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7 Tape387 《披尋記》1360~1365

月二、不應開悟(分三科) 盈一、標

又諸菩薩於受菩薩戒律儀法,雖已具足受持究竟,而於謗毀菩薩藏者無信有情,終不率爾宣示開悟。第一科是從他受分四科,第一科辨授受相,這一科裡分兩科,第一科明所應,第二科簡不應。這個明所應就是傳戒的菩薩對求受菩薩戒的菩薩,認為他是適合受菩薩戒的,叫所應。這第二科簡不應,就是這個人不應該給他受菩薩戒,這樣意思。這一科裡又分兩科,第一科是不應從受,這個不應從受,這是傳戒的菩薩不及格了。求受菩薩戒的人不及格,傳戒的菩薩也不及格,那這件事就是不成了。現在這是第二科不應開悟。「又諸菩薩於受菩薩戒律儀法」這個又諸菩薩,指傳戒的菩薩說,於受菩薩戒律儀法,這位菩薩對於他所受的,所秉受的菩薩戒的律儀法。就是他以前曾經受過菩薩三聚淨戒,他也是如法的修學。「雖已具足受持究竟」是這位菩薩雖然學習佛法很久了,他能夠具足的,就是圓滿的安住淨戒,受持是不違犯戒。究竟就是使令這個所受持的戒,能夠清淨不染污。這個後面的《披尋記》的文的解釋,解釋這個究竟的意思,如果完全不違犯淨戒,那麼就叫做究竟清淨。或者是有的時候失掉了正念,違犯了淨戒,能懺悔清淨,那就叫做究竟。說這位菩薩他受戒之後,能夠圓滿的安住淨戒。「而於謗毀菩薩藏者無信有情」這個發無上菩提心,安住淨戒的菩薩是有大悲心的,但是對於謗毀菩薩藏的人,「無信有情」這個謗毀菩薩藏,就是謗毀大乘佛法的人,他對於大乘佛法沒有信心,就是這樣的有情。

「終不率爾宣示開悟」所以這位持戒清淨

的菩薩,由始至終他對於這個無信的有情,由始至終「不率爾」就是不輕易的宣示開悟,不為他講解這個菩薩戒,來開悟菩薩戒,不這樣做。這是標,下面解釋。

看這個《披尋記》的文:於受菩薩戒律儀法雖已具足受持究竟者:謂諸菩薩,於自所受菩薩淨戒三種律儀所有軌則,是名菩薩戒律儀法。此復云何?謂如下說四種他勝處法,乃至廣說諸事有犯、無犯、是染、非染,如是等相是名軌則。於此軌則若無虧損,是名具足。深敬專念,是名受持初無違犯。犯已還淨,是名究竟。「於受菩薩戒律儀法雖已具足受持究竟者」說這一段文,

「謂諸菩薩於自所受菩薩

淨戒三種律儀所有的軌則」這個菩薩淨戒,戒本來是清淨的,菩薩受了以後又沒有違犯,所以叫做菩薩淨戒。這三種律儀,就是三聚淨戒了。

「所有軌則是名菩薩戒律儀法」

這個戒律儀法這句話怎麼講?就是軌則的意思,就是這三種律儀是菩薩修學聖道的一條路,一條道路,不可以改變的,你離開了這條道路就有危險。軌,就是這個車行的道路,這個車若不在道路上走就不安全了。那麼菩薩的三種律儀,也就是菩薩的道路,就是軌則。這個則,是法則,三種律儀本身就是法,所以叫做軌則。「是名菩薩戒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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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此復云何?謂如下說四種他勝處法,乃至廣說諸事有犯無犯是染非染,如是等相是名軌則。」此復云何?這個三種律儀的軌則,是菩薩戒的律儀法,但是究竟指什麼說的?「此復云何? 」「謂如下說」就是這下邊的文所說的四種他勝處法,這是重戒。「乃至廣說諸事」就是下邊的輕戒,「廣說諸事有犯無犯」你這樣作並沒有犯戒;你這樣作是有犯戒。說是「有犯無犯是染非染」這樣是犯戒了;但是不是染污;這樣子犯戒;是染污。所以有這四種差別。犯有染非染,這個差別。「如是等相是名軌則」這下邊文說出來四種他勝處法,還有很多的輕垢罪,那都叫做軌則。「於此軌則若無虧損,是名具足。」這個受了菩薩戒的菩薩,對於這些輕重的戒條,若沒有缺少,沒有犯戒,是名叫做具足。「深敬專念,是名受持」受了菩薩戒的人,對於戒有深厚的恭敬心,對於戒法有恭敬心,「專念」專一的保持正念,這就叫做受持,這受持是這麼講。「初無違犯」從初開始就不犯戒,「犯已還淨」假設有的時候違犯了,違犯了以後就懺悔,恢復原來的清淨。這就叫做「究竟」,究竟這麼講。這一段文是標,不應開悟是標的意思,標出來這樣的意義,下邊就是徵。

盈二、徵

所以者何?這個所以然的道理是什麼?為什麼菩薩有慈悲心,而對於謗毀菩薩藏的人,不開示他的菩薩戒?是徵,下面第三科是解釋。

盈三、釋

為其聞已不能信解,大無知障之所覆蔽。便生誹謗。由誹謗故,如住菩薩淨戒律儀成就無量大功德藏。彼誹謗者亦為無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逐。乃至一切惡言惡見及惡思惟未永棄捨。終不免離。「為其聞已不能信解,大無知障之所覆蔽」,是因為什麼不開示他菩薩戒?「為其聞已」因為他若聽聞了以後,他不能信解,他沒有信心。也可能他聽懂了這個意思,但是沒有信心,無信之解,那麼這個信解可以這麼講。這句話可以作兩個解釋,就是也不信、也不解。也不懂,不懂這是什麼道理,就是不解。也根本也不相信,不信不解。或者是能明白這件事,但是他不相信,就是不能信解。為什麼不能信解?「大無知障之所覆蔽」他有很大的無知的障礙,覆蔽他的心,所以他不能明白這個菩薩戒的道理,「大無知障」。 一般的人, 就是無知障, 但是加個「大」字,加「大」字就是有問題了。有什麼問題?就是造過罪。造過罪,這個罪障礙他,不能開發智慧就不能明白。你譬如說我們舉一個例子,有人發心在這個地方要造一個學校,那麼為當地的這些年輕人讀書的地方。但是有人障礙這件事,不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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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做學校,那麼這個人將來他的智慧就有問題。這是當然社會上的學校的事情。若是佛法裡面,譬如說是有開發智慧的,在佛法上能開發智慧的因緣、法會,你障礙他不得成就, 那麼將來你的智慧是有問題, 這會有問題的。 說 「大無知障之所覆蔽」。「便生誹謗」, 所以他就會生起來誹謗菩薩戒的佛法的事情。「由誹謗故,如住菩薩淨戒律儀成就無量大功德藏」,這下面說誹謗的罪過,先說一個譬喻,如同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菩薩,他會成就無量大功德藏,這前面講過這句話。「彼誹謗者亦為無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逐」, 那一位愚癡的人, 他誹謗菩薩藏, 誹謗菩薩戒,也一樣的「為無量的大罪業障所隨逐」,這又是這麼多,很多很多的罪過隨逐他。「乃至一切惡言惡見及惡思惟未永棄捨」他從他開始誹謗菩薩戒,乃至到後來,於其中間一切的惡言、 惡見及惡思惟沒有棄捨的時候。「終不免離」, 就不能夠解脫無量大罪業障之所隨逐的,因此所以不為他講,不為他開示菩薩藏、菩薩戒。

