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五.《披尋記》p.125-155.2002/12/15.Tape50

巳二、極畢竟(分二科) 午一、舉他

又諸有欲者受用欲塵,從不可知本際以來,以無常故,捨餘欲塵,得餘欲塵,或於一時都無所得。這裡的大科是 「明受用」, 是從 「受用樂受差別」 這一大科來的。 這一大科分兩科, 第一科 「辨生緣」, 就是樂受生起的因緣, 這一科解釋完了, 現在第二科是

「明受用」

。「明受用」裡邊分四科,第一科「標」,第二科是「徵」,第三科是「列」,第四科是解 「釋」。 解 「釋」 裡邊分五科。 第一科是 「不染汙」 昨天講過了, 就是受用欲塵的人,就是染著世間五欲樂的人,世間上的五欲樂是引發貪、瞋、癡的境界,增長貪、瞋、癡的境界,所以是染汙的。聖慧命的人,「受用正法,則不如是」,就是不是引起貪、瞋、癡的,這裡不是貪、瞋、癡生起的境界,他是息滅貪、瞋、癡的, 所以是 「不染汙」, 所以是清淨的。「又諸有欲者」, 這以下是第二科是 「極畢竟」, 分兩段。 第一段是 「舉他」,第二段是 「簡自」。

「又諸有欲者」

,又這一切染著欲樂的人。

「受用欲塵」

,當然他是染著色、聲、香、 味、 觸的這種欲樂。「從不可知本際以來」:「本際」, 就是最初的邊際, 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在佛法來說, 這個 「本際」 是不可知的, 所以說是 「無始以來」, 就是這麼一句話;不可知道的那個初開始的端際以來,一直到現在所受用的欲塵都是「無常」的,它們不是常恆住的,都是有生滅變化的。那麼受用欲塵的情況,在無常的變動之中,「捨餘欲塵,得餘欲塵」,那個欲樂的境界無常了,所以當然就是棄捨了;但是那個眾生他又能去做世間的善法,所以又得到眾多的欲塵。 這個 「餘」, 在這裡是眾多的意思, 眾多的欲塵, 那麼這是好一點的。「或於一時都無所得」, 或者在從不可知本際以來, 有的時候一無所得, 沒有得到欲樂,那麼到三惡道去就不行了。這樣子說,受用的欲塵,有時候得不到,有的時候得到了又失掉了,會有這樣的無常的境界。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不是這樣的,沒有這個無常的境界。你若成就了正法的這種受用,就是永久也不會再失壞的了, 而且展轉增長廣大, 乃至究竟圓滿, 所以這是叫做 「極畢竟」。這個 「受用正法」, 是最究竟圓滿的, 而不會令你失望了。 得到了又失掉了, 那麼你就是失望了;現在受用正法,不是的,不是這樣。

巳三、一向定(分二科) 午一、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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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受欲者受用欲時,即於此事,一起喜愛、一起憂恚。復即於彼,或時生喜、或時生憂。這是第三科 「一向定」, 受用正法是一向定的。 怎麼叫做 「一向定」 呢? 又受用欲塵的人,他受用欲塵的時候,

「即於此事」

,就在這個所受用欲塵的境界上,「一起憂、 喜」, 一時生起了喜愛的心情; 一時還在這個境界上, 就起了「憂恚」, 就心裡面憤怒, 就憂愁了, 不快樂了, 沒有笑容了,「一起喜愛」 沒有了。「復即於彼,或時生喜、或時生憂」:「復即於彼」,還是在所受用的欲塵上面,生了歡喜」, 或是生了憂苦。 前面「喜愛、 憂恚」, 和下面的「生喜、 生憂」是什麼呢? 前一個 「喜愛」 和 「憂恚」, 就是所受用的欲塵有變化。 譬如說是你有很多財富,土匪來打劫,那麼你因此財富而起憂恚,土匪沒來打劫,你生喜愛,來打劫、搶跑了,你就憂恚、憤怒,但是無可奈何。下邊這個是說沒有事,你的財富,你所喜愛的五欲樂,都是很正常,你心裡很歡「喜」,但是你有時候就「憂」,就有顧慮,怕失掉了,就有顧慮這件事。那麼雖然還是很正常的享受,心裡面不快樂了,這是有這個不同。就是世間上,因為在凡夫的世界就是這樣的,你總是怕失掉。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聖慧命」, 學習佛法、 成就慧命的人, 他 「受用正法」 的時候, 就不是這樣子, 所以叫做 「一向定」。 決定是喜樂, 而沒有其他的這些顧慮的事情, 沒有, 他本身不會變動。

《 大智度論 》龍樹菩薩常常地、不斷地重複說一句話 — — 諸法實相是不欺誑人

的,它不欺誑人,其餘世間上的事情都有欺誑性。說富貴榮華是很快樂的,但是實在是有欺誑性, 它令你苦惱。 所以說「聖慧命者, 受用正法」就不是這樣了, 肯定的是令你得安樂的。

巳四、不共餘(分二科) 午一、舉他

又諸離欲外慧命者,於種種見趣,自分別所起邪勝解處;其心猛利,種種取著,恆為欲染之所隨逐。雖已離欲,復還退起。這是第四段「不共餘」, 分兩科。 第一科是「舉他」, 第二科是「簡自」一樣。「又諸離欲外慧命者」:「又」, 除了前面不同的情況之外, 還有不同的地方,是什麼呢? 就是那一切外道,其他的宗教的修行者,他們用功修行也成功了,能遠離欲界的欲,得到四禪八定了。他們得到了四禪八定了,當然他們心裡面也很歡喜,但是他們不是佛教徒,是佛教以外的慧命者,當然外道也有外道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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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種種見趣, 自分別所起邪勝解處; 其心猛利, 種種取著」: 外慧命者, 他們遠離了令人苦惱的欲之後,他們在禪定裡邊還有問題,什麼問題?「於種種見趣」, 最根本的就是執著我見, 執著在這臭皮囊裡邊有一個常恆住、 不變易的我;因此我見又展轉地生起很多很多的邪知、邪見,就是所謂六十二見,所以叫做種種見趣。 這些見趣, 是 「自分別所起邪勝解處」, 是他自己在禪定裡邊的虛妄分別,並不真實有那麼一回事情的,虛妄分別。由虛妄分別所生起的「邪」勝解處,是不正確、不合道理的;但是對於那件事,他有很強力的認識,很有力量的認識,是不容易移轉的, 這叫做 「勝解處」。「其心猛利」, 對那些邪勝解處, 他的心用的很有力量 ─ ─ 其心猛利。 沒有禪定的人,第六意識特別強的人,他若有所見的時候,都是不容易移轉他的,這是說沒有禪定的人。有禪定的人,那他若有所見的時候,是更厲害、是更有力量,完全是不一樣的。「其心猛利, 種種」的執「著」, 執著是很多, 譬如說是「如去、 不如去, 已如去、 已不如去, 非如去、 非不如去, 有邊、 無邊, 非有邊、 非無邊」, 很多很多事,「常、 無常, 非常、 非無常, 亦常、 亦無常」, 這些六十二見, 很多很多的執著。其中我也提過,最冤枉的事情是什麼呢? 得到了禪定的外道,看見狗死了生天了,看見牛死了生天了,那麼他就認為牛能生天,那麼就是向牛學習,將來就會生天了,向狗學習也就會生天了。因為他有這個神通,他感覺你們沒有神通不知道這件事,所以他叫他的徒弟學牛、學狗、學雞,持牛、狗戒這些事情。別人說什麼,那他是不聽的,「你懂得什麼呢? 我在禪定裡面明明白白的看見了! 」 所以種種的取著,

