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十五.

《披尋記》P539-543.1998/02/13.Tape185

寅九、觀外諸色勝處差別(分三科) 卯一、標數

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這是第九科 「觀外諸色勝處差別」, 分三科, 第一科是 「標數」。「又若觀諸色」, 又若觀諸色在八勝處裏面, 八勝處當然是在禪定裏面修的, 在禪定裏面觀諸色的差別相,觀諸色少,觀諸色多。內有色相,觀諸色少,觀諸色多;內無色相,觀諸色少,觀諸色多。這就是四個勝處了,另外又加上青黃青白,就是八個勝處。現在這一句話,

「又若觀諸色」

,就是前四個勝處,前四個勝處,觀諸色的少、多, 或者是若劣、 若勝、 若好、 若惡。 這個 「若如所觀」, 就是後邊的四個勝處, 青黃赤白四個勝處。這是如前四個勝處,觀諸色的差別;後邊四個勝處,也是有差別。那麼 「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 這八個勝處, 實在在八解脫裏面, 頭三個解脫裏面就修習了,就已經修習這八個勝處了,這幾句話是經上的話。

這底下「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

,這句話是《 瑜伽師地論 》作者的解釋,解釋前面經上這句話。 經上這段文的意思是說什麼? 「謂三解脫方便道」, 就是這位修行人,在八解脫的前三個解脫的修行的時候,這個修行的階段,在前後的位次來說,是屬於方便道。這個「方便道」怎麼說呢? 應該說就是八勝處的方便道,八解脫是八勝處的方便道,這麼說。那麼這樣說,八解脫修成功了,就是八勝處的方便道成功了,這樣的意思。這樣說八解脫就是因,八勝處就是果了,這麼說。可是在其他的論,《阿毗達磨論 》上,也是有八勝處在前,而八解脫在後的,也有這樣安排的。現在這個文,看前後文的意思,還是八解脫在前,八勝處在後。「謂三解脫方便道」, 這個八解脫裏面, 前面的三個解脫, 是八勝處的方便道所攝。

「三勝處也」

,這個「三」這個字,我感覺應該是個錯字,應該「八」勝處是對的,在《披尋記》上沒有提這句話,可是在窺基大師的略纂上,也沒有說這個字是錯字,可是有不大同意這個「三」字,因為這三解脫就是八勝處了,就包括了八勝處在內的。這個前兩個解脫,就是前四個勝處;第三個解脫就是淨解脫身作證,正好是後邊四個勝處青黃赤白。所以三解脫就是八勝處,八勝處就是前三個解脫,也就是八勝處的方便道,就該攝了八解脫的前三個解脫,正好是這個意思,是它的方便道。這個話的意思,就是八勝處修行成功了的時候,這個境界是超過了八解脫的境界的。其中的差別,八解脫修不淨觀,也觀淨色,也觀不淨色,這是對境界有勝解的力量。可是到八勝處的時候,能制伏所緣境,制伏這個光明的境界,也可以隱沒,也可以自在的顯現,願意怎麼樣顯現這個青黃赤白的光明,就怎麼樣示現,有自在的力量,所以這個是超過了三個解脫的境界。要這樣解釋,這個方便道是八勝處的方便道,八勝處的方便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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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八解脫的解脫道,就是它的果,八解脫就是八勝處的因,是這麼說。這是「標數」,這一科在《 披尋記 》上的科是「標數」,其實這裏面有配屬的意思,底下第二科是「牒說」。

卯二、牒說

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也就是經上說八勝處的文, 這裏又引來了。「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 這就是解釋了。「此中」 這段經文裏面, 說到八勝處,「觀外諸色」,「觀外諸色」《 瑜伽師地論 》上,本論上的解釋,這「外」這個字,是離著的意思,不執著的意思,就是對這個色沒有執著心,當然這是一種,也是智慧,也是修行的功夫。但是這裏邊也表示一件事,就是八解脫的前三個解脫也好,八勝處也好,都有內有色想觀外色,內無色想觀外色的意思, 都有這個說法。 這個 「觀外諸色」, 這表示了就是入色界定, 前面說過,入色界定,但是已經於色界色不執著了,有這個境界了,所以叫做「觀外諸色」,這是一個意思。第二個意思,不是觀身體的色。昨天曾經講過,觀這個色,有什麼情形呢 ?開始修行的時候,八解脫開始修行是修不淨觀等於是,由大拇趾開始,觀它是膨脹、青瘀、膿爛,然後全身都是這樣子,然後變成白骨,然後觀這個白骨的眉間放光,這個時候是觀內色;後來把白骨息滅了,只是觀光明了,那就是沒有內色了,不觀內色了。這個所緣境前後的次第,也有這樣的變化。「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小若大」這個地方,當然前面有解釋過,「外」有不執著的意思。「若小若大」, 這個 「小」 是指有情的身體;「大」 就是外面的一切的色相,這個人的住處,或者是山河大地,這些「大」,外邊的色相是大的。「若好若惡」,這個色聲香味觸法,這個色這一方面,這個淨色就是「好」,不淨色就是「惡」;聲香味觸法這一方面,若是不淨色就是「劣」,淨色就是「勝」,這裏是這麼說。又有一個解釋,欲界色是「劣」,色界天的色是「勝」。由不淨觀,觀成白骨,由白骨發出了光明,這還都是屬於欲界的色;如果是息滅了白骨,唯獨是清淨的光明的時候,是色界的色,還是有差別的,也是有差別的。可是初一大部分,還是觀欲界的色,觀欲界的色來訓練自己破除這個貪心,成就無貪的善根,是這樣。是「若劣若勝者」。「此中觀外諸色, 若小若大, 若好若惡, 若劣若勝者」, 這是引經上的文。 這底下加以解釋,底下第三科「隨釋」,「隨釋」分三科,第一科是「觀外色」,第二科是「得勝名」。第一科 「觀外色」。

