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云何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嗢柁南曰:執因中有果,顯了有去來;我常宿作因,自在等害法。邊無邊矯亂,計無因斷空;最勝淨吉祥,由十六異論。在第四卷一開始的時候,〈有尋有伺等三地〉,這裡邊一共是分了五大科,第一科 「界施設建立」, 第二科 「相施設建立」, 第三科 「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這三大科講完了,從這裡以下就是第四科「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這一科裡邊事情很多,可能要辛苦一點。 這一科分兩科, 第一科是 「徵」。
,除了前面的道理之外,又有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什麼叫做「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呢? 這是問, 底下就解釋。 解釋裡頭先說到 「嗢柁南」, 這一共有兩個頌。 然後就是 「長行」,「長行」 裡分五科, 第一科是 「標」。
由十六種異論差別,顯不如理作意應知。怎麼叫做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就是有 「十六種異論」 的 「差別」, 不同的異論, 不同的知見, 來 「顯」 示這個 「不如理作意」, 就可以明白了。這是 「標」, 底下問。
何等十六?底下「列」出來這十六。
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計自在等為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這一共有十六種論,都是佛法以外的邪知邪見了。這是 「列」 出來。 下面是第四科解 「釋」, 分成十六科, 第一科是 「因中有果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常常時、恆恆時,於諸因中具有果性。「因中有果論」 分三段, 第一個是 「標計」, 就是這個外道把他的這一套思想「標」出來,「計」就是他的執著。 分二科, 第一科是「所計」, 他所執著的這些事情先標出來。「謂如有一」,就是說有一個,或者是沙門、或者是婆羅門。「沙門」是表示出家了的人, 外道裡面也有出家的。「若婆羅門」, 就是在家的。「起如是見、 立如是論」, 他內心裡面發起, 就是有這樣的思想, 叫做 「起如是見」。「見」這個字,也有一個智慧的意思。有這樣的智慧,發明了這麼一套的理論。但是「見」這個意思,有個執著的意思;就是他深深地執以為是,而不容易動搖的,就叫做見。他內心裡面認為這是最正確的,忍可,他忍可,他肯定這樣的思想, 叫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見」是他內心裡面的事情,現在又發出來,發表出來這樣的言論。這包括語言,也包括文字、寫出來書,來教授其他的人,同意他的理論,同意他的思想, 所以叫做 「立如是論」。究竟是什麼樣的「見」? 什麼樣的「論」呢?「常常時、 恆恆時, 於諸因中具有果性」。 這個 「常常時」 怎麼講呢? 就是從無始以來, 從無始以來一直到現在,常常時是於諸因中具有果性的。「恆恆時」,就是從現在到未來,盡未來際也都是於諸因中具有果性的。他這樣的理論──因中有果。下面再講這個因中有果。
謂雨眾外道作如是計。這是第二科「能計」,能有這樣思想的人是誰呢? 就是「雨眾外道」。「雨眾」這個大老師(我這個本子是兩眾外道,兩是不對,應該是下雨的雨),就是他是下雨的時候生的, 所以叫做「雨」;「眾」就是很多的徒黨, 很多向他學習的人, 叫「眾」。外道裡面是一個很有名氣的外道,就是數論師,數論外道,這個外道的大老師, 梵語叫做劫比羅。「劫比羅」, 翻到中國話翻個「黃赤」, 又黃又赤。 就是他的髮、面都是黃赤的顏色,所以就稱之為黃赤仙人,當時的人稱他為黃赤仙人,就是這個叫「雨眾外道」。這個雨眾外道就是他的徒黨,叫做「雨眾外道」。
,他內心裡面思惟出來這樣一套的理論,作如是計。「作如是計」,可能各位也是學習過,就是所謂二十五諦;這二十五諦,就是數論師的一大套的理論。
二十五諦: 第一個就是「自性」。 第二個就是「大」。 第三個是慢, 這個是「我慢」。 第四個是「五唯」, 五唯是什麼呢? 就是色、 聲、 香、 味、 觸, 這叫做五唯。第五個是「五大」, 就是地、 水、 火、 風、 空。 第六類就是「五知根」, 五知根是什麼呢? 眼、耳、鼻、舌、皮。我們佛法裡面說眼耳鼻舌身,他是說皮,眼耳鼻舌皮。第七個是「五作業根」,五作業根就是一個語(說話的口,語,舌)─ ─ 語具、手、足、 小便處、 大便處這是五作業根, 這是第七類。 第八是 「心平等根」, 心平等根是什麼呢? 就是心臟, 就指這肉團心說的, 心平等根。 第九是 「我為知者」, 就是神我。他這一套,總加起來就是二十五個。這二十五個是怎麼回事情呢?這個「神我」, 他所執著的這個我感覺到寂寞, 想要享受享受。 這個 「自性」 呢, 自性也名為「勝性」,舊的翻譯也名之為「冥性」,也名為「勝性」。這個「自性」怎麼講呢?就是他沒有變現萬法的時候,沒有變現那二十三諦的時候;自性是一諦,神我是一諦,這是兩個;二十五去兩個,剩下二十三個,那二十三個是由自性變現出來的。他沒有變現二十三諦的時候,就是沒有變現宇宙間萬法的時候,他是處在本來面目的境界, 就叫做自性。 他變現萬法的時候, 叫做 「勝性」; 因為在萬法裡面他是最殊勝的,所以叫做勝性。這個自性,第一個是自性。第二個是 「大」, 大是什麼意思? 增長的意思。 