「恆為欲染之所隨逐」

,他這種心情都是為了生天,做什麼呢? 就是還是欲染,執著欲樂, 或者執著三昧樂, 執著欲樂,「恆為欲染之所隨逐」。「雖已離欲,復還退起。」「恆為欲染之所隨逐」這句話有點矛盾,他已經(前面說) 離欲了 ─ ─ 「諸離欲外慧命者」, 怎麼能說 「恆為欲染之所隨逐」 呢? 這個解釋。「雖已離欲」, 雖然這個外道得到了四禪八定, 他沒有欲界的欲了,「復還退起」, 他那個禪定是靠不住的, 他沒有修過四念處, 那個禪定靠不住, 還會退下來的,那禪定失掉了;失掉了,他以前遠離的欲,現在又發動起來,又是有欲了。當然這裡面根本就是四念處裡面「觀法無我、觀心無常」─ ─ 這個念處沒有修,他內心裡面的我見、我愛、我慢、我癡還在那裡,所以他再會生起來種種的見煩惱、愛煩惱,還是要這樣子流轉生死的,「復還退起」。所以他們是離欲了的外道 — — 外慧命者,就還有這種問題。

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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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聖慧命」的人, 他「受用正法」就不會這樣。 那他在那個禪定裡邊, 在那個無分別的、離一切相的無為的境界,在第一義諦的境界裡面,在真如三昧裡面,沒有這些事情,不會有種種見趣、虛妄分別的,沒有這些事情。前面說的那幾樣, 說是 「不染汙、 極畢竟、 一向定」, 這都是對照那個沒有離欲的人, 染著五欲的境界。 現在是對外道「離欲外慧命」的人的過失, 顯示「聖慧命者」 的功德莊嚴, 所以 「受用正法, 則不如是」。「不共餘」, 就是不共餘外慧命者,不共餘外道;受用正法的人,還有這樣殊勝功德的。

巳五、有真實樂摧伏魔怨(分二科) 午一、舉他(分二科)

未一、辨(分二科) 申一、樂非真實

又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所有欲樂,及離欲樂,皆非真實,皆為魔怨之所隨逐。這是第五科。 第五科說這個聖慧命者,「有真實」的「樂」能「摧伏魔怨」, 有這樣的功德。這還是第一科「舉他」,「舉他」分兩科。第一科是「辨」,就是說明,說明裡面分兩段, 第一段是 「樂非真實」。「又受欲」的人,「及諸世間已離欲者」,這等於是把前面的總合起來,綜合起來說了。前三個是散亂心受欲的人,第四「不共餘」是已得禪定的外道,現在把這兩類人加起來。「受欲者」,就是沒得禪定的人;「及諸世間已離欲者」,就是已經得禪定「離欲」的人。「所有欲樂, 及離欲樂」: 受欲者的欲樂, 及離欲者的離欲樂, 這兩種樂 「皆非真實」,都不是真實的樂,都是虛妄的分別的境界,「皆非真實」。「皆為魔怨之所隨逐」, 他都是為魔怨所隨逐的。 這個「魔怨」, 根本的說, 不是外邊有魔怨, 就是自心裡面種種煩惱,就是煩惱魔。煩惱魔、蘊魔、死魔、天魔。我們一說到魔,就容易意識到是外面有鬼神、有天魔他們來搗亂,其實主要還是內心裡邊的煩惱魔,煩惱魔是最厲害的。這裡面應該是包括這兩種,但是主要還是內心裡的這些煩惱,貪、瞋、癡、慢、疑,各式各樣的這些事情;掉舉、散亂、不正知這些惡心所。那麼離欲的外道得到禪定的人,他內心裡面也有很多的魔;沒離欲的凡夫、染著欲樂的人,內心裡面的魔鬼更是很多,這些魔鬼常是隨逐他,而不離開他的。

如幻、如響、如影、如燄,如夢所見,猶如幻作諸莊嚴具。這是說這兩種樂,散亂心的人染著的欲樂;得禪定的人染著的離欲樂,就是天上的三昧樂,四禪八定的三昧樂。這些樂「如幻、如響」,就像幻術所變現的境界,這是假的;「如響」, 空谷傳聲, 響也是假的。「如影」, 遮住光就發出影來, 影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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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實的。「如」 陽 「燄」, 如陽燄水, 也是假的。「如夢所見」 的境界也是假的,不真實。「猶如幻」 術所 「作」 的一切 「莊嚴具」, 都是假的。這裡面應該包括兩個意思:一個就是它有而不實,這個樂有而不實;第二個是無常的意思, 像「如夢所見」是虛妄不實, 醒了夢就沒有了, 就是無常的意思。 其他的也都一樣,「如幻、 如響、 如影、 如燄, 猶如幻作諸莊嚴具」, 都是無常的、 都不真實;雖然還存在,也不真實,而且又是無常的,終歸無常、終歸於空,都是不真實。這個當然是這樣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染著欲樂的人,沒有禪定的人染著的欲樂,當然是要無常,轉眼就無常了。有禪定的人得到的三昧樂,也是無常的、也是不真實。 這是說它不真實, 這是第一科 「樂非真實」。

