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尋記》p1535~1537 2001/10/5 Tape434

未二、 墮決定數 (分五科) 申一、標

又諸菩薩略有三種墮於決定。這是第三個嗢柁南。一共是分五科,第一科「授菩提記」,這一科學習完了。現在是第二科 「墮決定數」, 分五科, 第一科是標。

「又諸菩薩略有三種墮於決定」

,「諸菩薩」,就是有凡位的菩薩、有聖位的菩薩,就是有很多的菩薩。很多的菩薩,簡要的說有三種菩薩入於決定的數,就是他是不可以改變的,就是決定是這樣子。

申二、徵

何等為三?這是 「徵」, 下面第三科是 「列」 出來。

申三、列

一者、安住種性,墮於決定。二者、發菩提心,墮於決定。三者、不虛修行,墮於決定。第一種決定是叫做 「安住種性墮於決定」,「二者、 發菩提心墮於決定」,「三者、不虛修行墮於決定」。 這是列出來三種決定的名字。下面第四科加以解釋, 分三科, 第一科先解釋 「安住種性墮於決定」。

申四、 釋 (分三科) 酉一、種性

安住種性墮決定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便名為墮決定菩薩。

「謂諸菩薩住種性位」

,他現在的這個程度是安住在種性位。

「種性位」

,就是在他的虛妄分別心裡面有成佛的種性。有成佛的種性,就是按我們通常說呢,就是有佛性,那就叫做種性。但是我們從經論上看,這個種性應該說有兩種:一種是真如為種性,這是無為法。第二種是有為的種性。有為的種性呢,如果從我們容易明白的相貌上說呢,譬如說我們現在的相信佛法的人,他從佛法的學習上,他感覺到生死是苦。這個生死是苦,如果我們真實的感覺到生死是苦,我們一定是願意出離生死,從生死的苦裡面解脫出來,應該會有這樣的意願。第二個情形,眾生都是苦啊!我應該發大悲心廣度眾生,欲令一切眾生大家一起的解脫生死苦,得三乘聖道,得無上菩提。如果你有這樣的意願,你內心裡面有這樣的意願,這就叫做佛性。這樣的分別心,當然這是屬於如理作意,很高尚的意願,這樣的作意是有為法,這也叫做佛性。現在這裡面說:「謂諸菩薩住種性位」, 就是指這個有為的, 希望自己也成佛, 希望一切眾生也成佛, 這樣的意願和行為叫做 「住種性」。 這個 「住種性」, 又有一點不同的意思,就是不是學習來的,沒有經過佛法的學習,你原來就有這樣的種性,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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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種性的意思,這裡說「住種性」是這樣的意思。當然這樣的說法,在〈聲聞地〉的前面我們已經學習過了;就是在一切眾生裡面有人有這樣的種性,有人沒有。這個有這樣種性的人呢,

「便名為墮決定菩薩」

,就可以稱之為叫做「墮決定菩薩」,就可以這麼說了;他是決定可以作菩薩,可以成佛的。

何以故?什麼理由呢?

由此菩薩,若遇勝緣,必定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覺故。這句話是解釋 「墮決定」 這句話的意思。「由此菩薩」, 因為這位菩薩他若是遇到佛、法、僧這個殊勝的因緣。佛、法、僧若出現世間的時候,是一切眾生修學聖道的最勝因緣。「必定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覺故」, 他若遇見佛、 法、 僧這種好的因緣, 那麼這位有種性的菩薩他決定 「堪任」。 這個 「堪任」, 說個白話就是 「能」 的意思。 他能「證於無上正等覺故」,他能成就一切種智。這個「堪任」是「能」的意思,就是這個人力量很大,他的體力很大、他的心力很大、他的智慧力量很大,有很多殊勝的條件,他能夠勝任這件事,能作好這件事。現在這裡說他能發無上菩提心,他能得無上菩提,所以就稱之為「墮決定菩薩」。這件事,這樣說這是很好,你不需要修行你就有佛性,這是很好的一件事,使令這個懶的人感覺快樂。這是第一科。

酉二、發心

發菩提心墮決定者:謂有一類諸菩薩眾,已於無上正等菩提起決定心;此後乃至證於無上正等菩提,無復退轉。

「發菩提心墮決定者」

,這是第二科。發菩提心怎麼叫做墮決定呢?「謂有一類諸

菩薩眾」

,這下面解釋:就是說,有一類的很多的菩薩。「已於無上正等菩提起決定心」,他現在在佛法裡面修學聖道的時間,或長久,或者不是很久,但是他的程度已經到達了「已於無上正等菩提起決定心」。這個「決定心」也就是決定的願,也就是決定的智慧。這個「無上正等菩提」,他建立了決定成就的意願,是不退轉的了。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他已經見到第一義諦了,他不會再退下來的,那就是所謂證法性發心,勝義菩提心的意思。若是在凡位的時候,他雖然發無上菩提心,他心裡面有見煩惱、有愛煩惱,世間上的色聲香味觸還能動其心的話呢,那他還不決定。這裡面是說已經得極喜地的菩薩了, 所以他 「決定」, 能夠決定,「已於無上正等菩提起決定心」。我們曾經講過多少次,就是在資糧位的菩薩、勝解行地的菩薩,這兩位菩薩都還是凡夫菩薩。這個資糧位的菩薩呢,還沒能夠準備好,他還沒能夠成就勝解行,他的煩惱也還和一般人一樣,隨時會活動,那這就是不及格了。這個勝解行位的菩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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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為在佛法裡面的學習,他有多少戒、定、慧了,他能調伏煩惱,但有的時候也不能調伏;就這個時候,這些菩薩都是有一點問題。若到了極喜位的菩薩,極喜地,得無生法忍的菩薩呢,他內心裡面的止觀和戒、定、慧是決定能調伏煩惱,煩惱不能勝伏他的戒、定、慧。所以這個時候,他趣向於無上菩提的這個願力是不可動搖的,所以叫做「起決定心」。所以這個「決定心」也就

