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十九.

《披尋記》P681-684.1998/08/31.Tape227

卯十一、心染無染(分二科) 辰一、舉頌言

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於無染不染,染者名愚夫。這是第十一科「心染無染」,分二科,第一科是「舉頌言」,第二科是「長行」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是「別釋頌」。分四科,第一是解「釋第一句」,「第六增上王」這一句。

辰二、長行釋(分二科) 巳一、別釋頌(分四科) 午一、釋第一句

今此頌中,第六增上王者:謂心、意、識。「今此頌中」,第一句是「第六增上王者」,怎麼解釋呢?「謂心、意、識。」第六增上王,就指心、意、識說的,也就是內六處的第六處,是指心、意、識。這個「心、意、識」怎麼解釋呢?在《俱捨論》上,對於心、意、識有二種解釋:第一個解釋,「心」 是集起的意思, 就是集會的集, 生起的起, 集起叫做心;「意」 是思量義, 他在思量所思量的事情,叫做「意」;了別叫做「識」,了別所緣境的意思,叫做「識」。這是第一個解釋。第二個解釋,「淨不淨界種種差別」 叫做 「心」。 這個 「淨不淨」, 就是善不善的意思;這個「界」就是性,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就是善的心性,不善的心性,善也有很多種,不善也有很多種,所以種種差別叫做「心」。這樣和第一個解釋會合起來說,就是集淨不淨界種種差別, 又能現起淨不淨界種種差別, 這就叫做 「心」, 這是心的意思。「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這個「意」又有一個解釋,就是心為他作依止的時候,心就轉名為意。「為他作所依止」,這個「他」是誰呢? 這個「他」就是前六識,就是識。前六識,眼識乃至意識,它生起的時候,它要有一個依止處,它才能夠生起。它依止誰呢? 以誰為依止處? 以心為依止處。以心為依止處,才能去了別色聲香味觸法, 這個時候的這個心, 就轉名為 「意」。「意」有二種解釋,一個是「思量義」,一個是「依止義」。所以眼識要依眼根為依止處,這個識,它要現起的時候,也要有一個依止處,就是以意為它的依止處,它才能夠活動。這樣子說,這叫做意。這能依止的就是識,能依止意的,這個是識,意和識一個能依止,一個所依止,能、所的差別。這個要和心會合在一起來說,這個識依止意,去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這個識有各式各樣的分別,就是淨不淨界種種差別;這些識的分別,把它收集起來,收藏起來,那就是心了。這個識依止意,去了別外邊境界的時候,內心的種種差別,從這裡就現出來。這樣說,識的了別結果,又把它收回來,是心的一個作用,叫做集;又把它依止意,向外發表出來,就叫做起。這就是心、意、識三個字表示的意義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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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增上王者: 謂心、 意、 識」, 就是叫做 「第六增上王」。 這是解釋第一句。第二科解 「釋第二句」, 分二科, 第一科是 「染時」,「染時染自取」, 解釋這個染。

午二、釋第二句(分二科) 未一、染時

若有已度五暴流,未度第六意暴流;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故名染時。若是一個人, 他發心修行, 他這個時候的程度, 已經超過了 「五暴流」, 這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在色、聲、香、味、觸上調伏了,不去愛著色、聲、香、味、觸了,這個前五識在色、聲、香、味、觸上,不去動發貪、瞋、癡的煩惱了,這就是把這前五個暴流超過去了。「未度第六意暴流」,但是第六意根,意識裡邊還有問題,所以也是暴流沒有超越,沒有解脫,那麼這是怎麼回事情呢?「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 這表示這個修行人, 他得到四禪八定了, 得到色界的四禪, 無色界的四空定了, 超越了欲界的欲, 所以叫做 「度五暴流」。 他這個修行人成就了四禪八定的時候, 他的心 「隨逐諸定」, 就是隨順這個四禪八定所有的「愛味」。 這個四禪八定的境界, 在這個修行人的心裡面是可愛的境界, 這個 「味」就是愛著的意思,就是愛著定裡邊的境界。這樣,雖然是得到四禪八定了,他還是有愛著心, 故名 「染時」, 所以叫做染汙的時候, 這時還是有染汙, 但這是有禪定功夫的人。

《披尋記》六八一頁:第六增上王等者:此說第六意處,名增上王。心、意、識三,皆意處攝,望前五處,有勝作業,名增上王。「第六增上王等者: 此說第六意處, 名增上王。 心、 意、 識三, 皆意處攝」, 這三個名稱都屬於意處所收攝了, 意處包括了心、 意、 識的意思, 就是意根。「望前五處, 有勝作業」, 望前邊的眼處, 耳、 鼻、 舌、 身處, 就是前五根來說, 這個第六意處,有殊勝的作用,所以叫做「增上王」。「增上」就是有強大的力量,這個「王」是自在的意思,這個第六意處能統攝前五處,前五處不能自主的,它要聽意處的命令,所以第六意處稱之為 「王」。「染時」 這句話解釋完了, 這底下解釋。