卯三、隨釋(分三科) 辰一、觀外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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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 這地方這樣解釋。「非三摩地」, 那就是三摩地是在禪定裏面有止有觀, 稱三摩地。 現在是 「非三摩地」, 三摩地之前, 在聞思慧這個時候修觀, 就是沒有入定裏面,「所行」, 能行的就是心, 所行的就是所現的諸色,「現所得色」, 這樣解釋。 前面是 「觀外諸色, 若小若大, 若好若惡, 若劣若勝」 的時候,不是在三摩地裏邊所行現所得色,是在聞思慧,不是在修慧的時候,在聞思慧所觀的境界, 這麼解釋這一段文。《 披尋記 》 可以讀一下。

《披尋記》五三九頁:又若觀諸色等者:當知此說八種勝處。前四勝處,由有色觀諸色,內無色想觀外諸色,二解脫所建立。後四勝處,由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所建立。初三解脫善修治故,後方能起勝知勝見,故稱勝處。由是勝處說為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依三解脫得三勝處名。「又若觀諸色等者:當知此說八種勝處」,也還是說八勝處,不是三勝處。「前四勝處,由有色觀諸色,內無色想觀外諸色」,這個「由有色觀諸色」這是一,「內無色想觀外諸色」這是二,「二解脫所建立」,這個八勝處的前四個勝處,是八解脫的前二個解脫所成就的, 這麼解釋。「後四勝處」, 後面四個勝處青黃赤白,「由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所建立」, 就是第三個解脫所建立的。 所以解脫是八解脫的前三個解脫, 就是建立了八勝處,這樣子。「初三解脫善修治故」, 這個修行人, 在修八解脫的時候, 對前三個解脫, 他善巧的修行來調伏自己的時候,對治自己,對治自己的貪心。「後方能起勝知勝見」,你成功了以後,才能夠現起八勝處的勝知勝見,才能現出來八勝處的境界。「故稱勝處」,所以這個時候就不叫做解脫了,而叫做「勝處」,這是更有強大解脫自在的力量了。「由是勝處說為三解脫方便道所攝, 依三解脫, 得三勝處名」, 它還是用原來這三勝處這個三字, 可是前面是說八勝處。 所以 「由是勝處, 說為三解脫方便道」, 這說三解脫是八勝處的方便道所攝,依八解脫的三解脫得八勝處的名字,這不是很順? 這是很順的。 若說 「三」, 這事就有一點問題了, 要怎麼樣配合呢? 這是第一科。 底下第二科「得勝名」。

辰二、得勝名

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這樣子和這段文是合的,前面的解釋,在非三摩地的時候,是「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有種種差別的相現前。現在入了定的時候,「緣三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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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入了三摩地以後, 這個時候這個止觀的境界,「所行作意」, 內心的觀察。「不種種現前」,前面「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都可以不現前,就可以隱沒。當然有隱沒的力量,當然也有示現的力量,就是他有這個自在的力量,「故名為勝」。這個「勝」字,是這麼意思,就是對境界的制伏,有強大的自在的力量,對於所觀的光明的境界,他有強大的制伏的力量。