是「決定願」

,他這個願不可動搖,也是他成就了見第一義諦的般若的智慧了,他有這個智慧與第一義諦相應了,所以能決定。所以「決定心」這裡面也有「願」的意思,有決定的願,也是有清淨、無漏的智慧的關係。「此後乃至證於無上正等菩提,無復退轉。」成就了極喜地的時候,得無生法忍的時候,他以後還要繼續用功修行,他還有很多的事情要辦,煩惱只是除掉了一部分,其他的一切的功德只成就了少分,他繼續要努力地用功修行。用功修行,就是由初地到二地,二地到三地、四地,乃至到第十地,乃至到佛,所以叫做「此後」。就是從得無生法忍以後,繼續修學六波羅蜜,乃至到究竟圓滿成就無上菩提,這條道路他是不會退的了。他現在是極喜地,雖然沒有圓滿,但是不會向後退的,所以就叫做「發菩提心墮決定」。

《披尋記》一五三五頁:發菩提心墮決定者等者:此中發菩提心,謂證法性發心,非依世俗發心。顯揚論說:證法性發心者,謂如有一,已過第一劫阿僧企耶,已證菩薩初極喜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證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我意,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薩道故,得廣大意。由如是故, 於大菩提願不退轉, 是謂證法性發心。(顯揚論二卷二十頁) 此義正同。「發菩提心墮決定者等者:此中發菩提心,謂證法性發心」,初開始發菩提心是世俗發菩提心,可能在資糧位的時候發菩提心,也可能是在勝解行地發菩提心。這個發菩提心這件事應該數數的發,不是發一次以後就不發了。可是這兩類菩薩發菩提心都沒有見第一義諦,都沒有,那都算是世俗發菩提心。「此中發菩提心,謂證法性發心」,這個「證」這個字,當如實了知的意思,就是他知道的很真實。譬如說是我看見那裡有一條蛇盤著,有條蛇,那麼有的人的眼睛視力特別強,他看這不是蛇,是繩子,不是蛇,那麼他就說:「你說是蛇是看錯了,那不是蛇,是繩子」。可是這個人他的光線不好,加上這個視力不強,他看的還是蛇,只聽人說不是蛇。但是這個人對說不是蛇的那個人很有信心,「喔,我看錯了,那是繩子,不是蛇」。這樣的說:「那是繩子,不是蛇」,這樣的了知,不是如實了知,是相信就是了,我相信那個人說的話是對的,這樣的了知不是如實。要自己成就無分別智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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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煩惱的黑暗的時候,「喔, 不是蛇, 是繩子」, 這是如實了知。所以這個「證」就是如實了知的意思,就是真實的明白了。真實的明白呢,也就是你成就了見第一義諦的智慧了,他證悟了第一義諦,所以叫做「證法性」。這個時候他建立的無上菩提願,就叫做「證法性發心」。「非依世俗發心」,不是沒得清淨的般若,還是根據自己的有所得的心,感覺世間是苦,應該發心成佛,這樣的發心那叫「世俗

發心」

。你還沒能夠消滅你內心的虛妄分別,可是也發了很高尚的意願,那叫「世俗發心」。「《 顯揚論 》 說」, 就是 《 顯揚聖教論 》 說:「證法性發心者: 謂如有一已過」, 就是說有一個人他在佛法裡面修行,「已過第一劫阿僧企耶」。 一共三大阿僧祇劫, 現在過了第一的阿僧企耶劫, 就是無數大劫。「已證菩薩初極喜地」, 這上面的意思, 從初開始相信了佛法,這是世俗發心,經過了資糧位、勝解行的這個階級,這個時候就是一大阿僧祇劫了,這是第一阿僧祇劫。再進一步,就入於第二阿僧祇劫,這個時候就是初歡喜地。

「已證菩薩初極喜地」

,他已經成就了,進一步成就了聖位的菩薩的「初」,第一個位子,第一個階級,就是極喜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經悟入,這個「入」也就是證的意思,就是證悟了菩薩那個無生法忍。這個無生法忍是不退轉的,所以稱之為 「定」。「已如實知無上菩提及菩提方便」, 說這位菩薩他不是聽人說一切法是空的, 不是, 他是得到了般若的智慧, 也是真實的知道無上菩提是第一義諦。「及菩提方便」,證悟無上菩提的方便,就是六波羅蜜,也就是三十七道品。一般的說呢,三十七道品是得阿羅漢的方便;若說六波羅蜜呢,是成佛的方便,我們一般的可以這麼說。但是在《 大智度論 》裡面說,三十七道品通於大小乘,也是無上菩提的方便,

「及菩提方便」

。「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 說這位菩薩他已經覺悟了他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 色受想行識,「將近大菩提果」, 不會經過很久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了, 這就是初歡喜地。初極喜地,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燄慧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應該到第七地,或者是包括八地、九地,這一共九位菩薩都可以說是「已悟自身將近大菩提果」, 都可以這麼說。

「已悟自身等近大菩提果」

,應該是第十地菩薩。從第八地是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第八地菩薩就開始這樣子。但是這個境界,這個無加行就是無功用,這個無功用、無相住,入於這個境界,他還沒有圓滿,一直到……。由八地到第九地,由第九地到第十地,第十地還是無功用、無相住的境界。但是這個時候第十地菩薩無功用、無相住,和佛的境界就差那麼一點,第十地再進一步就是佛地,這個時候稱之為「等

近大菩提果」

,就和佛的境界相等,但是還差一點,就是和他相鄰近了,這個大菩提果。這樣說呢,就是「已悟自身將近大菩提果」,由初地到第九地;「等近大菩提果」,就是第十地。 這都叫做第二個 「發菩提心墮決定」, 是到這個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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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解自他悉平等故」

,這個「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這個人,他有什麼特別呢?就是「證解自他悉平等故。」他真實的通達了自己和他人,也就是一切眾生、一切菩薩、一切佛,大家都是平等無差別的。這個真如理性上看,彼此都是無差別的。這個無差別的境界,不管你修行不修行,大家都是無差別的境界,

「自他悉平等故」

。「得大我意」, 這樣講,「大我」 就是真如了, 指這個真如。 在真如這上面, 沒有彼此的界限。這是我的,那是你的,那這是在世俗諦上的分別。現在在第一義諦的真如上,彼此沒有界限的,佛與一切眾生在真如上觀察是沒有界限的,所以這個真如是個「大我」,可以這麼解釋。