看 《 披尋記 》:一切惡言惡見至終不免離者:此中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是名惡言。自心忍可,愛樂惡所說義,是名惡見。由不如理虛妄分別所引顛倒尋思,名惡思惟。若未現觀,未斷彼種,是名未永棄捨。於爾所時,還為無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逐,是名終不免離。「一切惡言惡見至終不免離者:」這一段文「此中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是名惡言。」在這上面,這裡面說有個「惡言」這惡言指什麼說的?就是這個人他「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他為人宣說像似的正法,正法就是佛法,與佛法相似不是佛法,但是與佛法相似,他為人開示這個像似正法,為人宣說這樣的正法,這是宣說像似正法。開示像似正法,就是他這樣宣說了以後,你可以提出來不同的意見,他還能給你解釋,那叫做開示。「建立像似正法」就是他還說出來一個道理的,把這個像似的正法建立起來,是名「惡言」,這惡言就是這樣意思。這個我們佛教徒就是,若是對於佛法有歡喜心,就應該學習佛法,學習以後為人宣說開示,若是你沒有雖然相信了佛法,但是你沒有多學習, 你就為人開示, 就容易有這個問題,「像似正法」, 是名惡言。「自心忍可愛樂惡所說義,是名惡見。」說是這個誹謗佛法的人,他自己的內心忍可愛樂惡所說義,他這個罪過的道理他非常愛樂歡喜忍可,忍可就是認可了這個道理,非常的歡喜這個道理,而這個道理是惡,是有罪過的,「惡所說義」是名叫做「惡見」。 是這樣講。 這個 「見」, 實在有一個智慧的意思, 就是他有見地, 是超過一般人的。但是這是個邪見,所以就變成一個罪過的事情了,而這個「見」剛才我說是個智慧的意思,同時也有執著的意思,執著他自己的見地,如果不執著這個見地是不能成立的, 所以叫做 「見」。 但是這是有罪過的, 不合道理的所以叫做 「惡見」。「由不如理虛妄分別所引顛倒尋思,名惡思惟。」這個惡思惟怎麼講?「由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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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於他不隨順佛法的真理,「虛妄分別」但是他還是有點智慧的,他還是會作各式各樣的分別, 但是都是不對, 所以叫做 「虛妄分別」。「所引顛倒尋思」 由不如理虛妄分別引發出來的顛倒尋思,就是錯誤的思想,名叫做惡思惟。「若未現觀未斷彼種,是名未永棄捨。」他內心裡面有邪見,這個事情是個問題,就是你作如是思惟為人宣說,就會在你內心裡面熏成了種子,這個種子就是和一般的這個虛妄分別的道理是一樣,你心一動就熏成了種子。熏成了種子,這個種子怎麼樣才能斷?是「若未現觀」若是你沒成就無分別智,那麼無分別智就不現前,這個無分別智現前能觀察第一義諦,能與第一義諦相應,叫做現觀。若沒有現觀,就是沒有成就無分別智的時候,「未斷彼種」你那個虛妄分別的種子不能斷,那個邪知邪見的種子還在你心裡面,你不能斷的。這個意思就是得了無分別智,無分別而是智,是無分別但是不是智,現在說無分別而實智,這個地方有點問題的,有點事情的。這個無分別智現前的時候能見到第一義諦,這時候能斷除去這個種子,你這個虛妄分別的種子能斷的。是「若未現觀」「未斷彼種」你沒有成就這個諦現觀,那個種子不能斷。不能斷,你內心有這個種子,那個種子一動,你這邪知邪見就出來了,所以有這個事情。所以「若未現觀,未斷彼種,是名未永棄捨。」就是不能永久的棄捨的,你心裡面有種子,一有因緣這個種子就活動了, 就虛妄分別就出來了, 所以就 「未永棄捨」。「於爾所時還為無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逐」於那麼多的時間內,自從有了邪知邪見之後,一直到這個諦現觀成就之間,在中間的時候,就是那麼長的時間內「還為無量」一直的有「無量的大罪業障的隨逐」隨逐你,「是名終不免離」這個終不免離,這麼樣講。

荒二、如應授戒(分三科) 日一、先說法藏

又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戒時,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這是第二科如應授戒,這個「如應」如其所應為他授菩薩戒,如應授戒,前面說是這個人不能給他授戒的, 現在是 「如應授受」。 分三科第一科先說法藏。「又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戒時」這個又諸菩薩指傳戒的菩薩說,說這個具足六波羅蜜種性相貌的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戒時,他的這個慈悲心動了,想要授予此菩薩的菩薩戒,一發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就名為菩薩,為這位菩薩授菩薩戒的時候。「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那麼先要為他授菩薩戒,應該要怎麼樣辦法?先應該為他講說菩薩法藏,那麼就是大乘佛法,就是修多羅了,這個大乘佛法。大乘佛法,不管是大乘是小乘,要說明兩件事,小乘佛法也是這樣,大乘佛法也是這樣。你是中觀學派也好,你是唯識學派也好,不管你那個學派只要是佛法,要說明兩件事。一個是生死的緣起,一個是涅槃緣起,就是這兩件事,要說明這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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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如果說你說的,生死的緣起也沒講,涅槃的緣起也不講,那不是佛法。那麼這個「先應為說菩薩法藏」這就是你要為他說大乘佛法,因為你為他授菩薩戒,這不是聲聞戒,這是大乘佛法的毗奈耶藏。

「摩怛履迦」

,就是佛法裡面的真義,不是容易明白的,或者是佛陀自己詳細的說明開示佛法的真理,就是一問一答,或者是用問答,就是反覆的去說明這個道理,那

叫做「摩怛履迦」

。或者佛陀的弟子,或者得了聖道的弟子,他的大智慧就開示出來這個佛法的第一義諦,這個道理,那叫做「摩怛履迦」。或者就說它是論藏,那麼這個菩薩法藏是修多羅,摩怛履迦就是論,也可以這麼說也可以。「菩薩學處及犯處相」這兩句或者說就是律,那麼就是菩薩,就是大乘律。大乘菩薩戒的,菩薩戒是菩薩所學的地方。這個「及犯處相」以及你要這樣做就違犯了菩薩戒,這個怎麼叫做持戒?怎麼叫做犯戒?這個「處」是當個依止講。就是犯戒,為什麼會犯戒?就是因為你有煩惱了。你有貪瞋癡的煩惱你才犯戒的,所以叫做犯處。那我為什麼不犯戒? 那是智慧的關係,你的聞思修的智慧很強,你戒定慧的功德很強,所以你就不犯戒。那也是處,所以說「學處及犯處相」相就是相貌。