辰三、明知見(分二科) 巳一、舉於三摩地

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這是第三科,前面是「得勝名」,這是第三科「明知見」。分兩科,第一科「舉於三摩地」。「於三摩地所行中」,這是在定內,三摩地的所行境裏面,這「奢摩他行」,就是止, 這個止在行的時候,「名知」, 這叫做 「知」。 這個 「奢摩他行」, 其實就是心行,奢摩他行就是心行, 這時候這個寂靜住的心, 還是明明了了的, 所以叫做 「知」, 他能知所緣境的境界;「毘缽舍那」是觀了,觀行名之為「見」,可以做種種變化,與奢摩他相應,同時又能作種種變化。作種種變化的時候,又是和奢摩他相應的,這個止和觀是不相離的,這時候叫做知見,就是勝知勝見,加起來。前面說「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這個「勝」,就是說奢摩他的「知」,毘缽舍那的「見」,是有強大的自在力量的,所以叫做勝知勝見,就是於所觀察的色,有勝知勝見的力量。

《披尋記》五三九頁: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等者:此中義顯能隱蔽他自在迴轉,故名為勝。如三摩呬多地說。(陵本十二卷七頁)「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等者: 此中義顯能隱蔽他自在迴轉」, 就是能隱蔽這個所緣境, 能隱蔽他, 叫他不顯現,「能隱蔽他」。 能 「自在迴轉」, 轉變這個所緣境,很自在地,沒有障礙,願意它現,它就現,願意它不現,它就不現,所以叫做 「自在迴轉」。「故名為勝。 如三摩呬多地說」, 這已經講過了。

巳二、例非三摩地

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這是第二科, 前面第一科 「於三摩地」 是這樣, 這底下第二科 「例非三摩地」。「如於三摩地」 中, 這個修行人, 這個禪師, 他在三摩地中所行的境界,「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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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見」

,就是若奢摩他、若毘缽舍那這樣子修行的時候,「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當然這不是一刹那間的事,也是長時期這樣修行。那麼這位修行人,對於他所觀的色法,「已尋思已了別」,就是前後還不是一樣的,初開始是一樣,後來逐漸地,他這個定慧,奢摩他和毘缽舍那有進步,所以所尋伺、所了別也有差別的,前後有差別的。「如是於外所想」, 就是在三摩地裏邊是這樣子,「於外所想非三摩地」, 就是從禪定裏面出來,「非三摩地所行」境裏面,「觀」察「諸色」也是這樣子,也是有尋伺、有了別,有這樣的情形。

《披尋記》五三九頁: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等者:此中知見,義顯能觀;彼色,義顯所觀。觀少觀多及與青黃赤白,名已尋思已了別。「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等者:此中知見,義顯能觀;彼色,義顯所觀。觀少觀多及與青黃赤白, 名已尋思已了別」, 是這樣子。

子九、九種(分二科) 丑一、結前正顯

巳說八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說九種。這個底下第九科, 前面第八科, 這第九科 「結前正顯」。「已說八種佛教所應知處」,這是結前,「次說九種」是正顯。第二科是「別更宣說」, 分兩科, 第一科 「煩惱結別」。

丑二、別更宣說(分二科) 寅一、煩惱結別

謂有九結,如攝事分當廣建立。「謂有九結」九種結,「如攝事分當廣建立」,在(攝事分)裏面,當會詳細的會解釋。在前面在煩惱的時候,也說過九結,也提過。

寅二、有情居別

又有九種生處受生有情,於彼彼處同所居止。謂三界中除諸惡趣,可厭處故,如前已說。這是第二科 「有情居別」, 有情居處的差別, 前面是煩惱結的差別, 這裏居處的差別。

「九種」受「生處」

,在那裏「受生有情」,「於彼彼處同所居止」,這一類的有情,共同在那邊住, 一共有九種不同。「謂三界中除諸惡趣, 可厭處故」, 這個九有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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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九個? 就是在欲界、色界、無色界裏面,把三惡道除掉,三惡道誰歡喜到那裏住?所以這裡不算數。 因為什麼不算數? 「可厭處故」, 這個地方是可厭惡的地方。 這樣說九有情居,「如前」 面 「已」 經 「說」 了。

《披尋記》五四○頁:又有九種生處等者:當知此說九有情居,如前已說七識住中,唯除惡趣無想有情及非想非非想處。今有情居,說七識住兼彼無想有情非想非非想處,是故成九。唯除惡趣可厭處故,非諸有情所樂住故,非有情居。「又有九種生處等者:當知此說九有情居,如前已說」,前面什麼地方說了?「七識住中,唯除惡趣無想有情及非想非非想處」,把這三個地方除掉,那麼就是七識住。現在這裏,「今有情居,說七識住」,七識住在內,「兼彼無想有情」和無色界天的「非想非非想處, 是故成九」, 就是七識住再加上無想天, 再加上非非想處, 那麼就是九個了。「唯除惡趣可厭處故」, 這個不在內,「非諸有情所樂住故, 非有情居」。

子十、十種(分二科) 丑一、結前正顯

已說九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說十種。這底下是第十種。第十科分二,第一科「結前正顯」,底下第二科,「別更宣說」。分二科, 寅一 「徧處類別」。

