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尋記》P1507 P1512.2001/8/4.Tape426

黃二、 會後說 (分二科) 宇一、如虛空義(分二科)

宙一、舉虛空相(分二科) 洪一、容受

譬如空中有眾多色,色業可得,容受一切諸色、色業。這是第二科 「會後說」, 此大科的名稱是 「隨順會通方便善巧」, 分二科, 第一科

「隨順」

,第二科「會通」。「會通」分三科,第一科「標所為」已經講過了,第二科「正會經義」, 這一科分二科, 第一科 「會初說」, 第二科 「會後說」。「會初說」 分三段,第一段 「無自性義」, 第二段 「無有事義」, 第三段 「無生滅義」 也講過了。「會後說」分二科,第一科「如虛空義」,第二科「如幻夢義」。「如虛空義」分二科,第一科「舉虛空相」 又分二科, 第一科 「容受」。「譬如空中有眾多色,色業可得」:這是說一個譬喻,譬喻太虛空裏有眾多的物質,同時也有色業的活動, 就是物質的活動。「容受一切諸色、 色業」: 廣大的虛空它能容受一切的色法,和色業的活動。

《披尋記》一五○七頁:有眾多色色業可得等者:顯色形色品類非一,名眾多色。表色動轉,是名色業。下皆準知。色有二種:一種叫做「顯色」即青、黃、赤、白是顯色,長、短、方、圓就是「形色」。顯色、形色有很多的品類,不是一種,所以叫做「眾多色」。「表色動轉,是名色業」:「表色」 就是色在活動時, 能表示一種意義, 所以叫做表色。 表色在動轉時, 叫做 「色業」。

謂虛空中,現有種種,若往、若來、若住,起墮屈伸等事。前面這一段是標,下面這一段是解釋。「謂虛空中, 現有種種」: 在虛空裏, 顯現出來很多種顯色、 形色、 表色。「有種種」,是形色。「若往、若來、若住,起墮屈伸等事」:這就是色業,也就是表色。色法在虛空裏, 或者是往, 或者是來, 或者是住, 或者是起。 由下而上叫做起,「墮」, 由上而下可以名之為墮,墮也可以當「入」字講,由前一個形象入於第二種的形象就叫做墮,其實就是色法在虛空裏的變化就名之為墮。或者是屈,或者是伸,這色法的活動的相貌,各式各樣的相貌等事。

《披尋記》一五○七頁:若往若來若往等者:此中種種,隨應配釋諸色色業應知。這一段文的解釋就配合前面「色、色業等」的意思就可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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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二、清淨

若於爾時諸色色業,皆悉除遣;即於爾時唯無色性清淨虛空,其相顯現。前面是說虛空能容受種種色和色業,下面第二科是「清淨」,舉這二個意思,虛空相具足容受相和清淨相。什麼叫清淨相?「若於爾時諸色色業,皆悉除遣」:假設在那個時候,虛空裏沒有色也沒有色業,這二種情形都消滅了。

「即於爾時唯無色性清淨虛

空」:就在那個時候唯獨是沒有色也沒有色業的体性,只是清淨的虛空在那裡。沒有色和色業的事情,這就是清淨虛空。這是「舉虛空相」裏分這二個意思,一個是「容受」,一個是 「清淨」。「唯無色性清淨虛空, 其相顯現」: 清淨虛空的相貌顯現出來。

宙二、喻離言事(分二科) 洪一、言說所行

如是即於相似虛空離言說事,有其種種言說所作邪想分別隨戲論著,似色業轉。又即如是一切言說邪想分別隨戲論著似眾色業,皆是似空離言說事之所容受。這是第二科 「喻離言事」, 用虛空來譬喻離言法性的事。「事」 也應解釋一下, 離言法性是一種理性,譬如真如理是理性它不是「事」,不是因緣所生,有生有滅的事,它是無生無滅的理性。但是這地方說「事」,就是用名言來表示這個道理,所以就屬於事了, 若是離言的那就是理了。 離言本身也是名言, 所以這屬於 「事」。分二科, 第一科 「言說所行」, 就是名言有名言的活動, 有名言的差別相。「如是」 是指前文 「舉虛空相」, 現在把虛空的譬喻在法上講出來。「即於相似虛

空離言說事」

:就是在和虛空相似的離言法性,離言法性和虛空是相譬喻,虛空和離言法性彼此相似。「有其種種言說所作」: 就在離言法性上有很多的各式各樣的言說所作的。

「言說」

,當然是語言,但也是包含了一切的名句,一切的文句都在裏面。「所作」:所生起的。「邪想分別」: 我們認為言說而生起種種不合道理的妄想分別, 或者因為文字、 名句而生起種種邪想分別。「隨戲論著」: 邪想分別是什麼呢? 言說裏有二件事,一個是文,一個是義,隨著文義作種種戲論的執著。就是心有所得,心有所著,就違背了真如的理性,所以所有的言論都是戲論了。言說所作,邪想的分別,就是隨順名義上作種種戲論的執著。「似色業轉」: 言說分別, 虛妄執著, 就像虛空裏色、 色業的活動。虛空譬喻離言法性。虛空裏的色、色業轉就譬喻言說所作的邪想分別隨戲論著。「又即如是一切言說邪想分別隨戲論著似眾色業,皆是似空離言說事之所容受。」前面把虛空譬喻離言法性;色、色業就譬喻言說法性的一切執著,這二方面把它會合了,下面再解釋「容受」的意思。「又即如是一切言說邪想分別隨戲論著似眾色業」: 眾多的種種色、 色業在虛空裏,由虛空所容受。現在分別戲論言說法性「皆是似空離言說事之所容受」,就是離言說法性容受了言說法性,種種的執著都在離言法性那裡容受。當然這樣說,說的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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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點,明白一點說就是染污了離言法性了。言說法性,虛妄執著染污了離言法性。「似眾色業」: 在虛空裏活動, 對虛空也有點障礙了。

《披尋記》一五○七頁:相似虛空離言說事等者:此中以彼虛空喻顯離言說事,是名相似虛空離言說事。以彼色業喻顯邪想分別隨戲論著,是名似色業轉。復以虛空容受色業喻顯離言說事為分別戲論之所塗染,是名似空難言說事之所容受。「相似虛空離言說事等者:此中以彼虛空喻顯離言說事,是名相似虛空離言說事。」這裡以彼虛空的譬喻來顯示離言法性, 這就叫做 「相似虛空離言說事」。「以彼色業喻顯邪想分別隨戲論著,是名似色業轉」就是這個意思。