令其聽受。這位傳戒的菩薩,先為求受菩薩淨戒的補特伽羅,先為他講解經律論,

「令其聽受」

要叫他聽。你聽受實在就是學習,要把它深入到心裡面去,所以叫做受。

以慧觀察自所意樂。而那位想要受菩薩戒的人,他要用他自己的智慧來觀察,就是聽這位傳戒的菩薩講的這個經律論,你要用智慧去觀察。觀察是觀察經律論,也觀察自己,

「觀察自所意

樂」 觀察自己, 你的意願。「意樂」 就是意願, 我的意願是什麼情形, 要觀察。

堪能思擇受菩薩戒。觀察的結果, 最後他有一個結論。 可以,「堪能思擇受菩薩戒」。 我能夠思擇經律論的道理,我能夠領受,來稟受菩薩的戒法,我有這個能力,因為自己這樣觀察,感覺到可以。

非惟他勸、非為勝他。這個自己想要受菩薩戒,是經過自己內心的智慧,應該是或者是要有一個時期的觀察思惟而後決定。「非惟他勸」不是只是別人勸我受菩薩戒,我就受菩薩戒,不應該是這樣。「非為勝他」也不是為了我要勝過別人,也不是,目的不是這樣。就是觀察這個經律論的道理,要觀察自己的程度,我能行菩薩道,那你就來決定這件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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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

看這個 《 披尋記 》:犯處相者: 所犯眾罪略有五種, 謂他勝罪聚等。 如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九卷二頁) 是名為犯。 犯罪因緣略有四種, 謂無知等。 如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九卷五頁)是名犯處,此為依處起毀犯故。又所犯罪有下中上三品差別,此之因緣亦有五種。 如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九卷六頁) 是名犯相。「犯處相者:所犯眾罪,略有五種。」這個犯處相,即「犯處相」這句話怎麼講?「所犯眾罪」這個佛教徒稟受了戒法,然後又犯了,究竟是怎麼回事? 說「略有五種」簡略的說有五種, 所犯的重罪簡單的說有五種不同。「謂他勝罪聚等」 有五種,「如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九卷二頁)」 那裡說。這個五種第一個是「他勝罪聚」。他勝罪聚,我們簡單的說,那就是根本戒,是這樣說,這是他勝處罪。第二種是「眾餘罪聚」,就是眾生的眾,剩餘的餘,眾餘罪聚。就是罪過的罪,聚集的聚,眾餘罪聚。這是第二種。這第三種是「殞墬罪聚」就是妳若犯了這個戒,你就是要到三惡道去了。第四種是「別悔罪聚」別別的懺悔的罪聚,那麼這個就是你若犯這個罪,你要向一位比丘懺悔,這別悔罪聚。第五是「惡作罪聚」,這個惡作罪聚怎麼講? 就是我犯了這一條罪就後悔了,叫「惡作」。不高興我作的這件事,哎呀我作不對了,後悔了,叫「惡作罪聚」。就是五種罪,這五種罪沒有看見怎麼解釋,但是和比丘戒五篇相對,應該就是這樣了,比丘戒有五篇七聚,就那五篇和這裡相合。「是名為犯」 這五種, 你作這五種錯誤的事你就叫做犯。「犯罪因緣,略有四種」不同。「謂無知等」為什麼會犯戒? 有了罪過,就是有四個原因。第一個是無知,第二個是放逸,第三是煩惱盛,第四是輕慢。我們頭幾天也講過這個,這個「無知」因為無知而犯罪,就是受了戒以後不學習戒,不學習你就不知道這條戒的開遮持犯都不知道,那麼犯了戒的時候自己還不知道,這就是一個因緣。第二是「放逸故」放逸就是學習過戒,知道怎麼叫開遮持犯,但是這個時候忘掉了,忘念了,倒不是有意的犯戒,就是這時候我記不住了,這樣作是錯誤的,因此而犯戒,這是放逸。第三是「煩惱盛」就是這個人是學過戒的知道開遮持犯,而犯戒的時候知道這是犯戒,那為什麼會犯戒?這是煩惱很盛,不能自主,這是貪瞋癡太強烈了。第四是「輕慢」就是這個人知道這是犯戒,這是持戒這是犯戒都明白,這時候他就犯戒了。他輕慢戒,他對於戒不當一回事,有高慢心,這樣子而犯戒的。這是四種因緣,就是犯了戒。「如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九卷五頁),是名犯處,此為依處起毀犯故。」就是由這四種因緣為依而發起犯戒的事情,這個處就當作依止講的意思。「又所犯罪有下中上三品的差別。此之因緣亦是有五種不同,如攝事分說,

(陵本

九十九卷六頁)是名叫做犯相。」這個這上面說犯戒,若是由無知或者放逸而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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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就是下品,那上中下三品,那麼這就叫做下品。若煩惱盛這是中品的犯戒,若是輕慢,輕慢心這是上品,這就是上品。這個前邊說到這個五種罪聚,「他勝罪聚」他勝罪聚那麼這就是和這個「眾餘罪聚」這兩種,你若犯了這兩種你就是上品。所以「殞墬罪聚」這第三種和第四種「別悔罪聚」那就是中品,後邊的「惡作罪聚」那就是下品。那麼這五種的罪聚分三品的差別,或者可以這麼解釋,這是說完了。

當知是名堅固菩薩

如果是這位傳戒的菩薩為受戒的菩薩,先講說經律論。而欲受戒的菩薩,經過一個時期的觀察,經過一個時期的學習,經過一個時期的觀察,認為自己堪能學習佛法,堪能受菩薩戒。若是不是非惟他勸、非為勝他,若這樣的情形,「當知是名堅固菩薩」。這個人他的道心會很堅固。

堪受菩薩淨戒律儀

他有這種堪能,可以受戒。

以受戒法如應正授。而這傳戒的菩薩,就應該根據受戒的儀軌,隨其所應為他正授,這個慎重其事叫做 「正授」。

這下面看 《 披尋記 》:是名堅固菩薩至如應正授者:謂彼菩薩,由自意樂受菩薩戒,於菩薩戒深生受樂,由是故說非唯他勸、非為勝他。即此說名堅固菩薩,當知其心於所受戒堅固無動故。如是菩薩堪受淨戒,是故以所應受戒律儀法,如其所應而正授與;謂是菩薩正所應作及非菩薩正所應作,如是有犯、無犯、是染、非染。如應廣說,至下當知。「是名堅固菩薩至如應正授者:謂彼菩薩由自意樂受菩薩戒,於菩薩戒深生愛樂;」說這個菩薩他自己的意願他要受菩薩戒的,經過學習觀察的,於菩薩戒深生愛樂,對於這菩薩戒法他非常歡喜,作人應該這樣子偉大才是對的。

「由是故說非唯他勸非為勝

他,即此說名堅固菩薩。」有具足這樣條件了,名之為堅固菩薩。「當知其心於所受戒堅固無動故」為什麼稱為堅固? 你應該知道這位菩薩的心,對於所受的戒是堅固無動,不管是什麼境界,不能動搖他這個持戒的,守護淨戒的心,不受動搖。

「如是菩薩堪受

淨戒」可以受淨戒。「是故以所應受戒律儀法如其所應而正授與;謂是菩薩正所應作及非菩薩正所應作。」都應該給他開示,開示給他。「如是有犯無犯是染非染等,如應廣說, 」 隨其所應來廣說明這件事。「至下當知。 」 到下文會說明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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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二、正授戒法(分二科) 月一、總標三戒他勝處法(分二科)