「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薩道故」

,說這位菩薩他已經到了什麼境界了呢?「不住流轉、 不住寂滅菩薩道故」, 這個 「流轉」, 就是惑業苦流轉生死, 由惑而有業, 由業而有苦, 這是在生死裡不斷地流轉這樣子, 這是凡夫境界。「不住流轉」, 就是菩薩有這個無漏的戒定慧, 這個流轉這件事已經消除了,「不住流轉」; 這表示這位菩薩已經成就了般若波羅蜜了。「不住寂滅」, 這個 「寂滅」 就是惑業苦清除了, 入於不生不滅的境界,就是阿羅漢入無餘涅槃的境界。阿羅漢入無餘涅槃以後,他再不現身在三界裡面度化眾生了,他永久地在寂滅境界裡面休息了,他就是住於寂滅。現在菩薩也到這個境界了,但是有大悲心的原因,他不安住在寂滅,他還是現身說法、廣度眾生的;這是因為有大悲心。這個「不住流轉」是般若成就了,「不住寂滅」是大悲心成就了。這個無漏的無分別的般若和大悲心,這是菩薩道。如果只是有般若而沒有慈悲,那也不是菩薩道;如果只有慈悲而沒有般若,也不是菩薩道。一定是般若和大悲心統一、具足了,這才是菩薩所走的道路。 這樣說,「得廣大意」, 他成就了般若而又成就了大悲心, 這就是廣大意。因為超越了凡夫,也超越了二乘,有大悲心。就是這個大悲心叫做「廣大意」,也就是那個「大我意」。那個「大我」也就是包括了兩個意思:一個是般若,見了第一義諦是大我; 一個是大悲心廣度眾生、 齊成佛道, 叫做大我。 這就叫做 「廣大意」。「由如是故,於大菩提願不退轉」,由於這位菩薩他的程度達到這麼高、這麼圓滿的境界, 所以對這個 「大菩提願」, 就是圓滿無上菩提的這個意願 「不退轉」, 不會退下來的。「是謂證法性發心」,所謂「證法性發心」就是這樣意思。這段文是「《 顯揚聖教論 》二卷二十頁」說的。「此義正同」,現在這裡說的這個「發菩提心墮決定」,就是和《顯揚聖教論》說的那個「證法性發心」是相同的。

酉三、修行

不虛修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普於一切利有情行如其所欲,隨所造修,終無空過。

「不虛修行墮決定者」

,這是第三科「修行」。這個「不虛修行墮決定」怎麼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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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諸菩薩已得自在,普於一切利有情行如其所欲,隨所造修,終無空過。」這是解釋這句話。怎麼叫做「不虛修行墮決定」呢?「謂諸菩薩已得自在」,就是「不住流轉、不住

寂滅」

,成就這樣菩薩道的菩薩。

「普於一切利有情行」

,他普遍地對於佛所宣說的利益一切有情的這種菩薩道,分兩部分:

「如其所欲」

,這是願,「所欲」就是他的願望。「隨所造修」,就是行。一個願,一個行。他有所願,「終無空過」,不是只是發願而不能兌現。「隨所造修」, 他若計劃好了, 而這樣去做的時候,「終無空過」, 絕不會白做的,一定是有實際的成效的。就是發願,也不是空發願,有所造作;就是修行六波羅蜜、廣度眾生這樣的菩薩行,也不會白做的,也不會徒勞的,所以叫「不虛修行墮決定」。

《披尋記》一五三六頁:不虛修行墮決定者等者:此說決定地、決定行地,名墮決定。由決定地菩薩,蒙佛覺悟勸導,引發無量分身妙智,得十自在,是故此說已得自在。又決定行地菩薩,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清淨,是故此說普利有情。「不虛修行墮決定者等者:此說決定地、決定行地,名墮決定。」這句話是指什麼說的呢?「此說決定地」,就是第八地;因為這個時候是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所以叫做「決定」。七地以前,還是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這個在古德的註解上,

像《 十地經論 》

,天台智者大師的這些著作裡面,有一個話叫:真修和緣修。這個緣修,就是有能緣的智、有所緣的境,叫做緣修。這個真修呢,就是沒有能、所。這件事,其他的修姑且都不提了,就是得無生法忍以後,他成就了無分別智的時候,見到第一義諦了,這個時候就可以稱之為「修」。這個「修」呢,有緣修和真修的差別。這個緣修,從初地到七地都是有加行、有功用,就是心裡面還要作意,觀察一切法畢竟空寂、無分別相,要這麼觀,要思惟、分別,有加行、有功用。到了第八地以後就不是了,第八地以後無分別住,就是入於無相;於無相的真如相應的時候,心裡面離一切分別。若離一切分別,任運地就從第八地到第九地,到第十地,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那個時候叫做真修。 現在這裡也是這樣意思, 就是:「此說決定地」,這是第八地;「決定行地」, 就是第九地。「名墮決定」, 指這兩位菩薩叫 「墮決定」。「由決定地菩薩,蒙佛覺悟勸導引發無量分身妙智得十自在。」「由決定地菩薩」,就是第八地菩薩。 第八地菩薩,「蒙佛覺悟」。 由初地到第七地都是證悟真如的境界,可是到第八地、無功用相應的時候,就要入涅槃了。這時候,十方諸佛就不同意他入涅槃,

「蒙佛覺悟」

,十方諸佛要開示他。「覺悟」就是開示他。

「勸導引發」

,就勸導他:「你不應該入涅槃,你當初得無生法忍的時候,你發了廣大願,要普度一切眾生,你這個願還沒滿嘛! 你不要入涅槃」, 這是勸導。

「引發無量分身妙智」

,這個時候勸他發無上菩提心、廣度眾生,他就能在十方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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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現身說法、廣度眾生,所以引發無量的分身,就是他的化身。到第八地菩薩這個時候,有他的報身,就是無量功德莊嚴的身體,那是報身。現在在十方世界教化眾生呢,他又化現了各式各樣的身體。「應以何身得度者, 即現何身而為說法」, 那就是分身,也就是化身。而這些事情呢,都是由他那個無分別智生起的後得智,這都是妙智。「得十自在」,得十種自在;這個由第八地菩薩開始得十種自在。這在《 華嚴經 ‧十地品 》有說、《 攝大乘論 》上也有說,就是我念一念那個名字:命自在、心自在、財自在、業自在、生自在、願自在、勝解自在、神變自在、智自在、法自在。這個第八地菩薩成就了十種自在,但是到成佛的時候,這十自在才圓滿的。這上面說這個「決定地菩薩」 就是第八地, 第八地也成就了這十種自在,「是故此說已得自在」, 所以這上面說:「不虛修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得自在是什麼? 就是得這十種自在,「是故此說已得自在」。

