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第 26 集

午二、極清淨道

又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所謂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名極清淨道。這是第二科 「極清淨道」; 前面是 「極淨道果」, 這裡說 「極清淨道」。「又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 在阿羅漢所成就的功德裡面, 總說起來就是十無學支。 阿羅漢所應該學習的都已經學習了, 所以叫做 「無學」;「支」, 就是一分一分的。這裡說 「所攝」, 十無學支, 無學支一共有十分; 現在不是說十無學支, 是它所攝的 ── 謂「五無學蘊」,這五分攝在十無學裡面。「蘊」就是積聚的意思。「所謂戒蘊、定蘊、慧蘊、 解脫蘊、 解脫知見蘊」, 這五蘊。第一個是 「戒蘊」, 就是大阿羅漢他持戒清淨, 所以叫做 「戒蘊」。「定蘊」, 簡單地說, 大阿羅漢一切時、 一切處, 他心無動亂, 能明靜而住, 那麼就叫做定蘊。「慧蘊」, 就是阿羅漢的無我的智慧, 叫做慧蘊。「解脫蘊」, 就是阿羅漢的身口意裡邊, 沒有一切煩惱的繫縛, 得大自在了, 叫做解脫蘊。「解脫知見蘊」, 就是阿羅漢他有智慧, 知道解脫了, 就叫做解脫知見蘊; 另有一個解釋,就是他明了不解脫的過失、解脫有大功德,所以叫做解脫知見蘊。「名極清淨道」, 就是他的身口意有戒定慧的清淨莊嚴, 沒有煩惱的汙染, 所以叫做 「極清淨道」。這是第二科。 下面第三科是 「住聖功德」,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午三、住聖功德(分三科) 未一、標

又由證得此極淨道,離十過失,住聖所住。這就叫做 「住聖功德」。 又由於這位阿羅漢的聖者, 他成就了極清淨道的關係, 他遠離了十種過失,安住在聖人所住的地方。看這個《披尋記》的解釋:

《披尋記》七五五頁:又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等者:謂無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是名十無學支。此中正語、正業、正命,戒蘊所攝。正念、正定,定蘊所攝。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慧蘊所攝。正解脫,解脫蘊所攝。正智,解脫知見蘊所攝,應知。

論文說「十無學支」

,《 披尋記 》把十無學支列出來,是什麼呢?「謂無學正見」,「正見」, 也就是指通達無我的智慧叫正見。 但是在根本智來說是無分別的, 也包括了後得智的有分別,這叫做正見。「正思惟」,就是阿羅漢雖然成就無學道,但是他內心裡面有的時候、入定的時候,他還是思惟苦集滅道的道理,所以叫做正思惟。「正語」, 他成就無學道之後, 得阿羅漢道之後, 有的時候他也有語言。 有語言,他決定不說妄語,妄言、綺語、惡口、兩舌的事情都沒有。他都是符合清淨佛法的語言,這叫正語。「正業」,就是他行住坐臥的時候,或者是辦大眾僧的事情,或者是他自己乞食的事情,也是一切時處正知而住,所以叫做正業。

「正命」

,就是他雖然得了阿羅漢道,他也有衣食臥具、生活所需的事情,這些事情他老老實實地向人乞求,而不會為了生活的事情欺騙人的,不會有這種事情,所以叫做正命。「正精進」,他所有合法的身語意的行動,都是不可動搖的,所以叫做正精進。「正念」,就是他念這個清淨法,念這個清淨法門的時候,都能夠明了地現前,叫做正念。「正定」, 剛才說那個定蘊的意思。「正解脫」, 就是解脫了一切的煩惱。「正智」, 就是通達無我義; 為人說法的時候, 也是從這裡發出來的, 所以叫做正智。「是名十無學支」。「此中正語、 正業、 正命, 戒蘊所攝」, 這下邊是 《 披尋記 》 的作者解釋 「十無學支」。 正語、 正業、 正命, 這三支是屬於 「戒」。 正念、 正定屬於 「定蘊所攝」。「正見、正思惟、 正精進, 慧蘊所攝。 正解脫, 解脫蘊所攝。 正智, 解脫知見蘊所攝, 應知」。