丑二、別更宣說(分二科) 寅一、徧處類別

謂十徧處,當知即諸解脫所作成就。餘解脫、勝處、徧處,如攝事分當廣分別。次說十種的佛教所應知處, 就是 「謂十徧處」, 八解脫、 八勝處, 現在十徧處。

這是第一科是「徧處類別」

。「當知即諸解脫所作成就」,就是那諸解脫,就是八解脫,應該包括八勝處,所作的成就。「餘解脫、勝處、徧處,如攝事分當廣分別」,這個十徧處,《 披尋記 》 裏面的文說了, 就是八勝處再加一個空無邊處定、 識無邊處定, 那麼就是十徧處。這個十徧處的境界,是更超過了八勝處的境界,更殊勝了,就是有種種的神通都成就了,「如攝事分當廣分別」。這個 「十徧處」, 就是諸解脫所作成就的, 但是並不包括全部的八解脫, 八解脫還有其餘的,其餘的解脫和這個八勝處,和這個徧處,這裏只是標個名字,其內容的情形,「如攝事分當廣分別」, 當廣分別, 看看 《 披尋記 》 的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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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尋記》五四○頁:謂十徧處等者:地水火風、青黃赤白,是名八色徧處,及識徧處、空徧處,總此三種,名十徧處。(三摩呬多地) 說: 修觀行者, 先於所緣思惟勝解, 次能制伏, 既於制伏得自在已, 後即於此徧一切處, 如其所欲而作勝解, 是故此三如其次第。(陵本十二卷八頁)由是此說即諸解脫所作成就。言餘解脫勝處徧處者,(攝事分)中未有此文。「謂十徧處等者: 地水火風、 青黃赤白, 是名八色徧處」, 說是八個徧處,「及識徧處、空徧處」,識無邊處定、空無邊處定,這樣子加起就是十個。「總此三種,名十徧處」, 地水火風、 青黃赤白是八徧處, 再加上識徧處一個, 空徧處一個, 那麼就是三個, 這叫做 「十徧處」。 有的地方叫做十一切處, 這裏翻作徧處。「三摩呬多地說: 修觀行者, 先於所緣思惟勝解」, 那麼這就是八解脫, 先於所緣境思惟勝解。這是什麼事情開頭難,你能修不淨觀,後來再八色流光,從這骨人的眉間放出光明來,這還不是容易。當然是有禪定的力量,能發出光明來,這是要有強大的觀想的力量,才能夠觀出來,所以「思惟勝解」。「次能制伏,既於制伏得自在已,後即於此徧一切處」, 第一個階段是八解脫的觀想力量, 能發出光明來, 是勝解的力量。第二個階段,能制伏這個光明,能夠把這個光明可以如意自在的顯現,或者不顯現,所以這是八勝處的力量。「既於制伏得自在已,後即於此徧一切處」,觀想這個青黃赤白、 地水火風的光明能徧一切處, 廣大無邊的、 普遍的境界。「如其所欲而作勝解」,如其心之所想的,而就能夠這樣觀想出來,有這樣的勝解。

「是故此三如其次第」

,有這樣的次第, 先是八解脫, 中間是八勝處, 後來是十徧處, 就是這個次第。(陵本十二卷八頁)已經講過了。「由是此說,即諸解脫所作成就」,所以這句話也正合道理,因為這個十一切處、八勝處的境界,就是八解脫所成就的,從那裏再繼續地把它增長廣大,就成為八勝處、十徧處了。「言餘解脫勝處徧處者,(攝事分) 中未有此文」, 這地方說是 「攝事分當廣分別」, 但是 (攝事分) 看, 並沒有這個文。

寅二、無學支別

又有十無學支,當知無學五蘊所攝,謂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前邊是十徧處, 這底下第二科說 「無學支別」, 就是十無學支, 這個無學就是阿羅漢以上的人,阿羅漢他具足十個無學支,也就是十種智慧了。「當知無學五蘊所攝」,這個十個無學支,究竟是什麼?當知道就是無學的阿羅漢,他所成就的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這五蘊所統攝的。這五蘊把它開,就是十無學支;合就是五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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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意思。這個五蘊是什麼?「謂戒蘊」,戒也是蘊,積聚很多的戒,名之為戒蘊;

