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於恭敬師長往請問中,不恆相續。這是第二大科,「於無常所修苦想」裡面這一科。分兩科,第一科「舉所治」。又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第二科是 「徵」, 第三科是 「列」。 一共有六種所治: 第一科是「於未生善法最初應生, 而有懶惰」; 第二是 「於已生善法應住不忘、 修習圓滿、 倍令增廣所有懈怠」。現在是第三科,「於恭敬師長往請問中」,就是自己對於所修的這個法門,不是那麼樣熟悉,應該到師長那裡請問去。
,就是有的時候去請問,有的時候不去了,不請問了,這也是一種過失。
四、於恆修善法常隨師轉,遠離淨信。第四種,「於恆修善法常隨師轉,遠離淨信」。「於」,就是對於自己長時期所修的止觀的善法,這個止觀的善法要長時期地隨順師長的教授,應該這樣。但是對這件事「遠離淨信」, 沒有清淨的信心, 所以也就不請問了。 這又是一種過失。但是這個「淨信」裡邊有一個特別的意思。看這個《披尋記》的文:
《披尋記》七二五頁:於恆修善法常隨師轉等者:〈 攝異門分 〉 說: 於一切事現正隨從, 故名信順。 若即於彼補特伽羅處所而起,故名為信。聞彼功德及與威力、殊勝慧已,即於彼法處所而起,隨順理門, 故名淨信。(陵本八十三卷二頁) 此中常隨師轉, 即彼名信, 唯於補特伽羅處所起故。非於彼法處所而起,故名遠離淨信。
,這是把論的文,把它列出來。這句話怎麼講呢?「〈 攝異門分 〉 說」, 就在 《 瑜伽師地論 》 有這麼一段文叫 〈 攝異門分 〉, 那上講:「於一切事現正隨從, 故名信順」, 這句話是總說的。 就是做學生的, 初修業者, 初開始修止觀的人,對於所修的法門,所關涉的一切事。「現正隨從」,不是過去,也不是未來,就是現在,正隨順師教,隨順師長的教授,這樣用功。
。這句話是總說的,下面就別說。「若即於彼補特伽羅處所而起, 故名為信」, 這個 「信」 怎麼樣解釋呢? 「若即於彼」,若是初修業者這個人,「於彼」師長,「補特伽羅」,就是師長這個人,對於這個人這裡 「而起」, 而生起信心, 這就叫做信, 就是約那個人來說, 我對他有信心。 或者是他是我的剃度師父,或者是他是教授我佛法的師長,他和我有這樣的關係,或者有的時候給我一個糖球吃,我就對他有信心,這個「信」就是這個意思。「聞彼功德及與威力、 殊勝慧已, 即於彼法處所而起, 隨順理門, 故名淨信」, 這是第二段, 解釋這個淨信。「聞彼功德」, 就是聽別人說這個人有道德, 這個人有修行,有大智慧。「及與威力、殊勝慧已」,及與這個人有威力,這個有修行的人有戒定慧的威力。「殊勝慧已」,戒定就不提,單說他的智慧特別地高明。那麼前面說「補特伽羅」是約人說的,也就是約彼此間的感情上說的,他對我好,我和他有點感情,我就對他有信心。如果他罵我一句,那我就不相信了。他有道德是另一回事,他罵我,我就不相信了。是約感情好, 我就對他有信心, 這叫做 「信」。這個 「淨信」 什麼意思呢? 就是 「聞彼功德及與威力、 殊勝慧已, 即於彼法」,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不是約人說的,是約這個人有殊勝的道德,約法說的。「而起」,而有信心。「隨順理門」,就是你本人有智慧,能認識他的法,在這裡你有智慧隨順道理,隨順這個勝義的道理。「故名淨信」,這叫做淨信。淨信和信不同;一個是約人說、約感情說, 一個是約法說、 約智慧說, 兩個意義不同。「故名淨信」。 這一段文是 〈 攝異門分 〉說的,「(陵本八十三卷二頁)」, 那上說的。「此中常隨師轉,即彼名信」,「常隨師轉」,這句話就是指人說的。「唯於補特伽羅處所起故」, 唯是在那個人對我好, 那麼我就對他有信心。「非於彼法處所而起」, 不是在他的身口意的清淨、有戒定慧的莊嚴,不是在那裡建立信心的。「故名遠離淨信」,這個「遠離淨信」就是這麼說。這是第四段,「於恆修善法常隨師轉, 遠離淨信」, 這一節上這樣講。 雖然也是信,但是不是淨信,這也是一種過失。
