已,復為至親兄弟姊妹之所守護。

這個未出嫁的女子,若是她的父母死了,就由她最親近的兄弟姊妹來守護。

地三、餘親守護

此若無者,復為餘親之所守護。

若是也沒有兄弟姊妹等至親守護,就由叔伯等其他親人來守護。

地四、自己守護

此若無者,恐損家族,便自守護。

若是也沒有其他親屬守護時,這位女子恐怕自己會損害家族的聲譽,便應當自己守護自己。

地五、舅姑守護

或彼舅姑,為自兒故,勤加守護。

或者這女子的舅舅、姑姑,就是父母親的兄弟姊妹,把這女子當作自己的兒女,對她加以守護。

天二、有治罰

有治罰者,謂諸國王,若執理者,以治罰法而守護故。

第二句「有治罰」

,表示治理國家的國王,或者執法的法官或律師等人,依法律條文來守護未婚女子,對違犯法律的人有懲治的辦法。

天三、有障礙

有障礙者,謂守門者所守護故。

第三句「有障礙」

,表示未出嫁女子所居住的處所,有守門人守護,不許非法的人侵入。

亥二、略顯義

此中略顯未適他者三種守護: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

前面三句經文的要義,顯示未出嫁的女子有三種守護:一、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叔伯或者自己所守護,二、國家法律所守護,三、守門人所守護。

戌二、後七句七亥一、他妻妾

他妻妾者,謂已適他。

第二科「後七句」,以下分七科,解釋別句中的後七句。「他妻妾」,是指已經出嫁的女子,是他人的妻妾。

亥二、他所攝

他所攝者,謂即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

「他所攝」,是指還未出嫁的女子,為前文中所說三種守護之所守護。

亥三、由凶詐

若由凶詐者,謂矯亂已而行邪行。

「若由凶詐」

,若是那個人由於心懷惡意用欺騙的方法,表面上假現愛護的行為,惑亂女子令她受騙上當而行欲邪行。《披尋記》:「謂矯亂已而行邪行」者,矯設方法令彼惑亂,如行誑諂等,是名矯亂。

亥四、由強力

若由彊力者,謂對父母等公然彊逼。

「若由彊力」

,若是那個人由於態度蠻橫,對於守護女子的父母或至親等公然強迫而行欲邪行。

亥五、由隱伏

若由隱伏者,謂不對彼,竊相欣欲。

「若由隱伏」

,若是那個人由於隱瞞潛伏,不對女子的父母至親公開,偷偷與女子互相歡喜,彼此私下同意行欲邪行。

《披尋記》:「謂不對彼,竊相欣欲」者,此「不對彼」,謂不對彼父母等公然彊逼,唯由隱竊互相欣欲,為簡公顯,故作是說。

亥六、行欲行

而行欲行者,謂兩兩交會。

「而行欲行」,顯示兩兩交會行欲行了。

《披尋記》:「謂兩兩交會」者,由二補特伽羅及彼男女二根展轉交會,是名「兩兩交會」。

亥七、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

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者,謂於非道、非處、非時,自妻妾所而為罪失。

「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

,是指男女兩方,雖然是合法的夫妻、妾侍,但是不合道理地於非道、非處、非時行欲行,還是有過失,也是屬於欲邪行之類。

《披尋記》:「謂於非道、非處」等者,此中「非道」,亦名非支,謂除產門外所有餘分。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鞕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如是⼀一切,皆名非理,於自妻妾隨⼀一而行,亦名欲邪行罪。

酉二、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若彼所行,若行差別,若欲邪行應知。

前面十句的要義:

「若彼所行」

,是前五句「於諸父母等所守護」

、「有治罰」、

「有障礙」

、「他妻妾」

、「他所攝」

。「若行差別」,是次三句「由凶詐」

、「由彊力」、

「由隱伏」

。「若欲邪行」,是後二句「而行欲行」、「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若彼所行」,配屬別句中前五句。「若行差別」,配屬次三句。「若欲邪行」,配屬後二句應知。

未四、妄語二申一、總句

復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經中說「諸妄語者」,這句說謊話的人是總說。

申二、別句二酉一、釋經句九戌一、於王家

若王者,謂王家。

「若王者」,若是國王,也包括國王的族類。

戌二、於執理家

若彼使者,謂執理家。

「若彼使者」,若是為國王所委派,執掌治理國事的人。

戌三、於長者居士

若別者,謂長者居士。

「若別者」,若是有道德、有地位的長者,以及財富特別多的居士。

戌四、於彼聚集

若眾者,謂彼聚集。

「若眾者」,若是有國王、執理家、長者居士等,眾多人聚集在一處。

戌五、於四方人眾聚集處

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

「若大集中」,就是四面八方很多的人聚集在一處。

戌六、於已知

若已知者,謂隨前三所經語言。

「若已知」

,是在前面所說國王、執理家、長者居士、四方人眾等聚集的處所中,已經聽聞、覺察、了知這些人所說的話。我們的心識接觸外境的作用可以分為四類,「見」是眼,「聞」是耳,

「覺」是

鼻、舌、身三,「知」是意。現在把見除去,唯說聞、覺、知三種,而名「已知」。

《披尋記》:「謂隨前三所經語言」者,謂隨前時聞、覺、知三所曾經事,覆真實想而說異語,謂為「已知」。非唯依知言說,名為「已知」。義寬廣故。四言說中不言依見言說者,下別說故。四種言說,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十九頁)

戌七、於已見

若已見者,謂隨曾見所經語言。

「若已見」

,在國王、執理家、長者居士、四方人眾等聚集的處所中,曾經親眼看見他們說了什麼語言。

戌八、由自因等二亥一、略標二天一、舉由自因

若由自因者,謂或因怖畏,或因味著。

「若由自因」

,是指經由見聞覺知所知道的一切語言,要對外言說時由於自己本身的原因,或因為內心恐怖畏懼,而說出與事實相違反的話,或因為貪愛財利有所求,為了達到目的而說謊話。

天二、例由他因

如由自因,他因亦爾。

「如由自因,他因亦爾」,如同由自己的原因而說謊,由他人的原因也是一樣,或他因怖畏或味著而說謊。

《披尋記》:「如由自因,他因亦爾」者,由自怖畏,或自味著,名「由自因」;如前已說。或復由他怖畏,由他味著,教勑令作,名「由他因」;故言「亦爾」。

亥二、別釋二天一、因怖畏

因怖畏者,謂由怖畏殺、縛、治罰、黜責等故。

「因怖畏」

,由於恐怖畏懼被殺害、繫縛、治罰、撤職等緣故,怕自己會受到傷害,所以不能說老實話。

天二、因味著

因味著者,謂為財榖、珍寶等故。

「因味著」

,為了自己或他人貪求財富、穀物、珍寶等緣故,不按照事實說話。

戌九、知而說妄語

知而說妄語者,謂覆想、欲、見而說語言。

「知而說妄語」

,「想」是內心與境界接觸時取相。「欲」是內心歡喜所想的。「見」是對所想、所欲的境界有深一層的看法。對想、欲、見的事情都是有真實性的認識,但「覆」就是把自己真實認識的隱藏起來,而說出來違反事實和所想、欲、見不同的語言。

《披尋記》

:「覆想、欲、見而說語言」者,心所取相,是名為「想」。心所樂欲,是名為「欲」。。由此三故,能起語言。諸妄語者,說別異語,令真不顯,是名為「覆」。

心所忍可,是名為「見」

酉二、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依處故,異說故,因緣故,壞想故,而說妄語應知。

前面十句的要義,顯示妄語的「依處」,是「若王者」

、「若彼使者」

、「若別者」、

「若眾者」

、「若大集中」等五句。知道事實而「異說」,是「若已知者」

、「若已見

者」二句。說妄語的「因緣」,是「若由自因」、「他因亦爾」二句。破壞內心所想,是「知而說妄語」。這就是說妄語了。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依處故」,配屬別句中若王等五句。「異說故」,配屬已知已見二句。「因緣故」,配屬自因他因等句。「壞想故」,配屬知而覆妄語句應知。

未五、離間語攝二申一、總句

復次,離間語者者,此是總句。其次,經中說「離間語者」,這句離間語的人是總說。譬如某甲和某乙感情很好,某丙心想他們若是不合,對我有利益,為了我能得利益,就去向他們說一些破壞彼此感情的話,這是離間語。

申二、別句二酉一、釋經句七戌一、若為破壞

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

「若為破壞」

,這個人的內心有破壞他人和合的動機和意願,但是還沒有行動。

戌二、聞彼語已向此宣說等

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隨所聞,順乖離語。

這個人聽了某甲的話,就去向某乙說,聽了某乙的話又傳給某甲。隨他所聽聞到的話,凡是有能夠破壞兩人感情的作用,就採取行動去傳遞,但是還沒有達到離間的目的。

《披尋記》:「聞彼語已向此宣說」等者,謂聞彼語,或聞此語,若順乖離,則便向此、向彼而為宣說故。

戌三、破壞和合

破壞和合者,謂能生起喜別離故。

「破壞和合」

,某甲和某乙聽了傳遞者所說的話,就生起了不願意和合、歡喜分離的心情。

《披尋記》:「破壞和合」等者,謂以方便令此或彼生起不和合欲,而生別離喜故。

戌四、隨印別離

隨印別離者,謂能乖違喜更生故。

「隨印別離」

,某甲、某乙聽了他的話以後,只是內心生起歡喜分離,但是破壞者又展轉說些乖違的話,他們相信之後,更是生起歡喜分離的心,就採取分裂的行動了。《披尋記》:「隨印別離」等者,謂以方便印順彼別離喜,從是乖違喜不更生故。