「定」

也是, 也有很多的三昧;「慧」 也是很多的慧;「解脫蘊」, 解脫蘊是什麼? 解脫蘊就是斷煩惱了,沒有煩惱的繫縛,叫做解脫蘊;「解脫知見蘊」,也是智慧,這個智慧和前面那個戒定慧的慧有點差別,那個慧是見真理的智慧,叫「慧蘊」。「解脫知見蘊」,是見很多差別的事,緣起的事情,就是知道這個人是慧解脫,那個人是俱解脫,這個人是個初果,這個人是二果、三果、四果,他也知道自己現在是初果了,現在是二果、三果、 四果了, 這樣的智慧叫做 「解脫知見」, 就知道自己解脫是這樣的, 是這樣的解脫。只是斷了下五分結,這個解脫,現在上五分結也解脫了,你能通達這樣的差別的事情, 叫 「解脫知見」, 這個實在就是後得智, 前面的 「慧蘊」 就是根本智。 但是這個五蘊把它開成為十無學支。怎麼開法?這個《披尋記》說得很清楚。

《披尋記》五四○頁:又有十無學支等者:謂無學正見、正思惟,乃至無學正解脫、正智,是名十無學支。此中正語、正業、正命,戒蘊所攝;正念、正定,定蘊所攝;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慧蘊所攝;正解脫,解脫蘊所攝;正智,解脫知見蘊所攝應知。「又有十無學支等者: 謂無學正見、 正思惟, 乃至無學正解脫、 正智」, 這個正解脫、 正智就是十無學支最後的兩個, 那麼加起來正好就是十無學支。「此中正語、正業、 正命、 戒蘊所攝」, 現在詳細的解釋, 這個戒蘊把它開出來三個, 就是八正道裏面的正語、正業、正命,戒蘊是三個。「正念、正定,定蘊所攝」,定蘊開出來兩個,一個正念,一個正定,那麼加起來就是五個了。那麼「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慧蘊所攝」, 慧開出來三個, 加起來就是八個。 這樣說, 這個慧蘊包括正思惟和正精進,那裏面也有後得智,正見是根本智,那麼這就是八個。「正解脫,解脫蘊所攝」,這個十無學支裏面,第九個是正解脫,這個正解脫就在五蘊裏面,是解脫蘊所攝。這個「正智」 是 「解脫知見蘊所攝應知」, 這個十無學支的最後一個是正智, 正智在五蘊裏面來說, 是解脫知見蘊所攝的。 這樣子, 合起來就是 「十無學支」。

辛五、結

如是已說十種佛教所應知處,及前所說佛教所應知處等,當知皆內明處攝。這第五科是結束。 像前面這一大段文, 已經介紹了, 已經讚歎了,「十種佛教所應知」的境界。「及前所說佛教」,前面有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所應知處等」。總合起來,「當知皆是內明處攝」,這是「內明」,佛教本身對外來說,這是佛教內,內裏邊的事情,通達了這個內裏邊的事情叫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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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醫方明處(分四科) 辛一、徵

云何醫方明處?這個聞所成地,現在是解釋這個聞所成地,聞所成地裏面就是五明,五明前面這個內明說完了,這底下第二科是「醫方明處」。「醫方明處」分四科,第一科是「徵」。怎麼叫做 「醫方明處」 呢? 底下第二科是 「標」。

辛二、標

當知此明略有四種。有四種不同。 這是 「標」, 第三科是 「列」 出來。

辛三、列

謂於病相善巧,於病因善巧,於已生病斷滅善巧,於已斷病後更不生方便善巧。這 「醫方明處」, 就是對於衆生四大的不調和, 這件事你能善巧的知道, 那麼叫做 「病相善巧」;「於病因善巧」, 病的起因, 你能善巧通達;「於已生病」 痛 「斷滅」了, 那樣的善巧通達的智慧;「於已斷病後更不生」 的方便善巧通達了。 那這也就是苦集滅道四諦的意思,用醫和病的關係來作譬喻,也是很合適的。但是這裏面,倒是說行菩薩道,也應該學習醫度化衆生的。

辛四、指

如是善巧廣分別義,如經應知。第四科是「指」,這裏不多說了。這四種善巧,就是「醫方明處」,醫的方法,這個智慧叫做 「明」,「醫方」 是所明之處,「明」 是能明。「如是善巧廣分別義」, 這裏不說,「如經」 裏面會說了, 這裏不說了。

庚三、因明處(分二科) 辛一、結前生後

已說醫方明處。云何因明處?這是第三科,第三科是講這個「因明」。「因明」分兩科,第一科是「結前生後」。

「已說醫方明處」

,是結束了前文;「云何因明處? 」這是生起後文,這是第一科。第二科是 「正廣宣說」, 分四科, 第一科是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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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正廣宣說(分四科) 壬一、標

謂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這就是標因明的道理。「謂於觀察」 所觀察的道理, 那麼就是你所建立的道理,這個道理要經過觀察才能建立的,就是宗因喻的這個「宗」,這個意思。「諸所有事」,你要建立它,就是能建立的,所建立的是義,能建立的就是因,就是所謂因明了。這個能建立你的宗旨的因, 就是 「諸所有事」。 那麼這兩句話, 就是一個宗, 一個因,這樣。可是《披尋記》上解釋好的。