未二、染自取

復有補特伽羅,於長夜染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捨,是故說彼為染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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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二科解釋這個 「染自取」。「復有補特伽羅」, 說又有一種人, 一種眾生, 一類的眾生。「於長夜染」, 這個「夜」就是太陽落下去,這個世界黑暗了,這個「長夜」就是這夜很長,這是一個譬喻。譬喻我們這個生死凡夫,從無始劫來,就在無明的境界裡邊生活,沒有般若的光明, 在無明的黑暗裡邊生活, 叫做 「長夜」, 這就表示無所知的意思。「染」, 長夜在無明的這種染著的境界裡邊生活。「取為己有」, 這個 「己有」 應該分二次念,「取為己」,「取為己有」, 應該分二次念。「取為己」,就是執之為我。執之為我,一般的非佛教徒,高明了一點的,那就是指這個 「心」, 這個明瞭性的心為我。 我們對於哲學不注意的, 當然色、 受、 想、行、 識都是我, 我胖了, 我瘦了。「取為己有」, 就是我所有的。 這就是 「取為己」,是執著有我,執著有我所,是這樣意思。執著有我,執著有我所,也就表示愛著這個我, 愛著我所有的一切, 就是愛著的意思。 說是 「取為己有」, 這個 「取」 就是愛,愛裡邊有執著, 所以叫做 「取為己有」。 就是從無始劫以來, 沒有智慧的光明, 執著這個生命體是我,是我所,是這個意思。這樣的執著,三界的眾生都是有,你有禪定也好,你沒有禪定也好,都有這種執著。「於可愛法執藏不捨」,這還是解釋那個「取為己有」這一句話。「於可愛法執藏不捨」,執著這個色受想行識是可愛的,乃至色聲香味觸,於可愛的這些事情,「執藏不捨」。本論上的解釋,這個「執」就是愛著我所有的東西,叫做「執」;這個「藏」,是執著有我, 愛著這個我, 叫做 「藏」。「於可愛法」, 於可愛的色受想行識, 色聲香味觸,執著是我所,執著是我,在這上面貪瞋癡,是不棄捨,怎麼苦,他也不棄捨這我、我所的,就是這句話,也等於是解釋「取為己有」的意思。「是故說彼為染自取」,是故說這個「染自取」。因為眾生從無始劫來,就這樣子「取為己有, 於可愛法執藏不捨」 的關係, 所以就呵斥這個人, 呵斥這個眾生,「為染自取」, 他就愛著他所自取的一個己, 一個我, 一個我所, 染著這個我。 我、 我所是所染著的,能染著的就是愚癡無明。這是解釋「染自取」怎麼講,是這樣意思。這樣說,「染時」、「染自取」, 都講完了。「染時」 是單指有禪定的人說的, 這個 「染自取」的範圍廣了,不管你有沒有禪定,都是這樣子。下面是第三科解「釋第三句」,「於無染不染」, 解釋這個第三句。

午三、釋第三句(分二科) 未一、釋染名

貪名為染,因貪所生當來世苦,亦名為染。這先解釋「染」這個字,解釋染名。這個「貪」就叫做「染」,就是其貪者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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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貪愛心, 就叫做染。 你有貪愛心, 就不清淨了, 就叫做 「染」。「因貪所生」, 因為你有這個貪愛心的關係,他就有一個後來的事情。什麼事情呢? 就是貪所生起的「當來世苦」。現在世苦,不在這個範圍內;當來世的苦,還是你將來的色受想行識,「亦