盈一、別辨品類(分四科) 昃一、標

如是菩薩住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這是第二科,第二科正授戒法,這個第一科是先說法藏,這是前面說這個。現在是第二科正授戒法,分兩科第一科是總標三戒他勝處法,分兩科第一科是別辨類,又分四科第一科標。「如是菩薩住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說這位受戒的菩薩,他安住在戒律儀裡面,也有輕重的不同,這個重戒裡面有其四種他勝處法,有四種不同。那麼這是標,那麼這也就是類,這是他勝處法是一類。

看這個《披尋記》怎麼解釋:四種他勝處法者:如下文說,一、貪,二、慳,三、忿,四、邪見,是名四法。如是四法皆屬意業,略攝為三不善業道。此中貪、慳即彼貪欲,忿即瞋恚,邪見可知。如是業道,唯於大乘制立為戒,是故說為菩薩他勝處法。又諸菩薩善淨意樂,為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而發正願;發正願已,方能受戒。若於如是貪等四法隨起一種,皆能違害自所發願善淨意樂,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安住其心身心無倦,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攝受無量菩薩所學,不復堪能現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況起一切。由是因緣,貪等四法望與自願及自性戒,正能勝伏,一切毀犯皆從此生,是故名為他勝處法,此即惡法名為他故。復次,當知他勝處法非即他勝罪聚。舉法而言,故唯說四。約聚為論,應有眾多。如下廣顯所犯事相,隨應當知犯他勝罪,皆由四法為其因緣。以要言之,若由瞋起,多分他勝罪聚所攝。故世尊說:多分應與瞋所起犯。由諸菩薩憎諸有情、嫉諸有情, 不能修行自他利行, 作諸菩薩所不應作, 可得成犯。 如下自說。(陵本四十一卷二十頁)今舉四法,具足說故。彼說瞋起,約多分故。文雖有別,義無相違。又此他勝處法,非唯犯重,亦有犯輕。由彼起犯意樂因緣,有軟中上品類差別。攝事分說:由下品犯,是下品罪;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故。(陵本九十九卷七頁)「四種他勝處法者:如下文說」下面列出來這四種,這四種都是什麼?第「一」個是 「貪」, 第 「二」 是 「慳」, 第 「三」 是 「忿」, 第 「四」 是 「邪見」, 這個受菩薩戒的人要斷除去這四種過失,「是名四法。」「如是四法皆屬意業,」這個貪、慳、忿、邪見, 在三業裡面來說都屬於意業, 不屬於身口, 屬於意業。「略攝為三不善業道。 」把這四種合之為三, 就是三種都是不善業道, 這都是染污事情,「此中貪慳即彼貪欲」這四種有什麼理由能變成三種了?就說「此中貪慳即彼貪欲」第一個貪第二個慳,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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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慳也是貪,所以貪和慳就合而為一,這就是貪欲。「忿即瞋恚」忿怒就是瞋恚了,「邪見可知」邪見是什麼? 邪見就是愚癡,就是貪瞋癡。「如是業道唯於大乘制立為戒,是故說為菩薩他勝處法。」這個業道唯於大乘制立,就是這個貪、慳、忿、邪見,這是業道。這個「業」這個字,這在這個《俱舍論》上有解釋,什麼叫做業?什麼叫做道?業是什麼?譬如這上面說是貪、慳、忿、邪見,就是與這樣煩惱的思心所,與這樣煩惱相應的思心所。思心所究竟是什麼東西?思惟的思,究竟是什麼?就是你採取行動的那個司令官,你心裡面決定要這樣做,那個決定者,就是那個思。但是它不是獨立的,它和貪在一起,和慳、忿、邪見在一起的。所以那個貪、瞋、忿、邪見是那個思心所的依托處。我們意業的貪瞋癡,貪瞋癡是業道,它不是業。它是這個思心所是業,思心以貪瞋癡為依託的地方,為往來的地方。這條道路就是人可以從那裏來往,所以說它是道。這個真實去造業的是那個思心所,是這麼意思。所以這個業,就是思心所是業,貪瞋癡是道。但是前面這殺盜淫,身業的殺盜淫,語業的妄言、綺語、惡口、兩舌,它也是業,也是業道。這個身業、口業這個採取行動,但是它也是道,也是思心所的遊旅的地方,就這樣子。但是另外一個解釋,就是貪瞋癡也是業,什麼?因為你若放縱這個貪瞋癡的時候,它就能夠導引你到三惡道去,所以它也是業,這麼說也可以。

「如是業道唯於

大乘制立為戒」這個貪、慳、忿、邪見,這是大乘佛法裡面,佛在大乘佛法裡面制立為戒。就是佛這樣安立,說這是戒,你不可以犯,制立為戒。

「是故說為菩薩他勝處法」

所以制立為戒,這個戒的名字叫做他勝處法。「又諸菩薩善淨意樂,為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而發正願;發正願已,方能受戒。」這個又諸菩薩,這下面說的話裡面的意義和前面不同了,是「又諸菩薩善淨意樂」 這個 「善」 這個字,「善」 者 「能也」, 能清淨自己的意願。 當然這是說這個菩薩,是凡夫的菩薩,凡夫菩薩但是他和一般的凡夫不同,有什麼不同?能清淨自己的意願,這是不同的地方,清淨自己的意願。什麼意願?「為證無上正等菩提」為求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佛的無上菩提。

「能作有情一切義利」若是成就無上正等菩提

之後,他能夠創作有情的一切義利,能為一切有情作很多很多的有意義的事情,能令他修學聖道,成就出世間的涅槃,得聲聞菩提,得緣覺菩提,得無上菩提,就是義利。他能為一切有情作這種出世間聖道的義利。「而發正願」這是兩個願,一個為證無上正等菩提的意願,這叫做菩提願。能作一切有情義利,這是大悲心。一個菩提願,一個大悲心,他就發這樣的願,這就是發菩提心。「發正願已,方能受戒。」你內心裡面這個發就是建立,建立了正願以後,才能夠在傳戒的菩薩那裡受菩薩戒的,你沒有發無上菩提心是不能夠受戒的。但是發無上菩提心這件事,平常你完全不關心這件事,受戒的時候就是照那個文念一下子,『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這樣念一遍,說:發菩提心未?說:已發菩提心。我感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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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事,這是沒有那麼回事!那怎麼辦?要以前,沒有受戒以前,沒有受戒以前,應該你的親教師來引導你學習發菩提心。也就是要靜坐,靜坐思惟這個道理,所以長時期思惟這個道理,思惟久了在自己的心裡面,誠懇的發出來這樣的意願,這叫做發菩提心。 應該是這樣意思, 應該先這樣子。「發正願已, 方能受戒」。但是說是我以前沒有做這個事,我沒有去學習,沒人教導我,我也沒有學習發菩提心,那麼我就去到傳戒的地方也就這麼隨順著:發菩提心未?已發菩提心。那是這事算怎麼回事?不要緊,不要緊,受了這個三壇大戒以後,如果你能到佛學院去,或者你另外有善知識,你學習佛法,學習佛法的時候,慢慢的你心裡就發菩提心了。也算如法,就補上了嘛我以前不對,我現在改變過來好了,那也可以。如果若是受了戒以後不學習佛法,你沒有學習。你沒有學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不學習佛法,那麼你幹什麼?你幹什麼?那麼就可能沒有因緣,能發動你的無上菩提心,那就永久沒有這回事情, 那就沒有了。 這上說 「發正願已, 方能受戒」。「若於如是貪等四法隨起一種, 皆能違害自所發願善淨意樂」,「若於如是」 若是這位受戒的菩薩,對於這個貪、慳、忿、邪見這四法隨起一種,隨你發動那一種,「皆能違害自所發願」這四種不管是那一種,都能夠傷害了你所發的這個願,發的無上菩提願,無上菩提願就是善淨意樂。「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安住其心身心無倦」你破壞了你的善淨意樂,你心裡面貪慳,貪瞋癡、邪知邪見,那你於現法中,就是現在的生命體這裡,現在的色受想行識法裏頭,「安住其心身心無倦」 就不復堪能於現在的生命體裡面 「安住其心身心無倦」, 不能這樣子,你不能夠把這個心安住在佛法裡面,一直的栽培善根而不厭倦,這就是辦不到了。你有邪知邪見認為是有問題,你心裡面貪、慳、忿,這貪瞋癡在活動,這些善法都不能成就了。