戌五、喜壞和合

喜壞和合者,謂於已生喜別離中心染汙故。

「喜壞和合」

,在某甲、某乙二人已經生起歡喜別離的心,但事實上還沒有分裂的時候,離間者因為分裂和合即將成功,內心生起染汙的歡喜。

《披尋記》:「喜壞和合等」者,謂彼若此若已生喜別離,能離間者遂破壞欲,生染汙喜故。

戌六、樂印別離

樂印別離者,謂於乖違喜更生中心染汙故。

「樂印別離」

,某甲、某乙二人因為相信破壞者的話,已經分裂了,而離間者因為破壞的目的得遂所願,更加生起染汙的歡喜。

《披尋記》:「樂印別離」等者,謂彼若此從是乖違喜不更生,能離間者破壞意樂圓滿,而生染汙樂故。

戌七、說能離間語

說能離間語者,謂或不聞,或他方便故。

「說能離間語」

,這個破壞者說了能令某甲、某乙乖反別離的語言後,或者有其他人來勸他們不要聽從這種破壞的話而分裂,這叫「不聞」;或者他人以道理方便勸導而沒有分裂,這叫「他方便」。雖然這個人說離間語沒有成功,但是離間語已經說過了,對方也懂了,還是有罪過,只是比較輕一點。若是他滿願了,二人真的分裂,那麼這個罪過就大。《披尋記》:「說能離間語等者,謂若此語能令乖離,是則此語名「能離間」。如聞彼此順乖離語,則向此彼展轉宣說。如是宣說,當知名為「能離間語」。如前已說。今此更顯由他方便為乖離彼而有所說,亦名能離間語。如聞彼此順和合語,則向此彼謂為「不聞」。或復依止親近、施與、知友、給侍以為方便而有陳說,皆名能離間語。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

七頁)

酉二、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汙心,及他方便應知。

前面七句中略說要義,顯示離間者內心的意樂,是「若為破壞」一句。離間未壞方便,已經說了離間語,但是還沒有破壞,是「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一句。離間已壞方便,離間語已經發生作用了,是「破壞和合」

、「隨

印離別」兩句。離間染汙心,破壞者滿願而生歡喜心,是「喜壞和合」、「樂印別離」兩句。或由其他方便,使令離間的目的沒有成功,離間語罪還是成立,是「說能離間語」一句。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離間意樂」,配屬別句中若為破壞句。「離間未壞方便」,配屬聞彼語已至向彼宣說句。「離間已壞方便」,配屬破壞和合及隨印別離句。「離間染汙心」,配屬喜壞和合及樂印別離句。「他方便」,配屬說能離間語句應知。

未六、麤惡語攝二申一、總句

復次,麤惡語者者,此是總句。其次,經中說「麤惡語者」,這句麤惡語的人是總說。

申二、別句二酉一、舉相違二戌一、釋經句十二亥一、語無擾動

此中尸羅支所攝故,名語無擾動。

「別句」中分兩科,

「舉相違」

,先提出與麤惡語相違的語言。又分兩科,「釋經句」,經中有十二句,以下解釋。麤惡語的反面,就是良好的語言。「尸羅支所攝故」,是說這個佛教徒能受持戒律,由於戒法的熏習,使令心性不煩躁,因為能守護戒法,恐怕犯戒有過失,所以說話很謹慎,沒有擾亂浮動的氣氛,不會令人心裏不平、生出各式各樣的煩惱,叫做「語無擾動」。

《披尋記》:「語無擾動」者,謂無憤發掉舉及躁急掉舉故。

亥二、悅耳

文句美滑,故名悅耳。

這位有智慧、有學問的人,他的言辭都很高尚,說出來的道理非常流暢,令人聽了歡喜,所以叫做「悅耳」。

《披尋記》:「文句美滑」等者,言不鄙陋,是名為「美」。言皆輕易,是名為「滑」。眾樂聽聞,故名「悅耳」。

亥三、稱心

增上欲解所發起故,非假偽故,非諂媚故,名為稱心。

「增上欲解所發起故」

,按增上生道說出來的語言,就是勸人學習人天善法,做利益人的事,譬如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或者說,對於特別歡喜的道理,曾經努力學習過,有深刻的認識,然後說出來的語言。「非假偽故」,有真實的內涵,不是虛偽的,也不是一知半解。「非諂媚故」,言辭不諂曲不欺誑,不是為了取悅於人。由於他真實有研究、有專業知識,所說的話令人聽了心裏歡喜,所以叫做稱心。

《披尋記》:「增上欲解」至「名為稱心」者,謂依增上生道樂欲忍可而起言說,是名「增上

欲解之所發起」

。是諦是實,名「非假偽」 。眾樂領受,故名「稱心」。

。無諂無誑,名「非諂媚」

亥四、可愛

不增益故,應順時機引義利故,名為可愛。

「不增益故」

,說法者如其真實而說,不擅自增多。

「應順時機引義利故」

,他有善巧的智慧,能於適當的時間隨順聽眾的根機而說話,令人開發智慧、引發義利,對你現在未來的思想行為都有所利益,這樣智慧的語言令人聽了生歡喜心,所以叫做「可愛」。

《披尋記》:「不增益故」至「名為可愛」者,如實而說,名「不增益」。應時而說,順眾而說,如法而說,是名「應順時機」及「引義利」。順往善趣,故名「可愛」。

亥五、先首

趣涅槃宮,故名先首。

這裏說趣涅槃宮,「趣」就是進趣。

「宮」

,是用宮殿、大寶樓閣,比喻佛菩薩所得的大般涅槃,是莊嚴、美妙、安樂的境界,故名「涅槃宮」。我們凡夫沒有宮殿住,總是像個野人在五趣道中跑來跑去,或者在人、天中有點福報,住的也只是小房子、破房子。所以,佛教徒為人開示佛法,要勸導眾生厭離生死之苦,發心進趣涅槃,以此為宗旨為最重要,叫做「先首」。「趣涅槃宮」不是增上生道,而是決定勝道,也就是三乘聖道。如果你學習了這樣的佛法,成就聖道以後不再退轉。若是學習增上生道,雖然在社會上作了很多功德,將來會得到人天的福報,但也就是享福而已,因為沒有對治內心的貪瞋癡,還會繼續做惡事,造了惡也就墮落了。若是學習決定勝道,無論是在家或出家的佛教徒,雖然都要有五戒十善作基礎,但修學出世間的聖道,主要是調伏、清理內心的貪瞋癡,這件事做成功以後,永久也不會再墮落。從經論上看,要調伏、清理內心的煩惱,就是要修四念住,最重要是修我空觀和法空觀。因為生死輪迴相續不斷,主要就是有我執、法執,由此煩惱發動業力,而有果報。若是真正為了破除煩惱而用功修行,最重要就是破我、法二執,如果不修我空觀和法空觀,我執、法執還在,那就是凡夫。在《寒山詩》中,有「神留搖落後,意在發生前」的詩句。

「搖落後」

,比如樹上的樹葉,搖動後就落下來。「神」是心意識,「搖」是修止觀。這是說我們的心裏面有貪瞋癡,若是常常修止觀,貪瞋癡就像樹葉墜落下來,把貪瞋癡去掉以後,最後神還在,這樣就成功了。那時候所顯現的清淨心,可以說就是即心是佛。那麼,神的境界在成功時究竟是怎樣呢?「意在發生前」,比如我們聽見聲音,你的心一動,分別這是聲音,這就是「意」發生了,換言之,心一分別,就是「後」了。那麼,在心還沒有分別之前是什麼境界呢?那就是不思議的境界了!一般願意用功的人多數容易有個毛病,感覺看經很麻煩,認為直接一念不生就是佛,多好。假設他不在社會上多接近塵勞事,而肯努力在寂靜處多靜坐,心自然就容易清淨,久了以後「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心也可以不貪、不瞋。這樣,「神留搖落後,意在發生前」的境界就出來了,他可能以為自己就是佛了。這個情形和《摩訶般若經》所講的道理不合,因為他只是修止,而沒有修觀;即使修觀,也一定要修我空觀、法空觀,不然還不行。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觀一切法空、成就無所得的智慧,不是原來就有的,要努力創造成功了才是聖人。所以若只是看祖師語錄而不學習經論,就不容易知道這件事。