名為染」

,它也就名字叫做「染」,是染汙心所生的,也名為「染」。那麼這是解釋「染」這個字。

未二、顯無染

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不隨功用,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故,如是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汙;這是第二科「顯」示這個「無染」的道理。「若染自取」, 若是一個人, 他愛著我、 我所這樣子。「於所染心」,「若染自取,於所染心」, 他取著他所染汙的心, 就是我、 我所; 因為執著心是我, 執著其餘的一切法是我所,就是取著所染汙的心,愛著我、我所。「不隨功用」,這個人他不隨順愛著心的功用, 愛著心。 他去染著我我所是 「功」, 也就是愛; 能生當來世的苦, 那就是 「用」。「攝受、 遮止、 修意對治作意故」, 怎麼樣不隨順他染著心的功用呢? 「攝受」這句話,就是積集的意思,積聚的積,集會的集,這二個都積集。就是你午前也靜坐,你積集一點清淨的力量,午後又靜坐,晚上又靜坐,一直的在攝取你所積集的這個力量, 叫做 「攝受」。「攝受」 什麼東西呢? 「遮止、 修意對治作意故」, 就是 「遮止」這個染汙心的作用,不要再執著我我所,遮止這個我我所的執著。怎麼樣「遮止」法呢?「修意對治」故,就是修學這個無我觀,修學四念處,在你這個第六意識這裡,在這裡來對治這些貪愛染汙的煩惱,對治我我所的執著,就是這樣清淨的作意,這就叫做 「遮止」, 這就叫做 「攝受」。 若是有人能這樣做,「不隨功用, 攝受、 遮止、 修意對治作意故」。

「如是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汙」

,他如果這樣努力的修行,他終究有一天成功了。「如是」就指前面,他不隨功用,攝受、遮止、修意對治,那麼如是的用功修行,「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汙」, 他現前的這個了別心性的心, 在他現在的生活中, 再沒有染汙心了。不在我所上起貪瞋癡,也不執著有我了,那麼這個人就沒有染汙了。這是顯示這個無染汙。

《披尋記》六八一頁: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此約貪名為染,顯無染義。貪現行時,能染於心,由是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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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為能染,心是所染。於爾所時,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作是思惟:必令自心隨我勢力自在而轉,不應隨順自心而轉,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捨有貪性,是名修習遮止作意。於離貪性,常勤修習,安止其心,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意相應故,對治染意,名意對治作意。「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 此約貪名為染」, 你有貪愛心, 就叫做 「染」。「顯無

染義」

,表示你若不貪,不愛著,就叫做「無染」。「貪現行」的「時」候,「能染於心」,能污染自己的心。心是無記的,貪是有記,是有分別,是染汙的分別。這染汙心的分別一現前了, 就染汙了這無記的心。「由是當知貪為能染, 心是所染。 於爾所時, 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了。「作是思惟:必令自心隨我勢力」,「必令」,決定命令我的這些染汙的心,隨順我智慧的力量,

「隨我勢力」

;「自在而轉」,隨我智慧的力量自在而轉,我不隨順貪瞋癡的煩惱活動。「不應隨順自心而轉」,這修行人,你不要,你不應該隨順你的貪瞋癡的心去活動, 貪瞋癡來了的時候, 要加以對治, 要隨順智慧活動,「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捨有貪性」,就是棄捨了貪的分別心,「是名修習遮

止作意」

。「於離貪性,常勤修習,安止其心,是名修習攝受作意。」這個「於離貪性」,無有貪的清淨心,你常勤,不要懈怠,這樣修習,你把你的心安住在無貪瞋癡的境界裡面,「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 意相應故, 對治染意, 名意對治作意。 」

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當來世中因彼諸苦亦無有染。這解釋這個 「無染」。「於無染心」 這句話怎麼講呢? 「此染自取」, 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染汙心,「當來世」,它是當來世的一個因,你現在在我我所上有染汙執著,它能為當來世苦惱作因,因為你現在有我我所的染汙心,所以你將來就會有很多的苦惱。 但是現在無染心, 就是 「亦無有染」, 就是沒有我我所的執著了, 將來也就不生苦了,不生苦惱的果報,也就沒有染汙心了。

《披尋記》六八二頁: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等者:此約因貪所生當來世苦名染,顯無染義。表示你現在能夠無我、 無我所的觀慧, 將來世苦也就不名為染了。「當來世苦」,「顯無染義」, 表示你將來沒有這個苦了, 那就叫做 「無染」。 前面是約貪心名無染,這幾句話,若將來世那個貪所生苦,不生苦了,名無染心,名無染。

午四、釋第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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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於彼隨作功用,而不攝受,亦不遮止,不修意對治作意故,依此苦因,長夜受苦;於此苦因,不能遠離,故名愚夫。這下面解釋第四句, 這個第四句就是 「染者名愚夫」, 解釋這一句。「若」 是 「有」 人 「於彼隨作功用」,「於彼」, 於彼貪瞋癡, 於彼貪愛心隨時活動,對於這件事,

「而不攝受」

,你不加以控制,這個「攝受」當控制講。「亦不遮止」,你不用聖道來對治它,你不用聖道來遮止,來障礙它。「不修意對治作意故」,怎麼叫做 「不攝受」、「不遮止」 呢? 就是這個 「意」, 你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意, 你不修習對治, 你不修習這個四念處的作意, 那就叫做 「不攝受」、「不遮止」, 那就叫做 「於彼隨作功用」, 是這樣意思。「依此苦因,長夜受苦」,依此我我所的愛著,起貪瞋癡的這些,這是苦因。「長

