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院長慈悲,各位同學大家好,剛才蒙院長的讚歎,我是不敢當的,我是很笨的人,雖然是出家好多年了,但是在佛法裡面,一點也沒有成就,所以應該說是很慚愧才對,哪裡有這麼多像院長讚歎的那麼多的功德。那麼這一次,蒙院長的慈悲,到這裡來,和各位同學我們共同地學習佛法,在我本人來說,我也非常歡喜這件事。我們出家人,這裡也有在家居士(在家居士是將來的出家人),我們常常地多聞熏習最淨法界的等流,那麼這是一個非常吉祥的事情。所顧慮的,就是我本人的學歷不夠,恐怕令各位失望了,這是一個顧慮的地方。不過我在想,各位在佛法裡面的研究已經有很多年了,那麼對於我本人,在這裡互相學習,應該是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我才敢到這兒來學習。我也願意在這裡向院長學習,院長辦佛學院也有很多年了,愈辦愈成功,這一點,我願意在或者兩個星期、或者是三個星期內注意的學習。我先向院長致謝這一點。其次,我說明我選擇這一個題目,《俱舍論》的〈破執我品〉。我感覺到,我們在佛法裡面的學習,可能各位也有同感,就是無我的這樣的道理(無我義),在佛法裡面(在經論裡面)常常提到。在我本人出家以來,感覺到這個無我義不大容易懂。我學習了很多年的佛法,對於無我義也不大明白。怎麼叫做無我?《金剛經》上說:「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從出家就開始聽老師講解這個無我義,但是一直地不太明白。我剛才說,各位同學可能也有同感,也可能有不同感,可能各位同學很容易明白。不過我是很笨的人,我就是很久也不大明白。但是後來經過讀《中論》,讀中觀論、《百論》、《十二門論》,又讀《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和《大智度論》以後,稍微的有一點分別。究竟什麼叫做無我義,多少有一點分別。那麼現在,在《俱舍論》裡面最後一品〈破執我品〉,這是世親菩薩(或者世親論師),他專以此為題,來發明這個無我義。我感覺到,我應該再學習一遍。〈破執我品〉我是讀過,但是我沒有講過。這一次能有這個機會,也就是院長的慈悲給我機會,我和各位同學共同的學習,希望對於這個無我義,有一個明確的,或者說是能深入的明白它,什麼叫做無我義。本來我的意思,我不想寫講義,我就是看一看普光法師的記、法寶法師的疏、還有演培老法師的《俱舍論講記》、還有其他的參考書,我看一看我記住多少,就向各位介紹多少。後來,昨天什麼時候有個電話,問我是不是有講義,那麼我臨時就是這些參考書上抄一抄,這裡抄一點,那裡抄一點,就寫成這麼一段。
譯本本論兩譯:真諦譯,玄奘譯。真諦譯名,「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真諦於梁武帝大同十二年(西元五四六年)間由水路來中國,至陳文帝天嘉四年(西元五六三年)正月二十五日,譯講俱舍於廣州制止寺(即今日之光孝寺),到光大元年(西元五六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始末究竟。奘公於唐高宗永徽二年(西元六五一年)於大慈恩寺譯,文義周備,妙理無虧,傳彼梵言務存其本。今講此品即以此本為依,略分三節述之。有兩種譯本,一是真諦三藏的翻譯,第二種就是玄奘大師的翻譯。真諦三藏的翻譯,名為《阿毗達磨俱舍釋論》,它的名字是這樣子的,一共有二十二卷。真諦三藏,他是梁武帝大同十二年,那一年由水路來中國。大同十二年,就是公元的五四六年。至陳文帝天嘉四年,就是五六三年,那年的正月二十五日,他又翻譯、他又講《俱舍論》。看這個時間,他是五四六年來,到五六三年,這中間有這麼多年,有十七年,有這麼長的時間,翻譯並不多,翻譯了《金光明經》、還有《攝大乘論》、還有天親論,翻譯其實不算多。這一次從五六三年開始,正月二十五又翻譯、又講解《俱舍論》,是在廣州的制止寺。這個廣州制止寺我推測就是現在的光孝寺,但是我查大詞典,沒有解釋。到光大元年(五六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始末究竟。這樣子看呢,就是五六三年到五六七年,這是經過了四年,正月二十五到十二月十五差一個多月,就是整整四年,他才把它完全翻好。「奘公於唐高宗永徽二年」,這一年是六五一年。真諦三藏是五六三年,差多少?差不到十年就是一百年。「於大慈恩寺譯,文義周備,妙理無虧」,他翻譯《俱舍論》,翻譯了三十卷,文義都是圓滿的,妙理無虧。「傳彼梵言務存其本。今講此品即以此本為依,略分三節述之」。我昨天晚間看見張建木這個人他有一篇關於《俱舍論》的文章,就是有一個蘇聯人,還有個法國人,到印度又到中國的西藏,去過兩次,得到了《俱舍論》的梵本,後來就同張建木共同的來校對,就是玄奘法師翻的《俱舍論》,就是用梵本和玄奘法師翻的漢文本的《俱舍論》校對。他發覺玄奘大師翻的很多不同於原本,和原本不一樣。在我們中國人、我們漢人向來的說法,認為玄奘大師的翻譯是非常忠於原文的,和羅什法師不同。現在,張建木說出了這樣的話,究竟是怎麼回事我是不知道。不過,梵本也可能不一樣,這話就是很難說了。「略分三節述之」,第一節就是簡介本論的作者。一、簡介本論作者:本論作者,世親菩薩,誕生於北印度犍陀羅國,富樓沙富那(現在的白沙瓦)聚落中。有兄弟三人,長兄無著,幼弟師子覺,在佛教中都是享有盛譽的名德。他們誕生的年代,據近人的考證,無著約為西元三三六至四○五年,世親約為西元三六一至四四○年。作者出家於說一切有部,對北方佛教三世有的學說有精深的研究。到了中年,思想有限度的變化,探取經部思想的特長,修正毗婆沙的偏失。不囿於一隅,理長為宗,故不久,經無著菩薩的勸告,欣然接受大乘思想,成為有名的唯識學者,號為「千部論師」。本論的作者誕生於北印度犍陀羅國,富樓沙富那(現在的白沙瓦),現在那個地方叫做白沙瓦,在那個聚落裡面。有兄弟三個人,長兄叫做無著(就是無著菩薩),幼弟就是師子覺,在佛教裡面都是享有盛譽的名德。無著菩薩當然在佛教裡面和世親菩薩名氣都是很高的,著作也非常多。師子覺呢,也有著作,我知道的就是《雜集論》。無著菩薩作的《集論》,後來師子覺作一個《雜集論》,就是解釋《集論》的,然後把它匯合在一起。現在藏經裡頭也是有,流通本也是有,不過現在倒是很少見。我們看見印順老法師寫的(不是〈遊心法海六十年〉,是另一個),也是說明他學習佛法的經過,一個長篇的文章裡面說到,他在閩南佛學院學習佛法聽的課程,其中就有《雜集論》。《雜集論》,有王恩洋的注解,我感覺到《雜集論》非常好,不知道現在臺灣各佛學院有沒有開這個課程?那個時候,像默如老法師、還有戒德老法師、印順老法師,還有好多老法師,都是那個地方的學生。他們那個時候,我們現在是叫做初級班、高級班或者是什麼名義,那個時候可是沒有這個名義,但是一開始學習佛法,就是這樣的課本。這可見和我們現在是不同了。這三位大德都是佛教的名德,都是在佛教裡面有很大貢獻的人。他們誕生的年代,據近人的考證,這個近人就是印順老法師,他的考證,無著約為三三六至四○五年,世親約為三六一至四四○年。有個《婆藪槃豆菩薩傳》,這個傳上說,無著菩薩圓寂以後,世親菩薩大弘佛法,有這種紀錄。而他們有相同的地方,都是由小而大。無著菩薩也是在小乘佛教裡面出家,世親菩薩也是由小,這後面說到,都是在小乘佛法裡面出家,而後回小向大的,都是這樣子。「出家於說一切有部,對北方佛教三世有的學說有精深的研究」,本論的作者世親論師,他在說一切有部出家的。「說一切有部」就是印度的北方,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說一切有就是三世有,過去世也是有、現在世有、未來世有。對於這樣的學說有精深的研究,不是泛泛的,因為這個人的智慧太高了。「到了中年,思想有限度的變化」,世親菩薩到中年的時候,他當然是學習的佛法多了,而那個時候就是經部最盛行的時代,他當然也去讀經部的著作,「探取經部思想的特長,修正毗婆沙的偏失」。「毗婆沙」就是指《大毗婆沙論》,說一切有部重要的一部著作。他感覺到,他在說一切有部出家,是以說一切有部為宗的,但是經部有特長,他也就把它取過來,來修正他所宗的說一切有部的偏失。「不囿於一隅,理長為宗」,這就是世親菩薩這個人的大智慧,他不限於一方面,「理長為宗」,雖然不是我所宗,但是它的理,它的道理說得非常的優越,我還是尊重這一點的。所以他就會取經部的特長,他會這樣做。「故不久,經無著菩薩的勸告,欣然接受大乘思想」,他是「不囿於一隅,理長為宗」,因為他有這樣的思想,所以他不太久的時候,就經過他哥哥無著菩薩的勸告,他也就很歡喜的回小向大了,接受了大乘佛教的思想。這是在《大唐西域記》上有紀錄。無著菩薩看他弟弟在小乘佛法裡面很有成就,他就毀謗大乘佛教,當然也和現在差不多,大乘非佛說,也是這樣說,這樣說,那麼對於大乘佛教也會受到影響。無著菩薩他最初也是小乘佛教,但是後來是彌勒菩薩教化他回小向大。感覺他弟弟毀謗大乘,這是一個很嚴重的罪過,所以就給他寫封信,說有病了,請他來看看他。世親論師來看他哥哥的時候,他哥哥並沒有病。就是說因為你毀謗大乘,所以他就是有病,就開導他,他就回小向大了。在我們中國佛教來看,鳩摩羅什法師,他原來也是小乘佛教的學者,也是有部。翻譯《大般涅槃經》的曇無讖,這位尊者,他也是小乘佛教的學者,而這些人都是回小向大了。從這些人在佛法裡面的成就看,這些人的智慧都是很高的。鳩摩羅什法師、曇無讖尊者,乃至世親菩薩、無著菩薩,都是大智慧人,他們智慧高,所以他們能夠回小向大,欣然接受大乘的思想。「成為有名的唯識學者,號為千部論師」,這是他在小乘佛法裡面有五百部的著作,回小向大之後,在大乘佛法裡面也有五百部的著作,有這麼多的著作,可見這個人的智慧有多高了。這一段就是簡單介紹世親菩薩,他的思想上逐漸地由小而大的經過,我們現在說「心路的歷程」,那麼心路歷程原來就是這樣子,到了大乘的時候,就是最後的一個歸宿,就是思想穩定下來了。初接觸佛法的人,或者說我們初出家的人,在佛法裡面的學習,初開始思想不穩定,這個人說這個好,那個人說這個不好,心裡面不知道誰說的對?這樣情形也是很正常,也是很正常的。有的學習佛法的居士,這裡跑一跑,那裡跑一跑,其實也是很正常,不能說不對,不能這麼說。就是我們出了家以後,思想不穩定,也是很正常,也不能說不對。但是如果你本身你能夠對佛法有歡喜心,你能不斷的學習、不斷的努力,你慢慢的思想就穩定下來。穩定下來呢,假設你能夠在我們中國佛教,這個漢文佛教裡面,漢文佛教的確是重視大乘;小乘佛教在中國漢文佛教裡面,用我們凡夫一般的說話,就是不太走運氣,在古代的時候,大家不是太重視《阿含經》。但是最近多少年來,這個運氣有了轉變,學習《阿含經》的人逐漸的多起來,又有人發心把南傳佛教的藏經翻譯過來,這件事也非常好。《阿含經》會逐漸地逐漸地走運氣了,大家歡喜學習,我也歡喜《阿含經》。剛才院長說各位同學有福報,我在想,我們中國佛教徒是有福報,原來學習大乘佛法,這也是一種福報;現在小乘佛法能翻譯過來,我們能夠多多地學習,也是福報,我是非常的讚歎這件事。這一段就是簡單的介紹本論作者的經過。我們也可以注意的去想一想,注意的想一想為什麼他會回小向大?而且在大乘佛法裡面有很大的貢獻,有很多很多的著作,《佛遺教經》還不能說決定是大乘,但是他翻譯的《法華經論》、還有《十地經論》、《攝大乘論》都有他的著作,都有世親菩薩的著作的。這些書在我們中國,從翻譯以後,很多人很多人在學習,很多人在學習。我從這裡也感覺到,比如說《法華經論》,《法華經論》是菩提流支翻譯的。《法華經》,我們中國的古德只有《法華經論》可以參考,可以作參考書。我們現在要學習某一種經、某一種論,都是要有參考書,不然我們怎麼學習呀?但是在古代的中國的大德,他們有多少參考書?像《華嚴經》,也有就是世親菩薩的《十地經論》,另外哪有什麼參考書?但是,華嚴宗的這些祖師能把《華嚴經》分科判教,解釋得那麼圓滿,這表示什麼意思?就是我們中國的古德的大智慧,我們不可輕視的!我們不可以輕視的。我聽見我們中國佛教徒到日本去留學,到日本留學以後,我不要說名字,就瞧不起中國佛教,認為中國佛教自古以來,這些都不看在眼內,就寫出這種文章。印順老法師就反駁這篇文章,給他四個字:「傲視法界」,就有這種事情。但是我在想,我是沒有留過學,我剛才說過我很笨,我也沒有學過藏文,也沒有學過巴利文,英文也等於是沒學,日文小小學一點,但是沒有到日本留學。當然,歡喜學,我們應該是讚歎;去日本學佛教回來以後,瞧不起中國佛教;到南傳去學習佛法回來,也是瞧不起中國佛教,也認為中國佛教一無是處;那麼學了藏文的佛教的學者,回來再看漢文佛教,也是瞧不起中國佛教,也有這種事情。但是我在想中國佛教古代的大德,我認為智慧很高,並不像這些學者所說的那樣。這是閒話少說,這第二段。
二、略釋論題:阿毗達磨俱舍論,是一論的總題。「阿毗」為梵語,漢譯為「對」。「達磨」,此云「法」。合而言之,「阿毗達磨」即是「對法」。有四種:(一)淨慧對法,又名自性對法。(二)隨行對法,又名眷屬對法。(三)方便對法。(四)資糧對法。前二種是勝義對法,後二種是世俗對法。法者,能持自相,故名為法。若勝義法,唯是涅槃;若法相法,通四聖諦。對者,對向或能對觀。涅槃果法,此能對向。因果相對,趣向名因,所欣名果。謂無漏慧是真對向,餘修慧等生真對向,故名對向。或能對觀四聖諦境,故名對法。心境相對,謂無漏慧是真對觀,餘修慧等生真對觀,故名對觀。又解:修慧能觀諦故,亦名對觀;餘思慧等能生對觀,亦名對觀。俱舍,亦是梵語,漢譯為藏。有三義:一、包含義:由彼根本對法論中所有勝義,入此論攝,此論得藏名。二、堅實義:此論是彼根本對法之堅實義故。三、依彼義:此論依彼對法,從彼對法論中引生,彼對法論是此所依,此是能依。由上所說三義,故名為藏。論者,如實無倒教誡學徒行善斷惡,遮無利益、與有利益,故名為論。略釋論題,《阿毗達磨俱舍論》,解釋這個題。「阿毗達磨俱舍論,是一論的總題」。「阿毗」為梵語,漢譯為「對」,翻到中國話是「對」。「達磨」,此云「法」。合而言之,「阿毗達磨」即是「對法」。對法是有四種:(一)淨慧對法,又名自性對法。(二)隨行對法,又名眷屬對法。(三)方便對法。(四)資糧對法。這四種對法,前二是勝義對法,就是淨慧對法和隨行對法,這兩種是勝義對法。這個勝義怎麼講呢?勝義就是聖人所學習有了成就的境界,叫勝義對法。在大乘佛法裡面解釋這個勝義,義是境界的意思;勝指聖人、佛菩薩的智慧,叫做勝智;殊勝的智慧境界,那麼叫做勝義。當然,佛菩薩的清淨智慧的境界,非凡夫所能及,當然是稱為勝義。那麼現在這個勝義,我看那個《普光記》上,普光法師的解釋,他說這個勝指什麼說的呢?「是善是常」,所以叫做勝。佛菩薩的無漏的境界,也可以包括阿羅漢的清淨的智慧,是非常好的,而且又是永久的,所以是善是常,那麼就叫做勝。義,有真實的體性,所以叫做義。普光法師這樣解釋這個勝義。前面這個「淨慧對法」,它是屬於勝義的對法。淨慧,淨就是清淨。清淨的對面就是染污,染污是什麼東西呢?就是我們的煩惱,愛煩惱、見煩惱,那麼這都是染污的。現在斷除去愛煩惱、見煩惱,成就了清淨的智慧,那麼就叫做淨慧,淨慧就是這樣意思,這是真實的對法。「又名自性對法」,就是這個阿毗達磨真實的體性是什麼?就是淨慧,所以又名為自性對法。「隨行對法」是什麼呢?就是這個淨慧為主,其他的與淨慧相應的,比如色受想行識,這無漏的受想行識也是與淨慧相應的,那麼就叫隨行。隨順它活動的,跟隨它能有所活動,叫做隨行,這也是屬於無漏的。斷除去煩惱了以後,他這個受想行識都是無漏的境界,所以也是屬於勝義的,隨行對法。這個隨行對法「又名眷屬對法」,眷屬也就是隨順的意思。眷屬,通常我們用這個字的意思,「眷」當個愛字講,父親愛他的兒女,就叫做眷;「屬」就是隨順的意思,若彼此相愛,他就彼此能夠隨順,若不相愛的時候,就不隨順了。這是指在家人這些眷屬,用這個字。現在這裡只是用隨順的意思。因為在佛法裡面不講愛,是講智慧、慈悲。這一切無漏的功德法,彼此是互相隨順的。淨慧為主,其他無漏的功德都隨順這個淨慧,那一些就叫做眷屬對法。三是「方便對法」,淨慧對法他是怎麼成就的呢?就是方便對法,就是要有聞思修的智慧。聞思修為方便,才能成就淨慧的對法。聞思修,還要加上一個生得慧。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在聞所成慧之前,還有一個生得慧。生得慧,我想問你們什麼叫做生得慧?我想你們會知道。生得慧,就是與生俱來的一種智慧。《普光記》上解釋,什麼叫做生得慧呢?譬如說小孩子讀書,其實不要說小孩子,就說我們,我們讀書的時候,這一篇文章,有的人就讀一遍就能背下來,要是我讀了十遍還背不下來,這就是生得慧的差別。這生得慧有差別,不一樣的,生得慧有利有鈍的差別。這是一個生得慧。再進一步就是聞所成慧,你聽聞佛法以後,你所得到的智慧。這個聽聞也包括閱讀,由閱讀你得到的智慧,叫聞所成慧。聞所成慧實在是很高,由淺而深。在《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裡面,其他的品也有提到,這個聞所成慧,就按我們出家人學習佛法來說,你能夠通達什麼是佛法了,那就叫做聞所成慧。這可見聞所成慧是很高的,不是說我們聽一聽,得到一些智慧就叫做聞所成慧,當然也是,可是不限於此的。思所成慧,就是你通達了什麼是佛法之後,你又能夠在寂靜處能夠去深入的去思惟,思惟這個色受想行識是無常的、是無我的;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諸法寂滅這樣的道理,深入的去思惟。那麼這個時候,這個智慧就進一步的就高深了一點。這個思慧,它能調伏煩惱,只有聞慧不行。我們學習佛法,從文字上學習了很多年,但是你不能降伏煩惱,煩惱來了的時候,它還能夠通行無阻。這貪心來了,無障礙的在活動,我們的聞所成慧不能阻礙它,明知道不對,作不得主,這就是聞慧不行。思慧就有這個力量,能夠使令煩惱不活動,能有這個力量,思慧有這個力量的。修慧,就是還要靜坐,得到禪定,在禪定裡面修無常觀、無我觀、修四念處,這個時候的智慧,叫做修所成慧。修所成慧通於有漏、也通於無漏。就是你得到禪定,你開始這樣子用功的時候,這樣觀察的時候,還沒斷煩惱;雖然有了禪定,你還是個生死凡夫,所以還是有漏,貪瞋癡的煩惱還沒斷,所以還是屬於有漏。但是忽然間一天早晨起來靜坐思惟觀察,一下子,一念相應慧,斷了煩惱,就是聖人了。這時候還是繼續在禪定裡面修四念處觀,這時候就叫做無漏。所以這個修慧通於有漏、通於無漏。但是,在這裡來說,就是專指有漏的修慧說的。那個淨慧的對法,那個淨慧才是無漏。所以,方便的對法就指生得慧、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指這個智慧說的,當然也要有其他的功德配合,以此為方便,就是以此為橋梁,通過這裡,你才能成就淨慧的對法,這樣子。這是淨慧對法。四是資糧對法,資糧就是我們每天吃飯,這糧它能資養我們,使令我們有精神,能有所作為,如果不吃飯就不行了。這是指什麼說的呢?就是指語言文字的阿毗達磨論,指這些。比如說有《六足論》,《集異門足論》、
論》,一共有六個,《六足論》。這都是資糧對法,就是你學習這些論,就能使令你有了這樣的智慧,才能夠聞思修,才能夠得到無漏的淨慧對法。所以,這語言文字的阿毘達磨論,它也是對法。這兩種,方便對法和資糧對法是世俗對法,後二是世俗對法,世俗也就是指有漏的意思。世,就是以覆障為義,覆障就是遮蓋的意思,這個真實義遮蓋住了,不明白什麼叫做真實義,那麼叫做世。這個俗是什麼事情呢?就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接觸這色聲香味觸法這些顯露的事情的時候,能夠符合我們凡夫的心情,叫做俗。這個有漏的,它能遮蓋真理、能覆蓋真理不得顯現,世俗的思想的這種境界,這樣子就指方便對法和資糧對法。因為我們不清淨,愛煩惱、見煩惱在一起活動的身口意,在一起活動的心意識,能夠、可以有這個能力去做這件事,我們與煩惱在一起活動的心意識,可以去學習資糧對法,也可以進一步的學習方便對法。所以,它是屬於世俗對法。當然,這種資糧對法、方便對法,它還是不順於世俗的,它是趣向於無漏的對法。雖然是不順於世俗,但是,是在我們有貪瞋癡活動的心意識,還能夠搆得上,還能在那裡去學習,所以叫做世俗對法。這樣的世俗對法,和一般塵勞的事情還是不同,還是不一樣的。可是,因為沒得到無漏的戒定慧,就稱之為世俗了。所以,我們凡夫的境界和聖人的淨慧是有距離的,有一大段距離的。我們非要由資糧對法和方便對法才能夠連接上,才能同淨慧對法連接上的。所以,雖然它不是無漏的,但是在我們凡夫來說,它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廢棄了,說是不立文字,把這些語言文字的佛法都放在藏經樓上餵蟲子,我不要學,那你就不能得無漏的對法,就不行,因為中間沒有橋梁,你這個河過不去。所以,資糧對法和方便對法還是非常重要的。「法者,能持自相,故名為法」,這底下再解釋「對法」兩個字。前面是說什麼是對法,就是由生得慧,聞思修慧到無漏的,通達諸法真義的無漏的智慧,這是真實的,這是對法。這底下解釋「對法」兩個字。「法者,能持自相,故名為法」,這是《俱舍論》上自己解釋。「能持自相,故名為法」怎麼講呢?就是能保持住自己的相貌,使令這個相貌不失掉,我昨天是這樣子,今天也是這樣子。如果昨天是這樣子,今天老了,昨天的相貌沒有了,說是我年紀大了,我身體不對勁了,沒有以前那麼樣健康了,那叫做失自相,就是不能保持自相。現在說能保持,能保持自相。我們通常說水以溼為自相、火以熱為自相、地以堅為自相,地水火風,風以動為自相。你昨天的風是動,今天的風也是動相,將來幾千萬年以後的風也是動相,風能保持住它的自相,所以叫做法,這樣講當然也是可以;但是可以變化一下講,世間上的有為法都是要破壞的,唯有涅槃能持自相,唯有涅槃能保持住它的自相。這個涅槃是個大安隱處,一切聖人到了涅槃那以後,是永久的安隱自在,不會再被破壞的。我們世間上的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世間上的榮華富貴都是要被破壞的,它不能保持自相,保持不住的,終究有一天垮臺了,所以不能持自相。現在說能持自相叫做法,就指涅槃說的,涅槃才可以稱之為法。其他的這些有為法稱之為法,就是方便地這麼說可以。所以「若勝義法,唯是涅槃」,這是最殊勝,最究竟了義的,唯有涅槃可以名之為法,因為它是能持自相的,所以涅槃名之為法。「若法相法,通四聖諦」,法的相貌,法的相貌叫做法,就不單指涅槃了。涅槃的無為法,乃至其他的一切有為法,也都稱為法的話,這樣子講法,就是通四聖諦。苦集滅道都可以叫做法,就是包括勝義法,涅槃也在內。苦、集、道,這是有為法。涅槃,就是屬於滅諦,是無為法。而苦、集,是世間的生死流轉的染污法。道,是出世間的緣起清淨法。而這些都可以名之為法,也都可以,也都可以說是能持自相,都名為法,也可以這樣子。這樣說,這個義就廣一點。單說涅槃名為勝義,名之為法,就是狹義的說,但是這樣解釋,這是佛法的一個真義所在,應該是這麼說。「對者,對向或能對觀。涅槃果法,此能對向」,現在把這個法字大概的這樣解釋,這底下解釋對字。對字怎麼講呢?對者,對向的意思,你趣向那一方面去,那就叫做對。或者是「能對觀」叫做對;對者,觀也。對向怎麼講法呢?是「涅槃果法,此能對向」,涅槃的果法,這個無漏的清淨慧能到涅槃那裡去。其他的,我們的貪瞋癡的煩惱,世間上的榮華富貴,都不能到涅槃那兒去,唯有「此能對向」,此清淨的無漏的智慧,它能到涅槃那裡去,所以這個淨慧名為對法。我講個故事你們聽聽,現在還有時間有沒有,還有時間嗎?講個故事你們聽聽。佛在世的時候,佛在王舍城,從靈鷲山下來托缽,到城市裡托缽。托缽的時候,天上的魔王,魔王他有天眼,一看這瞿曇到城市托缽,好!我去向他搗亂。他就變化出來一個蓬頭亂髮、頭像蓬草似的,就是頭髮很亂,然後手執牛杖、手裡拿一個杖,手足都是像那個農村種田的人,都皴裂,都剝裂,穿得很破爛的樣子。他就到佛這邊來說,就招呼:「瞿曇!你看見沒看見我的牛?」就這樣講。佛這時候一看,喔!這是惡魔,要向我搗亂。「牛,你問牛作什麼?什麼是牛?」佛這麼說一句話。然後魔王心裡:喔!瞿曇知道我是魔,知道我是惡魔,魔王說:「眼觸入處是我所乘,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是我所乘。」意思是你找牛幹什麼?牛是拉車的,什麼是車呢?就是你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接觸色聲香味觸法這個人,這都是車,誰是牛呢?就是第六意識是牛,第六意識駕這個車在三界裡面跑,在六道裡輪迴,但是都受魔王的控制,魔王就是這個意思。在六道裡輪迴,都受我的控制,我問牛幹什麼?都受我的控制,就是這個意思。那麼最後,說完這話,他又問:「瞿曇!你到什麼地方去?」我們讀禪師語錄,南嶽懷讓禪師來到六祖禪師那裡:「你從什麼地方來?」這句話有同樣的意思。說是「瞿曇!你到什麼地方去?」這句話和那句話一樣,意思是一樣的。所以佛就回答了,佛說:「你也有眼耳鼻舌身意六觸入處的,你這個魔王,你這個惡魔,你也有眼耳鼻舌身意六觸,你也是個車,你也是在三界裡流轉。若是沒有眼觸入處,沒有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汝所不到。」這個無眼耳鼻舌身意的地方,我們讀《心經》: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乃至無十二因緣這些事情,意思是一樣,這個地方是你所不到的,我到那個地方去。佛這麼說。你問我到什麼地方去,我就到那個地方去。這地方是說:「或能對觀。涅槃果法,此能對向」,涅槃果法,這個涅槃是什麼?就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乃至一切無,是這個寂滅相,這是涅槃。這個涅槃,「此能對向」,是魔你所不到,我能到那兒去。佛為什麼能到?佛就是有這個淨慧,有無漏的清淨慧,所以能到涅槃那裡去,「此能對向」。我們沒有這個清淨無漏的慧,聞思修慧也不具足,不行,不能到,我們不能到。所以佛就說:「魔王!你不能到,你問我到那兒去?我到那兒去,你不能去。」是這個意思。所以「此能對向」,就是這個無漏的清淨慧,真實的對法,它能到那兒去,能到涅槃那裡去,這是這個意思。「因果相對,趣向名因,所欣名果」,能對向涅槃,涅槃是果,這個無漏的淨慧是因。比如得初果,按小乘佛法說,得初果的時候就有淨慧了,他有無漏的無我、無我所的智慧。那麼這個智慧還不圓滿,要逐漸再修行,由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那麼這個淨慧就成就了,成就了呢,他能夠到涅槃那裡去。所以因果相對,趣向的時候,這還是因,「所欣」,所歡喜的,那個是涅槃的果。「謂無漏慧是真對向」,這無漏的、清淨的無我、無我所的智慧,它是真實能對向,能向涅槃那裡去。「餘修慧等,生真對向,故名對向」,其他的剩下來的那個修慧、思慧、聞所成慧、生得慧等,乃至到這語言文字的阿毗達磨論,它能夠生,能引生出來無漏的清淨慧,所以也名為對向。那麼,這是這個意思。