就是這個自性, 他表現於外的相貌擴大了的時候,他就叫做大,這個大是這樣。第一是自性, 第二是大, 第三是 「我慢」, 我慢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自性增長了以後,他就觀察這個我,觀察這個神我,就知道這個神我想要享受,這個時候叫做我慢。那麼這個時候, 他就要滿足神我的需求, 就變現這個 「五唯」, 變出來色聲香味觸, 變出來地水火風空, 五大、 五唯; 又變出來 「五知根」, 眼耳鼻舌皮; 變出「五作業根」這些事情。變出這個來,神我就享受這個,享受色聲香味觸、地水火風空,還有一個眼耳鼻舌皮了,就享受色聲香味觸,這樣子。享受了的時候,結果呢,又感覺到苦惱。因為這二十三諦都是無常的,無常中就有苦惱了,所以這個神我又不高興了,那麼就修學聖道。修學聖道的時候,這個自性 ─ ─ 勝性就感覺到慚愧了;因為他變現出來的萬法使令神我苦惱,所以感覺慚愧就不變現了,那麼這些萬法又回到自性裡面的本體裡面去。這個時候就沒有使令神我苦惱的事情,這個神我他自己湛然獨立。那麼就是成功了,就是得涅槃了。這個外道, 這在〈 金七十論 〉─ ─《 藏經 》上有, 在〈 金七十論 〉上也說這件事。說這件事的時候也問,提出問題:為什麼自性能變現萬法,變現二十三諦呢?因為有貪瞋癡,貪瞋癡來迷惑這個自性,貪瞋癡的力量使自性變出來萬法給神我享受。這樣講。
「自性」是無為的,又說他是無為的,無為而無不為,正好也有這種味道。這在《 楞伽經 》上也提到這件事,提到這個自性。這樣說呢,數論的思想:神我是享受者,受者;自性是作者,自性能創造萬法給神我享受,這是一類的。有的外道:神我是受者,我也是作者,還有這麼講。各有各的講法不一樣。那麼現在這個數論師, 這個 「雨眾外道」, 就是說變現出來的二十三諦, 自性是萬法之因、 萬法之本, 這萬法之本裡面具足這二十三諦的, 就是 「因中有果」,這叫做 「因中有果」, 是這樣的味道。 所以說 「雨眾外道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因中具有果性?這底下是 「敘因」, 敘說因由, 先是 「問」。「何因緣故, 彼諸外道起如是見、 立如是論」, 這是問,「顯示因中具有果性」呢?底下回 「答」, 回答裡面先是 「標」 出來。
答:由教及理故。由於這位劫比羅這外道的頭,他有這樣的言論,開示出來這樣的道理 ─ ─ 因中有果,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他也講出來一大套的理論的。「由教及理故」,所以有這種執著。這是 「標」, 底下解 「釋」, 解釋先說這個教,「由教」。
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轉授,傳至於今,顯示因中先有果性。「教」,就是那個劫比羅外道他所講的這些語,或者寫的書,或者講的話。「謂彼先師」, 最初發明這個理論的劫比羅。「所造教藏」, 他所造的, 也就是他內心思想出來的。「教藏」,語言文字。「藏」,裡面有很多事情,詮顯很多道理的,所以叫做藏。「隨聞轉授」,隨當時的人和後來的人學習,這個「聞」就是學習的意思,學習這個劫比羅他所寫的書,展轉地授與後來學習的人。「傳至於今」,流傳到現在。這裡面的教藏,「顯示因中先有果性」。 這就是 「教」。
理者:謂即如彼沙門、若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伺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
這個「理」有什麼道理呢?他也是講一套道理的。這個道理就是那個沙門或者是婆羅門。「為性尋思」,就是思惟的思,田心這個思惟的思;「為性尋思」,他這個人的性格就是善於尋思,就是匆促地去思惟一個道理。那麼就是思為體性。「為性觀察」,而他的心性又能進一步以智慧為體性,深入地觀察不甚遽務,他心裡面有多少靜的成分,去觀察宇宙間的道理。
,頭一個 「尋思」 是思, 也就是尋;「為性觀察」 就是伺, 他有這兩種功能。 也就是說,這個人長於內心的思惟。「住尋伺地」, 我們前面講過, 尋伺是通於三界九地, 都有尋伺。 但是怎麼這個地方叫有尋有伺地、 無尋無伺地呢? 「住尋伺地」, 他安住在有尋伺欲的境界裡面;有尋伺欲,所以名為尋伺地。若沒有尋伺欲,那就不是尋伺地,是無尋無伺地了。他是住在有尋有伺的欲裡面,以此為依止,發出來尋伺的這種作用。所以「住尋伺地」。「住自辦地」, 這個「自辦」怎麼講呢?「辦」, 就把這件事做成功了叫做辦。「自辦地」, 他靠自己的力量, 也就是他的尋伺的智慧, 能夠發明這麼一大套的理論,能自圓其說,所以叫自辦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 就是他沒有斷三界裡面的種種見, 見煩惱沒有斷, 所以是一個凡夫的境界。這叫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 也就是沒得聖人的智慧, 他內心裡面隨由他所思惟、所觀察的,他就執著,他有所執著,不是得解脫的聖人,他是住在這個境界裡面的人。
彼作是思:若從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為此因;非餘。「這幾句話是形容這個沙門、婆羅門的性格很不平常,這個人,有這種本事。「彼作是思」, 前面是 「出彼人」, 這底下 「明彼思」, 說他內心的思惟, 究竟思惟什麼呢? 先說 「別辨」 他思惟的 「相」 貌, 這裡面先 「正辨」, 先辨別他內心的事情。 分四段, 第一科是 「依施設辨」。「彼作是思」,他心裡面這樣思惟:「若從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為此因; 非餘」, 這底下是證明說他因中有果論的根據。「若從彼性, 此性得生」, 此一法性從彼法性生出來, 彼法就是因, 此法就是果;這個果是從因的法性裡面生出來的。「一切世間共知」, 這件事不但是我這樣想, 大家都知道。 說是種這個麥, 麥的種種在地下就生麥芽,麥芽從麥種生的;穀芽從穀種生的;乳中有酪,酪是從乳