《披尋記》:「趣涅槃宮,故名先首」者,謂說法者為令眾生越生死塹,故所說法唯以趣涅槃宮為其上首,令彼眾生起勝意樂趣涅槃故。

亥六、美妙

文句可味,故名美妙。

這位說法者所說的言句高尚、文雅、有意味,他的聲音清美,令人歡喜,所以名為「美妙」。《披尋記》:「文句可味,故名美妙」者,其聲清美,如羯羅頻迦音故。

亥七、分明

善釋文句,故名分明。

這位說法者能善巧地應用很多恰當的文句說法,在一段法語中有總句、有別句,總句是把一段文的大意列出來,然後用別句來解釋裏面的意義,令聽法者非常地明了,所以名為「分明」。

亥八、易可解了

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

不論總句或別句,文句裏面有所詮顯的道理,說法者能夠把隱藏在文句中的道理分明地顯示出來,表達得非常圓滿、無所缺少,引發聽者的歡喜,也容易明白,名為「易可解了」。

《披尋記》:「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者,言無闕隱,是名「顯然」;愛樂聽聞,是名「有趣」。

亥九、可施功勞

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

「正法」

,就是聖人所證悟的離一切言說相的第一義諦。沒有證悟的凡夫,只是從語言聽到名字的佛法,心生歡喜,也想要證悟,就要採取行動去攝取,叫做攝受正法。就好像井裏有水,我感覺渴要喝水,這時候要採取行動,想辦法取到井裏的水。這位說法者為人講說正法,能令學習者憑藉所聽到的法去修止觀,可以成就聖道,悟入第一義諦,名為「可施功勞」。前面說文句可味、善釋文句、顯然有趣,都是就理解上說的話,使令你明白,發歡喜心。現在說攝受正法,是所說的法可以實際推動他去修止觀,有成就無為法的功能。如果講得很多,但是他不得其門而入,結果還是用不上,就不具足可施功勞的功德了。

《披尋記》:「攝受正法」等者,聽聞正法,如說修行,能引自義,功不唐捐,故名「可施功勞」。

亥十、無所依止

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

說法者為人宣說佛法,目的不是為了求得名聞利養,增長我我所的執著,而是以無所得的慈悲心來為人說法,才是清淨的,所以名為「無所依止」。

《披尋記》:「離愛味心」至「無所依止」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而為說法,名「離愛味心之所發起」。

亥十一、非可厭逆

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

說法者能知道聽者的程度,在語言上不重複、不過量,不會讓聽者反倒生起厭煩心,名為非可厭逆。

《披尋記》:「不過度量」等者,知量而說,語無重複,是名「不過度量」。

亥十二、無邊無盡

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

這位說法者有善巧的智慧,能夠相續不間斷地善用語言文字,演說不可限量的佛法,叫做無邊。所講說的佛法中,能闡示出來無有窮盡的義味,叫做「無盡」。《披尋記》:「相續廣大」等者,言辭無間,廣大善巧,是名「相續廣大」。

戌二、略明攝二亥一、初三種二天一標

又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應知略攝為三種語。

「略明攝」,把十二經句的要義歸類一下,第一科是「初三種」。從「語無擾動」到「無邊無盡」一共十二句,可以歸納為三種語。

天二、列三地一、尸羅律儀所攝語

一、尸羅律儀所攝語,謂一種。

第一種語,有尸羅律儀的功德莊嚴,就是「語無擾動」這一句。

地二、等歡喜語

二、等歡喜語,謂三種。

第二種語,能令聽聞的人都同樣發歡喜心,就是「悅耳」、「稱心」、「可愛」這三句。

地三、說法語二玄一、標攝

三、說法語,謂其所餘。

第三種語,是演說佛法,除了前四句以外,從「先首」以下,一直到「無邊無盡」,都是說法語。

《披尋記》

:「略攝為三種語」等者,最初⼀一種「語無擾動」,名尸羅律儀所攝語。次三「悅耳」、

「稱心」

、「可愛」

,名「等歡喜語」,等遍三世無量眾生樂聽聞故。所餘八種,

「先首」乃至「無

邊無盡」,名「說法語」。前說增上生道,此說決定勝道,是故有別。

玄二、別廣二黃一、標

即此最後,又有三種應知。

在前面三類語言中的第三種說法語,應該知道又可以再分出來三種語。

黃二、列三宇一、所趣圓滿語

一、所趣圓滿語,謂初一。

第一種「所趣圓滿語」

,就是佛教徒學習了決定勝道的佛法,內心有一個意願。

「趣」

,是有所往,一切諸佛、菩薩、聖人都住在大安樂的涅槃,所以他內心有個目的,想要到最圓滿的涅槃那裏去,就是「先首」這一句。若學習佛法,只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雖然也是不錯,但這只是在人間、天上受用榮華富貴,就不能說是圓滿了。

宇二、文詞圓滿語

二、文詞圓滿語,謂次二。

第二種「文詞圓滿語」

,文句可味高尚文雅,善釋文句言詞無礙,就是「美妙」、「分明」二句。

宇三、方便圓滿語

三、方便圓滿語,謂其所餘。

第三種「方便圓滿語」,「方便」就是善巧的智慧,屬於智慧圓滿的語言,就是「易可解了」、「可施功勞」、「無所依止」、「非可厭逆」、「無邊無盡」五句。

《披尋記》:「即此最後,又有三種」等者,謂說法語又有三種差別,如文易知。

亥二、後三種三天一、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二地一、別釋三玄一、可愛語

又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

第二科「後三種」,十二別句的要義,還可以分成以下三類。又用三世來分別,先說未來世。眾生聽聞了順往善趣這種語言,在未來世聽到的時候,還是感覺可愛樂,叫做可愛語。可見佛的法語有歷久不變的作用。

玄二、可樂語

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

過去世的眾生聽聞了佛的法語,也是發歡喜心的,所以叫做可樂語。

玄三、可欣及可意語

於現在世事及領受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

現在的眾生在所有的世事上,能依佛所開示的法語去思惟觀察,從事實上去體驗它的意義,能夠令你感覺到歡喜、滿意,所以叫做可欣語、可意語。

地二、結攝

應知即等歡喜語,名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

這三種語應該可以知道,就是前面所說「悅耳」

、「稱心」

、「可愛」三句法語,能令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的眾生平等歡喜,叫做「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這是解釋第一類等歡喜語。

天二、三摩呬多語

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

第二類說法語,就是「趣涅槃宮」、「美妙」、「分明」、「易可解了」、「可施功勞」、「無所依止」、「非可厭逆」、「無邊無盡」八句法語。「三摩呬多」譯為等引,由於這些法語,能引導一切眾生趣證涅槃,到達安樂處,所以叫做三摩呬多語。

《披尋記》:「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者,三摩呬多,此云等引。由說法語引令眾生趣證涅槃故,名「三摩呬多語」。

天三、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即尸羅支所攝語,名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第三類「尸羅支所攝語」

,戒定慧三支中,第一是戒支。若是能夠隨順戒律去修行,會得到什麼功德呢?最初「無悔」,由於不犯戒能令心不悔恨。其次,心不悔恨能引「悅」意、心「喜」,這是指第六識說的。內心喜悅能引四大調適安和、

快「樂」

,是指身體說的。論文中用個「等」字,沒有明顯說出來中間所包含的悅、喜、安、樂這四義。「漸次能引三摩地」,逐漸能由欲界定而得未到地定,乃至到色界四禪。尸羅支所攝語會有這些作用。

《披尋記》:「即尸羅支所攝語」等者,謂由尸羅成就故無悔,由無悔故生悅,生悅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此中皆名尸羅支所攝語。舉初無悔後三摩地,略無中間悅喜安樂,故置「等」言。

酉二、釋麤惡二戌一、舉二種二亥一、毒螫語

此中毒螫語者,謂毀辱他言,縱瞋毒故。

「釋麤惡」,前面先說與麤惡語相反的語言,以下解釋麤惡語。

第一種是「毒螫語」

,就是這個人放縱他的瞋心,發動很惡毒的言語去毀辱他人。

亥二、麤獷語

麤獷語者,謂惱亂他言,發苦觸故。

第二種是「麤獷語」

,這個人以瞋心發動出來野蠻的言語,惱亂他人,令受毀辱的人感覺到苦惱。

戌二、例所餘

所餘麤惡語,翻前白品應知。

除了毒蟄語、麤獷語,其他的麤惡語,就是把前面十二句白品的法語反轉過來,就是擾動、不悅耳、不稱心、不可愛、不以涅槃為先首、不美妙、不分明、不易可解了、不可施功勞、有所依止、可厭逆、有邊有盡,這都是麤惡語。

《披尋記》:「所餘麤惡語,翻前白品應知」者,前說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白品所攝。今說麤惡語中,除前毒螫語、麤獷語外,所餘⼀一切翻前所說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當知即擾動語乃至有邊盡語,皆是麤惡語攝。又此略義亦翻白品有三種語應知。