五、由遠離淨信,不能常修。由於這個初修業者,他沒有智慧,他沒有淨信,那他也不會在佛法上能夠深入第一義諦,所以他也不能夠常修;就是智慧不夠了,這也不能常修止觀的。
六、於內放逸,由放逸故,於常修習諸善法中,不恆隨轉。這個第四、 第五是自己的善法不具足, 就是智慧不夠。 這個第六是 「於內放逸」,直接地說就是自己不精進,懈怠了,放縱自己的貪瞋癡,叫做放逸。「由放逸故, 於常修習諸善法中, 不恆隨轉」, 因為你內心, 你不能夠控制, 不能清淨其心,所以對於常修習止觀這件事不能常常地隨順修習的。這是第六種過失。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二六頁:由遠離淨信等者:〈 攝異門分 〉 說: 言常恆者, 謂即於此正加行中, 能常修作, 能不捨軛。又說:不放逸者,謂得信已,於樂出離障礙法中,防護其心,恆常發起善法修習。(陵本八十三卷三頁)翻彼當知此所說相。「由遠離淨信等者:〈 攝異門分 〉說:言常恆者,謂即於此正加行中」,就是對於修止觀這件事,「能常修作,能不捨軛」,你能夠常常地這樣修止觀;天氣冷也好,下大雪也好,天氣熱也好,都不耽誤你的功課,你的功課不會受影響。說是頭疼也好,肚子疼也好, 身體健康沒有病痛也好, 他常能夠修學止觀,「能常修作」。「能不捨軛」,「捨軛」 這個字, 本來是在經論裡面是對於煩惱, 煩惱像個軛似的,加在我們的身上,你不能解脫它;我們身體裡面有煩惱的罪過,有煩惱引來的種種的苦惱, 這惑業苦是個軛。「軛」 這個字, 在經論上也等於是個譬喻, 就像這個馬拉車這件事。我是鄉村的孩子,知道這件事。是兩個木頭套在馬的脖子上,這個叫做夾板,這個夾板有個繩子連在車上,所以這個馬一走,車也就隨著走,馬拉車的意思,就是使令馬很辛苦。說我們人,我們眾生裡面有惑業苦,這樣苦惱的事情常在我們的身口意上,令我們苦惱, 那也叫做 「不捨軛」。 但是現在這個文上說, 又不像是這樣意思, 就是 「能常修作, 能不捨軛」, 常常地修學止觀, 你的身口意不離開, 不棄捨這個止觀的法門,止觀常在你的心裡面發生作用,應該這麼解釋這段文。這是〈攝異門分〉說。「又說:不放逸者」,這個長行是這樣講,這個「不放逸」怎麼講呢?「謂得信已,於樂出離障礙法中」, 對於歡喜出離惑業苦的障礙, 這個法中。「防護其心」, 出離惑業苦的障礙,只有修學戒定慧才可以。你常能夠學習戒定慧,就能防止一切染汙,能夠保護你內心的清淨。「防護其心, 恆常發起善法修習」, 常能夠發起止觀的修習, 常修止,常修觀, 能這樣用功, 這就是不放逸的意思。 這是 「陵本八十三卷」, 金陵刻經處的本子,《 瑜伽師地論 》「八十三卷三頁」,就是那個木板本。「翻彼當知此所說相」,〈 攝異門分〉這兩段文的說話,相反地,與這兩段文相反的所說相,那就是不恆隨轉的意思了。
如是六種所對治法,還有六法能為對治,多有所作。與此相違,應知其相。前面這一段文是「舉所治」,所對治的過失,這裡是第二段「成能治」,成立能對治的善法。「如是六種所對治」的過失,「還有六」種「法能為對治」,能對治那種過失,能消除那六種過失。「多有所作」,能有很多的作用。「與此相違,應知其相」,與六種所對治相違,那就是能對治的相貌。就說這麼一句話就好了,不再別別地列出來能治的相貌。