生的。這件事誰都知道,一切世間共同都知道這件事。「共立彼為此因; 非餘」, 所以大家都同意, 可以安立彼為此因, 彼麥種為麥芽的因, 麥芽就是麥種的果。「非餘」, 不是別的, 不是穀種為麥芽的因, 不是的。麥芽一定是以麥種為因;穀芽以穀種為因;酪是從乳來的,以乳為因,一定是這樣。泥中有瓶,這個瓶是由泥造的,所以泥是瓶的因。「非餘」,不是別的東西可以做瓶的因, 這個是誰都知道。「共立彼為此因」。所以這個地方 「依施設辨」, 施設者安立也, 安立的意思。 我們看出來這個道理,就安立它是因、它是果。此為此因,彼為彼因;此為此果,彼為彼果,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所以就這樣的安立了。這是 「依施設辨」, 第二個是 「依求取辨」。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餘。就是求果的人,我想要拿到酪,我想要求得一個酪,那一定是從牛奶那裡去求。「唯取此因」, 唯取此法 ─ ─ 此乳為酪的因。「非餘」, 不是其他的東西, 其他的不能做它的因的。這是第二個道理。
又即於彼,加功營構諸所求事;非餘。第三個道理是 「依所作辨」, 依據你的努力,「依所作辨」, 來辨別這個因中有果的道理。「又即於彼, 加功營構諸所求事」, 比如說是我想要有酪, 於是乎我就加工營構,預備種種的器具,我就在牛乳那個地方來求取酪。用種種的辦法,不怕辛苦地去搞一搞,做這件事,那麼就求出酪來了,一定是這樣。泥中有瓶,說我想要得到個瓶,我就弄泥,從泥中弄出一個瓶來。所以一定是即於彼因,加功營構諸所求果的事。「非餘」,不是在別的因來求此果的;別的不能,不可以,不合適,這地方不可以。這是第三個。
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第三個是 「依所作辨」, 就是人為的努力上看, 果是從因生的。 第四個 「依彼生辨」。「又若彼果, 即從彼生」, 酪從牛奶生的; 瓶是從泥生的; 麥芽從麥種生的,不是從別的地方生的,這是固定了是這樣子。
是故彼果因中已有。前面舉出四個道理,這底下「結」束這一段。所以彼那個果,因中是已經有了,所以是這樣子。因中若沒有,為什麼不從餘生呢?
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為求一果應取一切,應於一切加功營構,應從一切一切果生。
,前面是「正辨」;這裡是反過來,來成立這個因中有果論,從反面。「若不爾者」,說是若不像前面說「若從彼性,此性得生 … … 」,這是四個,若不是那樣的話,「應立一切是一切因」,應該立一切都是一切的因。比如說乳,牛奶能生出來酪;說是乳中沒有酪,而能出來酪,那麼其餘的一切法裡面也沒有酪,也應該出來酪, 就是這樣子嘛。 所以 「應立一切是一切因」, 一切法, 每一法都是一切法的因,應該是這樣子。「為求一果應取一切」。「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是第一個,根據第一個理論說出這句話。「為求一果」 是根據第二個,「又求果者, 唯取此因; 非餘」。「為求一果應取一切」, 若是因中沒有果, 而能生出果來, 那麼就不須要一定用牛奶來出酪,就用水也可以出來酪吧!用泥土也可以出來酪了!所以為求一個果,應取一切法為酪的因了,應該是這樣子吧! 從反面來說,若是因中沒有果,結論就應該是這樣子,「為求一果應取一切」。「應於一切加功營構」, 這是第三個。 應該在一切法上去努力, 就會出來酪,不但是牛奶;我想要一個瓶子,就不一定是在泥,不須要用泥,用其他的木頭,或者是什麼也造出個瓶來,造出個泥瓶來,或者怎麼的。「應從一切一切果生」, 這是第四個,「又若彼果, 即從彼生, 不從餘生」。 應從一切法能出一切果來,應該是這樣子。但是事實上不能這樣子,不能這樣你還得同意我的說法,就是因中有果,才可以製造出來你所求的果。
如是由施設故,求取故,所作決定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這是第二科 「結略義」, 把前面他的思想做個結論。
,像前面說的,第一個是「由施設故」,因中有果。第二個是「求取故」,
因中有果。第三個「所作決定故」,就是「即於彼,加功營構諸所求事」;所作決定故, 因中有果。 第四個 「生故」, 因中有果。「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由這四個理由, 彼劫比羅這些數論的外道, 他就執著因中是常有果性的;常常時、恆恆時,是因中有果的。前面是敘述他的執著, 現在這底下第三段 「理破」, 破他這種道理。 分三段,第一科是 「審問所欲」。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果相?因果兩相,為異不異?這底下看這個破,破是怎麼樣破法。「應審問彼」, 第一句話是應該認真地來反問他。「汝何所欲」, 你心裡面究竟想什麼呢?你歡喜什麼呢?就是來問他。「何者因相? 何者果相」, 什麼叫做因的相貌? 什麼叫做果的相貌? 「因果兩相, 為異不異」, 因的相和果的相, 這兩個相是有差別呢? 是無差別呢? 這是這樣問。
若無異相,便無因果二種決定,因果二種無差別故,因中有果,不應道理。這個地方這樣破他,這是第二。前面是「審問所欲」,這是第二科「推逐徵詰」,就按他所說的道理去推問他,去推度思惟,追逐他、不斷地問他。「徵詰」,徵也是問, 詰還是問。 分兩科, 先是 「無異相難」, 因相、 果相這兩個相無差別, 是這樣子嗎?來難問他。「若無異相, 便無因果二種決定」, 如果說因的相貌和果的相貌是無差別的,那就沒有因果的兩種決定了。因是果,因就不決定;果若是因,果也不決定了。「因