「又決定行地菩薩」

,就是第九地菩薩,雖然他已經無相、無功用住,但是他功德還沒有圓滿,還要繼續地修行。繼續修行呢,就是「又決定行地菩薩一切有情利益安

樂意樂清淨」

,就是利益一切有情、安樂一切有情的這個意願特別的清淨。這個「安樂意樂」和「利益意樂」,這是兩種願。用我們凡夫的境界來解釋呢,「安樂意樂」,就是菩薩他的慈悲心希望眾生感覺生活快樂、沒有苦惱,能離苦得樂,那麼這就是「安樂意樂」。這個「利益意樂」是什麼呢?「利益意樂」是菩薩希望眾生能有智慧、能遠離一切惡法、 成就一切善法, 那叫做 「利益意樂」, 因為這樣子才能得到利益。這個眾生的苦惱的境界,因為你以前造過罪,所以你現在生活不如意、很多的苦惱,但是這個苦惱的境界,由菩薩的慈悲的幫助,令你生活好一點;我有房子住、有飯吃,衣服、飲食、臥具、醫藥都具足了,心情好一點,叫「安樂意樂」。可是這樣子你真能得利益嗎?還不是真實的。因為以前你造過罪,你不可能會安樂的;造那個罪過,令你得苦惱的果報。現在果報稍好一點,是菩薩的慈悲,你不是真實能得到安樂的。怎麼樣才能得到安樂呢? 你自己不要再做惡事,你要多做善法。『諸惡莫做,眾善奉行,自淨其意』,你若這樣子修學善法呢,你會得到利益,就是真實得到安樂了。所以這個「利益意樂」和「安樂意樂」不同。但是我們佛教徒若不學習佛法呢:「安樂意樂就是利益意樂」。 只是我給你做一個醫院,沒有飯吃我送你一個麵包,這就是利益意樂;這樣子暫時的有一點幫助,實際上這個暫時的幫助很快就過去了,你還是苦惱的。所以真實的教化眾生呢,是要改善眾生的思想,那才對於眾生有利益的。但是眾生就不歡喜這樣子。你現在給我多少錢,我同意;你叫我改善思想,請你走,不要管我的事情,眾生是這樣子。這個一般的眾生都是這樣子,但是我們已經出家了的人不應該是這樣子,應該比一般人進一步,高尚一點。我那天說,做個夢,夢見我房子裡頭有毒蛇的這件事。你一定要拿這件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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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裡面有煩惱,要把這件事調轉,叫心裡不煩惱。境界如意不如意不管,我心裡面一定不煩惱,要做好這件事。我心裡面有瞋心、有貪心,你要拿這件事當一回事。若是我們沒有學習佛法呢,沒有學習《 瑜伽師地論 》,那也就算了;若是我們學習這個方法了,就是你有般若法門了。般若法門是能夠令你心裡面沒有煩惱的,能把你的房子裡面的毒蛇趕出去的。你有這個方法你不肯用,這是個問題,是有問題的。這上面說是:

「又決定行地菩薩一切有情利益」的「意樂」

,利益一切有情的意樂、「安樂」 一切有情的 「意樂」, 非常 「清淨」, 非常的清淨, 就是 『度眾生, 而無眾生可度』, 那是高尚的境界,「是故此說普利有情」。一般的說,我們佛教徒有大悲心,我們不會次於基督教、天主教的,天主教、基督教也會做這個事情,也能做醫院、也能夠辦學校、也能做慈善的救濟事業,我們佛教徒也這樣做,我們和他有什麼差別?不是說不做這件事,就是你一定加上般若;你做這件事的時候,你要加上般若波羅蜜。很多的佛教徒,出家、在家的佛教徒多數都受持、 讀誦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 的。《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 就是:「菩薩於法應無所

住行於布施」

,這句話是什麼? 你是應該布施,但是應該無所住,應該這樣子才可以。但是這件事,這個無所住是般若;你若不學習般若,你就是有所住行於布施。有所住行於布施,你有什麼值得高慢的? 你和外道一樣嘛! 也是這樣子嘛! 所以有人說:「佛教和其他宗教都是勸人行善的。」這句話也有點道理。「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清淨,是故此說普利有情。」所以這裡面說:

「普於一切

利有情行如其所欲,隨所造修,終無空過」,所以叫做「不虛修行墮決定者」。這個「終無空過」這句話也有一個意思的。有什麼意思?譬如說我們不是佛教徒,也可以用佛教的話,他也有慈悲心,感到社會上很多人生活困難,那我去想辦法來救護這一切眾生,改善他們的生活,能福利社會,政府頒一個獎。你做這樣的功德,當然你死掉了以後,你就會或者再來人間,或者生到天上去,那麼你享受很殊勝、很如意的這些安樂的事情。安樂的事情,最殊勝、安樂莫過於做皇帝了,也可能做一世皇帝,可能做兩世皇帝…幾百世做皇帝,也可能生到天上幾千萬年享福,但是時間過去了,這件事就沒有了,和以前沒有做功德的時候一樣,就是空過了。這件事,你以前做了功德,在現在說等於沒有做, 就是空過了。 若是你用這個:「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若有般若波羅蜜在裡面呢,你所成就的功德是無窮無盡的,沒有結束的一天的,永久是清淨自在的,那就是「終無空過」,有這樣的意味的。但是這件事呢,就是要有般若波羅蜜,你一定要有這個智慧才可以。

申五、結

於此三種墮決定中,依於最後墮決定位,諸佛如來授諸菩薩墮決定記。這是第五科, 結束這一段文。「於此三種墮決定中, 依於最後墮決定位」, 這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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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修行這位菩薩。「諸佛如來授諸菩薩墮決定記」, 你若在佛法裡面這樣用功修行, 你達到這個程度了,「諸佛如來授諸菩薩墮決定記」, 就開示你, 你決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在什麼什麼劫中,在什麼什麼的國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怎麼怎麼地…