「復以虛空容受色業喻顯離言說

事為分別戲論之所塗染」: 虛妄分別的言說法性染污了離言法性,「是名似空離言說事之所容受。 」, 這段話也就是簡單的說明生死的緣起。下面第二科 「聖智所行」, 就是涅槃的緣起, 清淨的緣起。

洪二、聖智所行

若時菩薩以妙聖智,遣除一切言說所起邪想分別隨戲論著;爾時菩薩最勝聖者,以妙聖智證得諸法離言說事,唯有一切言說自性,非性所顯;譬如虛空清淨相現。亦非過此有餘自性,應更尋求。是故宣說一切諸法皆等虛空。「若時菩薩以妙聖智,遣除一切言說所起邪想分別隨戲論著」:若此時這位發了無上菩提心的菩薩,他能從聞思修得無生法忍,成就了微妙的聖智,聖人的智慧,不是凡夫的煩惱。「遣除一切言說所起」: 破除一切言說, 一切名句所生起的不如理作意,邪想的分別,戲論的執著,破除這執著。言說法性是畢竟空,就是觀察思惟一切名言所表達的文、義都是畢竟空寂的,就能破除一切言說所起邪想分別、隨戲論著。這裏面有觀,這段話主要是說觀,當然應該有奢摩他的止。「爾時菩薩最勝聖者,以妙聖智証得諸法離言說事」:那時菩薩以最勝智,

(「最勝

聖者」, 當然佛是最殊勝的), 証悟了一切法離言說的真如理了。 這時若能觀一切言說法性是畢竟空的,言說法性本身畢竟空,能觀察的智慧也不可得。彼無故此無,那就是圓成實性的真如就顯現出來了。「唯有一切言說自性非性所顯」: 到証得諸法離言法性的時候,「唯有一切言說自性非性」這一切言說自性都是無性了,離一切虛妄分別所顯示的真如理顯現出來。顯現出來的當然此處也有依他起,那就是清淨的依他起了,而不是染污的依他起。

「譬如虛空清淨相現」

:這時候言說法性被除遣了、除滅了,顯現出來就是離言法性,離言法性的顯現譬如虛空,離一切色相,清淨相顯現出來,這就是得無上菩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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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非過此有餘自性, 應更尋求」:「譬如虛空清淨相現」 是真如理的顯現, 真如理顯現就是究竟圓滿的境界,不是過了此法之外還有剩餘的、其他的自性,應該更去學習,更去希求,不是這樣。「是故宣說一切諸法皆等虛空」: 所以說一切法都是畢竟空寂的。這是把「如虛空義」這一段會通了,下面第二科「如幻夢義」,分二科,第一科「釋」,又分二科, 第一科 「舉如幻夢」:

宇二、 如幻夢義 (分二科) 宙一、 釋 (分二科) 洪一、舉如幻夢

又如幻夢非如顯現,如實是有;亦非一切幻夢形質,都無所有。前面說「如虛空義」是會合圓成實性的真如,第二科「如幻夢義」就是依他起了。「又如幻夢」: 又譬喻幻術師變幻的境界, 又如人作夢裏面的境界,「非如顯現,如實是有」:並不像夢裏顯現的境界,真實是有那回事。作夢的境界,夢見老虎來了,其實這老虎是真的嗎?不是真的。非如顯現的境界是真實有,這是虛妄的。幻術師拿毛巾變成個兔子,那也不是真實是兔子,所以是,非如顯現的那件事是真實有。「亦非一切幻夢形質,都無所有」:前面是說「非有」,這下面說「非無」。也不是說一切幻夢的形質的事一點都沒有,還是有那種幻化的事,如夢的事是有,只是不真實有。 這二句話, 一個是 「非有」, 一個是 「非無」。

洪二、喻一切法

如是諸法,非如愚夫言說串習勢力所現,如實是有;亦非一切諸法勝義離言自性,都無所有。第一科 「舉如幻夢」, 第二科 「喻一切法」, 譬喻這一切法也是這樣子。

「非如愚夫言說串習勢力」

:不同於沒有修學聖道的人,

「言說串習勢力」

,從無始以來眾生就是有言說的。人間的人,天上的人都是有言說的。

「言說串習」就是不間斷

的, 連續的熏習, 一直的有言說。「勢力所現」: 勢力就是常常的說話, 說話就表示內心的思惟,內心思惟,然後說出來語言,它就熏習了種子,在阿賴耶識那邊熏習種子。種子成熟了, 得到了適當的因緣時, 它就會發生作用,「勢力所現」, 或者現出人的境界, 現出天的境界, 或者現出三惡道的事情。「如實是有」: 前面的非如貫下來, 就是不是真實有。

「言說串習勢力」

,幻現出來的一切法,它也不是自然有的,是熏習而有。但不是真實的,非如愚夫言說如實是有,不是真實的。內心裏思惟,說出來種種的語言,表現出各式各樣的事,這些都不是真實有。「亦非一切諸法勝義離言自性, 都無所有」: 前面是 「非實有」, 下面 「非無」。在勝義那個殊勝的境界,是聖人無分別智所觀察、所証悟的境界,那境界是離言自性。「都無所有」: 都沒有; 也非都沒有。 這和前面正是相合, 前面是二句, 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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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句。 一個是 「非有」, 一個是 「非無」。但是看四尋思、四如實智,和修唯識觀的前後次第,它是先修空觀的,空觀在前。

宙二、結

由此方便悟入道理,一切諸法非有非無,猶如幻夢,其性無二。是故宣說一切諸法皆如幻夢。前面是解釋,這第二科是結束這段文。

「由此方便悟入道理」

:由如幻、如夢的譬喻為方便,使令我們可以覺悟到諸法畢竟空, 又不是空, 這樣的道理。「一切諸法非有非無」: 這一切諸法也不是有, 也不是無。「猶如幻夢,其性無二」:就像幻術師的幻術似的,也像人做夢似的。幻夢的体性,不能說它決定是有, 也不能說它決定是無的。「是故宣說一切諸法皆如幻夢」: 所以就這樣解釋,這樣宣說,做這樣的譬喻,使令我們容易明白。