,無差別了。因和果無差別,因的別相沒有了;果和因沒有差別,果的別相也沒有了。那麼兩個是一回事了,無差別故。「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是這樣的話,你執著因中有果就不合道理了。我不知道你們各位看這文,心裡怎麼想。這個道理就是已經把因中有果破了。怎麼破法呢?因和果若是無差別,你若主張是無差別,那麼事實上是不是這樣子呢? 比如說因中有果,比如說乳是因、酪是果。因中 ─ ─ 乳裡面有酪。這樣說,因和果是有差別? 是無差別? 就是有差別了。乳和酪是不同的嘛! 不同的,你說因果是不異的,就不對了。因果若不異,因果若是不異 ─ ─ 是無差別的,因就是果了,你說因中有果,不是自相矛盾了嗎? 就等於是有差別嘛,因中有果就是有差別了。
你說因果是無差別,而又說有差別,這是不合道理,就是這麼意思。這個道理可以說得過去吧! 你主張因果是無差別的,若無差別,你就不應該說因中有果了。你說因中有果還是有差別,而你又說無差別,不是自相矛盾了? 這就不對。這個地方這樣破他。所以,「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用這樣一個「異無異」來問他。這底下這無異不對。
若有異相,汝意云何?因中果性,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有異相」, 這個無異是你說的, 我沒有說無異, 我是主張有異的 ─ ─ 因和果是不同的。那麼佛法的這一方面,「若有異相」,說是你不執著因果有異,認為因果是無異,現在說你否認,你否認因果是無異的,你認為是有異,這樣想也是不對的。
,你心裡再想一想怎麼回事。「因中果性,為未生相? 為已生相」,你主張因與果是有差別的,你這樣主張 — — 說是因中有果,因中有果那個果為未生相?為已生相?因中那個果是沒有生出來呢?是已經生出來了呢?因中那個果已經有了果的相,生出來果的相呢? 還沒有生呢? 生和未生,用這兩個難,來難問他。這底下就又解釋。
若未生相,便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前面是問, 這底下 「詰非」, 說它有過失。 先說未生相的難。若說,你說因中有果,而果還沒有生,「未生」。「便於因中果猶未生」,果還沒有生,沒有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而你說因中有果是不合道理。還沒有生,就是沒有嘛;沒有你說有,這是不對的。這個應該容易明白。
若已生相,即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這是第二個難。 若是說因中的果, 已經有了果的體相了,「若已生相」。「即果
,那就是那個果的體相已經出現了,已經成就了。已經成就了,「復從因生,不應道理」, 已經成就就是已經生了, 因中有果就是已經成就果了, 你還說果從因生就不對了,就不合道理了。因為已經生了,已經生了還要再生,這是不須要的。所以,用這樣的道理來破因中有果論。這樣說,「因中有果」,等於說果是在因那個地方,因是果寄存的地方,不是因能生果。因能生果這句話的定義,應該說原來沒
有而後有, 這叫做生; 若是已經有, 就不須要生了。 而你說是 「復從因生」, 這是不合道理。這樣子難問他。
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前面是破他的這種邪知邪見, 下面是第三段 「顯正」, 顯示出來佛法的正因緣的道理。 第一科是 「要待緣」。「是故因中非先有果」, 不是原來就有果的, 不是原來就有果的體相的, 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然而是要有因,因就是能生果的功能性;是有這種功能,但是還沒有果的體相,還沒有。那麼有了這個功能的時候,等待因緣,就是憑藉其他的助緣,這果才能生出來,而不是先有果。這樣說,就是有功能;這就是在唯識上的理論,就是阿賴耶識裡面有一切法的功能性,能引生一切法的功能性是有,但是還沒有果,這樣意思。這是第一個 「要待緣」。 第二科是 「辨五相」, 辨五相先是 「總標」。
又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方可了知。「有相法」, 有體相的法。 有體相的法, 就是什麼? 就是果法, 就是一切有為法,就是一切現行的有為法,是果法。「於有相法中」,這個有相法就是因。前一個「有相法」是果;「於有相法」,也是有為法,但是是屬於因。果和因的關係是怎麼樣? 「由五種相方可了知」, 就可以明白果和因的關係。
一、於處所可得,如甕中水。二、於所依可得,如眼中眼識。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體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業可得。五、由因變異故,果成變異;或由緣變異故,果成變異。「一、 於處所可得, 如甕中水」, 這是第一個相貌, 就是要有一個處所, 要有一個依止的處所可得。這說一個譬喻,「如甕中水」,就像瓶子裡面有水。瓶子裡面有水,這麼多的參考書上都沒有解釋。沒有解釋,這個怎麼解釋呢? 沒解釋,那麼就還是按照唯識的道理說,就是這個水就譬喻一切法的種子,在阿賴耶識裡面,是這樣子。不是有果,但是有一切法的功能性,功能性在阿賴耶識裡面。這是有一個是這樣, 這是 「處所可得」。「二、 於所依可得」, 還有一個 「所依可得」, 是什麼呢? 「如眼中眼識」, 眼裡面的眼識,眼是眼根,眼識以眼根為依止處。這樣前面說,「如甕中水」,若是譬