未七、綺語攝二申一、總句

復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經中說「諸綺語者」,這句眾多綺語的人是總說。

申二、別句二酉一、釋經句三戌一、於邪舉罪時二亥一、總標

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

「舉罪」

,是指一同修學梵行的人之中,有人違犯了戒法,其他同梵行者要舉發他的罪,令他懺悔清淨,這原來是發慈悲心的行為,但是舉罪的人在舉罪時不合道理,不能真實令對方受益,而成為五種邪舉罪。

《披尋記》:「有五種邪舉罪者」者,如下文說非時語者,非實語者,非義語者,非法語者,非靜語者,五種應知。

亥二、列釋五

天一、非時語者

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

舉罪的時間不適當,在不應該舉罪的時候去舉罪,叫做「非時語」。

天二、非實語者

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

所舉罪的事情不真實,叫做「非實語」。

天三、非義語者

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

舉發同梵行者的罪,能令他懺悔、滅罪、得清淨,本來是很有意義的事,但是做得不對,說出來的話不但不能令他心服,反倒引發過失,叫做「非義語」。

天四、非法語者

言麤獷故,名非法語者。

舉罪時所說的語言粗俗野蠻,不能與佛法相應,很難有成效,叫做「非法語」。

天五、非靜語者

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

舉罪時不以慈悲心舉發,言語中有瞋恚的力量,因此不能靜息他人的煩惱,反倒引生煩惱,叫做「非靜語」。所以,舉發同梵行者的過失,要應時語,真實語,引義語,法語,靜語,才可以舉罪。

戌二、於邪說法時六亥一、不思量語

又於邪說法時,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

為人說法之前,沒有正確思惟審定說法的內容,便為人宣說,所說出來的法義不一定圓滿而有過失,就變成綺語了,叫做「不思量語」。

亥二、不靜語

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

因為有特殊身份、有道德的人在場聽法,說法者內心裏面不寂靜,說法時浮動不安,叫做「不靜語」。

亥三、雜亂語

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

說法有初、中、後時的分別,但是說法者不依次第而說,使令前後的義趣不連貫,互相矛盾了,叫做「雜亂語」。

《披尋記》:「非時而說」至「名雜亂語」者,於所應說前後不次,名「非時說」;由是義趣不相符順,名「不相屬」;是故此語名「雜亂語」。

亥四、非有教語

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

為人宣說佛法的道理要有一個中心思想,然後再用眾多的原因、理由來支持這個中心思想。「理」與「因」要相符合,才能把道理建立起來,如果以不符合中心思想的一些原因來為人說法,就不能夠勸導人相信佛法,叫做「非有教語」。因明上說聲無常,無常是理,就是「宗」;說因緣生故,用緣生的原因來支持聲是無常的道理,就是「因」;說瓶,就是「喻」。如果說非因緣生故,它是常住的,用常來支持無常,就是「不中理因」。

《披尋記》:「不中理因而宣說故」等者,能成立因有過失故,不能成就所立宗義,當知是因名「不中理」;違法違義故,名「非有教語」。

亥五、非有喻語

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

說法的人在說明了理與因以後,還要說個譬喻來表達理與因的正確性,若是反而引用了不相應的譬喻,就叫做「非有喻語」。比如說:聲無常,緣生故,如瓶。瓶子和聲音都是無常、都是因緣生的,所以用瓶來譬喻,與宗、因是相合的,就是有喻語。如果不相合,就是非有喻語。

《披尋記》:「引不相應為譬況故」等者,引同類喻,可順成宗;若不相應,宗義不立。不相應者,謂不相似;不相似故,即為異類。闕無同喻,故名「非有喻語」。

亥六、非有法語

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

說法的時候,談論世間上一些政治、土匪搶劫、男女、飲食、衣服等汙穢的事情,能令心染汙,不能引發義利,叫做「非有法語」。

《披尋記》:「顯穢染故」等者,宣說種種王論、賊論、飲食等論,名「顯穢染」;能引無義故,名「非有法語」。

戌三、於歌笑嬉戲等時等

又於歌笑嬉戲等時,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有引無義語。

社會上的人大家集會在一起,唱歌談笑遊戲,以及觀賞各種跳舞、音樂、逗樂嬉笑、演戲雜說的時候都能引發人放逸,也會引起很多過失的語言,叫做「引無義語」。

酉二、結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顯如前說三時綺語。

這一段文的要義,顯示如前文「於邪舉罪」

、「邪說法」

、「歌笑嬉戲等」

,三時中所說的情形,都名為綺語。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如前所說邪舉罪時,邪說法時,歌笑嬉戲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是名「三時」。於三時中諸有所說,皆名綺語。

未八、貪欲攝二申一、總句

復次,諸貪欲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經中說「諸貪欲者」,這句眾多貪欲的人是總說。以下引別句來解釋。

申二、別句二酉一、釋經句三戌一、由猛利貪

由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

「由猛利貪」

,對於別人所有的財物,由於內心有特別猛利的貪,想要把財物轉變為我所有,乃至貪心達到決定要去把財物拿到手的程度,這種貪特別有力量,就叫做猛利貪欲。若是只有一點輕微的貪心,還沒有起決定執,還不屬於十惡業之數。

戌二、於財或具

於財者,謂世俗財類。具者,謂所受用資具。即此二種,總名為物。

「於財」

,一般社會上國家所發行的錢幣鈔票。

「具」

,是日常生活中所受用的資具,包括動產、不動產,以及飲食、衣服、醫藥、臥具等資生之具。把財和具二者合起來,總稱叫做「物」。這就是貪增上的所緣緣。

戌三、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者,此顯貪欲生起行相。

「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貪欲者的內心分別:凡是那人所有的財物決定要屬於我!這就是顯現內心貪欲生起活動的相貌。

酉二、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當知顯示貪欲自性,貪欲所緣,貪欲行相。

這一段文中的要義,應知顯示「貪欲自性」,是第一句「由猛利貪」。「貪欲所緣」,是第二句「於財者」。「貪欲行相」,是第三句「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貪欲自性」,配屬別句中初⼀一句「由猛利貪」。「貪欲所緣」,配屬次二句「於財及具」。「貪欲行相」,配屬後⼀一句「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未九、瞋恚攝二申一、總句

復次,瞋恚心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經中說「瞋恚心者」,這句有瞋恚心的人是總說。以下引別句解釋。

申二、別句二酉一、釋經句五戌一、惡意分別

惡意分別者,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

對於其他的有情,由於內心有猛利的瞋恨,想要損害他,起了決定要去傷害他的執著,就叫做「惡意分別」。如果只是瞋恚,但是沒有決定要去傷害他,那也不算是十惡業之一。

戌二、當殺

當殺者,謂欲傷害其身。

「當殺」,瞋恚者想要殺害對方的生命。

戌三、當害

當害者,謂欲損惱其身。

「當害」,瞋恚者想要損惱對方的身體。這樣說,害比較輕,殺是重一點。

戌四、當為衰損

當為衰損者,謂欲令彼財物損耗。

「當為衰損」

,瞋恚者發出惡的咒願,或計畫一個方法,想要令對方的財物損減耗費。

戌五、彼當自獲種種憂惱

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

「彼當自獲種種憂惱」

,瞋恚者發出惡意的咒願,想要令對方自動失去財物而生憂愁苦惱。

酉二、指略義

此中略義,如前應知。

這段文中的要義,如同前貪欲中所說。瞋恚的自性,是「惡意分別」這一句。瞋恚的所緣,是「當殺」、「當害」、「當為衰損」、「彼當自獲種種憂惱」四句。瞋恚的行相,應該和前貪欲中所說的意思一樣,就是瞋恚者內心達到決定要去損害他的程度,是瞋恚活動的相貌。《披尋記》:「此中略義,如前應知」者,如前貪欲略攝三義:⼀一、自性,二、所緣,三、行相。瞋恚略義應知亦爾。瞋恚自性,配屬別句中「惡意分別」。瞋恚所緣,配屬「當殺」,「當害」,乃至「彼當自獲種種憂惱」。瞋恚行相,謂損害等期心決定。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四頁)今此略無,或惡意分別攝故,不更說。

未十、邪見攝二申一、總句

復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經中說「諸邪見者」,這句眾多邪見的人是總說。以下解釋別句。

申二、別句二酉一、釋經句九戌一、起如是見

起如是見者,此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

「起如是見」

,表示那個人學習邪知見的思想,經過一個時期的思惟分別,執著邪知見的思想是對的,他內心同意這樣的思想,並且特別歡喜為人演說這個道理,但是還沒說。

《披尋記》:「起如是見」等者,此中「忍可」謂即勝解,起見因故。「欲樂」即增語路,依見起故。於所說義未說當說,是名「當所說義」。

戌二、立如是論

立如是論者,此顯授他當所說義。

「立如是論」

,表示這位有邪見的人,把自己所執著的道理,發表出來傳授給他人。

戌三、無有施與等二亥一、總標列

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誹撥施故:一、財物意樂,二、清淨意樂,三、祀天意樂。

在前卷「空見論」中說過:執著邪見的這個人有天眼通,在禪定中看見有人一生中能同情苦難的人常行布施,或見有人對有親愛、有恩德的人常行供養,或見有人對已故有恩德的人常祭祀追悼,但是這三種人死後沒有得到應得的果報,反而生到貧窮家。因此他就執著:布施不會得到大富的果報,供養親愛的人不會有善報,祭拜尊勝者也沒有應得的果報,這叫做「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