未二、釋(分二科) 申一、辨過失(分二科) 酉一、徵

云何名為十種過失?這是第二科解釋。 第一科是標 (住聖功德), 下面第二科是解釋。 分兩科, 第一科是 「辨過失」; 分兩科, 第一科是 「徵」。「云何名為十種過失」, 這是 「徵」。 下面第二科是 「列」, 列出來這十種過失。

酉二、列

所謂依外諸欲所有愁、歎、憂、苦種種惱亂,苦苦相應過失。沒有得聖道的時候 ─ ─ 尤其是沒得聖道、沒得初果的時候,「依外諸欲」,依外邊的色聲香味觸, 心裡面有種種欲。 有了欲的時候, 也就有愁歎憂苦的這些事情。「種種惱亂」, 在欲上會有很多的惱亂的事情, 內心裡面有很多的苦、 很多的苦惱, 這是 「苦苦相應」 的 「過失」。

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由不護諸根故,生愁歎等。「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 沒得聖道的時候, 在我們內裡邊的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自己不知道保護,「不護諸根」。不護諸根,就是諸根有過失;諸根有過失,是由自己的不如理作意生出來的。若是能夠有如理作意,那麼六根就清淨了,所以「不護諸根」也就是有不如理作意的過失。「由不護諸根故,生愁歎等」,不學習佛法、成就如理作意的時候,就會有愁歎的這些事情。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六頁: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等者:當知此由無學正念而得遠離。具足成就六恆住法,安住上捨,無喜無憂故。「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等者: 當知此由無學正念而得遠離」, 若是成就了阿羅漢的時候,他內心裡面常念苦集滅道,他有這樣的正念,就不會有「不護諸根」的這些事情了。「具足成就六恆住法」, 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它長時期地安住在不憂、 不喜, 安住在清淨的境界裡面, 這叫 「六恆住」。「安住上捨」, 他心裡面安住在上捨的境界裡面。初果聖人也會有捨的功德,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都有這種功德。但是四果阿羅漢的無學, 他所成就 「捨」 的功德是最殊勝的, 所以叫做 「上捨」。 什麼叫做上捨呢? 「無喜無憂故」, 就是他的這個清淨心, 不管遇見什麼可愛的境界、 可恨的境界, 他心裡面不喜也不憂,那就叫做上捨。

又有愛味樂住過失。這是第三個過失。看這個《披尋記》的解釋:

《披尋記》七五六頁:又有愛味樂住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定而得遠離。於諸靜慮無有愛味相應故。「又有愛味樂住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定而得」,這裡說到「愛味樂住過失」,不是指世間上的欲說的; 這是得到色界定 (色界四禪)、 無色界的四空定, 在禪定上沒有愛味,是這樣的境界。這個有愛味的過失,「當知此由無學正定而得」,就是佛教徒得了阿羅漢的時候,他也知道無色界的四空定、色界的四禪也是無常無我的,他不在那上有所愛著。 所以阿羅漢成就的正定, 就會遠離這個過失的。「於諸靜慮無有愛味相應故」。

又有行住放逸過失。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六頁:又有行住放逸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精進而得遠離。於行、於住常無放逸故。阿羅漢,這個無學的聖人,「正精進」,他是長時期地不懈怠,所以他能夠遠離行住的過失。「於行、於住」,前面曾經解釋過什麼叫行、什麼叫住。這裡這個「住」還是應該這樣解釋: 就是入定的時候名為 「住」; 出定的時候名之為 「行」。 不管是入定也好、出定也好,他的心常是清淨無染的,所以沒有放逸過失。這是兩種。

