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第 18 堂問答

問: 師父! 《 攝大乘論講記 》, 印老的 2 5 4 頁。 剛剛說的四句, 如果用色跟我來看,畫圓圈的話,色是圓圈,我是圓圈,相等在一起就是色是我;不相等的話,有色大我小、我大色小,是怎麼樣把它能夠配合,而能夠區別我有色、色屬我,差別看不出來。色是我,可以說色的圓圈跟我的圓圈是一個圓圈,我在色中是色大我小,那麼其他兩個我有色跟色屬我,好像都是我大色小,看不出區別。答:這一句話,我在色中,這有個大小的意思。我在色中,那麼就是我小色是大,有這個意味。前面我有色、色屬我,我不是色,但是我和色有關係,是這樣意思,這個色它是屬於我的。我對它有權力,我對它有所有權,我是能夠怎麼怎麼的,那樣意思。不是說是大小,大小是在第四句「我在色中」。問:我有色,可不可以看成我大色小?答:那也可以,也是可以,那麼解釋也可以。這個我,我不是色,但是我有色,我不是一個單獨的,不是孤立的,我是有色的。如果說是我不是色,色不是我,那是各別的體性,沒有顯示出來這兩者的關係。現在說我有色;我不是色,但我還是有色的,表示這樣意思。如果說我,這個執我論者,計我論者,他如果是執著我不是色受想行識,我是單獨有體性的,有自己的體性的,如果他是孤立的,他和色受想行識不相關聯的話,那麼在色受想行識上受苦的時候,這個我是不苦的。這個色受想行識受樂的時候,這個我也是不樂的,因為他和它沒有關係。譬如說在三藩市現在有什麼特別的事情,我們在這裡沒事。現在他是說我有色,所以這個色若有問題的時候就影響到我。色是屬於我的,所以色若有問題的時候就影響到我。說我若在色中,當然也是有關係。所以它這個意思就表示,我雖然不是色受想行識,但是我和色受想行識還是不分開的,有這個味道。如果你若說這個我是有獨立的自體,與色受想行識不相關聯,在事實上你就會有問題,會有矛盾的問題。那麼色受想行識若是被人家用刀砍了一下,你感覺怎麼樣? 你怎麼解釋這個問題? 所以他又說:前面第一句說色是我,這個沒有這個問題。色受想行識有問題,它就是我嘛,所以我就不高興了,或者我歡喜了。所以離色是我,他還是說和色有關聯。問:第二個我有色跟色屬我有什麼不同?答: 這個 「我有色」, 或者這樣解釋: 我們佛法也是說有生死的輪迴, 這個有我論者也同意有生死輪迴的,也承認有善惡果報的。有善惡果報,我有色,我造善、我造惡,我就有了如意的色或者是不如意的色,這是從因果上解釋我有色。「色屬我」, 這個色還是在我的控制之下, 這是在這個主權方面說,我、我所這方面解釋,它是我所有的,它是屬於我的,我能控制它的,我能主宰它的,「色屬我」 可以這樣解釋。「我有色」, 或者在因果上解釋,可以這樣說。我沒有看見解釋,我沒有看見哪個文解釋這句話,我現在姑且這樣解釋。

問:身一命一,身異命異,是不是應該命是解釋為我,然後身是解釋成五蘊?還是相反?答:也可以,這樣解釋也是可以。有的地方薩迦耶見翻成中國話就翻個身見,翻個身見就是我見。若是說色受想行識是命,色受想行識要死掉了的,但是我不死,也可以這麼解釋。如果說是命是色受想行識,說身見是我,也是可以。