「由三種意樂誹撥施故」

,由於這類外道有三種見地,內心忍可自己的看法,而否認布施的功德。一、財物意樂,是對於財物特別愛著慳吝,不願意施捨給有痛苦、有需要的人。另外,他雖然有天眼通,但看不見布施得大富貴的果報,所以不願意布施。二、清淨意樂,他執著斷見或各式各樣的邪見,認為那樣的思想最清淨,所以不肯布施供養親愛的人。三、祀天意樂,他執著供奉祭祀天才是究竟,認為祭祀尊勝者沒有功德。

亥二、隨難釋

供養火天,名為祠祀。

怎麼叫做「祠祀」呢?就是供養火天。其他文句上說,火是天的口,若供養天的食品、衣物,用火來燒,天就能得到受用。

《披尋記》:「無有施與」等者,謂有外道,由依世間諸靜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壽命恆行布施無有斷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彼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如前空見論中已說。(陵本七卷九頁)今此更顯由三意樂成三差別:謂由執取財物意樂,於諸有苦不能行施,是故誹撥無有施與。或由執取靜慮清淨意樂,於諸有恩及親愛所不欲行施,是故誹撥無有愛養。或由執取供養火天意樂,於諸尊勝都無所施,謂不應祀,是故誹撥無有祠祀。

戌四、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又顯誹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誹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又顯誹撥戒所生善」

,顯示邪見外道誹撥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等戒法,不同意持戒會有功德,也否定犯戒有過失,不承認有「能治」的戒和「所治」的種種惡行。「誹撥修所生善」,又誹撥修習禪定能得色界、無色界定的功德,也否定散亂有過失,不承認有「能治」的禪定和「所治」的欲。

「及顯

誹撥施所生善」

,以及顯示他誹撥布施有功德,也否定慳貪有過失,不承認有「能治」的布施和「所治」的慳貪。總之,不承認持戒、修定、布施這三種妙行,也不承認有所對治的惡行,所以宣說「無有妙行、無有惡行」。這是謗因。

《披尋記》

:「無有妙行,無有惡行」者,福、不動行,是名「妙行」。諸非福行,是名「惡行」。當知妙行從施戒修三種所生,是謂「能治」。惡行為施戒修之所對治,是謂「所治」。彼諸外道不能了知自業差別,是故撥無。

戌五、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又顯誹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又顯示邪見者誹撥有三種能治善和所治惡所得果,由於不承認有因,也不承認有果報,宣說「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這樣的言論,否認有妙行所得果、惡行所得果以及異熟。這是謗果。什麼是「二業果」?由於最初無明緣行,造作了妙行、惡行,同時在內心熏成了種子,這個還沒有被愛所潤的業種子,能夠在未來牽引出妙行、惡行二業所應得的果報。什麼是「異熟」?若業種子經過愛取煩惱的滋潤後,使令它變異成熟,隨業感得如意或不如意的果報自體生起,這叫做異熟。

《披尋記》

:「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者,由妙行惡行牽引愛非愛趣自體,是名為「果」。即彼妙行惡行二業種子,為愛取潤變異成熟,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是名「異熟」。

戌六、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又顯誹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流轉依處緣」

,眾生在三界五趣中流轉生死,主要是眾生自己的業力為受生作緣,而三界五趣是眾生流轉的依處,這叫做流轉依處緣。怎麼說「誹撥流轉依處緣」呢?由於邪見者在禪定中,觀見欲界人趣受生的有情,前一生做剎帝利,但是下一生是做婆羅門,或者前一生做婆羅門,下一生是做剎帝利,他就這樣思惟:剎帝利不決定為剎帝利作緣,婆羅門不決定為婆羅門作緣,決定沒有此世為他世作緣。又觀見色界天的有情死後,又生欲界,或到三惡道去,他就這樣思惟:決定沒有三界五趣的差別。所以他就這樣宣說:「無有此世、無有他世。」也就是不承認有此世、他世為流轉依處緣。

《披尋記》:「誹撥流轉依處緣故」等者,十方世界五趣差別,是諸有情流轉依處。隨業所感作彼生緣,由是說名「此世」「他世」。於此撥無,是即誹撥諸有情生流轉依處。

戌七、無母無父

又顯誹撥彼所託緣故,及誹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

欲界眾生流轉生死的時候,都要有寄託的地方。約人來說,要有母親才能孕育人身,要有父親提供種子才能受孕。由於邪見外道在禪定中,觀見有人這一世是某甲的母親,下一世可能是某甲的女兒,這一世做父親,下一世可能是兒子,父母子女互相變化,沒有決定性,所以宣說:「無母無父」。這意思不是說沒有母親、父親,而是不決定,顯示他誹撥「彼所託緣」及「彼種子緣」。

戌八、無化生有情

又顯誹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

「流轉士夫」有兩個情形:一、欲界、色界的眾生死後,一剎那間「中有」生,以中有身到另一個地方去得果報。二、眾生流轉有四個有:下一生的果報,一剎那初起的形相,叫做「生有」;第二剎那以後,是「本有」;死亡的那一剎那,叫做「死有」;死有之後,就是「中有」。現在說,包括中有與生有,都稱為流轉士夫。怎麼說誹撥流轉士夫呢?因為一類有神通的邪見外道,他所得的天眼能力有限,不能觀見流轉士夫受生的處所,比如人間的人得了無想定,死後往生到第四禪中的無想天,雖然色界天還有形相的身體,但是他沒看見中有,也沒看見生有;或是得無色界四空定的人,死後生無色界天,沒有形相也沒有中有,他也不能見。所以他就宣說:

「無有化生有情」

。顯示他誹撥流轉士夫,否認無而忽有的「化生」有情,這樣說等於就是斷滅論,生死流轉這件事就不能成立了。

《披尋記》

:「誹撥流轉士夫」者,此命終已當生未生,於此中間有中有生,是名「流轉士夫」。唯化生故,亦名「化生有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處有,以此為依往生處故。於此撥無,是即「誹撥流轉士夫」。

戌九、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二亥一、標廣說

又顯誹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

「誹撥流轉對治還滅」

,這個邪見者不承認修學佛法的戒定慧,能夠對治流轉生死的貪瞋癡,成功後即還歸於不生不滅的涅槃境界。乃至應說有一類的佛教徒,雖然願意修學世間的禪定,但是不歡喜聽聞佛法,當他得到色界初禪時,以為自己得初果,乃至得四禪時,以為自己得阿羅漢,臨命終時見中有現起,認為佛是欺騙他,心生瞋恨謗佛而說這樣的言論:世間沒有真實阿羅漢,謗毀無阿羅漢法。於是,地獄的中有現起,就墮入地獄了。下文中引十句來說明,事實上是有真阿羅漢。

《披尋記》

: ,如下正至乃至我生已盡等是。

「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者,此中「廣說」

亥二、釋別義十天一、正至

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

怎麼知道有真實阿羅漢呢?「已趣各別煩惱寂靜」,由於佛出現世間為一切眾生轉法輪,這些相信佛法的人,能隨順佛的教導修行四念住,已經各別地把見煩惱、愛煩惱息滅,達到聖人的境界了。比如初果聖人已滅除見煩惱、及分別我執煩惱,二果聖人斷除欲界六品愛煩惱,三果聖人斷盡欲界所剩餘的三品愛煩惱,乃至成就阿羅漢果位時,色界、無色界的煩惱也都寂滅了,所以叫做「已趣各別煩惱寂靜」。聖人能達到煩惱寂靜,證得涅槃的境界,叫做「正至」。

《披尋記》:「已趣各別煩惱寂靜」等者,如預流果,永斷⼀一切見所斷惑故得。⼀一來果、不還果,進斷欲界所餘煩惱故得。是名「已趣各別煩惱寂靜」。唯聖能證,故名「正至」。

天二、正行

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

由修行四念處成就了戒定慧的道力,對於所接觸的一切有情,不再有我我所或貪嗔癡,永離一切煩惱邪行,沒有常樂我淨的顛倒行,無漏的聖道建立起來了,名為「正行」。

天三、此世間

因時,名此世間。

修習對治的時候,修學戒定慧、四念住,叫做「因」。在修因的時後,煩惱還未滅,屬於繫縛的世界,名為「此世間」。

天四、彼世間

果時,名彼世間。

已成就聖道,乃至證得寂滅涅槃,叫做「果」。得果的時候,斷除了三界的煩惱,永離繫縛,是大解脫的世界,名為「彼世間」。

《披尋記》:「因時,名此世間。果時,名彼世間」者,修習對治,名之為「因」。煩惱永斷,名之為「果」。若修因時,於此煩惱未永斷故,名「此世間」。若證果時,此煩惱斷,於餘煩惱未永斷故,名「彼世間」。如說預流,乃至不還果向差別應知。謂諸無事能感惡趣,往惡趣因煩惱斷故,立預流果。此預流果極餘七有,由是因緣多生相續。若斷再生相續煩惱,生無重續,立⼀一來果。若已永斷能感還來生此煩惱,唯於天有當可受生,即於爾時立不還果。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十三頁)