申二、未制魔事

又著樂愚夫諸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凡所受用,猶如癲狂,如醉亂等,未制魔軍,而有受用。這是第二科 「未制魔事」。沒得禪定的人,染著五欲樂的這種愚癡無聞的凡夫,就是沒有聽聞佛法的這些人, 這一切的 「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 的人, 有禪定的人, 這兩種人。「凡所受用」, 總起來來說, 他們所受用的境界, 以一個譬喻來說 「猶如癲狂, 如醉亂等」。這是在聖人的慧眼、法眼、佛眼來觀察世間受欲的人,這兩種人受欲的情況,就像什麼似的呢? 就像世間上一個正常的人, 看那個神經病似的一樣。「癲」 者狂也,癲就是神經病,神經不正常了。那麼這就是世間上受欲的人、散亂心受欲的人、有禪定的受欲的人, 在佛菩薩來看這都是神經病, 都是這種境界,「猶如癲狂」。「如醉亂等」,就像人喝醉酒了,也是不正常了,「亂」就是不正常了,就糊塗了,顛倒迷惑了;就像沒有喝酒的人看那喝醉酒的人,那種錯亂的境界似的。世間上受欲的人,享受欲樂的時候的境界,佛菩薩看這都是神經病,都是喝醉酒了,顛倒迷惑,是這樣的意思。這樣子批評世間上的事情。「未制魔軍, 而有受用」, 因為這些人 ─ ─ 欲界的人, 色、 無色界天成就禪定的人,總而言之他們沒能夠制伏魔軍,這四種魔都沒能降伏,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都沒能夠制伏,隨時的這個魔王就出現,就要搞事情,隨時這個煩惱賊就出來活動。 而這樣子有受用的人, 就是這樣子,「猶如癲狂, 如醉亂等」。

未二、結

是故彼樂為非真實,亦不能制所有魔事。

「是故彼樂為非真實」

,所以他們所享受的樂都不是真實樂,也「不能」夠「制所有」 的 「魔事」, 都不能, 不能制伏它, 那麼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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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二、簡自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就不是這樣子。 所以這句話 「除諸法實相, 餘皆魔事」, 這句話是這麼個意思了。所以若是能夠學習無為法,「此是選佛場,心空及第歸」。你若修四念處,證悟了無為的境界,「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證悟無為的時候,這時候是能制伏所有的魔事, 而沒有「猶如癲狂, 如醉亂等」的過失了, 這才是真實的樂。 所以這一科是有真實樂能摧伏魔軍。「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就不是這樣子的。這一科裡面是說 「明受用」, 說到聖慧命的受用正法的相貌, 說到世間的受欲者的相貌,用這五種相表示它的勝劣,實在還是表示勝劣。這樣子可以對已經學習聖法的人,心情上應該是安定得多了;沒有學習聖法,準備學習聖法的人,也增長一些歡喜心。還在猶豫不決的人,你可以決定了吧!

寅三、正觀三受差別(分二科) 卯一、明正觀(分二科)

辰一、受所依(分二科) 巳一、徵

復次,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這是第三科 「正觀三受差別」。《 瑜伽師地論 》的作者大智慧的境界,若是我們去講解這個道理,頂多講一段,一、兩段講完沒有話好說了。看佛菩薩的智慧,還有很多事情要開示我們。「復次, 三界有情所依之身, 當云何觀」, 我們修四念處, 這身念處應該怎麼觀呢? 這裡告訴我們了。這裡面分兩科。第一科「明正觀」,分兩科。第一科明「受所依」, 先 「問」。「復次」, 前面的一段妙法說完了, 還有繼續有妙法要講的, 什麼呢? 「三界有情所依之身」, 欲界的、 色界、 無色界的有情, 他們「所依之身」, 由過去的 ─ ─或者是罪業、或者是福業、或者不動業,所得到的身體,所得到的依止之身。這個身體是一切作用的依止處,你沒有這個身體什麼事情都沒有了,所以它是「所依」,它是個依止處。這個身體當然是我們的一個果報,也是非常重要的地方。從這地方也看出一件事,宇宙萬物,萬事萬物怎麼怎麼的;但是修行人常常地要觀察自己的色、受、想、行、識,因為一切的問題都在這裡,不是在天上的,也不是在地下,也不是在那個高山大海那裡,是在自己的身體這裡,在自己的色、受、想、行、識這裡,這個地方才有問題,這是一切萬事萬物的根本之處。這個身體,「當云何觀」? 我們應該怎麼樣觀察它,怎麼樣觀察自己這個生命,怎麼樣觀察呢?那麼這是問, 底下第二就解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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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釋

謂如毒熱癰,麤重所隨故。這個身體觀察它是什麼呢? 先說一個譬喻,譬如說這個人的身體,皮膚上面是腫了。「癰」,實在就是皮膚腫起來,裡面有毒、又很熱。這個身體就是「毒熱癰」,又毒、又熱的一個癰,說是個瘡好了,就是這麼一個癰瘡。這個身體是什麼? 就是癰,就是觀之如癰這樣子。為什麼觀察我們的身體是這樣子呢? 「麤重所隨故」, 麤重, 我們前面也解釋過了, 其實就這麼講也就可以。 一個是煩惱的種子, 叫做 「麤重」; 煩惱的種子的業力,所得的果報,也是「麤重」,這一大塊,就是個麤重。當然總而言之,

「麤重」

的根本是煩惱,煩惱是一切苦惱的根本,很多的、無量無邊的毒,就是三毒,綜合起來就是貪、瞋、癡,這個貪、瞋、癡就隨逐在這個身體裡面。那麼就這個 「毒熱癰」, 這個 「癰」 裡面有很多毒、 很多的膿, 很多的這些東西。我們這個生命體裡面,就是有這麼多的毒;「如毒熱癰」,不是最恰當了,這個譬喻。「麤重所隨故」, 這樣子觀察這個身體。這是說 「受所依」, 我們或者有感覺到苦、 感覺到樂、 或者不苦不樂, 憑什麼有這樣感覺? 就憑有這個身體, 憑它而有這些感覺的。 所以 「受所依」, 就這個身體, 這個身體就是 「毒熱癰」, 是這麼一個東西。

這底下第二科是「受差別」

。所依的身,現在說能依的受,是有各式各樣的受,分三段。 第一個就是 「樂受」。 樂受分兩段, 第一個是問。

辰二、受差別(分三科) 巳一、樂受(分二科) 午一、徵

即於此身,樂受生時,當云何觀?就在這個身體上面,「如毒熱癰」 的這個身體上面, 有的時候會有快樂的感覺生起,這個時候,生起的時候,我們發心修行的人來說,應該怎麼樣觀察這個樂受呢?樂受生起的情形,怎麼觀察呢?