又光明想,緣多光明以為境界,如三摩呬多地中已說。這是第三科「光明想」,前面第二科「於無常所修苦想」,這一科說完了,現在說第三科, 說 「光明想」。「光明想」 分兩科, 第一科 「指多種」。「又光明想」, 又我們佛教徒在佛法裡面靜坐的時候, 用功的時候, 有光明想。 什麼叫做 「光明」 呢? 「緣多光明以為境界」, 你要思惟很多的光明作你的所緣境。第一個光明,我們出家人常應該注意的,就是夜間睡覺的時候,不可以閉上眼睛睡眠的時候思惟是黑暗的,不可以這樣。你休息的時候,你閉上眼睛,你要思惟現在不是黑天,現在是白天,有很多很多的光明,你要作如是觀再睡覺。這是我們出家人的規矩,是這樣意思;這是一種光明。還有很多的光明,譬如說我們拜佛的時候,你要觀想所拜的佛, 所拜的菩薩有相好, 還是放大光明的, 你常這樣思想。「緣多光明以為境界, 如三摩呬多地中已說」,《 瑜伽師地論 》 有 〈 三摩呬多地 〉, 那已經說了這件事。
今此義中,意辯緣法光明以為境界,修光明想。「今此義中」,現在這裡是〈 修所成地 〉,這裡也說修光明想,這個光明想和〈 三摩呬多地 〉說的光明想是一樣的嗎?「意辯緣法光明以為境界」,這裡的文義和前面不同,是說的緣法的光明的境界,「修光明想」。什麼叫做「法光明以為境界,修光明想」?這等於是個問,下面有回答這個問題,第二科就是解「釋」了。分兩科,第一科解「釋名」字。
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名法光明。與彼俱行彼相應想,應知名光明想。「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 名法光明」, 這是一種說法。「謂如所聞」, 謂如你所學習的佛法。「聞」實在就是學習的意思,聽聞你的老師為你教授佛法「已」,圓滿了的時候。「已得究竟」, 學習這一部經, 或者這一部論, 已經學習圓滿了。 學習圓滿了,「不忘念法」, 所學習的在你內心裡面能夠顯現出來, 沒有忘掉, 這就叫做 「法光明」。能念,這個「念」曾經解釋過,就是分明地、明明了了地顯現在心裡面,那就叫做念。我們念阿彌陀佛這個念,其實就是這個念,不需要著個「口」字,著個「口」表示嘴唸,嘴唸那有功德嗎? 要心念,心念就是心能夠念阿彌陀佛的功德、名號;就是他的功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如來、應供、正遍知,這些功德顯現在你心裡面,那就叫做念佛。你讀大本的《 無量壽經 》,他說念佛,你讀小本的《 阿彌陀經 》,鳩摩羅什法師的翻譯, 他不用那個 「念」 字, 他說 「執持名號」, 就和大本有點不同。 若是我們說念佛,我們不用執持名號,我們說念佛,那就和大本《 無量壽經 》那個字是一樣的,它有點差別。這裡說的,「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 你學習 《 阿彌陀經 》, 學習大本的 《 無量壽經 》,或者是你學習《 往生論 》,天親菩薩的《 往生論 》,或者學習《 大智度論 》,或者學習《 瑜伽師地論 》,學習《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已得究竟」,你學習完了。學習完了以後,「不忘念法」,沒有失掉這個念,你所學習的法你沒有忘掉,沒有失掉,能夠分明地顯現在心裡面, 這就叫做 「法光明」, 這樣講, 這是 「法光明」。「與彼俱行彼相應想, 應知名光明想」,「法光明」,「光明想」, 有點不同, 用的這個字, 這個用一個 「想」, 那個用一個 「念」, 用的這個字有點不一樣。「不忘念法, 名法光明」, 我剛才說過, 我再重說一遍, 把所學習的經論, 學習的時候, 有文有義, 文裡邊有義,義需要文來表達,所以這個文義能在你內心裡面顯現出來,「不忘念」,沒有失掉, 沒有失掉這個念, 這叫做 「法光明」。「與彼俱行」, 我們這一念心與彼法光明在一起活動,「與彼俱行彼相應想」, 在一起活動,實在我們這個心是剎那剎那生滅的,但是我們的心有取相的作用,不是用手去拿,不是,是心能取,能拿到法光明的相貌,剎那剎那地相續地前進,那叫做「與彼俱行」,與法光明在一起剎那剎那地相續,叫做「與彼俱行」。「彼相應想」,與彼法光明相應的那一念心,那一念心取那個法光明的文義相,文相、義相,「應知名光明想」,光明想就是這樣意思。這是 「釋名」, 這一科是解釋名字, 下面第二科是 「顯義」, 顯示那個道理。