心境相對,謂無漏慧是真對觀,餘修慧等生真對觀,故名對觀。這裡是解釋「對法論」那個「對」字。「對」字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對向,一個是對觀。「對向」的意思,是對向涅槃,就是清淨無漏的無分別智,它能夠對向涅槃;如果你不是清淨無漏的智慧,你不能對向涅槃。所以,真實的能對向者,是清淨無分別的智慧,叫做對向。這裡面有一個意思,有一個向前進的意思。因為得初果須陀洹的時候,他也成就了無我、無我所的無分別智,但是這個智慧沒有圓滿,還要繼續修行,增長他的這個無我、無我所的智慧,那麼增長就是有個向前進的意思。幾時圓滿了的時候,就是小乘佛法到阿羅漢的時候,他就與涅槃能契合了。契合了的時候,倒不是一定非要捨掉了色受想行識,他就平常的時候,他一入定的時候,他的無分別智,就能契合這個無相的涅槃境界,他或者立在那裡、或者坐在那裡,他就能契合涅槃,就是對向涅槃了。這是「對向」的意思。現在這以下解釋「對觀」。「或能對觀四聖諦境,故名對法」,對觀,就是用觀來解釋對字,對就是觀。觀,若是隨順我們凡夫的習慣來說,就是有「能觀」、有「所觀」。所觀就是四聖諦,能觀也還是清淨無分別的無我、無我所的智慧。但是,你真實這樣去觀的時候,還是沒有能所的分別。「或能對觀四聖諦境,故名對法」,觀察苦集滅道,叫四聖諦境。苦、集是凡夫境界,滅是聖人的境界,道也通於凡聖,但是現在都名為四聖諦,什麼原因這樣說呢?你可以解釋嗎?苦、集是我們凡夫境界,但是這裡說都是聖諦,就是唯有聖人才知道苦,知道這個色受想行識是苦,我們凡夫不是知道苦。我們凡夫也知道生老病死苦、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也知道是苦。但是這個五取蘊苦,就是壞苦、苦苦、還有一個行苦,這個行是苦,就是五取蘊苦,我們自己不知道,我們凡夫不知道是苦。行苦,就是不要說欲界,色界天、無色界天的那種高深禪定的境界,還是在行苦之內的,外道就認為是涅槃了,認為無想定就是涅槃了,或者非非想定就是涅槃了,但是佛菩薩的大智慧的觀察,那是行苦,不是涅槃。這要聖人才知道的,所以叫做聖諦,凡夫還是不知道的。「對觀四聖諦境」,當然我們來到佛法裡面的人,學習佛法,你開始用功修行,就可以觀四聖諦,觀色受想行識是苦、空、無常、無我,這是因緣所生的,修四念處觀,這四種諦都可以觀,這麼觀。這樣觀的時候,就叫做「對觀四聖諦境」,這就叫做「對法」了。這樣說「對法」,就唯有佛法裡面才有,非佛教徒是沒有的。「心境相對」,這樣對來說呢,就是能觀察的心和所觀察的境界相對。修慧,「心境相對,謂無漏慧是真對觀」,現在分別真實的對法,真實的對法非要是入了聖位以後,入了聖位以後,你才能夠沒有錯誤的、恰到好處的觀察到四聖諦。所以,無漏慧是真對觀,他能真實觀察到無我、無我所這個寂滅的境界,能觀察到。我稍微舉一個例子你們聽聽,觀察這個滅諦。凡夫,在我們初開始用功修行的人,怎麼能夠觀察滅諦?觀察是無常、無我,可能可以觀察,但是觀察滅諦就是不容易。若是用大乘佛法《般若經》的道理,觀察一切法自性空也比較容易,但是在小乘佛法裡面說觀察滅諦,你怎麼觀察呢?因為小乘佛法裡面不說自性空,那麼可以說是十二因緣,「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生滅則老死滅、有滅則生滅」,你若修這樣的緣起觀的時候,就可以相似的(倒不是真實的),相似的,你的心,我們用功修行的心,可以不被色聲香味觸法所障礙,不被色受想行識所纏繞,有那麼一點相似的解脫味道,解脫色受想行識,使令你能觀察的心入於離一切相的境界,當然這不是真實的。「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識滅則名色滅」這個地方也有這樣意思。下面是「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也有這種味道,你若去思惟觀察,他就有這種味道。這是一樣。第二個情況,就是如果你多多的靜坐,常常靜坐,常常靜坐會出現一件什麼事呢?初開始感覺到身體有若無的樣子。我們不靜坐的時候,總感覺到有五百磅這麼重,走路的時候或者是有病痛,總感覺到有這麼一個身體,或者是感覺到舒服,或者感覺到不舒服。但是,你若靜坐的時候,合適了的時候,有多少功夫的時候,就感覺這身體有若無,有又好像沒有,再進一步呢,就感覺沒有身體的樣子,你就會有這種感覺。這樣的感覺,你配合在這樣的定裡面去觀察「生滅則老死滅、有滅則生滅、識滅則名色滅」的時候,你就能相似的入於無所有的境界。這不是得聖道,還是自己內心的分別,並不是真實的。可是,雖然不是真實的,就能夠引導你向前進一步,向前進一步。如果你常常這樣用功修行的話,你就會有點力量,你心就會有點力量,有什麼力量呢?就是你遇見什麼苦惱的事情的時候,你的正念一提起來的時候,這苦惱的事情就不苦惱你,你的心就能解脫這個苦惱,就會這樣。所以,這上面說「心境相對,謂無漏慧是真對觀」,這不是相似的,這是真實的,那就是要到初果以後才可以,「心境相對,謂無漏慧是真對觀」,那個時候是沒有能所的分別。「餘修慧等生真對觀,故名對觀」,這個真的無漏慧是聖人的境界,聖人的境界是無漏的。現在「餘修慧等」,就是無漏慧之餘,就是凡夫有漏的聞思修的智慧,它並不是真對觀,沒有這個力量,但是它「生真對觀」,你不斷的修習聞思修,它能引導你生起這個無漏的真對觀,「故名對觀」,所以,這個不是真對觀,也名為對觀了,也可以名為對法了。就是它幫助你,你不斷的努力,就能幫助你引起,發出來這個真對觀的無漏慧,所以有漏的聞思修也名為對觀了。「又解:修慧能觀諦故,亦名對觀;餘思慧等能生對觀,亦名對觀」,前面的解釋,是說修慧等能生真對觀,所以叫做對觀。這以下解釋,不說它能生,而說它能觀。「修慧能觀諦故」,修慧,昨天解釋過,就是在禪定裡面,《俱舍論》上的意思,你最低限度要到未到地定,在未到地定裡面觀,最好是在初禪、二禪、三禪、四禪裡面觀,那麼這樣觀,它也能觀察苦集滅道的四諦,它有這個能力的。「修慧能觀諦故」,所以也名為對觀。當然這個應該說是,如果你沒有入於無漏,那還是相似的,不是真實的,但是也說它能對觀了。「餘思慧等能生……」,「餘思慧」,剩餘的聞慧和思慧,它沒有能力對觀,它只能幫助你生起修慧,由修慧而生出來無漏的修慧,所以也名為對觀,是這樣意思,所以「亦名對觀」。這上說阿毗達磨的對觀,也就等於說明我們修行用功的人深淺的次第。由聞慧而引發出來思慧,由思慧再進一步成就了修慧,由有漏的修慧再引發出來無漏的修慧,無漏的修慧就是真對觀了。這是解釋「阿毗達磨」。「俱舍,亦是梵語,漢譯為藏」,前面解釋「阿毗達磨」,解釋完了。現在解釋「俱舍」,「俱舍」也不是中國話,它是印度的梵語,「漢譯為藏」,翻到中國話叫做藏。藏有三義:第一個是包含的意思:「由彼根本對法論中所有勝義,入此論攝,此論得藏名。」「由彼根本對法論中」,根本對法論就是《六足論》或者《發智論》,或者指《阿含經》也可以在內,《阿含經》也說到對觀的事情,阿毘達磨的事情。由彼根本的對法論裡面所有的勝義,這些殊勝的境界,關於修行,由聞思修得入聖道、得阿羅漢的這些勝義,這個重要的、精要的部分,「入此論攝」,就是世親菩薩把它都引到《俱舍論》裡面來,《俱舍論》裡面就包含了根本對法論的勝義,所以「此論得藏名」,此《阿毗達磨俱舍論》所以就得到一個「藏」的名字,就是它能包含。這是第一個意思。第二是堅實義:「此論是彼根本對法之堅實義故」,堅實,非常的真實、非常的堅固、真實而不可破壞的意思。此義是《順正理論》的解釋,說是俱舍這個字翻個藏,藏有個堅實的意思。譬如大樹的樹心,這個樹心是非常堅實的。「此論是彼根本對法之堅實義故」,此《俱舍論》是彼根本阿毗達磨的堅實義故,就是世親菩薩他把根本阿毗達磨的勝義(其實堅實就是勝義),把那麼多論的精要的地方都引來了,組織成,把它寫成了《俱舍論》,所以《俱舍論》是個堅實義。也就是那麼多的根本論的精要處,精華都在這裡了,集聚在這裡了,所以它是堅實義。「三、依彼義:此論依彼對法,從彼對法論中引生」,依彼義是什麼意思呢?此《俱舍論》「依彼對法」,是依據彼根本對法論而作的,根據《阿含經》、《發智論》、《六足論》、《阿毗曇論》,根據那麼多的論作成的,所以叫做「依彼」,依彼為根據。「從彼對法論中」,此《俱舍論》是從彼根本對法論裡面引生出來的。「彼對法論是此所依」,彼那麼多的根本對法論,是此《俱舍論》的根據,所根據的,所以是此論所依。「此是能依」,此《俱舍論》是能依,那麼多的根本對法論是所依,所以叫做「依彼義」。藏裡面也有這樣的意思。前面那個「包含義」和「依彼義」,是《俱舍論》本身的解釋,本身就這麼解釋的;「堅實義」是《順正理論》上的解釋。所以合起來,「由上所說三義,故名為藏」。「論者,如實無倒教誡學徒行善斷惡,遮無利益、與有利益,故名為論」,這是「阿毗達磨俱舍」解釋完了,現在解釋「論」字。論是什麼意思呢?「如實無倒」,就是真實的、沒有錯誤的,無倒就是沒有錯誤,沒有錯誤的就是正確的「教誡學徒」,來教誡學習佛法的人,教誡是什麼意思呢?教誡他行善斷惡,要修學善法、斷滅一切惡法。怎麼叫做行善斷惡呢?「遮無利益」就叫做斷惡;「與有利益」,那就叫做行善。就是老師說你這裡不對、那裡不對,就叫做斷惡;告訴你應該這樣做、應該那樣做,那麼就叫做與有利益。論就是這樣的意思。現在說《阿毗達磨俱舍論》也就是開示我們學習佛法的人,這是應該做的,那是不應該做的,這就叫做論。
三、正釋品文為三:1、辨破執我品、應名破執我論:阿毗達磨俱舍論法義(日本、快道林常撰)云:大師世眼等七言三頌,是破我論發起序,全非前論頌,因何理者?一、彼頌義意:向正法終,我見增起,亂佛聖教,是為序分,發起後故。二、若此非序,後段正宗『越此依餘』等,無所從來故。三、若是前段文,應如餘有頌前生起故。四、又可有『頌曰』言,前頌長行畢故。五、又「正理」全舉俱舍頌釋,然此三頌一向無;「顯宗」亦爾,以是破我序分故。六、又是前論頌,何故無長行?如是六理證,善成破我發起序,應破我號置於『大師世眼』等頌初也。閱舊俱舍,披破我品,全如我所言,破我品立名在三頌前。應理之義,冥會聖教。因是,「破我」亦有三分,謂大師世眼等三頌為序分,終三頌為流通,中間散說為正宗(大正六四、十一上)。上引「法義」所言,頗符於正理,故應定名為「破執我論」,非是俱舍論之一品也。三是正釋品文。第一段是簡介本論的作者,第二段是略釋論題,這兩節說過了,現在是說第三節,正釋這一品的文。又分成兩段,第一段「辨破執我品、應名破執我論」,第二是略釋論題,第三正釋論文,這應該分三段。第一段辨別〈破執我品〉,在《俱舍論》裡面最後一品,一共是九品,最後一品是〈破執我品〉,這個名字有問題,應該名為「破執我論」才是對的。《阿毗達磨俱舍論法義》這部書是日本人,這個人的名字叫做快道林常,他作的。「撰」這個字,那個文上面是用這個字。這部書是他作的,這部書的上面說:「大師世眼等七言三頌」,就是「大師世眼久已閉,堪為證者多散滅」這以下一共有三個頌,是四句為一個頌,每一句有七言,就是七個字,一共有三個頌,「是破我論發起序」,它是《破我論》的發起序。序、有正宗、有流通,分那麼三分。三分,這三個頌是《破我論》的發起序,「全非前論頌」,這三個頌完全都不是《俱舍論》的頌。它這個意思呢,「破我」是一部論,《俱舍論》是《俱舍論》,《破我論》是《破我論》,這是兩部書,兩部書把它合在一起印出來的,是這樣意思。但是在我們讀《俱舍論》的時候,感覺到它就是《俱舍論》的一品,而不是獨立的一部書;現在這位日本人,他認為這樣是不對,應該說它是《破執我論》,是獨立的一本書。「因何理者」,什麼道理你這樣說呢?他舉出六個理由來:「一、彼頌義意,向正法終,我見增起,亂佛聖教,是為序分,發起後故。」這個日本人,他不是寫的日文,他寫中文,感覺不是那麼順,但是也可以明白他的意思。說是這三個頌裡面含義的意思,他用兩個義:第一個義是道理,頌本身所表達的道理。第二個義是義趣,它是什麼目的?這兩個義解釋不一樣。它的義意是什麼呢?「向正法終,我見增起」,「向正法終」,或者把它句子改變,按照義來說:「正法向終」,他的意思應該是這樣意思。比如說是現在釋迦牟尼佛的正法就是一千年,一千年,一百年、二百年、三百年、四百年、五百年、六百年、七百年、八百年,就是向於終了,就是要滅了。我們計算這個數,我們昨天講過,世親菩薩,有印順老法師的考證,他是三六一年生的,到四四○年故世了。故世了,但是他在作《俱舍論》的時候,應該是在中年的時候作的。中年應該是公元四百年的時候,他應該是四十歲,三六一年到四百年的時候,應該是四十歲。那麼到四四○年,又一個四十歲,就是八十歲故世的,世親菩薩。若在中年,姑且說是在四百年的時候,四百年的時候,這個時候是正法的那一年呢?印順老法師的考證,就是佛入涅槃的這一年,就是公元前三九○年,再加上四百年,那麼就是七百九十年,或者再加上十年,就是八百年的時候。正法一千年,他這句話說「正法向終」,就是佛的正法向於終了的時候,正法、像法、末法,正法向於終了的時候。「我見增起」,佛教徒裡面,或者非佛教徒裡面,我見是特別的有力量,有大勢力,逐漸地增長。「亂佛聖教」,就把佛的聖教混亂了,他說出來的佛法,雖然學習佛法,學習佛法而後講出來的佛法,能夠混亂了佛法。就是他加上了他自己的錯誤的想法,所以就把佛法弄得不好了,是這樣意思。「是為序分」,這三個頌就是這個意思。這三個頌意就是「向正法終,我見增起,亂佛聖教」,這三個頌是這個意思,這個意思呢,「是為序分」,就是《破我論》的序分。用這樣的序,發起後面的正宗分,是這樣講。頌的意思是這樣,所以它是《破我論》的序,而不是《俱舍論》裡面的文。他這是第一個理由。第二個理由,「若此非序,後段正宗『越此依餘』等,無所從來故。」若是這三個頌不是《破我論》的序,那麼後面《俱舍論》〈破我品〉的那句話「越此依餘」,底下還有幾句話,「無所從來故」,從那裡忽然間生出這麼一句話來呢?這個「越此依餘」是什麼意思?就是遠離了佛法,「此」是指佛法,「越」是遠離的意思,遠離了佛法;你不學習佛法,「依餘」就是依據非佛法,你學習非佛法,你能得解脫嗎?就是這麼意思。那麼這個話從哪裡來的呢?如果這三個頌上說「是諸煩惱力增時,應求解脫勿放逸」,有這句話,那後文說「越此依餘」,那麼哪有解脫呢?就是連接起來了,是這樣意思。所以「越此依餘」等這句話也就沒有根據了,怎麼會突然間說出這句話來呢?他這是一個理由。第三,第三個理由:「若是前段文,應如餘有頌前生起故」,若是這三個頌是前面《俱舍論》的文,不是〈破我品〉的文,那應該「如餘」,它應該像,應該同於前面《俱舍論》的文「有頌前生起故」。因為前面《俱舍論》的文,每一個頌前面,都有幾句話來生起這個頌的,你一讀就知道。讀《俱舍論》,它那個頌前面都有幾句話,提出個問題,會提出個問題來發起這個頌的,都是那樣子。現在這裡沒有,「大師世眼久已閉,堪為證者多散滅」這個頌,前面沒有什麼話來生起它,那就和前面《俱舍論》不一樣,不一樣了。所以,若它是《俱舍論》的文,它應該有一個文來生起才對,現在它沒有,就足見它不是《俱舍論》的文,它是《破我論》的序文。四、「又可有『頌曰』言,前頌長行畢故」,若它是《俱舍論》的文,你看讀《俱舍論》的時候,那個頌的前面,都有「頌曰」兩個字,而這裡沒有。所以「又可有『頌曰』」這句話,「前頌長行畢故」,因為前面這個頌,用長行來解釋已經完了,這是又一段文,所以應該有「頌曰」這句話,但是沒有,這可見和《俱舍論》不一樣。或者一個學者、一位大德他有著作的時候,他有一個體例,作《俱舍論》的時候,你看看那個體例是那樣子,作《破我論》的時候就變了,不是用《俱舍論》的那個方式,就採取另一個方式了,所以是不一樣的。「又『正理』全舉俱舍論釋,然此三頌一向無」,他又說到第五個理由:《順正理論》這部書,是另一個論師作的,就是眾賢論師。眾賢論師的師父就是悟入尊者。眾賢論師他看見了世親菩薩作的《俱舍論》以後,他不滿意,他自己又作了一部《順正理論》,這個《順正理論》就是來破《俱舍論》的。破《俱舍論》的時候,他用《俱舍論》的頌,《俱舍論》所有的頌他都用上了,然後他加以解釋,不符合說一切有部道理的地方,他就破,是這麼一部書。這一部書呢,所以「全舉俱舍頌(論)釋」,就是他把《俱舍論》裡面的頌完全都引來了,加以解釋。他用個「論」字,其實用個「頌」字都好,全舉俱舍頌來解釋的。「然此三頌一向無」,可是這三個頌,「大師世眼久已閉」這三個頌,在《順正理論》裡面沒有,他沒有引,他沒引這三個頌,他不引來。所以是「然此三頌一向無」,完全沒有,一向就是完全的意思,完全沒有。「顯宗亦爾」,《顯宗論》也是眾賢論師作的,眾賢論師他也是把《俱舍論》的頌通通都引來了,引來了呢,來顯示說一切有部的宗旨,是這樣子,他不去破《俱舍論》了,只是顯示說一切有部的宗旨。「亦爾」,也是和《順正理論》一樣,也是一樣,也沒有引這幾句,這三個頌。為什麼眾賢論師這兩部書裡面,沒有引這三個頌呢?「以是破我序分故」,因為這三個頌是《破我論》的序分,不是《俱舍論》的文,所以不引了,他有這樣的根據。第六、「又是前論頌,何故無長行?」又提出個問題。假設說這三個頌,它是《俱舍論》的頌,若是《俱舍論》的頌,就是有一件事,有什麼事呢?《俱舍論》的頌後面都有長行來解釋頌的,你一讀就知道,每一個頌後面都有長行來解釋的,而這三個頌呢,《俱舍論》沒有解釋。「又是前論頌,何故無長行」,什麼原因這三個頌後面沒有長行解釋呢?你說個理由我聽聽。那麼就是以此來作證明,它不是《俱舍論》的文,他是《破我論》的文。「如是六理證」,這還是那位日本人那個《法義》上說的。前面這六條道理可以來證明這件事,什麼事呢?「善成破我發起序」,善者,能也,「善」就當「能」字講,它能成立,由這六個理由,就可以成立「破我發起序」,這三個頌是《破我論》的發起序,而不是《俱舍論》的文。「應破我號置於『大師世眼』等頌初也」,應該把《破我論》的名號,放在「大師世眼久已閉」這個頌的前面。我們現在讀的《俱舍論》,它是放在三個頌的後面了,所以他不同意這個態度,他說應該改變一下。「閱舊俱舍,披破我品,」這裡又找出個理由來,去看真諦三藏翻的《俱舍論》,就叫《舊俱舍》。玄奘法師翻的,叫做《新俱舍》。「披破我品」,就打開〈破我品〉來看一看,「全如我所言」,快道林常這個人說,《舊俱舍論》〈破我品〉的那個文,就完全如我所說的這樣,什麼呢?「破我品立名在三頌前」,《舊俱舍》〈破我品〉的那個名字,那個品的名稱,它就是放在三頌的前面了,放在這三個頌的前面,足見這三個頌是屬於《破我論》的。「應理之義,冥會聖教」,我說出這六個理由,是很合乎道理的,所以「冥會聖教」,默默中就契合了世親論師的本意。他稱《破我論》是聖教,合乎世親菩薩的原意。「因是,破我亦有三分」,這樣來說,這三個頌是屬於《破我論》了,《破我論》也就有序分、正宗分、流通分。「謂大師世眼等三頌」,這是《破我論》的序分。「終三頌為流通」,《破我論》的最後面也有三個頌,那是《破我論》的流通分。中間散說的長行,那是《破我論》的正宗分。這一段文,《俱舍論法義》這一段文,是在大正藏第六十四冊,第十一頁上面那一段開始,可以再去讀一讀就知道。《俱舍論法義》裡面,後面還有說出一些理由,但是我就不引了,就引這一段就好了。「上引『法義』所言,頗符於正理」,這底下是我說的話,這不是《法義》說的話。前面引這一段話,我認為是合理的,這麼說有道理,故應定名為《破執我論》,非是《俱舍論》的一品。這是第一。前面第一行正釋品文為二,應該說三,正釋品文為三。第一段說完了,現在第二段略釋論題,現在不稱品,稱為論。
2、略釋論題:此論破斥諸有所執,橫計實我,故名破執我。光記云:「我體實無,諸有橫執,此品廣破,故名破執我。」寶疏分假我實我,今破別執一物為實我,不破聚集假我。二師語異,而義不乖。「此論破斥諸有所執,橫計實我」,這部論裡面究竟說的什麼事情呢?它就來「破斥諸有所執」,這一切眾生有所執著,執著什麼呢?「橫計實我」,橫就是不講道理,不講道理就是執著,思惟執著有一個真實的我在我們的色受想行識裡面、在我們的生命體裡面,有一個真實的我。我們沒有研究哲學的人,當然沒有考慮這個問題,當然我們隨時講話,彼此思想上的溝通,也常會說到我,這樣子說,但是並沒有去想怎麼叫做我?沒有這樣想。但是印度的宗教,他們是非常認真的,所以,除了佛法以外,都是有我論,多數執著有個我。執著有個我,不是口頭說說的,他會仔細的觀察、思惟,啊!這是我,會說出個相貌來的,下文再說。這樣的執著實我是錯誤的,這當然是站在佛法的立場來批評,你執著有一個真實的我是不對的,就加以破斥,所以故名《破執我論》。
三、正釋品文分成三段。第一段「辨破執我品,應名破執我論」,這一段講過去了。第二段是略釋論題,「此論破斥諸有所執,橫計實我,故名破執我。」「光記云」,就是普光法師《俱舍論》的注解。「我體實無,諸有橫執,此品廣破」,「體」字上面應該有個「我」字,這個我的體性實在來說是沒有的,沒有真實的我的體性。「諸有橫執」,但是一切眾生不明白道理,執著有一個真實的我。「此品廣破」,這一品裡面,廣博的,就是詳細的破斥這樣的執著,「故名破執我」。「寶疏」,就是法寶法師有《俱舍論疏》。他的解釋呢,分假我、實我。我們通常內心裡面的思惟,或者是口頭上的語言,涉及到這個我,是有兩種不同:第一個是假我,就是假立名相的我,只是有一個名字,並沒有體性的,所以叫做假我。實我呢,就是有真實的體性的,那叫做實我。「今破別執一物為實我」,現在這裡所破斥的我,是破那個「實我」。就是離開了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另外執著有一件東西,有一個東西,這個是我,就破除這個真實我。「不破聚集假我」,假我是依聚集的色受想行識,假立名為我,假名為我。這個我是不破的,這個我是合乎道理的。這是《寶疏》這樣解釋。「二師語異,而義不乖」,法寶法師和普光法師這兩個人的解釋,文句上是不一樣,但是裡面的意義是沒有違背的,還是一致的。這個論題就是這樣解釋了。
3、正釋論文:
『大師世眼久已閉,堪為證者多散滅,不見真理無制人,由鄙尋思亂聖教。自覺已歸勝寂靜,持彼教者多隨滅,世無依怙喪眾德,無鉤制惑隨意轉。既知如來正法壽,漸次淪亡如至喉,是諸煩惱力增時,應求解脫勿放逸。』此三頌以傷歎勸學,發起正宗。就中,一、傷歎人,二、勸學法。就傷歎人中,一、正傷歎人,二、重釋傷歎。初一頌正傷歎人。初句傷歎如來:三界大師為世眼目,入寂多時,名久已閉。次句傷歎弟子:諸聖弟子舍利子等堪為證得佛正法者亦入涅槃,多分散滅。以上二句傷歎有德。三是正釋論文,論文也是分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現在第一段就是序分。序分這裡就是三個頌。「大師世眼久已閉,堪為證者多散滅,不見真理無制人,由鄙尋思亂聖教。自覺已歸勝寂靜,持彼教者多隨滅,世無依怙喪眾德,無鉤制惑隨意轉。既知如來正法壽,漸次淪亡如至喉,是諸煩惱力增時,應求解脫勿放逸。」這三個頌,看第三頁,這三個頌的大意是說什麼呢?「以傷歎勸學,發起正宗」,這三個頌的大意就是這樣子。用「傷歎」,很悲傷、很感嘆,這是一個意思。一個是勸我們努力的學習佛法,修學聖道得涅槃,用這樣的意思來發起這個正宗分。「就中,一、傷歎人,二、勸學法」,在這個序分裡面,就是分兩段,第一是傷歎人,第二是勸學法。就傷歎人裡面,「一、正傷歎人,二、重釋傷歎」,就分這麼兩段。第一段頌「正傷歎人」,初一頌,剛才一開始「大師世眼久已閉」這個頌是初句,第一句是「傷歎如來」。「大師世眼久已閉」是指佛說的。「三界大師為世眼目,入寂多時,名久已閉」,這是欲界、色界、無色界的一切眾生,都稱佛為大師。稱佛為大師,小師是指誰說的?就是指戒和尚說的,給我們受戒的這位親教師,對佛來說他就是小師。在印度的佛教,原來的情形,剃度的這位比丘,也就是為你受沙彌戒、受比丘戒,或者受菩薩戒的這個人,不像我們現在中國佛教的情形,剃度的這位法師不一定是受戒的,就是不一定。但是在印度原來的情形,不是的,就是那一個人。那麼這個剃度受戒的這個人叫個小師;佛是大師,佛有種種廣大的道德、德行。「為世眼目」,為世間人,世間人沒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等於是盲了,沒有眼睛。佛的大悲心來到世間上教化眾生,就是為世間人做眼目,告訴你這條路是太平的,你應該調動、換,調換一下,修學佛法,所以叫做「大師世眼」,為世間人做眼目。這個「久已閉」怎麼講呢?「入寂多時」,佛入涅槃了,捨應歸真了,已經很多年了。那麼昨天說過,大概在八百年左右,「名久已閉」。「次句傷歎弟子」,第二句「堪為證者多散滅」,這句話是傷歎弟子,就是這個作者,論主世親菩薩,他傷歎佛的弟子。「諸聖弟子舍利子等堪為證得佛正法者亦入涅槃,多分散滅。」傷歎什麼呢?就是諸聖弟子。這個聖弟子,就是佛的弟子已經入聖道了,聖弟子。誰呢?就是舍利子等,舍利弗、目犍連,或者摩訶迦葉還沒有入涅槃,還有其他的很多的大阿羅漢。「堪為證得」,他們有能力幫助眾生證得佛正法,這個話應該是這麼說。舍
化眾生的,這些阿羅漢。但是他們隨著佛,佛入涅槃了,他們也入涅槃了,舍利弗、目犍連是佛前,佛入涅槃前三個月入涅槃的。但是憍陳如尊者、優婆離尊者是以後,佛滅度以後才入涅槃的。「多分散滅」,多數的這些阿羅漢都已經不在了,都入涅槃了。「以上二句傷歎有德」,就是「大師世眼久已閉,堪為證者多散滅」,這是有聖德的人他們都不在世間了,這是讚歎有德行的人。
下二句傷歎起失。凡夫愚癡無有慧眼,不能觀見四真諦理,起惑任情,無法自制,名無制人。由起鄙惡尋思,異途橫計,惑亂聖教。第二頌重釋傷歎。就中,一、重釋有德,二、重釋起失。無師自悟,名為自覺,簡異二乘。有此覺者,名為大師。于今已歸最勝寂靜,常樂涅槃,釋前世眼久已閉。持彼教者,諸大聲聞舍利子等,多分隨滅,釋前堪為證者多散滅。世無依怙下二句,重釋起失。由佛及弟子滅故,名喪眾德;世間有情無所歸依,名無依怙。此即釋前『不見真理無制人』。無有正法之鉤制諸惑象,隨意起執,釋『由鄙尋思亂聖教』。後一頌,即第二勸學法。既知如來正法壽命漸次淪亡,如人欲終,氣臨至喉,即便斷滅。於此時中,是諸煩惱勢力增盛,應速欣求解脫涅槃,而勿放逸起諸煩惱!「下二句傷歎起失」,就是「不見真理無制人,由鄙尋思亂聖教」這二句,這是「傷歎起失」。沒有這些聖人教化眾生、弘揚佛法了,所以世間上的眾生就生起了很多的過失。凡夫愚癡沒有慧眼,就是沒有般若的智慧,「不能觀見四真諦理」,不能觀察世間也是有因果的,出世間也是有因果的。「起惑任情」,那麼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呢,就生起了很多的顛倒迷惑,那麼我們學習了佛法的人,知道自己是生了煩惱了,但是不能控制,所以「任情」,「任」就是放縱,放縱自己的煩惱。「無法自制」,沒有佛法,沒有這個戒定慧來控制自己,所以叫做無制人。「不見真理」就是不見四聖諦的真理,不見四聖諦就是聞思修的智慧都不夠,所以「無法自制,名無制人」。「由起鄙惡尋思,異途橫計,惑亂聖教」,這是第四句「由鄙尋思」,由於這樣的人不能自制,所以他的內心生起了鄙惡的分別。「異途橫計」,「異途」就是不同的道路;佛法是一條道路,這是正道,另外還有其他的道路,就叫異途,就是邪道。「橫計」就是不合理的思惟、分別、執著,那麼就執著有我了。「惑亂聖教」,這樣一來,他內心的煩惱、迷惑,執著有我,這樣就是混亂了佛的正法。所以叫做「由鄙尋思亂聖教」。這是第一個頌,是這樣意思。第二個頌「重釋傷歎」,是「自覺已歸勝寂靜」這個頌,「重釋」,又解釋前面第一個頌的傷歎。「就中,一、重釋有德」,解釋有德。「二、重釋起失。無師自悟,名為自覺」,「自覺已歸勝寂靜」,就是佛陀他是沒有老師的,他是在菩提樹下思惟緣起,他就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了,所以叫做自覺。「簡異二乘」,簡別不同於緣覺和聲聞。聲聞、緣覺,和他們不一樣,所以叫做自覺。本來辟支佛也是無師自悟,可是他也要多生以來親近佛、聽聞佛法、栽培善根,才能夠無師自悟,但是自悟也沒有佛那麼圓滿,所以還是在簡別之內。「有此覺者,名為大師」,就是他能夠自覺的。「于今已歸最勝寂靜,常樂涅槃」,這是在世親菩薩那個時候,佛陀已經回到那個最殊勝的寂靜處,就是永久安樂自在的涅槃的境界去了。我們欲界的人,內心是散亂、是流動不停的,這樣子起惑造業受苦的,不是寂靜。但是色界、無色界天有甚深的禪定,也可以說是寂靜,但是若是對於佛的涅槃來說,那還不是最殊勝的寂靜,唯有佛的涅槃是最勝寂靜,因為那裡面沒有煩惱了。「釋前世眼久已閉」這句話呢,就是「自覺已歸勝寂靜」,就是解釋前面「大師世眼久已閉」這一句。「持彼教者多隨滅」,「持彼教者,諸大聲聞舍利子等,多分隨滅」,就是受持佛所演說的正法,這些阿羅漢是能受持的。我們凡夫多數記憶力不好,要費很大的力量才能夠背出一篇文章,或者背一部經,很不容易,但是聖人可不一樣。阿難尊者是初果聖人,他當然過去有種種功德,所以他的記憶力強,而這一切阿羅漢都是記憶力很好的,所以聖人他是能受持正法的。「持彼教者,諸大聲聞舍利子等」,多分都是隨佛以後都入涅槃了。這是「釋前堪為證者多散滅」,這句話解釋前面那個,前面第一頌的第二句。「持彼教者多隨滅」。「世無依怙下二句,重釋起失」,這二句「世無依怙喪眾德,無鉤制惑隨意轉」,這二句在解釋前面那一個頌的過失。「由佛及弟子滅故,名喪眾德」,佛和眾弟子這些大阿羅漢,都是具足無量無邊的德行的人,他們都入涅槃,都不在人間了,所以叫做「喪眾德」,這也是一個解釋。「世間有情無所歸依」,他們不在人間了,所以世間的凡夫眾生沒有歸依處了,「名無依怙」。此即釋前「不見真理無制人」,解釋這句話的。這句話也可以做不同的解釋,就是佛和弟子他們都入涅槃了,那麼其他的人就是沒有老師了,自己不能夠修學聖道,就不能成就聖德,那叫做「喪眾德」,這樣解釋也可以。「世無依怙喪眾德」,說世間的有情沒有佛、沒有這些阿羅漢作歸依處,所以就不能成就種種的聖德,叫「世無依怙喪眾德」,這麼解釋也可以。「無有正法之鉤制諸惑象,隨意起執,釋『由鄙尋思亂聖教』」,「無鉤制惑」,「鉤」是調象師,調象師拿著鉤來降伏大象,來訓練這個象,叫牠可以用,那麼就是用鉤來鉤這個大象。這個譬喻不能學習佛法的時候,你沒有戒定慧的鉤來制伏你的貪瞋癡的煩惱,叫做「無鉤制惑」。無鉤制惑,所以「惑」就是很自在的活動,叫隨意轉。「無有正法之鉤制諸惑象,隨意起執」,這是解釋前面「由鄙尋思亂聖教」的意思。後一個頌,即第二勸學法。傷歎人是前兩個頌,最後一個頌勸學法。「既知如來正法壽命漸次淪亡」,如至喉。「既知如來正法壽命」,這個正法有兩種,一種是佛和阿羅漢成就了清淨無分別的智慧所證悟的真理,那叫正法;第二個就是教法,就是佛和阿羅漢所演說出來的佛法,語言文字的佛法,叫做教法。現在說「既知如來正法壽命」是指教法說的。佛和阿羅漢所證得的那個正法,那是沒有破壞的;現在只是語言文字的佛法流傳在世間是有壽命的,就是有時間性。「漸次淪亡」,漸漸的、逐漸的,佛的正法在世間就是滅亡了。「如人欲終」,像人要死了,「氣臨至喉」,氣只能到喉這裡,喘不出來了,不能喘氣了,「即便斷滅」,就死掉了。「於此時中,是諸煩惱勢力增盛」,佛法在世間不那麼興盛了,就在這個時候,這一切眾生煩惱的力量就是特別的興盛,特別的猛烈。「應速欣求解脫涅槃」,所以我們佛教徒要趕快地發出離心、發歡喜心,要努力的修行來解脫生死、得涅槃,「而勿放逸起諸煩惱」,這是勸學法。
『越此依餘,豈無解脫?』正宗分,就是《破我論》重要的部分。在這一分裡面,分成兩段:第一段是「總破」,第二段是「別破」。第一段「總破」裡面,又分六小節,這有六段。第一個是問:「越此依餘,豈無解脫?」前面序分裡面說「是諸煩惱力增時,應求解脫勿放逸」,這是說現在這個時代,佛法不興盛了,人的煩惱就會特別嚴重起來,佛教徒不應該隨順煩惱活動,應該求解脫,修學佛法來解脫這個煩惱。這樣說呢,你這樣說,但是我有不同的意見,什麼呢?「越此依餘,豈無解脫」,「越」就是超越、就是離開,「此」就是指佛法來說,就是我把佛法丟在一邊,不要管它,我去學習其他的法,叫做「餘」。我不學習佛法,我學習非佛法,叫做「依餘」。「豈無解脫」,豈是不能得解脫嗎?這個意思。「越此依餘,豈無解脫?」要看這個話,世親菩薩說這個話,這可見我們出家人就是學習佛法,不應該到社會上學校去學非佛法。你看這地方「越此依餘,豈無解脫」是這樣意思,但是,說我們要弘揚佛法,若沒有世間的知識,就不能夠圓滿。所以學習非佛法,似乎也有需要,是不是呢?其實不一定。我們閒話少說。
『理必無有。』以理推尋,必定無有。「理必無有」,這第二段,這是回答這個問題。在道理上說,「以理推尋,必定無有」,從道理上說,你若不學習佛法,學習非佛法的話,決定不會得解脫。「以理推尋,必定無有」這句話不是《俱舍論》的文。「理必無有」這句話是《俱舍論》的文,這句話是普光法師《俱舍論記》上的話。
『所以者何?』這是第三段又是問。「徵」就是問的意思。因為什麼「理必無有」呢?