午二、釋

謂如毒熱癰,暫遇冷觸。這底下解 「釋」。「謂如」, 就像我們身體有了「毒熱」的「癰」了, 有了癰瘡的時候,「暫」時的 「遇」 見一些 「冷觸」, 有點涼, 涼風吹上去, 接觸到冷的時候, 就有一點舒服的感覺,所謂樂受如此而已,是這麼一回事。那麼這個樂受,這個樂還是個苦惱境界,不是真實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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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苦受(分二科) 午一、徵

即於此身,苦受生時,當云何觀?前面說到「樂受」應該作如是觀,現在「苦受」應該怎麼觀察呢? 這也是先問。「即於此」 如毒熱癰的 「身」 體,「苦受生」 的 「時」 候怎麼觀察呢?

午二、釋

謂如毒熱癰,為熱灰所觸。這是解 「釋」。一個人他身體上長了癰瘡了,這時候忽然間有特別炎熱的灰碰上了,碰到這個癰瘡上面,這時候不得了,就很痛,痛得很厲害,所謂這個苦受如此,就是這樣子──苦上加苦──是這個意思。

巳三、不苦不樂受(分二科) 午一、徵

即於此身,不苦不樂受生時,當云何觀?這是第三段,「不苦不樂受」 的觀察, 先問。 那麼 「不苦不樂受」 的時候, 應該怎麼觀察呢? 這底下午二、 解 「釋」。

午二、釋

謂如毒熱癰,離冷熱等觸。自性毒熱,而本住故。這個不苦不樂受的生時,那就像毒熱癰瘡的人,他這個時候也沒有冷觸、也沒有熱觸,沒有這些等等的觸。那麼就是癰瘡自己的體性的境界,那個毒熱癰本身的

情況 ─ ─「而本住故」

,就是本來存在的相貌,那就是「不苦不樂受」,應作如是觀,就是這樣子。這也不是個好境界,不苦不樂受還是癰瘡──這個身體色、受、想、行、 識是個癰瘡, 還不是個好受的境界。「而本住故」。那麼觀這個三受,四念處這個身受應作如是觀,這樣觀察這個身體,應作如是觀。真要是作如是觀,而有相應的時候,還會有愛嗎?「謂如毒熱癰」有什麼好愛呢? 這是 「而本住故」。

卯二、舉經說(分二科) 辰一、受所攝(分二科) 巳一、依三苦辨

薄伽梵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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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底下是 「舉經說」。 前面是 「明正觀」, 卯一、「明正觀」。 這是卯二、「舉經說」, 看佛怎麼說的。 這裡面分兩科, 第一 「受所攝」。 第二科 「非受攝」, 境界又擴大了。 先說 「受所攝」, 分兩科。 第一科是 「依三苦辨」。「薄伽梵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這個「樂受」,我們有的時候得到了一種樂的感覺。「壞苦故苦」, 樂受是樂, 為什麼說它是苦呢? 「壞苦故苦」, 因為樂,它不會常樂,它會破壞,不知道什麼因緣來破壞,或是外來的力量破壞了,或是自己搞錯了,破壞了,那麼就把樂破壞了,心裡面痛苦,所以也叫做苦,樂受也是苦。就像癰瘡,暫遇冷觸似的,所以樂受也是苦。從無常上來觀察 ─ ─ 樂受是苦 ─ ─ 這是一個觀察。「苦受, 苦苦故苦」: 前面身念處, 這就是受念處, 觀受是苦。「觀身不淨」,身是個毒熱癰,當然是不淨。這是「觀受是苦」,「苦受」怎麼是苦呢?「苦苦故苦」,本來就是苦了, 又加上苦, 你看不苦嗎! 這一個解釋。 在《 俱舍論 》上的解釋, 這個苦生起是苦,繼續存在的時候還是苦,等到破壞的時候就不苦了。生、住、滅,無論什麼事情,分這三個時期,生、住、滅。樂受,生時樂,住的時候也是樂,破壞了就不樂了, 所以叫做「壞苦」。「苦受」呢? 生時苦, 住時也是苦, 所以是兩個苦,「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三受就是三苦,三受中,有個不苦受也不是樂受,這個是怎麼叫做苦呢?「行苦故苦」。「行苦故苦」,什麼叫做「行」呢? 這個「行」,遷流變化的,有漏法的遷流變化,不停止地在變化,不停止地在流動,叫做行。這個有漏法, 諸行無常就是這個「行」。 這個「行」它就是「苦」, 它是苦的原因: 就是前面這句話,「謂如毒熱癰,麤重所隨故」,裡邊有很多的煩惱種子,這個煩惱種子各式各樣, 煩惱也是各式各樣的, 很多很多; 隨時它會出來「壞苦」, 在「行苦」上隨時會出來 「壞苦」, 隨時也可能會出來 「苦苦」, 所以 「行」 也是 「苦」; 就是沒有出來壞苦,也沒有出來苦苦,它本身如毒熱癰,裡面蘊藏著很多苦惱的動力,你說它這東西是好東西嗎? 所以它還是苦,「行苦」。印老法師在《 成佛之道 》上說了一個譬喻。說一個人坐著大船在海裡頭走,人在船裡面睡覺,但是這個船就向那個礁,海裡面那個石頭山暗礁上撞上去,在沒撞以前,你說裡面的人苦不苦? 是不是苦惱呢? 雖然苦惱沒有現前,也還是很苦惱,也是很愚蠢了,所以「行苦」裡面包括著愚癡在裡面。這個樂受──壞苦,能令人生貪心,樂受令人生貪心、迷惑人,令人生貪心、生愛心。苦受,能令你生出來瞋心、憤怒、不平 ─ ─ 我怎麼這麼倒楣呢? 他們多快樂,我倒楣──感覺到不公平。不苦不樂受,令人愚癡,他還不知道這裡面還是有問題的。但是,不苦不樂受這個行苦,在樂受的時候也有行苦,在苦受的時候也是有行苦;但是樂受的時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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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苦受的時候會有瞋心;為貪心、瞋心所擾亂,你不覺知有行苦的相貌。若沒有樂受也沒有苦受的時候,在不苦不樂受的時候,這個行苦的相貌才現出來,所以,佛在這個時候稱之為 「行苦」。 實在的情形來說, 行苦是通於樂受、 通於苦受的,但是那個時候不明顯,是這樣子。這是約佛說 ─ ─「舉經說」,「受所攝」,「依三苦辨」這一段說完了。這底下第二段 「依喜等辨」, 第一科是 「列」。