夜受苦」

,從無始劫來到現在,一直的受這個苦,受它的折磨,還不覺悟。「於此苦因,不能遠離, 故名愚夫」, 對於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我所, 起貪瞋癡, 這是苦因, 你不能遠離這個苦因, 你不知道做這件事, 所以你叫做 「愚夫」。

巳二、略辨義(分三科) 午一、標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前面是解釋頌, 現在解釋略辯它的要義,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第二科是解「釋」。

午二、釋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就是沒有染汙了,清淨,那也就是得了涅槃的境界。「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你有我我所的愛著,就能招感你的苦惱, 是你自己招感的,「是愚夫性」。

午三、結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卯十二、失壞善因(分二科) 辰一、舉頌言

有城骨為墻,筋肉而塗飾,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這是第十二科, 前面是第十一科, 現在是第十二科 「失壞善因」。 分二科, 第一科「舉頌言」,第二科是「長行」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別釋頌」。又分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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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初半頌,就是前二句。

辰二、長行釋(分二科) 巳一、別釋頌(分二科) 午一、釋初半頌

今此頌中,所言城者:謂心、意、識。此城唯以骨充磚石,筋代繩絍,肉當塗漫,為形骸墻周匝圍繞。「今此頌中,所言城者」,這個「城」是什麼意思?「謂心、意、識」,這就是城,是你的心城。 這個城裡邊是什麼情形呢? 「此城唯以骨充磚石」, 這個人居住的地方有城,那是用磚、用土造的墻,圍繞起來名之為城。現在我們人的心、意、識,也名為城。 那是用什麼來做墻呢? 「以骨充磚石」, 用這個一節一節的骨頭當作磚, 當作石頭,砌起來的墻,就是你的身體的骨頭是墻。「筋代繩絍,肉當塗漫」,我們身體裡面的這個筋,那麼就代替這個繩絍,就是這個墻,城墻裡邊有這些事情。現在是我們這個心城,就用筋做繩做絍。這個「絍」就是那個絲織品,那些絲縷,織布用的那些絲縷, 就是用這個來纏繞這個骨頭, 一節一節骨頭, 用這樣來把它纏繞起來。「肉當塗漫」, 這個城墻是用土, 還有泥來塗漫。 現在我們這個心城的這個墻, 用什麼來塗漫呢? 用肉,用肉把這些骨頭都包起來,不散開包起來。「為形骸墻周匝圍繞」,這樣子用骨、 用筋、 用肉, 造成一個有形骸的墻,「周匝圍繞」, 圍繞起來就成為一個城。這就是解釋前兩句,解釋完了。下邊第二科解「釋後半頌」,「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 解釋這兩句, 分三科, 第一科 「標種類」。

午二、釋後半頌(分三科) 未一、標種類

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毗奈耶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這個城裡邊有什麼東西呢? 「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毗奈耶」, 就是違背傷害善說的法,善說的毗奈耶,就是佛教裡邊的法與律,這些所有的善法,違害這四種善法,「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 四種惡法就是一個貪、 一個恚、 一個慢、 一個覆,這四種惡法是違害善說法毗奈耶的,它違害所有的善法。這四種法在這個城裡邊是一個主導者,「任持」,他在這裡做住持,一切一切都由他來決定,是個主持,主宰者。 這是 「標總類」, 下邊第二科 「舉貪等」。

未二、舉貪等

二是在家諸受欲者,謂貪與瞋;二是惡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謂慢與覆。這是這個四法,把這個四法列出來。四法裡邊有兩個法是「在家」人,這些很多這個享受欲的生活的人。那兩個呢?謂「貪」心與「瞋」心,一個貪愛,一個忿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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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法是「諸受欲者」的事情。「二是惡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 其餘的兩個是屬於惡說法、 律的人, 就是邪知邪見的這些出家的人。 那兩法? 謂 「慢」 和 「覆」, 一個高慢心, 一個驕慢心和這覆。「覆」 是什麼? 覆就是虛偽的意思, 就是把這個真象隱藏起來, 顯現出來另一個面目,就是虛偽的境界。這是「舉貪等」。下面第三科解「釋」這個「任持」,分二科,第一科 「別辨」。 分兩科, 第一科 「由貪等」。