『虛妄我執所迷亂故。謂此法外諸所執我,非即於蘊相續假立,執有真實離蘊我故。由我執力,諸煩惱生,三有輪迴無容解脫。』初句略釋,謂以下廣釋。一切煩惱皆因執我,生死之業由煩惱起,三有輪迴因於惑業,所以執我無容解脫。底下第四段來解釋這個道理。「虛妄我執所迷亂故」,因為學習非佛法,非佛法就是執著有我的,執著有我,那就不是佛法,那麼這個非佛法裡面,他們裡面有什麼不對呢?就是執著有我。執著有我是錯誤的,所以叫做「虛妄我執」。被錯誤的我執所迷惑了,使令他的思想混亂,沒有智慧,不能正見諸法實相,就會流轉生死的。「虛妄我執所迷亂故」這一句話就回答完了。這底下又解釋這個「虛妄我執所迷亂故」,解釋這句話。「謂此法外諸所執我,非即於蘊相續假立,執有真實離蘊我故,由我執力諸煩惱生,三有輪迴無容解脫」,非佛法的過失就在這裡。這個「虛妄我執所迷亂故」這句話怎麼講呢?「謂此法外諸所執我」,這是說在佛法以外,所有的人他們都是執著有我的,執著有一個真實的我,要保護這個我、要愛這個我、要放縱這個我,若這樣子就有問題了。「非即於蘊相續假立」,這個所執著的我,不是佛法裡面所講的我。佛法是什麼呢?佛法是「於蘊相續假立」的我。而一般的凡夫所執著的那個真我,「非即於蘊相續假立」,不是這個假名我。蘊,就是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相續怎麼講呢?相續就是前一個五蘊老病死結束了,又來一個色受想行識五蘊,也可能是到天上的五蘊、也可能是狗的五蘊、也可能是毒蛇的五蘊、也可能是地獄、餓鬼的五蘊,那個五蘊又死掉了,又來一個五蘊,總是相續不斷的下去,所以叫做「蘊相續」。假立,就是依五蘊假立一個我的名字,這樣子叫做我,這是佛法裡面所說的我是這樣子。於「此法外」,於佛法以外,執著有個我,那個我不是佛法中所說的「於蘊相續假立」的我。「執有真實離蘊我故」,佛法以外的人執著這個我,執有真實,就是執著有一個真實的我。這個真實的我怎麼講法呢?是「離蘊我故」,就是離開了色受想行識之外,有一個有體性的我,那個叫做真我,是這樣意思。如果是在五蘊上假立名為我,離開五蘊,就沒有我了,只有我的名字而已,它本身沒有獨立的體性。譬如說是某甲和某乙兩個人在這坐著,說是某乙走了,某乙走了,某甲還可以繼續坐在這裡,什麼原因呢?就是因為他們各有各的體性,某乙走了,某甲他有獨立的體性,他可以不動,繼續坐在這裡。譬如桌子有四條腿,你拉一條腿的時候,那三條腿也都動,因為什麼呢?因為它是一體,所以它離不開,它動它就得動。那麼這個意思呢,就是假名我離開了五蘊的時候,他沒有自己的體性。沒有自己的體性,但是有個名字叫做我,就是假名我,就是有名而無體。這個真我,世間上的非佛教徒所執著的我,有名還有體,就是離開五蘊,另外有個體性,這個東西是我,有名也有體,所以叫做真我。你這個色受想行識老病死完了,但是我還是存在的,所以他有自己的體性。那有自體性的,叫做真我。「執有真實離蘊我故」,你這樣執著,就叫做「虛妄我執所迷亂故」,你這樣執著有我,就是不對的。根本沒有這麼回事,只是自己的妄想這樣執著。執著這個我有什麼不對呢?「由我執力,諸煩惱生」,因為你執著有我,你這個執著的力量,就會諸煩惱生,就會有很多的煩惱因此而生起,因為這樣子就生起煩惱了。譬如說若是罵我,我就不高興了;誰若是讚歎我,我就好了,我就歡喜了。須菩提尊者,佛在世的時候,這個大阿羅漢,他在修無我觀的時候,他常常觀察色受想行識沒有我,常常這麼思惟。有一天,他有事情,就到另外一個修行人的地方去,用我們現在的話,就是一個住茅蓬的老修行,他到那兒去,看他去。他一敲門,裡面的老先生說:「你是誰?」這樣問的時候,須菩提尊者就站在那裡,「我是誰?」心裡想,他不能回答「我」,不能回答。因為他感覺「這裡沒有我啊!」就會立刻會想起來「你是誰?」譬如說「念佛是誰?」他想「念佛是誰?」「沒有我啊!色也沒有我、我所,受想行識也非我、我所,沒有我!」所以回答不出來,就是默然的站在那裡,就會有這種事情。這若換一句話說呢,某甲來罵某乙,說:「乙是壞蛋!」那麼說「誰是壞蛋呢?」「這裡頭沒有我啊!色也不是我,受想行識也不是我,甲並沒有罵我!」他會這樣想。我們出家人通常說一句話「向道上會」,所以人來罵我的時候,人家說我的壞話,或者拿拳頭打我的時候,你這時候你的心不要離開道,就不要離開般若波羅蜜的智慧。觀察我空就是般若的智慧,這時候你就想「打我,是打我嗎?」「誰是我?」「色不是我,受想行識不是我。」你這一想,你沒有生煩惱。如果你不修無我觀,那立刻的就是要把拳頭伸出來了。所以不要說伸拳頭,人家說一句不順心的話,心裡面就煩惱。或者人家瞪你一眼,心裡就煩惱,就是因為對我有傷害了。所以「由我執力,諸煩惱生」,你若執著有我呢,你就會有煩惱。這句話「由我執力,諸煩惱生」,我看應該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去思惟這句話。你去想「由我執力,諸煩惱生」,怎麼知道呢?你這樣想,你會知道了,「由我執力,諸煩惱生」。若沒有我的時候,就沒有煩惱,這是一個事實。所以沒有我的時候,沒有煩惱;有我執的時候,常常有煩惱的。「這個地方不對勁,我到別的地方去了,我不在這兒住。」你到別的地方,你還有煩惱,因為你還有我執嘛!你若沒有我執的時候,到什麼地方都一樣!都是淨土!都是快樂的地方!「由我執力,諸煩惱生,三有輪迴無容解脫」,你有煩惱,你就會採取行動,就會造罪業,有罪業就使令你流轉生死。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六道輪迴,「無容解脫」,不能容許你得解脫的,你一定要受生死苦的。所以生死的苦從哪裡來的?從自己的一念分別心、執著有我而來的。所以,你若「越此依餘」,就是沒有解脫。「虛妄我執所迷亂故」,所以沒有解脫,你若執著有我,就沒有解脫。佛法是無我論,所以要修學佛法,才能得解脫的,「應求解脫勿放逸」!「初句略釋」,就是「虛妄我執所迷亂故」,這是略釋。「謂此法外諸所執我」以下是廣釋。一切煩惱皆因執我,生死之業是由煩惱生起來的,三有輪迴因於惑業而有,所以執我無容解脫」,不可能得解脫的。如果有人問:「你出家多少年了?」「出家四十年了。」你斷煩惱沒有?和初出家是一樣的,人家說一句話,心裡就煩惱。說一句好話也是生煩惱,你生歡喜心也是煩惱,你生瞋心也是煩惱。因為什麼出家四十年、五十年、一百年還有煩惱呢?因為什麼?就是沒有修無我觀啊!沒有修這個無我觀,所以會有煩惱。我們出家四十年了,我也上早殿、上晚殿,我今天也讀這個經,明天也唸那個咒,我也沒有懈怠,但是不斷煩惱,是不是?不斷煩惱!我們看看這個律,看看藏經上《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僧祇律》,你看看律,你就知道佛在世的時候,比丘怎麼樣生活?出家是怎麼回事?我們聽老法師講經的時候,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的時候,你講的時候,就說這是佛臨命終的時候,遺囑是這樣子,其中有一句話:佛在世的時候是依佛而住,佛入滅以後,依四念處住。你常這樣修行的時候,就能斷煩惱。佛在世的時候,那些比丘為什麼能得初果、得阿羅漢果?就是依四念處住,所以能得阿羅漢果,能得聖道。這上面主要是說無我,就是因為你執著有我,你一直的有煩惱。自己有煩惱,而還自己不知道是因為自己有執我才有煩惱,還不知道。因為「你不對,你給我煩惱,你不講道理,你觸惱我」,認為別人不對。別人不對,關我什麼事呢?主要是自己不對,就是自己執著有我的關係。這是第四。
『以何為證知諸我名唯召蘊相續,非別目我體?』第五「以何為證知諸我名唯召蘊相續,非別目我體」,這是第五段「責」,責還是問。「以何為證」,有什麼理由作證明,知道我的名字「唯召蘊相續」,唯獨是召呼這個蘊相續,就是相續的五蘊叫做我,這是以五蘊立我的名字,只是這樣子而已。「非別目我體」,並不是另外,離開了五蘊,另外有個東西,是我的體性。這個我是指那個體性說的,離開了五蘊,另外沒有東西,無有少法可得。並且我們執著有我的人,不管是佛教徒也好,是非佛教徒也好,都是指這五蘊為我,都是執著這裡面有一個我,執著有個真實的我體的,都是這樣執著,那麼這就是錯了。現在佛法裡面說我呢,就是「唯召蘊相續,非別目我體」。現在這句話說,你有什麼理由證明,佛法裡面說的我,唯獨是在五蘊上假立名字,不是另外有個真實的體性的,你有什麼理由證明這件事呢?這是問。那麼這底下就是破。
『於彼所計離蘊我中,無有真實現比量故。謂若我體別有實物,如餘有法,若無障緣,應現量得,如六境意。或比量得,如五色根。言五色根比量得者,如世現見,雖有眾緣,由闕別緣,果便非有;不闕便有,如種生芽。如是亦見雖有現境、作意等緣,而諸盲聾、不盲聾等識不起、起,定知別緣有闕、不闕。此別緣者,即眼等根,如是名為色根比量。於離蘊我,二量都無,由此證知無真我體。』第六是破:「於彼所計離蘊我中,無有真實現比量故。」現在是佛教裡面說的我,是假名我;非佛教徒、非佛法裡面執著我,是有真實性的我,有實體的我。現在就是來成立這件事:非佛法中所執著那個真實我是不對的,所以,佛法中說的我「唯召蘊相續」。這底下是破。「於彼所計離蘊我中」,在彼外道,非佛教徒所執著的這個我是離,叫「離蘊我」,離開了色受想行識,另外有一個實體的我,他執著這個是我。「無有真實現比量故」,他沒有真實的現量和比量可以知道有這樣的我的,沒有,沒有這種現量、比量,用現量去知道、用比量去知有一個實體的我,沒有。沒有真實現比量知道離蘊有一個我的。這一句話,就是這一段文的一個大意,這五行就是這一句話的大意,說出來了。「於彼所計離蘊我中,無有真實現比量故。」「現量」,什麼叫做現量?就是不待名言,離一切分別心,他有所知,於所緣境有一個正確的智慧生出來,就是正確的認識所緣境,離一切分別心而正確的認識所緣境,那麼就叫做現量。「比量」,就是對於所知道的事情不明白,怎麼辦法能知道呢?就是假藉已經知道的事情去推論那件事,那麼就能知道了,知道得也很正確,那叫比量。比如說見煙知有火,見角知有牛。有一道牆把牛遮住了,看不見牛的身體,但是看見角,有角就知道後面有牛,就是這麼意思。比如說看見那棵樹和草在搖動,就知道有風。這叫做比量。這一句話是說這一段文的大意,這底下詳細解釋。
『於彼所計離蘊我中,無有真實現比量故。謂若我體別有實物,如餘有法,若無障緣,應現量得,如六境意。或比量得,如五色根。言五色根比量得者,如世現見,雖有眾緣,由闕別緣,果便非有;不闕便有,如種生芽。如是亦見雖有現境、作意等緣,而諸盲聾、不盲聾等識不起、起,定知別緣有闕、不闕。此別緣者,即眼等根,如是名為色根比量。於離蘊我,二量都無,由此證知無真我體。』丙六、破,「於彼所計離蘊我中,無有真實現比量故。謂若我體別有實物,如餘有法。若無障緣,應現量得,如六境意。」正宗分一開始分兩大段,第一段是總破,第二段是別破。總破就是沒有說出來是破誰,沒有說出來名字,所以算是總破。這一科裡分六科,這是第六科是破,第五科是責:「以何為證知諸我名唯召蘊相續,非別目我體?」這個我的名字是指假名我說的,不是指有實體性的我說的,有什麼證明呢?怎麼知道沒有真實的我呢?「於彼所計離蘊我中,無有真實現比量故」,就是離開了色受想行識,單獨的有一個實體的我,這樣的我不管是現量也好、比量也好,都是看不見的,都是沒有這件事的,所以知道這個我只是假名我。「謂若我體別有實物」,這句話若詳細說,這樣說:若是所執著的我的體性,離開了色受想行識,另外有它的實體,有一個真實的體性,這樣的話,「如餘有法」,就像其他的屬於有的這種事情。比如說色法、受、想、行、識,這都是有法,有法,色──地水火風,受有苦受、有樂受、不苦不樂受,想、行、識這些有法,它有它的體性的,都是有體性的。而這個所執著的我如果也是有體性的話,也應該很明白的看出來。比如說這裡有個樓房,我們一看,就是有個樓房在這裡。「若無障緣,應現量得」,如果中間沒有其他物體的障礙,那麼「應現量得」,我們的眼識應該能看見的,耳識或者是能聽見,眼耳鼻舌身應該感覺到有一個我,應該是這樣才對。「如六境意」,就是舉一個例子,如六境,就是色聲香味觸法這六種境界。前五種境界,色,我們眼睛可以看見,比如說燈開了的時候有光,眼睛就看見了;若有聲音的時候,耳就能聽見;鼻舌身,都會接觸到的,這是前五境。如果是第六境,就是法。色聲香味觸法。這個法就是由意處,十二處裡面,眼耳鼻舌身意,眼耳鼻舌身是前五根;那麼這個第六意處就包括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在內,六個識統起來名之為意處的。所以「如六境意」這個意,包括前五識在內,所以前五種境界,前五根、前五識可以得到;第六境就是意識,意識在我們平常人來說,意識很難是現量的,除非是得了神通、得了禪定的人,他在定中的意識,就是他心通,定中的意識起他心通的時候,能看見你的心在想什麼,那麼那也就是現量得,這樣嘛,他就會知道你的法塵,你在想什麼境界。所以統起來就說「如六境意」,這是指現量得。現量得,我昨天講過,現量是不待名言的。不待名言怎麼講?你可以講嗎?比如我們的眼識看見東西的時候,就是不待名言。眼識……,有三種分別,眼識只有自性分別,就是眼識的體性是個明了性的。比如說地水火風這無情物,它沒有分別,它什麼分別都沒有,這是無知之物。這個眼識呢,它是有明了性的東西,屬於心法,所以它有明了性,那個明了性叫做自性分別,它的體性上有這種能力,能夠明了,但是它沒有隨念分別、計度分別,沒有。什麼叫做隨念分別、計度分別,這個現在不講了。眼識只有自性分別,所以它不待名言,它看見這個光了,但是,它並沒有分別這是光,沒有這句話,沒有名字,它不會說話的。誰能夠待名言?就是第六意識。第六意識看見光了,喔!這是有光明了,現在可以讀書了,可以有光、有書、有種種的名字,這是第六意識才有的。前五識是沒有名字,它也不會說話,沒有名字,所以不會說話。那麼這就叫做無分別,不待名言,沒有分別,那麼這是現量的境界。這個所執著的我也像五蘊似的,它有它的體性,那就應該說色受想行識我,應該是六個。現在只說五個呢,就表示我是沒有自己的體性,只是個沒有體性的假名字而已。所以若是它有體性的話,我們的前五識應該能得到。它若是屬於地水火風,我們眼睛能看見。若是屬於聲音,耳能聽見。若是屬於鼻所聞的香,或者是臭,鼻也能聞到。若是酸甜苦辣,舌頭也應該是嚐到。如果屬於寒熱這一類的觸,身應該能覺知到。我們感覺不到,前五識沒有辦法知道,就表示現量得不到。「或比量得」,或者說現量不能得,這是有障礙,說有個大高山遮住了,那一面有什麼事情看不見,遮住了。或者有個牆,牆外面是什麼,遮住了,我看不見,就是不知道。那麼怎麼辦法?「比量得」,用比量的智慧可以知道。那麼比量能不能得到呢?也是得不到!那麼就可以知道是沒有我的體性。「如五色根」,這舉一個例子,比量得這件事,就像五色根似的。五色根是什麼?眼耳鼻舌身,前五根都是物質成就的,精微的物質組成的,但是,這種精微物質的五根,不是我們肉眼能見到的。肉眼沒有見到,那麼你怎麼知道有呢?這就是比量,由比量而得知。這底下就解釋。「言五色根比量得者」,這五色根,我們的肉眼不能知道,所以要用比量的智慧才能知道。譬如說「如世現見,雖有眾緣,由闕別緣,果便非有」,譬如,這裡舉一個譬喻,世間上的現前看得見的事情,「雖有眾緣,由闕別緣」,這件事雖然有很多的助緣,比如說是種這個麥、或者稻這些植物,有土、有肥料、也有人工、也有陽光、也有水,這些因緣都有了;「由闕別緣」,因為缺少了特別的因緣,就是沒有種子,這個種是別緣。比如這個土、水,這是一個共緣,這個水、土、人工這個緣,是共有的因緣。麥、稻、蘋果,或者是橙子、或者是高粱、是包米,都是需要有水、有土、有陽光這些因緣的,所以這個因緣是通於一切的,所以叫共緣;種子就是特別的了。蘋果它只是這一種,用蘋果的種子作因緣,高粱只能作高粱的因緣,不能作蘋果的因緣,所以,這些種子是特別的因緣。「由闕別緣,果便非有」,那麼,沒有種子,就不能生芽,莖、枝、葉、花、果都沒有了,你有水、土、人工也不行。「由闕別緣,果便非有;不闕便有」,若不缺少呢,它就會有,有種子就會有芽,所以「如種生芽」,若有種它就會生芽,芽就是果了。「如是亦見雖有現境、作意等緣,而諸盲聾、不盲聾等識不起、起」,前面說外面的這些植物作譬喻,這底下是指我們人的本身來作譬喻。「如是」,和前面的譬喻一樣的,也是這樣,也是我們現見的。什麼呢?「雖有現境」,雖然有現前的境界出現,這個境就是所緣境,比如說有了聲音,聲音是耳識所緣境。有「作意」,這個耳識若是動的時候,要有一個條件,要有作意心所,這耳識才能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些識要動的時候,一定要有個作意心所它才能動,所以作意也是個緣。那麼這個作意,所有識的生起,都有作意的因緣。所以,作意就是共緣,是共,是通於一切識的。這個作意怎麼講?作意,你看《百法明門論》心所上,作意心所是引心趣境。外面有了所緣境了,就會有作意心所,它去警覺應該生起的心識去接觸所緣境,這個引心趣境的這個作用,叫做作意心所。每一個心識都要有這個心所的。雖然有所緣境了,又有作意的心所了,還有其他的種種因緣,「而諸盲聾、不盲聾等識不起、起」。可是這些盲人眼根壞了,他的識不動。比如說是耳根壞了,這個聾人,聾人他有聲音出現了,又有作意的心所,但是他是什麼不行?他的耳識不能動。盲聾的人不能動,眼識、耳識不能動,不能去緣色、不能去聽聲音,這個識它就不起,眼識、耳識不能動。若是有現境、有作意等緣,不盲聾的人,他這個識就起來了,眼識就動了,眼識、耳識動起來,那麼這就是因為眼根、耳根沒有壞,所以識就會動。那麼眼根和耳根是個別緣,眼根只能為眼識作根,耳根只能給耳識作根,不能給眼識,這都屬於別緣。「定知別緣有闕、不闕」,從這件事上看,可以知道別緣有的缺少、有的不缺少。此別緣是什麼呢?「即眼等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如是名為色根比量」,這就叫做色根比量,就是前五識五色根的比量。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能發出識來,就可以知道你有五根,知道你有五種淨色根,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如果你發不出來識的話,就知道你沒有根了,所以這是叫比量。因為這五根我們不是肉眼能看見的,不知道有沒有,但是你能發出識來,就知道你有根。像昨天說的,樹和草在搖動,就知道有風;見到煙了,就知道有火;看見你能夠有眼識動起來、耳識動起來,就知道你有眼根、耳根。這是由比量而知。現在這個「於離蘊我」,你執著離開了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另外有一個實體的我,這個我怎麼能得到呢?「二量都無」,現量、比量都得不到,得不到有這個我的體性。「由此證知無真我體」,從這可以看出來、可以證實、可以知道你所執著那個真我的體性是沒有的。本來是現量、比量,還有一個聖言量。沒有用聖言量來作證明,是什麼原因呢?因為我們佛教徒我們稱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是佛,但是,外道稱他的大老師也是佛,所以,你用聖言量這句話是無效的。所以就是用現量、比量來說好了。這一段文,世親菩薩破斥實我的方法,是用現量、比量來破,是這樣意思,你要記住《破我論》一開始的總破,是這樣破的。
『然犢子部執有補特伽羅,其體與蘊不一不異。』犢子部,小乘二十部之一,依「異部宗輪論」載,犢子部在佛滅後第三百年中,從說一切有部所分出。然依「舍利弗問經」、南傳「島史」、藏傳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等書所傳,此部係直接從上座部分出者。又南傳佛教謂其分裂年代在佛滅後二百年中。「異部宗輪論述記」云:犢子者,律主姓也。上古有仙,居山靜處,貪欲已起,不知所止,近有母牛因染生子,自後仙種皆言犢子,則婆羅門姓。佛在之日,有犢子外道歸佛出家,如涅槃經說,此後門徒相傳不絕,至此分部,從遠襲為名,言「犢子部」。「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我之異名。數取五趣,其體實有,與彼五蘊不一不異,彼計我體非斷非常。若與蘊一,蘊滅我滅,我即應斷,不可言一;若與蘊異,蘊滅我不滅,我應是常,不可言異。「然犢子部執有補特伽羅,其體與蘊不一不異」,這底下是別破,前面是總破,這底下別破。別破有三段,第一段是破犢子部,第二段破數論師,第三段破勝論師。破犢子部裡面分成三段:第一段是敘宗,說犢子部執著有我的要義,他這個我究竟是怎麼個情形,先說明它。第二段正破。第三段是通難。今初,就是敘宗。「然犢子部執有補特伽羅」,這底下就指出來名字了,犢子部他是執著有「補特伽羅」,就是有我的。「其體與蘊不一不異」,這個「補特伽羅」的我的體性,和我們的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是不一也不異,是這樣的。那麼這就是敘宗,大概的要義是這樣。這底下解釋。「犢子部,小乘二十部之一」,二十個部派佛法其中的一部,也還是一個大的部派,「依《異部宗輪論》載,」根據《異部宗輪論》這部書的記載,犢子部是在佛滅後第三百年中,三百年中就是由二百零一年開始到三百,就是在這個時候。「從說一切有部所分出」,它是從說一切有部裡面分出來的;說一切有部是屬於上座部。「然依《舍利弗問經》」,前面是根據《異部宗輪論》說的,若是根據《舍利弗問經》和南傳的《島史》(南傳佛教有一部《島史》,就是鍚蘭的佛教)、藏傳的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西藏傳的佛法,有一個人叫做多羅那他,是西藏人。他作的《印度佛教史》也有說到這件事)。這些書,一共是三種書,《舍利弗問經》、《島史》和《印度佛教史》這三種書所傳,所傳說的,此部係直接從上座部分出的,不是從說有一切有部,從上座部分出的。又南傳佛教謂其分裂年代在佛滅二百年中,就不是三百年中。這個說法有點不同。《異部宗輪論述記》,《述記》是窺基大師寫的。「犢子者,律主姓也。」「律主」,這位大德是律主,就是他很重視戒律,他是這個部派的主人,這個主人的姓,姓犢子,犢子是一個族的姓氏,像我們中國人有人姓王、有人姓張、有人姓趙,就是這樣子。怎麼會有這樣的姓呢?「上古有仙,居山的寂靜處,貪欲已起,不知所止」,就是貪欲心生起來,他不知道把它停下來,「近有母牛因染生子,自後仙種皆言犢子,則婆羅門姓」,「皆言犢子」就是這一個婆羅門,這一個族姓就姓犢子了,以犢子為姓。「佛在之日」,佛在世間的時候,有個犢子外道歸佛出家,如《涅槃經》說。曇無讖翻譯的《涅槃經》,有南本、有北本的不同,北本是四十卷,南本是三十六卷,在南本來說呢,就是第三十六卷說到這件事。「此後門徒相傳不絕」,佛在世的時候,犢子外道出家以後,他又收徒弟,徒弟又收徒弟,一直的相傳不絕。「至此分部」,到了佛滅後二百年中或者三百年中,思想上有些分歧,就分成了部派。「從遠襲為名,言犢子部」,就是這個部派就從他以前大德的姓氏,取那個姓氏作這個部派的名字,就叫做犢子部。「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這底下解釋這個補特伽羅,中國話叫做「數取趣」。「數取趣」是我的異名,也就是我,我有不同的名字。「數取五趣,其體實有」,數數地去取得五趣的果報。五趣,就把阿修羅包括在天道或者鬼道裡面,就變成了五道。「數取五趣」,其實得果報是人的業力,你造善業、你造惡業,所以你得到的果報就不同。但是,若是說誰在流轉生死呢?說我,這個我就叫做「補特伽羅」了。「其體實有」,他數取趣的這個我的體性是真實有的,這是犢子部有這樣的思想。「與彼五蘊不一不異」,這個我的體性和五蘊是不一不異的。通常講呢,執著有我的有我論者執著這個我,通常來說,是和這色受想行識五蘊是不一的,不一而是異的。譬如說我們這個房子,人在房子裡住,房子若壞了,人就走了,另外再造一個房子在那裡住;那個房子壞了,再出去了,他離開這個房子,再造一個房子,到那個房子去住。這房子老是有成住壞空,但是這個人老也不死,從這個房子到那個房子,從那個房子到那個房子;就是這個我在五道的果報裡面,五道的果報老病死,都是死了,但是這個我是常存不壞的,是這樣的意思。但是我們中國佛教,《楞嚴經》是很興盛的,都歡喜學習《楞嚴經》,《楞嚴經》就是這樣講!為什麼人死了他不會斷滅呢?就是因為有常住真心。波斯匿王那一段就是這樣講,那麼和這裡面就有一點問題!「與彼五蘊不一不異」,這裡的說法不同,說是不一也不異,這樣講法。我們對於印度的佛教、對於印度的外道、對於犢子部的教義,我們中國佛教徒大多數都不大明白,大多數的我們中國佛教徒對於印度外道的思想,對於《阿含經》、《阿毗曇論》的思想,都不大明白,所以初開始一聽到《楞嚴經》講這話,心裡很歡喜,「啊!原來是這樣子,這六道輪迴裡面,生滅無常變化中,有個不生不滅的我,常住真心!」這樣子,心裡很快樂,是不是?是這樣的。當然我們現在也有人還是歡喜,但是你若多讀一些佛法,就發覺有這樣的問題。這裡說的呢,就是和平常說的這個我,這有我論者有點不一樣,他說不一也不異。剛才說房子壞了,人就走了,這樣說,這五蘊和我是異的,彼此是各有各的體性的,是別異的、是不同的。現在這個補特伽羅,這個犢子部說的我,他說不一也不異,他這樣講。「彼計我體非斷非常」,彼犢子部學者,這是佛教徒。犢子部是二十部派裡面的一個部派,是佛教徒,不是外道,這還不同的,還是不一樣,他執著有我。本來我們讀《阿含經》、你讀《寶積經》、讀《般若經》、《大智度論》、《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很多的經論裡面都是說無我的。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無我是三法印之一。但是,犢子部就提出來有我,你看這事情怪,也是很怪。公然的和這三法印唱反調,這件事應該是要研究研究才對的。「彼計我體非斷非常」,也不是中斷,也不是常住的。不斷,應該是常,不中斷就是一直地常住下去;但是還不常住,這也是一個怪事。「若與蘊一,蘊滅我滅」,他執著我是非斷非常,他認為我和五蘊是不一不異。不一不異和非斷非常是怎麼個關係呢?這解釋:「若與蘊一,蘊滅我滅」,這個有體性的我如果和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是一,是一個,是一個的話呢,「蘊滅我滅」。這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很明顯的是敗壞的東西,這個色受想行識很明顯的老病死要結束了,那麼,它若和我的體性是一個的話,那麼它也隨著老病死了,也就結束了。所以蘊若滅了的時候,我也就滅了,那就是斷了嘛,「我即應斷」了,所以「不可言一」,所以說這個我和五蘊,不可以說是一,不可以這樣說。「若與蘊異」,說這個我的體性和五蘊是別異的,「蘊滅我不滅」,五蘊老病死壞了,但是我的體性不壞。「我應是常」,那麼我就是常住的了。他執著這個我是不斷也不常的,所以「不可言異」。所以不可以說我和五蘊……這個「不一不異」,所以就「非斷非常」。犢子部的學者這樣解釋這個問題。這一段文是大概地說明犢子部執著有我的要義,所以叫做敘宗。