問:師父!我有個問題,我們在學唯識已經學了很多自性這個字,好像有三自性,然後在解釋到緣相分別的時候,也說它是以識為自性,那這些自性怎麼解釋?答:自性就是它自己的體性。譬如說燈有它自身的體相,它的體相和其他法的體相不一樣。每一法有每一法的自性,就是有它本身不同於它法的體相,那就叫做自性。這個和中觀上面那個自性的義有多少不同,也不是完全不同,也有一點不同。問:上次問到緣起的時候,分別自性緣起,師父解釋說那個自性是種子的意思。答:就是分別每一法的緣起,每一法就是自性,每一法的自性是由種子生起的,所以叫自性緣起。問:所以是所有每一法都是從種子生起?答:是的。若是分別愛非愛緣起,就不是親因緣的生起了,那就是增上緣了。就是你本身是有本身的緣起,但是要有其他的力量來助成你,另一法有幫助你、有影響你的力量。問:昨天師父在解釋這四個因緣的時候,說因緣是種子的親因緣,然後其他的三緣與種子無關,這句話我就不是很明白。如果一一法都是從種子生起的時候,應該也不能說是無關。只是說以這一法的話,以這個種子為親因緣。答:我說無關了?這樣,我的想法呢,每一法有本身的力量生起,那叫做親因緣。但是同時也有其他的助成的力量,那就不是親因緣,而是增上緣,或者是所緣緣,或者是等無間滅的因緣,就是其他三個因緣。問:那其他的三個因緣也要有它自己的親因緣才可以生起?答:對,所緣緣也有它的親因緣,是的,增上緣也有它的親因緣。但是現在是說某一法,譬如說現在這眼識,眼識它要有親因緣生起,就是眼識的種子,但是另外還要有所緣緣,又要有等無間滅的因緣,還要有增上緣,它才能生起,是這樣說。這個心法要有四緣才能生起,不是心法就不需要這麼多,只有兩個緣就可以了。問:那麼是一一法,其實每一法都應該有三自性。平常我們又說依他起是分別心,遍計執是妄識所分別的境,那是不是一個是以總來講、一個是以別來講?答:這個遍計所執是在執著上說,依他起是在種子上說。或者這麼說也可以:依他起是在因緣上說,遍計執是在凡夫境界上說,圓成實是在聖人的境界上說,或者這樣解釋也可以。問:這個依他起可以說是因相,遍計所執的所緣相就是果相。答:遍計執是果相,這麼解釋啊? 遍計執後邊的文有說,因依他起而有遍計執,因遍計執而有依他起,如果這樣解釋說它是果也可以,就是遍計執同依他起互為因果。但是多數不這麼說,不說果,而說互為因緣,只是這樣說,互為因緣而有,多數這樣說,而不稱之為果。問:互為因緣就是它的自相,答:互為因緣,就是它的生起的力量,依他起要有遍計執才能生起依他起,要有依他起才現起遍計執,這倒是有個因相的意思,因的意思。

問:師父!我們在講那個能遍計的遍計它的六個步驟,第一個是緣名,第二個是取相,那師父在講說緣名的時候是依他起,那麼變成遍計執的時候是它取相那個階段,還是要到執著那個階段才算是遍計執?答:遍計執,我們從無始劫來就有執,所以在緣名的時候就有執了,就是有執。但是這個要活動的時候,你這個分別心的執著活動的時候是從名那裡開始的,是這樣意思。