未三、釋任持(分二科) 申一、別辨(分二科) 酉一、由貪等

由著諸欲希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這解釋這個貪、 瞋。 什麼叫做貪、 瞋呢? 「由著諸欲」, 由於這個人, 他愛著這個色聲香味觸的欲。 愛著的時候, 總感覺到不足, 總是希求這個欲越多越好,「希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 和這個污穢的行為互相隨順, 而不違背這些事情。

《披尋記》六八二頁: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於已得欲染愛受用,名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汙追求,名希求欲。由是因緣,若於可意事境現前便生貪著,若不可意境現前時便生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 於已得欲染愛受用」, 已經得到了世間所有的欲, 就是由染愛心來受用,「名」 字叫做 「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汙追求, 名希求欲。 」 這個「著諸欲」與「希求諸欲」是有分別的:「著諸欲」是你現在所受用的,「希求諸欲」是沒得到的, 還希望能得到。「染汙追求, 名希求欲」。「由是因緣, 若於可意事境現前」,可意的事情現前了,

「便生貪著」

,「若不可意境現前時便生瞋恚」,就是一個愛,一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 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 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

於善說法及毗奈耶尚不信受,況當修善。「於善說法及毗奈耶尚不信受」, 這種人就只知道去享受欲, 所以對佛法的, 佛教中的法和律尚不信受,何況能修行呢?何況修學這種法、律的功德。

酉二、由慢等

恃惡說法而生憍慢,不能自然趣佛世尊或弟子所;設佛世尊或佛弟子,由悲愍故自往其所,然彼由覆隨煩惱纏染汙其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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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解修諸善法。這下面第二科「由慢等」,這個慢和覆。「恃惡說法」,另一類的人,他認為他是有很大的不得了的地方, 他有所仗恃。 仗恃什麼呢? 就是 「惡說法」, 不符合緣起的道理,就是愚弄世間人的人,他說出來這種非法的道理。「而生驕慢」,這個本來是一個有過失的人,反倒生高慢心。「不能自然趣佛世尊或弟子所」,他不能自己主動的到佛世尊這裡來,或者佛的弟子地方去請教正法,他不能做這個事。「設佛世尊或佛弟子, 由悲愍故」, 由悲愍心故,「自往其所」, 佛和佛的弟子,由悲愍心到外道那個地方去了。「然彼由覆隨煩惱纏染汙其心」,然而這個佛和佛弟子這些聖人, 到了外道那裡去, 這是非常吉祥的事情; 然而他們 「由覆隨煩惱」,「覆」就是虛偽,虛偽的這種煩惱,「纏」纏住了他的心,「染汙」了他的「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 況能信解修諸善法」, 也是不能。 前面是高慢, 生驕慢; 這是說覆, 覆很大。這個解釋完了。

申二、總結

如是當知,於彼善說法毗奈耶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何況復能取為己有。這第二科 「總結」, 前面是 「別辨」, 這是總結。「如是當知」,像前面這樣說,說這二種,當知「於彼善說法毗奈耶」,就是與佛法, 佛的法、 律 「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 他們有這種,「二種心城」, 一個慢、一個覆,這個心城,他們都不能入到佛法的法毗奈耶裡邊來,他不能信受。「何

況復能取為己有」

,何況他們還能夠取為自己有,能如法修行,更不能了。

「取為己有」

,就是你用它作你修行的法門, 就叫做 「取為己有」。

巳二、略辨義(分三科) 午一、標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這是第二科 「略辨義」,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午二、釋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毗奈耶。這是解釋。

午三、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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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知是名此中略義。結束這段文。「有城骨為墻, 筋肉而塗飾, 其中有貪恚, 慢覆所任持」, 這個頌這麼解釋。

卯十三、擾亂對治(分二科) 辰一、舉頌言

如龜藏支於自殼苾芻善攝意尋思無所依止不惱他證般涅槃無所謗

這是第十三科「擾亂對治」,分二科,第一科「舉頌言」,第二科是「長行」的解「釋」。

辰二、長行釋(分二科) 巳一、別釋頌(分三科)

午一、釋頌初二句(分二科) 未一、捨惡尋

此頌所明: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捨三惡尋,所謂欲尋、恚尋、害尋。

這是「別釋頌」

,分三科,第一科解「釋頌初二句」,「如龜藏支於自殻苾芻善攝意尋思」, 解釋這兩句。 分二科, 第一科是 「捨惡尋」。「謂如有一」個人,「依初靜慮捨三惡尋」,他修學色界的初禪,他從欲界定,經過未到地,到了初靜慮,到了初禪。這個時候,這個人有什麼功德呢?「捨三惡尋」,棄捨了三種染汙的分別。 什麼呢? 「所謂欲尋」, 這個貪欲的分別心, 和瞋恨的分別心,和這個要傷害人,要害人的分別心,這三種尋沒有了。那麼就他有出欲的尋思,出離尋、 無恚尋、 無害尋, 他有這三種善法的尋, 這是 「捨惡尋」。