又有外道不共,即彼各別邪見所起語言、尋思、追求三種過失。「外道不共」, 就是不共於佛法, 單獨是外道有這樣的過失。 什麼呢? 「即彼各別邪見」, 外道與外道也不完全是一樣的, 但是既然說他是外道, 他就是有邪知邪見的。由於他內心不合道理的思想,所發起的語言、發起的尋思、發起的追求,也因為他有邪見的關係,也都有了過失。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六頁:又有外道不共等者:此中三種過失,皆由外道各別邪見所起,不共聖教。當知此由無學正語、正思惟、正業、正命而得遠離。「又有外道不共等者:此中三種過失,皆由外道各別邪見所起」,一般的邪知邪見,有常見、有斷見,還有各式各樣的邪知邪見。有持牛戒、持狗戒、持雞戒,這些邪知邪見的事情。「不共聖教」, 聖教是沒有這些事情。「當知此由無學正語、 正思惟、 正業、 正命而得遠離」, 這三種過失, 由於阿羅漢他是正語,所以和「語言」是相對的;正思惟,就是和「尋思」是相對的;正業、正命,就是和「追求」相對的,所以「而得遠離」這三種過失。

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六頁: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解脫而得遠離。不依靜慮邊際,妄計清淨故。第四靜慮,名靜慮邊際。妄計清淨論者,執此已得究竟解脫故。「依靜慮邊際過失」,指什麼說的呢?「當知此由無學正解脫而得遠離」,無學正解脫, 就解脫了一切的愛煩惱、 見煩惱。「不依靜慮邊際」, 阿羅漢不會在靜慮邊際這裡,「妄計清淨故」, 錯誤地執著成就了靜慮邊際的時候, 就是成就了色界第四禪, 認為那裡是究竟圓滿了, 不會有這種執著, 不會有這種錯誤的思想。「第四靜慮」 叫做 「靜慮邊際」。「妄計清淨論者, 執此已得究竟解脫故」, 錯誤地執著色界第四禪是清淨的, 有這種思想的人。

「執此已得究竟解脫故」

,執著色界第四靜慮是究竟圓滿了,有這樣的執著,這就叫做 「靜慮邊際過失」。我想我們佛教徒,若是只是修奢摩他的止,而不修習毘缽舍那的時候,你能避免這個過失嗎?我看不能!我看是不能避免這個過失的。

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又有發起行雜染品過失。「又有」, 除了前面八種, 又有在因緣生起這件事上, 屬於這件事的 ─ ─ 「發起取雜染品」的過失。就是前面解釋過,愛緣取這是一種過失,但是愛和取都是煩惱。「又有發起行雜染品過失」, 這是和前面的取雜染品性質有差別。「又有發起行雜染」, 行是業, 取是煩惱。 就是在業的時候, 在你的身口意有所行動的時候, 那上面也有煩惱的雜染,但是它有業了,和前面單說煩惱的雜染有差別的。所以這算兩種過失。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七頁: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等者:此二過失,當知由無學正智而得遠離。如實了知雜染因故。「無學正智」, 就是如實地、 正確地、 真實地明白這是雜染。 這個還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我們若不深入地學習教義,你很難達到這裡,你不知道你是錯誤。

申二、顯聖住

若於如是十種過失永不相應;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是故說名住聖所住。這下面第二科 「顯聖住」, 前面是 「辨過失」。「若於如是十種過失」,若是這位佛教徒、這位修行人,對於這十種過失,「永不相應」, 這就是不是暫時的。 暫時地不相應, 譬如說是非佛教徒, 他能修禪定成功了, 他暫時地能離欲,但是禪定成功的色界定、無色界定是無常的,若失掉了這樣的禪定之後,又跑回到欲界,又開始有欲了,所以那是暫時的。「若於如是十種過失永不相應」,那一定是佛教徒。佛教徒學習禪波羅蜜,也學習般若波羅蜜,能夠斷滅煩惱的種子;所以若是除滅了以後, 永不會再有這種錯誤的事情了, 所以叫做 「永不相應」。「唯有最後身所任持」, 但是這個時候還有這麼一個問題, 就是你內心裡面沒有煩惱、也沒有煩惱的種子,是永久不會再有這種過失,但是你這個身體還存在,你這個色受想行識的有漏的身體還在。這個身體還為那個業力所攝持,它還暫時地存在,還有這個問題。但是這個身體是最後身了,它若結束以後,不再會有這樣的果報了,所以叫「最後身所任持」。 因為這個身體是有漏業所招感的, 也還有很多的苦, 也不是一個理想的境界。「第二餘身畢竟不起」, 這上面說 「顯聖住」, 顯示聖人的境界。 前面,「唯有最後身所任持」, 那就是有餘依涅槃的境界。「第二餘身畢竟不起」, 就是除掉了最後身, 其餘的時候,就是第二生,這個身體是決定不再現起了。這個有漏的身體,這個汙穢的身體,決定不會再現起了。「於最寂靜涅槃界中, 究竟安住」, 這位聖者他棄捨了這個身體以後, 他在什麼地方住呢? 他在那個 「最寂靜」;「最寂靜」, 煩惱是動亂的, 煩惱的果報也是動亂的, 現在到無餘涅槃的時候, 這兩件事都沒有了, 所以是 「最寂靜」, 最寂靜的不生不滅的地方。「究竟安住」, 就是圓滿地安住在這裡。「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在沒得聖道的這「一切有情」, 或者是包括三果聖人在內。「乃至上生第一有者」, 上生到非想非非想天的第一有的人。「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在涅槃這裡究竟安住的這個聖者,對於那些一切有情來說,這位在涅槃這裡安住不動的人,他是最殊勝的了。「是故說名住聖所住」。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七頁: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等者:住有餘依涅槃界中,是名最後身所任持。住無餘依涅槃界中,是名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此於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得為最勝,名住聖住。「住聖住」就是這麼解釋。