『此應思擇為實為假?實有假有相別云何?別有事物是實有相,如色聲等;但有聚集是假有相,如乳酪等。許實許假各有何失?體若是實,應與蘊異,有別性故,如別別蘊。又有實體,必應有因;或應是無為,便同外道見,又應無用,徒執實有。體若是假,便同我說。』「此應思擇為實為假」,這以下就是破,正破。丁一敘宗,丁二正破。世親論師破犢子部這個我,他不同意他這個我的執著。文為二,這一大段文分兩科,分兩段,「一以理破,二以教破」,第一個是講道理,用道理來破,你執著有我是不對的。第二用教破,就是用聖言量,佛是說無我的,為什麼你可以執著有我,這樣意思,教破。現在第一段是以理破,以理破裡頭分五段:(一)約假實破,(二)約依徵破,(三)約五法藏破,(四)約所託破,(五)約所識破。分成五段,現在第一段約假實破。「此應思擇為實為假」,世親菩薩就是對犢子部的學者開腔了,就說「此應思擇為實為假」,你這樣執著有我,你應該再想一想,再思惟觀察一下,「為實為假」,你所執著這個我,是真實的呢、是個虛假的呢?是假立的呢、是有實體性的呢?你想一想。就是勸他想一想。「實有假有相別云何?」這是要解釋這句話,或者說是犢子部的學者就反問世親論師,你說叫我去想一想是實是假,那麼實有和假有的相貌的差別是怎麼樣?怎麼叫做實有,怎麼叫做假有呢?這是犢子部反問世親論師。「別有事物是實有相,如色聲等;但有聚集是假有相,如乳酪等」,這底下是世親菩薩回答他。「別有事物是實有相」,就是它本身有特別的體性,比如說這個樹林,林這個字,林就是有很多的樹,這時候我們就稱之為林。那麼這個林它是離開了樹,這個林就沒有了,這樣說呢,這個林本身沒有體性,它沒有體性的。那麼就是「別有事物是實有相」,就不符合這句話了。比如說軍隊,軍隊就是很多的兵,有一個能統帥的,還有很多的軍、很多的兵組織起來,就稱之為軍。說若離開了這麼多的事情,軍也就沒有了,都是假名字,它本身不是別有事物,不是別有體性的。若別有體性,那就是實有相,是真實有的相貌,就是它自己有它的體性,那就叫做實有相。「如色聲等」,就像色和聲,這地水火風是堅、溼、煖、動,它本身有它的體性的;聲音它也有它的體性的,那麼這就是實有相。「但有聚集是假有相」,如果只是很多的法聚集起來、和合起來,名之為軍、名之為林、名之為房、名之為車,這就是假有的,它本身的體性沒有的,它沒有自己的體性,那就是假的。「如乳酪等」,像乳酪,都是眾多的成分組成的,所以它自己是假有的,就不是真實的。那麼這是解釋什麼叫做實有,什麼叫做假有。這個意思,就是不是眾多的成分組成的,就叫做實有。如果眾多的因素組成的,就是假有,是這樣意思。「許實許假各有何失?」這就是犢子部又反問了。如果我說是這個我所,我認為有一個真實的我,這是實有的,或者說是假有的,有什麼不對呢?他這樣說。「體若是實,應與蘊異,有別性故,如別別蘊」,這底下就是世親菩薩回答。「體若是實」,說是你若執著這個我,它的體性是真實有的,「應與蘊異」,他就應該與五蘊是別異的,與色受想行識是別異的,就是另外有體性的。「有別性故」,離開了五蘊,別有它的實性。「如別別蘊」,就像一樣一樣的色受想行識,各有各的體性。那就是這樣子,那這樣子就是常住了。「又有實體,必應有因;或應是無為,便同外道見」,「又有實體」,若說它是有真實的體性,這個我是有真實的體性,它也一定是有個因由的;像這個色法、聲法,它有它的體性,色受想行識各有各的體性,它要有個原因的。那麼就是不是眾多法所組織成的,它要有個原因的;那麼,若有實體性呢,你這個我若有實體性,什麼原由呢?「或應是無為」,或者你說他有實體性,應該說這個我是無為法,應該說是無為了,沒有生住異滅的就是無為法了,「便同外道見」,那就和外道所執著的我是一樣了!「又應無用,徒執實有」,若是執著這個我是真實的有體性,像無為那樣子,就沒有作用了,就是沒有作用的,不能做什麼了!有為才有作用,無為沒有作用,「徒執實有」,你若執著是真實有,有體性的我,是白執著了,沒有什麼作用嘛!「體若是假,便同我說」,若是執著這個我的體性,沒有自體的,是假名有的這個我,那就同我佛法裡面說的是一樣了,和你說那個「不一不異」就不一樣了!違背了你自己的宗旨了!這樣的破他。
『非我所立補特伽羅,如仁所徵實有假有,但可依內、現在世攝、有執受諸蘊立補特伽羅。』先述犢子部宗,依內,簡外山等;現在,簡過未;有執受,簡內身不淨等物無執受者。「非我所立補特伽羅,如仁所徵實有假有,但可依內、現在世攝、有執受諸蘊立補特伽羅。」這是第二科,約徵宗破。破犢子部,第一科是敘宗,第二科正破,第三科通難。正破裡面分二科,一以理破,二以教破。以理破裡面,第一段約假實破說完了,現在這個依徵破,也就是徵宗破。前面約假實,世親論師用假和實破犢子部的我,但是犢子部的人他不同意,他說:「非我所立」,這個補特伽羅的我,「如仁所徵實有假有」,「仁」這個字是個尊稱,一個人有慈悲心就稱為仁。或者說白話,如你所徵問的假有,我所立的我不是這樣子。「但可依內」,現在是說的有執受的諸蘊立補特伽羅的。先述犢子部的宗,就是他執著這個我的宗要之義、精要之義。「依內,簡外山等」,文上說是但可依內,「內」是什麼呢?就是生命體,就是色受想行識,這句話就簡別不是外面的山河大地,那個不是我。「現在」,「依內」,「現在」是表示什麼呢?就是不是過去的色受想行識,也不是未來的,指現在的色受想行識說的。「有執受」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簡內身不淨等物無執受者」。執受,「執」是什麼意思呢?執是用手把它抓住不放,叫做執。就是我們身體的組成,大概的說就是兩種:一個是精神性的,一個物質的,這兩種東西互相不捨離,精神性的思想(心意識),它和生理的組織融合在一起,互相不分離,那麼就叫做執。「受」就是感覺,因為心理和組成的眼耳鼻舌身意融合在一起的時候,他才有感覺;外面的其他的東西沒有心理,他就沒有感覺了,所以叫做有執受。有執受簡別內身裡面的不淨等物,排泄出來的東西,它是沒有執受的。還有我們的頭髮它也沒有執受,所以你用刀剪它,它不感覺痛。像這個手的爪,你用刀剪它,用剪子剪它,它也不痛,也是無執受。這就是有執受的這一部分的色受想行識,依此來建立補特伽羅的。『如是謬言,於義未顯,我猶未了如何名依?若攬諸蘊是此依義,既攬諸蘊成補特伽羅,則補特伽羅應成假有,如乳酪等攬色等成。若因諸蘊是此依義,既因諸蘊立補特伽羅,則補特伽羅亦同此失。』論主正破:汝言依蘊者,為攬諸蘊為依,為因諸蘊名依,二者俱有過,皆違自宗故。攬蘊即是假,因蘊即無常。「如是謬言,於義未顯」,前面是犢子部的學者說明他建立補特伽羅的我的一部分的意義,這底下是世親菩薩破他。「如是謬言」,像你說的這種錯誤的話,「於義未顯」,於你所要表達的意義,還沒能夠很明顯的令我明白,「我猶未了」,我還是不明白「如何名依」,怎麼叫做依色受想行識的蘊建立補特伽羅的我呢?這個依怎麼講法呢?「若攬諸蘊是此依義,既攬諸蘊成補特伽羅,則補特伽羅應成假有」,這就是破他。若是你「依」這個字的意義,是攬取色受想行識的蘊,這個依是這樣講的話,「是此依義」。「既攬諸蘊」,既然是攬取諸蘊成立補特伽羅的我,則補特伽羅就是假有的了,應該成為假有,而不是真實了。不真實、假有的含義,就是它自己沒有體性。它自己沒有體性,就叫做假有,它要以色受想行識為它的體;離開了色受想行識,我就沒有自己的體性了,所以這樣說呢,就叫做假有。譬如說這個房子,「房」這個字,它就是假有,是依據建築物種種的部分組合起來,假名為房,意思也是一樣。所以,若是攬取諸蘊建立補特伽羅,這個補特伽羅就是沒有自體的假我了,假名我了。「如乳酪等攬色等成」,就像牛乳或者是酪,這種東西它是攬取色香味觸種種這些營養的東西組成的,離開了這個東西,乳酪本身也沒有自體了,所以是假有的。「若因諸蘊是此依義,既因諸蘊立補特伽羅,則補特伽羅亦同此失」,如果不是攬諸蘊是此依義,不是那樣意思,是因諸蘊是此依義,這樣講。「因諸蘊」怎麼講呢?諸蘊是由因而成,諸蘊是因的果,因是對果說的,由因而有果,然後以蘊為因而成立補特伽羅,這樣講法。若因對果來說,因和果是有前後的關係,因在前、果在後,有前後的關係;攬諸蘊是沒有前後的,那麼這地方就是有這麼點差別。這樣說呢,「則補特伽羅亦同此失」,你說是因諸蘊而有補特伽羅,其實它的過失也是一樣,也是假有的了,也可以這麼說,就是他本身還是沒有自體。其次,或者說因諸蘊而有補特伽羅,諸蘊是老病死的,是必朽之物、是無常的、敗壞的,你因諸蘊而有補特伽羅,補特伽羅也是要死掉的,也是沒有了。「亦同此失」,這個同就是同於諸蘊的過失,蘊就老病死,要死掉了,你因諸蘊而有我,我也要死掉的,所以是同。如果說同前面的攬諸蘊,那就是假有的過失。所以,這個同可以兩方面解釋:同於前面攬諸蘊,就變成假有的過失了,若是同於諸蘊老病死,就是無常的過失。「論主正破」,這一段文是世親論主正式地破斥犢子部的補特伽羅的我。「汝言依蘊者,為攬諸蘊為依,為因諸蘊名依」,分成兩部分解釋。「二者俱有過」,你這兩個解釋都是不對的,「皆違自宗故」,都違背你自己的宗旨。自己宗旨,到後面再說。「攬蘊即是假,因蘊即無常」,所以都和你的宗旨不符合的,是不能成立的。
『不如是立。』犢子部轉計依義,不如論主所言。「不如是立」,犢子部又否認了。「犢子部轉計依義,不如論主所言」,不如世親論師所說的,我不是這樣立的。
『所立云何?』論主徵。「所立云何?」世親論師又問他,我解釋得不符合你的意思,那麼你究竟怎麼成立呢?
『此如世間依薪立火。』犢子答。「此如世間依薪立火」,我所謂依五蘊成立補特伽羅,就像世間上很常見的事情,依薪立火,就是這樣意思。這是犢子部回答的話,以下論主復問。
『如何立火可說依薪?』論主復問。「如何立火可說依薪」,火的成立,怎麼可以說是要依賴薪才能成立呢?你講解我聽聽,論主這樣問。
『謂非離薪可立有火,而薪與火非異非一。若火異薪,薪應不熱;若火與薪一,所燒即能燒。如是不離蘊立補特伽羅,然補特伽羅與蘊非異一。若與蘊異,體應是常;若與蘊一,體應成斷。』犢子答。「謂非離薪可立有火」,這底下犢子部的學者回答。我的意思是說,不能離開了薪來成立火的,不能離開薪而有火的。「而薪與火非異非一」,所燒的薪和能燒的火「非異」,不是別異的,可也不是一個。「若火異薪,薪應不熱」,如果說是火和薪是別異的,那就有一個問題,有什麼問題呢?薪應該是不熱。薪熱了,就是薪和火不是別異的,是這樣意思。這句話後面還要用的。他的意思就是,這個火和薪是不異的。若火與薪是一,是一體的,所燒的薪就是能燒的火了,這樣也不對,這樣所有的薪都應該在那裡燃燒才對。「如是不離蘊立補特伽羅」,火與薪的關係是這樣子,我所成立的補特伽羅「如是」,也是這樣子,補特伽羅是不能離開蘊而建立這個補特伽羅的,然補特伽羅與蘊也是一樣,也是非異非一的。「若與蘊異」,若是這個補特伽羅的我和五蘊是別異的,我是我,色受想行識是色受想行識,各有各的體性,這樣說呢,「體應是常」,我的體性應該是常住不壞的了,所以它不異。若與蘊是一體的,「體應成斷」,我的體性也和色受想行識一樣,都是老病死了。所以,我和五蘊是不一不異,是不斷不常的。犢子部這樣回答。
『仁今於此,且應定說何者為火?何者為薪?令我了知,火依薪義。』論主復問。「仁今於此,且應定說何者為火?何者為薪?」這底下世親論主又問他。你現在別的先不要講,你先肯定的、很分明的講一講什麼叫做火?什麼叫做薪?叫我明白「火依薪」的道理,怎麼叫做火依薪?你講給我聽聽。
『何所應說?』犢子反問。「何所應說」,犢子反問,犢子部的學者反問,我還說什麼呢?
『若說應言所燒是薪,能燒是火。此復應說何者所燒,何者能燒,名薪名火。』論主更重審定薪火體也。「若說應言所燒是薪」,這底下「論主更重審定薪火體也」。你若是願意同我解釋,你應該這麼說,所燒的是薪,能燒的是火,應該這麼解釋。此復應說何者所燒名薪,何者能燒名火,把這個意思明明白白的解釋我聽聽。
『且世共了諸不炎熾所然之物,名所燒薪。諸有光明極熱炎熾能然之物,名能燒火。此能燒然彼物、相續、令其後後異前前故。此彼雖俱八事為體,而緣薪故,火方得生,如緣乳酒生於酪酢,故世共說依薪有火。』犢子復答。「且世共了諸不炎熾所然之物,名所燒薪」,這底下犢子部詳細地回答這個問題。「且世共了」,這裡面的深意我們姑且不說,暫時就說一說表面上的意思。世間上的人,大家都明白這一切的「不炎熾」就是沒有燃燒,但是他是所燃燒的東西,這種東西就叫做所燒薪,所燒的薪。所燒薪,這裡面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它是所燒的,但是現在還沒有燃燒,這兩個意思。這樣解釋所燒薪。「諸有光明極熱炎熾能然之物,名能燒火」,火是什麼東西呢?就是有光明、有破暗的作用,它若燃燒起來的時候特別的熱,它是能燒所燒的東西,這叫做能燒火。「此能燒然彼物、相續、令其後後異前前故」,這個火,它能夠燃燒彼所燒的東西,相續的,那個所燒的東西並不是一剎那就壞了,它就相續下去的,它使令所燃燒的東西「後後異前前故」,後而又後,不同於前而又前的情況,有火燒了,所燃燒的東西就轉變了,變成灰了。這就叫做火,這就叫做薪,這樣解釋。「此彼雖俱八事為體,而緣薪故,火方得生」,這底下又加以解釋。此薪彼火,這兩樣東西,雖然都是八種事為它的體性的,八種事是什麼呢?就是堅溼煖動色香味觸。堅溼煖動,地水火風就是堅溼煖動。堅溼煖動色香味觸,這八個為體。「而緣薪故」,但是要依賴這個薪,火才能生起,要這樣子才行。「如緣乳酒生於酪酢,故世共說依薪有火」,這是舉個例子,就像依賴乳,後來就可以把它變成酪;像依賴酒,後來就變成酢了,所以,薪可以變成火,以後就變成火了。「故世共說依薪有火」,所以世間上的人大家都是說依薪而有火的,就是這樣子。這個解釋是詳細了一點。這是犢子部的學者回答世親論師的問題。
『若依此理,火則異薪,後火前薪,時各別故。』論主破,若依此理,火則異薪,破前不異義。「若依此理,火則異薪,後火前薪,時各別故」,這底下世親論主就破他,若根據你說的這個道理,火和薪就不同了,因為「後火前薪」,說薪是在前,說火是在後,有前後的不同,在時間上看,是有前後的不一樣的。你說火與薪是「不一不異」,「不異」在這裡看出來,是個「異」,有一點矛盾了,這裡有個異。這在譬喻上說。
『若汝所計補特伽羅如火依薪,依諸蘊者,則定應說緣蘊而生,體異諸蘊,成無常性。』破若同火依薪,其義即是無常,與蘊異也,違其前說非無常不異之義。「若汝所計補特伽羅如火依薪」,就像火依薪那樣子的話,那麼這個補特伽羅是「依諸蘊者」,以蘊為所依,像火以薪為所依。「則定應說緣蘊而生,體異諸蘊,成無常性」,這樣說這裡面作個結論的話,「則定應說緣蘊而生」,那麼依薪而有火、依蘊而有我,那這是很肯定的就是你所說的依蘊而有我,這是很明白的是這樣意思,所以叫做「定」。這是一個意思。第二個意思「體異諸蘊」,我和蘊還不一樣,就像火與薪也有點不同,有這個意思。若是緣蘊(依蘊)而有補特伽羅的話,蘊是無常的,我也就無常了,所以「成無常性」。「成無常性」又不是犢子部學者所同意的!「破若同火依薪,其義即是無常」,這我就成了無常,但是犢子部學者不承認我是無常的。「與蘊異也」,火依薪,有前後的不同,那麼你的「我依蘊」也有前後的不同,也有差別了。這個意思後面會再解釋。「違其前說非無常不異之義」,違背了他前面的解釋,我是非無常的,我與蘊又是非異的,這樣的道理在這裡有點矛盾了,就不對了。下面解釋會更詳細一點。
『若謂即於炎熾木等煖觸名火,餘事名薪,是則火薪俱時而起,應成異體,相有異故,應說依義。此既俱生,如何可言依薪立火?謂非此火用薪為因,各從自因俱時生故。亦非此火名因薪立,以立火名因煖觸故。』重破火依薪立,亦非火名因薪而立。「若謂即於炎熾木等煖觸名火,餘事名薪」,這底下要繼續地破他。若是你這樣說,炎熾就是燃燒,木在燃燒的時候,還有其他的燃料,那個煖觸叫做火,一共八樣事,八樣事裡面只有煖觸名為火,其餘的事情叫做薪。若是你這樣講的話,「是則火薪俱時而起」,這樣說呢,火和薪同時的生起來,而不是前後了,堅溼煖動色香味觸是同時就有了,並不是前後的了。「應成異體」,應該說火和薪各有各的體性。「相有異故」,堅溼,堅的體相,溼、煖、動,各有各的體相了,色香味觸,都是各有各的體相了。這樣講呢,「應說依義」,你應該再解釋解釋,你說依薪而有火,依蘊而有我,這個依的道理,你再講給我聽聽。因為各有各的體性,就沒有依的意思了。譬如說我依靠你,我若不靠你,我不能活著了,就是能依者沒有自體了。現在你說煖觸名為火,其他的都名為薪,就各有各的體性,就沒有依的意思了,而你又說有依,你究竟是什麼意思呢?你的宗旨究竟是什麼呢?「應說依義」。「此既俱生,如何可言依薪立火?」你這裡說薪是薪、火是火,同時的生起、同時的存在,這樣講怎麼還可以說依薪立火呢?這個依的道理沒有了。「謂非此火用薪為因,各從自因俱時生故」,這表示什麼意思呢?表示火不是用薪作因緣的,火是用燃料裡面的煖觸作因,其餘的都不是因。薪,是用其餘的其事為因,是各有各的因,「各從自因俱時生故」,同時地生起來,就沒有相依之義,沒有這個意思了。「亦非此火名因薪立」,也不是說火的名字,因為薪而成立的,也不是。「以立火名因煖觸故」,立火的名字,是用煖觸來成立名字的,不是以薪。「薪」這個名字太籠統了,說煖觸比較恰當,所以用煖觸而成立火的名字。這樣說依薪而有火,依蘊而有我,這個依的意思不存在了,你自己同自己矛盾了。「重破火依薪立,亦非火名因薪而立」,這是表示犢子部自相矛盾的意思。這就是世親論師用這個異來破斥他的不異,這樣意思。
『若謂所說火依薪言,為顯俱生或依止義?是則應許補特伽羅與蘊俱生或依止蘊。已分明許體與蘊異,理則應許若諸蘊無,補特伽羅體亦非有,如薪非有,火體亦無,而不許然,故釋非理!』此約喻難法。若諸蘊無,我亦非有,如薪非有,火體亦無,而不許然。彼部不許蘊無我無,以入無餘,蘊無我有。彼宗所許:我在生死,與蘊不一不異;若入無餘,與涅槃不一不異。既違己宗,故釋非理。「若謂所說火依薪言」,若是你解釋你剛才所說的「火依薪」這句話,火依薪立,依薪而有火,這個「依」你解釋,「為顯俱生或依止義」,那個「依」是顯俱生?或者是顯示依止義?你說說我聽聽,這兩個道理,究竟那一個是對的?你究竟以那一個為你的宗旨?「為顯俱生或依止義」,若「依止」,就有前後的問題,就不是同時有;若「俱生」,就沒有依止義的。「是則應許補特伽羅與蘊俱生」,若是你的宗旨是俱生的意思,那你就應該同意補特伽羅的我和蘊是同時存在的,就是各有各的體性。各有各的體性呢,就應該說是「色受想行識我」,應該這樣說,或者說「眼耳鼻舌身意我」,應該說七個。五蘊應該說六,應該是這樣子。「或依止蘊」,或者說你不同意那個「俱生」義,就是決定是「依止」。「已分明許體與蘊異」,你若是同意俱生的道理,那你也是很明白的,你同意了我的體性和五蘊是不一樣的,很明白這件事。「理則應許若諸蘊無,補特伽羅體亦非有」,如果你若同意依止的意思,不同意俱生,你同意依止的意思,這樣講呢,「若諸蘊無」,若是你的色受想行識老病死結束了的話,補特伽羅的體也就沒有了,因為你依靠五蘊。「如薪非有」,火體也就沒有了。「而不許然,故釋非理!」但是你不同意這個說法,你不同意這個色受想行識沒有了,我就沒有了,你不同意這個說法。你若不同意這個說法,但是你又說依薪而立火、依五蘊而立我,所以你這個解釋是不合道理的!「此約喻難法」,這一段就是約譬喻,薪和火是個譬喻,來難問他的法,就是依五蘊而立我。提出這個問題,使令你不容易回答,所以叫做「難」。「若諸蘊無,我亦非有,如薪非有,火體亦無,而不許然」,但是你實在又不同意這個說法。為什麼他不同意呢?「彼部不許蘊無我無」,他不同意。「以入無餘,蘊無我有」,因為犢子部他有這樣的意見,譬如說一個人修行成就阿羅漢了以後,得了阿羅漢果以後,入無餘涅槃的時候,色受想行識壞了,但是我還存在的,我並不與五蘊同時結束,我還是存在的。這樣說,蘊是無常的,我還是常住的。所以你若說是「如薪非有,火體亦無」,說是補特伽羅的體隨著色受想行識都老病死了,所以他不同意。這是一個意思。「我在生死,與蘊不一不異」,彼犢子部的宗義所同意的是什麼呢?我在生死的時候,他所執著的我若在生死裡流轉的時候,「與蘊」,與老病死的色受想行識,是不一也不異的,是這樣子。「若入無餘,與涅槃不一不異」,若是得阿羅漢果,入無餘涅槃的時候,這個我,它沒有隨色受想行識一同的滅,它沒有滅。它與涅槃的不生不滅這種空寂的、我空的真如理性是不一不異的,不一而又不異,不異而又不一,這樣解釋。「既違己宗,故釋非理」,這樣說呢,這個我雖然說和色受想行識是「不異」,但是還是偏於「常」的一面說的。因為色受想行識結束了,我還存在嘛,足見這個我是常住的。但是,你若說依五蘊而立我,就和我的常義不符合了。如果你決定強調依五蘊而立我,那就與在涅槃以後那個「我依」又不相合。總而言之,互相有矛盾。所以他的解釋,怎麼樣解釋都有過,自己的想法同自己的想法衝突,這樣意思。
『然彼於此自設難言:若火異薪,薪應不熱。彼應定說熱體謂何?若彼釋言「熱謂煖觸」,則薪非熱,體相異故;若復釋言「熱謂煖合」,則應異體亦得熱名。以實火名,唯目煖觸,餘與煖合,皆得熱名。是則分明許薪名熱,雖薪火異而過不成,如何此中舉以為難?』此破前難:異薪,薪應不熱。若熱謂煖觸,即煖觸異薪,即薪非熱,體相各異故。若謂煖合,則薪煖合,許薪名熱。雖薪火異而過不成,如何此中舉以為難:若火異薪,薪應不熱。然薪異火,薪亦名熱。「然彼於此自設難言:若火異薪,薪應不熱」,就是前面剛才講過,「然彼於此」,在薪與火、五蘊與補特伽羅不一不異這個地方,他自己假設一個難,假設一個困難,是什麼呢?「若火異薪,薪應不熱」,這前面講過,火和薪若是別異的,火是火,薪是薪的話,那麼薪應該是不熱才對。因為熱是火,火有火的體性,薪有薪的體性,火在燃燒的時候,薪應該不熱,所以它就是別異,若是別異的話就是這樣子。事實上呢,火若燃燒的時候,薪就是熱,所以它們是不異的。「自設難言:若火異薪,薪應不熱」,熱的體性是什麼?「若彼釋言熱謂煖觸」,要是他解釋說熱是什麼?熱就是煖的觸,涼也是觸,煖也是觸,煖熱都是觸。現在說煖的觸就是熱,這樣說,你在觸上的時候就感覺到熱,那個就叫做火。「則薪非熱」,底下這樣說,你去觸一觸薪,在沒燃燒的時候,薪是不熱的,薪的體相和火是不一樣的了。「若復釋言熱謂煖合」,若是再加以解釋什麼叫做熱?什麼叫做火?就是和煖一合起來的時候,就叫做熱。若這樣解釋,「則應異體亦得熱名」,那就應該和火不是同一體性的東西,也可以得到一個熱的名字;其他不熱的東西,也可以加上熱,比如水是涼的,但是可以加上熱,加上熱這水就變成熱了,也得熱名。「以實火名,唯目煖觸,餘與煖合,皆得熱名」,這是解釋煖合的意思,以實在的火的名字,「唯目煖觸」,煖觸才可以名之為熱的,「餘與煖合,皆得熱名」,其他的東西和煖和合的時候,也可以有熱的名字。「是則分明許薪名熱」,這樣解釋,那就是很明白的,薪也可以名之為熱,就不應該說薪應不熱,不應該那麼說了。「雖薪火異而過不成」,雖然薪和火各有各的相貌,但是「熱謂煖合」這樣解釋,你說「若火異薪,薪應不熱」的過失就不成立了,因為火一燃燒,它就熱了。「如何此中舉以為難」,為什麼你在這個地方說「若火異薪,薪應不熱」?這樣說是不對的。「此破前難:異薪,薪應不熱」,這一段文破斥他前面那句話,「若火異薪,薪應不熱」這句話是不對的。「若熱謂煖觸,即煖觸異薪」,如果你解釋熱是指煖觸說的,那就是煖觸和薪就不同了,「即薪非熱,體相各異故」。「若謂煖合,則薪煖合」,你要說煖合叫做熱,那麼,薪也可以和煖相合,那麼「許薪名熱」,那麼薪和火就不能分離了,應該說是「一」,應該這樣說了。雖薪火異而過也不成立了,「如何此中舉以為難:若火異薪,薪應不熱」,就是連貫的唸下來,「如何此中舉以為難:若火異薪,薪應不熱」,怎麼可以這樣難問呢?「然薪異火,薪亦名熱」,這話的意思,五蘊就是我,這樣說,我就無常了。你若說是異,我就是常住的;若說是不異,我就是斷滅了。而他主張我是不常不斷的,所以「斷和常」和這個「不斷不常」又是矛盾的,這樣意思。『若謂木等遍炎熾時,說名為薪,亦名為火,是則應說依義謂何?補特伽羅與色等蘊定應是一,無理能遮。』又汝轉計薪即是火,依義謂何?既所喻決定,應是無理能遮。「若謂木等遍炎熾時,說名為薪,亦名為火,是則應說依義謂何?補特伽羅與色等蘊定應是一,無理能遮。」「若謂木等」,若是你說這燃料的木草等,「遍炎熾時」,普遍地燃燒起來的時候,「若謂木等遍炎熾時,說名為薪」,這時候就叫做薪,「亦名為火」,這個時候也名為火。「是則應說依義謂何」,你若這樣講薪講火的話,那麼「火依於薪」的「依」是什麼意思呢?你講給我聽聽。因為這樣講,火和薪沒有依止義了。「補特伽羅與色等蘊定應是一」,所以在法上說,你所執著的我和色受想行識的五蘊也應該是一體的。你這樣講呢,就「無理能遮」,沒有一個道理去遮止,不許可!補特伽羅與色等蘊定應是一!你不能反對這個說法的。「又汝轉計薪即是火」,前面是說「不一不異」,而現在這裡就是用一來破他的異。「又汝轉計薪即是火,依義謂何?既所喻決定,應是無理能遮」,既然你所舉出來的譬喻很明白的這樣子,「木等遍炎熾時,說名為薪,亦名為火」,那就是補特伽羅和色等蘊定應是一了,沒有道理可以遮止它,不准他這樣講,不能了,那麼這樣就會違犯斷滅的過失了!