何以故?真實能令心闇昧者,謂方便修止觀品時,於諸法中所有忘念。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光明。「何以故」, 為什麼是這樣子呢? 「真實能令心闇昧者, 謂方便修止觀品時, 於諸法中所有忘念」, 就是真實能令, 不是虛妄的, 就是能令我們內心裡面沒有光明, 那麼就是闇了,闇昧了,就是黑暗。是誰呢? 能令我們心裡面沒有光明,是黑暗的呢?「謂方便修止觀品時, 於諸法中所有忘念」, 就是我們肯善巧方便地修止、 修觀, 止品、 觀品; 止是一類, 觀是一類, 它們是不同類的, 但是可以合作, 修止觀品的時候。「於諸法中所有忘念」, 就是我們應該修觀、 應該修止, 這個時候, 這都是法。我們憑什麼修止? 憑什麼修觀? 它都是在經論裡邊開示我們,怎麼樣地止,怎麼樣觀?它都是有文句表示這件事,有文就有義,有義也有文,所以都是法。但是這件事,你要修止觀的時候忘了,怎麼樣修止忘掉了,怎麼樣修觀都忘了。這個止觀品的文義就是光明, 但是忘掉了就是沒有光明了。「真實能令心闇昧者, 謂方便修止觀品時, 於諸法中所有忘念」, 光明就不現前了。「與此相違, 當知即是光明」, 與這個忘念相違的, 那就是沒有忘念, 我心裡面能念這個止觀的文義,能在心裡面很明白地顯現出來,那就是光明了。看這個《披尋記》的解釋:
《披尋記》七二六頁: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等者:多聞思修所集成念,名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由此念故,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觀察諸法,或復修習隨念佛等,名法光明。想與彼念同生住滅,名彼俱行。同一所作,展轉相攝,名彼相應。即由是義,名光明想。「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等者:多聞思修所集成念,名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 多聞、 多思、 多修, 很多的聞思修。 聞就是聽聞, 聽聞以後你心裡面要再思惟,專精思惟,要拿出來時間去思惟的。然後在奢摩他裡邊還要再修,還是在思惟,但是不是散亂心了,就是在禪定裡面去思惟,這個時候就叫做修。那個原因我已經說過,我再重說一遍,就是它有力量!在禪定裡面修,它有力量能調伏煩惱,能消滅煩惱。佛菩薩是知道的,我們無量劫來相續不斷地,這個貪瞋癡的活動在內心裡面的力量很強大的,不是說一句話就能斷煩惱,不是的;需要在禪定裡面去思惟,專精思惟,不是散亂心的思惟,在禪定裡面去思惟修習的時候,這個煩惱雖然有力量,但是你止觀的力量更大,能消滅這些煩惱。所以你要用佛陀、用彌勒菩薩開示我們的方法,煩惱不難斷,是能斷煩惱的,就是你要努力。從這些事情看出來,這個止是非修不可的,只要你想要斷煩惱的話,如果說我不想斷煩惱,那就不必講了,不必談這件事。我若願意斷除令人苦惱的煩惱,你要修奢摩他,然後再修毘缽舍那,這件事就成功了。方法若具足了並不難,不是難事,但是我們從來也不學習佛法,也不知道這件事,就算是知道了也不肯做,不肯做,這件事就不成,就不能斷煩惱,就是沒有人能得聖道,一直是這樣子,一直地沒有法光明。「多聞思修所集成念」, 我們那個念要多的聞思修, 不是少少的就可以的; 多聞思修,才能成就這個念的,這個念才能成就。聞也是念,思也是念,修也是念,這裡面都有念心所, 但是在修的時候, 念和止相應, 念和觀在一起, 念和觀也相應的。「多聞思修所集成念」, 就叫做 「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 就是這麼回事。「由此念故, 隨其所受、 所思、 所觸觀察諸法, 或復修習隨念佛等, 名法光明」,