未三、結

以能遠離十種過失,又能安住聖所住處,故名功德。「以能遠離十種過失」, 這下面第三科結束這一段文。 因為這個聖者他能遠離前面所說的十種過失,「又能安住聖所住處」, 就是涅槃, 故名叫做 「功德」。下面第二科。

巳二、總結

又若彼果、若極淨道、若彼功德,如是一切,總略說名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這是前面一樣一樣都有解釋了。

辰二、明普攝義

又此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又此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義, 廣說應知如所說相」, 經論裡面說的很多, 應該知道就是這裡所說這麼多,「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了。

卯二、兼顯解脫(分二科) 辰一、有餘依攝

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如是聖法相應之心,於妙五欲極為厭背;無異熟故,後更不續。

這下面是第二科「兼顯解脫」

。前面是第一科「顯證得」;這是兼顯還有解脫的事情。分兩科, 第一科是 「有餘依攝」。若是這位佛教徒、這位聖者,成就了這樣「最上無學諸聖法者」。「如是聖法相應之心」,這樣的聖法─ ─ 十無學法就是聖法了,於這樣的聖法相應的那個清淨心。「於妙五欲極為厭背」, 對世間上有漏的妙五欲, 他是特別地厭棄。「無異熟故, 後更不續」, 他因為不執著那件事了,他內心裡面沒有愛煩惱、也沒有見煩惱 ─ ─ 厭離、厭背五欲,所以他不會再有這種果報、再會去得這種果報。異熟就是果報。「後更不續」, 現在這個果報結束了以後, 再不相續的。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七頁: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至後更不續者:決擇分說: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由染汙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亦不復能生自類果。(陵本五十一卷十八頁) 此說無學聖法後更不續道理, 準彼應知。「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至後更不續者:〈 決擇分 〉 說: 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 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 這位聖者將入無餘涅槃的時候, 所有的一切世間的善法,及無記的諸法。一切法分三類:一個惡、一個善、一個無記。這些聖者到了阿羅漢的時候,不會再有這種過失,不會有惡的事情。剩餘的就是善和無記的諸法,這兩法的現行和種子;現行在入無餘涅槃的時候就結束了; 在沒有入無餘涅槃、 要入無餘涅槃的時候,「皆被損害」, 他那個無我觀的智慧有大力量, 能把這些法的種子都消滅了。「由染汙法種子滅故, 不復能感當來異熟」, 世間上的善法及無記法, 若按無漏的功德來說,那也是染汙法,它不是清淨的。這些染汙法的種子,被他的無漏的戒定慧消滅了,「不復能感當來異熟」, 那些種子沒有功能再得到將來的這個果報。當來的 「異熟果」,「異熟果」, 這個果報就是生命體, 就是色受想行識。 色受想行識裡邊,那個無記的異熟識就是阿賴耶識,它是果報體,不再能感當來的異熟果了。