《披尋記》五四一頁:

謂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者:於所成立,思惟抉擇,名觀察義諸所有事。如下七種應知。「謂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者: 於所成立, 思惟抉擇, 名觀察義」, 這叫做 「觀察義」。 你若成立了這個道理, 或者這個是無常的道理, 諸行是無常的, 諸行是苦、 是無常的,你要經過觀察,來建立你所成立的這個道理,

「思惟抉擇」

,這叫做「觀察義」。「諸所有事」是什麼?「如下七種應知」,下文有說出來七種事,那就是「諸所有事」了。

壬二、徵

此復云何?這第二科是 「徵」。 怎麼叫做觀察義中諸所有事呢? 這是問。 底下嗢柁南曰, 這是第三科是 「列」,「列」 分兩科, 第一科 「嗢柁南」 頌。

壬三、列(分二科) 癸一、嗢柁南

嗢柁南曰:論體論處所論據論莊嚴論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這是這個頌,底下長行解釋這個頌。

癸二、長行

當知此中略有七種:一、論體性,二、論處所,三、論所依,四、論莊嚴,五、論墮負,六、論出離,七、論多所作法。「當知此中略有七種」 不同, 一個是 「論體性」, 論本身的內容都是什麼。 二是

「論處所」

,在什麼地方,在一個大智慧人的旁邊,在大衆之中,或者是在國王那裏。三是 「論所依」, 就是這個論所依止的、 所根據的, 為什麼你要立這個論。 四是 「論莊嚴」, 莊嚴就是你能破, 對方反駁了你, 你能破他, 那麼你就是莊嚴; 如果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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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十五.

《披尋記》P539-543.1998/02/13.Tape185

破, 被人家破了, 那就是不莊嚴了。 五是 「論墮負」, 就是自己建立的道理, 理由不充足, 你輸了, 這叫墮負。 六是 「論出離」, 論出離是什麼? 就是你要建立你的道理的時候,你預先要觀察好,我這個理論是圓滿、不圓滿,有沒有什麼過失,有沒有利益, 對人有沒有利益, 這叫做論出離。 七 「論多所作法」, 第七個就是你具足了前六個,那麼你這個論就能夠多有所作,有很大的作用的。這是長行, 解釋前面的頌。 底下第四科解 「釋」, 解釋分七科, 第一科是 「論體性」, 先解釋第一科的體性。 分四科, 第一科是 「徵」。

壬四、釋(分七科) 癸一、論體性(分四科) 子一、徵

云何論體性?「論」的內容是什麼呢?

子二、標

謂有六種。底下第二科是 「標」, 標出來這個數目。 第三科是把這個數 「列」 出來。

子三、列

一、言論,二、尚論,三、諍論,四、毀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第一個是「言論」,這個論的體性有六種:第一個是「言論」,第二個是「尚論」,第三是「諍論」,第四是「毀謗論」,第五是「順正論」,第六是「教導論」。論的體性就是有這麼多。 這裏面有好論, 也有不好論, 就是都放在一起, 這是 「列」。 底下是解釋, 第四科解釋, 分兩科, 第一科是 「別辨相」, 分六種論, 就是一樣一樣的來解釋它, 第一科先解釋 「言論」。

子四、釋(分二科) 丑一、別辨相(分六科) 寅一、言論

言論者:謂一切言說、言音、言詞,是名言論。「言論者」,這六種論第一個是言論。「言論」是什麼?「謂一切言說、言音、言詞, 是名言論」, 這個言論就是這樣的意思。 這樣說 「一切言說」, 這是這個論的體,這個論體以「言說」為體性;「言音」是這個論的相貌;「言詞」就是它的作用。分三個體、 相、 用, 這就叫做 「言論」。 底下 《 披尋記 》 解釋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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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一切言說言音言詞者:見聞覺知,四種言說,是名一切言說。言所須具,是名言音。起言說欲,是名言詞。「謂一切言說言音言詞者: 見聞覺知, 四種言說, 是名一切言說」, 一切言說不出見聞覺知。「言所須具,是名言音」,這個言所須要的資具,所須要的資具就是「言音」,就是各種名言發出來的音聲,當然也可以寫出文章,也是。「起言說欲,是名言詞」,這麼樣解釋,發起言說的是誰? 是你的欲。說話的是誰? 就是想要說話的那個,這樣解釋。這個「言論」就是這樣解釋了,這個當然是普遍的都是這樣子。這底下就有差別了, 第二科是 「尚論」。