玄三、結顯正知

如是菩薩,普於一切諸法法界,不取少分、不捨少分、不作損減、不作增益、無所失壞。若法實有、知為實有;若法實無,知為實無;如其所知,如是開示。第一科 「總標所無」, 第二科 「正會經義」, 現在是第三科 「結顯正知」。「如是菩薩,普於一切諸法法界」:這位菩薩不懈怠,他三大阿僧祇劫的修學聖道,所以普遍的於一切染淨法中,或者是一切法的法性,法界即法性。「不取少分,不捨少分」,一切諸法,應該是依他起,法界即法性就是圓成實,依他起是如幻如化,如幻夢的,但是我們不知道是如幻夢,認為是真實的,那就是遍計執了。現在這位菩薩修學聖道成功了, 在法、 法性不取著少分, 也不棄捨少分。「不作損減」: 依他起和圓成實不損減, 不能否認這件事。「不作增益」: 遍計執是畢竟空寂的, 不執著是有, 所以不作增益。「無所失壞」: 不損減也不增益, 對於諸法就不會有錯誤, 不會破壞法性。「若法實有,知為實有;若法實無,知為實無」:怎麼叫做「無所失壞」呢? 若法是真實有,圓成實、依他起是真實有,就知為實有。若法實無,就知為實無,遍計執實在是沒有, 也通達它是沒有。「如其所知, 如是開示」: 菩薩能這樣通達三自性, 也這樣的為眾生宣揚。

天三、結

當知是名菩薩隨順會通方便善巧。這是結束這一大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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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尋記》一五○八頁:不取少分不捨少分等者:於實無事離有相取,是名不取少分。於實有事離無相取,是名不捨少分。不於實有起損減執,是名不作損減。不於實無起增益執,是名不作增益。 遠離增減所有過失, 是名無有失壞。〈 真實義品 〉 廣顯彼失壞相應知。(陵本三十六卷十五頁)「不取少分不捨少分等者:於實無事離有相取」:言說法性是畢竟空的是實無,「離有相取」:就是遠離了執著為「有」的執著,不執著是有,有相的執著遠離了。當然這是長時修止觀,慢慢的才能改變過來。「是名不取少分,於實有事離無相取,是名不捨少分」: 依他起和圓成實是真實有的,「離無相取」: 遠離了沒有的執著,「是名不捨少分」。「不於實有起損減執」: 不於依他起和圓成實起損減執,「是名不作損減」。「不於

實無起增益執」

:言說法性實在是無,不要執著是有。但是在我們凡夫不修止觀的人,染污的依他起、遍計執一直是顯現的。依他起和圓成實是不顯現的,雖然是真實有,但是不顯現;遍計執是畢竟空的,但是顯現出來。這是顛倒的境界,現在能長時期的修止觀,能改變過來,「是名無有失壞」。「〈 真實義品 〉廣顯彼失壞相應知。」:第三十

六卷的〈 真實義品 〉

,很廣博的顯示出來失壞的相貌。執著言說法性是有,因為依他起、圓成實是沒有, 有什麼過失, 那裡有說, 就是 (陵本三十六卷十五頁)。

亥二、 共立要契方便善巧 (分三科) 天一、徵

云何菩薩共立要契方便善巧?前面是 「隨順會通方便善巧」, 這是第二科 「共立要契方便善巧」, 分三科, 第一科 「徵」。 怎麼叫做菩薩共立要契的方便善巧呢? 「要契」: 要者求也。 眾生有所求,菩薩也有所求,彼此的有所求大家都同意。我也同意你的所求,你也同意我的所求,大家都同意遵守信用,說的話算數,就是叫做「要契」。而這個「要契」是菩薩和眾生共同立的一個合同,而這是菩薩度化眾生的方便善巧。

天二、 釋 (分六科) 地一、於施資具

謂諸菩薩若見有情求飲食等十資身具;即便共彼,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及諸沙門婆羅門等,下面第二科 「解釋」, 分六科。 第一科 「於施資具」。謂諸菩薩若見眾生求飲食等十種資具,十種資具在第二卷十七頁(即《披尋記》七十二頁‧十種身資具)第一食,第二飲,第三乘(就是車),第四衣服,第五莊嚴具,第六歌笑舞樂,第七香鬘塗末,第八什物之具,第九照明,第十男女受行。菩薩若看見諸有情, 求飲食等十種資身之具, 生活所需的。「即便共彼, 立要契言」: 菩薩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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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眾生定個合同。「汝等若能知父母恩, 恭敬供養」: 你們要求這十種資身具, 我可以滿足你們,但是有條件,就是要知道父母的恩。要對父母恭敬供養,對諸沙門婆羅門也能恭敬供養。這樣我就可以給你們十種資身具。

《披尋記》一五○八頁:及諸沙門婆羅門等者:等言,等取家長可尊敬者、作義利者、作所作者。如前善知世間中說。(陵本四十四卷十八頁)「及諸沙門婆羅門等者: 等言、 等取家長可尊敬者」, 可尊敬者, 就是家長,「作義利者, 作所作者, 如前善知世間中說」, 已經說過了。(陵本四十四卷十八頁)

廣說如前,乃至若能受持淨戒;如是我當隨汝所欲,施飲食等諸資身具,如其不能,我不施汝。

「廣說如前」

:恭敬供養,及諸沙門婆羅門等,下面還有文的,

「廣說」

,前面說了,這裡不多說了。「乃至若能受持淨戒,如是我當隨汝所欲」:「廣說如前」、「乃至」中間後一段就略去了沒有說,就是要造罪時要生恐怖心,再也不敢做了。要能受持清淨戒,還能持齋, 受齋持戒。「如是我當隨汝所欲」, 你若能做到這個程度, 若肯這樣用功的話,我當隨順你所欲。

「施飲食等諸資身具」

,我就布施你們這十種資身具。「如其不能,

我不施汝」

:如果你不能知父母恩,供養恭敬等等,若不能這樣做,我不施汝十種資身具。眾生向菩薩有所求,十資身具;菩薩向眾生有所求,要知父母恩、恭敬供養等等。如果你能辦到, 菩薩也能辦到,「如其不能, 我不施汝」。

《披尋記》一五○八頁:廣說如前等者:有尋有伺地說:於今世後世所作罪中見大佈畏。行施作福,受齋持戒。(陵本五卷十五頁) 此中廣說如彼應知。「廣說如前等者:有尋有伺地說:於今世後世所作罪中見大佈畏」,造了罪心裡有恐怖心。「行施作福」: 歡喜布施, 做很多的福業。「受齋持戒」: 同時還能受齋過午不食, 還能持戒。(陵本五卷十五頁) 此中廣說如彼應知。