天五、自然

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

為什麼能夠成就聖道呢?因為他憑藉自己的努力有了成就,創造了無漏的善法,證得初果、二果、三果、乃至四果阿羅漢,所以名為「自然」。這一大段文的文義,都是在表示世間真實有阿羅漢。

《披尋記》:「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者,謂諸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又諸獨覺出無佛世,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法現觀,得獨覺菩提果。唯此說為自士夫力所作,故名「自然」。

天六、通慧

通慧者,謂第六。

「通慧」

,是指六神通中的第六種,就是漏盡通。因為前五種神通,凡聖都可得,但是,唯有佛教徒通達了無常、苦、空、無我的無漏智慧,斷滅了見煩惱、愛煩惱,才能成就第六種的漏盡通。這是阿羅漢的境界,不是外道所能及的。

《披尋記》:「通慧者,謂第六」者,六神通中,漏盡智通是第六數,不共外道,說名「通慧」,謂能了知煩惱盡得及漏盡方便故。

天七、已證

已證者,謂由見道。由於佛教徒初開始從聞思修學習佛法,經過努力加行,而成就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智慧。這時候,他以無漏智現前觀察諦理,見到諸法的寂滅相,證實有聖道這件事,就是見道得初果須陀洹了,名為「已證」。

《披尋記》:「已證者,謂由見道」者,於六現觀中,此說現觀智諦現觀。

天八、具足

具足者,謂由修道。

由於見道以後,聖道還沒有圓滿,為了圓滿無漏的功德,要繼續修學四念住、八正道,就是「修道」。直到最後永斷一切煩惱,圓滿阿羅漢的功德,名為「具足」。

《披尋記》:「具足者,謂由修道」者,此說究竟現觀。

天九、顯示

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

經過修學四念住而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的聖人,在成就斷惑證真的時候,以清淨無漏的智慧,見到諸法的寂滅相,他們能了了分明知道自己所悟的聖道,而且還有能力為他人開示他所覺悟的真理。聖道是離言說相的,但是他能於無言說法中安立名言,而為他人講說。

《披尋記》:「顯示」等者,於煩惱斷自作證已能正了知,名「自所知」。依此廣為他說,宣揚開示,謂此應遍知永斷等,是名「顯示」。

天十、我生已盡等

我生已盡等,當知如餘處分別。

「我生已盡等」,是指「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這四句在《阿含經》或其他經論中常見,依本論八十三卷中的文,有二種解釋:第一種解釋:「我生已盡」,是指須陀洹果說。由於須陀洹果最多還有七番生死,不會再有第八番生死,所以名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已得聖道,成就了清淨無漏的戒定慧,永不會退轉,一切聖人都有這種梵行的功德。「所作已辦」,一切煩惱都已經斷盡,一切道果也成就了,所應該做的事都已經成辦。「不受後有」,就是連初果的七番生死也沒有了。後兩種是指阿羅漢果。第二種解釋:「我生已盡」的「生」有二義:一、是指五蘊身的生死果報,如前所說,確定沒有第八生了。二、是指有煩惱生,雖然初果、二果聖人內心還有煩惱,但是非常輕微。在《阿含經》中譬喻,聖人偶而失掉正念,也有貪心、瞋心、慢心等煩惱現行,但是他警覺性非常敏銳,正念一提起來,煩惱立刻消除,好比滴上一滴水在熱鍋上,水很快就乾了。這是指初果、二果聖人的煩惱微薄,也名為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是指三果聖人把欲界愛完全斷盡,沒有欲界欲了。「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指阿羅漢把一切見煩惱、愛煩惱完全斷盡,得解脫了。從這一段文看來,我們佛教徒應該做什麼事呢?就是應該做斷煩惱這件事。一般在家或出家的佛教徒有這種傾向,聽說某人有天眼通、他心通,有特異功能,能發功治病,就很想去跟他學習。但是佛法的思想,主要是以對治有所得的執著為根本,這是佛教徒最重要的一件事。為什麼這件事比神通重要呢?因為我們無論做什麼事情,總是感覺到苦惱不安,根本上令心不安,內心裏面有煩惱,所以才來學習佛法。那麼,你就要做好斷煩惱這件事,做好以後把所有的煩惱都消除了,遇見事情的時候,心就能安住不動。如果你不做這件事,歡喜特異功能,心裏不安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這是經上的文句,佛陀的弟子成就這樣的功德,有恆河沙數之多。所以,世間上真實是有阿羅漢的,外道不可以誹謗沒有真阿羅漢。

《披尋記》:「我生已盡等」至「餘處分別」者,此中「等」言,等取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下〈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十七頁)即此所說「餘處分別」。

酉二、明略義二戌一、第一略義二亥一、總標列

此中略義者:謂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前面這段文的要義,顯示「謗因」,是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及無有妙行、無有惡行。「謗果」,是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誹謗功用」,是無有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有化生有情。「謗真實事」,是世間無有真阿羅漢。

亥二、隨難釋

功用者,謂植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

其中「誹謗功用」又分四種:一、「植種功用」,在欲界人間受生的有情,要有父親的種子為因緣。二、

「任持功用」

,也要依託母親孕育逐漸長養身體為因緣;三、

「來往功用」

,又有此世、他世作為有情流轉的依止處所;四、「感生業功用」,就是中有的功用,能隨業力去成就另一個新的生命體。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謗因」,配屬無施與等及無妙行惡行。「謗果」,配屬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誹謗功用」

,配屬無有此世無有他世乃至無有化生有情。「謗真實事」,配屬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又「植種功用」,謂父為種子緣。「任持功用」,謂母為所託緣。「來往功用」,謂此世他世為流轉依處緣。「感生業功用」,謂化生有情為流轉緣。此中「感生」,意謂趣生。於趣生時,如得神通,所趣無礙,名「感生業」。

戌二、第二略義二亥一、總標列

又有略義差別:謂顯示誹謗若因,若果,若流轉緣,若流轉士夫,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

又有第二種要義,顯示邪見論者誹謗「因」,是無施與、無妙行惡行等;誹謗「果」,是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誹謗「流轉緣」,是無有此世他世、無父無母;誹謗「流轉士夫」,是無化生有情;以及「誹謗彼對治還滅」,說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於否認佛法有對治煩惱、還歸寂滅的功德。

《披尋記》:「又有略義差別」等者,此中「若流轉緣」,配屬無有此世無有他世及無母無父。「若流轉士夫」,配屬無化生有情。餘同前說。

亥二、別料簡二天一、謗流轉

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因,不謗自相。

又「誹謗流轉」中,應當知道是謗沒有從此世往彼世流轉的因緣,主張沒有決定的父母,但是並不否認有父母,還是承認有父母,所以是不謗自相。

天二、謗還滅

謗還滅者,應知謗彼功德,不謗補特伽羅。

「謗還滅」中,應當知道是謗阿羅漢成就的功德,就是否認有滅、道二諦,並不是誹謗沒有修行人。

《披尋記》:「又誹謗流轉」等者,謗流轉中,應知唯由謗因意樂,謂此彼世乃至化生有情不為流轉因緣,不謗有情流轉自相。謗還滅中,應知唯由謗彼功德意樂,謂彼不能對治還滅,不謗還滅補特伽羅。

午二、白品二未一、翻前相

復次,白品一切,翻前應知。

前面黑品,已說十不善業的相貌。若要了解白品,把十不善業翻轉過來,應當知道就是一切善法的相貌。

未二、釋差別二申一、標說

所有差別,我今當說。

但是白品之中,還有各式各樣的行相差別,現在應當加以說明。

申二、釋經二酉一、翻欲邪行攝三戌一、舉總句

謂翻欲邪行中,諸梵行者者,此是總句。解釋經中與欲邪行相反的善法,怎麼說呢?「諸梵行者」,這句一切淨行的人是總說。

戌二、釋差別二亥一、標列

當知此由三種清淨而得清淨:一、時分清淨,二、他信清淨,三、正行清淨。

應當知道諸梵行者,由三種清淨行,才成就清淨的功德:一、時分清淨,二、他信清淨,三、正行清淨。

亥二、引釋三天一、時分清淨

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此顯時分清淨。

怎麼叫做「時分清淨」呢?《披尋記》解釋,是這位修行人一直到壽命終止,都是修梵行,叫做「盡壽行」;若是時間很久還不到命終,一直修習梵行,叫做「久

遠行」

。但是《遁倫記》根據窺基大師的解釋,說「盡壽行」是小乘戒,譬如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戒、沙彌尼戒,都是盡形壽受持。「久遠行」是菩薩戒,是盡未來際受持。這兩種是從時間上顯示梵行,叫做時分清淨。《披尋記》:「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乃至命終離欲邪行,名「盡壽行」。或過⼀一年,不至命終,多時離欲邪行,名「久遠行」。