『故彼所言如依薪立火,如是依蘊立補特伽羅,進退推徵,理不成立。』總結火依薪喻,進退推徵,理不成立。「故彼所言如依薪立火,如是依蘊立補特伽羅,進退推徵,理不成立。」這是「總結火依薪喻,進退推徵,理不成立。」「故彼所言」,所以他所說的「如依薪立火」這句話,這是他說的。「如是依蘊立補特伽羅,進退推徵,理不成立。」「退」是什麼意思呢?煖觸名火,其他的七樣事就不名為火,這就是退,這就是各有各的體性了,沒有依止的意思。「進」就是煖合名火,那七事也都熱了,其他的也都熱了,其他的東西都可以加熱,那麼就是進。「進退推徵」,你的「斷與常」和「不斷不常」總是有衝突,你這個「不斷不常」、「不一不異」的道理不能成立,你這樣的我是不能成立的了。如果退一步,退下來,只是煖觸名火,這樣講呢,就是我有自己的體性,色受想行識有自己的體性,彼此沒有依止的意思,那你就犯常的過失;你說不常,這是「進退推徵」,向前進一步、向後退一步去推求、去問難(徵是問的意思),你「不常不斷」的道理是不能成立的。
『又彼若許補特伽羅與蘊一異俱不可說,則彼所許三世、無為及不可說,五種爾燄亦應不可說,以補特伽羅不可說第五及非第五故。』爾燄,此云所知。彼犢子部立所知法藏總有五種,謂三世為三、無為第四、不可說第五。即補特伽羅是不可說攝。茲牒計云:又彼若許我與五蘊若一若異俱不可說,則彼許五種所知亦應不可說具有五種。以我與前四法藏不可說為異故,不可說為第五法藏。以與前四法藏不可說為一故,不可說為非第五。非第五者,即是前四法藏。故第五、非第五俱不可說。「又彼若許補特伽羅與蘊一異俱不可說,則彼所許三世、無為及不可說,五種爾燄亦應不可說,以補特伽羅不可說第五及非第五故。」這是第三段,約五法藏破。前面是約徵宗破,說完了,這是約五法藏破。我先順一順這段文。「又彼若許補特伽羅」,又彼犢子部的學者,假設他同意「補特伽羅與蘊一異俱不可說」,也不可說一、也不可說異。「則彼所許」,所同意的「三世、無為」,三世就是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這三世都是有為法;無為就是沒有生住異滅的無為法。「三世」就是三個,加上「無為」,就是四個,再「及不可說」,再加上不可說,就是五個。「五種爾燄亦應不可說」,也應該是不可說的。這個意思是說,第五個是「不可說法藏」,這是很明白的說是不可說;其餘的四個是可說的,可以用語言文字去表達的。現在你若是同意補特伽羅與蘊是「不一不異」,不可說一、不可說異的話,那這五種境界也應該不可說,都是不應該說的,都是不可說的了。什麼道理呢?「以補特伽羅不可說第五及非第五故」,原因就在這裡。看注解,「爾燄,此云所知」。「爾燄」不是中國話,是印度的梵語,中國話叫做「所知」,所認識的、所明了的事情。「彼犢子部立所知法藏總有五種」,他把一切法分成為五種法藏,就是每一法都包攝了無量的法,所以叫做法藏。總起來分為五種,總一切法分成五種,這五種是那五種呢?「謂三世為三」,過去、現在、未來這三個,這無為法是第四個,不可說是第五個。說「不可說」,在《大般若經》上是有這五法藏的。成立一個法藏,名為不可說也有道理,實在是有道理的。我們大乘的經論上也是說第一義諦是離言說相的,你們讀過《起信論》,真如是離言說相的。說佛的無分別智所證悟的真如分這麼兩種:一種是為我們開示,開導我們,就是用語言文字來表達真如的理性,如此如此,是這樣的,那麼就叫做「依言真如」,這個真如要依據語言文字,我們才能夠明白,喔!是這樣子。另外是「離言真如」,你真實地去證悟真如理性的時候,真如理性是沒有語言文字的,那就是不可說的意思。你們是聽過《攝大乘論》吧!《攝大乘論》有這樣的話:「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若是沒有能詮的語言文字,能詮的就是語言文字,譬如說聽外面的鳥叫一聲,鳥鳴花笑,這都是能詮,「離彼能詮」的時候,「智於所詮轉」,你的智慧在能詮、所詮的境界上轉動,這可以嗎?可不可以?你們是聽過《攝大乘論》吧!《攝大乘論》後面的偈頌上有這個話。「離彼能詮」的時候,有能詮就有所詮,若離了能詮的時候,所詮也是不存在了,那麼你的智慧還能在所詮上轉嗎?是不能轉的。那正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所以說「不可說法藏」,在大乘的經論裡面都是有的。而《大般若經》也很明顯的說到這五法藏,說到「過去、未來、現在」,加上「無為」,加上「不可說」的,也是合道理的。但是犢子部他說這個我是「第五不可說藏」所攝,屬於第五不可說藏的,這個我是不可說的。但是,這個不可說是不可說什麼呢?不可說一、不可說異,不可說常、也不可說斷。但是事實上,它的情形還是常!實在來說,還是有點常的意思!所以不可說是第五法藏。「即補特伽羅是不可說攝」,屬於第五法藏所攝。「茲牒計云:又彼若許我與五蘊若一若異俱不可說」,他若同意這樣的話,則彼所許五種所知亦應不可說,也應該都是不可說法藏了,而這個不可說法藏是具有五種的,三世、無為也都成為不可說了,應該是這樣子。什麼道理呢?「以我與前四法藏不可說為異故」,我是不可說法藏,這個不可說的我和前面的四個法藏「不可說為異故」,不可說它是別異的,那麼這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前四個法藏和這個我是相同的,是一體的,那樣說,這個我就是可說的了,因為前四法藏是可說的嘛!這個不可說的我和可說的那四個法藏是一,那麼也就變成可說的了,所以就不可以說這個我是第五法藏。你說是和前面的四法藏不可說異嘛,就是這個我若是同於前面的四個,這個我就不是「不可說法藏」了。若是前四個可說的法藏同於不可說我的時候呢,那麼都是不可說了。所以這裡面就是有點混亂了。「以與前四法藏不可說為一故」,它不可說異,也不可說一。不可說一故,「不可說為非第五」,這個我又不可說它是非第五。這「非第五」是什麼?「非第五者,即是前四法藏」,因為第五法藏是不可說,非第五就是前四個法藏了,前四個法藏是可說。現在說是不可說,非第五,這個我不可說「非第五」,因為「不可說一故」。其實,你若一定挑毛病,那就是互相矛盾了。「故第五、非第五俱不可說」,所以前面說什麼原因五種爾燄都應該是不可說呢?因為補特伽羅不可說是第五,也不可說非第五,就是混亂了,這個我等於說就是不能成立了。這是約五法藏來破,你這個我就很難成立。
『又彼施設補特伽羅,應更確陳為何所託。若言託蘊,假義已成,以施設補特伽羅,不託補特伽羅故。若言此施設託補特伽羅,如何上言依諸蘊立?理則但應說依補特伽羅。既不許然,故唯託蘊。若謂有蘊,此則可知,故我上言此依蘊立。是則諸色有眼等緣方可了知故,應言依眼等。』因蘊知有我,說我依於蘊;因眼知有色等,應言色等依眼等立。然五識境雖由根知,不可說依根;我亦應爾,雖依蘊知,不應依蘊。「又彼施設補特伽羅,應更確陳為何所託。若言託蘊,假義已成,以施設補特伽羅,不託補特伽羅故。」前面是第三段約五法藏破,這底下是第四段約所託破,所寄託的來破。「又彼施設補特伽羅」,又彼犢子部的學者他所安立的,施設在這裡就是安立的意思。「又彼施設補特伽羅」,就是你所安立的補特伽羅的名字「應更確陳為何所託」,你應該再一次的明確的說一說「為何所託」,這個名字是安立在什麼地方?「託」是寄託,也就是在的意思,在什麼地方,所在。「若言託蘊」,如果說是寄託在五蘊上立補特伽羅的名字,「假義已成」,補特伽羅就是假名字了,假名字的義是已經成立了,「以施設補特伽羅,不託補特伽羅故」,因為你安立補特伽羅的名字,並不寄託在補特伽羅的自性上的緣故,那麼它就是假的,它本身沒有體性,是假名字了。「若言此施設託補特伽羅」,若是你說施設補特伽羅的名字,「託補特伽羅」,就是寄託在補特伽羅的自性上,名為補特伽羅的,若是你這樣講的話,「如何上言依諸蘊立」,前面你說是依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立補特伽羅的,為什麼這麼說呢?那麼你又是互相矛盾了。「理則但應說依補特伽羅」,若按你犢子部的道理來說,入無餘涅槃的人,色受想行識都沒有了,我還存在,你有這樣的道理,按這樣的道理來說呢,你這個補特伽羅不應該是依五蘊立,應該說依補特伽羅,依據補特伽羅的自性,它本身有不可思議的理性,應該這樣說,這樣來建立補特伽羅的名字,你應該這樣說才對,才符合你的教義。「既不許然」,你既然不同意這個說法,「故唯託蘊」,所以只好在五蘊上建立補特伽羅的名字,只好這樣了。「若謂有蘊,此則可知,故我上言此依蘊立。」這個地方又變化了,若是你改變你的想法,你這樣說,「若謂有蘊」,要是你說有了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此補特伽羅就可以知道了。這句話這個地方有點妙,和前面的解釋不一樣,是有補特伽羅的體性的,但是你不可以直接去認識這個補特伽羅,你不可以,你要從五蘊這裡去認識它的,所以若有了色受想行識的時候呢,你才可以知道這個補特伽羅的。「若謂有蘊,此則可知」,要這樣子,「故我上言此依蘊立」,所以我前面說此補特伽羅是依五蘊而建立的。這樣講,這個意思又不同了。「是則諸色有眼等緣方可了知故,應言依眼等」,這話就是世親菩薩說的,世親菩薩破他了。若是你這樣講呢,要有蘊,補特伽羅是有,但是要假藉五蘊去認識補特伽羅,若這樣的話,「諸色有眼等緣」,很多的地水火風的色相,這色相要一個人有眼、有光明、有作意、有種種的因緣,才能夠知道這個色。這個色是有,但是你若沒有這眼等緣,就不能知道;要有眼等緣,才能知道有色。那麼若這樣的話,這個色「應言依眼」,應該說世間上這個山河大地、根身器界這一切色,是依我們的眼為所依止的,依眼而有。依蘊而知補特伽羅,那麼,世間上的一切的色法也應該依眼等,才有這一切的山河大地。應該是這樣嗎?「因蘊知有我,說我依於蘊」,這底下把這個意思明白的說出來。你的意思,有我是有我,但是要假藉色受想行識的蘊,才能認識補特伽羅的,所以就說我是依於蘊,以蘊為所依,這麼講。這樣說,我再舉一個例子你聽聽,「因眼知有色等」,因為我們有眼睛,我們才知道有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的色,「應言色等依眼等立」,那我們就應該說這些色應該是依我們的眼睛所建立的,若我們沒有眼睛了,這一切色就沒有了,應該這樣說嗎?「然五識境雖由根知」,然而眼識、耳識這前五識所緣的色聲香味觸的境界,雖然是由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五根才能知道,我們用眼識去認識一切色相,但是眼識要依止根,依止眼根,所以眼根很重要,這五識的境是由根來知道,「不可說依根」,但是你不能說色聲香味觸以我們的眼耳鼻舌身作依止的,不能這麼說。「我亦應爾」,你說成立這個我,也應該是這樣子,「雖依蘊知,不應依蘊」,雖然是要依靠色受想行識才知道有我,但是不應該說我以蘊為依止,你不應該這樣說。那麼這是約所託破,這樣破他這個道理。
『又且應說補特伽羅是六識中何識所識?六識所識!所以者何?若於一時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說此名為眼識所識,而不可說與色一異。乃至一時意識識法,因茲知有補特伽羅,說此名為意識所識,而不可說與法一異。』初一句問。六識所識者,犢子部答。所以者何者,論主徵。若於一時下,彼宗釋由。因識色等故,知有補特伽羅,故說六識所識。前面是第四段,這底下是第五段約所識破。「又且應說補特伽羅是六識中何識所識?」前面標出來科判的時候,約五識破那個五字是不對的,應該是約所識破。「又且應說補特伽羅是六識中何識所識」,是那一個識所認識的呢?你執著有一個補特伽羅的我,這個我要是有的話,就會被我們的這個識所認識,是那一個識能認識這個我呢?「六識所識」,犢子部的學者回答,是六識所識。「所以者何」,這又是問,怎麼叫做六識所識呢?「若於一時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假設有一個時候,這個眼識依賴這個眼根發生作用的時候,認識青黃赤白的色的時候,行住坐臥、長短方圓的形相一出現,這個眼識它就知道了,認識了。「因茲知有補特伽羅」,因為這樣子呢,你就知道有一個我,若是這樣的話,就知道有我了。「說此名為眼識所識」,這個我是眼識所識,「而不可說與色一異」。這地方還有一個,還附上一個約束性,附上一個條件,就是什麼呢?眼識見這個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的色相活動的時候,就知道有我,但是這個我和這個色不可說一、也不可說異的,因為這些形相都是無常的!你若說它一,它就斷滅了;說是異,又變成常了啊!所以不可說一、不可說異,它是有這麼個條件的。「乃至一時意識識法」,我們看這個藏經裡面,倒不是經,是人說的話,說這個佛性在眼名見、在耳名聞,在你的腳上就會跑,在足能奔,的確是這樣講的。現在這是說,眼睛一看見形相的時候,就是能見,但是他這上面是說「所見」,是所見說的,當然也包括「識」在內的。「乃至一時意識識法」,就是略去了耳鼻舌身這幾個根,現在就是到了第六這個意識,意識依止意根去分別一切法的時候,「因茲知有補特伽羅」,這時候呢,這個第六意識就意識到有個我,念佛是誰?就知道有個我。「說此名為意識所識,而不可說與法一異」,這個我和法是一是異都不可說的。現在的這個說,這裡約所識破,我認為這是更深一層的解釋了,更深一層的解釋這個補特伽羅的境界。「初一句問:又且應說補特伽羅是六識中何識所識?」這一句話是問。「六識所識者」,是犢子部回答,是他回答。「所以者何者」,這一句話,論主徵,就是世親菩薩又問,怎麼叫做六識所識呢?「若於一時下」,「若於一時眼識識色」以下,「彼宗釋由」,彼犢子部的學者解釋這個因由,解釋六識所識的因由。「因識色等故,知有補特伽羅」,因為你這六識去識色聲香味觸法的關係,你從這裡就會知道有我,知道有補特伽羅,「故說六識所識」,所以這麼講。這一段文,說「若於一時眼識識色」這以下,這都是犢子部的學者描寫知道有我的情況。
『若爾所許補特伽羅應同乳等,唯假施設。謂如眼識識諸色時,因此若能知有乳等,便說乳等眼識所識,而不可說與色一異;乃至身識識諸觸時,因此若能知有乳等,便說乳等身識所識,而不可說與觸一異。勿乳等成四,或非四所成。由此應成總依諸蘊假施設有補特伽羅,猶如世間總依色等施設乳等,是假非實。』論主例破,若爾計我,應同乳等,唯假施設,攬四境成,無有別體。由此喻顯,總依諸蘊假施設有補特伽羅,是假非實。「若爾所許補特伽羅應同乳等,唯假施設」,這底下是世親菩薩破,世親菩薩立破。「若爾所許補特伽羅」,若是像你剛才說的,你所同意的補特伽羅的情形,「應同乳等」,應該就同於那個乳酪等,「唯假施設」,那就是假施設的這個我了,不是有自己體性的我了,那麼乳酪等也沒有自己的體性,彼此是相同的。這句話是總說的。「若爾所許補特伽羅應同乳等,唯假施設」,這是總說的,底下是別說。「謂如眼識識諸色時」,這底下詳細說這個道理。比如說我們的眼識,它在認識青黃赤白長短方圓各式各樣的色的時候,「因此若能知有乳等」,這樣子,因此它能知道有乳、有酪、有生酥、熟酥、醍醐這些東西,「便說乳等眼識所識」,他就會說:喔!這個乳酪、生酥、醍醐,我看見了。「而不可說與色一異」,而不可以說乳酪和色是一是異,這不可以講的。「乃至身識識諸觸時」,就是眼耳鼻舌身,這是第五個身識,身識它在認識寒熱、澀滑、軟硬這些觸的時候,「因此若能知有乳等,便說乳等身識所識」,也可以這樣說,「而不可說與觸一異」,而這個乳,他不可以說這個和所觸的寒熱是一是異,這不可以說的。「勿乳等成四,或非四所成」,如果你又說和觸一異了,和色一異了,這個乳若和色是有一有異的話,「勿乳等成四,或非四所成」,那不是就是這個乳就成為四個了,成了四個什麼呢?就是色香味觸是四個,由色香味觸成乳。乳是一,如果和色是一的時候,那就變成四個了。「或非四所成」,若說是與色是異,是別異的,那就不是四個所成了,不是色香味觸成立乳了,那這就不對了啊!你離開了色香味觸,還哪有乳酪可得呢?所以不可說一、也不可說異。「由此應成總依諸蘊假施設有補特伽羅」,從這個乳酪的情況上看,來思量你所成立的我呢,道理是一樣的,「總依諸蘊」,就是依這個色受想行識的五蘊,不是別依,不是別依於色、也不是別依於受、也不是別依於識,而是總依色受想行識的,總依五蘊假施設有補特伽羅,總依五蘊就給它安立一個名字,叫做我,是這麼意思,而不是有自己的體性的。「猶如世間總依色等施設乳等,是假非實」,就像世間上總依色等,色香味觸這些東西,「施設乳等」,那麼這個乳離開了色香味觸,沒有它的體性,所以乳酪等是假的,不是真實的。說是依於諸蘊而有我,我也沒有體性,也是假的。「論主例破,若爾計我,應同乳等」,世親論主就是用這個乳作一個比例,來破他的這個我,要是你那樣子執著這個我的話,就應該是同於乳酪等了,「唯假施設」而有的。這個乳是「攬四境成」,攬色香味觸而成就的,而成立的,「無有別體」,它沒有離開色香味觸另外的體性,沒有,另外沒有乳酪的體性,所以它沒有自己的體性,所以就變成假有了,假施設有。「由此喻顯,總依諸蘊假施設有補特伽羅,是假非實」,所以也是假的。前面這一段的破,只是大概的說一下。其中的詳細的情形,從這裡才開始。
『又彼所說,若於一時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此言何義?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為了色時,補特伽羅亦可了?』論主又牒徵破,先以兩關審定。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為因了色,方了有我;為了色時,亦了於我。「又彼所說,若於一時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此言何義?」這以下是詳細的破他,破得是很妙的。又你所說的,若一個人於一個時候,眼識去認識諸色的時候,因此就知道有個我,說是看見那個人跑,就知道是有佛性,說那個人會罵人呢,就知道他是有佛性的;如果沒有佛性,就不會罵人了。這個話不是說笑話,他也有道理。現在這個我也是這樣子,看見他的形相,就知道有我。你這句話,「此言何義」,這句話裡面的道理是什麼?你詳細的再深一層的解釋解釋。「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為了色時,補特伽羅亦可了?」這底下是世親菩薩……,前面是向對方提出來問題,提出問題而世親菩薩自己會加以解釋。說是你這句話的意思,「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說這個色受想行識,很多的色受想行識,它是明了補特伽羅的條件,知道有一個補特伽羅的一個條件,一定要通過補特伽羅,一定要通過色受想行識,才能明白補特伽羅,所以這個五蘊是了補特伽羅的一個原因、一個條件,你是這個意思?說「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你是這個意思?「為了色時,補特伽羅亦可了」,或者是這樣子,就是這一個人的眼識於認識色的時候,同時也就認識了補特伽羅,是這樣子?提出這兩個問題。「論主又牒徵破」,這以下世親菩薩又把……,「牒」這個字當個標出來的意思,這個標,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這件事隱藏在那裡,大家都不知道,把它提出來,放在那裡,大家一看就知道了,這叫做標。標也叫做牒,也是牒的意思,就是把這件事,把它提出來,明白的把它提出來,這叫做牒。就是這個,就說是「若於一時,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這句話的意思不太明白,現在世親菩薩把裡面的意思提出來。「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把這個意思提出來,牒出來。「為了色時,補特伽羅亦可了」,就是提出這麼兩個意思叫牒,提出兩個意思以後,「徵」,就是來問他、來責難他,來破斥他的不對。「先以兩關審定」,世親論師是大智慧人,他說「眼識識色乃至意識識法,就知道有補特伽羅」,這樣子,那麼世親菩薩呢,用兩個困難來問他,審問他來確定,你到底是那個意思?兩關,「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這是一關,「為了色時,補特伽羅亦可了」又是一關。「關」就是難過的意思,關山難越,這個關呢,你想過去是不容易,那裡有守關的人,你不對勁,他不准你過來。現在就是設置這麼兩個不容易解答的問題,就叫做關。「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為因了色,方了有我;為了色時,亦了於我」,這就是簡單的把他那兩關說出來。你說「眼識識色乃至意識識法,因茲知有補特伽羅」,你這句話的意思,「為因了色,方了有我」,就是這個第一關,了色的時候,才能了於我。「為了色時,亦了於我」,這樣解釋,這是二關。「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這句話,把它變成了「為因了色,方了有我」,就是你若想要知道我,明白這個補特伽羅的存在,你一定先要了這個色受想行識這個蘊,你才能知道有我的,這裡面有一個先決條件。「為了色時,亦了於我」,這就沒有先後的問題了,就是同時的了。
『若說諸色是了此因,然不可言此異色者;是則諸色以眼及明作意等緣為了因故,應不可說色異眼等。』破色為了我因。於眼識等了於諸色,色與眼等條然體別。因於色等了我之時,因何我與色等而言不異?「若說諸色是了此因,然不可言此異色者;是則諸色以眼及明作意等緣為了因故,應不可說色異眼等。」先把這兩個問題提出來,這裡就是破了。這個破呢,先破「色為了我因」,破色為了我因,先破這一個,先破這個第一關。「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先破這一個。「若說諸色是了此因」,要是你說先要了這個色受想行識的蘊,然後你才能夠明白、通達補特伽羅的存在,要是你這樣說的話,你這樣說。「然不可言此異色者」,可是你還是有一個附帶的條件,不可以說這個我是異於色的,還有這麼個條件,不可以說這個我和色是別異的,不可以這樣說。「是則諸色以眼及明作意等緣為了因故」,這就是前文這個地方說過這個意思。這樣講呢,就給你舉一個例子,比如說這一切的色法的存在,要「以眼」,以我們的眼根及這個「明」,及這個光明,還要有光明,加上「作意」心所,這個眼識就會生出活動。這些因緣為了因故,為明了色的條件,這個青黃赤白的種種的色的存在,你要有條件才能夠知道色的存在,什麼條件呢?就是要有眼根、還要有明、還要有作意等,就是眼識的這些條件,這才能夠明白這個色。這樣的情形,「應不可說色異眼等」,那麼你說「若說諸色是了此因,然不可言此異色者」,那麼這也應該這麼說「應不可說色異眼等」,也應該這樣講,就是這一切的色相,不能夠與眼等是別異的,也要以眼為依了,應該這個意思。「破色為了我因」,這一段是這樣了。「於眼識等了於諸色,色與眼等條然體別」,說這個眼識、眼根,或者作意、光明這樣這些因緣具足了,你才能知道外面的青黃赤白的色,這樣說,這個色和眼等的因緣,它的體性是個別的,色有色的體性,眼有眼的體性,是個別的,並不是我依賴你,沒有這個相依的關係。「因於色等了我之時」,而你說要通達五蘊的時候,才能夠明白補特伽羅的我,你認為是這樣,這個時候「因何我與色等而言不異」,你有什麼理由說這個補特伽羅的我和這個色的五蘊,它們的關係是不異呢?你有什麼理由說它是不異呢?因為「了色」是了我的一個原因,說我們的眼識、眼根、明和作意,它是了色的一個原因,也是因,但是它們並沒有這個不異的這種關係。你說了達五蘊的時候,才能了達補特伽羅,你為什麼要說它是不異,有什麼理由說它是不異?你說給我聽聽,用這個「不異」給他製造困難,這個意思。院長如悟法師要我來講,他並沒有給我出題目講這個《破我論》的,沒有,是我自己選的。我自己選的目的,就是把有我論和無我論,認真地去認識一下,目的是這樣子。這是因為我個人出家以來,學習佛法的時候,感覺到不是一下子明白的,我不知道你們是不是有這個感覺。而實在這裡面講的,世親菩薩當然破這犢子部的這種有我論,這種有我論也不是容易破的,但是世親菩薩會說出各種各樣的理由來破他。我們從這上面去學習,應該是明白什麼叫做有我論,什麼叫做無我論。在下邊,愈來愈有意思。所以這個地方可能是,也不是那麼容易辨別。當然學習佛法這件事,要有點忍耐心。你們同意嗎?同意不同意?
『若了色時,此亦可了。為色能了,即了此耶?為於此中,別有能了?』破了色時即了於我,兩關定之。「若了色時,此亦可了。為色能了,即了此耶?為於此中,別有能了。」這是約所識破。這是犢子部所說的補特伽羅我,在六識裡面,是那一個識所能認識的?那麼犢子部的學者認為是六識所識,然後他又介紹了一下六識所識的次第。然後論主世親菩薩又破他,我把前面的文唸一下。「又彼所說,若於一時眼識識色,因茲知有補特伽羅,此言何義?為說諸色是了補特伽羅因?為了色時,補特伽羅亦可了?」「若說諸色是了此因,然不可言此異色者;是則諸色以眼及明作意等緣為了因故,應不可說色異眼等。」這底下「若了色時,此亦可了」,這是犢子部的說法。你說是眼識能識補特伽羅我,眼識在明了青黃赤白的色的時候,此我也為眼識所明了,這句話應該怎麼解釋呢?「為色能了,即了此耶?為於此中,別有能了?」就是用這兩句話解釋那一個意思。就是「為色能了」,就是調過來,眼識在明了色的時候,也就明了補特伽羅我,是這樣子?「為於此中,別有能了」,為是在了補特伽羅我的時候,另外有一個了去了色,或者說是在了色的時候,另外有一個了去了補特伽羅我。這個話裡面的意思,透露出來一個消息,就是了色的了,就是了補特伽羅我的了,是一個了,所以了色時,亦可了我。這就是一個了,了這兩樣事:一個了色、一個了我。「為於此中,別有能了」呢?就不是一個了了,了色是一個了,了我又是個了,所以叫做「為於此中,別有能了」,是這樣子嗎?這是問。「破了色時即了於我,兩關定之」,從兩個難題來決定它的含義,你是那一個意思?這兩個意思,你是屬於那一個?