巳二、依喜等辨(分三科) 午一、列

復說有有愛味喜、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復說有有愛味喜、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如是等類,如經廣說。」這都是薄伽梵說的。「復說」,佛前面說過那個三受是三苦,佛又說有三種,是什麼呢?「有有愛味喜」, 這個樂受, 這個喜受, 這個喜樂叫做喜受, 有各式各樣的差別。 第一種是有愛味的喜,就是可喜的境界出現的時候,當然心裡歡喜,歡喜裡面有染著的愛,有味道,有樂的味道,這樣的喜。這樣的喜,當然就是我們欲界的人,我們欲界的人有這個欲煩惱,那麼有滿意的境界,欲心就是感覺到滿意,那是有愛味喜。「有離愛味喜」, 那就是色界了, 色界天 ─ ─ 我們從初禪、 二禪、 三禪、 四禪來看: 離喜妙樂地 ─ ─ 三禪沒有喜, 所以 「有離愛味喜」, 就是初禪和二禪。 初禪和二禪的人依世間道,依世間的修行方法 ─ ─ 厭下苦麤障、欣上靜妙離 ─ ─ 用這世間的方法離了欲,得到了初禪、得到了二禪,他們都是沒有欲愛的,他們得到了三昧的時候, 心裡歡喜。 這是 「喜」。

「有勝離愛味喜」

,還有一種喜,又超過了離愛味喜,就是勝,超過離愛味喜,這個是什麼呢? 譬如說你得到初禪、 你也得二禪, 你有離欲的喜,「離愛味喜」 也就是離欲喜;但是你是佛教徒,你能修四念處,觀察初禪、觀察二禪都是苦、空、無常、無我的,你這一觀察就對禪裡面的三昧樂不執著了,所以又超過了那個「離愛味」的「喜」, 就超過了, 所以叫做「勝離愛味喜」。 那這是佛教徒, 應該是指三果聖人了。當然這個三果聖人,還是在初禪、二禪的時候。若是到三禪就沒有喜了,那就不能這麼說,就不符合了。

午二、指

如是等類,如經廣說。「如是等類」, 這是午二, 這是「指」。 前面是「列」, 列出來這個喜。「如是等類, 如經廣說」, 像經上裡面說得很多。第三科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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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三、攝

應知墮二界攝。應知前面這個三種喜, 是屬於 「二界」, 兩個世界所攝的, 不是一個世界。 怎麼說法呢? 第一個「有愛味喜」,當然這是我們欲界;

「離愛味喜」

,若說是色界天;欲界、 和色界這是 「二界」。 欲界、 色界是 「二界」。「有勝離愛味喜」 這個人還是色界天, 因為他在那個禪定裡面修四念住, 就是 「勝離愛味喜」, 還是色界。 這樣說, 就是欲界和色界, 這 「二界」。 這是一個解釋法。另外一個說法:「有愛味喜」 和 「有離愛味喜」 都是色界, 因為欲界也有色,欲界也是有色;

「勝離愛味喜」

,那是聖人的世界,叫做斷界,就是無漏的世界。「墮二界攝」, 就是色界和斷界這兩個世界所攝, 也可以這麼說。還有很多的說法,我們不要說那麼多了。那麼這是兩個巳一、「依三苦辨」,巳二、「依喜等辨」, 以上這兩科說完了。

辰二、非受攝(分二科) 巳一、想受滅樂(分二科) 午一、標

又薄伽梵,建立想受滅樂,為樂中第一。這底下是第二科 「非受攝」。 前面是 「受所攝」。「舉經說」 這裡面分兩科, 一

個是「受所攝」

,一個是「非受攝」。「受所攝」這一科講完了。這底下說「非受攝」。「非受攝」, 這可見裡面就是複雜了一點。 譬如說是我們欲界的人, 各式各樣的受都有,苦、樂、憂、喜、捨這五種受都有。初禪天的人,那就沒有憂受,有喜受、有樂受;二禪天,沒有苦受,二禪才離苦受,沒有憂受、也沒有苦受,就是有喜受、有樂受,應該也有捨受;那麼到三禪天,苦、憂、喜都沒有了,剩樂受和捨受;到四禪就是只有捨受,都還是受。但是現在說,若是在禪定裡面修四念處得聖道了的人, 他還是有受, 說他是 「勝離愛味喜」, 還是有喜受的。這個說法,如果他入定的時候,這個初果就見到無為法了,他是見諦了。見諦就是見到四諦,苦、集、滅、道四諦,但是最重要的是見到滅諦,才能得聖道,那麼滅諦是無受的。但是到阿羅漢果才圓滿,到三果滅盡定才能沒有受,以前還是有受。就說是有無受,總而言之還沒圓滿,所以這個地方還有這個問題。「又薄伽梵, 建立想受滅樂」: 這是 「非受攝」 分兩科。 第一科 「想受滅」 的快 「樂」, 就是滅盡定的快樂。 第一科是 「標」。佛 「建立」, 佛在無名字, 離一切名相中, 安立一個名相, 叫做 「想受滅樂」,這是在一切樂中最殊勝的,叫做第一樂,第一義諦的樂。想受滅就是沒有受的樂。有受的樂,這是在三界內的;沒有受的樂,那就是要滅盡定以上。當然這是得了三果以上的聖人,還是要俱解脫的人,三果以上俱解脫的人,他已經成就了非想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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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處定,成就了這個定。成就了定,他想要休息,就把這個識滅掉。和無想定不同,無想定是有邪知邪見,這個不是有邪知邪見。那麼他想要休息休息,就把這個識滅掉,在定裡面把這個識滅掉。識有所緣境的時候就有識現行,有所緣境的時候,有種種的境界就有種種的心,有種種心就有種種境界。如果是不緣一切相,不緣一切境的時候,那麼心就不動了,心心所法就停下來了,所以這個時候就入了滅盡定了。