「亦不復能生自類果」

,「生自類果」,就是善法種子生善法果,惡法種子生惡法果。現在這裡這個 「自類果」, 應該說善法, 因為阿羅漢他的異熟識裡面沒有惡法種子了。現在說是這些種子都被消滅了,善法及無記法的種子被消滅了,所以不招感異熟的果報,是屬於無記的果報;「亦不復能生自類果」,就是也沒有功能再生起有記的果報,就是善法的果報也不現前了。「陵本五十一卷十八頁」, 有解釋這件事。「此說無學聖法後更不續道理, 準彼應知」, 這裡這一段文說的是 「無學聖法後更不續」,已經成就阿羅漢、無學道的這個人,他所有的色受想行識「後更不續」,這一生以後再不相續了。若按大乘佛法來說,有漏的這一切的色受想行識是不相續了;他無漏的功德還會相續下去的。 這裡是按照小乘佛法來說,「後更不續道理, 準彼應知」。

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猶得現行。彼於後時任運而滅。前面是總說的, 說色受想行識; 現在單獨說 「心」。「若世間心」, 若是阿羅漢這無學聖者,他沒有入無餘涅槃的時候,色受想行識存在的時候,他的心、了別性的心,那一部分的種子,「雖復已斷, 猶得現行」, 它還是能活動的, 還有了別性。「彼於後時任運而滅」, 但是入無餘涅槃, 自然地也就滅掉了。看這個《披尋記》的解釋:

《披尋記》七五八頁: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等者: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名世間心。證轉依已,諸漏永盡,彼世間心,說名已斷。然於爾時,唯餘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彼世間心說猶現行。若壽量盡,識捨所依,永不更生,是名後時任運而滅。「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等者:一切種子異熟果識」,這就是指阿賴耶識說。「一切種子異熟果識, 名世間心」, 這個 「世間心」 就指阿賴耶識說。「證轉依已」, 阿羅漢由三果的後心,一剎那間得無學道的時候,就是轉依了。就是轉變了有我的這種虛妄分別心,完全滅除了, 成了無我的智慧、 清淨的智慧現前了, 這就叫做 「轉依」。「證轉依已,諸漏永盡」,這個時候一切的煩惱永久是消滅了。「彼世間心,說名已斷」, 這就叫做 「世間心」, 說名叫做 「已斷」。 這樣解釋, 就是我們有所執著的這一切心;譬如說我們這一念心,若是沒有到無學道的阿羅漢的時候,我們的心就是有我執的習氣。譬如說是初果聖人沒有分別我執,可是俱生我執還在。初果、二果、三果,沒得四果的時候,他那個俱生我執還在,這都是染汙的心。但是到了四果阿羅漢的時候,這個俱生我執沒有了, 就是清淨心了, 所以叫 「彼世間心, 說名已斷」。「然於爾時,唯餘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這個時候他還有剩下來的,「餘」, 剩餘的清淨識; 就是沒有我的煩惱, 那一念清淨心, 那叫做 「清淨識」。「緣名色」, 清淨的識緣名色; 就是 「識」 為因緣, 而有名色的現起。「名色」, 在色受想行識來說, 受、 想、 行、 識就是名, 加起來就叫 「名色」。 就是以 「識」 為緣, 而有名色的現起,就是那個清淨識。「名色緣識」,名色為因緣,而有識的現起;這樣說呢,識和名色是互相為緣而現起的。「名色緣識相續而轉」,就是剎那剎那地、相續地可以現行的活動。這是清淨的緣起,就是雜染的緣起已經滅掉了。但是由長時期的修學無漏的戒定慧,又在阿賴耶識裡面熏習了清淨的種子;清淨種子的現行,所以叫做「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這個地方把 「世間心雖復已斷, 猶得現行」 解釋得很詳細。「彼世間心說猶現行」,就這麼講。「若壽量盡, 識捨所依」, 若是他的壽命盡了, 壽命結束了。 這個時候, 這個識沒有那個壽的支持了,他就棄捨了所依,那就棄捨了名色了。「永不更生」,那個識就不現起了。「是名後時任運而滅」。