『若色能了,即能了此,則應許此體即是色。或唯於色假立於此。或不應有如是分別:如是類是色,如是類是此。若無如是二種分別,如何立有色、有補特伽羅?有性必由分別立故。』文中三重破:一、體同破:若色能了,即能了我,即應許我體即是色。二、即色假立破:或唯於色假立於我。三、無二分別破:若即能了已,了於我者,或不應有如是分別:如是類是色,如是類是我。若無如是二種分別,如何立有色有我?有性必由分別立故。「若色能了,即能了此,則應許此體即是色」,若是你的眼識的明了性,了這個色的時候,即能了此我,就能了此補特伽羅我,要是這樣的話呢,「則應許此體即是色」,那你就應該同意,此補特伽羅的體就是色,色即是我,就是這麼意思,應該是這樣意思,這個我就是色,我和色是相即的。「或唯於色假立於此」,你若這樣說,色即是我的話,這句話怎麼講呢?或者可以這麼講嗎? 「或唯於色假立於此」,就在你這個地水火風、堅溼煖動、青黃赤白這個色上面假立、假名為我。這個色即為我,就是假名為我,是這樣子?那樣子了色即了我,就是這樣意思。「或不應有如是分別」,或者說不應該有這樣的分別,什麼分別呢?「如是類是色,如是類是此」,如果是我的體就是色,色就是我的話呢,那就不應該有這樣分別:說這是色,這樣的情形是色,這樣的情形是我,就不應該這麼說了,不應該有這樣的分別。「若無如是二種分別」,如果說沒有這二種分別,「如何立有色、有補特伽羅」呢?那你為什麼立出來這是地水火風的色,這樣是流轉生死的我,你這樣分別就錯了!因為唯於色立名為我嘛,它們不是有二體性的呀!「有性必由分別立故」,因為有色的體性,又有補特伽羅我的體性,這一定是分別不同的情形才能建立起來的。那你唯於色假立於此我,立這個我,這就不相合了、就矛盾了。「文有三重破」,這一段文,世親論師用三節文,一層一層地來破這個補特伽羅我。「一、體同破」,第一重體同破。怎麼叫做體同破呢?「若色能了,即能了我」,你要了色,就能了我,「即應許我體即是色」,這就叫體同破,我體就是色的體,色的體就是我的體,這兩者是同一體。那就是這樣子好了,是這樣子嗎?「二、即色假立破」,第二重就是「或唯於色假立於我」這句話,就在色上假立為我、假名為我,就是這樣的意思,那麼就是假立。假立也有問題,體同也是有問題。第三重「無二分別破」,若是體同、若是即色假立,那就沒有兩種分別了,沒有我和色的分別了,那就不應該有兩種分別。說是「若即能了已,了於我者,或不應有如是分別」,不應該有這種分別:「如是類是色」,這是堅溼煖動,所以這是色,這是無知的;「如是類是我」,這樣的,這是我,它能夠從人間來到天上,從天上又跑到地獄去,這個我在流轉生死,說這個是我,那就不應該有這樣分別了。「若無如是二種分別,如何立有色有我?有性必由分別立故」,有不同的體性,那就是你分別它不同的性質,有不同的分別,才能成立嘛!既然有不同的分別,怎麼能說「體同」呢?怎麼樣能說「唯於色假立於此」呢?若說是體同,就不應該有分別,所以這互相矛盾了。就這樣破他。
『若於此中別有能了,了時別故,此應異色;如黃異青,前異後等。乃至於法徵難亦然。』約別了以破。若先了色,後了我者,了時別故,我應異色;如黃異青,前異後等。乃至法境,兩關徵難,其義亦然。「若於此中別有能了,了時別故,此應異色;如黃異青,前異後等。乃至於法,徵難亦然。」前面是二關定之,第一關「了色時,即了於我」,這一個關破完了,這一個難題世親菩薩把他說明了,來破這個補特伽羅我。第二關就是「為於此中,別有能了」,這又是一個,這個關,用這樣的義來破他。「若於此中別有能了」,你在這個此,或者這個此就是我。若於此我中,去了這個我,去明了這個我,又去明了這個色,這兩個了不是一體的;離開這個了,另外有一個了的,怎麼這樣講法呢? 「了時別故」,因為明了這個色或者明了這個我,不是同一個時間的,不是同一個時間就不同了啊!那這個了就不是一個了了。「此應異色」,這樣子了既然是不同了,那個所了的也就是不同,所了的我,「此我」,就應該不同於那個所了的「色」,約能了的不同去說所了的不同,這樣意思。「了時別故,此應異色」,這句話是這樣意思。舉一個例子,「如黃異青」,黃色和青色就不一樣,它是兩種顏色,這個了與了不一樣呢,所以所了的境界也不一樣,「前異後等」,就是前一剎那、前一分鐘是了色,後一分鐘就是了我,或者前一分鐘了我,後一分鐘了色。那這個了有前後的不同,就表示所了的東西也是不一樣的。如果他們是一體的,那就是前面那句話「若色能了,即能了此」,就不需要前後了,就是一下子就都明白了嘛!「乃至於法,徵難亦然」,說是對於這個眼識了補特伽羅是這樣子,那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去了法,意識是去了法,耳識了聲,去提出來問題來難問他,也是這樣子,同於這個眼識了色的這個情形。「約別了以破」,這一節文是約別了來破,是另外有個了。「若先了色,後了我者」,這樣的話,這有先後的不同,這個了的時間就不一樣了。「我應異色」,那麼所了的我,也是不同於所了的色了。「如黃異青,前異後等。乃至法境,兩關徵難,其義亦然」。
『若彼救言:如此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二種能了,相望亦然。能了不應是有為攝;若許爾者,便壞自宗。』破轉救也。若彼救云:如此我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二種能了,相望亦然,亦不可說定一定異;以所了不定一異,能了亦非一異,(你世親)何得責言(我犢子)為一為異。論主破云:如我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此我即非是有為攝,是第五不可說法藏收,我之能了與色能了,亦不可說是一是異,能了不應是有為攝,應是第五不可說法藏收;若許爾者,便壞自宗。自宗能了,是三世法藏有為攝故。「若彼救言:如此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二種能了,相望亦然。」這底下是犢子部的學者就是感覺到世親菩薩說得也有道理,但是還有問題,所以又提出來一個意見,來救護、來救自己的這個看法,把自己的看法死掉了,現在要救它,把它救活,是這樣意思。「若彼救言」,這是假設,假設彼犢子部學者這樣說:「如此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如我所立的這個我,「此」就是這個我,指這個補特伽羅我說,「與色」,與色受想行識這個色,不可以決定說是一是異,我是這樣的主張。「二種能了,相望亦然」,就是了色和了我這個明了性,這個眼識的這個明了性,「相望亦然」,他們兩個互相對望也是這樣子,也和這個色與我不可定說是一是異,這兩個了,了我、了色這個了也是不可說是一是異的,也是這樣說。前面我們剛才講過,就是「若色能了,即能了此」,那就是一,這兩個了就是一,是一體的;「若於此中,別有能了」,就是別體的了;一個是一,一個是異。現在,世親菩薩用這個一異來破他,說是你這樣說不對,這兩個了相望,也是一樣,也是不可說一、也不可說異的,不能說一、也不能說異的。說「能了不應是有為攝;若許爾者,便壞自宗」這句話,是破轉救,前面是轉救,這裡是破轉救。「若彼救言:如此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二種能了,相望亦然」,這是救。這底下是破這個救,「能了不應是有為攝」,這個能了色、能了我,這兩個了,如果也同於你所建立的「我是不可說的,不可說一,也不可說異」,也是這樣子說的話呢,那麼這個了就不應該是屬於有為法了。因為犢子部的學者本來是說這個了的這個識是屬於有為法的,而這個不可說我呢,是屬於不可說法藏,第五法藏這不可說法藏的。現在他說這個能了,這兩種了亦然,也是不可說一、不可說異,那麼就變成不可說法藏了,就不是有為藏了,不屬於有為了。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這三世是屬於有為法。那麼,它就不屬於有為所攝了。說「若許爾者,便壞自宗」,說是你若同意「這個了不是有為攝」,你就違背了你原來的宗旨了。你原來的宗旨說這個了是屬於……,是過去、現在、未來,屬於有為的,現在又變成了不可說法藏了,那麼你這個宗旨不是就是違背了嗎?這又是把他破了,是破轉救也。「若彼救云:如此我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二種能了,相望亦然,亦不可說定一定異」,這樣,「以所了不定一異,能了亦非一異」。這意思,因為所了的我和色是不可說一、不可說異,所以能了的這個了,也是同於所了了,也不可說定一定異。「何得責言為一為異」,你(世親論師)怎麼可以責問我是一是異呢?你不可以這樣問我的,這樣問是不對的。「論主破云」,世親菩薩就破他:「如我與色不可定說是一是異」,這是你原來的宗旨,「此我即非是有為攝」,所以你說這個我就不屬於有為法了,它「是第五不可說法藏收」,屬於第五法藏所攝,收了。「我之能了與色能了,亦不可說是一是異」,你現在的主意,說能了我、能了色的這個,也不可說是一是異。這樣子呢,「能了不應是有為攝,應是第五不可說法藏收」了,因為第五法藏是不可說法藏,你說它也是不可說,那就不是有為攝。「若許爾」,你若同意那樣子,「若許爾者,便壞自宗」,那你就破壞了你自己的宗旨。「自宗能了,是三世法藏有為攝故」,因為你原來的宗旨,這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個識的能了性,是屬於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是有生有滅,有生滅變化的,三世法藏,有為法藏所攝的。現在你把它改變成為不可說法藏,就是違背了你原來的宗旨了。
『又若實有補特伽羅而不可說色非色者,世尊何故作如是言:色乃至識皆無有我。』經言無我,汝言有我,豈不相違?此引初經牒破。「又若實有補特伽羅而不可說色非色者,世尊何故作如是言:色乃至識皆無有我。」前面是以理破犢子部的我,這底下第二是以教破,因為犢子部的學者也是佛教徒,佛教徒就是相信佛的,所以用佛的話來破他,就是有力量了。「又若實有補特伽羅」,又假設你所執著的真實有一個我,「而不可說色非色者」,不可說它是色、不是色,不可說一、不可說異,「非色」就是與色異,「是色」就是與色一了,不可說一異者,總而言之,你是承認有我。「世尊何故作如是言」,那麼我們本師釋迦牟尼佛他什麼原因作這樣說法:「色乃至識(色受想行識)皆無有我」,這在《雜阿含經》裡面,很多很多都是:「色非我、非我所,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很多很多這麼說,都沒有我。那麼經上怎麼會這樣說呢?「經言無我,汝言有我,豈不相違」,這不是和佛說的話相矛盾了嗎?你違犯了佛的法語了,你背叛佛教了,那怎麼可以呢?「此引初經牒破」,這是世親論師初引《阿含經》來破犢子部的我。
『又彼既許補特伽羅眼識所得,如是眼識於色此俱,為緣何起?若緣色起,則不應說眼識能了補特伽羅,此非眼識緣,如聲處等故。謂若有識緣此境起,即用此境為所緣緣。補特伽羅非眼識緣者,如何可說為眼識所緣?由此定非眼識所了。若眼識起,緣此或俱,便違經說,以契經中定判識起由二緣故。』論主又引第二經牒破。經云:二緣生眼識者,謂眼及色,不言三緣眼色我也。「又彼既許補特伽羅眼識所得」,這底下又引第二部經。又彼犢子部學者既然是同意了補特伽羅是眼識所得,因為眼識能看見,眼識能了。「如是眼識於色此俱,為緣何起?」這底下提出個問題,說是這個眼識,你說能了我的這個眼識,它於色,於所明了的色(地水火風、長短方圓這個色),「此」就是我,與我在一起,「俱」,在一起,就是於色、於我、於色我俱。這是分三個,眼識這個識,識於色、識於我、識於色我,叫做俱。「為緣何起」,這個識是緣色而生起的呢?是緣我而生起?是緣色又緣我而生起眼識呢?這樣問。「若緣色起」,假設這個眼識緣色的時候,眼識才生起來,或者這個緣當個依止講,依止色而生起眼識。「則不應說眼識能了補特伽羅」,它若緣色而起,你就不應該說眼識它能夠了,能明了、能認識補特伽羅。「此非眼識緣」,因為眼識是緣色,沒有緣補特伽羅,「此非眼識緣」,此「我」不是眼識所緣,所緣了,所明了的,所緣念的。「如聲處等故」,就像這個聲音,十二處(色處、聲處、香、味等處),像聲音這個境界,這個境界不是眼識所緣,眼識只能夠緣色,而不能緣聲香等處,它不能緣,沒那個功能嘛!如果說是眼識能夠緣聲處,那耳識若壞了的人,聾子他的眼識沒有壞,他應該是眼識去緣聲音,就不聾了,這是不對的,所以是「如聲處等故」。所以,你說眼識緣我是不對的。「謂若有識緣此境起,即用此境為所緣緣。補特伽羅非眼識緣者,如何可說為眼識所緣?」這底下,這幾句話等於是解釋前面這一段文。「謂若有識緣此境起」,這是說若是有一個識,它緣這個境界而生起,即用此境為所緣緣。所緣緣你們學過沒有?所緣緣怎麼講?這個所緣緣,最後這個緣,就是當個「依仗」講。拿眼識作例,眼識生起,當然要有眼根,同時也要有所緣境,這個所緣境就是仗,仗這個所緣境才能生起,這是第一個,後面那個緣。那麼第二個緣呢,是「緣念」的意思,以它為依止而生起,生起了以後,又緣念它。拿眼識為例,就是色,以色為所依仗的境界而生起,生起了以後,眼識又去緣這個色,那就叫做所緣,合起來就叫做所緣緣,這樣意思。「謂若有識緣此境起,即用此境為所緣緣。」「補特伽羅非眼識緣者,如何可說為眼識所緣?」補特伽羅,他不是眼識所能緣的,那怎麼可以說為眼識所緣呢?怎麼可以這麼說呢? 這麼說就不對了。「補特伽羅非眼識緣」,補特伽羅不是眼識生起所依仗的境界,那麼如何可說為眼識所緣念的呢? 所了知、所了別的呢?是這樣意思。「由此定非眼識所了」,由此道理可以決定知道補特伽羅不是眼識所了。「若眼識起,緣此或俱,便違經說,以契經中定判識起由二緣故」,若眼識的生起,緣此我,或者是緣色又緣我,這樣子生起,這樣生起就是三個了,就是不對了。「便違經說」,便就是違背了《阿含經》所說的道理,《阿含經》怎麼說的呢?「以契經中定判識起由二緣故」,因為《阿含經》上是很分明的、很決定的、很肯定的說識的生起只是兩個緣,而不是三個緣。你說加一個我就多了,多了一個了,就不對了。剛才這一段文,是「論主又引第二經牒破」,把他的執著標出來,用經的意思來破他。「經云:二緣生眼識」,生眼識有兩個緣,那兩個緣?「謂眼及色」,眼就是眼根,及所緣的色,這兩個緣生起,「不言三緣眼色我也」,佛沒有這麼說,所以你加上一個我是不對的。
『又契經說:苾芻當知!眼因色緣,能生眼識,諸所有眼識皆緣眼色故。』論主又引第三經證識二緣生,非由我起。「又契經說:苾芻當知!眼因色緣,能生眼識,諸所有眼識皆緣眼色故。」這又引第三部《阿含經》說:比丘應該知道,「眼因色緣」,那麼就能夠生出眼識,眼根因色的所緣,眼根與色相對的時候,就能生出來眼識,那麼「諸所有眼識皆緣眼色故」,一切眾生所有的眼識,都是依於眼根和色塵而生起的緣故。「論主又引第三經證識二緣生,非由我起。」
『又若爾者,補特伽羅應是無常,契經說故。謂契經說:諸因諸緣能生識者皆無常性。若彼遂謂補特伽羅非識所緣,應非所識;若非所識,應非所知;若非所知,如何立有?若不立有,便壞自宗。』論主又引第四經破。又若此我是眼識緣,能生眼識,我應無常;經說:因緣能生識者皆無常故。犢子不許我是無常,若彼轉救:我非識緣。破云:應非所識;若非所識,應非所知,如何立有我?若不立有我,便壞自宗。自宗立我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攝。「又若爾者,補特伽羅應是無常」,這底下又引第四部《阿含經》來破他。說補特伽羅應該是無常的。你說補特伽羅是非常非斷,但是你若認為他是眼識所緣呢,那補特伽羅應該是無常的,就是不是常久的。「契經說故」,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是佛陀說的。「謂契經說:諸因諸緣能生識者皆無常性」,各式各樣的因、各式各樣的緣,能生出來識的,生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那些因緣都不是永久的。「若彼遂謂補特伽羅非識所緣,應非所識」,你說是這個眼識要依仗我而生起,生起了,又去緣這個我。那麼,佛說諸因諸緣能生眼識的都是無常性,那麼我是眼識生起的因緣,那麼我就應該是無常的了啊!是不是?「若彼遂謂」,若彼補特伽羅的學者,若彼犢子部的學者,一看這樣違背了佛說的話,所以就轉變了,說「補特伽羅不是識所緣」,不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不是六識所緣。若非識所緣,那麼「應非所識」,就不是識所能識的了,就不是識所能了別的了。若非識所了別,「應非所知」,那就不是識所能知道的。「若非所知,如何立有」,若是不是你所知道的事情,你怎麼能說有個補特伽羅呢?根據什麼來說呢?「若不立有,便壞自宗」,如果你不承認,不建立有補特伽羅的話,那就違背了你原來的宗旨,你原來說有補特伽羅,這個還好懂一點喔!「論主又引第四經破。又若此我是眼識緣,能生眼識」,這個我是眼識的所緣,能生起眼識,那麼這個眼識緣這個緣,就是當「依仗」講,依仗這個我生起眼識。「我應無常」,這個你所知道的我應該是無常的了。「經說:因緣能生識者皆無常故」,因為這個經上這麼說,能生識的因緣都是無常的。「犢子不許我是無常」,他不同意了,他不同意我是無常。「若彼轉救」,若彼犢子部的學者,感覺這樣說有問題了,那麼又轉變一下來救護自己說:我非識所緣的。「破云」,世親菩薩說:「應非所識」,若不是識所緣,也就不是識所能識的。「若非所識,應非所知,如何立有我」,那你怎麼建立有我?《阿含經》我是曾經讀過,我也生歡喜心,我心裡面想,希望有因緣常常讀《阿含經》。常常讀《阿含經》,就會修四念處容易,修無我觀也容易、修無常觀也容易、修不淨觀也容易、觀受是苦也是容易。修四念處容易就少煩惱,不但是這樣,對於什麼叫做無我論,能認識得更清楚一點,什麼叫做有我論,也認識得也會清楚。《阿含經》上,有一個有我論的外道,就來同佛辯論,佛就是說一個很簡單的一個道理,就把那個外道破了,《雜阿含經》有這麼一個小經提到的,很有意思。我們在佛學院裡面,初級班、高級班、大學部,或者研究所畢業了,當然我是以前落後的佛學院讀的,不是現在這個進步的佛學院,我更不是大學部,也不是研究所。但是,有一件事要知道,對於這個教義的認識,一定是要很分明的,一定是很分明,不能模糊!什麼叫做有我?什麼叫無我?自己說不清楚不行,不可以,不可以這樣子。你若常讀經,就會,就能解決這個問題,所以《阿含經》應該讀。但是,我可不同意說「大乘非佛說」這句話,我可是不同意的,大乘還是佛說!應該是這樣說。
『又若許為六識所識,眼識識故,應異聲等,猶如色;耳識識故,應異色等,譬如聲。餘識所識,為難準此。又立此為六識所識,便違經說。如契經言:梵志!當知五根行處境界各別,各唯受用自所行處及自境界,非有異根亦能受用異根行處及異境界。五根謂眼耳鼻舌身,意兼受用五根行處及彼境界,彼依意故。或不應執補特伽羅是五根境,如是便非五識所識,有違宗過。』論主又引第五經破,將顯違經,先辨違理。彼宗立我與色等不一不異。若眼識識故,即異聲香等,如色;若耳識識,即異色香等,如聲。餘識所識,為難準此,此即難令我異六境。如何乃言我與六境非定一異?又立此我六識所識,便違經說。經言:梵志!五根行處各別境界,各唯受用自所行處及自境界,或前約處明,後約界釋,非有異色根亦能受用異根行處及異境界。意兼受用五根行處及彼境界,以此五識亦依意根,所以意根與能依識同緣諸法。汝意一我六識同取,是則五根亦能兼取異根行處異根境界,豈不違經?或不應執我是五根境,若非五根境,便非五識所識;若非五識所識,雖不違經,有違宗過,以汝宗說我五識所識故。「又若許為六識所識,眼識識故,應異聲等」,前面這幾段破的,我們容易明白。這底下呢,就稍微難一點。「又若許為六識所識」,又你同意(許就是同意),你同意補特伽羅的我是六個識所認識的,眼識乃至意識。要是這樣的話,還有個問題,什麼問題呢?「眼識識故,應異聲等」,眼所認識的補特伽羅,眼識所認識的原因「應異聲等」,這個眼識所認識的這個我,他就應該不同於聲,聲音的我,就不同。眼識是了別色的,了別色就了別了我,那麼這眼識它不能認識聲音,它不能去了別聲音。如果聲音那個我和色上的我是一樣的話,為什麼眼識只能認識色,而不能認識聲呢?就是因為還是不同,還是有點不同的,所以「眼識識故,應異聲等」。眼識所識的我,就不同於聲音的我,不同的。「猶如色」,舉一個例子呢,就像那個色,色是不同於聲音的,色跟聲音不一樣,所以眼識只能認識色,認識色的時候,不能認識聲,不能了別聲;耳識它只能去了別聲音,而不能去了別色;就是色與聲音是不同的。「耳識識故,應異色等」,說耳識所識的補特伽羅我,它就是要不同於這個色,和這個色不一樣。你是說這個我,同這一切法是不一不異,說不異,你是不同意是異的我,不同意。但是這就是異,眼識所識的補特伽羅就異於聲音,這個我就異於聲音;耳識所識的補特伽羅我,它就異於色,他如果不異的話,耳識應該認識了,就是異。「耳識識故,應異色等,譬如聲」,聲音就是不同於色。所以它就是,從這裡面,你說是「六識所識」,那現在從這識上看,就知道這個我同一切法還是異的。你說「不一不異」還是不對,說不異還是不對的。「餘識所識,為難準此」,這裡說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是這樣子,「為難準此」。這個應該是說鼻舌身三識,不能說意識,意識另外有問題。所以這其餘的鼻識舌識身識,也和眼識耳識一樣,也是這樣做難,難問他。「又立此為六識所識,便違經說」,你建立這個補特伽羅我是六識所識,你這樣的說,就違背了《阿含經》的道理。怎麼知道呢?就如契經言,如《阿含經》說……,到點了。慧乘(命)老法師,他對《攝大乘論》也很熟、對《阿毗曇論》也特別熟。他是不是對《阿含經》也很熟我就不知道了,這個時候有什麼問題呢?因為唐朝的皇帝姓李,道教的這些老道,這些道士因為老子也姓李,所以就同皇帝建立這種關係,大家都姓李的關係,而唐朝的唐高祖李淵、唐太宗李世民也就承認這件事,所以同道教的關係密切了一點,下命令佛教的法師要在道士以後,下這個命令。下了命令,但是只是說姓李那是一回事,但是也還是要……,究竟佛教是講的什麼道理,道教講的什麼道理呢?這些做皇帝的政客,他哪有時間去讀書呢?所以,還是要辯論辯論,請那個道士、請法師來辯論。佛教的法師,就請了這位老法師他來辯論,老法師來(一看《高僧傳》),老法師幾句就把道士辯倒了,他用什麼方法,就是用《阿毗曇論》的這種方法,就像《俱舍論》世親菩薩的辯法,用「一異」,就用這種方法來辯論,就把道士辯倒了,用這個方法。所以我們學習佛法,我說我們了脫生死是最重要的事,第二件大事要弘揚佛法,就是要有辯才。辯才從那兒來的?自己讀書啊!說天生的,沒有那件事!就是要學習,你學習《阿含經》、學習《阿毘曇論》,這辯才就來了啊!
「又立此為六識所識,便違經說」,前面是約五識各別的難問他,使令他,使令這個不可說我與識是異的,是這樣意思。現在又說到「立此為六識所識」是違背《阿含經》所說的道理。「如契經言:梵志!當知五根行處境界各別,各唯受用自所行處及自境界」,《雜阿含經》(中阿含經)理面的《大拘絺羅經》上,「梵志!當知五根行處」,五根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五根對五塵(色聲香味觸),就發出來五識,五根和五識就在這五種境界上活動,所以叫做「行處境界」。這個境界,行處境界是各別的,就是眼根、眼識是在色塵上活動,耳根、耳識在聲塵上活動,就是這樣一根一根的「行處境界各別」。「各唯受用自所行處及自境界」,每一個根識唯獨是受用它自己活動的地方,就是境界。受用這個受就是接觸到了境界的時候,內心裡面有感覺,那麼就叫做受;有了受以後呢,就會發生作用,所以叫做受用。「非有異根亦能受用異根行處及異境界」,在這五根裡面,都是各別行處境界的,各別的受用,沒有這個不同的根,它能受用不同根的行處境界的,沒有,都是各別自己的行處境界去受用的。「五根謂眼耳鼻舌身」,這五種根。「意兼受用五根行處及彼境界」,前邊是說前五根,現在說第六意根,第六意根和前五根不同,它有自己的境界,同時它也兼能夠受用前五根行處及彼境界的,那為什麼會這樣子呢?「彼依意故」,因為前五根、前五識它們要發起活動的時候,不能完全自主的,它一定要以第六意根為依止,要得到它的同意,它才能活動的,所以這個第六意根也能夠去緣、去受用前五根的行處和境界,是這樣意思。所以這個第六意根、第六意識專注一境的時候,前五根就不動了,前五根、五識都不動了。所以若是得了色界定的時候,這個前五根、五識都不動了,天上打雷的時候,你聽不見,就是這個意根不給你方便,所以這個耳識沒有辦法動,耳根耳識都不能動。所以「彼依意故」,它要以意根為依止,意根有多少攀緣的時候,前五根才能活動。因此,意根也就能夠受用前五根行處及彼境界。「或不應執補特伽羅是五根境」,或者說不應該執著補特伽羅我是前五根所緣的境界,或者是這樣說,因為你若是前五根各別的緣,就使令它這個不可說我變成可說的我了,因為若是一是異,就是可以言說的了。那麼若說補特伽羅不是五根境,「如是便非五識所識」,那就不是前五識所認識的了。「有違宗過」,這樣說不是前五識所緣,那就違背你自家宗旨的過失了。所以是五根境呢,就有違背經的過失;不是五根境呢,就有違宗的過失。怎麼都不對,這是世親菩薩難他。論主又引第五經來破犢子部的不可說我。「將顯違經,先辨違理」,將要顯示他違背《阿含經》的道理,違背聖言量,先說違背道理。「彼宗立我與色等不一不異」,道理是什麼呢?怎麼叫違背道理呢?彼犢子部的宗旨,他所成立的我,與色受想行識等是不一不異的,他立的宗旨是這樣。「若眼識識故,即異聲香等」,如果說你說它是五根的境界,眼識可以認識它,眼識一看見行住坐臥的時候,哦!這裡有個我。這樣的話,眼識只能緣色,眼識這個我就不同於聲香了,就變成異了。「如色」,像色,就是異於聲香的,所以這個不可說我就不能說不異了,就得說異了。「若耳識識,即異色香等」,耳識識聲音的時候,它就不能識這個色香,那麼這個我也就是異於色香了。「如何乃言我與六境非定一異」,你怎麼可以說你所執著這個我和六境、和五蘊、和這一切有為法不一不異,不是定一定異呢?這是違背宗旨了,也就是違背道理了。「又立此我六識所識」,這是前五根這一段,這底下又立此我是六識所識,不但是前五識,第六識也可以認識的,「便違經說」,那就違背《阿含經》。這底下辨違經。「經言:梵志!五根行處各別境界」,前五根的活動地方是不同的,境界也不同,「各唯受用自所行處及自境界」,它在那個不同的地方活動,境界就不同,它的感覺也就不同,發出來的作用也就不同。「或前約處明,後約界釋」,這個行處和境界,行處各別、境界各別,這個行處和境界怎麼講,它有什麼不同呢?「或前約處明」,或者是這個行處是指六處說的,色聲香味觸法,色處、聲處乃至意處,處指處所。「後約界釋」,這個境界,就指色界聲界,色聲香味觸法的六界,就指在十八界的六界說的,這樣就不同了,有這個說法。「非有異色根亦能受用異根行處及異境界」,在前五根裡面,每一根都是各別的行處境界、各別受用,沒有不同的色根(前五根都是色根),也能受用異根行處異境界的,沒有。「意兼受用五根行處及彼境界」,但是第六意根就特別了,它能夠通於前五根行處境界。「以此五識亦依意根」,什麼理由呢?因為彼五識的活動要依意故,也是要依止意根的,要得到意根的許可,五識才可以活動,「所以意根與能依識同緣諸法」。這個理由就在這裡。「汝意一我六識同取」,這一段文的意思究竟說什麼呢?這底下說出來。你的意思,一個我六識同取,眼識乃至意識,同時可以取這個我,在色聲香味觸法上,識在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就知道這裡有個我。「是則五根亦能兼取異根行處異根境界,豈不違經?」異根若是同取的話,一個我和六識同取,那這樣說,這個前五根,它就是等於說兼取異根行處、異根境界了,就是等於說眼根認識色的時候,也就取得了耳根所取得的我,耳鼻舌身取的我,它也都取到了,應該是這樣子才對。但是經上說不是的,各有各的境界,我不取你的境界,你不取我的境界。我眼識只見色,我不去聞聲,耳識只聞聲而不去見色,各有各的分際,互相不侵犯的。這樣說,你說六識同取,這和經上說各別取就是衝突了。所以,你就是違背經了。「或不應執我是五根境」,這樣你違背經不可以,佛是聖言量,你不可以違背的。或者是你可以轉變你的執著,你說,不執著我是五根境,你可以轉變這樣。「若非五根境」,若這個我不是五根所緣的,「便非五識所識;若非五識所識,雖不違經,有違宗過」,不是五識所能認識的,這個我前五識不能認識,你若這樣改變的話,就不違背《阿含經》的意思了,但是有違宗過,違背你原來的宗旨的過失。「以汝宗說我五識所識故」,那麼你若說五識不識,不就和你的宗旨有衝突了嗎?
『若爾,意根境亦應別;如六生喻契經中言:如是六根行處境界各有差別,各別樂求自所行處及自境界。』犢子引經難也。難意:六生喻經:六根行處境界各別,理實意根兼能受用五根行處及彼境界,何妨前經五根行處境界各別,而能兼取異根我境?經言五根行處境界各別,而能兼取異根我境,經言五根取各別境,未是盡理之言。「若爾,意根境亦應別;如六生喻契經中言:如是六根行處」,這行處應該和若爾在一起,應該提起來,「行處境界各有差別,各別樂求自所行處及自境界。」「若爾」,這底下是犢子部的學者說的話。說是你這樣講,因為前五根各別的境界來難問我這個不可說的我,要照你這麼說,意根也是一樣,意根的境界也是各別的。怎麼知道呢?「如六生喻契經」,這部經上說「如是六根行處境界各有差別」,六根行處各有各的境界,都不一樣,「各別樂求」,各別歡喜求自己所歡喜的境界,「自所行處及自境界」,這樣這樣子,我們先順這個文,然後再說它的意思。「犢子引經難也」,世親論師引聖言量來難犢子部的學者,現在犢子部的學者也引經,也引經來難世親論師。你引經,我也引經。「難意」,難裡邊的意思是什麼呢?「六生喻經」,這部經上:「六根行處境界各別」,不一樣,「理實意根兼能受用五根行處及彼境界」,六根行處,眼根有眼根的境界,乃至意根有意根的境界,都是有各別的境界,但是從道理上,也就是從事實上看,意根兼能夠受用五根行處境界的,意根是這樣子的。既然意根是這樣子,「何妨前經五根行處境界各別,而能兼取異根我境」呢?把犢子部學者的意思說出來了,何妨前面那部經,五根行處境界是各別的,但是它也和意根有相同的地方,也可以兼取異根為我境嘛!眼根緣色境的時候,也可以取得耳根所緣聲境的我;其他根的境的我,也可以這樣。「經言五根取各別境,未是盡理之言」,那是不了義的說法,所以不是完全合道理的。那麼這一段是把犢子部學者引經的用意說出來了。
