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於無染不染,染者名愚夫。這是第十一科「心染無染」,分二科,第一科是「舉頌言」,第二科是「長行」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是「別釋頌」。分四科,第一是解「釋第一句」,「第六增上王」這一句。
今此頌中,第六增上王者:謂心、意、識。「今此頌中」,第一句是「第六增上王者」,怎麼解釋呢?「謂心、意、識。」第六增上王,就指心、意、識說的,也就是內六處的第六處,是指心、意、識。這個「心、意、識」怎麼解釋呢?在《俱捨論》上,對於心、意、識有二種解釋:第一個解釋,「心」 是集起的意思, 就是集會的集, 生起的起, 集起叫做心;「意」 是思量義, 他在思量所思量的事情,叫做「意」;了別叫做「識」,了別所緣境的意思,叫做「識」。這是第一個解釋。第二個解釋,「淨不淨界種種差別」 叫做 「心」。 這個 「淨不淨」, 就是善不善的意思;這個「界」就是性,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就是善的心性,不善的心性,善也有很多種,不善也有很多種,所以種種差別叫做「心」。這樣和第一個解釋會合起來說,就是集淨不淨界種種差別, 又能現起淨不淨界種種差別, 這就叫做 「心」, 這是心的意思。「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這個「意」又有一個解釋,就是心為他作依止的時候,心就轉名為意。「為他作所依止」,這個「他」是誰呢? 這個「他」就是前六識,就是識。前六識,眼識乃至意識,它生起的時候,它要有一個依止處,它才能夠生起。它依止誰呢? 以誰為依止處? 以心為依止處。以心為依止處,才能去了別色聲香味觸法, 這個時候的這個心, 就轉名為 「意」。「意」有二種解釋,一個是「思量義」,一個是「依止義」。所以眼識要依眼根為依止處,這個識,它要現起的時候,也要有一個依止處,就是以意為它的依止處,它才能夠活動。這樣子說,這叫做意。這能依止的就是識,能依止意的,這個是識,意和識一個能依止,一個所依止,能、所的差別。這個要和心會合在一起來說,這個識依止意,去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這個識有各式各樣的分別,就是淨不淨界種種差別;這些識的分別,把它收集起來,收藏起來,那就是心了。這個識依止意,去了別外邊境界的時候,內心的種種差別,從這裡就現出來。這樣說,識的了別結果,又把它收回來,是心的一個作用,叫做集;又把它依止意,向外發表出來,就叫做起。這就是心、意、識三個字表示的意義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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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增上王者: 謂心、 意、 識」, 就是叫做 「第六增上王」。 這是解釋第一句。第二科解 「釋第二句」, 分二科, 第一科是 「染時」,「染時染自取」, 解釋這個染。
若有已度五暴流,未度第六意暴流;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故名染時。若是一個人, 他發心修行, 他這個時候的程度, 已經超過了 「五暴流」, 這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在色、聲、香、味、觸上調伏了,不去愛著色、聲、香、味、觸了,這個前五識在色、聲、香、味、觸上,不去動發貪、瞋、癡的煩惱了,這就是把這前五個暴流超過去了。「未度第六意暴流」,但是第六意根,意識裡邊還有問題,所以也是暴流沒有超越,沒有解脫,那麼這是怎麼回事情呢?「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 這表示這個修行人, 他得到四禪八定了, 得到色界的四禪, 無色界的四空定了, 超越了欲界的欲, 所以叫做 「度五暴流」。 他這個修行人成就了四禪八定的時候, 他的心 「隨逐諸定」, 就是隨順這個四禪八定所有的「愛味」。 這個四禪八定的境界, 在這個修行人的心裡面是可愛的境界, 這個 「味」就是愛著的意思,就是愛著定裡邊的境界。這樣,雖然是得到四禪八定了,他還是有愛著心, 故名 「染時」, 所以叫做染汙的時候, 這時還是有染汙, 但這是有禪定功夫的人。
《披尋記》六八一頁:第六增上王等者:此說第六意處,名增上王。心、意、識三,皆意處攝,望前五處,有勝作業,名增上王。「第六增上王等者: 此說第六意處, 名增上王。 心、 意、 識三, 皆意處攝」, 這三個名稱都屬於意處所收攝了, 意處包括了心、 意、 識的意思, 就是意根。「望前五處, 有勝作業」, 望前邊的眼處, 耳、 鼻、 舌、 身處, 就是前五根來說, 這個第六意處,有殊勝的作用,所以叫做「增上王」。「增上」就是有強大的力量,這個「王」是自在的意思,這個第六意處能統攝前五處,前五處不能自主的,它要聽意處的命令,所以第六意處稱之為 「王」。「染時」 這句話解釋完了, 這底下解釋。