喻阿賴耶識,那麼就是因緣;一切法的功能性,那麼就是因緣了。眼中的眼識,眼識以眼為依止處,那是增上緣。前面一句是因緣,這個是指增上緣說的了。眼根為眼識生起的增上緣。「如甕中水」,說阿賴耶識的種子是眼識生起的因緣,這樣說。「三、 即由自相可得, 如因自體不由比度。 」 前面說 「於處所可得」, 是在阿賴耶識那一方面說,阿賴耶識。這底下「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體不由比度」,《 披尋記 》 的本子: 彼度的 「彼」, 是彼此的 「彼」。 我這個本子是比較的 「比」, 對比的 「比」; 應該是對比的 「比」 是對的。「即由自相可得」, 就是它本身還是有體相的, 叫做自相可得。 這個意思, 前面第一個是 「於處所可得」, 主要指阿賴耶識說。「由自相可得」, 就是種子了。 就是它本身是有一個法的。「如因自體」,因的自體就是種子。「不由比度」,這個有它是一個有體相的, 而「不」是「由比度」來的、 推比而來的。 說看到那裡有煙知道有火,不是這樣子知道的,不是! 這是說它本身是有體相的,就是有這麼一個功能存在的,「自相可得」。 那麼這是 「如因自體不由比度」。 這表示不是推比來的, 就是它本身現量可得的。「四、 即由自作業可得」, 由你自己本身的行動, 這件事才出現的。 那麼若在眼識來說,先要有個作意心所,這個作意心所應該在這裡作業的。有作意心所,眼識才能生起,意識才能生起,一切的心心所法才能生起,「作業可得」;這也還是增上緣。因緣,增上緣,這些事情。「五、 由因變異故, 果成變異; 或由緣變異故, 果成變異」, 這是說刹那滅是種子所具足的一個功能。「由因變異故」,這個種子是變異故,果也就是變異的,都是無常相。或由緣是變異的,所以果也是變異的。比如敲磬這個磬,磬是個因,發出聲音是個果。但是你用一個木頭的錘叩,或者用一個鐵來叩,都是不一樣的,發出聲音是不同的。 或者這個磬若是有一點壞了, 發出聲音也不同。「由因變異故,果成變異; 緣變異故, 果成變異」, 這有為法是這樣子。 這樣子和數論外道, 他說自性是不變異的,自性能生一切法,自性是不變的,所生的一切法是無常的,那麼這是不合道理。
是故彼說常常時、恆恆時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因緣,彼所立論,非如理說。這是第四科 「結斥」, 訶斥他 「你說錯了」。所以, 彼數論外道說 「恆恆時、 常常時因中有果」, 這是不合道理, 不能成立的。「由此因緣, 彼所立論, 非如理說」, 是不合道理, 說法是不對的。
如是不異相故,異相故,未生相故,已生相故,不應道理。這是第三科 「結顯二門」。「如是」, 就是把破他的這幾個道理, 把它明顯地標出來。「不異相故」, 因果是不異相,也是不對的。
,因果是有差別,你也還是不合道理。「未生相故」,因中有果是未生,未生也不能成立有果。說「已生」,還不能成立因中有果。所以,你說因中有果是不合道理,不能成立。「結顯二門」 呢,「異、 不異」, 這是二門;「未生、 已生」, 又是二門。「未生已生」 是一門,「異不異」 又是個門, 還是二門, 這樣子。破這個因中有果論, 在《 中論 》、《 百論 》也有這個破, 裡面也有說一些事情。現在因中有果論就是這樣子破完了。 現在第二科 「從緣顯了論」。
從緣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從緣顯了論者: 謂如有一若沙門、 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 立如是論」, 這也是先 「標計」, 先說 「所計」, 後說能計; 這是先說 「所計」。「一切諸法, 性本是有」, 它的體性本來是有的。 本來是有, 為什麼我們人還要努力呢? 「從眾緣顯」, 要眾多的因緣, 本有的事情才顯示出來, 所以叫 「從眾
。「不從緣生」,不是從緣生出來。就是本來就是有,但是你要有眾多的因緣,這件事才顯示出來。那麼就是泥裡面有瓶,但是要眾多的因緣努力,泥的瓶才出來。乳中是有酪, 也是須要努力, 酪才出來。 所以 「從眾緣顯, 不從緣生」, 不是因緣能生;不是原來沒有,現在有了,那叫做「生」,不是這樣的意思,原來就是有的。這是 「所計」, 底下說 「能計」 者。
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從緣顯了」這句話、這個思想,也就是前面那個因中有果論者,還是他。「及聲相論者」,聲相論者也是這樣主張的。聲相論者,認為聲音也都是本有的, 本來就有這個聲音, 它不是新生的, 也是 「從緣顯了」, 這個聲音就出來了,這樣意思。「作如是計」,他們內心裡面虛妄分別,創作出來這樣的思想。
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耶?這底下 「敘破」, 先 「舉」 出來 「因中有果論者」, 先 「敘因」, 這是 「問」。什麼原因,「因中有果論者, 見諸因中先有果」 的體 「性」, 然後 「從緣顯了」呢?這樣問,底下回答。
答:由教及理故。還是這樣意思。 第二科是回 「答」, 回答裡面先是 「標」。「由教及理」有這樣的思想。
教如前說。這第二科。「教如前說」,「由教」, 像前面說的, 前面那個說過了。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第二段 「釋由理」, 先說 「出彼人」。「謂如有一為性尋思, 為性觀察, 廣說如前」, 也像前面那一段說的一樣。「出彼人」 說完了, 第二科 「明彼思」。
