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珠璣:「執著」, 是很微細的!

我們佛教徒常常地閱讀經論,常會看見這句話:不要執著!但是這句話不是那麼容易明白的。不是那麼容易明白,但是你若細心地反省自己思想上的活動,你就會多明白一點這個「執著」的意思。我說一件事,譬如說我和這個人沒有什麼恩怨,也沒有恩、也沒有怨,也沒有愛、也沒有恨,我對這個人。他和我談一段話,我們就分開了,他就走了。走了,我心裡什麼也沒有,不憶念這件事。但是若是有一個人和你有嚴重的傷害,他若是和你接觸了,這件事,事情已經過去了,但是你心裡面還繼續在憶念這件事,繼續在分別這件事。這是一樣。或者你對這個人特別有感情,雖然是你和他,或者多少天以前見面談話,乃至到多少年以後,你心裡還在想念這個人的。那麼這裡邊就是有點不同:和你沒有恩怨的人,過去就過去了;但是有恩怨的人,你心裡面不過去。那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對這恩怨有執著,恩也是執著,怨也是執著;對於那個沒有恩怨的,沒有這個執著。這就顯示出來什麼叫做執著,這個地方就是執著。而且這個執著還是很微細的,怎麼叫做微細呢?譬如說我歡喜吃餃子,那個人就說餃子怎麼好,我就流口水了。其實我自己反省,並沒有一定願意吃,但是就流口水,這表示什麼呢?你為什麼流口水?就是想要吃。就是那個執著心很微細,很微細啊!「執著」這個地方,說是我不取著一切法的時候,這叫做不著,不執著,這是很微細的。「執著」這個煩惱是在愛恨之前就有了,先有執著而後才有愛、才有恨的。愛恨是很粗顯的煩惱,你自己很容易感覺到的;但是執著,你自己不知道。所以執著是比愛恨這個粗顯的煩惱,更根本的煩惱,叫做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