未二、捨善尋(分三科) 申一、標

又能棄捨初靜慮地諸善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這第二科 「捨善尋」, 分三科, 第一科 「標」。說這個人得到了初禪以後,他並不知足,要繼續的修學二禪的事情。修學二禪的時候,他就能棄捨了初禪,「初靜慮地諸善尋思」,那個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也就棄捨了。在初禪裡面就是有尋有伺地,現在棄捨了這種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就安住在第二禪、 三禪、 四禪, 乃至到非非想處定, 都叫做 「無尋無伺定」, 安住在這裡。 這是 「捨善尋」, 第一科是 「標」, 第二科是譬 「喻」。

申二、喻

如龜藏支於其自殻,略攝尋思,亦復如是。這舉一個譬喻,像那龜,這個烏龜,他把他六個支,一個頭、四個足、加一個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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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是六個。這六個支把它收藏起來,不露在外面,收藏起來,藏在自己殼裡的下面,隱藏起來, 這是如龜這樣子。 修行人 「略攝尋思, 亦復如是」, 也減少自己的尋思,不但是惡尋思沒有了,連這個出離的尋思、無恚尋、無害尋,這樣的尋思,也把它減去了,減少了,收攝起來,就是無尋無伺的境界了。「亦復如是」,就像那個龜呀,能藏他的六個支這樣子。 這是第二科的解釋, 第二科是譬 「喻」, 第三科解 「釋」。

申三、釋

無尋無伺定者:應知此上,乃至有頂。應該知道從二禪以上,乃至到第四禪,乃至到無色界的四空定,都叫做「無尋無伺定」。

午二、釋頌第三句(分二科) 未一、無依止

彼於此定正安住時,不生愛味。前邊是第一科 「釋頌初句」,「如龜藏支於自殻」, 解釋這一句, 解釋完了。 現在第二科「釋頌第三句」,前邊第一句「如龜藏支於自殻苾芻善攝意尋思」,這兩句解釋完了,現在解釋第三句「無所依止不惱他」,解釋這第三句,先解釋無依止。「無所依止」 這句話怎麼講呢? 「彼於此定正安住時, 不生愛味」, 彼這個修行人, 安住在二禪、 三禪、 四禪, 乃至四空定, 正安住的時候, 就正在入定, 在定中的時候,「不生愛味」,對於定裡邊的境界,不生愛染心,這就叫做「無所依止」。若有愛味心,有愛染心,就叫做依止了,現在是無所依止。

未二、不惱他(分三科) 申一、易可共住

出已成就可愛樂法,調順柔和,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這下面第二科 「不惱他」,「無所依止不惱他」。「不惱他」 分三科, 第一科 「易可共住」。

「出已成就可愛樂法」

,就是這個得到二禪以上功德的人,他有時候入定,有時候出定,入定當然是前五根都不活動了,只是第六意根在定中。那麼他若出定以後呢?「成就可愛樂」的事情,他表現出來的相貌令人歡喜。什麼呢?「調順柔和,易可共住」,這個「調順」,他使令內心裡面很調順,那麼你去觸惱他,他不報復,他能夠很調柔、 溫柔, 他能忍受;「柔和」 他也不觸惱別人, 你觸惱他, 他能忍受, 而他不觸惱人,叫「調順柔和」。這樣子就容易共住,就容易在一起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他不會去觸惱這個有智慧, 這個地方說 「有智」, 應該是聖人, 初果、 二果、 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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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果的聖人,和其他的一些同修梵行,同修聖道的人,大家在一起住,他不惱亂,這是 「易可共住」, 有這樣的好處。 第二科 「為他欣樂」。

