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九.

《披尋記》p.266-270.1997/05/15.Tape87

寅七、業顛倒(分二科) 卯一、徵

業顛倒云何?「業雜染」這一科是分九大段,第一段是業自性、業分別、業因、業位,乃至到現在是第七科 「業顛倒」。 這個業的顛倒是怎麼一回事呢?這是問。 底下解 「釋」, 先 「標列」。

卯二、釋(分二科) 辰一、標列

此有三種應知。一、作用顛倒,二、執受顛倒,三、喜樂顛倒。

「此有三種應知」

,這業有顛倒的這回事,一共有三種顛倒應知:第一個是「作用」上的顛倒,第二是「執受」的顛倒,第三是「喜樂」的顛倒,分這麼三種不同。這以下就解釋, 分三科, 先解釋 「作用顛倒」,「舉殺生業道」, 在殺生業道這一方面, 分二科, 第一科 「於誤殺」,「標顛倒」。

辰二、隨釋(分三科) 巳一、作用顛倒(分二科)

午一、舉殺生業道(分二科) 未一、於誤殺(分二科) 申一、標顛倒

作用顛倒者:謂如有一,於餘眾生思欲殺害,誤害餘者。「作用顛倒者」,「作用」就是殺生的這種行為,在出現的時候有錯誤,是什麼情形呢?「謂如有一,於餘眾生思欲殺害」,就是說譬如一個人,他對於另外一個有情,假設是某甲,他內心裏「思欲殺害」,做了一個計劃,想要殺害某甲。「誤害餘者」,但是在正式進行這個活動的時候,錯誤地殺害了某乙;沒有殺到某甲,殺害了某乙,這就叫做「作用顛倒」。「作用顛倒」是這樣意思,就是想要殺害的那個人沒殺到,殺到另外一個不想殺的人,那麼這件事呢,雖然是殺了,但沒有滿足他的本意,這個業做得不圓滿, 這叫做 「作用顛倒」。 這個顛倒這裡邊, 那麼這個人沒有犯殺罪嗎? 這也研究這個問題, 說第二段 「辨相似」。

申二、辨相似

當知此中,雖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我們應該知道這件事裡面的情況,雖然這個人他有殺生的行為,他的確是殺害了一個人,但是這個人沒有殺生的罪過。因為他的動機沒有心殺這個人,對於這個被殺害的人來說,他沒有心殺他的,就是沒有這個動機,是無心的;所以在犯罪這一方面來說,不構成犯罪的因緣,這因緣不具足,所以說雖然是有殺生的行動了,但是沒有殺生罪。沒有殺生罪,但事實上是殺生了,他沒有殺生罪,這地方要怎樣來審判?「然有殺生種類、 殺生相似同分罪生」, 雖然說他沒有殺生的罪過, 可是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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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殺生種類」,殺生是一件事,他現在這個行為,與這個種類是相似的,「殺生相似」, 與殺生這個種類是相同的這種行動。「同分罪生」, 相同的罪過生起來, 還是有罪的。但是他又沒有心殺這個人,這就是誤殺,那麼將來會怎麼樣呢? 在《 披尋記 》上說的這個意思,這個人是不下地獄的,這個人不下地獄,他只是將來再到人間的時候,得到壽命短促的等流果而已,只此而已,因為他沒有心。沒有心這個事情,這件事若按阿賴耶識的熏習來說,這道理也可以講出來幾句話的。就是他的目的想要殺某甲,就把某甲殺了,滿他的願望了。那麼滿他的願望,而又有這樣的行動,這樣子在他的阿賴耶識裡面,如實地熏習了種子了,那麼這當然是構成了殺生的罪,那麼是要到三惡道去走一走。若是沒有殺到他想殺到的人,他殺的時候可能認為是想殺的人,可是殺完了的時候,不是,那麼這可見呢,在阿賴耶識裡面就沒有熏成這種罪過,沒有熏。但是可有這麼一件事,這個業力沒有圓滿,這個罪過沒有圓滿的造作,沒有做成圓滿的罪過,那麼阿賴耶識裡面的熏習也就是不圓滿,不圓滿,所以不到三惡道去受這個根本的業果。但是有這麼一件事,將來在人間受壽命短促的等流果,只受到這麼一點過失就算了,這麼樣來決定這件事。

未二、於非情(分二科) 申一、標顛倒

若不誤殺其餘眾生,然於非情加刀杖已,謂我殺生。前面是 「於誤殺」, 就是在有情這一方面有了殺生的行動, 但是是誤殺。 這一段是「於非情」是無情物,就是想要殺某甲,殺了一塊木頭,殺了一棵植物,或者是一個什麼東西。那麼也可能會那個被殺的人,有善知識告訴他,他躲開了,放了一個假的東西,放一個木頭,用一個東西把它覆蓋住,就是相似地好像有一個人在那裡。那麼他去把它殺了,殺了結果是一個木頭,或者是一捆草,那這樣說是「於非情加刀杖」, 不是有情。前面 「誤殺」 還是殺一個有情, 現在說這個是 「若不誤殺其餘眾生」, 那麼是誤殺什麼? 誤殺一捆草,或者是一個木頭。若是這樣的話,「若不誤殺其餘眾生」,沒有誤殺有情眾生, 誤殺了一個非情,「然於非情加刀杖」 以後,「謂我殺生」, 他認為我把這個人殺死了。結果那個人沒有殺到,這還是一個誤殺,不過就是所殺的是非情而已。那麼這樣的業顛倒,罪過是怎麼情形呢?