復有補特伽羅,於長夜染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捨,是故說彼為染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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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二科解釋這個 「染自取」。「復有補特伽羅」, 說又有一種人, 一種眾生, 一類的眾生。「於長夜染」, 這個「夜」就是太陽落下去,這個世界黑暗了,這個「長夜」就是這夜很長,這是一個譬喻。譬喻我們這個生死凡夫,從無始劫來,就在無明的境界裡邊生活,沒有般若的光明, 在無明的黑暗裡邊生活, 叫做 「長夜」, 這就表示無所知的意思。「染」, 長夜在無明的這種染著的境界裡邊生活。「取為己有」, 這個 「己有」 應該分二次念,「取為己」,「取為己有」, 應該分二次念。「取為己」,就是執之為我。執之為我,一般的非佛教徒,高明了一點的,那就是指這個 「心」, 這個明瞭性的心為我。 我們對於哲學不注意的, 當然色、 受、 想、行、 識都是我, 我胖了, 我瘦了。「取為己有」, 就是我所有的。 這就是 「取為己」,是執著有我,執著有我所,是這樣意思。執著有我,執著有我所,也就表示愛著這個我, 愛著我所有的一切, 就是愛著的意思。 說是 「取為己有」, 這個 「取」 就是愛,愛裡邊有執著, 所以叫做 「取為己有」。 就是從無始劫以來, 沒有智慧的光明, 執著這個生命體是我,是我所,是這個意思。這樣的執著,三界的眾生都是有,你有禪定也好,你沒有禪定也好,都有這種執著。「於可愛法執藏不捨」,這還是解釋那個「取為己有」這一句話。「於可愛法執藏不捨」,執著這個色受想行識是可愛的,乃至色聲香味觸,於可愛的這些事情,「執藏不捨」。本論上的解釋,這個「執」就是愛著我所有的東西,叫做「執」;這個「藏」,是執著有我, 愛著這個我, 叫做 「藏」。「於可愛法」, 於可愛的色受想行識, 色聲香味觸,執著是我所,執著是我,在這上面貪瞋癡,是不棄捨,怎麼苦,他也不棄捨這我、我所的,就是這句話,也等於是解釋「取為己有」的意思。「是故說彼為染自取」,是故說這個「染自取」。因為眾生從無始劫來,就這樣子「取為己有, 於可愛法執藏不捨」 的關係, 所以就呵斥這個人, 呵斥這個眾生,「為染自取」, 他就愛著他所自取的一個己, 一個我, 一個我所, 染著這個我。 我、 我所是所染著的,能染著的就是愚癡無明。這是解釋「染自取」怎麼講,是這樣意思。這樣說,「染時」、「染自取」, 都講完了。「染時」 是單指有禪定的人說的, 這個 「染自取」的範圍廣了,不管你有沒有禪定,都是這樣子。下面是第三科解「釋第三句」,「於無染不染」, 解釋這個第三句。
貪名為染,因貪所生當來世苦,亦名為染。這先解釋「染」這個字,解釋染名。這個「貪」就叫做「染」,就是其貪者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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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貪愛心, 就叫做染。 你有貪愛心, 就不清淨了, 就叫做 「染」。「因貪所生」, 因為你有這個貪愛心的關係,他就有一個後來的事情。什麼事情呢? 就是貪所生起的「當來世苦」。現在世苦,不在這個範圍內;當來世的苦,還是你將來的色受想行識,「亦
,它也就名字叫做「染」,是染汙心所生的,也名為「染」。那麼這是解釋「染」這個字。
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不隨功用,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故,如是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汙;這是第二科「顯」示這個「無染」的道理。「若染自取」, 若是一個人, 他愛著我、 我所這樣子。「於所染心」,「若染自取,於所染心」, 他取著他所染汙的心, 就是我、 我所; 因為執著心是我, 執著其餘的一切法是我所,就是取著所染汙的心,愛著我、我所。「不隨功用」,這個人他不隨順愛著心的功用, 愛著心。 他去染著我我所是 「功」, 也就是愛; 能生當來世的苦, 那就是 「用」。「攝受、 遮止、 修意對治作意故」, 怎麼樣不隨順他染著心的功用呢? 「攝受」這句話,就是積集的意思,積聚的積,集會的集,這二個都積集。就是你午前也靜坐,你積集一點清淨的力量,午後又靜坐,晚上又靜坐,一直的在攝取你所積集的這個力量, 叫做 「攝受」。「攝受」 什麼東西呢? 「遮止、 修意對治作意故」, 就是 「遮止」這個染汙心的作用,不要再執著我我所,遮止這個我我所的執著。怎麼樣「遮止」法呢?「修意對治」故,就是修學這個無我觀,修學四念處,在你這個第六意識這裡,在這裡來對治這些貪愛染汙的煩惱,對治我我所的執著,就是這樣清淨的作意,這就叫做 「遮止」, 這就叫做 「攝受」。 若是有人能這樣做,「不隨功用, 攝受、 遮止、 修意對治作意故」。