申二、為他欣樂

又為智人同梵行者,欣樂共住。這個人還有什麼好處呢? 就是有智慧的人,和這個同修聖道的人,都願意和他在一起住, 不厭煩他, 這是第二科。 第三科 「成就無諍」。

申三、成就無諍

又復成就無違諍法。又復這個人,他有功德,就成就了「無違諍」的這種功德,不會和人家諍論、辯論、衝突,沒有這些事情,這句話裡面還有事情。

午三、釋頌第四句(分二科) 未一、證般涅槃

彼由如是正方便故,於諸聖諦能入現觀,及得漏盡。現在是第三科, 前邊第二科是解釋頌的第三句,「無所依止不惱他」, 解釋完了。下邊解釋第四句,「釋頌第四句」, 分二科, 第一科解釋 「證般涅槃」。「彼由如是正方便故」, 就是彼那位修行人, 因為他成就了四禪八定, 為修聖道的前方便,這樣子為修聖道的基礎得到了。「於諸聖諦能入現觀」,那他若修習佛法的時候, 他對於苦、 集、 滅、 道的聖諦, 他能 「入現觀」, 就是很分明的觀察這色受想行識,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都是苦的,涅槃是寂靜的,諸法是無我的,這樣的道理非常的分明,也非常的肯定,能這樣觀察。「及得漏盡」, 能入現觀及修學聖道,「及得漏盡」 是得果了, 就是把所有的見煩惱、 愛煩惱都消除了, 就是滅除一切煩惱, 這叫 「得漏盡」。「證般涅槃」 這句話,解釋完了。

《披尋記》六八三頁:出已成就可愛樂法等者:此說成就六種可愛樂法。堪忍他惱,是名調順。易可共住,性不惱他,與諸有同梵行者共住一處,常令歡喜,是名柔和。如〈 聲聞地 〉說(陵本二十五卷二十二頁)云何六種可愛樂法? 謂具慈愍身語意業,是名為三;於諸財物和同受用,是名第四;同戒、同見,是名第五、第六。即此六種可愛樂法,亦名成就無違諍法。〈 聞所成地 〉 中說: 又有二法, 令居一處同梵行者, 未生違諍, 遮令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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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鬥無訟,無諍無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二者、平等受用財法。(陵本十三卷三十三頁) 若六若二, 開合不同, 然義無異, 應可準知。「出已成就可愛樂法等者: 此說成就六種可愛樂法。 堪忍他惱」, 別人惱亂他,他心裡面能容忍,「是名」叫做「調順」。「易可共住,性不惱他」,他的心性,從來不惱亂人,不是你若惱亂我,我報復,或者你不惱亂我,我惱亂你,他不,他不這樣。「與諸有同梵行者共住一處,常令歡喜」,常令彼此都歡喜,

「是名」叫做「柔和」

。「如〈 聲聞地 〉 說 (陵本二十五卷二十二頁)」。「云何六種可愛樂法? 」是什麼呢?「謂具慈愍身語意業」。「身」表現出來的也是有慈愍的道德,「語」他發出來的語言,和內心的思想,都是有慈悲心的,「是名為三」 可愛樂法。「於諸財物和同受用」, 他若有什麼財物的時候, 和大家共同的受用,而不會這是我的,別人不可以動,他不是這樣子,

「是名第四」

,這財物能共同的受用,這是第四個可愛樂法。「同戒、 同見」, 同受一種戒,「同見」 同一個思想, 都是諸行無常, 無我寂靜的思想,「是名第五、 第六」。 同戒是第五, 同見是第六。「即此六種可愛樂法, 亦名成就無違諍法」, 這叫 「無違諍」, 就是這六種, 就這六種說的。「〈 聞所成地 〉中說: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諍,遮令不生」,他能遮止不生違諍;「其已生者,速令止息」,很快的就會停下來。「無鬥無訟」,不會彼此相鬥、 相衝突;「無訟」, 也不會去辯論, 要到法庭上去, 也沒有這些事情。「無諍無競」,也彼此不諍論,其他的一切事情也不諍,不認為有事情值得諍的,諍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有二法,這二法「未生違諍,遮令不生,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鬥無訟,無諍無競。」那二法呢?「一者、展轉互起慈心」,我對你也有慈愛的心,你對我也有慈愛的心,這是一種法。「二者、平等受用財法」,這個財和法都能平等的受用,這是二法。「陵本十三卷二十三頁」,我們已經講過了。「若六若二」,那六種可愛樂法和這二種可愛樂法, 是 「開合」 的 「不同」。「開」 就是六種,「合」 起來就是二種。「然義無異」, 它裡邊的意義是無差別的,「應可準知」。

未二、無所誹謗(分二科) 申一、由正了知

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獲得善淨勝智見故,如實了知法真是法,毗奈耶真是毗奈耶。前邊解釋這個 「證般涅槃」, 現在第二科 「無所誹謗」, 第四句。「證般涅槃」 是一句,「無所謗」是一句。現在解釋這個「無所誹謗」,這裡分二科,第一科「由正了知」。「彼於諸法不由他信, 獲得善淨勝智見故」, 彼那位修行人, 他對於世間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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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見地, 不是聽別人東說西說而有信心的, 不是, 不聽別人說話的。「獲得善淨勝智見故」,他內心裡面得到了又善又淨殊勝的智慧,「見」也是智慧,他由他內心經過修行,得到的智慧,能見一切法的真實相,從這裡得到信,而不是聽別人說,東說西說而有信心的,不是,不是這個意思。「如實了知法真是法,毗奈耶真是毗奈耶」,他得到了 「善淨勝智見故」, 他就能真實的了知苦、 集、 滅、 道真是法, 這是解脫苦惱的法。「毗奈耶真是毗奈耶」,佛所制訂的戒律,是真是好的戒律,能令你滅除去一切煩惱,得到聖道。如果你內心裡沒能得到善勝,「善淨勝智見」,那你要聽別人講了,要聽別人講,就是靠不住的。