申二、辨相似

當知此中,無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當知此中, 無有殺生, 無殺生罪」, 前面是有殺生, 這個是沒有殺生, 因為沒有殺害一個有情, 所以也是沒有殺生的罪過。「然有殺生種類、 殺生相似同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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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可是有與那個 「殺生種類」, 有相似的殺生活動, 所以也還是有那個 「同分」一樣的「罪」過生起來。生起來,因為他沒有構成殺生罪,他將來的罪過是什麼呢?在他的增上果,《 披尋記 》 上解釋, 增上果得到沒有光澤的果報, 沒有光澤的增上果。他假設是種個蘋果、種個橙子的話,就是不是那麼光澤,就是不是那麼好。那麼這是一種顛倒。

午二、例不與取等

如殺生業道如是,不與取等一切業道,隨其所應,作用顛倒應知。這是第二科 「例不與取等」, 前面是 「舉殺生業道」 來說, 這底下這個不與取等的罪過和殺生是相類似的,也是搞錯了。「如殺生業道」是搞錯了, 是這樣子, 那麼「不與取等一切業道, 隨其所應,作用顛倒應知」, 也是, 想要偷某甲, 偷到某乙的東西, 或者想要怎麼怎麼的, 總是不是原來所計劃的那件事,搞錯了,那麼這樣子也不構成罪過的,這是一種。

巳二、執受顛倒(分二科) 午一、執無罪福(分二科) 未一、標彼立

執受顛倒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施無受,乃至廣說一切邪見。前邊這個 「作用顛倒」 是這麼一回事, 現在這底下第二段是 「執受顛倒」。 執受顛倒是什麼意思呢? 解釋一下。 分兩科, 第一科 「執無罪福」, 這是思想上的問題。 分兩科, 第一科 「標彼立」。「執受顛倒者」, 這個 「執受」 是他內心的思想, 他這個思想很堅定的, 他很堅定地有這樣的思想,那麼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由這樣的錯誤的思想所造的罪,這和一般人也不一樣。這底下舉一個例子,「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這個人有這樣的見、有這樣的論, 什麼見? 什麼論呢? 「無施無受, 乃至廣說一切邪見」, 就像前面講過了, 這個人的思想 「執受顛倒」, 他的執受是什麼執受呢? 認為這個施是沒有什麼意義,沒有什麼功德,說是我們施能得大富,沒有這回事;沒有施,當然也就是沒有受。「乃至廣說一切邪見」, 無因果的這種邪知邪見, 他們有這樣的執受。

未二、顯彼執

彼作是執:畢竟無有能殺、所殺,若不與取乃至綺語,亦無施與、受齋、修福、受學尸羅;由此因緣,無罪無福。前面是 「標彼立」, 他立如是論, 他有這樣的見解,「立如是論」。 這底下又詳細顯示出來,他的思想究竟怎麼一回事,詳細地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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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作是執」

,那個人他內心的固執是這樣子,

「畢竟無有能殺、所殺」

,「畢竟」就是究竟的意思,沒有能殺的,也沒有所殺,沒有這回事情,都是沒有因果的這件事。 這個殺是這樣子,「若不與取乃至綺語」, 也是沒有這回事情, 與取、 不與取,也沒有功德, 也沒有罪過;「乃至綺語」也是這樣子。「亦無施與、 受齋、 修福、 受學尸羅」, 也沒有說是施與的功德, 受齋的功德, 修福的功德, 受學尸羅的功德,都沒有這回事情,他有這樣子無因果的知見。「由此因緣, 無罪無福」, 由於他有這樣的思想, 所以他認為: 你造的惡業也沒有罪,你做善業也沒有福,沒有這回事情。他有這樣的執受,他接受了這樣的思想,他還堅定地認為是這樣子。

這是第一個第一段是「執無罪福」

,無罪無福。這底下這是第二段「執福無罪」,有福而無罪,這和前面不同。

午二、執福無罪(分二科) 未一、於殺生

又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眾生憎梵、憎天、憎婆羅門。若彼憎惡,唯應殺害。殺彼因緣,唯福無罪。他這個見和論是什麼樣呢? 假設有一個有情,他對於這個大梵天的這種事情他憎恨,他有這樣的想法;還憎惡這個天,對於天他也是不高興,憎恨天;還憎恨婆羅門。 有這種人, 是這樣子。「若彼憎惡, 唯應殺害」, 那個憎惡那個人, 對於梵、對於天、對於婆羅門有憎恨的人,你對這個人就應該殺掉這個人,

「唯應殺害」

。「殺彼因緣, 唯福無罪」, 殺害了那個憎恨的那個人, 雖然是有這麼一件事情, 但是你會有福,會得到好的果報,而沒有罪過的;對這樣的人若殺害他,是有福而無罪。這個人有這樣的執受。

未二、於不與取等

又於彼所起不與取乃至綺語,唯獲福德,無有非福。前面是說 「殺生」, 這底下說 「不與取等」。前面說是對他殺害了這個人,是有功德,而沒有罪過。「又於彼所」,又於彼人的地方, 發動這個 「不與取」 的事情, 乃至欲邪行的事情,「乃至」 妄語、「綺語」的事情, 對於那個人這樣子對待他的話。「唯獲福德, 無有非福」 的事情, 能得到可愛的果報,而沒有罪過。那麼這種人他們有這樣的思想去殺,去做種種的罪過的時候,這又是一種叫做「執受顛倒」, 這是執受的顛倒。

巳三、喜樂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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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樂顛倒者:謂如有一,不善業道現前行時,如遊戲法,極為喜樂。這是第三個顛倒就是 「喜樂顛倒」。怎麼叫做喜樂顛倒呢?「謂如有一」個人,

「不善業道現前行時」

,不善就是惡,現前去發動、去造作這個罪過事情的時候,「如遊戲法」,就像人心裡面很快樂在遊玩似那樣子,「極為喜樂」,特別的喜樂。造了罪過將來要受三惡道的果報,這是恐怖的事情,應該要有恐怖的心,有憂愁的想法;而他不是,他有快樂的想法,這叫做顛倒。這種顛倒,照樣一樣是將來要受果報的;

「執受顛倒」

,也是一樣要受果報,並不因為執受而將來不受果報,沒有這回事情。這是叫做 「業顛倒」。

寅八、業差別(分三科) 卯一、徵

業差別云何?前面是第七科 「業顛倒」, 現在是第八段, 業的種種不同, 分三科, 第一科是「徵」。「業差別云何」, 前面說各式各樣的業, 有輕、 有重、 有門, 有種種的事情,但是究竟都是什麼叫做業呢?這是問,底下列出來。