,他如果這樣努力的修行,他終究有一天成功了。「如是」就指前面,他不隨功用,攝受、遮止、修意對治,那麼如是的用功修行,「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汙」, 他現前的這個了別心性的心, 在他現在的生活中, 再沒有染汙心了。不在我所上起貪瞋癡,也不執著有我了,那麼這個人就沒有染汙了。這是顯示這個無染汙。
《披尋記》六八一頁: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此約貪名為染,顯無染義。貪現行時,能染於心,由是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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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為能染,心是所染。於爾所時,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作是思惟:必令自心隨我勢力自在而轉,不應隨順自心而轉,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捨有貪性,是名修習遮止作意。於離貪性,常勤修習,安止其心,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意相應故,對治染意,名意對治作意。「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 此約貪名為染」, 你有貪愛心, 就叫做 「染」。「顯無
,表示你若不貪,不愛著,就叫做「無染」。「貪現行」的「時」候,「能染於心」,能污染自己的心。心是無記的,貪是有記,是有分別,是染汙的分別。這染汙心的分別一現前了, 就染汙了這無記的心。「由是當知貪為能染, 心是所染。 於爾所時, 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了。「作是思惟:必令自心隨我勢力」,「必令」,決定命令我的這些染汙的心,隨順我智慧的力量,
;「自在而轉」,隨我智慧的力量自在而轉,我不隨順貪瞋癡的煩惱活動。「不應隨順自心而轉」,這修行人,你不要,你不應該隨順你的貪瞋癡的心去活動, 貪瞋癡來了的時候, 要加以對治, 要隨順智慧活動,「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捨有貪性」,就是棄捨了貪的分別心,「是名修習遮
。「於離貪性,常勤修習,安止其心,是名修習攝受作意。」這個「於離貪性」,無有貪的清淨心,你常勤,不要懈怠,這樣修習,你把你的心安住在無貪瞋癡的境界裡面,「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 意相應故, 對治染意, 名意對治作意。 」
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當來世中因彼諸苦亦無有染。這解釋這個 「無染」。「於無染心」 這句話怎麼講呢? 「此染自取」, 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染汙心,「當來世」,它是當來世的一個因,你現在在我我所上有染汙執著,它能為當來世苦惱作因,因為你現在有我我所的染汙心,所以你將來就會有很多的苦惱。 但是現在無染心, 就是 「亦無有染」, 就是沒有我我所的執著了, 將來也就不生苦了,不生苦惱的果報,也就沒有染汙心了。
《披尋記》六八二頁: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等者:此約因貪所生當來世苦名染,顯無染義。表示你現在能夠無我、 無我所的觀慧, 將來世苦也就不名為染了。「當來世苦」,「顯無染義」, 表示你將來沒有這個苦了, 那就叫做 「無染」。 前面是約貪心名無染,這幾句話,若將來世那個貪所生苦,不生苦了,名無染心,名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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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於彼隨作功用,而不攝受,亦不遮止,不修意對治作意故,依此苦因,長夜受苦;於此苦因,不能遠離,故名愚夫。這下面解釋第四句, 這個第四句就是 「染者名愚夫」, 解釋這一句。「若」 是 「有」 人 「於彼隨作功用」,「於彼」, 於彼貪瞋癡, 於彼貪愛心隨時活動,對於這件事,
,你不加以控制,這個「攝受」當控制講。「亦不遮止」,你不用聖道來對治它,你不用聖道來遮止,來障礙它。「不修意對治作意故」,怎麼叫做 「不攝受」、「不遮止」 呢? 就是這個 「意」, 你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意, 你不修習對治, 你不修習這個四念處的作意, 那就叫做 「不攝受」、「不遮止」, 那就叫做 「於彼隨作功用」, 是這樣意思。「依此苦因,長夜受苦」,依此我我所的愛著,起貪瞋癡的這些,這是苦因。「長