,這下面說:
,你具足了這個念的話。「隨其所受」,隨你所受,就是聞,你開始學習的時候,你就接受了這個經論裡面的文義。「所思」,所專精思惟的這個文義。「所觸」, 就是你接觸, 你的心與它接觸了, 與文義接觸了。「觀察諸法」, 聞思之後, 你還要有智慧去思惟諸法的道理。「或復修習隨念佛等」, 這就是特別地在法光明裡面,有各式各樣的,就是佛法僧。你隨念佛的時候,那也叫做法光明。「隨念法」, 念佛的功德, 這是一種法光明, 若念法的光明, 那也是, 也是法光明。 念僧,念僧就是這一切聖僧,阿羅漢這都是僧,大菩薩,得無生法忍的這些大菩薩也是僧。「隨念佛等」,「等」 這個字就是法和僧。「名法光明」, 這就叫做法光明。「想與彼念同生住滅,名彼俱行」,這個「俱行」怎麼講呢?「想與彼念」,就是你內心裡面一個 「想」, 這是一個心所法;「念」 也是心所法。「念」 是把所念的法光明顯現在心裡面,這叫做念;顯現出來以後再思想,再思惟那個法光明的文,思惟法光明裡邊的義, 那叫做 「想」, 就是這樣意思。「想與彼念同生住滅」,「想與彼念」都是心所法,都是心;心是心王,念和想是心所法,它們在一起活動,在時間上都是剎那生、剎那滅,剎那滅、剎那生,「同生住滅」。但是剎那剎那地,相續不斷地,就是相續下去了,「同生住滅」。「名彼俱行」,這個「彼俱行」就是這麼講,就是心王和心所在一起活動。「同一所作, 展轉相攝」, 這個心王、 心所是不同的, 但是大家共同地做一件事,所以叫 「同一所作」。「展轉相攝」, 心王能攝心所, 心所也能攝心王, 文義這個法光明也攝心王、 心所, 心王、 心所也攝這個法光明, 這叫做 「展轉相攝」。「名彼相應」, 這句話這麼講。「即由是義, 名光明想」, 光明想和法光明有點差別。 這裡邊有思惟觀察的, 這個「想」有思惟觀察義在裡邊。
又第一義思所成慧及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十一法為所對治。第三科是 「廣」, 前面第一科是 「標」, 第二科是 「釋」, 現在第三科是 「廣」 釋。分兩科, 第一科 「舉所治」 的過失。 又分兩科, 第一科 「總顯二種」。 又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又第一義思所成慧及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十一法為所對治」,這一節文是「標」,就是把它提出來,下文就加以解釋,是這個意思。要解釋的時候,先將所解釋的文提出來, 這叫做標。 下面第二科是 「徵」。
云何十一?這 「十一法為所對治」, 是什麼呢? 這是問。 下面第三科就解 「釋」。
謂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七法。如是所治,合有十一。這是列出來這四法。這個思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在一起的光明想有四種,修所成慧在一起的光明想有七種, 這四種和七種加起來,「如是所治, 合有十一」, 有十一種。前面是 「總顯二種」, 這是第一科 「總顯二種」, 就是思所成慧和修所成慧這兩種。現在是第二科 「隨標別列」, 隨前面標出來的兩種, 再別別地把它列出來。 分兩科, 第一科 「思慧俱法」。 又分兩科, 第一科是 「列」, 列出來。