寅二、尚論

尚論者:謂諸世間,隨所應聞,所有言論。「尚論者: 謂諸世間, 隨所應聞, 所有言論」,「謂諸世間」, 就是這個世間就指有情說,就是世間上所有的人。「隨所應聞」,隨他所應該聽聞,所應該學習的,就是這件事, 你就為他說這件事, 那些言論, 就叫做 「尚論」。 這樣說, 這個 「尚」 這個字,是尊重的意思,他需要這件事,你就是開示他,是他所需要,所重要的,他所尊重的,他所喜歡的。但是這若約因明來說,當然是應該這個論是沒有過失的,建立的道理沒有過失, 對人是有利益的, 那麼這叫做 「尚論」。

《披尋記》五四一頁:謂諸世間隨所應聞所有言論者:謂諸世間善法言義應可聽聞,名所應聞。彼之言論世所欣尚,故名尚論。「謂諸世間隨所應聞所有言論者:謂諸世間善法言義應可聽聞」,叫「名所應聞」。這是這樣, 這個善法是世間所應聞的, 這是值得尊重的一種言論。「彼之言論世所欣尚」, 世間人所尊重, 所歡喜的, 當然這還是要有智慧的條件,「故名尚論」。

寅三、諍論(分三科) 卯一、依諸欲起(分三科) 辰一、舉依處(分二科)

巳一、有攝受欲

諍論者:謂或依諸欲所起。若自所攝諸欲,他所侵奪;若他所攝諸欲,自行侵奪;若所愛有情所攝諸欲,更相侵奪;或欲侵奪。

這是第三科叫做「諍論」

,「諍論」分三科,第一科「依諸欲起」的諍論。分三科,第一科是 「舉依處」。 分兩科, 第一科是 「有攝受欲」。「諍論者: 謂或依諸欲所起」, 因為這個諍論, 為什麼有諍論呢? 這個理由,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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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的原因,現在是或者是因為欲而生起的諍論。「若自所攝諸欲」,這個欲就是自己所歡喜的事情,歡喜的事情,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是要你自己的思想、行為,逐漸地去積聚成就的,自所攝欲;或者說就是你的財富,你的色聲香味觸法,這些事情。 說自己的努力, 所積聚的這些可愛的事情, 這叫做 「欲」。「他所侵奪」, 這個欲為什麼會有了諍論了呢? 「他所侵奪」, 別的人要來侵犯, 要來奪取你的欲, 這就有諍論了,是這麼回事。或者說思想上的財産,或者是其他的前五塵的財産,那麼就是互相有些不公平的事情了,就有諍論了,是這麼回事。「若他所攝諸欲, 自行侵奪」, 別的人經過一番的努力, 費了很多的心血, 所成就的,但是我隨時占他的便宜,把它拿過來,不經過他的同意,我就搶過來了,這也是諍。「若所愛有情所攝諸欲,更相侵奪」,若是這個人,他所愛的,所親愛的人,他所積集的欲,被另外一個人侵犯了,被那個人奪去了,當然也有可能奪別人的,也是一樣,互相的奪取,所以就有諍論,這是因欲生起的諍論。「或欲侵奪」,前面說是採取行動了,就是有諍論。現在「或欲侵奪」,還沒有採取行動,但是心是動了,我想要去奪取別人的財富,奪取別人的什麼,這也是諍論,也就來了,「欲侵奪」。

《披尋記》五四二頁:或欲侵奪者:通說前三差別應知。謂自所攝,他欲侵奪;若他所攝,自欲侵奪;所愛有情所攝,與餘互欲侵奪。「或欲侵奪者: 通說前三差別應知」, 前面這一共是三個欲, 就是 「若自所攝諸欲,他所侵奪」是一個;「若他所攝諸欲,自行侵奪」是第二;「若所愛有情所攝諸欲,更相侵奪」是第三。這個「欲侵奪」,包括這三個,都是從欲侵奪開始的。「謂自所攝,他欲侵奪; 若他所攝, 自欲侵奪; 所愛有情所攝, 與餘互欲侵奪」, 包括這三個的。

這是第一科「有攝受欲」

,就是要把它拿過來,「攝受」就是這個意思。第二是「無攝受欲」, 沒有攝受欲, 還有這麼一個情形。

巳二、無攝受欲

若無攝受諸欲,謂歌舞戲笑等所攝,若倡女僕從等所攝;或為觀者,或為受用。

「若無攝受諸欲」

,就是不想奪過來,沒有這個意思,占為己有,沒有這個意思。那麼這是什麼呢? 「謂歌舞戲笑等所攝」, 又歌、 又舞、 又戲笑, 這些事情, 屬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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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的事情。 這是無攝受欲, 大家都可以享受, 大家都可以看看, 都可以享受。「若倡女僕從等所攝」的這些事情,「倡女」就是善於歌舞的人,「僕從」就是為人做事的人,這一方面的是歌舞戲笑等所攝。「歌舞戲笑等」,這是欲,所歡喜的事情;底下約人說,「若倡女僕從」, 是約人來說, 這些事, 這個都是屬於 「無攝受諸欲」 的。「或為觀看, 或為受用」, 這底下說這件事。