地二、於施田等及作助伴

如是菩薩,若見有情來求種種田事、宅事、諸闤闠事、王事、域事、財事、穀事、或有來求諸工業處、及諸明處,或有來求共為朋友,或有來求共結婚媾,或有來求共作邑會,或有來求助營事業;菩薩共彼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所說;如是我當施汝田宅,廣說乃至助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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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前面第一科 「於施資具」, 這是第二科 「於施田等及作助伴」。「如是菩薩,若見有情來求種種田事」:眾生到菩薩這裡向菩薩有所求,求種田的這些事, 求菩薩幫幫忙。「宅事」: 種田是能生產, 宅是住處。 我沒有房子, 請菩薩給我個房子住。「諸闤闠事」:「闤闠」, 不是各別的一個、 二個房子, 是很多人居住的地方。如造一個城市計劃,造一個現代都市。

「王事、域事、財事、穀事」

:為國王做事;或者一個地區裏做福業的事;或者發財的事;或者種什麼田、生產什麼穀的事情。「或

有來求諸工業處」

:或者有眾生到菩薩這兒來求菩薩幫忙工業的事,如造房子是工業,或者是其他種種的工業。「及諸明處」: 很多的專業知識的事, 向菩薩有所求。

「或有來求共為朋友」

:或者有眾生來求菩薩和他做朋友。「或有來求共結婚媾」:或者求這個事情。

「或有來求共作邑會」

:這個地區成立一個會,我們每星期天坐禪。「或有來求助營事業」: 或有其他的事, 請菩薩幫忙。「菩薩共彼立要契言: 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所說;如是我當施汝田宅,廣說乃至助營事業。」這就是訂立一個合同。

地三、於脫厄難

又諸菩薩,若見有情有諸愆犯、或被舉訟,或作種種不饒益事,為他所拘,將欲刑縛,斷截撾打,毀辱迫脅,驅擯流移,或他所執、欲捶縛賣;菩薩爾時隨能隨力,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我當方便救汝,令脫斯難。「又諸菩薩,若見有情有諸愆犯」:愆犯,以下犯上,犯了違法的事,造罪了。「或

被舉訟」

:或者造了罪以後,被人舉發到法庭打官司了。

「或作種種不饒益事」

:做了很多傷害人的事。「為他所拘」:你傷害人家,被人家逮捕了、捉住了。「將欲刑縛,斷截撾打,毀辱迫脅」威脅你,「驅擯流移」或者是驅逐你,把你流放到苦惱的地方去了。「或他所執」, 或者是被人家捉起來,「欲捶縛賣」 捉起來就是要打你, 或者把你賣給別的人了。「菩薩爾時隨能隨力, 立要契言」: 菩薩此時看見這個眾生有這樣的苦惱,就同他又訂個合同,「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我當方便救汝,令脫斯難。 」, 令你脫離這個災難、 苦惱。

地四、於救怖畏

又諸菩薩若見有情遭遇種種王賊水火人及非人不活惡名,諸怖畏等;爾時菩薩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我當方便救汝令免斯畏。「又諸菩薩若見有情遭遇種種王賊水火人及非人不活惡名,諸怖畏等;」:又諸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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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若見眾生遭遇到種種的苦惱事情,什麼事情呢? 王的佈畏,或者賊的佈畏,或者水、火、人、非人的佈畏,非人就是鬼神。或者「不活」:沒有飯吃,生活困難的佈畏,或者惡名的佈畏,「諸佈畏等」。「爾時菩薩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我當方便救汝令免斯畏。」善巧方便的救護你,使令你沒有這個恐怖。菩薩肯這樣來救護眾生,但是有條件,就是你要孝順父母等等的。

地五、於遂求願

又諸菩薩若見有情欲所愛會,求非愛離;爾時菩薩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我當遂汝所願,令所愛會及非愛離。

這是第五科「於遂求願」

,你有所求能滿你所願。「又諸菩薩若見有情欲所愛會」:眾生想要與所愛的人集會。「求非愛離」: 或者怨家在一起很苦惱, 希望求菩薩幫忙,把非愛遠離了。「爾時菩薩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

我當遂汝所願」

,滿足你所願望的,

「令所愛會及非愛離」

,令所愛的人能集會,令非愛的人遠離。

地六、於救病苦

又諸菩薩若見有情為疾所苦;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我當救汝病苦,令得安樂。

「又諸菩薩若見有情為疾所苦」

:有情為疾病所苦惱,看醫生也看不好就「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如前廣說;如是我當救汝病苦,令得安樂。」菩薩也會幫這個忙的,但是有條件。

天三、結

彼諸有情既為菩薩如是立要,於諸善品速疾受學,於諸惡品速疾除斷;菩薩皆能遂其所願,當知是名菩薩共立要契方便善巧。「彼諸有情既為菩薩如是立要」: 那些苦惱的眾生和菩薩立了契約,「於諸善品速疾受學」眾生感覺到菩薩肯幫忙,那好了,就趕快的聽菩薩的教導。

「於諸惡品速疾除

斷」: 斷除一切惡法,「菩薩皆能遂其所願」: 那就能滿你所願了,「當知是名菩薩共立要契方便善巧」。

亥三、 異分意樂方便善巧 (分三科) 天一、徵

云何菩薩異分意樂方便善巧?分三科。 第一科 「徵」。「云何菩薩異分意樂方便善巧? 」, 就是內心裡的意樂, 和表現出來的行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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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但是這也是菩薩教化眾生的方便善巧。怎麼樣是菩薩的異分意樂方便善巧呢?這

是「徵」

。第二科「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於立要契諸有情所」,分二科,第一科「別現異相」, 分二科, 第一科 「不施所求」:

天二、 釋 (分二科) 地一、 於立要契諸有情所 (分二科)

玄一、 別現異相 (分二科) 黃一、不施所求

謂諸菩薩與諸有情立要契已,彼諸有情於上所說彼彼事中,不如所欲速疾修行;菩薩爾時於如上說彼所求事,皆不施與。唯為利益彼有情故,非餘意樂而不施彼。第二科 「解釋」, 分二科: 第一科 「於立要契諸有情所」, 分二科, 第一科 「別現異相」, 分二科, 第一科 「不施所求」。

「謂諸菩薩與諸有情立要契已」

:合同已經簽字了,「彼諸有情於上所說彼彼事中,

不如所欲速疾修行」

:但是那個有情對要契上所答應的,要做什麼什麼功德的事,並不隨順菩薩所說的條件很快的去做,或者不做。答應了要知父母恩,要孝順父母,但是不做這件事。「菩薩爾時於如上說彼所求事,皆不施與。」:你不滿足菩薩所開的條件,那菩薩也不滿你所願,「皆不施與」。「唯為利益彼有情故」: 而這個不施與其願, 不滿足他的願,菩薩的心還是利益他的意思,不是要傷害他,