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者,一、不善觀察故,不善決定故,於所思惟有疑隨逐。這是一種。
,就是自己的智慧不夠,也就是學習得不夠;學習得不足,你就不能夠詳細地、不能深入地去觀察思惟。「不善決定故」,那裡邊所詮顯的道理究竟是這樣子? 是那樣子? 你內心裡不決定; 也就是不善觀察, 所以也就不能決定。「於所思惟有疑隨逐」, 對於所思惟的道理, 心裡面不決定, 就是有疑惑, 這個疑惑隨逐你的心,你心裡面有疑,就是有這個問題。這是一個問題,一個過失。看《披尋記》的解釋:
《披尋記》七二六頁:不善觀察故等者:謂於三世諸行,疑我為有、為無,是名不善觀察。於苦等諦生惑生疑,是名不善決定。這地方舉出個例子來。「謂於三世諸行, 疑我為有、 為無」,「三世」 就是過去、 現在和未來。「諸行」 是什麼東西呢? 就是我們的色受想行識, 色受想行識這五種, 或者說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也可以,「三世諸行」。「疑我為有、 為無」, 疑惑這裡邊是有我、是無我呢? 就是疑惑,不決定,究竟是有我、是沒有我?「疑我為有、為無,是名」叫做 「不善觀察」, 就是不能善巧地觀察。「於苦等諦生惑生疑」, 對於苦集滅道, 我已經說過, 苦集是世間的因果; 苦是世間的果,集就是愛煩惱和見煩惱和這些業力,它是苦惱的果報的因,由如是因,得如是果。由這樣的因,得這樣的果。得了果以後,還有這樣的集會出來,出來活動。又有因、又有果,就是這樣子,無始劫來這樣展轉地相續。這是苦、集。滅、道,這是佛出現世間,告訴我們可以修學聖道,就可以滅除苦集的這些染汙法,就可以得涅槃了,得大解脫了,那麼就做這件事。若是我們雖然是出了家,我們不歡喜修學戒定慧,你要我靜坐,「我不靜坐」, 那好! 你有你的自由, 那就不靜坐。 不靜坐, 這個苦集就不能消除, 你這個涅槃就不能成就,還是在世間上苦集地流轉,還是這樣子。我們為在家居士也好, 為出家的法師也好, 我們學習佛法的時候,「佛菩薩有大威力能加持我們」, 這件事有加持嗎? 我們不願意修學戒定慧, 佛菩薩奈我何? 我們照樣地老病死,佛菩薩對我們有加持嗎? 我看,佛菩薩無可奈何。佛菩薩若有加持的話,就不必說修學聖道,佛就加持一下,這問題解決了嘛! 結果沒有這回事! 非要自己努力不可啊,你要自己努力的。佛菩薩是有幫助,就是你若努力的時候,佛菩薩有一點幫助,能有一些幫助。這就是你要努力的時候,你會感覺到佛菩薩對你有幫助的。你若不肯努力修行的時候,佛菩薩怎麼幫助你呢? 你感覺到有人幫助嗎? 有的人也有,就是他前生有很大的栽培,他今生很容易有成就,這樣佛菩薩會有點幫助,那有點不同。若是我們不肯努力的話,什麼事也沒有,就是要受苦。所以這上說「於苦等諦生惑生疑」,「生惑」就是不了知,不明白;「疑」,有多少明白,但是還有點不明白,這裡面究竟是青的、是白的、是黑的,不清楚,是有我、是無我,都不清楚。這就叫做「不善決定」,「不善決定」就是疑惑的相貌,你若疑惑就不能決定。 這是說 「不善觀察故, 不善決定故, 於所思惟有疑隨逐」, 就是疑惑, 不決定。這是第一,下面第二。
二、住於夜分,懶惰懈怠故,多習睡眠故,虛度時分。這是我們的境界。住在夜間的時候,「懶惰懈怠故,多習睡眠」,我一天睡兩個鐘頭不可以,我要睡四個鐘頭;睡四個鐘頭也不可以,我要睡六個鐘頭;六個鐘頭也不可以,我要睡八個鐘頭;八個鐘頭還不可以,還要再多加兩個鐘頭,還不知道夠不夠,就是習慣這件事,就是不願意學習佛法,不願意修學止觀。所以在夜分的時候,不想要修習止觀,「懶惰懈怠故」。 這個時間做什麼用呢? 「多習睡眠故, 虛度時分」, 很寶貴的時間就是睡覺用去了。「虛度時分」, 時間空過了。 空過了多少年? 現在已經快到八十歲了,就空過這麼多年。唉呀!