「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攝受無量菩薩所學」這件事不能於現法中安住其心身心無

倦, 其實這一句話是總說的, 下邊就別說。「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攝受無量菩薩所學」,這個「攝受」就當個「成就」講好了,就不能夠成就無量菩薩所學習的事情。所學習什麼?就是經律論、就是戒定慧嘛,就是這一些都不能學了。「不復堪能現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你又不學習戒定慧、經律論不學習,那你也就不能夠作對於一切眾生有利益安樂的事情,也都不能作。你貪瞋癡活動,還能作什麼好事嗎?「況起一切」前面是說你隨起一種,何況你這四種都起了?和一切的煩惱一生起來,「由是因緣,貪等四法望與自願及自性戒正能勝伏」。「由是因緣」由前面這一段說的話的道理,所以這個「貪等四法望與自願」和自己發的善淨意樂這無上菩提心來對比的話,「及自性戒」現在是講一切戒,這個戒有九種,第一種是自性戒,現在是一切戒, 和前面那個自性戒來對比。「正能勝伏一切毀犯皆從此生, 是故名為他勝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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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對望之,就會明白了啊,「貪等四法望與自願」自己的無上菩提願及自性戒,前面那自性戒說的道理,「正能夠勝伏一切毀犯」勝伏一切毀犯,一切皆從此生。

「正能勝伏」

就是這個地方,這話可以兩方面講。「正能勝伏」如果你的菩提願強,智慧強就能勝伏一切毀犯,就不犯。若是你這個四法的煩惱啊,它的力量大,能勝伏你的菩提願,那你這菩薩戒一切都毀犯了。「皆從此生」就是你若是作染污的事情,作罪過的事情,從這四法生出來一切罪過的事情。「皆從此生,是故名為他勝處法。」所以這個貪、慳、忿、邪見,叫做他勝罪聚。這個究竟什麼叫做他?不要著急,這下面有解釋。「此即惡法名為他故」這個「他」是什麼?就是惡法就是他。善法大智慧是你自己,現在你自己的智慧功德軟弱,沒有力量,為惡法所勝,就是他勝,

「名為他故」

。「復次當知他勝處法非即他勝罪聚」這個地方又解釋的很微細,

「復次當知他勝處法非即他

勝罪聚」 就是這個貪、 慳、 忿、 邪見, 這是 「他勝處法」。「非即他勝罪聚」 他不就是那個他勝罪聚,就是犯了戒就一大堆的罪過,不就是那個罪。「舉法而言,故唯說四。」這約戒法來說,所戒的就說這四種,「故唯說四」。「約聚為論,應有眾多」若是約這個這四法所犯的罪過來說,就是「約聚為論,應有眾多」不只是四種,應有眾多。「如下廣顯所犯事相,隨應當知」那麼這個由下面文是說了很多了,「廣顯所犯的事相」那就不只於內心的事情,表現於外的事相「隨應當知」隨其所應你就知道,那是犯他勝罪,那是犯了很多很多的罪。由嫉,也可能犯他勝處,也可能犯的輕垢罪。由貪,那有可能是犯的他勝處,也可能犯的輕垢罪,所以有這樣的分別。「皆由四法為其因緣」 隨應當知 「犯他勝罪皆由四法為其因緣」。「以要言之,若由瞋起,多分他勝罪聚所攝,」這上面再加解釋「以要言之」若由瞋恨心發起的,多分是他勝罪聚所攝。由瞋心造的罪過多數是屬於他勝罪聚所攝的,「故世尊說多分應與瞋所起犯。由諸菩薩憎諸有情」這地方引佛說多分應與瞋所起犯,你作這種事情,你與瞋心相應的時候所犯的罪過,那這就是有嚴重了,你瞋所起犯。「由諸菩薩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不能修行自他利行,」為什麼說犯,由瞋心犯罪就這麼嚴重?說由「諸菩薩憎諸有情」你心裡面憎惡諸有情,嫉恨諸有情,這個憎和嫉實在都是瞋心的意思。「不能修行自他利行」你若瞋心起來了的時候,自己也不能修行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也不能修行對他有利的事情,這兩種功德都不能作。

「作諸菩薩所不應該

作」 的事情,「可得成犯, 」 所以這樣子就是犯戒了。「如下自說」 下文有說 (陵本四十一卷二十頁)有說。「今舉四法,具足說故。彼說瞋起,約多分故。」現在這裡說這個四法,是具足說的,全面的說有這四種,「彼說瞋起,約多分故」約下文只說一個瞋,這是約多數菩薩你沒有修般若波羅蜜、四無量心,這個瞋心不能調伏,所以「約多分故」。「文雖有別, 義無相違。 」 這裡說四法, 下面說一法, 那文是不同, 但是那個意是沒有衝突。「又此他勝處法。非唯犯重;亦有犯輕。」這就把前面這個意思又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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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此他勝處法,非唯犯重」這四種他勝處法這是犯重,但是這四法也不是完全是犯重,亦有犯輕罪的地方,「由彼起犯意樂因緣,有軟中上品類差別。」說是同樣是瞋心,怎麼又通於輕,又通於重?怎麼會這樣子?「由彼起犯意樂因緣」由於那位菩薩,這個瞋心一動了的時候,這是犯戒的一個因緣,重要因緣。就是你心裡面有了瞋心,然後才犯戒,所以這是這樣。這個犯戒,就是「有軟中上品的差別」,這個瞋心有軟中上品的差別,所以若是上品那就是重戒,軟品就是輕戒了。「有軟中上品差別。攝事分說:由下品犯是下品罪;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故。」就是你的瞋心有軟中上的差別, 這個下邊還有分別 (陵本九十九卷七頁)。

昃二、徵

何等為四?前面是標,標出來有四種他勝處法,下邊是徵,徵就是問。是那四種?下邊第三科是解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是貪法。

昃三、釋(分四科) 辰一、貪法

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假設這位受戒的菩薩,他的內心是欲貪求利養恭敬,貪求別人的供養他,能恭敬他,他希求這樣的事情,這是內心裡面的動機,那麼表現於外是幹什麼?自讚毀他,自己讚歎自己有道德, 有神通,『我是彌勒菩薩的化身』, 自讚。 毀他, 來破壞別人,說別人都是業障鬼,這是自讚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這是第一種。這上面是這個戒條,可見這個佛菩薩的大智慧!他還說兩件事,一個表現於外的行為,一個內心的動機。就是「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這是內心的動機;「自讚毀他」就是表現出來的行為。外邊的和裡邊的是這樣的,那這就是第一種他勝處法。