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彼如是思」, 彼這樣的思惟。「果先是有, 復從因生, 不應道理」, 他就想:果原來是有,而說從因生,這是不合道理的。不是因生,那麼怎麼有的呢?「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 他就說可是果是先有, 果是原來就有了, 不是從因生的, 那麼怎麼樣有的呢? 不須要用功力,不須要加上功力,這果就出來了嗎? 不是!「然非不用功力」, 不是不用功力, 要用功, 果才能成就。「彼復何緣而作功用」呢? 果既然有了,為什麼還要加上人功呢?「豈非唯為顯了果耶」, 那不就是為了把果顯了出來嗎? 把果顯示出來, 所以人功還是沒有徒勞的,還是有成就的。果是有,不是由緣生,而是由緣顯了。「顯了」的意思呢,原來是有,不顯了。比如這屋子裡頭一點光沒有的話,所有的人物都被黑暗障住了;開了燈,光明了,裡面的人物才顯示出來,就是這樣意
思。因中是有果的,但是要用緣來顯了,不是重新創造出來個東西,不是! 是本來都有了。這是他們這個執著的人這樣子思惟這個道理,所以是從緣顯了,而不是緣生,這麼講。
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第三段是 「結所立」, 把他所成立、 所建立的理論做一個結束。這樣子虛妄分別以後,就建立了從緣顯了論,建立了。
應當問彼:汝何所欲?為無障緣而有障礙?為有障緣耶?「應當問彼: 汝何所欲? 」 這是第二科 「理破」, 破他所思惟的虛妄分別的道理。先是「推逐徵詰」,推逐徵詰裡面先是「無障緣有障緣難」。這個破又是一回事。「應當問彼」, 應該提出來難問他。「汝何所欲」, 你心裡面歡喜什麼? 「為無障緣而有障礙? 為有障緣耶? 」提出這兩個問題。你說因中有果,一切法性本來都有了, 有了, 我怎麼看不見呢? 是 「為無障緣」, 是說沒有障礙, 沒有障礙就把果障礙了, 是這樣子嗎? 「為有障緣」, 是有障礙的關係而不見呢? 提出兩個問題。底下就 「別詰」, 分開來問他。
若無障緣者,無障礙緣而有障礙,不應道理。若說是因中的果是我們看不見,但是並沒有障礙。沒有障礙而有障礙 ─ ─ 因為看不見還是有障礙,不合道理。沒有障礙怎麼能說是看不見呢? 沒有障礙就是應該看得見了嘛!那麼應該自然就出來了,可見說沒有障礙是不對的。
若有障緣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應道理。「若有障緣者, 屬果之因, 何故不障」, 說是因中是有果, 我們現在不能拿出來受用,是因為有障礙,有障礙就是把果障住了,障礙住了,那麼有果的因也應該被障礙嘛! 果是有,因也是有,那麼果的有被障礙了,「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呢?也應該障礙它嘛! 這真是智慧,會提出這個問題。「同是有故」,果也是有,因也是有,為什麼一個障、一個不障呢?你說果障而因不障,這不合道理。
譬如黑闇,障甕中水,亦能障甕。這底下第二個說這個譬喻。譬如這個黑闇,它能夠障礙甕中的水,瓶子裡面的水障礙你看不見,它能障礙;這個黑闇也同時能夠障礙這個甕,瓶子也被障礙,也看不見這個瓶子。甕是個因,水譬喻是果,果被障礙了,因也是被障礙了,那麼你也應該是這樣子。
若言障緣亦障因者,亦應顯因,俱被障故。而言但顯因中先有果性,不顯因者,不應道理。
。「若言障緣亦障因者」,若是說,如果你說這個障礙的因緣,障礙, 緣就是障, 名為障緣。「亦障因者」, 不但是障礙果, 也障礙有果的因。「亦應顯因, 俱被障故」, 那麼你說從緣顯了論是顯了果, 那你說的就是不圓滿, 應該也是顯因。 因也顯、 果也顯, 應該是這樣子,「亦應顯因」。 為什麼? 「俱被障故」嘛! 因也被障,果也被障,要顯的時候兩個都顯,所以也應該是顯因、又顯果,應該這樣說才是對的。「而言但顯因中先有果性, 不顯因者, 不應道理」, 可是你只是說顯因中先有果性,只是顯這個果,而不顯因,那就是不合道理了。因中有果論這樣破,從緣顯了論這樣破。我看在《 高僧傳 》上,唐高祖李淵、唐太宗這些人相信道教,因為道教把老子拉進來了,老子姓李,所以認為就和他們是同宗,所以這個就是他偏於道教。偏於道教,但是還算好,就是大家辯論,就請道教的一個代表,一個請佛教的法師,就在皇帝的住處辯論,那些法師就是用這個方法和道教辯論。道教是一點辦法沒有,完全都輸了。 所以應該讀的書太多了;《 高僧傳 》 非讀不可。
問:為什麼六種守護 ─ ─ 象軍、馬軍、車軍、步軍、藏力、友力 ─ ─ 其中的藏力指的是阿賴耶識的藏識力?為什麼不說是庫藏力?答:阿賴耶識的力量太大了,人能夠生存,能繼續地生存,還是阿賴耶識有大力量的。我們內心思想的活動,都是靠阿賴耶識種子的供應,你才能有心理的活動。身體的存在要靠阿賴耶識的執受,它才能夠是一個活潑的生命體;若沒有阿賴耶識的執受,你就是有飯吃也是不行了。所以,阿賴耶識的保護的力量是很大的。當然其中呢,也就是有壽命的業力,那個壽命的業力這麼長,阿賴耶識一
直地供應你、一直地保護你。那個阿賴耶識,那個業力,業力也是阿賴耶識裡面的種子,所以阿賴耶識這個藏力是很大的。說庫藏,那當然也有點保護力;庫藏也就是我們的財富,也就是段食、悅意觸食、意思食,屬於這幾個。現在說藏力,就是把它分配在阿賴耶識這個識食,這個力量。
問:二、依苦受生別離愛。請問這個別離愛是不是指生起想要和對方分開的愛?答:是。有了苦惱的時候,心裡面就想要和苦惱分開;你想要同它分開,這就是個愛,也是個愛,這就是別離愛,是這樣意思。不願意這個苦一直地苦惱嘛,所以希望這個苦消除,那麼這就叫做別離愛。
問: 平常常說「心心所法」, 第一個「心」是否指心王及所有八識,「心所」就唯獨指第六識?答: 不是。 第六識也好, 第八阿賴耶識也好, 前五識也好, 都是 「心王」;「心所」就是觸、作意、受、想、思、欲、勝解、念、定、慧,這些善心所、染汙心所,這是心所。唯識上的意思,心王是無記的,心王不是善、也不是惡,是無記;心所有善、有惡。那麼心王和心所合作,和善心所合作就是善,和染汙心所合作就是染汙,是這樣意思。我感覺唯識說得對,心王不就是心所,所以可以改變,可以把這個染汙心所清除。如果它就是心,那若把染汙心所去掉就沒有心了,這是不對嘛,還是有心,是這樣分別。