問:師父慈悲!我們平時所說的我執還有法執,這個我執主要是指第六識還有第七識,這第六識是分別我執,第七識是俱生我執,那這個……答:第六識也有俱生我執。是,第七識是俱生我執,對。問:那說到法執的話,是不是這八識都有法執?答:現在是那樣,護法菩薩這個學派,就是八識,阿賴耶識是沒有法執、也沒有我執的,前五識也沒有我執、也沒有法執,只是第六識和第七識有我執、有法執,這是護法菩薩這麼說。安慧菩薩呢,就說八個識都有執,都是有煩惱的, 安慧菩薩這麼講。 但是在 《 中觀論 》 上, 那個學派他就不分,《 中觀論》不說有阿賴耶識,也不說有第七識,不立這個名字,但是也說有我執、有法執。那麼誰有我執、法執?當然就是你的識,另外那個石頭沒有法執,那根草、花它沒有執,是我們的識才有執,只是這樣說,不像唯識上說得那麼細。問:那麼如果這個人修行到了初地以後,那他的第六識的分別我執斷盡了。答:是。問:這個第七識的俱生我執還沒有斷。答:還沒斷,對,只能斷了一個分別我執。問:那麼他這個我執和法執的清淨的程度也是分層次的?答:也是分層次。但是大乘佛教,初地的時候斷了分別我執,同時也斷分別法執,以後繼續地修止觀,還要斷俱生的我執、法執的。問:那這個法執是第六識的作用還是第七識的作用?答:應該都是有的。問:那麼第七識,第七識的我執是因為執著第八識的見分為我,所以稱之為我執?答:是。問:那麼第七識的法執呢?答:第八識的見分就是法,也就是法,那麼他執著第八識見分為我執,同時也就是法執,而且一切法執著它有真實性都叫做法執。這個我執最明顯的一個不同於法執的地方,就是有一個常恆住不變異的我在流轉生死、得涅槃。誰得涅槃? 是我! 這是我執。在流轉生死的時候,生死的果報不斷地變異,但是我不變異;執著有一個我,這是我執。這樣子說就是不同於法執。但是在法執上,譬如說你執著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乃至世間法、出世間法,你每一法上你有微細的執著,認為是真實的,那就叫做法執,那就是法執。譬如說阿賴耶識,它是剎那剎那生滅的,這個識的明了性,不是說它的種子,就說它的明了性也有等無間緣的,當然是剎那剎那生滅的,如果你執著是常住的,那也可以說是法執。所以執著我執的,一定有法執。但是若是到了阿羅漢以上的境界,沒有我執,但是還是有法執,就是有微細的我執、有微細的法執,是這樣意思。