天二、他信清淨二地一、標二種

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淨,此二總顯他信清淨。

怎麼是「他信清淨」呢?修行梵行的人,在同梵行者舉罪時,彼此有諍論:你說我破戒,我說我沒有破戒。此時,你有能力洗除對方加在自己身上的罪名,叫做「清」;你真實沒有違越戒法,叫做「淨」。達到這兩種程度,顯示能令他人對你持戒清淨有信心,名為他信清淨。

地二、辨四句二玄一、標

此中或有清而非淨,應作四句。

在他信清淨中,或有清但是不淨,所以應該立四句來分別,才能表達圓滿。

玄二、辨四黃一、初句

初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得勝。

第一句,這個人真實違犯了戒法,但是大家在諍論的時候,因為他有辯才,能辯駁自己沒有犯戒,所以勝利了。事實上他有違犯,所以得勝是不合道理的。

黃二、第二句

第二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墮負。

第二句,這個人真實沒有違犯戒法,但是大眾作羯磨判罪的時候,因為他辯才不足,所說的理由不能令人信服,不能清雪自己的罪狀,這樣也不圓滿。

黃三、第三句

第三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得勝。

第三句,這個人真實沒有違越戒法,於羯磨的諍論中,有能力洗除對方加在自己身上的罪名,他獲得勝利了。這樣正好顯示他信清淨的意思。

黃四、第四句

第四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墮負。

第四句,這個人真實違越戒法,自己不承認,在羯磨的諍論中,他也辯輸了,只好承認犯戒。這也是如法的。

天三、正行清淨二地一、釋經四玄一、遠離生臭

不以愛染身觸母邑故,名遠離生臭。

修行梵行的人,不以愛染心去接觸女人的身體,叫做「遠離生臭」。

玄二、遠離淫欲

不行兩兩交會鄙事故,名遠離淫欲。

不行兩兩交會的鄙事,叫做「遠離淫欲」。

玄三、非鄙愛

不以餘手觸等方便而出不淨故,名非鄙愛。

不以其他手觸等種種行為而出不淨,叫做「非鄙愛」。

玄四、遠離猥法

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

願意受持遠離淫欲的梵行,叫做「遠離猥法」。

《披尋記》:「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者,謂能受學遠離⼀一切行非梵行習淫欲法,是名「受持梵行」。

地二、結名

如是名為正行清淨具足。

如前所說四句而行,就叫做「正行清淨具足」。

戌三、指略義

當知略義即在此中。

應當知道前面這一段文在時分清淨、他信清淨、正行清淨這三句中,就是離欲邪行的要義。

酉二、翻妄語攝二戌一、釋經言四亥一、可信

又翻妄語中,可信者,謂可委故。

其次,與妄語相反的是不妄語,就是誠實語。經中說「可信」,是真實、不虛偽,可以信賴的意思。

亥二、可委

可委者,謂可寄託故。

「可委」,就是有重要的事情,可以委託他辦理。

亥三、應可建立

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

「應可建立」

,在各式各樣糾紛的事件中,因為這個人不虛偽、不偏袒,又能說真實語,可以作為公正的證人。

亥四、無有虛誑

無有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罔故。

「無有虛誑」

,委託這位不妄語者辦理事情時,他不會說謊,也不會欺瞞人。

戌二、明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

這一段文的要義,顯示有三種良好信賴的力量:一、「欲解攝受」,是可信、可委。二、「保任攝受」,是應可建立。三、「作用攝受」,是無有虛誑。有這些優點,就叫做不妄語。

《披尋記》:「此中略義」等者,「欲解攝受」,配屬可信、可委。「保任攝受」,配屬應可建立。「作用攝受」,配屬無有虛誑。此於⼀一切有情能為攝受饒益,由是故說三種攝受,翻彼妄語能為虛偽友證損害故。

巳二、法相差別建立三午一、標一切

復次,法相差別建立者,謂即殺生、離殺生等。

「法相差別建立」

,這一科約法的差別相狀,建立不同的業。

其次,就法的差別相來安立,殺生等不善法是黑品,離殺生等善法是白品。

午二、隨別釋二未一、黑品十申一、殺生

云何殺生?謂於他眾生,起殺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是「殺生」?「於他眾生」,簡別是殺害其他眾生,不是自己殺自己,也不是殺害草木等無情物。「起殺欲樂」,他內心明明了了地現出要殺害某某眾生的想法。律上說「想」,想殺某甲而不是殺某乙,想殺這頭牛不是那頭牛,就在所要殺的境界上起殺的想法,叫做起殺欲樂。「起染汙心」,他的心被貪欲、瞋恚、邪知邪見等各式各樣的煩惱所染汙。這句話就簡別大菩薩,他也可能有因緣要殺害眾生,但不是以染汙心殺,而是以大悲心、離一切相、無分別的心而殺。

「若即於

彼起殺方便」

,若是他以行動為方便來滿足內心的願望,開始對某某有情發動殺害的行為。「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以及完成了殺害中所有一切身業。從一開始於他眾生內心起殺欲樂,到最後發動身行彼殺究竟,若那個眾生因此而死,或過後而死,殺生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殺生」等者,此釋殺生業道法相差別。謂殺生業要以有情數眾生為所依事,即此所說「於他眾生」。又殺生者作如是心:我當害生,即此所說「起殺意樂」。心為貪瞋癡三煩惱所蔽,即此所說「起染汙心」。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即此所說「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此中方便、究竟,謂於爾時或於後時,令彼捨命,是名殺生業道法相差別。如是差別,下皆準解,隨應當知。

申二、不與取

云何不與取?謂於他攝物,起盜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盜方便,及即於彼盜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是「不與取」?對於他人所有的財物,包括有情及無情物,內心明明了了地想要偷盜,取為自己所有,因貪瞋癡等煩惱起染汙心,若開始發起偷盜的行動,以及究竟舉離本處取為己有中所有一切身業,不與取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不與取」等者,此釋不與取法相差別。「於他攝物」,謂不與取業所依處事,或有情數、非有情數,隨應當知。此不與取方便、究竟,謂起方便,移離本處。

申三、欲邪行

云何欲邪行?謂於所不應行,非道、非處、非時起習近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欲邪行方便,及於欲邪行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是「欲邪行」?對於未出嫁或已出嫁的女子,數數想要在非道、非處、非時起欲邪行,因貪欲等煩惱起染汙心,若是於所不應行發起欲邪行的行動,以及最後完成欲邪行中所有一切身業,欲邪行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欲邪行」等者,此釋欲邪行法相差別。如前欲邪行中說:若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若已適他,為他妻妾;是名「所不應行」。又⼀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非道、非處、非時,如前欲邪行中已解。此欲邪行方便、究竟,謂兩兩交會。

申四、妄語

云何妄語?謂於他有情,起覆想說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偽證方便,及於偽證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妄語」?對於其他有情,隱藏內心明明了了已知已見的事,想用另一種言說來欺騙他,因貪瞋癡等煩惱起染汙心,若是對他說出來虛偽作證的話,以及對方領解明白偽證中所有一切語業,妄語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妄語」等者,此釋妄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時眾及對論者領解。

申五、離間語

云何離間語?謂於他有情,起破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破壞方便,及於破壞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離間語」?對於其他有情,內心明明了了打定主意想要破壞彼此的感情,因貪瞋癡等煩惱起染汙心,若是開始向彼此發動乖離的語言,以及對方領解後生喜別離中所有一切語業,離間語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離間語」等者,此釋離間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所破領解。

申六、麤惡語

云何麤惡語?謂於他有情,起麤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麤語方便,及於麤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麤惡語」?對於其他有情,內心打定主意要毀辱、罵詈他,因貪瞋癡等煩惱起染汙心,若是開始發動麤惡的語言,以及完全說出麤惡語中所有一切語業,麤惡語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麤惡語」等者,此釋麤惡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訶罵彼。

申七、綺語

云何綺語?謂起綺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不相應語方便,及於不相應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綺語」?從內心發起說雜穢語的想法,因貪瞋癡等煩惱起染汙心,若在舉罪時、說法時、歌笑嬉戲等時,說出來種種不相應語,以及不相應語完全表達出來中一切語業,綺語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綺語」等者,此釋綺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纔發言。

申八、貪欲

云何貪欲?謂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汙心,若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什麼是「貪欲」?對於他人所有的財物,發起想要據為己有的欲願,因貪欲煩惱起染汙心,若於他財物生起決定要採取行動取為自己所有,以及完成種種計畫中所有一切意業,貪欲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貪欲」等者,此釋貪欲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於彼事定期屬己。

申九、瞋恚

云何瞋恚?謂於他,起害欲樂,起染汙心,若於他起害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什麼是「瞋恚」?對於其他有情,生起想要傷害他的意願,因瞋恚煩惱起染汙心,若是對他決定採取殺害的行動,以及完成殺害計畫中所有一切意業,瞋恚的罪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瞋恚」等者,此釋瞋恚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損害等其心決定。