,從無始劫來到現在,一直的受這個苦,受它的折磨,還不覺悟。「於此苦因,不能遠離, 故名愚夫」, 對於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我所, 起貪瞋癡, 這是苦因, 你不能遠離這個苦因, 你不知道做這件事, 所以你叫做 「愚夫」。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前面是解釋頌, 現在解釋略辯它的要義,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第二科是解「釋」。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就是沒有染汙了,清淨,那也就是得了涅槃的境界。「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你有我我所的愛著,就能招感你的苦惱, 是你自己招感的,「是愚夫性」。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有城骨為墻,筋肉而塗飾,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這是第十二科, 前面是第十一科, 現在是第十二科 「失壞善因」。 分二科, 第一科「舉頌言」,第二科是「長行」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別釋頌」。又分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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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初半頌,就是前二句。
今此頌中,所言城者:謂心、意、識。此城唯以骨充磚石,筋代繩絍,肉當塗漫,為形骸墻周匝圍繞。「今此頌中,所言城者」,這個「城」是什麼意思?「謂心、意、識」,這就是城,是你的心城。 這個城裡邊是什麼情形呢? 「此城唯以骨充磚石」, 這個人居住的地方有城,那是用磚、用土造的墻,圍繞起來名之為城。現在我們人的心、意、識,也名為城。 那是用什麼來做墻呢? 「以骨充磚石」, 用這個一節一節的骨頭當作磚, 當作石頭,砌起來的墻,就是你的身體的骨頭是墻。「筋代繩絍,肉當塗漫」,我們身體裡面的這個筋,那麼就代替這個繩絍,就是這個墻,城墻裡邊有這些事情。現在是我們這個心城,就用筋做繩做絍。這個「絍」就是那個絲織品,那些絲縷,織布用的那些絲縷, 就是用這個來纏繞這個骨頭, 一節一節骨頭, 用這樣來把它纏繞起來。「肉當塗漫」, 這個城墻是用土, 還有泥來塗漫。 現在我們這個心城的這個墻, 用什麼來塗漫呢? 用肉,用肉把這些骨頭都包起來,不散開包起來。「為形骸墻周匝圍繞」,這樣子用骨、 用筋、 用肉, 造成一個有形骸的墻,「周匝圍繞」, 圍繞起來就成為一個城。這就是解釋前兩句,解釋完了。下邊第二科解「釋後半頌」,「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 解釋這兩句, 分三科, 第一科 「標種類」。
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毗奈耶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這個城裡邊有什麼東西呢? 「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毗奈耶」, 就是違背傷害善說的法,善說的毗奈耶,就是佛教裡邊的法與律,這些所有的善法,違害這四種善法,「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 四種惡法就是一個貪、 一個恚、 一個慢、 一個覆,這四種惡法是違害善說法毗奈耶的,它違害所有的善法。這四種法在這個城裡邊是一個主導者,「任持」,他在這裡做住持,一切一切都由他來決定,是個主持,主宰者。 這是 「標總類」, 下邊第二科 「舉貪等」。
二是在家諸受欲者,謂貪與瞋;二是惡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謂慢與覆。這是這個四法,把這個四法列出來。四法裡邊有兩個法是「在家」人,這些很多這個享受欲的生活的人。那兩個呢?謂「貪」心與「瞋」心,一個貪愛,一個忿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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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法是「諸受欲者」的事情。「二是惡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 其餘的兩個是屬於惡說法、 律的人, 就是邪知邪見的這些出家的人。 那兩法? 謂 「慢」 和 「覆」, 一個高慢心, 一個驕慢心和這覆。「覆」 是什麼? 覆就是虛偽的意思, 就是把這個真象隱藏起來, 顯現出來另一個面目,就是虛偽的境界。這是「舉貪等」。下面第三科解「釋」這個「任持」,分二科,第一科 「別辨」。 分兩科, 第一科 「由貪等」。