問:剛才師父講因為依他起而有遍計執,同時也說因為有遍計執而有依他起,因為有依他起而有遍計執這一點是了解。如果把它譬喻說依他起是真相,遍計執是糊塗,因為不了解真相所以糊塗,那現在是因為糊塗而了解真相,那就講不通。答: 我先解釋,「因為有遍計執, 所以有依他起」, 這句話怎麼講呢? 就是我們這一念分別心是有執著的,有我執、有法執,它一活動的時候它就熏成種子了。它一活動,也就同時就熏成了因緣的種子、名言種子。它活動的時候,當時當然也有其他的因緣,就是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這些緣,就熏成了種子,因種子而變現出來根身器界,這就叫做由遍計執有依他起。問:從另外一個方向來講,就是從另外一個方面再來看這個事情。答: 有了依他起, 變現出來根身器界的果報。 這 《 楞嚴經 》 上說:「云何清淨本然, 忽生山河大地。 」《 楞嚴經 》 上這句話記住,「云何清淨本然, 忽生山河大地。」其實學習其他的佛法,不管是中觀的學派、唯識的學派,都是很容易解答這個問題,但是你學習了唯識是最容易回答。怎麼忽生山河大地?就是你這個遍計執熏成了種子,一得果報的時候,這個阿賴耶識頓現根身世界,就是這樣有的。所以由遍計執而有依他起,就是這樣子。那麼有了依他起,怎麼會有遍計執呢?因為無始劫來你沒有修學聖道嘛,我們從來就是有這個分別心,就是執著,執著我、執著法,因此而有貪瞋癡的煩惱,從來都是這樣子。所以有了依他起的根身世界的時候,這心一動, 又是遍計執了。「阿賴耶識為種子, 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 這就是依他起。 依他起它不能和遍計執分開的, 依他起這一念分別心一動就又是遍計執, 一定是執著似義顯現,「這是我, 這不是你的, 這是我的」, 就是我我所, 這個法執都來了, 又是煩惱雜染、 業雜染、生雜染,就是這樣子。所以有了依他起,一定還是有遍計執的。但是若是你修學聖道的時候,斷了我執,到了阿羅漢的境界,不受一切法,似義顯現的時候,是的! 也有眼耳鼻舌身意,也有色聲香味觸法,也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但是識動的時候不受一切法,就不再熏習了,這遍計執沒有遍計執執著了,它就不熏習了,從這裡就開始清淨了。遍計執不再熏習,不熏習這有漏的種子了。沒有有漏種子的時候,這些愛見煩惱都停下來了,所以就沒有事了,就得涅槃了。遍計執不再熏成種子,也就不再變現有漏的根身器界,就清淨了;雜染的遍計執沒有了,雜染的依他起也沒有了,就停下來了。所以得了聖道以後,當然要到阿羅漢以上,或者是到八地菩薩以上的時候,就是這種境界。就是在依他起,那時候應該說清淨的依他起的根身世界,但是他心裡面不受一切法,沒有雜染的境界了,他就不再遍計執為因生起依他起,也不再以依他起為因生起遍計執了,就沒有事了,清淨了。我們不行,我們沒有修行,不行!有依他起就有遍計執,有遍計執也要有依他起。問:剛才那個可以用「元明照生所」的方法來解釋嗎?答: 實在來說我們凡夫不是那樣的, 凡夫不是 「元明照生所」, 不是。 凡夫從無始劫來就是愛見煩惱很粗劣的,很粗顯的煩惱在活動,我、我所執在活動,就是煩惱雜染、 業雜染、 生雜染這樣流轉。「元明」 一定要有聖人的境界,才能有元明。若是聖人,有了無所得的智慧的時候,他元明還不照生所的,他不生所了,不受一切法,哪有所呢?到聖人的時候。如果在凡夫的境界的時候沒有元明,凡夫境界。禪宗有個故事,是夾山禪師和定山禪師兩個禪師,禪師在那兒走路經行, 經行當然內心裡面有如理作意, 就提出來問題。 定山禪師說:「若是沒有佛性的話, 就沒有生死。 」 夾山禪師說:「若有佛性的話, 就不應該有生死。」因為有佛性你覺悟了嘛,覺悟了怎麼會有生死呢? 怎麼解答這個問題?所以用這個話來解釋,怎麼叫做元明照生所呢?從初果聖人,從初得無生法忍的聖人來說,他是與第一義諦相應了,與第一義諦相應了, 沒有元明照生所這件事, 心不住了, 無住生心了,「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心裡面不住一切處了,不與萬法為伴侶了,哪裡有所? 也沒有能、也沒有所,心裡面離一切戲論的,哪有這回事? 如果說元明照生所,這樣說,聖人還可以變成凡夫嗎? 就是剛才這位禪師提出這個問題:若有佛性,佛性是元明的,有佛性就不應該有生死,你怎麼解釋?

所以這兩個法師……

問:《 楞嚴經 》 裡面講 「元明照生所, 所立照性亡」 … …答:「所立照性亡」, 元明是什麼境界? 聖人的智慧是不可以亡的! 我們凡夫有進有退;得了不退轉以後,他的無漏的智慧不可以再失掉的,不可以失掉。那兩位禪師,一個定山禪師、一個夾山禪師,去見那個法常禪師;法常禪師是馬祖的大弟子,也是個大修行人,去請問他。我認為他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法常禪師沒能回答這個問題。這兩位禪師去問他:若有佛性的話就不應該有生死,那個說若沒有佛性也不應該有生死,這兩個看法怎麼樣呢?法常禪師沒能回答這個問題,他答覆的我認為沒有回答,等於沒回答。所以我們學習經論,你好好用功修行,你深入地修四念住,再好好地學《攝大乘論 》、 這些重要的經論, 然後去看看 《 禪師語錄 》, 你才能有眼睛。 不然的話,「怎麼回事情? 」 就感覺到很妙, 但是不知道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