「墮決定記」

。當然這表示說,佛來說這是真實不虛了,真實不虛的,一般人說話都不算數的。

未三、 定所應作 (分三科) 申一、標

又諸菩薩略有五處定所應作。若不作已;終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略有五處定所應作」, 這是第三科 「定所應作」, 前面是第二科 「墮決定數」。 現在這是第三科 「定所應作」, 就是這件事你一定應該做。 分三科, 第一科是「標」。「又諸菩薩略有五處定所應作」, 簡要的說呢, 有五個地方你決定應該做。「若不作已;終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若是你不肯做這五件事,或者做的時候還沒有做圓滿。這個「已」有圓滿的意思。那你「終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那你無論是怎麼樣情形,到最後你還是不能得無上菩提。這是標。

申二、徵

何等為五?這是 「徵」。 下面第三科是列出來。

申三、列

一者、發菩提心。這件事你一定要做。

《披尋記》一五三六頁:發菩提心者:此說菩薩最初發心。由此發心,為諸菩薩行加行持。如種性品說應知。(陵本三十五卷一頁)「發菩薩心者:此說菩薩最初發心。」這個不是說證法性發心,就是在資糧位,初開始來到佛法裡面,按理說還未必能發菩提心。你若來到佛法裡面來,只是對於佛法有點信心。有點信心,又繼續地歡喜學習佛法,繼續不斷地學習佛法,你內心裡面的智慧逐漸地增長, 逐漸地思惟、 觀察, 這個時候你才知道發菩提心。「最初發心」,這就是世俗發心。「由此發心為諸菩薩行加行持」, 由於你有這樣的菩提心, 也就是有這樣的意願了。有這樣的意願呢,這個意願它會發生作用,發生什麼作用呢?「為諸菩薩行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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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只要你這位菩薩有這樣的菩提心呢,這個菩提心就能夠為行加行的持。這個「持」,就是有堪能的意思,能軌範你,使令你繼續向前走,有這個意思。能導引你去行菩薩道,你有這個願。「最初發心」是願菩提心,「加行」就是修六波羅蜜了。而這個六波羅蜜的菩薩道,是由那個發心導引的。你若是沒有發願,那你不能行菩薩道。若沒有發願,說這個人沒有發無上菩提心,他連佛法都不相信,他也能夠做種種善法,那這是人天善法,那這個人將來就是人間、天上享福而已,不能名之為菩薩道。為什麼可以稱之為菩薩道呢? 你一定要發菩提心。我做這件事,為利益一切眾生、得無上菩提,你有這樣的願,那這叫做菩薩道。所以若有人問:「說是佛教徒啊,菩薩行菩薩道救護眾生,和社會上一般的人也是救護眾生有何差別?」就是發菩提心與未發菩提心的不同。一個是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的加持,沒有智慧的加持的不同;一個願的不同,行也不同,就是這個地方不一樣。不是說不要做這個善事,不是,應該做這些善事,但是你應該有願和有行,那就不共於外道、不共於世間了。「為諸菩薩行加行持。如〈 種性品 〉說應知」,這在〈 種性品 〉已經說過, 我們學習過了,「陵本三十五卷十頁」。

二者、於諸有情深生哀愍。有五種事你應該做,第一種就是發菩提心。前面說到證法性發心,證法性發心在《顯揚聖教論》第二卷的二十頁,就是第二卷的末尾。在證法性發心這段文的前面,就說到世俗發心。這個世俗發心,就是我們應該做。這上面說,第一個就是發菩提心,你應該做這件事。你若不發菩提心,不能名之為菩薩。這個受菩薩戒,前面那個〈戒品〉也提到,你能夠受菩薩戒,怎麼知道你得菩薩戒了呢?就是你發菩提心了。那個和尚為你授戒的時候,你若發菩提心就得菩薩戒了。如果你沒發菩提心,這個戒還沒得。這個發菩提心還是這麼重要的。這裡面說的呢,不只是菩薩戒啊! 你若沒有發菩提心,

「終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

提」,你想成佛這件事是不能的,所以要做這件事。做這件事呢,初開始不要求太多,不要求你要成就般若波羅蜜,你只是感覺到「一切眾生很苦啊,我要發願廣度眾生」,就了不起了,但這個心念要常常的發。若是你繼續不斷地學習佛法,你的智慧增長了,你就會成就般若波羅蜜,這個時候發菩提心又進一步了;就是由資糧位到加行位,由加行位到見道位,那就證法性發心了。

「二者、於諸有情深生哀愍」

,這個就是悲心。對於一切眾生在惑業苦裡面流轉,

「深生哀愍」

。這句話我們容易誤會,說是那個人是個乞丐,他生活困難,我們對他生慈悲心,這不算慈悲心。就是世間上國王、大臣都在內,都是可憐愍者啊!生到色界天,成就四靜慮了,生到無色界天四空定了,那麼高的修行人也在內,也是你所哀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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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 因為他們都是惑業苦流轉, 還是這樣子的。 這樣子,「於諸眾生深生哀愍」, 也是常要如理作意,你要這樣思惟。這個佛法裡面說有壞苦、苦苦、還有一個行苦。這個行苦是什麼?指非非想定都在內,都是行苦的。我剛才說,現在好像要重覆說了:如果你不深入地去學習這些佛法啊,什麼叫做行苦?你若不明白這件事啊,乞丐生活困難,他做生意失敗、破產了,你對這個人才生哀愍心。說那個人沒有破產,正在興旺的時候,你生哀愍心嗎?這就是你對佛法的認識不夠,你沒能夠「於諸有情深生哀愍」, 沒能這麼做啊!那個得了初歡喜地的人,得無生法忍的人,國王、大臣對他很恭敬供養,他心裡面不介意這件事,不感覺這是個什麼事情,他能有這種境界。若是我們沒得無生法忍的人,我們也不修止觀的人,說是一般的人是我的護法,忽然間來了一個大老闆護法,你心裡怎麼想?忽然這個省主席是我的護法,說總統來歸依我,你心裡怎麼想?那你不能和得無生法忍的人相比。得無生法忍的人,一視同仁,他都不感覺什麼。為什麼他能有這個境界?就是他對於佛法的學習深刻,而止觀有成就,他能不受一切法,能達到這個境界。而我們完全不修止觀的人,不修我空、不修法空的時候,我們,哎呀!有很多的問題:「我的皈依徒弟到你那去了,我心裡就不舒服了。」這是什麼境界? 能知道我這是錯誤了嗎? 能知道這件事嗎? 所以「於諸有情深生哀愍」,這不是我們一般的分別心,這是很高的境界啊!