卯二、列(分二科) 辰一、體性差別

謂有作業,有不作業;有增長業,有不增長業;有故思業,有不故思業。這是第二科「列」,列分兩科,第一科是「體性差別」,業的體性,業本身的差別是什麼?第一個是體性差別。「謂有作業」, 這個業是有作而成,「有不作」 業而成。「有增長業, 有不增長業;有故思業,有不故思業」,這是體性差別。底下「如是定異熟業」,底下第二科是 「種類」 的不同, 有一類一類的不同、 不一樣。「體性」 不同, 是業的體性上不一樣,譬如這個桌子它是木頭成的,這個桌就以木為它的體性,這個桌是以鐵造的,以鐵為它的體性。現在這個業力的體性是什麼? 這上面就說是作業、不作業、增長業、不增長業、故思業、不故思業,這是業的體性,在體性上說的。

辰二、種類差別

如是定異熟業、不定異熟業,異熟已熟業、異熟未熟業,善業、不善業、無記業,律儀所攝業、不律儀所攝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施性業、戒性業、修性業,福業、非福業、不動業,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過去業、未來業、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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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欲繫業、色繫業、無色繫業,學業、無學業、非學非無學業,見所斷業、修所斷業、無斷業,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曲業、穢業、濁業,清淨業、寂靜業。「如是定異熟業」, 這以下在 「種類」 說的, 不是一類的, 也是各式各樣的。有「如是定異熟業、 不定異熟業, 異熟已熟業、 異熟未熟業, 善業、 不善業、 無記業」。「定異熟業、不定異熟業」,這是兩個;

「異熟已熟業、異熟未熟業」

,也是二;底下「善業、 不善業、 無記業」, 這是三了。「律儀所攝業、 不律儀所攝業、 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 這也是三。「施性業、 戒性業、 修性業」, 這又是三個。「福業、非福業、 不動業」, 又是三。「順樂受業、 順苦受業、 順不苦不樂受業」, 又是三。

「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

,這也是三;「過去業、未來業、現在業」,又是三;

「欲繫業、色繫業、無色繫業」

,也是三;「學業、無學業、非學非無學業」,也是三;

「見所斷業、修所斷業、無斷業」

,這又是三;

「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

黑白黑白異熟業、 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曲業、 穢業、 濁業」,「清淨業、寂靜業」, 這又是一種。這是列出來各式各樣的業, 這底下再解釋, 第三科是解 「釋」, 解釋分兩科,先解釋這個「體性」, 屬於體性這一類的。 分三, 第一科是「作不作業」。 分兩科,先解釋「作」業。

卯三、釋(分二科) 辰一、體性攝(分三科) 巳一、作不作業(分二科)

午一、作

作業者:謂若思業,若思已所起身業、語業。解釋什麼叫做作業? 這個 「作業」, 這個業是由造作而成的, 你若不造當然沒有這件事。 但是誰造業呢? 「若思業, 若思已所起身業、 語業」, 就是我們的心造作的,那麼就是以心為體,為它的體性。這個「思業」是什麼呢? 現成的話,就是審慮思、決定思。審慮思、決定思這個話,就是在想要造這件事的時候,先要做一個計劃, 做一個全面的、 一個詳細的計劃, 計劃好了這叫做 「審慮」; 計劃好了以後叫做 「決定」, 好了就這樣做。 這計劃的時候也好, 最後決定的時候也好, 都是自己的心, 都是造業者內心的事情, 由心來做的。 所以 「若思」, 有審慮思、 決定思來創造這件事,那麼所以叫做作業。「若思已所起身業、語業」,這個「思已所起」,就是你決定了以後,叫做「思已」;決定了以後,由你決定的內心發動出來的身業、語業,這就叫做「作業」,由「作」而成的業,就是由你心裡面這樣動作,最初是計劃,決定了;作的時候還是由內心的指揮,如是如是作,所以這業的體性是什麼? 就是人的心。還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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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二、不作

不作業者:謂若不思業,若不思已不起身業、語業。「不作業」 是什麼呢? 什麼叫做不作業呢? 「謂若不思業」, 因思而成業, 這個業造好以後就不思了,而這個時候這個業就是潛伏在那裏,就是業種子了。業種子造好了以後,這個業就在那阿賴耶識裏,潛伏在那裡,所以這時候這個業是不動作的。「若不思已不起身業、 語業」, 造作的時候, 是要起作身業、 語業; 身業、 語業發動了,把這件事造完了,當然是不起身業,不起語業了,那麼業力已經成就了,它就是不作, 就叫做 「不作業」。前面這個「作業」,是約正在造作的時候,名之為作業;這個「不作業」,是造好了以後,這個業種子潛伏在那裏,這叫做不作業。原來是這麼意思,這是一種解釋。

巳二、增長不增長業(分二科) 午一、增長(分四科) 未一、標簡

增長業者:謂除十種業。前面是「作不作業」, 解釋完了。 這底下第二科解釋「增長」業「不增長業」,先解釋「增長業」, 分四科, 第一科「標簡」, 這個增長業的事情, 裏邊很複雜, 須要簡別一下,這個意思叫做標簡。怎麼標簡呢?「謂除十種業」, 什麼叫做增長業呢? 就是那十種業挑出去不算數, 剩餘的就是增長業。