看這個 《 披尋記 》: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等者:讚自善說正法功德,是名自讚。毀他不善說法過失,是名毀他。由自希求利養恭敬,有染愛心,是故自讚。由嫉他得利養恭敬,有瞋恚心,是故毀他。今約貪欲業道為論,由貪究竟,故唯說貪。若約方便, 應具說二, 謂貪及嫉。 如下文是。(陵本四十一卷十三頁) 為顯此正違害菩薩淨命,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一他勝處法。「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等者:讚自善說正法功德」這是說讚歎自己善於宣揚佛法的功德, 這是 「是名自讚」。「毀他不善說法過失」 來呵斥毀謗別人不善於說法的過失,「是名叫做毀他」 這樣講。「由自希求利養恭敬有染愛心, 是故自讚。 」 為什麼要自己讚歎自己?由於他自己他希求利養,希望有財,有財富,希望人家恭敬,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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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子的心情是染污的愛心。而這個愛,實在就是愛著自己,愛著自己也愛著這個利養恭敬,這是一個染污心。這個染污心,是有所執著有所得,有所得的心叫做染污心。若要這樣講,沒得無生法忍的人,沒得聖道的人都有染污心,只要你不知道這是如幻如化的是畢竟空的,就是有所得。有所得你這個一念心就是無明,就是不清淨。這樣子講這染愛心是很普遍的,遍於一切處了。這個地方應該約別義說,就是愛著自己,那就是更麤重的煩惱了 「是故自讚」。「由嫉他得利養恭敬有瞋恚心,是故毀他。」為什麼要毀謗別人?由於嫉恨,嫉妒別的人得到利養恭敬了,自己就不高興了,不耐他榮這就是嫉妒。那嫉妒實在就是瞋恨心,那怎麼辦法?想出個方法就是毀他。毀他的時候,也有可能那個人的利養恭敬受到影響,但是也不一定。「今約貪欲業道為論」現在這一段文,這個是毀謗他人是嫉妒心,在這個地方沒有說嫉妒,說「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只說一個貪,沒有說嫉。貪求利養恭敬,若自讚這是貪;毀他應該是嫉妒,但是這沒有說嫉妒,只是說個貪。說「今約貪欲業道為論」 現在只是說是貪, 由貪心, 這麼說。「由貪究竟; 故唯說貪。 」因為你有貪心,就把這個犯戒的這個事情,自讚毀他這個事情,就到最後把這一條戒完全犯了, 違犯了。 中間沒有停下來, 沒有停止所以叫做究竟 「故為說貪」。「若約方便,應具說二:謂貪及嫉。」若是按照犯戒的方便來說,犯戒的方法。犯戒的方法是應具足說兩種,一個是貪或者是嫉。應該說這兩個字,但是這裡只說一個貪,

「如下文

是」。 下面的就是全面的說了 (陵本四十一卷十三頁)「為顯此正違害菩薩淨命, 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一他勝處法。」為了顯示這一條戒,正是違害了,就是傷害了菩薩的淨命。菩薩這樣子自讚毀他就是邪命了,所以不是淨命。

「不利自他」對於自己

對於他都沒有利益,「是故偏說名為第一他勝處法」。 這是第一條的他勝處法, 下面第二是慳法。

辰二、慳法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捨。現在解釋這個慳,「若諸菩薩現有資財」說是這位菩薩他現在有很多的財富。這個比丘戒是說不可以蓄金銀寶物,這菩薩戒是可以積蓄財富的。說是「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但是他的心慳財,於財很慳吝。「有苦」有情,「有貧」有情,「無依無怙」的有情,這種有苦的有情,「正求財者」他是合法的沒有虛偽不是欺騙,他真實有這種需要,而說話也是誠實的,就叫做正求財。就到你這個菩薩來求你幫助,這樣子。「來現在前」來到你這裡顯現在你的面前,你是接觸了這個境界,不說我不知道,你不能否認這件事。「不起哀憐而修惠捨」你對這個境界你不能發哀憐心,不能夠修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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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蜜,不會修惠捨。

正求法者來現在前。這個前面說求財,這地方正求法。這個正求法這個地方也有事情下面有解釋「來現在前」。

性慳法故

而這個菩薩的心性對於法也是吝嗇。

雖現有法而不給施

而不肯布施,不肯開示他。

是名第二他勝處法。那麼這是法和財兩種都是慳吝,那就是犯了這條戒。

下面看 《 披尋記 》:有苦有貧無依無怙等者:謂為乞丐者、或行路者、或希求者、或盲瞽者、或聾騃者,是名有苦。若貧窮者、匱乏種種資生具者,是名有貧。無他攝受,是名無依。無他撫育,是名無怙。無情數物,名之為財。此有三種,一者、財物,二者、 穀物, 三者、 處物。 如聲聞地釋。(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頁) 彼諸有情, 於此諸物以法乞求,不以非法,是名正求財者。菩薩於此應行布施。又此布施,其性無罪,為莊嚴心、為伴助心、為資瑜伽、為得上義應勤修習,名修惠捨。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是名為法。若嬰兒慧眾生來乞,不應施與。若堪受持能信解者而來求乞,是應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又性多貪,求欲衒賣經卷等者,欲祕藏者,如是等類不求勝智,不應施與。若求勝智,是應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若諸菩薩,於財、於法慳垢纏心,雖復現有可施財法,而於現前求乞眾生不起哀憐、不作饒益,當知能令憎背所應行施,及令闕乏妙智資糧,何況能修自他利行。為顯此正違害菩薩福智資糧,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二他勝處法。「有苦有貧無依無怙等者:謂為乞丐者,或行路者,」或者這個人是個乞丐,就是完全是以乞丐乞討的生活,這種人。或者是行路的人,

「或希求者」或者他現在對你

有所求,「或盲瞽者」 或者是這個人眼睛壞了, 他的眼睛像鼓似的, 沒有眼珠了。「或聾騃者」或者耳朵聾還是特別愚痴的人,

「是名叫做有苦」

。「若貧窮者,匱乏種種資生具者」 缺少生活所需的都不足了這種人, 叫做貧窮者,「是名有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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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他攝受,是名無依。」沒有人照顧的老人,是名無依。「無他撫育,是名無怙。」所以年輕的小孩子沒有人來愛護他照顧他,是名無怙。「無情數物,名之為財。」它是沒有知覺性的。「此有三種財:一者是財物」就是這個媒介物這個鈔票為應該是財物,「二者是穀物」這個人的食品這一類東西,「三者是處物」這個處所,這個房地產,或者是處。 那麼這個是穀物和財物應該是動產, 處物應該是不動產。「如聲聞地的解釋」

(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頁)