辰二、無餘依攝

又煩惱道後有業道,於現法中已永斷絕;由彼絕故,當來苦道更不復轉。由此因果永滅盡故,即名苦邊。更無所餘,無上、無勝。這是第二科 「無餘依攝」。 前面是 「有餘依攝」, 現在說 「無餘依攝」。「又煩惱道後有業道」,「道」 是通達的意思; 從這裡能到那裡去。 煩惱這個地方、這條道能到業力那個地方去, 所以叫 「煩惱道」。「後有業道」, 能現起後有的就是 「業道」, 就是煩惱能到業力那裡。「後有」, 就是將來的果報; 將來的果報的現起, 是要依據現在造的業 ─ ─ 或者是善業,或者是惡業,或者是不動業,由這個業去招感後有的果報。「於現法中已永斷絕」, 這位無學的阿羅漢, 他對這個煩惱道、 後有業道, 在他現在的色受想行識裡面,已經完全消滅了。「由彼絕故,當來苦道更不復轉」,因為他的煩惱道和業道已經滅絕了,所以來生的「苦道」─ ─ 就是來生的色受想行識,「更不復轉」,不可能再現起了。「由此因果永滅盡故,即名苦邊」,「由此因果永滅盡故」,由於前面所說的,有漏的因、有漏的果永久滅盡了,不是暫時的。「即名苦邊」,就是苦惱到此為止了。「更無所餘」,更沒有剩餘的有漏的因果了。「無上、無勝」,這個時候純是清淨、無漏的境界,是最殊勝的。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五八頁:又煩惱道後有業道等者:緣起所攝無明、愛、取,名煩惱道。行、有二支,名後有業道。識乃至受,及生、老死,名當來苦道。如是三道差別應知。「緣起所攝無明、 愛、 取」,「無明、 愛、 取」 都是因緣有的; 以無明為緣而有愛,無明為緣而有取, 叫 「無明、 愛、 取」。 無明就是沒有智慧, 不知道這樣的思想是有過患的。 我們會放縱自己有愛、 有取, 這叫做 「煩惱道」。「行、有二支,名後有業道」,行和有;

「行」

,就是我們的煩惱活動的時候造了業,造業的時候,業成就了叫做行。這個「行」逐漸逐漸地積聚,有力量可以招感果報了,這個時候叫做 「有」。「行、 有二支, 名後有業道」, 將來果報的因。「識乃至受, 及生、老死, 名當來苦道」, 識緣名色、 名色緣六入、 六入緣觸、 觸緣受,「及生、 老死」, 這叫做當來的苦道。「如是三道差別應知」。

子五、結

此中若入聖諦現觀;若離障礙;若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若修習如所得道;若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如是名為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此中若入聖諦現觀」

,這下面第五科是結束這一段文。

「此中」

,這一大段文裡邊,第一段說的是「入聖諦現觀」;第二段是說的「若離障礙」;第三段就是「若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這是一段;「若修習如所得道」,這又是一段;「若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這是剛才說的這一段。「如是名為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這是結束這一段文。下面 「明普攝義」。

癸二、明普攝義

又此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又此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義, 廣說應知如所說相」, 這裡說的一共是七段, 就是七支。這裡「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義」;「廣說」,就是經論裡面很多。但是「應知如所說相」,如這裡所說的就是這麼多。「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庚二、結名修果

如是若先所說世間一切種清淨,若此所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總略為一,說名修果。前面一共是七段, 最後的兩段, 就是 「世間一切種清淨、 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這兩段。「若先所說世間一切種清淨」, 那就是色界四禪這一些善法。「若此所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總略為一」, 說名為叫做 「修果」, 由修所得果。這是 「結名修果」。 下面第三段是 「總結」。

戊三、總結

如是如先所說若修處所,若修因緣,若修瑜伽,若修果,一切總說為修所成地。「如是如先所說, 若修處所, 若修因緣, 若修瑜伽, 若修果」, 這是指那四種, 把這個七種攝成四種。「一切總說為修所成地」, 這總合起來叫做 「修所成地」, 就是把這一品總結束了。

我非常感謝清涼寺的主人,有這樣的因緣,我又在這裡學習了〈修所成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