《披尋記》一五三六頁:於諸有情深生哀愍者:此說菩薩修習大悲。由如來說菩薩菩提悲所建立故。這個菩薩將來得無上菩提,是由大悲心建立的,這是很高的境界。不是說那個乞丐他生活有困難,我對他生了慈悲心,這叫做哀愍,不是這樣意思,不是這麼講的。

三者、熾然精進。四者、於諸明處方便修習。五者、無有厭倦。這一共有五種,菩薩有五種事情你一定要做,定所應作。現在說是第三種:

「熾然

精進」, 這個 「熾然」, 也有廣大的意思, 廣大的精進。 就是你若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發大悲心,你就會遇見困難。困難來了,你還能行菩薩道嗎?你還發菩提心嗎?那恐怕不一定。現在說「熾然精進」,就是你的精進非常的高尚,而不退轉的;遇見困難,他心裡沒有事, 和沒有困難一樣, 所以叫做 「熾然精進」。「四者、 於諸明處方便修習」, 行菩薩道, 怎麼行菩薩道? 「於諸明處」, 就是有五明:內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聲明。你普度眾生,無知無識能度化眾生嗎?我們通常說,我有錢我就可以布施,就是度化眾生,這就是行菩薩道。其實這上面,行菩薩道你需要:內明,是要通達佛法。醫方明,就是要能夠治療眾生的病。工巧明,是能做一切事業的;譬如說發明這些機器,能造房子,能種田,這都是工巧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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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各式各樣的實業, 你做這些事情能普度眾生、 能利益眾生的。「方便修習」, 你若有這樣的方便,「方便」是智慧,種種的智慧來學習這些明處。這個「明」是智慧。這些地方能令你增長智慧,用這個智慧來利益眾生、饒益有情的。你要做這些事情,不然你怎麼樣普度眾生呢?「五者、無有厭倦。」就是你不要懈怠,你還是要精進地普度眾生、利益眾生的,

「無有厭倦」

。雖然這個事情難辦,眾生也難以教化,但是你心裡面不厭煩。這也不容易! 這是五種 「定所應作」, 這是第三科。 下面第四科 「常所應作」, 分四科, 第一科是 「標」。

未四、 常所應作 (分四科) 申一、標

又諸菩薩於其五處,常所應作。對於五種境界, 你應該常常的去作。 這是 「標」。

申二、徵

何等為五?這是 「徵」, 下面第三科是 「列」。

申三、列

一者、於不放逸,常所應作。就是你常常的要覺悟自己,不要放逸。當然一般的凡夫就是容易放逸。什麼叫做不放逸?就是你不要放縱自己的貪瞋癡。我若貪心來了,要控制它,要消滅了這個貪心。瞋、癡等一切煩惱,要消滅它,叫它不要活動,要消滅這些煩惱,叫做「不放逸」。

二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諸有情所,常應為作依怙等事。就是沒有依、沒有怙,有苦惱的有情。就是他內心很苦惱,內心很苦惱……我們通常說:「我生活困難,有苦惱。」其實有一些生活不困難的人,他心裡也是苦惱。有苦惱的人呢,你能夠有辦法解決它,那就叫做「有依」。說這個人思想上很苦惱,沒有辦法能解除, 叫做 「無依」。 說這個人生活困難、 貧窮, 不能解決, 叫 「無怙」。 把這個「依、怙」來對這個「苦、貧」來解釋。我們通常說,沒有父母叫無依無怙,那麼解釋比較狹窄。就是有苦而不能出苦的人,叫做「無依」。有貧而生活困難的人,叫做「無怙」; 這樣解釋會寬一點。「諸有情所」, 這樣的眾生, 有苦有貧、 無依無怙。「常

應為作依怙等事」

,你要發慈悲心,為這有苦有貧的眾生作依怙,能解除他的苦惱、能解除他的貧窮。我感覺這不是佛法完全沒有學習的人能辦得到的。這是應該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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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於諸如來常應供養。前面是眾生無依無怙,你要去救護他們。第三、

「於諸如來常應供養」

,這是佛道,已得無上菩提的人,你常應該去供養,作種種香花的供養,各式各樣的供養。這個「於諸如來常應供養」, 這裡面應該包括學習佛法在內。

四者、常應遍知有失無失。第四個是什麼呢? 你常應該 「遍知」, 不是一部分。 這個 《 論語 》, 孔夫子的學生曾子說:「吾日三省吾身。與朋友交而不信乎? 為人謀而不忠乎? 傳不習乎? 」曾子會這樣想。「為人謀而不忠乎? 」為人家做事,出一個計劃,你心裡面不忠於那個人嗎?你若不忠,這是不對的。「與朋友交而不信乎? 」和朋友互相交往,沒有信? 是這樣嗎?曾子講的這件事。「傳不習乎? 」我的老師教導我的事情,我不去做嗎? 用這三條來觀察自己。現在這上面說:「常應遍知有失無失。」發了無上菩提心的菩薩,他常常要反省自己,觀察自己:我的思想上、我的行為上,是有過失?是沒有過失?常常要思惟這件事。我若有過失的時候,我要想辦法把它改正過來,這樣子。

《披尋記》一五三七頁:常應遍知有失無失者:謂諸菩薩,於攝善法戒勤修習時,略於六心應善觀察;及於饒益有情戒中, 當正觀察六處攝行。 決擇分中廣辯其相。(陵本七十五卷一頁)有失、無失,如彼應知。「常應遍知有失無失者:謂諸菩薩於攝善法戒勤修習時,略於六心應善觀察,及於饒益有情戒中當正觀察六處攝行。〈 決擇分 〉 中廣辯其相。 」〈 決擇分 〉 裡面說這件事, 說是:「謂諸菩薩於攝善法戒」, 就是修學眾多的善法。 修學眾多的善法, 在 「勤修習」 的 「時」 候,「略於六心應善觀察」。 簡要的說呢, 分六種差別, 你從這六方面來觀察自己是有失?是無失?