由著諸欲希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這解釋這個貪、 瞋。 什麼叫做貪、 瞋呢? 「由著諸欲」, 由於這個人, 他愛著這個色聲香味觸的欲。 愛著的時候, 總感覺到不足, 總是希求這個欲越多越好,「希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 和這個污穢的行為互相隨順, 而不違背這些事情。
《披尋記》六八二頁: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於已得欲染愛受用,名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汙追求,名希求欲。由是因緣,若於可意事境現前便生貪著,若不可意境現前時便生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 於已得欲染愛受用」, 已經得到了世間所有的欲, 就是由染愛心來受用,「名」 字叫做 「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汙追求, 名希求欲。 」 這個「著諸欲」與「希求諸欲」是有分別的:「著諸欲」是你現在所受用的,「希求諸欲」是沒得到的, 還希望能得到。「染汙追求, 名希求欲」。「由是因緣, 若於可意事境現前」,可意的事情現前了,
,「若不可意境現前時便生瞋恚」,就是一個愛,一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 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 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
於善說法及毗奈耶尚不信受,況當修善。「於善說法及毗奈耶尚不信受」, 這種人就只知道去享受欲, 所以對佛法的, 佛教中的法和律尚不信受,何況能修行呢?何況修學這種法、律的功德。
恃惡說法而生憍慢,不能自然趣佛世尊或弟子所;設佛世尊或佛弟子,由悲愍故自往其所,然彼由覆隨煩惱纏染汙其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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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解修諸善法。這下面第二科「由慢等」,這個慢和覆。「恃惡說法」,另一類的人,他認為他是有很大的不得了的地方, 他有所仗恃。 仗恃什麼呢? 就是 「惡說法」, 不符合緣起的道理,就是愚弄世間人的人,他說出來這種非法的道理。「而生驕慢」,這個本來是一個有過失的人,反倒生高慢心。「不能自然趣佛世尊或弟子所」,他不能自己主動的到佛世尊這裡來,或者佛的弟子地方去請教正法,他不能做這個事。「設佛世尊或佛弟子, 由悲愍故」, 由悲愍心故,「自往其所」, 佛和佛的弟子,由悲愍心到外道那個地方去了。「然彼由覆隨煩惱纏染汙其心」,然而這個佛和佛弟子這些聖人, 到了外道那裡去, 這是非常吉祥的事情; 然而他們 「由覆隨煩惱」,「覆」就是虛偽,虛偽的這種煩惱,「纏」纏住了他的心,「染汙」了他的「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 況能信解修諸善法」, 也是不能。 前面是高慢, 生驕慢; 這是說覆, 覆很大。這個解釋完了。
如是當知,於彼善說法毗奈耶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何況復能取為己有。這第二科 「總結」, 前面是 「別辨」, 這是總結。「如是當知」,像前面這樣說,說這二種,當知「於彼善說法毗奈耶」,就是與佛法, 佛的法、 律 「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 他們有這種,「二種心城」, 一個慢、一個覆,這個心城,他們都不能入到佛法的法毗奈耶裡邊來,他不能信受。「何
,何況他們還能夠取為自己有,能如法修行,更不能了。
,就是你用它作你修行的法門, 就叫做 「取為己有」。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這是第二科 「略辨義」,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毗奈耶。這是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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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知是名此中略義。結束這段文。「有城骨為墻, 筋肉而塗飾, 其中有貪恚, 慢覆所任持」, 這個頌這麼解釋。