申十、邪見

云何邪見?謂起誹謗欲樂,起染汙心,若於起誹謗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什麼是「邪見」?如有一類外道修行得了禪定,或有一類人的果報有特異功能,他有所見,多數由於無明起了染汙心,若是決定要發起誹謗的行動,以及發表出來他的邪見中所有一切意業,邪見的惡業就成立了。

《披尋記》:「云何邪見」等者,此釋邪見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誹謗決定。

未二、白品二申一、舉離殺生

云何離殺生?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是「離殺生」 ?對於殺生,生起過患的想法,知道若是殺生的話,能為自害、能為他害、能為俱害,能生現法罪、能生後法罪、能生現法後法罪,使令身心受種種憂苦。對於不殺生,內心生起殊勝的歡喜心,了知學習無貪、無瞋、無癡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因此,在三寶所受不殺生戒,開始停止殺生的行動,以及完全遠離殺生中所有一切身業,這樣就成就離殺生的功德。

《披尋記》:「云何離殺生」等者,此釋離殺生法相差別。殺生過患,略說有七,如下業過患說。(陵本九卷九頁)了知此故,名起「過患欲解」。﹔無貪、無瞋、無癡俱行,是名「起勝善心」。受戒律儀,名「起靜息方便」。遠離諸殺生事,是名「於彼靜息究竟」。

申二、例離不與取等二酉一、例同

如離殺生,如是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應知亦爾。

如同遠離殺生,應當知道其餘九種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也是如此成就善業的。

酉二、顯別

此中差別者,謂於不與取起過患欲解,乃至於邪見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意業。

但是,其中還有差別相,應當說明。對於不與取乃至邪見生起過患的想法,知道這些不善法能為自害、能為他害、能為俱害,能生現法罪、能生後法罪、能生現法後法罪,使令身心受種種憂苦。因此,發起學習佛法的歡喜心,因為只有通達諸法實相,才能成就無貪、無瞋、無癡三種善根。若是受持了十善法戒,開始停止惡法的行動,以及最後完全遠離惡法中所有一切意業,就是十善業的功德成就了。

午三、結略廣

如是十種略為三種,所謂身業、語業、意業。即此三種,廣開十種應知。

如前所說十種善、不善業道,大略可以歸納為三種,身業有三: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語業有四: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麤惡語、離麤惡語,綺語、離綺語。意業有三: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應該知道,就是由此身、語、意三業廣開為十種妙行、十種惡行。

寅三、業因三卯一、徵

業因云何?什麼原因發出來業呢?

卯二、標

應知有十二種相。

應當知道有十二種相是發業的原因。

卯三、列

一、貪,二、瞋,三、癡,四、自,五、他,六、隨他轉,七、所愛味,八、怖畏,九、為損害,十、戲樂,十一、法想,十二、邪見。

「一、貪,二、瞋,三、癡」,所有惡業、善業,都是由貪、瞋、癡發動出來的,所以通說三毒為一切業因,然而還有各種不同的情形。第四是「自」,因為自己要這樣做。第五是「他」,自己下命令叫別人去做。第六是「隨他轉」,不是發於自願,而是隨順別人的命令而做。第七是「所愛味」,因為自己歡喜愛著,譬如自己特別愛好而偷盜,或者為了吃肉而殺生,都是由愛味而發出罪業的行動。第

八是「怖畏」

,因為怖畏而造業,譬如害怕有人要殺我,所以我就先殺了他。第九

是「損害」

,因為對方的存在對自己有損害,因此就先除掉對方,譬如殺老鼠、毒蛇。第十是「戲樂」,做惡事好像在遊戲一樣,感覺心情快樂。第十一是「法想」,認為做惡事是合法的。第十二是「邪見」,因為邪知邪見撥無因果,認為殺害眾生不會得惡報。

《披尋記》:「應知有十二種相」等者,此中總說十種業道因緣。彼⼀一⼀一相,或通⼀一切,或唯少分。貪、瞋、癡三,通⼀一切業因。起染汙心,或具不具故。或自所作,或令他作,或隨他轉,此說身語業因。所餘諸相,隨應當知。〈決擇分〉說:為財利等害諸眾生,亦名殺生。或恐為損,或為除怨,或謂為法,乃至或為戲樂,害諸眾生,亦名殺生。(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如說殺生由如是因,於餘業道,或有或無,亦如〈決擇分〉說。又此「戲樂」,謂戲樂顛倒。「法想,邪見」,謂執受顛倒。如下業顛倒說。(陵本九卷五頁)

寅四、業位二卯一、徵

業位云何?

業由無而有,又由有而無,怎樣安立業的階級呢?

卯二、釋二辰一、標列

應知略說有五種相。謂軟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

應該知道,要略而說有五種相,就是軟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

辰二、隨釋三巳一、軟中上位二午一、約受生辨二未一、不善業攝三申一、由軟位

由軟不善業故,生旁生中。

不善業分三品,有軟、中、上的差別。由於造作輕的不善業,能令眾生感得畜生道的生命體。

申二、由中位

由中不善業故,生餓鬼中。

由於造作中品的不善業,能令眾生感得餓鬼道的生命體。在《華嚴經•十地品》中說,餓鬼是軟不善業,畜生是中不善業,這和本文說的不一樣,其中造罪業的輕重也是有差別。比如在餓鬼道中有大福德鬼、也有薄福德鬼,畜生道中也是有大福德的畜生,也有特別苦惱的畜生。

申三、由上位

由上不善業故,生那落迦中。

由於造作上品的不善業,能令眾生感得地獄道的生命體。這是最嚴重的罪業。

未二、善業攝三申一、由軟位

由軟善業故,生人中。

由於造作下品的善業,能在人趣中感得生命體。若是創造善業的心情有點勉強,在人間得果報的時候,還要努力、辛苦一點,才能得富貴。

申二、由中位

由中善業故,生欲界天中。

由於造作中品的善業,能於欲界諸天中感得生命體。若是很自然歡喜地去做善業,能生欲界天上享受欲樂的果報,諸欲都是自然現有。但是,生欲界天的空居天,要有欲界定的善根才可以。

申三、由上位

由上善業故,生色無色界。

由於造作上品的善業,能生色界、無色界天中感得生命體,那就是要有四禪八定才可以。

午二、約因緣辨二未一、舉不善業三申一、軟位

何等名為軟位不善業耶?謂以軟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業力是由煩惱決定,果報則由業力決定。「軟位不善業」,就是以軟品的貪瞋癡創造不善業,因為貪嗔癡不是很重,造業時有點勉強,所造的業不重。

申二、中位

何等名為中位不善業耶?謂以中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中位不善業」,就是以中品的貪瞋癡造作不善業。

申三、上位

何等名為上位不善業耶?謂以上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上位不善業」

,就是以上品的貪瞋癡造作不善業。若是貪嗔癡很重,以歡喜心去造惡,罪業就重。

未二、例諸善業

若諸善業,隨其所應,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應知。

若是造作善業,隨個人的智慧有軟、中、上的深淺差別,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而成就軟品善業、中品善業、上品善業。在《法華傳記》 上說,有一位比丘尼請一位書法家寫《法華經》,用香木造了房子,買特別考究的紙墨,令他浴沐洗淨、燃香薰衣之後寫經。又於淨室鑿壁加一竹筒,令書寫此經的人,鼻子對著竹筒子,把他出息的氣排到壁外,以免碰到紙墨。寫好以後,這位比丘尼殷重恭敬的受持《法華經》。後來,有一位比丘要

升座講《法華經》

,向比丘尼借,她雖然不願意,還是勉強借給他。但是這位法師一升座,打開經本子時,只看見黃紙不見文字,又翻餘卷也是一樣,於是生慚愧心,立即送還比丘尼。比丘尼很悲痛,用香水洗過經函,沐浴頂戴,禮佛七日不休息,再打開經本,文字如故。所以說,業有階位差別,若是隨便拿張紙就寫經,或者對著經文咳嗽,雖然同樣是善法,還有深淺的不同。

巳二、生位

何等生位業?謂已生未滅現在前業。

什麼是「生位業」?就是已經在創造業,造業的行動還沒有停下來,現在當前正在活動,叫做生位業。

《披尋記》

:「已生未滅現在前業」者,因已受用,是名「已生」。自性受用未盡,是名「未滅」。由是說名「現在前業」。

巳三、習氣位

何等習氣位業?謂已生已滅不現前業。

什麼是「習氣位業」?由於數數地發動貪瞋癡或無貪瞋癡去造業,業已經創造成就,而造業的行動也停下來了,這時候雖然業不現前,但是已經在內心造成了一種氣分,儲藏在阿賴耶識裡面,就是業種子,叫做習氣位業。

《披尋記》:「已生已滅不現前業」者,因已受盡,自性已滅,是名「已生已滅」。無間為緣為生餘法,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熏習相續,雖復已滅,經百千劫猶能令彼愛非愛果異熟當熟,由是說言「不現前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