未二、徵起

何等為十?這個「除十種業」,「何等為十」? 第二個問,把那十種業不算數,那十種業是什麼呢?這是問,底下就是列出來。

未三、別列

一、夢所作業,二、無知所作業,三、無故思所作業,四、不利不數所作業,五、狂亂所作業,六、失念所作業,七、非樂欲所作業,八、自性無記業,九、悔所損業,十、對治所損業。「一、 夢所作業」, 這是夢所作業, 這個做夢的時候, 在造一種罪業, 或者是造一種功德業。有的時候,在靜坐的時候打瞌睡,打瞌睡裡面做夢,還是靜坐,有這種事情;本來是靜坐,但打瞌睡,瞌睡輕微的還不要緊,重的就是在做夢了,夢中還是在靜坐,還在攝心不亂修止觀,還這個事情,的確是有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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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這樣情形,這種業怎麼一種情形呢? 這種業是不增長業,這種業軟弱、力量不大。力量不大的原因呢? 做夢的時候在拜佛,做夢的時候在那裡拜佛,或者是靜坐,或者是讀經,也是修行的事情,但是和醒覺的時候拜佛、念經、靜坐,有什麼不同呢? 力量弱,力量薄弱,力量不強。就是做夢的時候,也是內心的分別,不做夢也是內心的分別,同是心的分別,但是你做夢的時候,你這個心被那昏睡的境界衝擊了,力量軟弱,力量不大、不強大。造的罪業不一定會得果報。這個是「夢所作業」, 這是一種。第 「二」 種是 「無知所作業」, 這無知所作業怎麼講呢? 就是對於所做的這件事不太明白,不是太明白,究竟這件事是有功德呢? 是有罪過呢? 都不太明白,這個裡邊的情形,怎麼情形都不太明白,但是他也就好了,就是做了,糊糊塗塗地就把這業作了。也有可能是說了一句話,別人去把這業造了,但是是由他這句話,才去做這件事, 這樣情形就叫做 「無知所作業」。 這個無知所作業, 也是不是有力量的,力量也不大,你做功德也是,做罪過也都是一樣。「三、 無故思所作業」, 這個 「故思」 就是有意的, 有意地來發動這件事, 來造這件事,這是「故思所作業」。現在是「無故思所作業」,不是故意的,不是有意的,不是有意地要做這件事,他沒這種意思去做,但是這個事情也是做了,那麼也是有這種情形,無故思所作業。這裡面事情也是很多,譬如說是另外有一個有權力的人,下命令叫你去做這件事,但是你自己不願意做,但是這命令來了不得不做,那麼就是 「無故思所作業」, 你自己不想做, 這叫做無故思所作業。 這樣的業力也是軟弱,不是很強,有可能得果報,也可能不得果報。但是若是你自己做,你做得很歡喜,做功德也好,造罪過也好,那又情形又不同。「四、 不利不數所作業」, 這個「不利」, 這句話應該這麼說,「不利所作業」、「不數所作業」,這應該分兩句話。「不利所作業」怎麼講? 就是沒有猛利的貪瞋癡來發動,去造這件事,造這個或者罪過、或者是功德。這個心情就是雖然也是有意做, 但是做得不是那麼踴躍。 這個「利」就是猛利, 這個地方可以這麼講, 銳利,就是這個動機很強大的叫做利; 現在是 「不利」, 就是沒有一個有力量的銳利的動機,那這個業力造的,也是可能是做成了,做成了不一定得果報,也可能得果報,不一定。「不數所作業」, 就是這件事是做了, 但是又不願意做。 這 「數所作業」,做了一次又做, 做了一次又做, 叫做數所作業, 數數地做叫「數」。 現在「不數」,做了一次不願意做了, 那這叫 「不數所作業」。 這情形又不同。「五、 狂亂所作業」, 這個「狂」就是「亂」, 這個「狂亂所作業」是什麼呢?明白點說就是神經不正常。神經不正常這種人,他所作業不決定,不一定得果報。因為他那個 ── 主要是第六意根,不是前五根,主要是第六意根,第六意根裡面有問題,這個心亂,心沒有一個明確的思想,他就是糊糊塗塗的,但是神經有一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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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這種人就是狂亂所作業,這不一定得果報。「六、 失念所作業」, 失念所作業是什麼呢? 這個人精神是正常的, 沒有神經病, 精神正常, 他是明白的 ── 做善得善報, 做惡得惡報 ── 他是知道。 但是這時候失掉了正念,也就會去做罪,做這個惡事;做惡事,但是他心裡面也知道,做惡事是得罪過的,有罪過的。這樣的情形就是:他雖然是造了罪,但是受到了因,他知道將來要得果報,所以造的時候,心裡面也不是太自在,所以叫「失念所作業」。他是有念的、有正念的,這個人不是一個太壞的人,是有正知正見的人,但是他做錯事情了。這種人和一般無正知見的人造的業不一樣,所以這個業也不一定得果報,就是他造的時候心裡也不歡喜,明白點說就是這麼意思,是失念所作業。

「七、非樂欲所作業」

,就是自己也不歡喜做這件事,那麼這種情形是什麼呢?就是有別人推動他,「做這件事會賺錢的, 會得到什麼什麼好處的。 」 他自己不是太願意做,別的人來推動他,他也就好好就去做了。這個前面說那個 「無故思所作業」, 當然和這個有一點相通, 相通但是也有點不同。譬如是假如說一個人下命令,不做也得做,這是一種情形;現在不是下命令,他的好朋友勸他做這種事, 那麼這和下命令不同, 所以叫 「非樂欲所作業」, 不是自己歡喜做這件事,但是也做了,做的時候還不是太歡喜,這樣子。「八、 自性無記業」, 這個所做的業本身, 這業的本身是屬於無記的, 也不是善,他的動機也不是善,動機也不是惡,由這樣的動機造出來了一種業,那麼這是「無記業」, 不能說善, 也不能說惡。 那麼它也就力量薄弱, 也不容易得果報的,所以叫自性無記業。「九、 悔所損業」, 就是業是造了, 造了以後又會後悔了, 後悔這個地方是表示懺悔,是佛教徒或者遇見善知識告訴他,積極地懺悔,能夠把所造的業受到懺悔的影響,這懺悔的力量傷害了這個業力,這個業力就不強了,就是悔所損業。「十、 對治所損業」, 前面是說懺悔, 這地方說對治。 說對治主要是佛教徒,佛教徒你修四念處、修無我觀,無常無我這麼觀,那就把所造的業力傷害了,那就不一定會得果報。這那這個是那樣,這個所造的這個業力,沒有得果報的時候,就在種子的狀態,你這時候若是修禪定,或者修四念處觀,能傷害這個業力,能使令這個業力它這種子薄弱了,或者是把這種子消滅了,那麼叫做對治所損業。所以若有三惡道的業力,得初果以後就不會再墮入三惡道了,這是對治所損業。在《 十六觀經 》上提到,下品往生阿彌陀佛國的人,到了阿彌陀佛國以後,花開以後,聽觀世音菩薩說諸法實相的道理,他就修這無相的般若,就能滅他在娑婆世界所造的罪業,能滅這個業力,那裡提到這件事。對治所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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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四、結名