這是第十三科「擾亂對治」,分二科,第一科「舉頌言」,第二科是「長行」的解「釋」。
此頌所明: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捨三惡尋,所謂欲尋、恚尋、害尋。
,分三科,第一科解「釋頌初二句」,「如龜藏支於自殻苾芻善攝意尋思」, 解釋這兩句。 分二科, 第一科是 「捨惡尋」。「謂如有一」個人,「依初靜慮捨三惡尋」,他修學色界的初禪,他從欲界定,經過未到地,到了初靜慮,到了初禪。這個時候,這個人有什麼功德呢?「捨三惡尋」,棄捨了三種染汙的分別。 什麼呢? 「所謂欲尋」, 這個貪欲的分別心, 和瞋恨的分別心,和這個要傷害人,要害人的分別心,這三種尋沒有了。那麼就他有出欲的尋思,出離尋、 無恚尋、 無害尋, 他有這三種善法的尋, 這是 「捨惡尋」。
又能棄捨初靜慮地諸善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這第二科 「捨善尋」, 分三科, 第一科 「標」。說這個人得到了初禪以後,他並不知足,要繼續的修學二禪的事情。修學二禪的時候,他就能棄捨了初禪,「初靜慮地諸善尋思」,那個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也就棄捨了。在初禪裡面就是有尋有伺地,現在棄捨了這種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就安住在第二禪、 三禪、 四禪, 乃至到非非想處定, 都叫做 「無尋無伺定」, 安住在這裡。 這是 「捨善尋」, 第一科是 「標」, 第二科是譬 「喻」。
如龜藏支於其自殻,略攝尋思,亦復如是。這舉一個譬喻,像那龜,這個烏龜,他把他六個支,一個頭、四個足、加一個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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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是六個。這六個支把它收藏起來,不露在外面,收藏起來,藏在自己殼裡的下面,隱藏起來, 這是如龜這樣子。 修行人 「略攝尋思, 亦復如是」, 也減少自己的尋思,不但是惡尋思沒有了,連這個出離的尋思、無恚尋、無害尋,這樣的尋思,也把它減去了,減少了,收攝起來,就是無尋無伺的境界了。「亦復如是」,就像那個龜呀,能藏他的六個支這樣子。 這是第二科的解釋, 第二科是譬 「喻」, 第三科解 「釋」。
無尋無伺定者:應知此上,乃至有頂。應該知道從二禪以上,乃至到第四禪,乃至到無色界的四空定,都叫做「無尋無伺定」。
彼於此定正安住時,不生愛味。前邊是第一科 「釋頌初句」,「如龜藏支於自殻」, 解釋這一句, 解釋完了。 現在第二科「釋頌第三句」,前邊第一句「如龜藏支於自殻苾芻善攝意尋思」,這兩句解釋完了,現在解釋第三句「無所依止不惱他」,解釋這第三句,先解釋無依止。「無所依止」 這句話怎麼講呢? 「彼於此定正安住時, 不生愛味」, 彼這個修行人, 安住在二禪、 三禪、 四禪, 乃至四空定, 正安住的時候, 就正在入定, 在定中的時候,「不生愛味」,對於定裡邊的境界,不生愛染心,這就叫做「無所依止」。若有愛味心,有愛染心,就叫做依止了,現在是無所依止。
出已成就可愛樂法,調順柔和,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這下面第二科 「不惱他」,「無所依止不惱他」。「不惱他」 分三科, 第一科 「易可共住」。
,就是這個得到二禪以上功德的人,他有時候入定,有時候出定,入定當然是前五根都不活動了,只是第六意根在定中。那麼他若出定以後呢?「成就可愛樂」的事情,他表現出來的相貌令人歡喜。什麼呢?「調順柔和,易可共住」,這個「調順」,他使令內心裡面很調順,那麼你去觸惱他,他不報復,他能夠很調柔、 溫柔, 他能忍受;「柔和」 他也不觸惱別人, 你觸惱他, 他能忍受, 而他不觸惱人,叫「調順柔和」。這樣子就容易共住,就容易在一起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他不會去觸惱這個有智慧, 這個地方說 「有智」, 應該是聖人, 初果、 二果、 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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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果的聖人,和其他的一些同修梵行,同修聖道的人,大家在一起住,他不惱亂,這是 「易可共住」, 有這樣的好處。 第二科 「為他欣樂」。
又為智人同梵行者,欣樂共住。這個人還有什麼好處呢? 就是有智慧的人,和這個同修聖道的人,都願意和他在一起住, 不厭煩他, 這是第二科。 第三科 「成就無諍」。
又復成就無違諍法。又復這個人,他有功德,就成就了「無違諍」的這種功德,不會和人家諍論、辯論、衝突,沒有這些事情,這句話裡面還有事情。