「唯為利益彼有情故」

。「非餘意樂而不施彼」: 並不是有其他的不懷好心, 不布施他, 不是的。

黃二、不救難等

如是於其諸厄難處、諸怖畏處,欲所愛會,求非愛離,病苦所惱,諸有情類,權時棄捨。唯為利益彼有情故。非異意樂而棄捨之;非異意樂而不救拔。「如是於其諸厄難處、諸怖畏處,」:苦惱的境界,苦惱的地方,恐怖的地方,「欲所愛會」的要求,「求非愛離」的要求,「病苦所惱」的要求,「諸有情類,權時棄捨」:你不能滿足菩薩所說的條件,要孝順父母等等 …,你不做這個事,菩薩「權時棄捨」,要暫時棄捨了你, 不滿足你的所願。「唯為利益彼有情故」: 菩薩暫時不滿眾生願, 表面上的行動好像菩薩不慈悲了,但是菩薩的內心還是利益他。「非異意樂而棄捨之,非異意樂而不救拔」: 不是有傷害他的意思, 不是有其他傷害的心情, 而不救護眾生的 .

玄二、總明方便

如是菩薩於諸有情方便現行剛捍業時,唯為利益,非餘意樂;漸令餘時,如其所欲,斷除諸惡,修學諸善,是故方便權時棄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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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科總明方便,「如是菩薩」,這位菩薩對「於」苦惱的「有情方便現行」,菩薩的智慧、慈悲,方便的現出來這種行動,「剛捍業時」就是剛強不救護眾生的事情,拒絕眾生的要求,表面上是這樣子,但是菩薩的內心「唯為利益」,還是要利益眾生,「非餘意樂」不是其他傷害眾生的意樂,「漸令餘時、如其所欲」菩薩還是不棄捨眾生,逐漸的教這一位眾生, 在其他的時間裡面 「如其所欲」, 能隨順菩薩的希望,「斷除」 種種 「罪過修學諸善」, 眾生能隨順菩薩的教導, 修學很多很多的善法,「是故方便權時棄捨」。

地二、 於先親厚諸有情所 (分二科) 玄一、隨宜勸導

若諸有情於菩薩所,雖無所求,亦無眾難,廣說乃至無諸病苦,而與菩薩先為親厚;菩薩於彼隨宜勸導,斷諸惡法,修諸善法。所謂令彼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廣說乃至於淨尸羅隨順受學。分兩科。第一科,隨順勸導。「若諸有情於菩薩所,雖無所求」,若是有這樣的眾生對菩薩什麼都不求,那可能這個眾生他自己福德大, 什麼都有了,「雖無所求, 亦無眾難」, 沒有很多困難、 苦惱

的事情「廣說乃至無諸病苦」

,這個眾生身體健康沒有病苦,

「而與菩薩先為親厚」

,這個眾生和菩薩, 在過去什麼時候是親厚關係的人。「菩薩於彼隨宜勸導」, 這個眾生對菩薩無所求,菩薩也對彼隨其所宜而勸導,「斷諸惡法,修諸善法」。「所謂令彼知父母恩, 恭敬供養」 那這就是善法,「廣說乃至於淨尸羅隨順受學」, 也能夠學習戒, 持戒清淨,這是隨宜勸導。

玄二、現異分相

若彼有情雖蒙菩薩如是勸導,故肆輕躁而不奉行;菩薩爾時自現憤責,唯欲利益,非憤意樂。於諸所作,悉現乖背,唯為利益,非背意樂。或於一類,現與世間不饒益事,唯為利益,非損意樂。

「若彼有情雖蒙菩薩如是勸導」

,要是那一個,以前和菩薩有親厚關係的人,雖然現在得到菩薩各式各樣的勸導教化,

「故肆輕躁而不奉行」

,但是那個眾生還是故意的、有心的,「肆」,就是放肆、放縱自己,「輕躁」就是浮動,心老是不安,而不奉行菩薩的教導,「菩薩爾時自現憤責」, 這個時候菩薩怎麼辦法呢? 菩薩就主動現出來憤怒、呵責,「唯欲利益, 非憤意樂」, 而菩薩現出這個形象憤怒了, 但是菩薩的心是慈悲心要利益他, 並不是有憤恨的心情, 那是假的方便示現的。「於諸所作, 悉現乖背」, 菩薩對於那個眾生,他是「故肆輕躁」做種種惡事,「悉現乖背」菩薩完全表現出來不同意, 不同意你這種做風。「唯為利益, 非背意樂」, 菩薩現出來的乖背行為, 內心裡面是慈悲利益眾生,「非背意樂」 不是棄捨他的意思, 沒有棄捨眾生的心,「或於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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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與世間不饒益事」, 或者菩薩對於這一類, 以前有親厚關係的眾生,「現與世間不饒益事」, 菩薩對於這個以前關係好的眾生, 反倒做一些不利益他的事情,「唯為利益,非損意樂」在菩薩內心還是慈悲,利益這個人的,並沒有傷害他的意樂。

《披尋記》一五一○頁:或於一類現於世間不饒益事等者:戒品中說: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逼惱。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又說: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陵本四十一卷六頁) 由是當知此所說義。「或於一類現於世間不饒益事等者:

〈 戒品 〉中說」

,這個我們已經講過了。

「菩薩

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

,這個大菩薩,看見那個眾生有,「增上」威力很有權力,

「增上宰官」

,就是有很高的地位,在政府裡面有地位的人。

「上品暴惡」

,菩薩看見這個眾生他的暴惡是最上品的、最厲害的。

「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逼惱」

,什麼叫做「上品暴惡」 ? 就是 「增上增上宰官」 那個人, 對於諸有情沒有慈愍心,「專行逼惱」, 專做一些苦惱眾生的事情,眾生做生意發財了,這個有權力的人到那裡說:

「你把這個生

意的所有權給我,請你離開這裡」就是土匪了。

「菩薩見已」發大悲心的菩薩看見這個

眾生,做了這種傷害眾生的事情,「起憐憫心」就發動對這個眾生有憐憫心,這個人就要下地獄了。「發生利益安樂意樂」, 菩薩對於這個眾生就發生利益他, 叫他修學善法將來不要到三惡道去,「發生利益安樂意樂」。

「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

,隨這菩薩他的因緣,力量有多大,隨這力量所能做到的,

「若廢若黜」

,把這增上宰官罷免了叫做「若廢」,「若黜」就是降低他的權力。「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菩薩這樣做,對於菩薩所受的菩薩戒並沒有違犯、並沒有犯戒。「生多功德」能生出來很多功德,這個增上增上宰官,被菩薩這樣做了以後,他就沒有條件再去傷害眾生了,所以利益了很多人,那麼多的人也不受他的苦惱了,他本人也不能再做惡了,所以菩薩這件事做的有功德。「又說: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這是劫盜賊,什麼叫劫盜賊呢?就是奪取他人的財物,