「及於饒益有情戒中」

,前面修善法是關於自己用功修行成就的功德,

「饒益有情」

是利益眾生,在這一方面「當正觀察六處攝行」,有六種境界,從這六方面來觀察你自己, 積集功德。「〈 決擇分 〉 中廣辯其相。(陵本七十五卷一頁) 有失無失如彼應知。 」

這裡面說「常應遍知有失無失」

,從那個攝善法戒的六心和饒益有情戒的六處,從這裡來觀察自己是有過失?是沒有過失?這個「六心」我去查了一下,第一個是輕懱心:這個輕蔑心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對於這一切的善法,什麼是善法?這六波羅蜜就是善法。六波羅蜜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功德這一方面說,也可以利益眾生這一方面說;現在是約自己這一方面作功德說。你對於這個善法不重視。譬如現在我為大眾僧燒飯,這是個善法;我在行堂,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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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善法;我把這個禪堂打理得非常清潔、清淨,這是善法;這個寺院裡面各地方的很多維持清潔的工作,這都是善法。我對於善法,我看是不值一個錢,那就叫做輕蔑,輕視善法,不認為作這件事是有功德,這就是輕視。我不是說輕視這個人,這不是指人說,指這個法來說,我不高興;為別人做事,這件事我不歡喜,這叫輕視善法。這個輕視善法裡面,包括你對善法輕視,同時你沒有勝解,你對善法的因果的意義沒有深刻的認識。你為什麼會輕視?就是因為沒有勝解,所以你就輕視,輕視這個善法。現在我們就是說這件事,說是那個同學他很健康,他沒有病,他從來沒有告假說要去看醫生,沒有。他為什麼有這樣的功德?就是他前生他不殺生,他的慈悲心很強,所以今生身體健康。那就看出是個因果,我們也會看見這種事,我們心裡面有沒有羨慕的意思?就從這件事來看呢,這個善法是有功德的。說是那個人他學習佛法的時間不很久,但是他的智慧很高,那是什麼呢?他就是以前有栽培,就是什麼都是因果啊!你若常常這樣思惟呢,你就會重視、恭敬善法,而不敢輕視。這是第一個輕蔑心。第二個是懈怠俱行心:這個懈懈怠俱行心也就是懶惰、懈怠,就是不肯作善法。並不是不恭敬,但是就是不歡喜作功德;為別人的利益的事情作一點都不肯,不肯作這件事,那麼這就是懈怠俱行心。這個第三種有覆蔽心:就是五蓋,貪欲、瞋恚、睡眠…這些都是蓋。蓋,覆蔽自己的心,把自己的智慧都蓋住了。你有一樣貪,叫做有覆蔽心;或者常常有瞋恚,也是覆蔽心。這是第三種。第四種勤勞倦心:勤勞倦心是怎麼回事呢?說這個人他有善法欲。人家有智慧,我也要有智慧;那個人有福報,我也要有福報,我要努力地去作功德。作得太過頭了,身疲、心倦,身體辛苦了。身體一辛苦了、勞倦了,就不能作了。還有這回事,這叫勤勞倦心。勤勞倦心,如果說是身心勞倦了,那麼暫時休息休息,身心健康恢復了,那我繼續地要作功德,那是可以。如果說身心勞倦以後,不要作這件事,何必吃那麼多苦頭呢?如果這樣想呢,就有過失了。這是第四勤勞倦心。第五是病隨行心,就是有病,這個身體有病。這個病隨行心應該指身體說,有病。有病的時候,沒有能力去修學善法了,那麼暫時休息休息也可以,也不算有過失。這是第五。第六是障隨行心:這個障隨行心是什麼呢? 就是歡喜說話。這一個寮房裡自己住,沒有人說話不行,我要到別的寮房去串寮房,同那個人談談話。那個人煩了,我到第二個、第三個……常常和人談話,這叫障隨行心。這個障隨行心呢,如果和人家討論佛法,能增長自己的智慧呢,那還可以。如果只是一些無意義的談論,就是空過光陰了,還打攪別人,那就是有過失了。這就是六種心,從這六種心來觀察自己有過失、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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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面說六處,「六處攝行」, 實在是我們學過了, 就是前面那個 〈 施品 〉 有說過這個事。六處是那六處呢?第一個是自己,第二是他人,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就是財衰、財盛、法衰、法盛。這四個,加上自、他,就是六個。這個財衰,就是衣服、飲食、臥具、醫藥這些事情,應該得而不能得,生活困難,這是財衰。財盛,那當然就是衣服、飲食…這一切的你很豐滿、很豐富,那麼這是財盛。法衰、法盛呢,就是於佛法不能聞思修,不能夠聞,也不能思惟,也不能修學止觀,就是法衰了。法盛,就是能夠聽聞佛法、能學習佛法,而也能夠專精思惟,也能夠修學止觀,使令自己在佛法上很有成就,那叫法盛。這個財盛和法盛裡面,也不能夠沒有財,也不能夠沒有法,沒有財、沒有法都不行;財也要有,法也要有。但是其中的關係呢,就是我作這件事能令你發財,但是使令自己的聞思修不能成就了,就是法衰了,菩薩不應該作這件事。菩薩如果說是,我本身的佛法很盛,聞思修都能夠作,我自己學習佛法,法盛,我叫他人發財。叫他人發財也是好事,但是因財而令法衰,也不應該作,不應該作這件事。說是我因為令你發財,使令我的法也衰;而你發了財以後,你的法也會衰,菩薩不應該作這件事。這件事我們想一想,我們天天作的事情都是發財的,而自己在佛法上一點沒有成就,這是佛所不同意的事情,佛菩薩不同意這件事。說是我們發財也可以,但是法不受影響,那樣可以發財,也是可以發財的。說是我自己也是發財,我也令別人發財,這件事也是可以,但是問題就是在這裡:如果因財而失掉了法,不應該作這個事。從這裡去思惟,可以知道什麼叫做有失?什麼叫做無失?什麼叫做有過失?什麼叫做無過失?若是我們有些人呢,反正寺廟裡面有一個住持,然後我到那掛單,反正也沒有財,但是也沒有法,這件事是有過失? 是無過失?或者只是有財而沒有法,這件事是有過失?是無過失?所以這上面說:「四者、常應遍知有失無失。」若是我們初開始接觸佛法的時候,感覺到應該修學聖道才能了脫生死、才能得涅槃。但是出了家以後,這件事忘記了,不作這件事,不作這個修學聖道、得涅槃的事,是對是不對?所以「常應遍知有失無失」, 應該知道這件事。 這是我們學習 《 瑜伽師地論 》, 彌勒菩薩在這裡開示我們, 我們有這個想法,有的時候反省自己,可能會想到這件事。如果完全不想這件事的時候,我們出了家以後,自己會知道這樣反省嗎?我看不知道這件事。