《披尋記》五四二頁:或為觀看或為受用者:覺慧為先,功用為先,欲樂為先,眼見衆色,是名觀看。互相受用,受用境界,受諸快樂,是名受用。於無攝受諸欲, 為此二事,更相侵奪,或欲侵奪,應知是此所欲說義。「或為觀看或為受用者: 覺慧為先, 功用為先, 欲樂為先」, 當然這個是他先要有覺慧,有這個知識,發出這個作用,還要有這個知識,有這個作用,而還要歡喜這件事, 所以 「欲樂為先」。「眼見衆色」, 這些種種的表演,「是名觀看」。 那麼 「互相受用,受用境界,受諸快樂,是名」為「受用」。「於無攝受諸欲,為此二事,更相侵奪」, 這個 「無攝受欲, 為此二事」, 一個是觀看, 一個是受用, 也是互相侵奪;「或欲侵奪」, 或者欲侵奪。「應知是此所欲說義」, 這裏面是這個意思。

辰二、顯因緣

於如是等諸欲事中,未離欲者,為欲界貪所染汙者,因堅執故,因縛著故,因耽嗜故,因貪愛故,發憤乖違。這是第二科說「顯」示「因緣」。為什麼要有諍論? 前面是「舉依處」,就是起諍的這些事情。這底下為什麼會起諍。「於如是等諸欲事中, 未離欲者」, 這未離欲的人, 這個 《 披尋記 》 上還把這個「未離欲」 這句話, 解釋得還很有意思。「為欲界貪所染汙」 的人, 這個人就是有欲貪,內心裏面有欲貪,又有所貪的境界。所貪的境界這個時候,「因堅執故」,內心裏面, 我一定要拿到, 我不可能棄捨的, 所以就起諍了。「因縛著故, 因耽嗜故, 因貪愛故,發憤乖違」,彼此都有這種心情的時候,就憤怒了,互相違背,就有起了衝突,就有諍論。

《披尋記》五四二頁:因堅執故等者:此說貪為因緣種種相別,不欲棄捨,是名堅執;不欲出離,是名縛著;無有厭足,是名耽嗜;樂著受用,是名貪愛。由是為因,遇不饒益,故令發憤,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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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違。「因堅執故等者:此說貪為因緣種種相別,不欲棄捨,是名堅執」,是貪的關係,有種種相的不一樣, 都是貪, 但是行相不一樣。 第一個相貌是 「不欲棄捨」, 是名叫「堅執」,我一定要,我不能放棄,我要拿到,那麼「是名堅執」,這是一個相貌。「不欲出離, 是名縛著」, 不能從這個欲的境界裏面出來, 那若出來就可以放下了, 所以「不欲出離,是名縛著」。「無有厭足,是名耽嗜」,沒有滿足的時候,越多越好。「樂著受用,是名貪愛」,這個是這樣子。「由是為因,遇不饒益,故令發憤,互相乖違」,是這樣意思。

辰三、釋諍論

喜鬥諍者,興種種論,興怨害論,故名諍論。這底下第三科 「釋諍論」, 解釋這個諍論。「喜鬥諍者」, 當然這個煩惱重的人, 勢在必得, 那他就是要諍了, 所以會鬥、會諍。「興種種的論」,就從內心裏面發出來種種的言論,就有諍論。「興怨害論」,當然這就是說對方種種不好了,「故名」 叫做 「諍論」, 這是解釋這句話。

《披尋記》五四二頁:興種種論興怨害論者:諍無止息,前後變異,名種種論。或為毀辱,或為惱害,口出矛䂎,更相䂎刺,名怨害論。「興種種論興怨害論者: 諍無止息」, 這樣子就是停不下來了, 前後還有變化,

所以叫做「種種論」

。說出來一種言論之後,對方也會有種種言論,對方又是有言論,所以說種種言論,「種種論」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前後」有「變異」,也就是一直地在論、 在諍論, 所以沒有止息,「名種種論」。「或為毀辱, 或為惱害」, 這是說他的內心, 前面種種論, 是發出來言論, 這是說內心的事情。內心的目的,要毀辱對方;或為是惱害,要傷害他。「口出矛䂎」,就是說出來的話,就像刀劍似的,要傷害對方,這個「矛䂎」是一種古代的人,武士拿的武器,要傷害人的這種武器。「更相䂎刺」,我也傷害你,你也傷害我,這叫做「怨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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