「若僧伽物」

,大眾僧的財物。

「窣堵波物」

,佛塔的財物。

「取多物已執為己有」

,是他的所有了。「縱情受用」,放縱他的貪瞋癡,受用所偷來的財物。「菩薩見已,起憐憫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 菩薩見已也是起憐愍心,「於彼有情」 發生利益安樂意樂, 發起利益這個人, 令他得安樂的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 把那偷盜的財物奪回來。(陵本四十一卷六頁), 由是當知此所說義。 這裡面看出一件事情, 就是發了無上菩提心,受了菩薩戒的菩薩,可以參加政治活動,這地方是這個意思,當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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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恐怕不行,這要大福德、大智慧的人才可以這樣做。

天三、結

如是菩薩於諸有情現外所作,與內意樂,相不同分;由是因緣,方便安處,令彼有情漸斷諸惡,漸修諸善。是故菩薩如是調伏有情方便,名為菩薩異分意樂方便善巧。「如是菩薩於諸有情現外所作,與內意樂,相不同分」,這是第三科結束。說如是菩薩對於諸有情「現外所做」,顯現在外邊行動做的事情,「與內意樂,相不同分」,與菩薩內心裡面的慈悲心的相貌不一樣,內心裡面是慈悲,外邊做的事情是對眾生不歡喜,「由是因緣, 方便安處, 令彼有情漸斷諸惡」, 由於菩薩的大悲心, 善巧方便的因緣,能夠把眾生安處在良好、善良的地方,令彼有情漸漸的斷滅一切惡事,漸漸的修學諸善法,「是故菩薩如是調伏有情方便, 名為菩薩異分意樂方便善巧」。

亥四、 逼迫所生方便善巧 (分三科) 天一、徵

云何菩薩逼迫所生方便善巧?第四科,逼迫所生方便善巧,分三科;第一科是徵,

「云何菩薩逼迫所生方便善巧」

,這是徵,下面是解釋。

天二、 釋 (分二科) 地一、如應告誡

謂諸菩薩或為家主,或作國王,得增上力,於自親屬、於自臣民,能正教誡。如應告言:諸我親屬、諸我臣民,若於父母不知恩報,廣說乃至毀犯戒者;我當斷其常所給賜衣服飲食,或當捶罰,或我親屬當與乖離,或我臣民當永驅擯。分二科,第一科如應告誡。

「謂諸菩薩或為家主」

,菩薩這個時候是一家之主,「或作國王,得增上力」,他拿到了無上的權威,「於自親屬、於自臣民」他有這個權力嘛,家之主, 於自己的親屬之人; 做國之王, 於自己的臣民。「能正教誡」, 他有這個大智慧, 能夠正確的教導他們。「如應告言」, 怎麼教導呢?如其所應依程度的深淺,來告訴他說:「諸我親屬」這麼多都是我的親屬,這是家之主的人說的話。

「諸我臣民」

,這是國之王說的話,這麼多的我的臣民。

「若於父母不

知恩報, 廣說乃至毀犯戒者」, 我的親屬或者我的臣民, 若對於父母不知報恩。「廣說乃至毀犯戒者」,做種種惡事,「我當斷其常所給賜」,你們不孝順父母,乃至犯戒,那我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斷其常所給賜」,「常」 就是日常我要給你的, 現在我斷了不給了,常所賜給的「衣服飲食」中斷停止這件事了,

「或當捶罰」

,或者嚴重的要打你,或者處罰,「或我親屬當與乖離」, 或者屬於我的親屬, 你們不能持戒不孝順父母,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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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和你們 「乖離」 了, 不在一起住了,「或我臣民當永驅擯」, 或者是我的臣、 我的民,你不孝順父母,乃至不持戒,那我就永久的驅逐你們,不睬你們了。

地二、方便伺察

立一善巧機捷士夫,於彼事業常令伺察。這一個或者是家主或是國之王,「立一」就是委派一個。

「善巧機捷士夫」

,就是有善巧的智慧非常敏感的人, 不是遲鈍的人。「於彼事業常令伺察」, 對於你的臣民, 或者是親屬做什麼事情,常令他去觀察,「伺察」等於是間諜了,偷偷的觀察你,看你們做什麼事情, 這是 「方便伺察」, 下面是第三科。

天三、結

由是因故,彼諸有情怖畏治罰,勤斷諸惡,勤修諸善。彼於修善,雖無樂欲;由是方便,彊逼令修。是故名為逼迫所生方便善巧。第三科是結。「由是因故,彼諸有情怖畏治罰,勤斷諸惡」由於菩薩有這種威力,有這種智慧,有這種大慈悲的原因。「彼諸有情怖畏治罰」害怕了,害怕菩薩來治罰他,「勤斷諸惡」精勤的斷滅這種惡法,斷滅身三、口四、意三,這些諸惡,「勤修諸善」。「彼於修善,雖無樂欲;由是方便,彊逼令修」,那個眾生對於修善法的事不歡喜,雖然不歡喜,「由是方便, 彊逼令修」, 由於菩薩做國王、 做家主他有這個權力, 用這個善巧方便強逼他使令他修學善法,「是故名為逼迫所生方便善巧」。 這是第四個, 下面第五個施恩報恩方便善巧分三科,第一科是徵。

亥五、 施恩報恩方便善巧 (分三科) 天一、徵

云何菩薩施恩報恩方便善巧?這是問?下面第二科解釋。

天二、釋

謂諸菩薩,先於有情,隨力多少施作恩惠;或施所須,或濟厄難,或除恐怖,或會所愛,或離非愛,或療病苦,令得安樂。彼諸有情深知恩惠欲報德者,菩薩爾時勸令修善,以受報恩。告言:汝等非餘世財來相酬遺,為大報恩。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廣說乃至受持淨戒;如是乃名大報恩德。「謂諸菩薩,先於有情,隨力多少施作恩惠」,「謂諸菩薩」他先主動的對於眾生,

「隨力多少」

,隨菩薩自己的力量,或者多或者少,「施作恩惠」就是對於眾生布施他,生活所需或者什麼, 就是對眾生有恩惠。「或施所須, 或濟厄難」, 多少的施作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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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恩惠呢?「或施所須」布施他生活所需,衣服、飲食、臥具、醫藥。