「彼諸有情於此諸物以法乞求」那些有苦有貧的這些有情,「以法乞求」 合法的向你乞求,「不」 是 「以非法」 欺騙你來求的。「是名叫正求財者。 菩薩於此應行布施,又此布施其性無罪;為莊嚴心,」由這個布施,兩方面都是合法的,來求布施的人也是合法, 這個布施者也是合法的, 那麼就是沒有過失的。「為莊嚴心」能夠使令你的心得到莊嚴而不醜陋。「為伴助心,為資瑜伽」說是這個布施,能對你的內心的事情有所幫助,叫做伴助,伴就是助,說伴助心。「為資瑜伽」有什麼幫助? 能幫助你修止觀的,能令你止觀得相應。「為得上義」你若能布施修這個功德,能夠使令你逐漸的向上,能見第一義諦,你有這種能力。

「應勤修習」所以這個布施你應該這樣

作, 精勤的這樣作,「名叫做修惠捨」。「諸有葉紙已書正法」這個一頁一頁的這個紙,那上面書寫上佛的法語,叫正法,「是名為法」。「若嬰兒慧眾生來乞」 若是這個人他的智慧像嬰兒似的, 實在就是沒有智慧,這種人來向你乞求正法的話,

「不應該施與」

。「若堪受持能信解者而來求乞」若是說這個人的智慧有堪能性,能夠受持佛法而且還能信解,而來求乞的,「是應該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又性多貪求欲衒賣經卷等者」又性多貪,若是這個人的心貪心很大,

「求欲衒賣

經卷等」他的內心是要作生意的,說讚歎佛法怎麼好,然後把佛法的經書去賣去圖利的, 這種人。「欲祕藏者」 或者說是他求了這個法, 他就收藏起來秘密的不流通,「如是等類不求勝智」這些人總而言之都是不希求得到出世間的聖慧,沒有這種意願。「不應施與。若求勝智,是應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若諸菩薩於財於法慳垢纏心,」這下面總說,對於財也是有慳垢纏心,對於法也慳垢纏心。「雖復現有可施財法,而於現前求乞眾生不起哀憐」 沒有這個悲愍心,「不作饒益」 不用財和法來利益對方。「當知能令憎背所應行施」你這個慳心,你要知道你的慳吝心能令你不歡喜布施,

「及令闕

乏妙智資糧」自己也不願意修施波羅蜜,還使令對方缺少了出世間妙智的資糧。你演說這樣的佛法為因,能令對方得出世間的聖智,但是你都不作了,缺少這種因緣。「何況能修自他利行」前面是說得智慧的資糧,這些事情都不做,你還能修自利利他的功德嗎?「為顯此正違害菩薩的福智的資糧,是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二他勝處法。」這是第二,下面是第三是忿法。

辰三、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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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麤言便息。

若是已經受了菩薩戒的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

,如是指下邊,各式各樣的忿怒心,纏就是煩惱,這個長養就是常常的發瞋心,瞋心就長養就增長,你以前發的煩惱這個瞋心在心裡面造成了一個種子,栽培一個種子。第二是再發煩惱的時候,發瞋心的時候,就加強了前一世瞋心的種子,就滋養它了,使那個瞋心的種子力量大了一點,所以叫做長養。「由是因緣不唯發起麤言便息」由於你常常的長養你的瞋心、忿怒,由於此的因緣「不唯發起」不但是「發起麤言便息」,你不是說出了一個麤惡的言語就停下來了,沒有停下來。

由忿蔽故,由於你那個忿怒蒙蔽了你的智慧。你還

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你還是用手來打人,用足來踢人,還用塊來傷人,用石頭、用刀用杖來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就是各式各樣的這個瞋心的行動。

內懷猛利忿恨意樂,「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這是外面的,內裡面懷藏猛利的,很強力的那個忿恨的意願,就是想要傷害人。

有所違犯

你這樣做你就是犯了菩薩戒了。

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若是有的人來諫正你,你是犯錯了菩薩戒了。你不是平常人你不要這麼忿怒,「來諫」。 這個 「謝」 或者來了向你道歉, 你不高興我我向你道歉,「不受不忍」 不接受道歉也不接受人家的建議,心裡面這個不忍,不忍這個不饒益的事情。

「不捨怨結」這個

怨恨的煩惱不棄捨。

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看這個 《 披尋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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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等者:如下所說身語意業,一切皆是忿纏所作。指此所說,故言如是種類忿纏。於此忿纏不饒益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不生樂欲勤修對治,是名長養。麤言,謂若毀辱訶責。猛利忿纏蔽抑其心,是名忿蔽。若於忿纏正現前時,他來諫說或行悔謝,心生違拒,是名不受;心不忍可,是名不忍;心懷怨憎,是名不捨怨結。菩薩戒中,一切所作不應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何況惱害。為顯此正違害菩薩大悲,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三他勝處法。「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等者:如下所說身語意業一切皆是忿纏所作。」下面這個「不唯發起麤言便息」 這是語業,「由忿蔽故加以手足」 這是身業,「內懷猛利忿恨意樂」這是意業。就是由下所說身語意業的一切都是忿怒心所作的事情,「指此所說,故言如是種類」說長養如是種類就指下面身口意的這個忿恨心。

「於此忿纏不饒益相不正思惟」

這個忿怒心,你有忿怒心就是有一個不饒益相,你這忿怒心才生起來,感覺到這件事對我無利益,對我有傷害,我的忿怒心就來了。忿怒心來了,也表示了不饒益相來傷害對方,就是這麼回事。說「於此忿纏不饒益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不正思惟,心裡面不能夠依據佛法做正思惟,不能修無常觀,不能修無我觀,不能修畢竟空觀。這個忿怒的境界是因緣生法,是剎那剎那生滅的,說前一剎那那個人對不起我,後一剎那那個人就不是那個人了,修無常觀也可以。他若不修無常觀來對治,也不能修無我觀來對治,觀察色受想行識畢竟空寂無有我我所,他在不饒益誰?所以他也不能這麼修無我觀,也不能修畢竟空觀,這樣的修觀叫做正思惟。他說「不正思惟」就是有所得,也執著有我,執著常樂我淨,是執著,執著這個。這個執著多所修習,常常的放縱自己的煩惱,放縱自己的執著。「不生樂欲勤修對治」他心裡不歡喜依據佛教學習對治法門,來對治自己的煩惱,「是名叫做長養」。這個長養這麼講。「麤言」是什麼意思?「謂若毀辱訶責」。就是毀辱對方,呵責對方,「猛利忿纏」很猛利,很有力量的那個忿怒心纏擾他,「蔽抑其心」這種忿怒心「蔽抑」就是震服他自己的心,

「是名叫做忿蔽」

。「若於忿纏正現前的時候,他來諫說或行悔謝」或者對方來諫正他,或者來懺悔道歉,「心生違拒」違拒這件事,不接受,

「是名不受」

。「心不忍可,是名不忍」你來懺悔他不忍可,不忍可這件事,「心懷怨憎, 是名不捨怨結」。 心裡面懷藏著這怨憎心, 叫不捨怨結。「菩薩戒中一切所作不應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何況惱害?」這個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不高興嫉妒這都是內心的事情。惱害是表現於外有傷害有情的行動了,內心裡都不應該憎不應該嫉,何況惱害? 「為顯此正違害菩薩大悲心, 不利自他; 是故偏說名為第三他勝處法」。

辰四、邪見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這第四是邪見,若諸受菩薩戒的菩薩,他有邪見謗菩薩藏,毀謗大乘佛法。