問: 二、 依據 《 瑜伽師地論 》 的定義,「助伴」 是 「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俱有相應一一而轉」。此處「俱有」,是否指五遍行心所在一心剎那間相應而轉?答:這個呀,它有的心所,第六意識的心所特別多,都是俱有,就是同時存在、同時活動,心王和心所同時活動,都叫做俱有。在凡夫的時候,第八識只有遍行五心所,那麼與它俱有。「俱有是否指五遍行心所? 」也指其他的心所。當然這個識在凡夫的時候,有的心所有多有少的不同。前五識、第六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它們具足的心所不一樣;心所和心王活動的時候一定是俱有,是這樣子,因為你要是沒有,不是同時有,那麼它不能活動。問:每一個剎那只能起一個心所。答:也不是那樣子,不是這樣意思,不是起一個心所。比如說善心所、惡心所是不同時,但是這個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應該是同時的。
問:而這五個遍行心所一定是按照這個作意、觸、受、想、思的次第,是否如此?答:這個是那樣,熟悉的事情,情形不同;生疏的事情,又一個情形。這個生和熟,這個心所的次第不一樣。就像那五個心:率爾、尋求、決定、染淨、等流也是。如果熟悉的事情,沒有率爾,就是決定了;生疏的事情,率爾,要尋求。這個事情不一樣。問:從哪一個心所開始算尋求心?答:從率爾。率爾就是心同境界突然間接觸了,突然間接觸了,接觸的時候不明白什麼事情就要尋求;開始觀察是怎麼回事,就叫做尋求。尋求了,如果沒有散亂,那麼就決定了 ─ ─ 這是我父親,這是我的朋友。忽然間,沒有預約,不知道, 忽然間遇見,「喔, 這是我的朋友」。 所以一定有尋求, 而後才決定。
問:如果是按照《 披尋記 》14 頁所云:「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 …復次, 由眼識生, 三心可得。 如其次第, 為率爾心、 尋求心、 決定心。 」即看起來應該是先有根,色現在前,再由於四種力的原因,生起作意,如此才生眼識。色現在前,就是對境起了率爾心。了別境界作意,就是尋求心,爾後決定心。或者是決定心,略過尋求心;略過的原因,是否因為欲力、念力、數習力的強大?答:作意心所有這四個類別,欲、念、數習,還有一個境界的強大。由這四種作意的因緣,作意心所才生起,是這樣。作意心所生起了以後,這個作意是「引心趣境」, 引導你的心去接觸所緣境, 這個力量叫做作意。 當然, 心去接觸境界不只是第一次,不只是第一剎那,隨時會變動,隨時會接觸不同的境界。所以這個心所,我感覺作意心所很忙,它是隨時會變動,所以它是很忙的。所以「先有根, 色現在前」, 當然是這樣子; 因為沒有根, 就是沒有增上緣了; 沒有增上緣,識也不能動。所以也要有所緣緣,就是色境,色、聲、香、味、觸、法的所緣緣也要現前,不現前還是不行。所以由有增上緣的根,還有所緣緣的境,再要有作意力,這個心才能動,當然就是也要有種子。問:如此才有眼識?答:是的。這個眼識有的時候是意識先動了,這個眼識受意的指揮,它去注意這件事,那這又是一回事;有的是先是眼識動,而後意識才動,次第也不一樣。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是的。
問:所謂欲力、念力、數習力,是否全指阿賴耶識中的名言種子?答:對,也是有名言種子,是的。問:而所謂欲力、念力等力強大是指同一類的種子很多?
答:這個同一類,欲有欲的一類,念是念的一類,應該是不同類。數習力,數習的名言種子,當然和欲也有不同,也是不同。而欲,也是各式各樣的欲,也是不一樣的。
問:《 攝論 》 中謂名言種子具有六義。答:是的。問:但是「待眾緣」上來看,眾緣是指境界,或者是境界加上其他有支種子的現行,這樣說來,「強大」 是否可以說是有支?答: 那又是一回事。「待眾緣」, 比如說眼識一定要待因緣、 待增上緣、 待所緣緣。一共要四緣,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一定是待眾緣的,沒有這個緣還是不行。其中還有一個緣呢,比如說是這個人發財,他一個人不能發這個財,他一個人去做這個生意不能發這個財,一定同另外一個人合作才能發財。問佛,佛怎麼說呢? 因為你最初造這個業力的時候,你們兩個是合作的;所以要是得果呢,也還是要兩個人合作,不然就不行,不然他就不能發財,有這種事情。我以前也講過,這在什麼時候? 可能是在抗戰之前的時候,七七事變之前的時候,南天王陳濟棠,他有個小太太。他不高興這小太太把她貶了,驅逐出去了,他的官就要降下來,很多事不如意。有人說你把你小太太請回來! 好,他就請回來。請回來就升官,很多如意的事出來。後來不高興,又把她驅逐了,驅逐了還是要降下來。這就是可以用佛這句話講,最初你那個福報的因緣栽培的時候,和她是合作的;現在得果報的時候也要在一起,不然就不行。所以夫妻有共業,這道理就是這樣子;父母、兒女、兄弟、姊妹,多數都有共業。所以這就是待眾緣,這也是待眾緣之一。或者說是增上緣之一,就這樣說好了。所以這個待眾緣有很多的緣,名言種子是因緣,有支是增上緣。是的,待眾緣。
問:《 披尋記 》第 89 頁第一行,「問: 如是諸心所, 幾依一切處心生 … … 」, 可否請再慈悲開示「一切處」的定義?答:「一切處」, 就是善、 惡、 無記, 這是一切處。 善、 惡、 無記一切處, 心裡都會活動,那麼就是遍行心所是這樣子。善,也有觸、作意、受、想、思;惡,也是觸、作意、受、想、思;無記,還是觸、作意、受、想、思。但是善心所只是善才能生起,惡心所只是惡才能生起,就是不遍一切處了。