「或濟厄難」

或是救濟這個眾生在苦難中,或者土匪難,或者大地震了,或者是風災、水災各式各樣的厄難。「或除恐怖」,或者你有什麼恐怖,菩薩能除滅你的恐怖。「或會所愛」或者幫助你能與所愛的人聚會。

「或離非愛」

,或者幫助你遠離怨家。

「或療病苦」或者為你

治療病苦,令你得到身體健康的安樂。

「彼諸有情深知恩惠欲報恩德者」

,那個有情深深的知道,菩薩對他有恩、有惠,那麼想要報答菩薩的恩德,怎麼辦呢?「菩薩爾時勸令修善」,菩薩這時對那個想要報恩的眾生說:「勸令修善」,就勸他說:你就修習善法,那就是我接受你的報恩了。「告言」,就是菩薩對於受恩惠的眾生說:

「汝等非餘世財來相酬遺」

,你們這些受了恩惠的人,不要拿世間的財來送給我,你以為這就是大報恩,你們不要這樣想。世財就叫餘。那怎麼辦呢?「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養,廣說乃至受持淨戒;如是乃名大報恩德」, 這就是報恩了, 下面第三科結。

天三、結

菩薩如是於諸有情先施恩惠,勸讚修善,名大報恩;由此方便,令他於善精勤修學。是故名為施恩報恩方便善巧。「菩薩如是於諸有情先施恩惠」, 結束前面這段文, 菩薩度化眾生有這樣善巧方便, 先對眾生施恩惠,「勸讚修善, 名大報恩」, 後來你就修學善法, 你不知道修善,我勸你、讚歎修善的功德大,那就叫做大報恩。「由此方便,令他於善精勤修學。是故

名為施恩報恩方便善巧」

,由於菩薩有這樣的善巧方便,使令眾生於善法精勤的修學,「是故名為施恩報恩方便善巧」。

《披尋記》一五一一頁:或施所須等者:此中種種,如前共立要契方便善巧中說。

下面是第六科。

亥六、 究竟清淨方便善巧 (分三科) 天一、徵

云何菩薩究竟清淨方便善巧?這裡分三科, 第一科是徵。「究竟清淨方便善巧」, 這就是能學習佛法得聖道, 能得涅槃就是究竟清淨嘛,其他的方便善巧,都只是修善斷惡的事了。第一科是徵,「云何菩薩究竟清淨方便善巧」?前面的方便善巧都是前方便,而不是究竟的清淨,那什麼是菩薩度化眾生究竟圓滿的清淨方便善巧呢?下面是第二科釋,分六科;第一科是現生睹史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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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二、 釋 (分六科) 地一、現生睹史多天

謂諸菩薩安住菩薩到究竟地,於菩薩道已善清淨;先現往生睹史多天眾同分中。無量有情,如是念言:某名菩薩,今已生處賭史多天眾同分中;不久當下生贍部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願令我等當得值遇,非不值遇,隨是菩薩所生之處,願令我等亦當往生。如是為令無量有情生正欲樂,為多修習此欲樂故。「謂諸菩薩安住菩薩到究竟地」, 這是說菩薩安住於般若波羅蜜, 大悲心廣度眾生,這樣逐漸逐漸六波羅蜜的功德到究竟地時,那就是到第十地等覺菩薩的時候。「於

菩薩道已善清淨」

,對於菩薩的般若波羅蜜,無相的大悲心,已經成就很高的程度,很清淨了。「先現往生睹史多天眾同分中」, 到這個程度的時候, 菩薩應該怎麼做呢?

「先」

,最先。

「現往生」

,現出來往生到睹史多天眾同分裡面,睹史多天有很多的天人,這時候菩薩和他們一樣,到那個天去住。「無量有情, 如是念言」, 那時候很多的眾生, 就心裡面這樣憶念:「某名菩薩,

今已生處睹史多天眾同分中」

,說:某某名菩薩現在已經往生到睹史多天眾同分中在那裡住,在那住有什麼特別呢?「不久當下生贍部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不需要很久,四王天是五十年一晝夜,忉利天是一百年一晝夜,夜摩天是二百年,睹史多天是四百年,就是人間四百年,它那裡是一晝夜。這樣子活四千歲,就是那麼多的時間,「不久

當下生贍部洲」

,就是「南贍部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再下來就成無上菩薩提了,

「願令我等當得值遇」

,很多的眾生知道是這樣子嘛! 就發願了:希望他成佛的時候,我們能夠和他見面,「非不值遇」不是說他成佛了,但是我跑到三惡道去,那就不行了,你能遇見他。「隨是菩薩所生之處, 願令我等亦當往生」, 隨順這個菩薩往生的地方,南瞻部洲什麼國? 什麼地區? 什麼城? 什麼地方? 在他往生的地方,

「願令我等亦當往

生」, 也就往生到他那個地方去。「如是為令無量有情生正欲樂」, 菩薩能到睹史多天那兒去住, 就能令無量的眾生,生起這樣好的意願,發心去見佛就是很好的意樂,

「生正欲樂」

。「欲樂」就是意願。

「為多修習此欲樂故」

,菩薩生到這裡,目的也就是為了很多很多的眾生,都能修習這個欲樂,都歡喜去見佛,這是第一科,現生睹史多天,下面第二科,現生王家出家。

地二、現生王家出家

又是菩薩從睹史多天眾中沒,來下人間,生於高貴或族望家,所謂王家、若國師家。棄捨世間上妙欲樂無所顧戀,清淨出家。令諸有情起尊敬故。「又是菩薩從睹史多天眾中沒,來下人間」,又這位菩薩從睹史多天,大眾之中息沒了,下到人間來,

「生於高貴」

,道德高尚的人家,

「或族望家」

,或者這個族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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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很高地位很高,很多人都很尊重他。那是誰呢?「所謂王家」,國王的家或者是國王老師的家,「棄捨世間上妙欲樂無所顧戀」, 生到這個地方來, 當然是富貴人家, 但是菩薩生到這裡,又把這世間上妙欲樂棄捨了,「無所顧戀」不愛著這些世間上妙欲樂,「清淨出家」 離開欲樂, 清淨的出家修學聖道,「令諸有情起尊敬故」, 這樣做是幹什麼?又是選擇高貴或族望那裡投生,結果又棄捨了,既然要棄捨那最初不要來就好了嘛!不是,這樣能令眾生起尊敬心,是這樣意思。這個的確不是容易,眾生看見佛出家能棄捨上妙的欲樂,其他的眾生小小境界捨不得,還不能放下,不容易、真是不容易。

