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九年 (師五十一歲), 江南蝗旱, 寸草無收, 人民饑饉, 村莊老少男婦奔山求食,非乞丐之比,亦雜有田地者在內,動止一二百人,白眾減口以周濟之。一日午間數倍尋常,偪塞殿庭之內。余遂行權以開示之云,汝等今日不得已登山者,人人當觀往因,為前世不信三寶,慳貪不肯惠施貧苦,所以招報如是。今化眾僧,施汝等每人三文錢。吾復親至汝等前,每人施吾錢一文,皆要口中念佛,雙手奉之,為汝等供眾,植清淨福田,當來離貧窮苦。如是化時,佛聲震吼。 即掃倉煮飯, 隨量飽餐, 念佛而去 (卓哉)。 常住無隔宿糧, 欲次早惟燒白水過堂。晚間有江寧黃君輔居士,送米十石到山。
淡薄操履,遵制卻供。撰集教誡、比丘尼正範
十年二月中(師五十二歲), 楚漢陽府尼心聞, 年五旬, 志在持戒, 同徒等九人,一帆不憚險遠,十眾登山,乞求安居三月。供米六十石,銀二十兩。觀彼意誠言切,遂憐愍許之。於設齋日,不肯入堂禮拜。齋畢集眾,呼彼語云,汝發心遠來學戒,為何不進齋堂禮僧。律制比丘尼縱年百歲,當禮初夏比丘,今自大慢僧,非學戒者。彼云,某在楚中,若有善知識處,俱往設齋,方丈皆以客禮相款,並不禮拜。余云,彼貪圖利養,敗壞法門,凡見有因緣尼,敬如生母,以望更得厚供,是獅子蟲,非真善知識也。吾華山今雖淡薄,寧絕糧斷餐,必不敢違制邀利。今日所設之齋,作常住自用,其銀還汝,米在下院,可將別去。彼作無明會,接銀領徒即下後山,歇出水洞靜室。
有弟子古潭,入室白云,彼尼遠來,常住空虛,和尚且方便攝受,一則不退彼心,次則大眾有半月之供。余正色云,但肯真實修行,大眾自不懸缽。樹立法門,正在淡薄時操履。律師行律,豈見利而違聖制耶。古潭愧顏,作禮而退。至三日後,心聞復領徒上山,齊跪方丈門外涕泣,謂在楚朦朧如此,實非自大慢僧,懇和尚慈悲容懺悔,所有言教,盡行遵依。諸首領為其拜求。由是令在鹿山莊、結界安居。遣闍黎等,半月往彼教誡,為講本部毗尼。因此發起撰集教誡比丘尼正範一卷、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