問: 六、 89 頁倒數第二行:「或由方故, 或由時故」,《 披尋記 》 根據窺基大師解釋是為過去、現在、未來。但是以凡夫五識的現量,說過去、未來似乎不合道理,
應該單指現在。而《 遁倫記 》中說,春夏秋冬四季差別,似乎比較符合此處的解釋,是否如此?答:那就好了,春夏秋冬也是過去、未來嘛,也就是過去、未來,是的。是的,也就是過去、未來。不過你若詳細地去思惟這件事,應該能同意這件事,因為不是斷滅的,一定是有;現在的情況與過去有關係,現在的情況和未來還有關係,這個現在不是與過去無關係,不是,是通於過去的,都是這樣子。
問:對「勝解定清淨」與「智清淨」的意義與界限有點混淆,再作解說。答:「勝解定清淨」, 這個定清淨是約「止」說的, 智清淨約「觀」說的, 所以它們的界限不混淆。但是「勝解」這句話,是與「觀」的這一方面的關係多,與「止」也有關係。 因為你勝解了, 就停在那裡, 那也就是 「止」; 如果你勝解了, 去觀察, 依據你的勝解去觀察, 那麼就是 「觀」。 依據你的勝解就停在那裡, 那就是 「止」, 所以也應該是不混淆。 因為你常作觀的時候, 你修止觀的時候,用勝解的力量修止、用勝解的力量去修觀;若沒有勝解,很難修止、很難修觀的。比如說修不淨觀,一定對不淨觀的內容要勝解,然後這樣去修。你停在一個地方,不淨觀裡面也可以修止,觀這個大足趾腫了、膨脹了、青瘀了、破、分散了、露出白骨來了,你心就住在那裡,那麼那就是止,也就是止。若是心裡面有煩惱的活動,你直接去止,有可能止住了,有可能止不住。你若用勝解,有可能就止住了。勝解的意思就是觀察它的過患,深入地觀察它的過患,你觀察它兩分鐘,或者一分鐘,然後再止,有可能就止住了。所以天台智者大師說「體真止」就是這樣意思,先觀察它是無常、無我、是畢竟空的, 然後停在那裡, 這叫 「體真止」。 那個陳健民, Berkeley 那個陳健民上師,他的書上特別地破智者大師 ─ ─ 這個不是,這是觀,不是止。這也是觀,但是它是用止的 … …,它有止的力量,所以說它是止。而且這句話不是智者大師說的, 是 《 維摩經 》 上的話,《 維摩經 . 文殊師利問疾品 》 上的話, 智者大師引它來,說那是體真止。而這樣子,現在《 瑜伽師地論 》也有這個意思,也有這個體真止的意思,我們後面會提到。這陳健民居士也是一時的疏忽了。
問:「欲知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 欲知來世果, 今生作者是。 」 一般人同意這句話是合於三世因果觀的,但有人說它是宿作論。若是宿作論,帶因中有果的意味,這句話便與佛法不合。答:什麼叫做宿作論? 這裡現在要解釋了;一共有十六種異論,裡面有解釋了。一般人說那個宿命論、宿作論,未必說得那麼樣合適。有的人批評佛教是多神的
宗教, 多神的信仰者, 其實這個話是不合道理。 佛教說這個神,「佛教是無神論」, 這句話是對的。 佛教說無神論這句話呢, 就是: 不是因緣有的, 自然有的這麼一個神──佛教不承認有這樣的神,所以叫無神論。說由你自己的功德、由你自己的創造,而成為鬼了,或者成為神了、成為天了;這樣的神、這樣的鬼、天,佛教是承認的,這是人為的,人為的事情,是因緣所生法,佛教是承認。社會上一般人也還是糊糊塗塗的,說得也不是太合道理。問:這當中是否仍有值得討論之處?答:是的。《 瑜伽師地論 》,這也是一個特別的優點,就是它把外道一切的意見,一樣一樣都說得清清楚楚的, 在其他的地方你不容易看到, 不容易看到的。《 阿含經 》裡面有提到,求那跋陀羅他翻譯的《 雜阿含經 》有,還有誰翻譯的? 但是玄奘法師翻得好,所以讀《瑜伽師地論》最好了。
問:師父! 我可不可以請問一下,窺基大師說理性佛性跟行性佛性,那我們現在學這個從緣顯了論,這兩種說法中間怎麼區別?答:這個區別呢,理性佛性,那就是自然而有的,非佛作,也不是阿修羅作,也不是人作,就是諸法本來的法性,就是佛性,那就是理性的佛性。行性佛性是有為法,是人為的,是你自己努力栽培的,比如發菩提心、行菩薩道,那麼這就是行性佛性。這兩個倒是很明顯地不一樣。問:那怎麼對比從緣顯了呢?答:從緣顯了。從緣顯了,那麼佛法裡面也有這個意思,譬如說理性佛性,它不是人為的,它只有從緣顯了,也有這個意思,就是從緣顯了了,就是了因佛性,它能把這個理性顯示出來,那就是從緣顯了。但是這個行性佛性不是,行性佛性要自己創造,而不創造是沒有的,是這樣的意思。
問:也是這個問題,這只是討論而已:那如果這麼說的話,那理性佛性不就是同於外道異論了嗎?答:這個也不同。因為外道是說,比如說是生天,或者是來做人,或者是到三惡道去,那麼這就是從緣顯了,就是本來有的,從緣顯了。現在這理性佛性,不是;理性佛性是一種 … …,是離一切相的,也不是人、也不是天、也不是三惡道,也不是聲聞、緣覺、也不是佛,是離一切名、離一切相的事情,這個理性。不過經上說 「離一切相, 即名諸佛」, 那麼就是又有了名字; 有名字, 我認為是方便安立的。所以佛教說從緣顯了,和數論說的從緣顯了不一樣。外道說的從緣顯了是指有為法說的,佛教說的從緣顯了是無為,這無為的理性不是誰創造的,非佛、天、人、阿修羅所造,就是本來如是的。
問:那道理講到這裡就法爾道理了,不能再推下去了,不然這個無為又變成神我了?答:還不同! 神我,他有思 ─ ─ 這個神我想要享受,所以自性變出來二十三諦,這個「我」去享受。這個無為法沒有這個意思,沒有享受的意思。若在唯識上說一切法是由種子現起,種子有六義,無為是沒有這種作用,三惡道也不是無為做的,人天乃至到佛都不是無為做,都是行性所做,所以和外道的從緣顯了、因中有果不同。不過從這上說呢,我們會引出來很多的問題;從外道的這十六種異論,會對於佛法裡面,尤其是我們中國流行的佛法很多是有問題,很多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