除此十種,所餘諸業名為增長。這是第四段結名字、「結名」, 這叫做增長業。「增長業」 就是除掉上面說的這十種業, 剩餘的這一切業叫做 「增長業」, 這個增長是這樣意思。前面這十種是業,是什麼業呢?看這地方解釋。

午二、不增長

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業。前面說的那十種就是不增長業。看這個文,什麼叫增長? 什麼叫做不增長? 譬如說是我造了業,或者造罪業,或者做功德,做完了以後心裏歡喜,若有機會還是造,那麼那個業就是在「增長」,那個業力它的力量就會增長。若是說我懺悔了,哎呀不得了,有罪過,再也不可以造,他心裡面或者修觀一切法空、無常、無我,這樣子這個業力不增長了,你這樣的心情就使令這個罪業能消損它, 它 「不增長」, 它的力量不能再大起來, 只有逐漸地萎縮了, 所以 「不增長業」。 這是一種解釋, 還有不同解釋。 所以叫做 「不增長業者: 謂即所說十種業」。

巳三、故思不故思業(分二科) 午一、故思

故思業者:謂故思已,若作業、若增長業。前面解釋了兩種,一個作業、不作業,增長業、不增長業。現在第三科解釋「故思不故思業」, 分兩科, 先解釋 「故思」 業。「故思業者: 謂故思已, 若作業、 若增長業」, 就是自己有意地去要造某一種業,那麼在造的時候,先要經過自己的計劃,「故思已」,然後再造這個業。這樣子你所做的這個業,「若作業若增長業」,這個業力可能是增長業,因為你不是一時的衝動,你是經過了一個時期地考慮觀察決定,而後造這個業,這個業多數你不後悔的,多數是不後悔。不後悔那麼這個業就繼續增長,由你內心的同意,內心的歡喜,使令這力量就會逐漸地強大。 所以 「謂故思已, 若作業」,「故思已」, 你可能這個事情做成功了,就是「作業」;「若增長業」,因為你不後悔,所以你這個業是增長。

午二、不故思

不故思業者:謂非故思所作業。不是有意的,一時的糊塗做的業,是怎麼怎麼樣,那麼這個是叫做「不故思業」。那麼這個業那就不一定了,不一定是做得那麼圓滿,也不一定是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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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種類攝(分十五科) 巳一、定不定受業(分二科) 午一、順定受

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這底下是第二科 「種類攝」, 前面是 「體性」, 現在是 「種類」, 分十五科, 第一科是 「定不定受業」。 分兩科,「順定受」 是第一科。「順定受業者」, 造了這個業, 這個業就是隨順地過去了, 一定要受果報, 叫順定受業。「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那麼這個業就是重業,這個是重業就是一定要受果報,若作若增長業。

午二、順不定受

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也可能是自己經過計劃而做,但是這個業是輕業,輕業這業力做得輕,它力量不夠, 它不能增長, 那麼就不一定受果報, 所以叫做 「不定受業」。 這個 「不定受業」, 你最初造的時候造得輕, 不定受業; 但是以後有因緣又繼續造, 那就變了,變成定受業了,又不同。造罪業也是,做功德也是一樣,也是這樣子。若是「不定受業」是罪過,可是經過了什麼因緣,有的時候是煩惱來了又繼續造, 使令變成「增長業」了; 但是又後悔了, 又懺悔了, 又變成「不定受業」了,會有變化。等到忽然間有一個因緣,這個業力得果報了,得果報的時候很苦,就念觀世音菩薩,求觀世音菩薩救我,叫我這個病趕快好。這裡面就是有問題,有可能很快地就容易把這業給轉了,念這觀世音菩薩靈了;有的時候不容易轉,哎呀! 觀世音菩薩不慈悲我。他不知道本身作業,其中複雜的情形有關係的,是這麼回事情。這是順定受、 順不定受業, 底下第二科 「已熟未熟業」。

巳二、已熟未熟業(分二科) 午一、異熟已業

異熟已熟業者:謂已與果業。「異熟」就是果報,果報已經成熟了的業,那就是果報就來了,就出現了。那麼這是什麼呢? 「謂已與果業」, 就是你過去造的業, 或者是今生造的業, 這個業現在發生作用,給你一個果報,這種業。這種業呢,如果說是現在,那就是正在得果報的時候, 那就叫做 「已熟業」。

午二、異熟未熟

異熟未熟業者:謂未與果業。就是這個業是造了,但是這個業還沒有發生作用,沒給你果報,那就是在未來了;或者是你現在造業,可能是過去造的業,也可能是現在造的業,但是它現在沒有發生作用, 那就得要等到將來, 現在沒有給你果報,「未與果業」。

《瑜伽師地論》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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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三、善等性業(分三科) 午一、善

善業者:謂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業。這底下第三科 「善等性業」, 這是三性。 先說善。這個什麼叫做 「善業」 呢? 「謂無貪、 無瞋、 無癡為因緣業」, 就是你在創造業力的時候,你不是用貪心、用瞋心、用愚癡心為因緣發動的業,沒有貪瞋癡,沒有這個三不善根的力量;是用三善根的力量發動出來這件事,去創造這件事的時候,那麼這件事就是善業,就是清淨的一種功德。說是我們若是用這樣子去觀察去,一個人做的是不是善業? 這件事做的是善業嗎? 你就是要說 「無貪、 無瞋、 無癡為因緣」, 那麼就是善業。 如果自己有貪心、有瞋心在裡面,那不是善業。所以社會上有些聰明人、有智慧的人,他善於蒙蔽,心裡面會這樣子、那樣子很多事,表面上他會蒙蔽;但是若用佛法來看,你蒙蔽誰呢?不能蒙蔽的,你自己很清楚的這是個善業、這是不善業。你蒙蔽誰?