五者、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大菩提心,恒為導首。這是「常所應作」,還有這麼一條。「一切所作」,就是不管你做什麼事,不管你是布施,你是持戒,你是忍辱,你是拿一杯水供佛也好,或者燒香也好,禮拜也好,或者為別人做種種事情也好。

「若行若住」

,或者是在走路,或者是不走路,坐在那裡。「諸作意中」,各式各樣的作意中。這個「作」是生起的意思,譬如你現在修奢摩他,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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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修毗缽舍那,你要作意才把毗缽舍那生起,在你心裡面才能建立起來。你現在修毗缽舍那,可是應該修奢摩他的時候,你要作意,就是要把奢摩他的作意建立起來,叫做 「作意」。就是不管你是修福也好,你是修慧也好,利益自己的事情也好,利益他人的功德也好,「大菩提心恒為導首」, 這話怎麼講? 就是為得無上菩提, 我要供佛一杯水, 我在佛那燒一支香。我現在念《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我現在發心要念《 華嚴經 》

、念《 法

華經》

,為什麼要念《 華嚴經 》? 為得無上菩提。

「大菩提心恒為導首」

,以這個作前導。「以大菩提心為前導,以無所得為方便,一切智智相應作意」,這是《 大般若經 》的三句話。你要這樣子,常常的使令大菩提心現行,你要常常這樣作。不要說我只是念《 金剛經 》,就是這樣念,然後沒有大菩提心為前導,不應該這樣子,那個情形就不同。譬如說有個乞丐他來要飯,我給他,也是以大菩提心為前導,你也要這樣做,那就不同了,那個性質不一樣。

申四、結

如是五種是諸菩薩常所應作。這五樣事情,菩薩常應該作這五樣事情;你常常應該作,你不應該不作。

未五、 建立最勝 (分三科) 申一、標

又諸菩薩有十種法,一切菩薩許為最勝特為第一,建立在於最上法中。這是第五科, 前面是第四科 「常所應作」, 現在這是第五科 「建立最勝」, 你建立的這件事是最殊勝的。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有十種法,一切菩薩都同意這是最殊勝的,是特殊的功德,是第一的。

「建立在於

最上法中」, 所以自己的身口意常常的成就最勝法, 在這個範圍內有所成就。這是 「標」, 下面是 「徵」。

申二、徵

何等為十?這是 「徵」。 下面第三科是 「列」, 分十科, 第一科 「菩薩種性勝」。

申三、 列 (分十科) 酉一、菩薩種性勝

一者、菩薩種性,諸種性中,最為殊勝。這是在種性這一方面說。若是在種子的階段,我們凡夫不能知道;若是它現行了呢, 我們凡夫就可以知道,「喔! 這個人發了無上菩提心了, 他能夠作種種功德」, 那我們就看出來。說這個人有菩薩種性,說這個人有聲聞、緣覺的種性,有聲聞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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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辟支佛的種性。說這個人只能作人天,他不能修學三乘聖道,那這個人就是人的種性和天的種性。「諸種性中,最為殊勝」,諸種性就是五種種性:一個人種性、天種性、聲聞種性、辟支佛種性、菩薩種性。菩薩種性就是佛種性。這五種種性,叫做「諸」。這麼多的種性裡面,最殊勝的就是菩薩種性。因為他能夠廣度眾生、齊成佛道,這是最殊勝的。二乘種性也是很殊勝,但是他只知道自利,而不能夠無窮無盡地普度眾生;不能,他就不是最殊勝。這樣說呢,我們應該建立在菩薩種性這一面。

酉二、最初發心勝

二者、最初發心,於諸正願,最為殊勝。這下面說是第二種,第二種什麼最殊勝呢?「最初發心」,就是在資糧位的時候發無上菩提心,或者在勝解行地的時候發無上菩提心,就是最初發心。最初發無上菩提心的時候,這個菩提心「於諸正願」,對於很多很多的正願;我想要把《 金剛經 》背下來,我想要把《華嚴經》背下來,我想要三七二十一天拜大悲懺,把大悲咒背下來,或者是有其他種種好的願力。「最為殊勝」, 最初發菩提心在這麼多的願裡面, 它是最殊勝的,因為它是要成佛,這是最殊勝、最高尚的一個願。你若有這個成佛的願,這是個總願。其他的,我想要把《 華嚴經 》背下來,這也是成佛的願裡面的別義、別相。我想要修止觀,那也是很殊勝,但是也是成佛的別願之一。這是最初發菩提心的殊勝。

酉三、精進般若勝

三者、精進、般若,普於一切波羅密多,最為殊勝。在一切的波羅密裡面,精進波羅蜜和般若波羅蜜最殊勝。什麼道理呢?因為這個「精進」,你布施要精進,布施、持戒、忍辱、乃至禪定、般若 … 所有都需要有精進來推動你去成就這個功德,所以精進很重要。若是懈怠,什麼都不成就了,所以這個精進很重要。「般若」, 般若是智慧, 智慧為前導。 我知道這件事有意義, 我一定要做這件事,所以般若是很重要。如果你沒有智慧,你不知道這件事,那你就不會做這件事,所以這個般若也很重要。「普於一切波羅密多, 最為殊勝」。

酉四、愛語攝事勝

四者、愛語攝事,於諸攝事,最為殊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種攝事。這四種功德能引導眾生來到佛法裡面栽培善根, 都是有功德的, 都是有意義的。 但是四攝裡面,「愛語」 這件事,「於諸攝事,

最為殊勝」

,最殊勝。愛語是什麼呢? 不是說這個人和我有緣,我就和他說好話,不是。所有的有怨的人,或者有親愛的人,都能對他們說愛語。所以這個愛語就是平等地、普遍地引導眾生相信佛法,為他們講解佛法,這個愛語的功德很大,在攝事裡面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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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