言六生喻經者,雜含經卷第四十三(一一七一):『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士夫遊空宅中,得六種眾生。一者得狗,即執其狗,繫著一處。次得其鳥、次得毒蛇、次得野干、次得失收摩羅、次得獼猴。得斯眾生,悉縛一處,其狗者樂欲入村,其鳥者常欲飛空,其蛇者常欲入穴,其野干者樂向塚間,失收摩羅者長欲入海,獼猴者欲入山林。此六眾生悉繫一處,所樂不同,各各嗜欲到所安處,各各不相樂於他處而繫縛故,各用其力向所樂方而不能脫。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各自求所樂境界,不樂餘境界。眼根常求可愛之色,不可意色則生其厭;耳根常求可意之聲,不可意聲則生其厭;鼻根常求可意之香,不可意香則生其厭;舌根常求可意之味,不可意味則生其厭;身根常求可意之觸,不可意觸則生其厭;意根常求可意之法,不可意法則生其厭。此六種根種種行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此六種根,其有力者,堪能自在隨覺境界,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正出用力隨意而去;往反疲極,以繩繫故,終依於柱。諸比丘!我說此譬,欲為汝等顯示其義,六眾生者譬猶六根,堅柱者譬身念處。若善修習身念處,有念不念色,見可愛色則不生著,不可愛色則不生厭,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於可意法則不求欲,不可意法則不生厭。是故比丘,當勤修習多住身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言六生喻經」這句話怎麼意思呢?就是《雜阿含經》第四十三卷。四十三卷上有這部經,我們念一念。「一一七一」,這是大正藏的編號,把每一個小經都給上號碼,這件事也是很好,容易查、容易記憶。「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在這個地方。「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士夫」,譬如一個人,「遊空宅中」,就是到一個空的房子,裡面沒有人,沒有人住,在空房子裡面去看一看、走一走。「得六種眾生」,在空房子裡面,他得到六種眾生,六種有情。「一者得狗」,一者在空房子裡面得到了狗,「即執其狗」,就把這狗抓住了,「繫著一處」,就是用繩子綁住牠,把牠綁在裡面不准牠跑。「次得其鳥」,得到一個鳥,其次又得到一個毒蛇,其次得到一個野干。這野干,有的說是類似狐狸,也有人說是類似水獺。「次得失收摩羅」,這個失收摩羅,有的翻譯是鱷魚,失收摩羅可能不是中國話,翻個鱷魚,也有說是殺子魚。「次得一個獼猴」,就是猴,次得一個猴。「得斯眾生,悉縛一處」,每一個眾生都綁在一個地方,不准牠動,這個意思。「其狗者樂欲入村」,那個狗呢,就歡喜到村落裡面去找東西吃,這是一個。其鳥呢,常欲飛到虛空裡面去。「其蛇者常欲入穴」,這個蛇是在洞裡面住的,「其蛇者常欲入穴」。「其野干者樂向塚間」,歡喜到墳墓的地方,埋死人的地方去。「失收摩羅者常欲入海」,就是常是想要到海水裡面去。「獼猴者欲入山林」,想要到山林裡面去。「此六眾生悉繫一處」,每一個眾生都把牠綁在一個地方,但是六個眾生所樂不同,牠所歡喜的不一樣,各有各的歡喜,「各各嗜欲到所安處」,每一個眾生都歡喜到牠認為安樂的地方去,「各各不相樂」,就是每一個歡喜自己歡喜的地方,不歡喜你歡喜的地方,你歡喜虛空我不歡喜,就是這個意思,各各嗜欲到所安處,「各各不相樂於他處而繫縛故」。可是每一個眾生,都被綁住了不能動,「各用其力向所樂方而不能脫」,每一個用牠的力量,是對向他歡喜的地方去,但是不能解脫,綁在那兒不能動。「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各自求所樂境界」,如是六根,這前面這是一個譬喻,並不是真實這麼一件事,譬喻什麼呢?就譬喻我們眾生,修行人這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根有種種的境界,各有各的境界,「各各自求所樂境界」,歡喜的境界;「不樂餘境界」,不歡喜別的境界,其他的境界不歡喜。「眼根常求可愛之色」,這底下舉出例子來,說我們的眼根常是尋求可愛的顏色,不可意的顏色「則生其厭」,就不高興了,不高興這不可意的顏色。耳根常求可意的音聲,就是歡喜音聲。我不會放燄口,我們這裡出家人多,在家人少。我不會放燄口,但是放燄口念的聲音,我歡喜聽,我還專去,聽說一個法師喉嚨特別好,韻調也好,氣力也好,他去放燄口的時候,不是在我住處,另一個廟上,我就專去聽他,有這個事情。「耳根常求可意之聲,不可意聲則生其厭」,就不高興,我們凡夫是這樣子,不可意聲則生其厭。「鼻根常求可意之香,不可意香則生其厭;舌根常求可意之味,不可意的味則生其厭」,這就是,我們是這樣子。但是我們出家人日常吃飯,還是把味調得好一點,說是不要好的、不要愛著,不好的也不要厭,自己修行是應該這樣。但是有點味,味若好,我們的脾胃也歡喜吃,能吸收營養,容易一點。若說是有營養,但是你不高興,就有點衝突,就是有點衝突的,所以還是調得好一點好,「不可意味則生其厭」。「身根常求可意之觸,不可意觸則生其厭;意根常求可意之法,不可意法則生其厭」,這個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另外有一件事,比如我們出家人出了家,如果你不到佛學院去學習佛法,自己學習佛法也不容易。到佛學院學法的時候(我也在佛學院住過的,我初出家時也住佛學院),聽法師講,要注意聽;你打妄想,聽不到了。注意聽,有時候聽懂,有時候聽不懂。舊時代的佛學院和現在不同,我以前讀那個佛學院的辦法呢,抽籤,玅境!要你回講。抽籤,抽中誰,誰要回講的,那樣你得預備,不預備就不能講,回講不來,所以天天要預備。考試,是一個學期幾個月或是考一次、或是考兩次,回講是天天要講,天天你要預備,也很辛苦。你辛苦呢,就厭啊!今天也這樣子,明天,一年兩年三年四年多少年這樣子,心裡是厭煩,不高興。但是另外有個問題,我要做大法師,那你就非學不可,不學就不懂,不懂怎麼做大法師呢?所以自己的理智上要求自己要忍耐。這個法師講的如我意,那個法師講的不如我意,你都得要忍耐一點,好好學!所以這上面說不可意法,「意根常求可意之法,不可意法則生其厭」,就一定要忍耐一點,你不能厭煩的,厭煩還不行。「此六種根種種行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這六種根各有各的行處,眼根的行處、耳根的行處乃至意根的行處,種種的境界不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每一個根都不求異根的境界。「此六種根,其有力者,堪能自在隨覺境界。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正出用力隨意而去」,這底下稍微的要解釋一下。這六種根,其有力者,這六種根都是對於如意的事情就歡喜,不如意的事情就厭惡,有這種情況。「其有力者」,其有力者怎麼講?就是佛教徒,佛教徒想要得涅槃,有這般若智慧的力量,就和一般凡夫的見解不一樣。「堪能自在隨覺境界」,他有堪能,有殊勝的能力,就是修四念處觀了,修四念處觀,改變了原來凡夫的那種習氣;歡喜的事情有愛,不歡喜的事情就厭惡,這凡夫是這樣子。現在,有力量的這個修行人呢,不是,「堪能自在隨覺境界」,能覺悟,好的境界也是假的,不好的境界也是假的,其心不動,「堪能自在隨覺境界」。「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就像那個人,前面那個遊空室的那個人,那個人把六個眾生,把牠綁在那個堅柱上,一個堅固的柱子上面,綁在那裡叫牠不要動,這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修行的境界,就是修行人用正念,什麼叫做正念?就是四念處就是正念,學這四念處,把這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就控制它,叫它不要貪瞋癡,是這個意思啊!我給你講一個故事聽聽,摩訶迦旃延阿羅漢。在印度的南方,有一個國家,天旱不下雨。不下雨,在本地的一些婆羅門就去祈雨,祈了多久也不下雨。就有人出主意,請佛弟子來祈雨,那麼遠遠的就派人到北方來見佛,說明這個意思。佛就派摩訶迦旃延尊者去做這件事,摩訶迦旃延尊者帶了六十位比丘,就是到了那個國家去。這個國王和大臣,就是請吃飯,來了歡迎,表示歡迎之意,就吃飯。我們出家人要想一想,要想一想,我們不能拿在家居士,拿人都當傻瓜,不可以!人家請我們吃飯,我們心想:唉呀!這是對我們恭敬,其實那裡面還有問題。有什麼問題呢?國王和大臣商議,說是婆羅門他們求雨沒能求到雨,現在請這些佛弟子來求雨,他們就是有道德嗎?那麼怎麼才能知道有道德沒有道德呢?試驗試驗他。怎麼樣試驗法呢?如此如此,這樣辦。來了的時候,那麼一看呢,請吃飯的地方,就是給馬住的那個地方,餵馬的那個地方,有馬糞,味道也不好,也並不是正式的房子!就在那裡預備的飯、菜、桌子,飯也不好、菜也不好,大家吃,吃完了人家就問說:「今天我們預備的菜飯,你們吃得好嗎?」就是這麼一問。這比丘說:「吃飽了就好。」別的話誰也沒說就走了。走了,然後說我們明天還請吃飯,你們還來。來了的時候,明天來,一來一看,很好的、很莊嚴、很清靜的房子,所有的飯菜、設備,統統都是精妙,都是特別好的,色香味都是具足的。那麼這比丘照樣的吃,吃完了又問說:「今天我們預備的菜飯好不好啊?」「吃飽了就好。」還是這句話,就走了。走了然後,這國王說是請婆羅門來,也這麼吃飯,吃飯的時候也是這樣子吃,吃完飯了就問,這婆羅門就開口大罵:「請我們祈雨,祈了這麼多天,原來就招待我們這樣子!」就是開口大罵。然後說:「不!我們明天還請吃飯。」請吃飯嘛,這婆羅門第二天又來了,吃完飯了就問說:「今天的這個好嗎?」「今天好!今天好!」就是這樣講。這樣子說完了,婆羅門又走了。然後國王、大臣就商議,說是比丘和婆羅門吃飯這個反應啊,看一看,我們商議商議誰有道德,誰是沒有道德的,大家想一想,還是比丘,比丘啊,你外面境界的好壞不動其心,他心不動,他好也是「吃飽了就好」,不好也是「吃飽了就好」,其心不動!所以對比丘特別尊重、讚歎、供養。所以,這個事情,我們出家人(這裡有居士),出家人啊,穩重一點,遇見了不如意的事情,你先不要動,心不要動;遇見了如意的事情,你也不要動,沉靜下來,以後再說,不要立刻地就表示什麼。真的,不要這樣子,我們不要和在家人一般的那樣子。我們哪,如果你不常用功修行也就會困難,常不用功修行,你這個心,老是放縱它。什麼叫做修行啊?就是老是控制這一念心,叫它不要亂動。就像剛才這六種眾生把它綁起來,這是個比喻,實在這後面說,那是什麼意思?就是修行的意思。你若常用功修行呢,就是常是控制這一念心叫它不要動,用戒定慧訓練它。習慣了,那麼你日常生活裡面遇見什麼事情,也是習慣,他心就不動,也並不糊塗,也知道這是冷、這是熱、這是好是壞,但是心裡不動。你若不常用功,你就不行,你隨時的,這個煩惱就會動。你若常用功,它就不動。所以,這上面是說「其有力者,堪能自在隨覺境界,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說是那個有力量的人,就是佛教徒,也就是發心用功修行的人,也就是他的正念有力量的人,明白點說就是這樣。這個正念有力量的人,他這個正念有殊勝的能力,能自在,「堪能自在隨覺境界」,不管什麼境界,他能用佛法的智慧去觀察,自在隨覺境界就是這樣。「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這堅柱,把牠綁住了。堅柱這個意思,這個柱要是不堅固,那幾個眾生牠若一動,就把柱子拉倒了,那就不行了,現在說堅柱,就是表示你的四念處很厲害。「正出用力隨意而去」,那麼就是在這個苦惱的境界裡面就解脫了,就得解脫了。「往反疲極,以繩繫故,終依於柱」,「往反疲極」是說這六種眾生,你若不綁住牠,牠就是各處亂跑,當然也是很苦惱的境界。「以繩繫故,終依於柱」,用這繩子繫住牠,雖然牠也會動,但是牠不能離開這個柱太遠。就是我們這個六根,總而言之,還就是一個第六意識,這個第六意識就是老是攀緣,在色聲香味觸法上,不是貪就是瞋,貪瞋癡慢疑,日常生活之中,和人家都不容易合。正念沒有力量的時候,常是向外攀緣,貪瞋癡老是動,和人家都不容易合,同住的人,同學之間容易起誤會,容易衝突。所以「往反疲極,以繩繫故,終依於柱」,就是你要用正念,綁住自己的一念妄想心,雖然最初的時候還是有妄念,但是它離正念不太遠,它還是要回到正念這裡來,所以「終依於柱」。「諸比丘!我說此譬,欲為汝等顯示其義」,這是佛說了,佛招呼諸比丘,我說這是個譬喻,欲為汝等顯示佛法的真義。「六眾生者,譬猶六根」,譬如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堅柱者譬身念處」,若說四念處,身受心法這身念處,但是這身念處也就觀察這個色受想行識苦、空、無常、無我,觀身不淨、苦、空、無常、無我,這樣意思,也是包括了五蘊在內。「若善修習身念處」,若是你能善巧的、精進勇猛的修習身念處這個法門,「有念不念色,見可愛色則不生著,不可愛色則不生厭」。若善修這身念處,「有念不念色」,有的時候念色,有的時候不念色,倒不是決定念色的。你四念處的正念相應的時候,就不念色;那麼失掉正念,他又去取著去了,那麼一攀緣的時候,會見到可愛的色。見到可愛的色,因為你有身念處的智慧,「則不生著」,就不愛著、不取著它;不可愛色,你也不生厭,觀察都是苦、空、無常、無我嘛!和那愛,這兩種顏色無差別,所以無生愛憎。「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也是這樣子,「於可意法則不求欲」,也不愛著,於不可意的法也不生厭,就是心對於外面的境界不去執著。「是故比丘,當勤修習多住身念處」,所以出家人受了比丘戒、比丘尼戒,就應該精勤的修習,多住在……,這一念心常是住在身念處這裡,觀察它是不淨、是苦、是無常、是無我的、是空的,常這樣修行。「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非此中說眼等六根;眼等五根及所生識無有勢力樂見等故,但說眼等增上勢力所引意識名眼等根。獨行意根增上勢力所引意識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故此經義無違前失。』論主為彼通六生喻經,經說六根行處境界各有差別,各別樂求自所行處及自境界者,非此中說眼等六根;但說眼等增上勢力所引意識名眼等六根。所以者何?眼等五根及所生識無有勢力樂見等故。樂見等者,是五識後意識,獨行意識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故,故作是說六行處境各別也,無違前說五根各取自境界失。「非此中說眼等六根;眼等五根及所生識無有勢力樂見等故」,這底下是世親論師駁他。前面是犢子部的學者引經來難問世親菩薩(世親論師),現在世親菩薩反駁他。「非此中說眼等六根」這一句話,世親菩薩說,是前面前五根各行各的境界那一段,那個經文的意思,不是此中說的眼等六根,不是此《六生喻經》說這個六根,不是,意思是不同的,你不能引這個來難問我。所以「眼等五根及所生識」這個道理是怎麼樣呢?道理是這樣子,這個眼耳鼻舌身意這五根,和五根所生的識,「無有勢力樂見等故」,它沒有力量去樂見可意色,不歡喜不可意色,它沒有這個力量。沒有這個力量,這個話怎麼講?你們可以懂這個話的意思嗎?因為前五識是沒有分別的,前五根接觸到前五種境界的時候,前五識是一剎那而已,它只有這個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沒有,所以它不能去,沒有,「無有勢力樂見」,沒有這個力量,因為沒有分別嘛!所以和這個文上,和這個《六生喻經》所說的意思不同。
「非此中說眼等六根;眼等五根及所生識無有勢力樂見等故」,這是犢子部學者引《雜阿含經》的一個小經來辨別這個問題;這底下是世親論師反駁他。「非此中說」,你引來的《阿含經》說到六根的事情,不是此中說的眼等六根。「眼等五根及所生識」,什麼理由呢?這個眼耳鼻舌身五根及五根所生的識,「無有勢力樂見等故」,它沒有力量樂見樂聞這些事情,沒有這個力量,就是因為沒有這個分別心。「但說眼等增上勢力所引意識名眼等根」,你所引來的這個小經,裡邊說那個六根的情形,實在來說,「但說」,只是說眼等六根的力量,這個「增上」就是強有力的意思,有大力量,這個眼等六根有很大的力量,引發出來的那個第六識,這個第六識它有力量,若見若聞前六種境界的事情,若見若聞色聲香味觸法的事情。「名眼等根」,意識名眼等根,這樣講法。這個理由是什麼呢?就是前五根、前五識它沒有分別,它不能若見若聞這些事情,沒有這個力量,他這樣說「若見若聞」就表示是第六意識。「獨行意根增上勢力所引意識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這獨行意根怎麼講?獨行意根就是不和前五根同時活動,它單獨活動,就叫獨行,獨行是指第六意根增上的力量所引的意識,它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前面說這個第六意識它能夠若見若聞六種境界;而這個地方是獨行意根增上勢力所引的意識,它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這話是什麼意思呢?因為有同時意識,就是意根發出來的意識和前五識同時緣色聲香味觸,這個時候叫同時意識;但是這個同時意識一剎那間就過去了,過去了以後,就是獨行意識了。獨行意識它也能夠緣前五種境界,為什麼說不能緣呢?就是它不能夠緣「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現在的境界不能,因為前五識一剎那間就過去了,過去了,遺留下來的影子,這個第六識能緣,能緣遺留下來的影子,遺留下來的影子是過去的前五種境界,過去的眼耳鼻舌身所緣的色聲香味觸的境界,不是現在。所以說是獨行的意根所引的意識,它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就是不能樂求現在一剎那的境界,獨行意識它不能緣現在的五塵,它一定要通過前五根,才能緣現在的色聲香味觸;可是一剎那過去了,第六識一打妄想,就是緣過去的五塵。眼所見的境界是現在,但是一剎那眼識過去了,第六識就在打妄想:喔!這個光是很亮,這個時候是過去的,而不是現在的一剎那。所以這個地方說是「獨行意根增上勢力所引意識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故此經義無違前失」,所以這部經,你所引的《阿含經》和前面那個「五根各行自境界」沒有衝突。「論主為彼通六生喻經」,這一段文是世親菩薩(《俱舍論》的主人就是世親菩薩、世親論主)他為彼犢子部的學者通《六生喻經》,通就是解釋,解釋《六生喻經》裡面說的道理。「經說六根行處境界各有差別,各別樂求自所行處及自境界者,非此中說眼等六根;但說眼等增上勢力所引意識名眼等六根」,前面世親菩薩引《阿含經》,那個說的,就是各行自境界,「非此中說」,非犢子部學者所引的這部經說「眼等六根」;犢子部學者引來的這部經,但說眼等增上勢力所引的意識名眼等六根。「所以者何」,因為什麼這麼解釋呢?「眼等五根及所生識無有勢力樂見等故」,理由就在這裡。「樂見等者」,「樂見等」是什麼意思呢?「是五識後意識」,就是剛才講的,五識緣現在的五塵,一剎那間就過去了,過去了,這個第六意識它把前五識緣的東西承受過來,它就若見若聞怎麼怎麼地,所以是第二剎那以後了。「獨行意識不能樂求眼等五根所行境界故」,它不能夠不通過五根,直接地去緣現在的五塵,不能,不能這樣子,沒有這個力量。「故作是說六行處境各別也」,所以每一個識所行的境界都是不同的。「無違前說五根各取自境界失」,那個並沒有衝突。可是這樣解釋是解釋了,但是關於我的問題還沒解釋。因為世親論師引那個文,意思是說眼識緣色的時候,它不能緣聲,這表示緣色的我不是緣聲的我,這個時候就是有異,其中有別異了。犢子部學者的意思,我與色聲香味觸法、與色受想行識是不一不異的。現在世親菩薩引《阿含經》文的意思,挑出來一個毛病,就是異。那麼現在犢子部學者反駁,第六意識能緣前五塵,能緣前五識過去所緣的五塵,能總緣;它緣它自己的境界,同時也緣前五塵的境界,那麼前五根、前五識也可以緣嘛,這樣就是無差別了,是這樣意思,就是解釋了世親菩薩的難問。但是,世親菩薩解釋這一段文只是說是這個《阿含經》和那個《阿含經》中間沒有衝突,關於我的問題還沒解釋,這以下解釋。
『又世尊說:苾芻當知!吾今為汝具足演說一切所達所知法門,其體是何?謂諸眼、色、眼識、眼觸,眼觸為緣內所生受,或樂或苦、不苦不樂。廣說乃至意觸為緣內所生受,或樂或苦、不苦不樂,是名一切所達所知。由此經故,決判一切所達知法唯有爾所,此中無有補特伽羅故。補特伽羅亦應非所識,以慧與識,境必同故。』論主又引第六經證法外無我,我非所識也。所達謂無間道,所知謂解脫道,或所達謂慧所達,所知謂智所知,皆是智慧所達所知法,眼目異名。此經既說所達所知唯有爾所,無有我體,故知我體亦非所識。雖達與知是慧非識,以慧與識,境必同故,我非所識。「又世尊說:苾芻當知!吾今為汝具足演說一切所達所知法門,其體是何?」這底下世親菩薩又引《阿含經》。又世尊曾經這樣說,招呼比丘,「當知吾今為汝」,我現在為你們具足的,就是一點也不遺漏的,為你們演說一切所達所知的法門,所通達明了的法門。「其體是何」,這個法門的體相是什麼呢?「謂諸眼、色、眼識、眼觸,眼觸為緣內所生受」,謂「諸眼」是眼根,「色」是眼根所對的境界。「眼識」,眼根和色相對的時候就會引發出來眼識。「眼觸」,眼根、色、眼識這三個一和合就有觸了,接觸了。「眼觸為緣內所生受」,三和合而有觸以後,這個因緣的關係,「內所生受」,在眼識上就有感覺了,什麼感覺呢?「或樂或苦、不苦不樂」的感覺。「廣說乃至意觸為緣內所生受」,就是意根、法塵、意識這三和合就有意觸,意觸為因緣內所生受,意識就生出來受,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受。「是名一切所達所知」,這就是所演說的具足的所達所知的法門。「由此經故,決判一切所達知法唯有爾所」,由這部《阿含經》說的道理,就可以「由此經故,決判一切」,就是一點也不含糊的,決定、很分明的分別出來一切所達所知的法門「唯有爾所」,就有這麼多,另外沒有了。「此中無有補特伽羅故」,這表示這已經具足了,另外沒有事情了,那就表示這裡面沒有我,就是這麼多,沒有我的。「補特伽羅亦應非所識」,因為沒有我,所以也就不是所認識的了。「以慧與識,境必同故」,慧所緣境和識所緣境一定是相同的,不會有差別,這個意思是什麼呢?譬如說我們凡夫沒有智慧,我們的識所緣境就是這麼多,但是若是繼續不斷的修行,有了智慧的時候,就和原來凡夫的識不同了,所以這裡面有可能會有差別。這裡面說不是,慧與識是相同的,因為你到聖人的時候,慧到哪裡,識也隨著到哪裡,識是心王,慧還是心所的,不能說慧到那裡,識還落後了,不是的,所以一定是相同的,所以就可以知道是沒有我的,這時候就把那個問題完全解答了。「論主又引第六經證法外無我」,證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識乃至意識、眼觸乃至意觸所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這一切法就這麼多,另外沒有我。「我非所識也」,沒有我,所以我不是所認識的。你說我是六識所識,是不對的。「所達謂無間道,所知謂解脫道」,所達、所知怎麼講呢?「謂無間道」,無間道怎麼講?無間道,間是隔,沒有間隔。可以望文生義,可以作兩個解釋:一個見道的時候,證初果的見道有十六心(苦法智、苦法忍……,一共是有十六心)。十六心,一個心一個心的沒有間隔,連續地沒有間隔,見到我空之理了,叫做無間道。其次,我們學習佛法,經上說「無我、無我所」、「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無我、無我所」,我們也按照經上說的道理去思惟觀察,但是你沒能見到無我的道理,還沒見道,因為什麼呢?有間隔,裡頭還有愛煩惱、見煩惱作障礙,我們的分別心和我空之理,被這個煩惱在中間隔住,有間隔。現在你長時期的修行,降伏煩惱,常常這樣修行,修這個四念處的時候,煩惱就被折服了,繼續地修行,就破了煩惱了,煩惱不在中間作障礙,所以在見道的時候,你那個無我、無我所的智慧就親見我空之理了,無間,沒有間隔,中間沒有間隔了,叫無間道。解脫道呢,就是以後,無間道以後,這時候是大自在了,沒有煩惱的繫縛了,就叫解脫道。那麼用這兩個道來解釋一個達、一個知,這樣解釋,就是由凡而聖,最少是初果聖人了。「或所達謂慧所達,所知謂智所知」,就是智慧的意思。「皆是智慧所達所知法」,十八界、六處、六受,都是智慧所知法。「眼目異名」,其實眼睛也叫做目,目也就是眼,眼也就是目,都是指這個東西說的,只是名字不同而已。所以慧就是智,智就是慧,沒有什麼不同,這是又一個解釋。「此經既說所達所知唯有爾所」,《阿含經》所說的具足的法門,就有那麼多,「無有我體」,佛沒有說這裡還有一個我,故知我體亦非所識。「雖達與知是慧非識,以慧與識,境必同故,我非所識」,「雖達與知是慧非識」就是剛才解釋這個,這是慧,而不是識。譬如修這個四念處去觀察無常無我,這是智慧,而不是識,但是它也不是和識分離的,也不能分離。所以慧所知的、慧所識的,也是識所識的。所以「境必同故」,慧與識的所緣境一定是相同的。所以,慧所知的十八界,根境識觸受,那麼多,識也是那麼多,這可以知道既然是那麼多,那就可以知道沒有我了,「我非所識」。
『諸謂眼見補特伽羅,應知眼根見此所有,於見非我謂見我故,彼便顛墜惡見深坑。』論主又引第七經破,先敘妄計,後引經非。「諸謂眼見補特伽羅,應知眼根見此所有,於見非我謂見我故,彼便顛墜惡見深坑。」這是世親論師又引《阿含經》來破他,但是「先敘妄計,後引經非」,先說犢子部錯誤的執著。「諸謂眼見補特伽羅」,那麼多犢子部的學者,他們都認為是眼睛能看見補特伽羅,能看見這個我。我看他會跑路,就知道他有一個我;我看他會說話,就知道他是有一個我的。「應知眼根見此所有」,犢子部的學者這麼執著,眼見補特伽羅,應知眼根能見此所有,能看見那個我,看見那個人有一個我,那個我是他所有的。「於見非我謂見我故」,這句話是破他。說是他看見我了,他是看見沒有我,「見非我」,他所見的境界是沒有我的,「謂見我」,是他錯誤的執著有我,是這麼回事,並不是真看見我了。因為他執著有我,認為有個我是我所見,「彼便顛墜惡見深坑」,說是那個人,他就是跌倒了,「顛墜」,從那高山上跌下來,跌到什麼地方去了呢?跌到那個深坑裡面去了。什麼是深坑?就是惡見,你執著有我見,就叫做惡見,這個見不好,是一個很惡的見解,這是訶斥他的意思。
『故佛經中自決此義,謂唯於諸蘊說補特伽羅。如人契經作如是說,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於中後四,是無色蘊,於眼及色,名為色蘊;唯由此量說為人。』引經破也,文為三:一、初預示經意可知,二、如人下,正舉經文,即雜阿含經卷第十三、三○六(大正二、八七下),三、世尊下,敘了義,禁異釋。正舉經文大分為三:一、說即蘊假立人,二、即於下,立種種名,三、苾芻下結勸。初中亦有三:一、初二句序起,二、次眼及色為緣下,略列五蘊名,三、後唯由下,明即蘊說人,簡無蘊外實我,故致唯言。「故佛經中自決此義,謂唯於諸蘊說補特伽羅」,所以佛說的《阿含經》裡面,「自決此義」,佛親自地來決判這樣的道理,怎麼樣判決的呢?「謂唯於諸蘊」,就是說一切眾生執著有我,並不是他看見我了而執著有我,而就是在色受想行識的蘊上面說有個我的,「說有補特伽羅」。「如人契經作如是說」,《人契經》是經的名字,在《阿含經》裡有這樣的經,作如是說,這樣說:「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三和合觸了以後,三和合觸俱起受、起想、起思,這樣意思。我們通常是說色受想行,而這裡說思;「行」在這裡說就是思,思心所,就是在一切行動裡面,有目的的那個領導者、那個指揮者,做事情的時候,心裡面有個目的,為了那個目的、那個願望來推動這個行為,那個主動者叫做思,也就是那個行,色受想行那個行。「於中後四,是無色蘊」,五蘊後面的四個蘊,就是受想行識,是無色蘊,它沒有四大的體質。「於眼及色,名為色蘊」,說是「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根也是地水火風組成的,所以也是色;眼識所攀緣的也是色,所以,眼及色是色蘊。「唯由此量說為人」,《人契經》上說什麼叫做人?就是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生了眼識以後,三和合觸,又生出來受想思。這是眼。耳為緣生於耳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乃至意根為緣生於意識,又是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這就叫做人,人就是這麼回事,另外沒有我,是這個意思。「引經破也」,這是世親論師引《阿含經》來破他。「文為三」,這一段文有三段:「初預示經意可知」,「故佛經中自決此義,謂唯於諸蘊說補特伽羅」,這是預先指示這部《人契經》的大意。這句話容易懂了,可知。「二、如人下」,第二段就是「如人契經作如是說」這以下,「正舉經文」,舉《阿含經》的文,等於《人契經》的經文,即《雜阿含經》卷第十三、三○六經,大正藏第二冊,第八十七頁的下格。「三、世尊下」,第三段就是世尊以下,是「敘了義,禁異釋」,那麼就是敘說這部經是了義的。「禁異釋」,你不可以作別的解釋。二、「正舉經文」,這是分成三科。第一科「預示經意,可知」,現在說第二科「正舉經文」,「如人契經作如是說」這以下,「大分為三」,經文分成三段。「一、說即蘊假立人」,即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假立名字,名之為我,就是「唯由此量說為人」這一段。「二、即於下」,下面那段,「即於此中隨義差別,立種種名」,立種種的名字。「三、苾芻下結勸」。就分這麼三段,這經文分成三段。「初中亦有三」,「即蘊假立人」也是有三節,「初二句序起」,就是「如人契經作如是說」這兩句話是序起、發起。次「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這以下「略列五蘊名」,列五蘊的名字,就是說「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於中後四,是無色蘊,於眼及色,名為色蘊」,這是把五蘊的名字都說出來了,沒有詳細解釋,所以叫略。「後唯由下」,「唯由此量說為人」是唯由下,「明即蘊說人」。只是這麼多,此量就是這麼多。「量」者數也,這麼多的數,「說為人」,就是色受想行識五個組合起來假名為人。「簡無蘊外實我,故致唯言」,簡者別也,另外沒有我。蘊外實我怎麼講呢?就是五蘊以外,我單獨有自己的體性,不是以五蘊為體性的,所以叫做外。譬如說這個桌子,桌子是什麼體性呢?是木造的,就是木為它的體性,但是裡面還有鐵,有幾塊鐵,鐵不以木為體性,它自己有它的體性,但是大家都在一起,那麼桌子就是有木、也有鐵。現在這五蘊裡面只是色受想行識,我只有假名字,它沒有自己的體性在五蘊裡面。所以就是「簡無蘊外」,不是離了五蘊之外,另外有一個實我的體性,不是的,沒有這樣的我。「簡無蘊外實我,故致唯言」,所以叫做「唯有此量說為人」,簡別另外沒有我。這一段說完了。「經文大分為三:一、說即蘊假立人」,這一段說完了。
『即於此中隨義差別,假立名想;或謂有情、不悅、意生、儒童、養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亦自稱言我眼見色,復隨世俗說此
受苦、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際。』二種種名中有二:初示我異名,於此五蘊法中立名,故云即於此中等;但是假立,顯無實體,故云名想。二亦自下示種法名。經文具說六識境,今且據初唯舉眼色。二、「即於此中隨義差別,假立名想」,就是第二段,立種種名。「即於此中」,就在這裡頭,這個此是指什麼說的?就是在五蘊裡頭,即於此五蘊裡邊,「隨義差別」,隨那個義的不同,就假立各式各樣的名字,叫名想。「名想」怎麼講呢?有一句話,「名為先故想,想為先故說」,名為先,就是先要有名字,你才能夠思想,你才能想。「想為先故說」,若是人想要說話,你先要思想,然後才能說話;如果你不先思惟思惟,就不知道怎麼說,所以一定要先想,而後才能說。但是「想」一定要先有名字,不然你沒有辦法想,沒有辦法想的。我們從小孩子學說話,你就會看出來一個道理。小孩先說「媽」、再說「爸」,然後說「一、二、三、四、五」,一個一個名字,這句話、那句話,慢慢地,他就把它連貫起來:「媽媽上街了」,就會說出來一句話。如果沒有這些名字的時候,他心裡沒有辦法想,沒有辦法想,也就不能說話。所以這個「想」也還是名;說我說話,還是名,還是名字;想和說,都是名字;若沒有名字,也不會想,也不會說。所以「假立名想」,名字、想都是假立的,是這麼意思。「隨義差別,假立名想」,說這是燈、這是風扇、這是房子、這是車,這是草、這是人,這是大人、這是小人,都是隨種種義的差別假立名想,都是假的。「或謂有情、不悅、意生、儒童、養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就是立出這麼多的名字。「或謂有情」,立出有情這個名字,有情這個名字的解釋,大概兩個解釋:這一切賢人聖人、佛菩薩、阿羅漢,他觀察一切眾生就是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就是十二處,就這麼多,另外沒有,叫做有情;有情識的,他是有所愛著,所以叫做有情。這都是假立名字,不是有真實的體性的。「不悅」,就是不歡喜,不歡喜是什麼呢?說是這個世界成住壞空,在住劫的時候,從光音天或從色界天上的人,來到這個地球上來,感覺這裡也很好。這個「來」有兩種來:一是隨時跑出來看看,就回去了,那個不算數,那是臨時的,不算數;就是死掉了,在天上死了,化生到人間,劫初的人都是化生,來到人間,他就回不去了,在這裡生活。這裡有自然的穀米、有地肥、有地味這些東西來資養他,不需要人工去製造,都是現成的。但是人久了就有貪心,不是你,也不是我,很多人在這裡互相就是有點問題,人與人之間有點問題,因為品德道德降低了,於是乎原來現成的境界都沒有了,就需要去製造才可以,要去耕田了,不然就沒有,所以叫做不悅。那種美好的境界消失了,沒有了,所以叫不悅,其實也就是人的意思。「意生」,就是由意而生,世間上什麼事情不是由意而生的?「諸法意先導,意主意造作」,所以是意生,完全都是由心生的。這件事,也是假立名字,按照事實來說,就是這樣子嘛!「儒童」,這裡面有點問題。我查新出來的《佛教百科全書》,查了老半天查不到,查不到這個儒童怎麼講。查不到,我就查《法相辭典》,《法相辭典》似乎有這個名字,它解釋的我也不滿意,它解釋的是根據《瑜伽師地論》解釋的,我還不滿意。說到這裡我說句閒話,《佛教百科全書》他說他參考了什麼什麼書編輯的,裡面有《法相辭典》,沒有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結果《法相辭典》還有個解釋,它都沒有,根本就沒有,我查不到,或者我眼睛不好,眼睛花了,就是查不到,這個是我們中國佛教應該慚愧的地方。而這個《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上面,有那麼多的參考書,裡面沒有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我也注意看,它裡面沒有,你們再看一看它有沒有。結果,這個「儒童」在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上有解釋,解釋得令我滿意。這個表示什麼意思?表示編百科全書這些人瞧不起《佛學大辭典》。當然,它有些地方令人也不滿意,也不是完全沒有原因的。但是,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它解釋了:這句話是在《大日經疏》上面有解釋這個問題,《大日經疏》上面說:「摩納婆」,我們的唐三藏玄奘大師翻譯錯了,他敢說這句話!因為翻個儒童就是摩納婆,翻個儒童。《大日經疏》是一行禪師寫的,但是我並沒有去查這個字,我也是讀過多少,沒有完全讀,他說玄奘大師翻譯錯了,翻個儒童翻錯了,那麼應該翻什麼呢?應該翻個「勝我」,應該這樣翻,它說「摩納婆」是翻個「勝我」,如果你翻成儒童就不對。怎麼樣才可以翻個儒童呢?它說,「摩拏婆」應該翻個「儒童」,「摩納婆」應該翻個「勝我」,應該這麼翻。誰翻的對呢?按這上文的意思,這是破我空,破這個我,我不可得,沒有我,那麼這個儒童就是我的意思,那麼翻「勝我」是比較對了。翻個儒童怎麼講法,怎樣講?普光法師的《俱舍論記》,儒童翻個善人的意思,好人,儒童是好人,但是這個與我有什麼意思呢?所以不如《大日經疏》這個人說的,應該翻個「勝我」,這個與這段文的意思相合。