「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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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他心裡面歡喜宣說開示建立非正法,但是與正法相似,使令人看不清楚,認為它就是正法,這樣子來迷惑人。於像似法或自信解,他對像似的佛法,或者是他自己思惟,思惟得到的這個像似正法,他對於自己思惟所覺悟的像似正法信解。

或隨他轉:或者隨順別人向他宣傳像似正法,他也就隨他意,也就相信這件事了,也是信解了。

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看這個 《 披尋記 》:謗菩薩藏等者:像似正法有多差別,攝事分中廣說其相。

(陵本九十九卷十五頁)

此中且說,由損減見損減實事,於無常等種種義門,廣為他人宣說、開示,如是如是自他習行,如是名為像似正法。此於難解大乘相應、空性相應、未極顯了密意義趣甚深經典,不能如實解所說義,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唯假,是為真實,若作是觀名為正觀。當知是名謗菩薩藏,由彼誹謗真實及以虛偽都無有故。 如真實義品中說。(陵本三十六卷十六頁)於像似法, 深心寶翫、 習近、味著,是名愛樂。因他請問而為記別,是名宣說。解其義趣,是名開示。成所說義,是名建立。自於彼法生邪勝解,名自信解。從他聽聞隨起執著,名隨他轉。為顯此正違害菩薩正智見轉,陷墮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四他勝處法。「謗菩薩藏等者:像似正法有多差別,」有各式各樣的像似正法,在「攝事分中廣說其相。(陵本九十九卷十五頁)」那裡有說什麼叫做像似正法,那裡有說。

「此中且

說由損減見損減實事,於無常等種種義門,廣為他人宣說開示;」說這裡姑且說有損減見,有增益見、有損減見。就是它原來沒有你給它增加上去的,也是搞錯了,這叫做增益見。它原來是有你把它減少了,那麼也是不對的,說有損減見,「損減實事」就是滅除去真實有這件事,但是你就說沒有,你有這樣的思想那就是損減實事。這個或者這樣說:因緣所生法就是有這件事,因緣所有的,你做善惡業就有善惡業的果報,你修學禪定那麼你就有色界、無色界的這種境界出現。若是修學出世間的聖道,也會有三乘涅槃,種種無量的功德的。這都是實在有這件事,但是你若說是沒有,那麼就是損減實事了。「於無常等種種義門」這無常、苦、空、無我,種種義門,就是色無常、苦、空、無我,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這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一切法,叫種種義。這是這個道理的門,你從這裡可以悟入那個道理,譬如說我

2001/1/17 Tape387 《披尋記》1360~1365

看見那鳥,這個那鳥在那裡叫,你從這裡能明白第一義諦了,那個鳥鳴、花笑,就是悟入第一義諦的門。所以這個門是很多很多的,有人罵你一句,你開悟了,那個罵就是第一義諦的門。世界其實這一切的因緣生法,都是悟入第一義諦的門,所以種種義門。現在是說無常等種種義門,就是這個無常、苦、空、無我這些義門。「廣為他人宣說開示」, 是這個菩薩, 很廣博的為他人宣說開示無常等種種義門。「如是如是自他習行。如是名為像似正法」就是這樣的這樣的,這無常的,苦、空、無我,這樣的這樣的。 這個 「自他習行」 自己也這樣做, 也叫他人這樣做,「如是名為像似正法」。 那這樣子說,就是小乘為像似正法了,就是這一個意思。

「像似正法」

。「此於難解大乘相應空性相應未極顯了密意趣義」所以宣說無常、苦、空、無我,對於難解的大乘相應的空性相應, 屬於大乘佛法的。 譬如說 《 般若經 》,《 大般若經 》 是大乘相應。 大乘相應裡面,那麼也有般若,也有瑜伽,現在是說般若。「大乘相應空性相應的,未極顯了密意趣義甚深經典不能如實解所說義;」你要為人宣說無常、苦、空、無我,那這對於

不容易明了的大乘相應、空性相應的佛法「未極顯了密意趣義」這種說無常、苦、空、

無我,它不能圓滿的顯示出來。空顯示出來密意的趣義,這個大乘佛法裡面有密意。這個密意的趣義不能顯示,所以稱之為「像似正法」。這是這個《 披尋記 》的作者這樣解釋,但是在這個九十九卷十五頁那裡也有解釋,

「密意趣義」

。「甚深經典不能如實解所說義」你若是學習苦、空、無常、無我這個道理,對於那個甚深的經典,譬如說這個《解深密經》這是唯識宗的經典,這些大乘經典,就是不能如實的解所說義,那個大乘佛法的義就不能明白了。「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不能明了空性相應的道理,結果就有了問題,什麼問題?「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見是在心上說的,論是在語言上說的,他有這樣的見,有這樣的論。什麼是見是論?「一切唯假是為真實,若作是觀名為正觀,」一切唯假,這一切法都是假的,都是虛妄的。這句話,若是在中觀來說這句話沒什麼不對,但是在瑜伽這學派來說,這句話有點問題。它的意思是什麼?遍計所執都是假的,但是依他起還是真實,實有唯識。你不能說是依他起也是假,說一切都是假的了?這句話有問題。說是「一切唯假是唯真實,若作是觀名為正觀。」你若這樣觀察一切法都是假的,那這樣子是正觀。「當知是名謗菩薩藏」這句話是唯識學者說的。當知你若認為一切法都是假的,「一切唯假」這句話是對的是為真實。你若這樣說,是謗菩薩藏,你對大乘佛法有所毀謗,就是這樣。因為這裡面把依他起也破壞了,這是有罪過的,所以叫做謗菩薩藏。

「由彼

誹謗真實及以虛偽都無有故」因為什麼說他是謗菩薩藏?由於他誹謗了真實義,真實義就是依他起是真實,圓成實也是真實,你說一切唯假這一句話就是把這些都否認了。「由彼誹謗了真實及以虛偽」這個虛偽就是遍計所執,遍計所執你說它是假的,但是

2001/1/17 Tape387 《披尋記》1360~1365

你若說依他起也是假的,這就完全都毀謗了。你說真實也是沒有的,虛偽也是沒有的,這就是毀謗了大乘佛法,這和真實義有點違背。「如真實義品中說。」這話也就是〈 真實義品 〉 第三十六卷裡面說的 (陵本三十六卷十六頁)。「於相似法深心寶玩習近味著,」說這個菩薩對相似的佛法在深深的愛著,

「習近

味著」常常的歡喜和他接近、學習,「是名叫做愛樂。因他請問而為記別,是名叫做宣說」。 別人有問題請問, 他能夠為他解釋, 那叫做宣說。「解其義趣, 是名開示」 把它這相似正法的意趣為人解釋那叫做開示。「成所說義,是名建立」把自己的見,如是見如是論, 能把它成立起來那就叫做 「建立」。「自於彼法生邪勝解」 這位有邪見的菩薩對於他所宣說的這個相似佛法,生邪勝解,他有那個智慧,能把那個相似法說的頭頭是道, 生邪勝解, 這叫做 「名自信解」。「從他聽聞隨起執著, 名隨他轉。 為顯此正違害菩薩正智見轉,」如果有這樣的邪知邪見,就是傷害了菩薩的正智正見的活動,「陷墮自他」 自己也是墮落了, 使令相信的人也墮落了。「是故偏說名為第四他勝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