三、住於晝分,習近邪惡食故,身不調柔,不能隨順諦觀諸法。夜間歡喜睡覺, 白天呢? 「習近邪惡食故」, 白天有時間了, 就是歡喜吃東西。 歡喜吃東西,吃的也不合適,「邪惡食故」。「身不調柔」,這個食它有點作用的,你可能是消化了,也可能沒消化,在身體發生作用的時候,身體就不調柔。
,說「我夜間睡覺,我白天還是用功的」,是! 你歡喜用功好,歡喜修止觀好,但是你飲食還要注意的;吃什麼飲食,也有事情的。你吃得不對勁,你身體不調柔,你想要去修止觀,還有困難的。所以想要用功的時候,你吃飯這件事還要注意。「不能隨順諦觀諸法」,你不能夠隨順佛陀的教導,會真實地、會正確地、沒有錯誤地觀察諸法實相,做不到。因為你想這麼做,你的身體不容許你。
四、與在家、出家共相雜住,於隨所聞所究竟法,不能如理作意思惟。這是第四個問題。就是在自己用功的時候,說是夜間你也能用功,白天你也能用功,不會吃這些邪惡的飲食,你身體能隨順修學止觀的,但是還有個問題要注意,什麼呢?「與在家、 出家共相雜住」, 就和在家人, 和出家人。 我想這個地方有一點分別, 就是這個在家居士和出家人不明白什麼是佛法,不明白,不知道怎麼樣修學聖道,一天也就是戲論的事情, 在身口意這裡活動。 那個人本來是用功修行,「不, 我要到那兒和他沖殼子, 叫他不能修行」, 或者是有意的, 或者是無意的, 那麼你和這樣的在家人、 出家人共相雜住。「於隨所聞所究竟法,不能如理作意思惟」,時間很寶貴,很好用的時間都浪費了, 就是做閒事, 做閒雜的事情。「不能如理作意思惟」, 也不能做這個事。這是列出來這幾種過失, 這下面第二科解 「釋」。
如是疑隨逐故,障礙能遣疑因緣故;此四種法,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之所對治,
,就是第一個:「不善觀察故,不善決定故,於所思惟有疑隨逐」,這件事。「障礙能遣疑因緣故」,你有疑惑的時候,它就有作用。有什麼作用? 能障礙你能遣除疑的因緣,能遣除因緣。那就是,你想這個時間要用功的時候,心裡面有疑惑,修止也修不來,觀也修不來,就有了障礙了。「此四種法,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之所對治」,前面列出這四種過失,「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 就是你學習了佛法, 你又有專精思惟的智慧, 有這種光明想的時候, 就能對治,這幾種過失都能對治,就對治了。看這個 《 披尋記 》:
《披尋記》七二七頁:障礙能遣疑因緣故者:此即總說前四法中後三種法應知。後邊,「住於夜分,懶惰懈怠」,第二。第三、「住於晝分,習近邪惡食故」,指這些事情。 第四、「與在家、 出家共相雜住」, 這些事情。 那你就不能修止觀了。
令思所成若智、若見不得清淨。你若有疑隨逐,還有這麼多的懈怠、放逸這些事情,使令你思所成的或者智慧,「若智、若見」都不能清淨。智和見有點不一樣。智和見都是智慧,但是有點差別,有什麼差別呢? 看這個《 披尋記》上說:
《披尋記》七二七頁:令思所成若智若見等者:此中智見有多差別,〈 攝事分 〉中廣辯其相,隨應當知。(陵本
就在這裡,在〈 攝事分 〉裡面有說明這個智、見的差別。在時間上有過去、有現在、有未來。你能夠通達現在的一切法,這個智慧叫做「見」;能通達過去、未來的一切法,那叫做 「智」, 在時間上有這樣的分別。又有一種不同的解釋, 能斷煩惱的智慧, 叫做 「見」; 就是能觀察無我義, 能觀察法空義, 不受一切法, 這樣的智慧叫做 「見」。 斷除煩惱以後, 能證悟解脫的境界, 那叫做 「智」。 它們有這樣的差別。還有一種不同的解釋,能通達一切法的自相,那叫做「智」;能通達一切法的共相,那叫做「見」。能通達一切法的自相,叫做「智」,叫做智慧;通達共相的,叫做「見」。這個自相和共相有什麼不同呢? 這個自,每一法它站在它自己的立場來說,它本身的相貌,叫做自。這一切法,各式各樣不同的法有共同的相貌,這就是總相了;一切法同一個相貌, 這叫總相。 通達一切法的共相, 就是一切法的總相的, 那叫做 「見」; 通達一切自相, 就是別相, 單獨它自己是這樣子, 所以那叫做別相, 那就是 「智」。 能通達一切法別相的, 叫做 「智」; 通達一切法共相的, 那叫做 「見」。
,其實就是你的智慧不得清淨,就是原來的疑惑,原來的一切愛煩惱、見煩惱,你不能消除的,你就一直是停留在凡夫的境界,就是在苦惱的境界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