午二、不善

不善業者:謂貪瞋癡為因緣業。你的動機裡面有貪、有瞋、有邪知邪見為因緣,來創造這件事,那就是「不善業」, 蒙蔽不了的, 還是不善, 這樣子。

午三、無記

無記業者:謂非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亦非貪瞋癡為因緣業。這是第三「無記業者:謂非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亦非貪瞋癡為因緣業」,這樣子造的業,那就是屬於「無記」的。做這件事的動機裡面,沒有貪瞋癡的因緣,也沒有無貪、無瞋、無癡的因緣,所以這就是無記的心情,那麼這個業就是叫做無記了,這樣子。這樣的人多數是不容易得果報,因為你的心好像做也可以,不做也可以。若有貪瞋癡的心,非要做好不可,做成不可;若無貪、無瞋、無癡這種智慧的境界,他也是一定要把這個有意義的事情要把它做成,你用的心力特別強,所以它一定會得果報,這樣意思。

巳四、律儀等攝業(分三科) 午一、律儀所攝

律儀所攝業者:謂或別解脫律儀所攝業,或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業,或無漏律儀所攝業。「律儀所攝業者」, 這是第四科、 第四段 「律儀等攝業」, 這一共有三種。「律儀所攝業者: 謂或別解脫律儀所攝業」,「或」 是不決定,「別解脫」 就是

《瑜伽師地論》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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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一樣的解脫,就是佛教徒七眾弟子所受的戒,那就叫做「別解脫律儀所攝業」。七眾裡面比丘戒,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還有一個學法女,這是五,這都是出家人。出家人的這個「別解脫律儀」,是盡形壽的不做惡,也盡形壽地沒有欲,離欲。若是優婆塞、優婆夷受的戒,只是盡形壽不做惡,但是不能離欲。八關齋戒叫做近住,近住似乎是和優婆塞、優婆夷不同,但是時間短,也不是盡形壽,短時間地也不做惡,也沒有欲,但是不是盡形壽;所以和比丘出家的戒不同,和在家戒也不同。一共有這三類的不同。

「別解脫律儀所攝業」

,當然這個是有出離心的動機,出離心那又比一般的又不同,這是屬於聖道了。「或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業」, 這個 「靜慮」, 這就是定共戒,「靜慮」 就是你成就了色界的四禪,那麼就是靜慮律儀所攝業;你成就了色界四禪的人,自然是清淨的,三業清淨,也是有律儀所攝業。這個「等至」就是四空定,是無色界的四空定,你成就了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非想處定,叫做等至。「等至」 也可以說 「至等」,「等」 就是定, 你達到了定的境界, 那麼就是叫做 「等至」; 或者你成就了定才達到那個地方, 那叫 「等至」。 這樣子,「靜慮」是色界四禪,「等至」 是無色界的四空定, 四空定你成就了, 這個人當然一定要成就色界的四靜慮,然後才能進一步成就無色界的四空定,這個人當然是有定共戒,自然是三業清淨。「果斷律儀所攝業」,「果斷」也還是靜慮和等至,你成就了色界四靜慮,你成就了無色界四空定的果,你自然是能夠斷欲界的一切過失,欲界的過失已經斷了,而且也能夠預防使令它不生起,所以叫做「果斷律儀所攝業」,這是指定共戒說的。「或無漏律儀所攝業」,「無漏」就是指佛教徒的聖人,得初果以上,他能見道以後斷除去分別煩惱,繼續修道又能斷除去俱生的煩惱,這個時候你能夠使令三惡道的業力種子消滅了,不再會到三惡道去了,決定不到三惡道去了,所以叫無漏律儀所攝業。這樣子,一個是別解脫律儀,一個定共戒和道共戒,這三種。

午二、不律儀所攝(分三科) 未一、標

不律儀所攝業者:謂十二種不律儀類所攝諸業。這是第二科, 前面是「律儀」, 這裡是「不律儀」。 這指什麼說的呢? 分三科,第一科是 「標」, 底下是 「徵」。「不律儀所攝業者: 謂十二種不律儀類所攝諸業」。

未二、徵

何等十二不律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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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是 「徵」, 底下是 「列」 出來。

未三、列

一、屠羊,二、販雞,三、販豬,四、捕鳥,五、罝兔,六、盜賊,七、魁膾,八、守獄,九、讒剌,十、斷獄,十一、縛象,十二、咒龍。

「一、屠羊」

,做這種罪過的事情,這是不律儀。第二是「販雞」,也是不律儀。第三是「販豬」,養肥了就賣,賣出去賺錢這些事情。第四個是「捕鳥」。第五個是「罝兔」,就是這個網去網那個兔子,做這種事情。第六個是「盜賊」,這樣職業的人。 第七是 「魁膾」, 魁膾這個就是以前有個話叫劊子手, 這應該表示這犯罪的人由這個人去殺掉,叫做魁膾。八是「守獄」的人,就是牢獄有犯人在那裡,這人在那守這個獄, 這裡面有很多罪過的事情。 九是 「讒刺」, 讒刺就是這種人專能夠挑別人毛病,讒害人,說壞話這種人。有些人很有學問,很善於寫文章,善於說別人的壞話, 這種人也是罪過得很。 第十是 「斷獄」, 這個斷獄是做什麼的? 是不是法官? 我不懂這事情。 十一是 「縛象」, 能夠捉這個大象的, 捉這個象的。 十二還能「咒龍」, 大概印度有這種事情, 用咒來咒這個龍。這一共是十二種, 這十二種是 「不律儀所攝」, 都是屬於惡業。 這底下是第三科。