午二、簡

此依住樂,非謂受樂。這是 「簡」 別, 簡別這個時候, 想受滅的樂是什麼樂呢? 是 「住樂」, 就是他把心滅了,極寂靜的境界安住不動,身體也不動,這個時候沒有一切苦,離一切苦,那麼就叫做 「樂」。「非謂受樂」, 不是你有心識的時候有感覺, 感覺到樂, 不是那樣,和那個受樂是不同的,是這樣意思。就是滅盡定現前的時候,安住在極寂靜的境界裡面。 這個時候,《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 》 宗喀巴大師有解釋: 實在入滅盡定,就是真如三昧。他這樣講。這樣講也應該是合乎道理。當然這個就和小乘佛法的解釋不一樣, 這個說法不同。 若十地菩薩要第六地, 才能開始入滅盡定。 所以,「非謂受樂」。這是第一種樂,「想受滅樂」。「想受滅樂」是「非受攝」, 這個「非受攝」的樂裡面, 還有第二 「離貪等樂」。

巳二、離貪等樂(分二科) 午一、標列

又說有三種樂:謂離貪、離瞋、離癡等欲。「又說有三種樂」,這就是「離貪等樂」。「又說有三種」的「樂」︰「謂離貪、離瞋、離癡等欲」就是修行人要到阿羅漢的時候,他才能夠究竟地遠離了貪、遠離了瞋、遠離了癡等的欲。這個煩惱欲,到時候就要貪,不貪不行;到時候就要瞋,不瞋也不行;各式各樣的煩惱出現的時候,就是都要出現,這叫做煩惱欲。現在沒有這個欲了,不起貪、也不起瞋、也不起癡。

午二、明攝

此三種樂,唯無漏界中可得,是故此樂名為常樂,無漏界攝。「此三種樂, 唯無漏界中可得」, 這是說明它屬於是誰? 誰能夠離貪、 離瞋、離癡等欲呢? 「此三種樂, 唯無漏界中」, 那就是要阿羅漢以上, 才能有這種樂;那麼這當然要有無分別的智慧,要有根本智與第一義諦相應了,才能夠有這種樂。而這種樂裡面沒有賊了,不是佛教徒得了四禪八定的人,他那個心裡面還有賊,還有神經病在裡面;現在不是了,「是故此樂名為常樂」,沒有賊的擾亂,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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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樂是永久的,是不可破壞的,是無為的境界,所以名為常樂。「無漏界攝」,這是清淨聖人的世界所屬,屬於這個世界,而不是凡夫的境界。

問: 請問院長, 昨天講的 129頁, 《 披尋記 》「引發差別」 這一段, 129九頁, 倒數第四行,「引發差別」, 和倒數第三行下面,「非聖財所生樂」─ ─ 就是第九個「轉受餘生差別」,這兩個有什麼樣的不同? 都是針對未來來講,是不是一個指種子,一個指果報? 然後第二個問題,也是在同樣這裡,是在「受用差別」跟「無喜足等差別」,這兩者在受,都是在講受用;但是它們是那一方面不同,我們應該要怎麼樣來思惟這個問題?答: 第一個「又非聖財所生樂, 為他劫奪; 若王、 若賊、 怨、 及水、 火。 聖財所生樂,無能侵奪。又非聖財所生樂,不可從今世持往後世。聖財所生樂,可從今世持往後世。」問: 不是, 第一個問題是「聖財所生樂」不能引發, 是講到引發的問題。 再來跳到

倒數第三行下面……

答: 第一個,「又非聖財所生樂, 不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 聖財所生樂, 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這是一個問題。問: 這個引發就是 … 我們看那個上面的科判是「引發差別」跟「轉受餘生差別」,這都是針對未來來講的,是不是它們有種子跟果報的情況不同? 還是說有什麼樣的意思?答: 這個「引發」實在就是創造的意思, 實在來說就是創造的意思。「非聖財所生樂」它不能直接地創造後世聖非聖財;是創造的意思。「聖財所生樂,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也就是能創造後世的聖非聖財。這個「持往後世」,「不可從今世持往後世」, 這個是創造了以後, 他能帶到後世去,是創造了以後能帶到後世去;創造了以後,不能帶到後世去;這個有一點不同。非聖財所生樂,你創造了很多很多的非聖財所生樂,但是不能帶到後世去,不能,你死了以後,在你自己來說,就是沒有了;但是「聖財所生樂」,你創造了多少,你都能帶去。問:怎麼帶?答:就是阿賴耶識的善根,就在你的阿賴耶識的種子,他能帶到後世去,所以這個是不同。「引發」, 在當時來說, 是創造的意思;「持往後世」, 這是未來,能帶到未來的世去,這裡有點不同。

問: 再來第二個, 就是第七「受用差別」和第十個「無喜足等差別」, 這個又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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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樣的情況呢?答:第七?問:就是下面「又非聖財所生樂」倒數第四行。答:「又非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有盡有邊……」問: 對。 到最後一行中間的地方,「又非聖財所生樂, 受用之時, 不可充足」, 這個同樣都講受用,它們有怎麼樣差別?答:「又非聖財所生樂」, 受用的時候「有盡」, 有窮盡的時候。 比如說你有一萬塊錢,你一天花一百塊錢,那麼多少天就把一萬塊錢花完了,這是有盡有邊。「又非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不可充足」,是內心的感覺;內心的感覺,總感覺到不足,這是內心的感覺上說。這和前面也不一樣。問:一個是指他外面的形相,他受用的量有盡的;一個是指他內心的量的感覺,是不滿足的。答:對,內心不滿足,受用之時總感覺到不足,不滿足。前面那個是有邊際,總是你常常地享受過頭,很快地就沒有了;這個還有一點不同。頭一個,受用「有盡有邊」,是你創造的非聖財所生樂的邊際,就是那麼多,你不繼續創造,到時候享受就結束了, 是指創造的量說的。 這個「受用之時, 不可充足」, 是受用時內心的感覺上說的,還是有一點不同。