《披尋記》六八四頁: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等者:謂於諸法由淨智見,如實現證,非緣於他而生信解,是名不由他信。〈 攝異門分 〉 說: 善說法者, 道理所攝故, 任持勝德故。 毗奈耶者, 隨順一切煩惱滅故。(陵本八十三卷八頁) 此中法毗奈耶, 應如是知。「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等者:謂於諸法由淨智見,如實現證,非緣於他而生信解」,他能夠經過自己戒、定、慧的修行,證悟了諸法實相,所以他自己有他自己的見地。「非緣於他而生信解,是名不由他信。〈 攝異門分 〉說:善說法者,道理所攝故」,講這個苦、 集、 滅、 道的道理所攝故,「任持勝德故」, 這就叫做 「善說法」。 因為你學習這樣的佛法, 能成就殊勝的功德而不退轉。「毗奈耶者, 隨順一切煩惱滅」,「毗奈耶」什麼意思? 你修學聖道能滅一切煩惱,使令你身口意清淨,這叫做「毗奈耶」。「此中法毗奈耶, 應如是知」, 應該這樣解釋。

申二、離顛倒見

由如是知故,終不依止諸見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終不顯示非法為法,法為非法,非毗奈耶為毗奈耶,或毗奈耶為非毗奈耶。這是第二科 「離顛倒見」。 前面 「由正了知」, 所以不會誹謗; 由 「離顛倒見」,所以不會誹謗。

「由如是知」

,由於這個修行人,他成就了善淨勝智見故,「終不依止諸見顛倒」,終不會去認為我、我所見、常見、斷見,不會依止他那些顛倒,不會去向他們學習的。「終不依止諸見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決定不會這樣子。「終不顯示非法為法」,決定不會顯示不合法的事情,說它是合法;合「法」的事情,說它是「非法」,決定不會這樣。因為他得到善淨勝智見了,所以有這種境界。「非毗奈耶為毗奈耶, 或毗奈耶為非毗奈耶」, 決不會這樣子顛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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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尋記》六八四頁:於法謗法等者:如有說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及無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於中妙行,說名為法;惡行,說名非法。誹撥俱無,名謗二種。「於法謗法等者:如有說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及無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這個有些文, 文上面有這樣的說法。「於中妙行, 說名為法; 惡行, 說名非法。 誹撥俱無,名謗二種」,謗法、謗非法,他不承認有善惡果報,不承認有世出世間的事情,那就是邪知邪見顛倒的境界。這個有善淨勝智見的人,沒有這些事情,所以叫做「無所謗」。下面第二科 「略辨義」, 分三科, 第一科 「標」。

巳二、略辨義(分三科) 午一、標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這是 「標」。 下面第二科解 「釋」,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

午二、釋(分三科) 未一、標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善說法者有四種擾亂斷對治道。這 「四種擾亂斷對治道」, 這個擾亂是顛倒的境界, 現在能對治這四種擾亂, 這種道,這句話是表面說。這個四種擾亂斷對治道,只有佛法能對治這四種擾亂,而成就了四種擾亂的人,也是對治他不能學習佛法。

未二、徵

何等名為四種擾亂?

未三、列

一、染不染尋思擾亂,二、於勝定愛味擾亂,三、互相違諍訟擾亂,四、於正道誹謗擾亂。,這就是初二句,這是這個「如龜藏支於自殻

「一、染不染尋思擾亂」 苾芻善攝

意尋思」

,這是染尋思、不染尋思的擾亂。染汙尋思也是擾亂,不染汙尋思也是擾亂,超越了這個境界,那就是二禪以上的境界。「二、於勝定愛味擾亂」,這個你在勝定殊勝的禪定裡面有愛著心, 那也是擾亂。 第 「三、 互相違諍訟擾亂」, 這二句, 這二個擾亂就是那個第三句,「無所依止不惱他」,這是第三句。第「四、於正道誹謗擾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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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解釋第四句, 第四句就是 「證般涅槃無所謗」, 對治了。

午三、結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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