地三、現受難行苦行

又現誓受難行苦行。為令信解苦行有情,捨所樂故。第三段難行苦行。

「又現誓受難行苦行」

,出了家的時候,

「現」

,是現出來。「誓」,是決定。要受這個難行苦行,這個苦行你不容易做,但是菩薩能做,

「為令信解苦行有

情,捨所樂故」,為什麼這樣做呢? 為令信解苦行的有情,捨掉他棄捨苦行的事,他歡喜修苦行,「現受難行苦行」。 佛最後也是棄捨了, 這是為了給眾生做示範的關係。

地四、現證無上菩提

又證無上正等菩提。令餘有情,於所同趣菩提解脫,欣殊勝故。菩薩修苦行,後來又不修苦行,那就是要修八正道了,思惟緣起的道理證悟無上菩提,「令餘有情」對於其他的眾生,「於所同趣菩提解脫」,對於菩薩也修無上菩提,眾生也修無上菩提,這樣子發歡喜心,他能成佛我也能成佛,

「欣殊勝故」歡喜仰慕這

個殊勝的境界就是無上菩提了。

地五、現待梵王請說

又證無上正等覺已,未為有情即說正法;待梵天王躬來啟請。為諸有情於正法所,起尊敬故。作是念言:當所說法,定應殊妙。故今梵王,希望世尊,說是法故,躬自來請。這是第五現待梵王請說。「又證無上正等覺已,未為有情即說正法」菩薩證了無上正等覺已,還沒有立刻為有情宣說正法,宣說緣起的正法,「待梵天王躬來啟請。」為什麼不立刻為眾生說法呢?等待梵天王親自來啟請,然後再為眾生說法,這是什麼意思呢?「為諸有情於正法所,起尊敬故」,就是為了讓諸有情,對佛的正法發起恭敬心,「作是念言」 這恭敬心怎麼生起的呢? 眾生這樣憶念說:「當所說法, 定應殊妙」, 菩薩當要所說的法,一定是特別的微妙。「故今梵王」所以現在梵天王那麼高貴,也來請法。「希望世尊, 說是法故, 躬自來請」, 這表示法的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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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六、現以大悲觀察

又以佛眼觀察世間。勿使有情作如是謗:但由梵王躬來啟請,敬梵王故,宣說正法;非於有情,自起悲心,乃是為他之所激發,非自能了機宜可否。為欲壞彼一類有情如是邪執。眾生真是難度, 怎麼都是對、 怎麼都是不對。「又以佛眼觀察世間」, 菩薩成佛了以後,以佛眼觀察世間眾生的根性,

「勿使有情作如是謗」

,不要使眾生,這樣毀謗佛,怎麼毀謗呢?「但由梵王躬來啟請」,成佛之後為眾生說法,是因為梵天王躬來啟請。「敬梵王故」 佛恭敬梵王故。「宣說正法; 非於有情, 自起悲心」, 佛不是對於眾生有悲心, 不是於有情發起悲心而為說法。「乃是為他之所激發」, 是梵王這麼高的身份來請激發他的心, 他才為眾生說法。「非自能了機宜可否」, 不是佛自己有智慧能夠了知眾生的根性,可不可以說法,不是這個意思,眾生會這麼想。

「為欲壞彼一類有情如是

邪執」, 佛成佛後為了想破壞彼一類有情這樣的執著, 先以佛眼觀察世間。

《披尋記》一五一二頁:又以佛眼觀察世間者:〈 菩提品 〉 說: 如來晝夜六時, 晝三夜三, 常以佛眼觀察世間誰增誰減?我應令誰未起善根而種善根?廣說乃至我應令誰建立最勝阿羅漢果?(陵本三十八卷三頁)其義應知。佛是晝三時、夜三時,晝夜六時觀察眾生的根性誰增誰減,或者是善法增惡法減,或者惡法增善法減,我應令那一個人,未起善根而種善根。

先以佛眼觀察世間,然後為轉無上法輪,一切世間所未曾轉;觀察世間的根性, 然後為說無上法輪,「一切世間所未曾轉」, 一切世間的眾生,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妙法。

《披尋記》一五一二頁:然後為轉無上法輪者:攝事分說: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乃至廣說世尊轉所解法,置於阿若憍陳身中,此復隨轉置餘身中,彼復隨轉置餘身中。 以是展轉、 隨轉義故, 說名為輪。 正見等法所成性故, 說名法輪。(陵本九十五卷十頁)其義應知。「然後為轉無上法輪者:〈 攝事分 〉說: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乃至廣說世尊轉所解法, 置於阿若憍陳如身中」, 這是指 「釋迦牟尼佛」 說。「此復隨

轉置餘身中」

,憍陳如又轉法輪置餘眾生身中,把佛法放在心裡面,你要能接受的時候,修學止觀就是你也在轉法輪,法輪動了就能破惑證真,也能夠和阿若憍陳如一樣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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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再轉法輪,「彼復隨轉置餘身中。以是展轉隨轉義故,說名為輪」,這叫輪。「正見等法所成性故, 說名法輪」,「正見等法」, 這個法輪的內容就是八正道,「所成性故」 這叫做法輪。「(陵本九十五卷十頁) 其義應知」。

如是更復宣說正法,制立學處。就是這樣子更復宣說正法,「制立學處」 那就是還要制立戒,「學處」 就是戒。

天三、結

是名菩薩究竟清淨方便善巧。由此所說方便善巧,更無有餘方便善巧,在於此上若過若妙;是故說名究竟清淨。結束這段文,菩薩能夠示現成佛,教化眾生為宣說無上法輪,這是究竟清淨的方便善巧,「由此所說方便善巧, 更無有餘方便善巧, 在於此上」, 沒有別的方便善巧能夠超過這個,「若過若妙; 是故說名究竟清淨」。

《披尋記》一五一二:宣說正法制立學處者:此中正法,謂即十二分教。學處,謂即三無漏學應知。「宣說正法制立學處者:此中正法,謂即十二分教」,就是長行、重頌并受記 … …那個十二分教,「學處, 謂即三無漏學應知」, 這個學處就是戒定慧都在內了。

戌四、總結

如是菩薩所說六種若略若廣方便善巧,能除憎背聖教有情,所有恚惱;處中住者,令其趣入;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得解脫。除此,無有若過若增。「如是菩薩所說六種」, 前面說的這一共是六大段。「若略若廣方便善巧, 能除憎背聖教有情,所有恚惱;處中住者,令其趣入;已趣入者,令其成熟」,繼續的栽培善根, 善根成熟了,「已成熟者, 令得解脫。 除此, 無有若過若增」。

午五、結

是名菩薩方便善巧。這是第五段結,把這一段文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