彼由如是正方便故,於諸聖諦能入現觀,及得漏盡。現在是第三科, 前邊第二科是解釋頌的第三句,「無所依止不惱他」, 解釋完了。下邊解釋第四句,「釋頌第四句」, 分二科, 第一科解釋 「證般涅槃」。「彼由如是正方便故」, 就是彼那位修行人, 因為他成就了四禪八定, 為修聖道的前方便,這樣子為修聖道的基礎得到了。「於諸聖諦能入現觀」,那他若修習佛法的時候, 他對於苦、 集、 滅、 道的聖諦, 他能 「入現觀」, 就是很分明的觀察這色受想行識,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都是苦的,涅槃是寂靜的,諸法是無我的,這樣的道理非常的分明,也非常的肯定,能這樣觀察。「及得漏盡」, 能入現觀及修學聖道,「及得漏盡」 是得果了, 就是把所有的見煩惱、 愛煩惱都消除了, 就是滅除一切煩惱, 這叫 「得漏盡」。「證般涅槃」 這句話,解釋完了。
《披尋記》六八三頁:出已成就可愛樂法等者:此說成就六種可愛樂法。堪忍他惱,是名調順。易可共住,性不惱他,與諸有同梵行者共住一處,常令歡喜,是名柔和。如〈 聲聞地 〉說(陵本二十五卷二十二頁)云何六種可愛樂法? 謂具慈愍身語意業,是名為三;於諸財物和同受用,是名第四;同戒、同見,是名第五、第六。即此六種可愛樂法,亦名成就無違諍法。〈 聞所成地 〉 中說: 又有二法, 令居一處同梵行者, 未生違諍, 遮令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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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鬥無訟,無諍無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二者、平等受用財法。(陵本十三卷三十三頁) 若六若二, 開合不同, 然義無異, 應可準知。「出已成就可愛樂法等者: 此說成就六種可愛樂法。 堪忍他惱」, 別人惱亂他,他心裡面能容忍,「是名」叫做「調順」。「易可共住,性不惱他」,他的心性,從來不惱亂人,不是你若惱亂我,我報復,或者你不惱亂我,我惱亂你,他不,他不這樣。「與諸有同梵行者共住一處,常令歡喜」,常令彼此都歡喜,
。「如〈 聲聞地 〉 說 (陵本二十五卷二十二頁)」。「云何六種可愛樂法? 」是什麼呢?「謂具慈愍身語意業」。「身」表現出來的也是有慈愍的道德,「語」他發出來的語言,和內心的思想,都是有慈悲心的,「是名為三」 可愛樂法。「於諸財物和同受用」, 他若有什麼財物的時候, 和大家共同的受用,而不會這是我的,別人不可以動,他不是這樣子,
,這財物能共同的受用,這是第四個可愛樂法。「同戒、 同見」, 同受一種戒,「同見」 同一個思想, 都是諸行無常, 無我寂靜的思想,「是名第五、 第六」。 同戒是第五, 同見是第六。「即此六種可愛樂法, 亦名成就無違諍法」, 這叫 「無違諍」, 就是這六種, 就這六種說的。「〈 聞所成地 〉中說: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諍,遮令不生」,他能遮止不生違諍;「其已生者,速令止息」,很快的就會停下來。「無鬥無訟」,不會彼此相鬥、 相衝突;「無訟」, 也不會去辯論, 要到法庭上去, 也沒有這些事情。「無諍無競」,也彼此不諍論,其他的一切事情也不諍,不認為有事情值得諍的,諍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有二法,這二法「未生違諍,遮令不生,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鬥無訟,無諍無競。」那二法呢?「一者、展轉互起慈心」,我對你也有慈愛的心,你對我也有慈愛的心,這是一種法。「二者、平等受用財法」,這個財和法都能平等的受用,這是二法。「陵本十三卷二十三頁」,我們已經講過了。「若六若二」,那六種可愛樂法和這二種可愛樂法, 是 「開合」 的 「不同」。「開」 就是六種,「合」 起來就是二種。「然義無異」, 它裡邊的意義是無差別的,「應可準知」。
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獲得善淨勝智見故,如實了知法真是法,毗奈耶真是毗奈耶。前邊解釋這個 「證般涅槃」, 現在第二科 「無所誹謗」, 第四句。「證般涅槃」 是一句,「無所謗」是一句。現在解釋這個「無所誹謗」,這裡分二科,第一科「由正了知」。「彼於諸法不由他信, 獲得善淨勝智見故」, 彼那位修行人, 他對於世間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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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見地, 不是聽別人東說西說而有信心的, 不是, 不聽別人說話的。「獲得善淨勝智見故」,他內心裡面得到了又善又淨殊勝的智慧,「見」也是智慧,他由他內心經過修行,得到的智慧,能見一切法的真實相,從這裡得到信,而不是聽別人說,東說西說而有信心的,不是,不是這個意思。「如實了知法真是法,毗奈耶真是毗奈耶」,他得到了 「善淨勝智見故」, 他就能真實的了知苦、 集、 滅、 道真是法, 這是解脫苦惱的法。「毗奈耶真是毗奈耶」,佛所制訂的戒律,是真是好的戒律,能令你滅除去一切煩惱,得到聖道。如果你內心裡沒能得到善勝,「善淨勝智見」,那你要聽別人講了,要聽別人講,就是靠不住的。