午三、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

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者:謂除三種律儀業,及不律儀類業,所餘一切善、不善、無記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者: 謂除三種律儀業」, 前面別解脫律儀, 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業,無漏律儀所攝業,除掉這三種。「及不律儀類業」也除掉,「所餘一切善、 不善、 無記業」, 就叫做 「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 這樣子。

問:當意識不起,或意識離體,但第八識尚在,若對亡者遺體割取部分器官,對亡者可有影響?答: 這個事情, 意識不起, 意識沒有動, 或者是意識離體,「意識離體」 這句話要想一想。你譬如說:現在這個人在這裡坐,在這裡坐的時候打了妄想。他的妄想呢,到紐約去了,到紐約的時候,因為和某人在一起,或者是在那裡靜坐,到紐約去靜坐了,或者和人家沖殼子,或者做什麼什麼事情,那個心很明了的是在紐約一個很熟悉的地方,或者是大覺寺,或者光明寺,或者莊嚴寺,或者什麼地方,很熟悉的地方,在那裡。這叫做離體嗎? 這意識和它的身體相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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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應該說還是不能說離體,不能說。他在那裡打妄想的心到那兒去,你碰他一下子,他立刻的就回來了,他立刻就會明白了,他沒有說是不知道,沒有這回事。但是這個作用是有點分別,如果你這個心在打妄想,打妄想是誰? 當然是第六識嘛,不是前五識。如果就在這裡打妄想,這個意識就感覺到沒有離開身體,但是若到紐約,似乎是是中間有這麼大,空間上有這麼大的、這麼遠的距離;這是在作用上可以這樣說,但是事實上是沒有離開身體的,不能說離體。那麼「第八識尚在」,當然前六識若在,第八識一定是在的。「若對亡者遺體割取部分器官,對亡者可有影響? 」亡者這個話呢,這是有病的人,有病的人他若沒有死的時候,第八識還在,前六識也可能在,也可能不在。不在,怎麼叫做不在呢? 悶絕了,他悶絕了的時候,前六識不動,而第八識還在,這是悶絕,是這麼一種境界。在這種境界的時候,說是你要去割取這個有病的這個人的器官,「對這個亡者會有沒有影響? 」 這個事也應該可想而知, 什麼呢? 悶絕這件事有可能會甦醒,他又活過來了,活過來了,如果你把他眼睛拿掉了,他完了,他瞎眼了;說你把他心臟拿掉了,這不得了,那他就非死不可了;你把他肝臟拿走了,把他腎臟拿走了,你想想,這個事對不對? 那就非死不可。非死不可,這個人並不是病死的,是殺死的,等於說是這樣。若說這個人悶絕了以後,一去不復返,不會再甦醒過來,那就死掉了,那可以,那你拿掉他的器官沒有關係。他第八識在的時候,第八識不感覺苦痛,不感覺樂,也不會感覺到苦;感覺苦樂的是前六識,是身識和意識、前五識這樣子。那麼現在問題,對亡者有沒有影響? 就是他悶絕了以後,他甦醒不甦醒的問題,那你知道他甦醒不甦醒? 有沒有影響就是這一句話,他是甦醒是不甦醒? 就是這一句話。那誰知道他甦醒? 知道他不甦醒? 就是這麼回事。所以你若想要布施器官呢,就隨你自己決定,你決定這件事。問:應如何判斷此人意識不起?答:誰能判斷他意識不起?誰能判斷?我看醫生也不能判斷。醫生能比我們好一點,感覺到身體的健康已經壞到極點,非死不可了,他可能會判斷他 ─ ─ 這個人非死不可,可能這樣判斷。但是有的時候醫生也不能決定,出乎醫生判斷之外的事情也是有,也是有的。問:以上的解答,在經典中有沒有根據?答:隨你說,隨你說,有根據也好,沒有根據也好,你想一想好了。你想一想,你想一想吧。我主張呢,尤其是你願意求生阿彌陀佛國,其實一樣,求不求生阿彌陀佛國都是一樣,臨命終的時候,希望是很平靜地、很自在地就走了。如果中間,死有頓漸之別,有逐漸逐漸死得很慢,有的死得很快。有病的人多數是慢慢死,而不是很快的,他很慢慢地死;他這個時候還沒有 … … 第八識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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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身識還在,你這時候若拿他的器官,不得了,他會痛,但是他這個衰弱到極點,不能動,也不能說話,這時候是不是很遺憾的事情? 你不能決定知道他這時候意識已經走了,你不能決定,你沒有辦法知道,醫生也沒有辦法知道。所以我認為啊,這件事還是不做好。那麼說是有的人他需要一個器官補上他的,他的心臟壞了,那我的心臟給他,這件事是不能做,不能做就不要做。等你得了無生法忍了,你再做這件事。就是活活的,活的,不要有病,說死,不要,就是很正常的時候把心臟拿出來給你。你看這樣多殊勝,好過有病,要死的時候。我看,菩薩道要這樣做,我看比較好。這件事、這個問題就這麼回答。

問: 二、「頂聖眼生天, 人心餓鬼腹」 等, 出於何經典?答:這是《大毘婆沙論》上說的,是那上說的,不是別的地方說的。問:為何《瑜伽師地論》是以心為冷觸,離最後說法與前者不同?答:你這個事問彌勒菩薩好了。為什麼你和《 毘婆沙論 》說得不一樣? 你問彌勒菩薩說好了,看彌勒菩薩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彌勒菩薩是這麼樣,不管是善是惡,最後都是從心臟那裡捨離,最後,從心臟那裡捨離。都是這樣解釋,好了,就這樣。