問: 阿彌陀佛! 延續剛剛那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 就是「引發差別」跟「轉受餘生差別」,剛剛師父是說「引發差別」是創造的意思,那第九個是說創造以後能夠帶到後世。但是昨天,就是我們在上課的時候,師父有提到說《攝大乘論》裡面有談到由業力引發,能夠由業力引發果報,不能夠以果報去得果報。答: 就是有受盡相、 無受盡相,《 攝大乘論 》那一段。 名言種子無受盡相, 業力種子──有支種子有受盡相。問:那如果以「引發」來講的話,它應該也是有熏到種子裡面去。答:是的。問:那如果已經在種子了,為什麼它以後會不能變成像持不持的……就是「午九」的那個「轉受餘生差別」持不持的差別? 既然它已經引發,已經是創造義了,它已經在種子裡面,以後一定也會變成果報出來。答:是。問:那這樣子,創造,一個是以創造,單獨創造的意思來說。另外一個是創造而且能夠持到後生。答:是。問:前面那個應該,既然有創造義了,應該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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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聖財所生樂」, 主要都是心法, 都是心理上的事情, 信、 戒、 慚、 愧、 聞、捨、慧,這都是心法,所以它能夠無窮無盡地延續下去,當然主要的地方就是能滅煩惱。如果你不能滅煩惱,是有漏的,那還是無常的。有智慧的也可以變成愚癡的人,所以世間的有漏法是無常的;無漏的境界可以無窮無盡地延續下去。當然,在本論上說,阿羅漢入無餘涅槃也就結束了。《 瑜伽師地論 》是以三乘為究竟的,這和其他的學派還不同,還有點不同,是這樣子。都是心法,所以它能夠無窮無盡地延續下去,你一現行又熏了種子,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現行,無窮無盡地可以相續下去。但是,你若是「非聖財所生樂」得了果報了呢,得了果報就結束了,它不行,它不能夠無窮無盡地延續下去。你栽培這樣的福德就是那麼多,得到那麼多的福德就結束了,再就沒有了。你若是愛著那件事,還要再創造,繼續創造才可以,不創造就沒有了。所以有受盡相、無受盡相,和這個意思有一點相同。

問: 我再說一次, 就是說: 如果說「引發差別」是只有創造的意思的話, 它不能夠得到果報?答:它能得到果報,能得!你一創造就會得到果報,能得到果報。是那樣哦! 非聖財所生樂,這個是說已經得了果報了;已經得了果報,你不能持往後世。若是你創造的非聖財所生樂還沒得果報,是能帶到後世的。用貪瞋癡的心情你做了一些功德,還沒得果報,現在沒得現報,那麼來生就會得果報,那就是帶到來生。但一得果報就結束了,所以是無常的。而這上說「不可從今世持往後世」,是已經得果報的這種樂──非聖財所生樂;不是在因上說。

問:師父! 我可不可以再補充,我的想法,試試看也許幫助慈星師。也就是回到他的定義,127頁講這個樂。什麼叫「非聖財所生樂」? 什麼叫「聖財所生樂」?這個也困擾我。就是熏阿賴耶識種子,但是之所以「聖財所生樂」可以持往後世,或者創造後世,是應該在心法上說,在阿賴耶識種子有熏;但是「非聖財所生樂」,就非聖財所生樂的定義來說,它是需要四種資具為緣,所以都是些外在的,也許說它是物質現象好了。那這樣子的話,當然這個果報就是非常現實的,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但是,在心法上說,才是可以在阿賴耶識帶往後世;但是,物質上是沒有辦法。因此,非聖財所生樂的話,它不能夠引發後世,不管是聖財或非聖財,也不能夠持往後世。但是,它熏成的貪瞋癡 ─ ─因為受非聖財所生樂,它造就了貪瞋癡種子的話,那只是就心法上說;但是引發那樂受還是需要些外緣。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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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對。非聖財所生樂是由資具引生的,所以這個不能帶到後世去。所以還是帶有果報,得了果報的時候,這個果報不能帶到後世去。若是你造的那個非聖財所生樂的善根沒得果報,它還是能帶到後世的,能使令你在人天裡受樂。一結了果報,果報就結束了,不能再延伸到後面去。師:你有什麼問題?問: 還有一個沒有解決的事, 比如說一個人很會唱卡拉 OK , 這是非聖財所生樂。但他現在學了唱歌,他後來他還是比較會唱歌。就如同說現在修禪定,他後世就比較會打坐。可是他下次再唱歌,他還是比較會唱,那這不是非聖財所生樂嗎?這點我很想懂。答:不是,那個是種子,是也有點熏習,也是有熏習的,是有熏習。以前在心理上熏習的雜染種子還是在,還是有的,所以在心理上熏的種子它能延續下去,能延續下去的。可是也要靠其他的因緣,其他的因緣不具足也就破壞了。譬如說你今生的喉嚨特別好,你讚歎過三寶,你讚歎你的同學、朋友,你用好心腸來讚歎人,你將來的喉嚨就好一點。喉嚨好一點,加上你再 … … 喉嚨若好也就容易表示一下,也就會容易唱,那麼就要學習這種知識,就是唱。你生歡喜心,你在心裡面就熏成這樣的種子了。但是你若是忽然間貪瞋癡,你謗毀 ── 謗毀三寶,或者謗毀某一個人,於是乎你的喉嚨被破壞了,你將來得果報的時候,喉嚨就不好聽了。喉嚨不好聽,你會唱的這個心情也沒有了,不想唱了。所以這個事情要是靠因緣,靠種種因緣。所以能帶往後世,靠不住。但是,若是聖財所生樂不是,因為聖財是沒有貪瞋癡的,不會造惡業,他能得聖道的無為的境界,是不可破壞的,所以是名常樂,這是不同的地方。

問:師父! 問一個比較輕鬆的問題。我們前面學了很多各式各樣的地獄,地獄都在離我們下面這麼遠這麼遠的地方,但是在我們這個世界上,還是會有些人看到有些鬼。那既然地獄統統都是在下面,然後到地獄的人,就是說眾生都在那邊受果報,那這個地方看到的鬼是中有呢?還是地獄下的鬼上來?答:這個是鬼和地獄,兩回事。鬼是鬼的法界,地獄是地獄法界,不是一回事。所以下面也有提到,我們前面說到,鬼有鬼的住處,地獄有地獄的住處,是兩回事。我們人間看見的鬼,我們肉眼看不見中陰身,就是偶然有些人特別的眼睛看見鬼,我看也不是中陰身,就是鬼,是鬼的果報,不是中陰身。而這個鬼也和人同住的,到處都有鬼,地下當然也是有鬼,到處都有鬼的。