《披尋記》六八四頁: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等者:謂於諸法由淨智見,如實現證,非緣於他而生信解,是名不由他信。〈 攝異門分 〉 說: 善說法者, 道理所攝故, 任持勝德故。 毗奈耶者, 隨順一切煩惱滅故。(陵本八十三卷八頁) 此中法毗奈耶, 應如是知。「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等者:謂於諸法由淨智見,如實現證,非緣於他而生信解」,他能夠經過自己戒、定、慧的修行,證悟了諸法實相,所以他自己有他自己的見地。「非緣於他而生信解,是名不由他信。〈 攝異門分 〉說:善說法者,道理所攝故」,講這個苦、 集、 滅、 道的道理所攝故,「任持勝德故」, 這就叫做 「善說法」。 因為你學習這樣的佛法, 能成就殊勝的功德而不退轉。「毗奈耶者, 隨順一切煩惱滅」,「毗奈耶」什麼意思? 你修學聖道能滅一切煩惱,使令你身口意清淨,這叫做「毗奈耶」。「此中法毗奈耶, 應如是知」, 應該這樣解釋。
由如是知故,終不依止諸見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終不顯示非法為法,法為非法,非毗奈耶為毗奈耶,或毗奈耶為非毗奈耶。這是第二科 「離顛倒見」。 前面 「由正了知」, 所以不會誹謗; 由 「離顛倒見」,所以不會誹謗。
,由於這個修行人,他成就了善淨勝智見故,「終不依止諸見顛倒」,終不會去認為我、我所見、常見、斷見,不會依止他那些顛倒,不會去向他們學習的。「終不依止諸見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決定不會這樣子。「終不顯示非法為法」,決定不會顯示不合法的事情,說它是合法;合「法」的事情,說它是「非法」,決定不會這樣。因為他得到善淨勝智見了,所以有這種境界。「非毗奈耶為毗奈耶, 或毗奈耶為非毗奈耶」, 決不會這樣子顛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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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尋記》六八四頁:於法謗法等者:如有說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及無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於中妙行,說名為法;惡行,說名非法。誹撥俱無,名謗二種。「於法謗法等者:如有說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及無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這個有些文, 文上面有這樣的說法。「於中妙行, 說名為法; 惡行, 說名非法。 誹撥俱無,名謗二種」,謗法、謗非法,他不承認有善惡果報,不承認有世出世間的事情,那就是邪知邪見顛倒的境界。這個有善淨勝智見的人,沒有這些事情,所以叫做「無所謗」。下面第二科 「略辨義」, 分三科, 第一科 「標」。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這是 「標」。 下面第二科解 「釋」,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善說法者有四種擾亂斷對治道。這 「四種擾亂斷對治道」, 這個擾亂是顛倒的境界, 現在能對治這四種擾亂, 這種道,這句話是表面說。這個四種擾亂斷對治道,只有佛法能對治這四種擾亂,而成就了四種擾亂的人,也是對治他不能學習佛法。
何等名為四種擾亂?
一、染不染尋思擾亂,二、於勝定愛味擾亂,三、互相違諍訟擾亂,四、於正道誹謗擾亂。,這就是初二句,這是這個「如龜藏支於自殻
,這是染尋思、不染尋思的擾亂。染汙尋思也是擾亂,不染汙尋思也是擾亂,超越了這個境界,那就是二禪以上的境界。「二、於勝定愛味擾亂」,這個你在勝定殊勝的禪定裡面有愛著心, 那也是擾亂。 第 「三、 互相違諍訟擾亂」, 這二句, 這二個擾亂就是那個第三句,「無所依止不惱他」,這是第三句。第「四、於正道誹謗擾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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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解釋第四句, 第四句就是 「證般涅槃無所謗」, 對治了。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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