問:佛法說:由於煩惱的發業去潤生,在因緣會合時,才有業種的招感苦果。佛之無垢識是究竟清淨圓滿自在,應無罪業儲藏於佛心;但佛有九惱,或說有十宿緣。師父在上《 攝論 》時解釋為:這是佛示現眾生不可做惡,做惡即要受報?答: 是的! 是這樣意思。 從教義上, 不管是 《 大智度論 》 也好、《 瑜伽師地論 》 也好,佛是逐漸由初地、二地,乃至第十地、乃至到佛,智慧逐漸地圓滿了,無量無邊的功德逐漸圓滿了,煩惱、包括一切的業障,逐漸逐漸完全斷滅了,究竟清淨了,最後才是佛。沒有說還留一點業障在裡面就是佛的,沒有這種說法。轉輪聖王這一生沒有病,身體健康,沒有病;色界天、無色界天的人也是沒有病;欲界天的人也是沒有病,不老不病,但是有死。而佛還會有病,還會有些業障? 這是沒有這個道理。沒有道理而有這種事,有這種事,就是佛的大悲心,開示眾生,不可以做惡,做惡是要受報的。這件事這麼解釋應該是合理的。

問:阿羅漢斷盡了繫縛三界的一切煩惱,故此生盡,不受後有。對於阿羅漢在證果以後,未入無餘涅槃之前所受的身苦,是否可以解釋為是阿羅漢的餘習,引發了滿業的業力,才招致的苦果?答:可以這麼說,阿羅漢還有餘習,也可以這麼說,可以這麼解釋。

《瑜伽師地論》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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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們對於周遭親友,因身心的不便與苦惱,而受到影響時,常會說這是共業。這是決定的嗎?答:也是這樣說的嘛,因為不可能無因而有果,無因而有果是不可能的,一定是有因才有果的,一定是這樣子。我們凡夫無量劫來造的業力太多了,今生也容易有錯誤,不知不覺地也會造罪,所以也會遭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當然是業力關係。有的時候也是因為智慧的關係。這個智慧不夠,會造成了一種錯誤,就是會引生問題,引發出來問題。比如說是大家不愉快,我和你說一句話,你和我說一句話,不愉快。如果你自己反省的時候,我不要說這一句話,沒有事嘛,什麼事沒有嘛。那為什麼我要說這麼一句話去觸惱人? 就是我沒智慧嘛,我不應該說這一句話嘛,不就很明白嗎? 就是因為自己智慧不圓滿,就引生問題。不必說,這是我過去的業力,不是,是現在的智慧有問題。你智慧是圓滿一點,智慧周密一點,就是犯的過失就會減少,減少了的時候,多數心情自在一點,常常地犯錯誤,你就多苦惱。這也很明白的事情,我看。

問:倘若一個人因為滑雪失控,將肩骨摔傷了,經過療治後,復原,但功能不如往昔,卻常酸痛,這可能是什麼樣的煩惱,引發了什麼樣的業力造成的呢?答:這個呀,經上說,殺生的罪業都是多病短命。若說是我的肩骨摔斷了,更是與殺生有關係,更可以這樣說,與殺生有關係。以前的殺業重,所以現在得的果報就是老是有問題。

問:《 披尋記 》第 161 頁第 8 行, 在理破「從緣顯了論」時:「本法與顯為異不異?若不異者,法應常顯,顯已復顯,不應道理。」是否也可用來駁斥佛教的一分主張,真我,或如來藏者之論見 ─ ─ 在眾生心中有如來那樣的體性存在,具足智慧德相,相好莊嚴,本來清淨光明,沒有雜染,因一念不覺,為客塵煩惱所蒙蔽,所以離真而流轉生死,如來離卻妄染,本來清淨的自性,便會顯露出來?答:是的,如來藏這個學派,我們中國佛教,傳統的老一輩的人都是這個思想,不管是禪宗的人,天台宗、華嚴宗,都是這麼講。但是在今天我們學習佛法來看,我感覺到如來藏這個法門反倒很容易學,很容易明白,很容易學就明白了。但是你若學中觀和唯識,就不是那麼簡單,反倒是難,反倒是你要加上一點心才行,不然你學不來。我們中國的老一輩的傳統的說法:「這是最究竟、最圓滿,其他都是方便的。」反倒這樣講,這樣講也是能夠維持了很長遠,幾百年,中國佛教能維持到現。很多人對這有信心,因此來到佛教裏來,當然這也就是一種功德,一種接引。但是問題是什麼呢? 學習中觀的人,學習唯識的人,如果你對於這種理論,你能特別用心,用過一番心的人,多數是能修止觀的,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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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的時候,就是書本上的佛法和內心的修行要一致的,要一致,所以若有問題的時候,他心裡面不能忍受,他要去看,找參考書,要去,就把這個問題要解決,就是有這樣的問題,有這種情形。但是真常的、如來藏的學者不是。如來藏學者多數是念阿彌陀佛的,他不是修止觀的,修止觀修不來,多數是這樣子。修止觀修不來,這樣子,只是念阿彌陀佛,和經上的佛法並不要求一致。不要求這件事,這樣一來就沒有這個問題,沒有像這上說的這個問題,沒有這個問題,所以只是說說而已,說是內心裡面,就是有如來智慧德相,就是這麼講。我初出家那幾年,也是聽老法師這麼講解,後來多少年,可能至少有三、四年以前吧,大陸來的法師又是這麼講,「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也聽見這句話。當然這個話是《 華嚴經 》上的話。那麼因為自己不是修止觀,只是用口頭講一講而已,那就完全不同了,他就有什麼問題他也不管,那地方有什麼問題他不管。只是,我把它講完了以後,書本放那裡,然後就念阿彌陀佛去了,沒有問題了。所以和這個學習唯識的,和學習中觀的,完全不一樣,完全不同了,想法也不同,不過這地方,當然要仔細地思惟一下,要仔細去思惟才可以。而這件事,「有相好莊嚴,三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心想中」,好像是在《 楞伽經 》裡有這種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