問: 另外一個在第 127頁上面, 第四行他提到那個 「柔軟殊勝」 。 「柔軟殊勝」 ,我們討論的時候是講說,地獄越往下面他越柔軟,所以他的苦就更加劇烈。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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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柔軟可能跟我們現在所想的柔軟有點距離。因為我們平常講說嬰兒很柔軟,那都是一種比較好一點的相貌。那既然他是越苦的話,那可能跟我們想像的柔軟有些差別。當然就是說,越柔軟的話,越容易受到傷害,這是我們能夠接受的。那為什麼到那麼下面的時候,他還是能夠很柔軟,然後又很能夠受到苦。是不是說他那個身體已經爛壞了、損壞了,他一下又活過來,活過來又被敲碎打碎了……,那種叫柔軟呢?答:他這個地方,好像是一樣的。苦受,也是因柔軟而苦受加強;樂受也是,因柔軟而樂受加強,用同樣的理由。就是罪過越大,一層一層的地獄展轉地柔軟,越來越柔軟,苦報是越來越殊勝。而樂受也是,你的樂的因緣越殊勝,就是越柔軟,越柔軟樂受越殊勝。他是用同樣的理由解釋的,不是用不同的理由,看這個文上是這個意思。問: 比方說像《 阿迦曼尊者傳 》上面, 他有講說: 天人來見尊者的時候, 他會繞尊者三匝,然後他們的身形、他們的行動都是特別的優雅柔軟。那我們可以想像到,他心裡就是貪瞋癡很少了,那然後他就是自然的這樣子會柔軟。那就是很難跟地獄下面的眾生想說,他們怎麼樣也會變成柔軟呢?很難連上線?答:反正這上是這麼說。就是苦受的人、樂受的人,苦受、樂受越厲害越柔軟,就是這樣意思,這文上是這樣說。我們一般的想法:柔軟應該是樂,粗強的應該是苦,但是這裡面不是這麼說。樂受也是柔軟,苦受也是柔軟,他這麼解釋。當然這不是講理論,而是事實,這是講事實,事實就是這樣。

問:師父! 請問一下那個「人間地獄」,譬如說我們在人間到醫院去看的時候,也會有像那個脖子被撐起來,或者是說開刀挖什麼東西的時候 ─ ─ 或者說腦碎掉了,就像地獄講的;或者說被車子撞到的樣子。這樣子的話,是說是人的果報,還不是地獄的?答:還是人,還是人的一種別業、一種果報,還不是地獄的果報。

問: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天子現五衰相的時候,天女就離他而去了。那我們一般講說,不是說學佛的話,就用儒家的思想,或一般的那種道德,就是總是要有仁有義。那天女在天子現五衰相的時候就棄他而去,然後跟別人遊玩。我的意思就是想說,天女他們也學佛嗎?經論上面有沒有提說天女也學佛?答:有,天女也有學佛的。問:所以他這樣講的話,可能是指一般的天女是不是?答:這上面沒有簡別,沒有簡別是信佛、不信佛 ─ ─ 沒有那麼說那句話。如果信佛的人也可能會好一點,應該是好一點。相反的說,天子臨死的時候五衰相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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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女就遠離他而去,離他而去;若天女若死的時候,她也是五衰相現,恐怕天子也是遠離她而去吧,可能也是這樣子。我在法嚴法師的翻譯,有一本書提到一件事。提到一個天女死掉了,死掉了,就來到人間,還是做女人。做女人,在人間好像有四、五十年吧,又回到天上去。但是這個天女還想那個天子。她回到天上去了,那麼天上那個天男說:「我今天早上看見妳,後來就沒有看見妳,妳到那兒去了呢? 」她說:「我到人間去, 死了, 到人間去」。 說:「人間的人怎麼回事情呢? 」她說:「人間那個人只知道當時,就顧當時的事情,將來的事情不管。」「那麼妳到了人間都幹什麼? 」說:「我常到寺廟裡面去做功德,就老想再回到天上來和你在一起。」所以這就是滿願了,又回來了。天上好像還沒有滿一天,但是在人間已經四、五十年了,還有這麼多的事情。她還是有感情的,還是願意到一起去。

問:請問師父,那個天女她要到人間,她還是要經過投胎來的;那這時候,她在人間的時候,她曉不曉得她是天女來的?答:她知道,她知道她從天上來。所以她這個人,她是常常做功德,常到廟上去做事情、做功德,老心裡想要回到天上去。他引那一段故事,說那件事。

問:師父! 這個故事我以前是看過,就是說她到人間來的時候,她很努力修十善法,想趕快把她的業力結束。答:是。問:我想到有一個故事說:有一個人她常常被她先生打,那她很苦惱,因為他一直打她。後來她去請問一個師父,一個師父就說:「妳就用一個掃把綁很多根藤條, 妳就拿給他打。 」所以他一次打, 打幾次, 就節省他打的次數。 那很快業力受完,以後他先生就不打她了。結果是這樣。是不是說業力受完,她就可以結束生命了?答:這個說法也是有道理,但是又不是完全有道理。假設完全是業力,到業力結束了就沒有事了,人就不應該再造惡了。人不須要勸善,也不要勸惡,反正他那罪完了就結束,沒有事了,就不再造了,應該是這樣子,但是事實上不是。佛是勸我們:不要生煩惱。你不生煩惱,這個惡就停下來,可以轉變。佛不是提倡:「你去受苦, 苦受完就沒有事了。 」佛不這麼說。 佛說:「你自己要滅煩惱!」這個地方很重要,我認為很重要!我也感覺到有人提倡這件事:「你多受苦,你的業力就消滅了,你的罪就沒有了。」也不是說一點沒有道理,但是這是枝末,而不是根本。眾苦的根本是煩惱, 所以佛提倡「修學戒定慧, 息滅貪瞋癡! 」這句話是對的。 光是受苦,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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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煩惱,這苦不可以盡、不能盡,還是有問題的。你若有煩惱的時候,你還會造罪;你的煩惱一動就是罪,罪,還要受苦,這苦是受不完的受。你若滅了煩惱,不造罪了,不造罪就結束了,所以滅煩惱是根本之道。

問:請問一下,「滅盡定」跟「證滅」有什麼差別?他們的差別在那裡?答:「滅盡定」他還能出定,他還能出定的。問:可是他心滅了。答: 心滅, 他還能出來, 就是他自己約期:「我入定七天」、「入定三天」, 到時候他就出定,並不是死亡,這不同。

問:請問在欲界我們如果入「滅盡定」的話,有時間上的限制,不然的話身體會爛壞。那麼在色界的話,如果是在色界的話,會不會有這樣的限制?答:沒有。我們人間的人這個身體要靠段食,雖然還有其他的三種食,但是段食也很重要,時間太久這個身體不行,所以入滅盡定不可以太久。若是色界天以上的人,他根本沒有段食嘛,所以不受限制,應該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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