「即於此中隨義差別,假立名想;或謂有情、不悅、意生、儒童、養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昨天講到「儒童」,現在開始講「養者」。「養者」,這是什麼意思呢?養者,「增長後有業故」,這個解釋很好。就是這個我,它在生死裡流轉,不是沒有原因的,就是不斷的來資養,不斷的來創造後來的生死的業力,招感後來生死的業力,叫做養。這樣說,「養者」是對將來說的、對來生說的。「命者」就是指現在說的,他現在諸因緣和合,正在生活、正在生存,他的生命正在保持著,在世間上生存,這個我是這樣子。「生者」就是他現在不斷的發生種種的事情,也是指現在說。前面「意生」應該說是指過去說,就是無量無邊的生命都是由意而生,這樣說。「補特伽羅」,這已經講過,就是數取趣,也是這個我在生死裡面一次又一次得到新的生命,叫做補特伽羅。這是即於此五蘊之中隨義的差別假立的名想,有這麼多的名字。「亦自稱言我眼見色」、我耳聞聲乃至我意識法這些事情,是自己這麼樣說,而在那件事的本身上的事情,那又一回事。「復隨世俗說此具壽有如是名」,前面是假立的名想,其實不止於此,又隨順世間上的風俗習慣,世間人的心情,就會說出來這樣的話:「具壽有如是名」,「具壽」是對人的稱呼,比如說是年輕人,稱他為具壽,年老的人稱為長老,這是一個稱呼。「有如是名」,有這樣的名稱,他的名字叫某某名;這樣的種族,他的家庭的情況;「如是姓類」,他是那一個姓氏的;如是的飲食生活;如是的受樂;如是的受苦,這樣子;如是的長壽,譬如人都是活一百歲,你活二百歲呢,就說你是長壽了;「如是久住」,他是能住在世間住這麼久;「如是壽際」,「壽際」,壽的邊際,就是他活到五十八歲、活到一百零二歲、一百二十五歲的邊際。這種情形也是隨順世俗這樣子安立名稱,實際上都指這個我說的,假立名稱的我說的。「二種種名中有二:初示我異名,於此五蘊法中立名,故云即於此中等」,這個有情、不悅、意生乃至補特伽羅,這都是我的異名。「但是假立,顯無實體,故云名想」。「名想」是什麼意思呢?這只是方便安立的,就是自古以來這些有智慧的人,他會安立出來種種的名字,安立這個名字就是方便安立的。比如說這是車,我們以後就稱之為車,如果說那是狗,我們以後也就稱之為狗,就是這麼安立,並不是它有真實體性的。「顯無實體,故云名想」,「名想」表示沒有真實性,只是有個假名字而已。「二亦自下」,第二科從「亦自稱言我眼見色,復隨世俗」以下,這以下示種種法的名稱。「眼見色」,這也是法,「有如是名、如是種族、如是姓類、如是飲食……」都是法,但是與我也不能分離的。「經文具說六識境」,這是經文上說的,就是《人經》上說的,說到六識境。說「我眼見色」,只是說到眼識,其實經文上是具說六識的。「今且據初唯舉眼色」,其他的就不提了。
『苾芻當知!此唯名想,此唯自稱,但隨世俗假施設有。如是一切無常有為,從眾緣生,由思所造。』三、苾芻下,勸學中,初勸觀我但是名。如是下,廣觀。「苾芻當知!此唯名想,此唯自稱,但隨世俗假施設有。如是一切無常有為,從眾緣生,由思所造。」這底下是第三段。「勸學中,初勸觀我但是名。如是下,是廣觀」。「勸學中」這句話,就是勸我們這樣學習。「此唯名想,此唯自稱,但隨世俗假施設有」,我們這樣學習,這樣學習這句話怎麼講?就是常常作如是觀,常常心裡面這樣想,那就是修止觀了。在奢摩他裡面修毗婆舍那觀,觀察「玅境」這兩個字是假立的名字,不是有真實的體性,是這樣觀察。現在說是高山很美,你觀察「高山」這兩個字是假立的名字,不是有真實體性的。說這有毒蛇,「毒蛇」這兩個字也是假立的名字,不是真實有體性的,這樣思惟。一切的語言、一切的形相,完全都是假立的,這樣思惟,就叫做學習,勸學就是學習。我也說過,我們出家人……,社會上的人,這個人是種田的、這個人是讀書的、這個人是做官的、這個人是做生意的、這個人是律師、這個人是會計師,我們出家人是幹什麼的呢?我有一次到店鋪買東西,那個售貨員大概是初出茅廬,他對我端詳了一會兒,「你是幹什麼的?」我們是幹什麼的?思想工作者!我們平常是拿磬槌叩磬、拿木魚敲木魚,實在我們出家人表面上看不出來,心裡面在工作,心裡面工作做什麼?就是想:一切法都是假名字,本身都是空無所有的,所以「性空唯名論」,這都是假名字;唯識上也是說一切法都是假名安立的。我那天說「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這都是這個意思,勸我們這樣學,「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文以載道,文都是假名字,假名字裡面有義,你若是沒有假名字,這個義就不能表示。用這些假名字來表示義,那麼我們因為有了假名字,「名為先故想」,所以有了名字,然後心裡面想。現在告訴我們「勸學」,「苾芻當知!此唯名想,此唯自稱」,是你自己這樣稱呼,還是名。「但隨世俗假施設有」,一切一切的名字,都是假施設而有的,並不是有真實性。「如是一切」都是無常的,都是有為,就是有生住異滅的,從眾因緣而生起。但是其中有一個重要的關鍵,就是這句話「由思所造」,就是我們內心裡面的「思心所」創造的。如果你內心不動,就都沒有事,什麼事也沒有。那麼現在已經有了,我們就是在有裡面受苦,在有裡面很苦惱,我們有這個臭皮囊,你的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在臭皮囊裡面,就受臭皮囊的困擾,有了貪瞋癡的煩惱,這一念靈明的分別心在貪瞋癡裡面受貪瞋癡的困擾,就苦惱。現在釋迦牟尼佛來告訴我們「當如是學」,觀察一切都是假名字,都是苦的,「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可以嗎?我們去思惟這個事情,常常這樣想,久了就有作用,就不可思議,有不可思議的作用。「三苾芻下,勸學中,初勸觀我但是名」,此唯名想,這個我但是有名,不是有真實的我。所以有人來罵我,你心裡就想……,如果你常常觀「我是假名字,不是有我」,誰要來罵呢?你心裡頭想。你心裡不要想:你為什麼罵我?不要這麼想,你想:誰是我?他就沒有煩惱,不煩惱。自己不煩惱,對方也不煩惱,安樂住。在第三者來看,就是在煩惱裡面安樂住。如果你不這樣想,「你為什麼罵我?你為什麼虐待我?」自己也苦惱,對方也苦惱,弄得天下大亂!所以,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安心之道,這就是。「勸觀我但是名」。「如是下,廣觀」,就是「如是一切無常有為,從眾緣生,由思所造」,所緣境更廣了,但是道理是一個,都是假安立的,都是空無所有的,要這樣思惟。我們出家人在佛學院裡面學了,初級班畢業、高級班畢業、大學部畢業、研究所畢業了,對於佛法有歡喜心,我繼續學,知道得多了,年輕人記憶力好,那麼就可以講經說法了。但是你若沒有這個思想工作者,你沒有這樣工作,還是苦惱人。因為原來的凡夫的習氣,完全沒有變動,還是苦惱人!所以要觀,「勸學」就是勸觀,勸我們修止觀,常常這樣思惟、觀察,觀察久了,就不是苦惱人了。
『世尊恆敕依了義經,此經了義,不應異釋。』三、敘了義,禁異釋。「世尊恆敕依了義經,此經了義,不應異釋。」這是第三段「敘了義,禁異釋」。「世尊恆敕依了義經」,佛,釋迦牟尼佛,我們的世尊,常常命令我們讀這一切經的時候,要根據了義經去學習、去修行的。了義經這句話怎麼講呢?「了」這個字有兩個意思,一個是什麼呢?了,就是沒有了,沒有了叫了,沒有剩餘的,就是這樣的道理完全說明白,完全說完了,沒有剩餘的,這是一個意思。第二個是明了的意思,就是這個經說得很明了,沒有隱藏的意思在裡面;你不明白,那就是不了義了。若是說「了」這個字,當個無餘的意思,就是究竟的意思,究竟明了,究竟叫做了,明了名了。現在這裡邊這兩個意思都有,也是明了,也是究竟了,你根據這樣的經去學習。「此經了義,不應異釋」,世親菩薩引這部《阿含經》,這部經說的道理很明白,一切都是假名字,沒有真實的我可得,你不應該有不同的解釋,不應該這樣。
『又薄伽梵告梵志言:我說一切有唯是十二處,若數取趣非是處攝,無體理成;若是處攝,則不應言是不可說。』論主又引第八經證十二處外,更無有實法,顯我無也。「又薄伽梵告梵志言:我說一切有唯是十二處,若數取趣非是處攝,無體理成;若是處攝,則不應言是不可說。」這是論主世親論師「又引第八經證十二處外,更無有實法,顯我無也。」「薄伽梵」也就是翻個世尊,也有說具足六種意思的。「告梵志言」,告一個婆羅門,開示他說:「我說一切有唯是十二處」,宇宙間的萬事萬物太多了,境界太廣大了,這些萬法,無量無邊的法如果總攝在一個法門裡面來說,是什麼呢?就是十二處,就是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意就包括了一切心、心所法在內,包括了一切法都在內,無餘,沒有剩餘的法不在內的。「若數取趣非是處攝」,若你犢子部學者的想法,認為數取趣的我不在十二處裡面,不是屬於十二處的,「無體理成」,那麼你這個數取趣的我沒有體性的道理就成立了,因為佛已經說了,一切有就是十二處,你說它不在十二處內,那等於就是說沒有這件事。「若是處攝」,如果說數取趣的我是屬於十二處之內的,「則不應言是不可說」,你就不應該說這個我是不可說,不應該那麼說。因為十二處是屬於過去、未來、現在,是有為法之內的;而犢子部學者把數取趣的我放在第五法藏不可說裡面,就不屬於有為法。你那樣說,就等於說沒有那件事,沒有我可得。這就是論主引這第八經證明這十二處以外,更沒有什麼事情了,這就表示你所執著的我是沒有體性的。這是世親論師又是引第八經來證明這件事。
『彼部所誦契經亦言:諸所有眼,諸所有色,廣說乃至苾芻當知,如來齊此施設一切,建立一切有自體法,此中無有補特伽羅,如何可說此有實體?』論主又引第九經,犢子部所誦經,證離法外無我實體。「彼部所誦契經亦言:諸所有眼,諸所有色,廣說乃至苾芻當知,如來齊此施設一切,建立一切有自體法,此中無有補特伽羅,如何可說此有實體?」論主又引第九經,犢子部所誦的經,來證明離法外無我實體。這段文的意思是這樣。「彼部所誦契經」,彼犢子部的學者他們所誦的經「亦言」,也是這樣說:「諸所有眼,諸所有色」,一切眾生的眼、一切眾生所見的色,「廣說乃至苾芻當知,如來齊此施設一切」,佛的大智慧,「齊此」就是到此為止,不能超越這個範圍施設一切法的。施設一切法,那就是諸所有眼,諸所有色,那麼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那麼就是十二處。「建立一切有自體法」,來建立一切自己本身有體的事情,說色是有這麼一件事、說聲也有這麼一件事乃至法也有這麼一件事,所以眼耳鼻舌身意也是,這都是有體法。「此中無有補特伽羅」,在這十二處裡面,沒有說到有個我的體性,佛沒有這樣說。「如何可說此有實體」,那你怎麼可以說補特伽羅,這個我的名字是有實體的?那不是違背了佛說的道理了嗎?和佛說的就相反了,唱反調了,那怎麼可以呢?「此中無有補特伽羅,如何可說此有實體」?這是引犢子部學者所誦的經來證明我不可得。
『頻婆娑羅契經亦說,諸有愚昧無聞異生,隨逐假名計為我者,此中無有我我所性,唯有一切眾苦法體,將正已生,乃至廣說。』論主又引第十經證離苦蘊外無別我也。光記云:頻婆,此云圓。娑羅,此云真實。玄應音義釋云:頻婆娑羅,此云顏色端正,或云色像殊妙。又四分律初卷云:頻婆娑羅,此云形牢,又云影堅。「頻婆娑羅契經亦說」,頻婆娑羅契經這麼說,「諸有愚昧無聞異生,隨逐假名計為我者,此中無有我我所性」。這部經上這樣說,「諸有愚昧無聞異生」,「諸有」就是很多的,很多的糊塗人,「愚昧」,糊塗人;「無聞」,他沒能夠博學多聞,其實就是沒有聽聞佛法,就叫無聞;「異生」就是這些生死凡夫,異生這個「異」字怎麼講呢?這個話是誰說的?不是我說的,我沒有這個智慧能說出這句話,這都是阿毗達磨論上說的,就是一般的所謂部派佛教,根本佛教或者什麼部派佛教,好像對部派佛教有一點不完全滿意,可是在我來看,部派佛教很好,它把《阿含經》很多很多的事情解釋得很妙,什麼叫異生?「各乘異業受生」,你看這個解釋多好,這個道理就明白了。他能夠供佛、供法、供僧,生到天上去了,他謗佛、謗法、謗僧,跑到地獄去了,各有各的業力,各乘異業受生,就叫做異生。若是聖人就不是,聖人是同生,同以無言說道,體假入真。所以,我感覺《阿含經》固然是好,《阿毗曇論》也是好,乃至我們中國佛教這些古代的高僧、這些大法師講的經論也非常好。你好好想就知道,我們現在,你想學《成唯識論》,古來大德給你《成唯識論述記》,還有很多的參考書,拿來就可以學;如果要學《攝大乘論》,有很多注解也可以學;如果沒有這些參考書,沒有這些大德的注解,你能學嗎?有注解,我們都不容易學得好,我們敢輕視古來的大德嗎?真是太差勁了!「諸有愚昧無聞異生,隨逐假名計為我者」,這些糊塗人「隨逐假名」,譬如說這個我,別人說我,我也說我,這就「計為我者」,就執著有一個我。「隨逐」就是隨順,隨順這一切的古人方便安立的名字,就執著有我。執著有我,你執著歸你執著,「此中無有我我所性」,那個假名字裡面,並沒有我的體性,也沒有我所的體性,沒有真實性的,只是一個假名字就是了。「唯有一切眾苦法體」,可也不是完全沒有,那麼有什麼呢?就是有個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就是這個,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就是有這麼多的法的體性而已。「將正已生,乃至廣說」,這些法是將要生起、是正在生起、或者已經生起了,「乃至廣說」,眾生就在這裡流轉生死,惑業苦流轉。這部經裡面,頻婆娑羅契經裡面,就是論主又引第十經「證離苦蘊外無別我也」,離開了色受想行識五蘊之外,另外沒有我的體性,沒有,我的體性是不可得。另外沒有體性,本來說是我的體性,就是它單獨有一個體性,色有色的體性,受想行識有受想行識的體性,我有沒有體性呢?沒有!是這樣意思。但是說有我體性的呢,是說這個我的名字,它是表示它有體性,有什麼體性呢?有常恆住不變異的體性;色受想行識還是有變異的,而這個我的體性是常恆住不變異,這個有我論者這樣講,常恆住不變異。現在這一大段文,是世親論師來破犢子部學者的我。他這個我也是有這個意思的,也是常恆住不變異。就是他前面說過,就是對於一個眾生修四念住,得阿羅漢果了,入無餘涅槃了,我還是繼續存在的,這可見我是常住不變,常恆住不變異的。「光記云」,就是普光法師,他的《俱舍論記》上說:「頻婆,此云圓」,中國話是個圓的意思,漢文是圓的意思;「娑羅,此云真實」。「玄應音義釋云」,「玄應」是一位法師的名字,他作的《一切經音義》,是藏經所有的經,就是難認識、難解的字他給你注音,然後再解釋它的義,什麼音、什麼義,叫做玄應音義。「釋云」,他解釋說,「頻婆娑羅,此云顏色端正」,中國話是這個意思,「或云色像殊妙」。「又四分律初卷云:頻婆娑羅,此云形牢,又云影堅」,「影堅」是玄奘大師的翻譯。影堅就比形牢這個字用得好一點。牢就是牢固、就是堅固的意思,形就是影;就是他身體很強壯,不軟弱。
『有阿羅漢苾芻尼名世羅,為魔王說:汝墮惡見趣,於空行聚中,妄執有有情,智者達非有。如即攬眾分,假想立為車;世俗立有情,應知攬諸蘊。』論主第十一引羅漢尼頌證無有我。世羅,此云山。「有阿羅漢苾芻尼名世羅,為魔王說:汝墮惡見趣,於空行聚中,妄執有有情,智者達非有。如即攬眾分,假想立為車;世俗立有情,應知攬諸蘊。」我看到《阿含經》上,魔王時常來搗亂,他有時候向比丘搗亂,他也向比丘尼搗亂。這位比丘尼叫世羅,世羅比丘尼為魔王說:「汝墮惡見趣,於空行聚中」,說是你這個魔王、惡魔,墮落在惡見的苦惱的境界裡面去,「趣」應該說是境界,墮到惡見裡面去了。什麼叫惡見呢?「於空行聚中,妄執有有情」,「空行聚」是什麼?就是色受想行識的身體是行,它是剎那剎那變異的,所以叫做行;而不是一個法,是眾多的法聚集的,所以叫做聚;這個行聚裡面,沒有常恆住不變異的我,叫空行聚。在空行聚中「妄執有有情」,你錯誤地、虛妄地執著有一個我,你這樣執著,這就是惡見,執著有我就是惡見。《阿含經》一直的來破斥這個我,但是大乘經也是破我的,你讀《寶積經》、你讀《般若經》,也都是說無我,這是和《阿含經》是共通的地方,並沒有衝突,並沒有大小之別,不是說小乘說無我,大乘說有我,不是這個意思。「妄執有有情,智者達非有」,你這個惡魔是執著有我,但是有智慧的人是通達空行聚裡面是沒有我的,沒有我。當然你在佛學院裡上課,這個課上完,就上第二課,第二課完上第三課,你時間不多,也無可奈何。如果是佛學院畢業了呢,幹什麼?有的人說「我到佛學院,畢業了以後,我幹什麼呢?」自己問自己:「我幹什麼呢?」好像不知道做什麼!「佛學院畢業了以後,我做什麼呢?」自己問自己,好像沒有做什麼。如果說這句話,就是佛學院還沒畢業!因為是做什麼?修無我觀嘛!怎麼說幹什麼呢?佛學院畢業了以後,就是修無我觀。比如說這裡有禪堂,有禪修班很好,就在那裡思惟「色無我無我所,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這樣思惟,思想工作者就是這樣思想,做這個事,不然的話這就是惡見趣啊!「智者達非有」,常修無我觀就是智者呀!「如即攬眾分」,這裡底下說個譬喻,舉個例子,就像什麼呢?攬取很多的零件,叫眾分。「假想立為車」,把零件組合在一起,然後假名字想者,名也,就是假立名字叫做車。這是車、這是房、這是燈、這是風扇,都是種種的零件和合的。你看這個人來了,這個人也是「如即攬眾分,假想立為車」,這也是個車,人也是個車,他也是各處走,不過比車複雜一點。「世俗立有情,應知攬諸蘊」,一般世俗的心情也是說我,立這個有情的名字,但是你應該知道,這個我沒有實體,只是眾多的因素和合起來,名之為五蘊而已,也是沒有我的。「論主第十一引羅漢尼頌證無有我」,這個阿羅漢尼他說……(缺)
『世尊於雜阿笈摩中,為婆羅門婆柁梨說:婆柁梨諦聽,能解諸結法,謂依心故染,亦依心故淨;我實無我性,顛倒故執有,無有情無我,唯有有因法。謂十二有支,所攝蘊處界,審思此一切,無補特伽羅;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能修空觀者,亦都不可得。』論主又引第十二經證無有我。婆柁梨是西方小棘名,父母憐子,以此標名。此十六句為三:初二句誡聽欲說,次二句標章,後十二句別釋。就別釋中,前兩句釋依心染,後十句釋依心淨。就後十句中,前兩句總標,後八句別釋。總標中初句雖有多名,且舉二名;次句從因生法,名有因法,唯言簡我唯是緣起有法,無有我也。別釋中初二句釋唯有因法;後六釋無我。中有三:初二句明於內無;次二句例內於外亦無;後二句明能修人亦無,恐謂於內外法無我,而能修觀人是實有,故亦遮之。「世尊於雜阿笈摩中,為婆羅門婆柁梨說:婆柁梨諦聽,能解諸結法,謂依心故染,亦依心故淨」,這一共是四個頌。第一個頌,佛招呼婆柁梨,叫他諦聽,就是注意的聽。「能解諸結法」,「結」上一次講過,主要就是我們內心裡面的煩惱,煩惱是眾苦之本,若是能夠解除諸煩惱法,就解脫自在了,所以這個「能解」倒是非常重要了。「能解」,「能」這個字怎麼講呢?就是發心的意思,就是發願,我願意斷除煩惱,這叫做能,如果你不發心就不能,是這個意思。「謂依心故染,亦依心故淨」,這是說染淨以心為本,六道輪迴生死是染,三乘聖道,三乘的涅槃就是淨,這樣的染淨都是由心來的;依心故染,依心故淨。為什麼依心故染呢?「我實無我性,顛倒故執有」,這是解釋依心故染的道理。我們凡夫口頭上說「我怎麼怎麼的」,實在內心裡面也是執著這個我的,而實在這個我是沒有我的體性的,我的體性是沒有的,只是個假名字。「顛倒故執有」,但是我們糊塗了、錯誤了、迷惑了,就認為有真實的我,所以就染污了。你一執著我,它就要保護這個我,於是乎有貪心,傷害到我呢,就有瞋心,所以執著我倒是煩惱的根本。大乘佛法裡面說我癡、我見、我愛、我慢,這樣的道理在《阿毗曇論》裡面有講。「顛倒故執有」應該包括這四個意思,「我癡」就是不知道沒有我,不明白是沒有我,不明白但有假名我,沒有真實我,我癡。「我見」就是執著有我、執著有個真實性的我。執著有我,一個是意識上有意的執著有我,一個是習慣性的、與生俱來的、不需要學習的、也不需要去分別的,就任運的執著有我。所以分這兩種我執:一個是分別我執,一個是俱生我執,分這兩種。說是「顛倒故執有」,執著有這兩種我。一執著有我,就不清淨了,所以就是依心故染。那麼有了貪瞋癡的煩惱,於是乎就去做各式各樣的罪業,這樣子惑業就苦,流轉生死了。「無有情無我,唯有有因法」,這以下是解釋依心故淨,解釋這個。如果你覺悟了沒有我,只是色受想行識而已,只是眼耳鼻舌身意而已,不是真實有我的。前面曾經解釋過,我的名字也是好多的名字,這裡面就舉出兩種:一個是有情,一個是我;現在覺悟了的時候,就只是但有我的假名,有個假名字的我、假名字的有情,沒有真實體性的。能這樣覺悟了的話呢,這個覺悟應該說是從初果聖人開始,從初果聖人開始才算是覺悟。我們在凡夫的這個階級的時候,只是聽說了這個名字「沒有我」,只是向於覺悟的那條路上去,沒能真實覺悟,需要經過一番的修行,長時期的思惟、正憶念,才能夠覺悟的。「唯有有因法」,沒有我,就是什麼都沒有了嗎?也不是!還有色受想行識,還是有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這些法還是有;只是在這些法上,沒有真實體性的我,只是這樣而已。「唯有」,唯獨有有因緣的一切法,沒有無因緣的法。執著有一個真實體性的我,那個真實體性的我就是非因緣生。如果它真實有體性,就不是由因緣有的了。所以一切法都是因緣有的,在因緣有的一切法裡面,沒有非因緣有的東西,就叫做無我。如果執著有個真實體性的我,也就等於說執著有一個非因緣體性的東西,是這個意思。所以,沒有我,只是有什麼呢?只是這一切因緣生法,只有這一些法。那麼這些因緣生法都是什麼東西呢?「謂十二有支」,這底下解釋,解釋十二有支,解釋有因法。這一切法不是自然有的,都是由因緣有的,都是有因之法。有因之法是什麼呢?就是十二有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就是十二個緣起法。這都是有因緣的,有因緣才有的,所以叫十二有支,十二個部分,支就是一部分一部分的。「所攝蘊處界」,十二有因法,也就是十二因緣。舊的翻譯叫十二因緣,新的翻譯叫十二緣起。換一個名字來說,也就能攝屬到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了,這都是有因之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有支是前後次第來講,這個蘊處界是同時的,同是這一切法。在無明、行、識每一支的時候,都是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但是前後次第呢,佛的大智慧把它分成十二個部分。「審思此一切,無補特伽羅」,前面「謂十二有支,所攝蘊處界」是解釋有因法。什麼是有因法?只是這些,只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緣起而已,只是這個。這些法裡面有我嗎?底下解釋這個無我。有有情嗎?「審思此一切,無補特伽羅」,審思就是很認真的、很深刻的去思惟觀察,十二有支也好,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也好,去觀察它。「無補特伽羅」,在這些有緣法裡面,沒有那個無因法,沒有那個非因緣的我的體性,是沒有的,沒有數取趣的我,這裡面沒有我可得。「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你若這樣去審思,今天也這樣思惟,明天也這樣思惟,早晨起來這樣思惟,吃完早餐以後還是這樣思惟,吃完午飯以後也是這樣思惟,到晚間還是這樣思惟,長時期的思惟,就會知道、觀察內是空,就會很明了的觀察眼耳鼻舌身意裡面沒有我,這是「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觀外面的色聲香味觸法也是一樣,也沒有我。那麼,觀內空就是我空,觀外空也就是我所空。沒有我,也就沒有我所了。我講一個故事聽聽好不好,佛在世的時候……,我是願意早一點講完,但是話到嘴邊就要說,忍不住,這是不對的。但是我是說修無我觀,這個故事不是其他的事情,是修無我觀的好處,這故事是這個意思。就是兩兄弟,大哥訂婚了,但是還沒有結婚就走了,就出外做生意,很久很久也不回來。但是訂了婚了,他的未婚妻原來是年紀輕,現在漸漸年紀大了,未婚妻的父親就著急了,就來到他的弟弟家裡,對他弟弟說:「你哥哥很久都不回來,我看,我這個女兒就許給你好了,你同她結婚好嗎?」這弟弟說:「不可以,無論如何都不可以。」過了多久再來勸他,過了多久再來勸,勸了多少次,他弟弟都不同意。忽然間,有一天接到一封信,他哥哥的朋友寫來的信,說他哥哥死了,已經是這樣怎麼怎麼的。過了幾天,未婚妻的父親又來:「現在你哥哥死了,你同我女兒結婚不結婚?如果不結婚的話,我就許給別人。」是這樣子。左想右想,就同意了,就結婚了。結婚了沒有太久,他哥哥回來了,有這個事情。那麼這時候,他的弟弟非常的害怕,很恐怖,又慚愧,就跑了,跑到什麼地方去了呢?他是舍衛國的人,跑到王舍城這裡出家,在靈鷲山就見佛,就要求出家,佛說:「善來比丘!」就出家了。出家了,他哥哥非常的憤怒,就是出五百兩黃金募人,看誰肯想辦法能找到我的弟弟,把他的頭拿來,我給他五百兩金,當然就有人歡喜做這個事,就來了,來了要先付錢的,不是以後付錢,先把五百兩黃金給他。就各處打聽,他跑到王舍城,在靈鷲山出家了。那麼這個時候他哥哥就同這個人一同地到靈鷲山來。那麼這時候就到那裡去,一看這麼多的修行人,一看他弟弟,他弟弟這個時候已經得阿羅漢果了。它沒有分明的說出來有多久,但是我這麼推測這個時間不很久,我看不會超過三個月,不會超過一百天,就證阿羅漢果,這麼快,修無我觀、修四念處,這麼快,頂多我看一百天就得了阿羅漢果。若是一般的平常人,假如不修四念處的話,心總是有點害怕,心不安,若是常常修四念處,心與四念處相應,與法相應的時候,就沒有這個事情。所以,他哥哥帶著那個人,一看他弟弟在樹下靜坐,那個人就把毒箭準備好了要射,心裡想:這個人很好,不應該射。心裡又想:我若不射,這五百兩黃金就搶回去了,不行,還是射!就對準了就射。一射呢,並沒有射到阿羅漢那個弟弟,他那弟弟叫做小軍比丘,卻把他哥哥射死了,他哥哥在旁邊嘛!和他在一起坐著,他是向前射,結果這個箭就把他哥哥射死了,有這種事情。他哥哥當然不會立刻死,就是哥哥的心憤怒得更厲害,那麼死掉以後就變成毒蛇。變成毒蛇呢,就在他弟弟……,他弟弟在一個洞裡面,在洞裡面住。他變成毒蛇就在門軸那個地方住,那麼人出入,門這麼一拉,就把這個蛇擠死了。擠死了,但是沒有完,死了以後又變成一個毒蛇,變成很小的一個蛇,還是在他弟弟住的這個洞裡面,就在洞的上面。我們出家人的戒律要看,能知道佛在世的時候,那個比丘的生活究竟怎麼回事,怎麼生活,和我們不一樣。我們現在「嚩日囉」唸唸,那時候不是的。他還是在那裡靜坐,是在洞裡面坐,那個小蛇從上面就掉下來,就把他,就中毒了。中毒了,這個比丘他知道,他就招呼舍利弗尊者,他知道舍利弗尊者在離他的洞不遠,在那邊坐,就招呼他,說是:「你趕快來,把我這個身體移到外面去,不要污染了這個洞,我們同梵行者還可以在這裡住。」那麼舍利弗尊者就來了,來了就看他:「我看你很正常嘛,你這個眼耳鼻舌身,外面看那個氣色完全很正常,不像是中毒的人。若是中毒,應該是黑了,或者是怎麼樣,變了。」小軍比丘說:「色是我我所否?受想行識是我我所否?」他這時候還說這句話,舍利弗尊者說:「是的,是無我無我所。」那麼就把他抱到外面去,一抱到外面去,這個身體就像糠似的,像穀把它磨出糠,是那樣子,就碎了,這個毒這麼厲害。這是在《雜阿含經》裡面。我看,修無我觀、修四念住,觀無我無我所,得了阿羅漢果的時候,是這樣的,是這麼個境界,到最後的時候,心是「色無我無我所;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是這麼個境界。雖然是身體中毒了,而在他心裡面,什麼事情沒有。《金剛經》上說:「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就是無我無我所的意思,並無差別!就是一樣的,有這種境界。所以,我們出家了,假設在佛學院裡面畢業了,你不妨修四念處觀,就按《金剛經》的道理,是一樣。《金剛經》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這就是觀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嘛!和《阿含經》有什麼差別?更無差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道理是一樣的!我看,你能修四念處觀,得到無我無我所的智慧,比拿博士學位好!你們同意不同意?比拿博士學位好,真實不虛啊!所以是「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能夠有這樣大自在的境界!不是說我們沒有病痛,一天也沒有什麼壓力的時候,心情自在,這是假的!隨時瞪你一眼,心裡就難過了,所以那個自在是假的,很容易被破壞了。你若是修這個無我無我所、四念處的觀慧的時候,有了成就了,就是那麼嚴重的毒,他心情還是自在的,苦不能苦、火不能燒、水不能淹、毒不能害,他的心情是自在的。你看那文上說「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好像這裡沒有什麼,這裡面是不可思議。「能修空觀者,亦都不可得」,觀察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能觀察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的那一個也是無我無我所。《金剛經》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就是這個意思。般若波羅蜜觀一切法空,般若波羅蜜本身也是畢竟空的。「觀外空亦爾,能修空觀者,亦都不可得」,這是佛為婆柁梨說這樣的妙法。「論主又引第十二經證無有我。婆柁梨是西方小棘名」,小棘就是野外的那種有刺的樹,「父母憐子,以此標名」。「此十六句為三」,這一共四個頌,四四一十六句,分成三段。「初二句誡聽欲說,次二句標章」,次兩句就是「謂依心故染,亦依心故淨」,一個染,一個淨,標出這麼兩章來。「後十二句別釋」,解釋這兩章。「就別釋中:前兩句釋依心染」,「我實無我性,顛倒故執有」,這就是染污了,執著有我就是染污了。「後十句釋依心淨」,後邊的「無有情無我」這以下十句解釋那個依心淨。「就後十句中:前兩句總標」,「無有情無我,唯有有因法」這二句是總標,也是標出兩章:無我是一章,因緣法是一章。「後八句別釋。總標中初句雖有多名」,我是有多名的,「且舉二名;次句從因生法,名有因法」,從因生法,叫做「有因法」。「唯言簡我」,唯有有因法「唯」這個字,這句話什麼意思?就簡別,把這個我挑出去,不要它,「唯是緣起有法,無有我也」,這樣意思。「別釋中初二句釋唯有因」,「謂十二有支,所攝蘊處界」釋有因法。「後六釋無我」,後六句是解釋無我,「審思此一切」這以下解釋無我。解釋無我裡分三段:「初二句明於內無」,就是「審思此一切,無補特伽羅」,觀察內色受想行識,就是觀察眼耳鼻舌身意裡面沒有我。「次二句例內於外亦無」,「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以內空為例,觀察外面一切法也是沒有我的。「後二句明能修人亦無」,也是沒有我的。恐謂於內外法沒有我,而能修觀的人是真實有的,還是有我,那是不對的,「故亦遮之」,所以說能修的人也是沒有我的。
『經說執我有五種失,謂起我見及有情見,墮惡見趣,同諸外道越路而行。於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淨信、不能安住、不得解脫,聖法於彼不能清淨。』論主又引第十三經,證執我五失破有我。言五失者,謂起我下至越路而行,舉執我者相,於空下正說五失,五個不言,顯示五失。「經說執我有五種失,謂起我見及有情見,墮惡見趣,同諸外道越路而行。於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淨信、不能安住、不得解脫,聖法於彼不能清淨。」這是論主又引第十三經來證明執我是有五種過失,破有我,「證執我五失破有我」。「經說執我有五種失,謂起我見及有情見,墮惡見趣」,你執著有我見、有有情見,你這樣執著,你就墮落到惡見趣裡面去了。「趣」這個字,在《攝大乘論》的世親釋裡面解釋,「趣」表示多數的意思,就是惡見趣裡面有很多種見,有六十二見,或是一百八見,很多的邪知邪見。「同諸外道越路而行」,和外道,他不循正路,「越路」就是不順正路而行,就是邪知邪見的道路走過去了。「於空性中,心不悟入」,你若執著有我見、有情見,執著有我的時候,你就在我空這種真理之中你不能悟入、你不能覺悟、不能契入;「不能淨信」,你不能夠對佛法僧有清淨的信心,你不能;「不能安住」,這也是一句,也不能安住在苦集滅道四諦裡面,不能安住;「不得解脫」,也不能解脫流轉生死苦海裡面。「聖法於彼不能清淨」,佛說的四諦、無我無我所的法門是聖法,那對於那個執著有我的人,則不能有清淨的作用,不能發生這個作用的。「言五失者」,「論主又引第十三經證執我五失破有我」,言五失,這五種過失是那五種呢?「謂起我下至越路而行,舉執我者相」。「謂起我見及有情見,墮惡見趣,同諸外道越路而行」這一節文是什麼意思呢?「舉執我者相」,就是舉出來執著有我的這個人的相貌,那個人的相貌就是這樣子,「墮惡見趣,同諸外道越路而行」,是這樣意思。以下「於空下正說五失」,「於空性中,心不悟入」,這底下就是說出五種過失。「五個不言,顯示五失」,這個「言」就是字,五個「不」字,「於空性中,心不悟入」這是一個不,「不能淨信」又是個不,「不能安住、不得解脫、聖法於彼不能清淨」,是五個「不」,這就是五種過失。我的看法,大乘佛法和小乘佛法,在根本上說無差別,是無差別的。但是大乘佛法,從《大般若經》上看,你讀《大般若經》、讀《大智度論》、讀《華嚴經》,是比小乘佛法來得深刻一點、廣大一點,境界是不同,但是根本的理論是一樣的,是無差別。那麼為什麼有大小的不同呢?大乘佛法這個大悲心特別強。你若讀《華嚴經》也好,你讀《大般若經》也好,你讀這些大乘經典,佛能勸他發大悲心廣度眾生,有這種事情;而《阿含經》你看沒有這個事。所以《阿含經》呢,得了阿羅漢果以後,雖然他也可能會度眾生,但是他入無餘涅槃就沒有事了,再不能來到人間弘揚佛法度眾生。為什麼不能?就是沒有大悲心。佛菩薩為什麼他不入無餘涅槃?因為有大悲心。眾生還在流轉生死苦嘛!我不能夠我到無餘涅槃那裡休息了,我的父親、我的母親、我的朋友還都在生死海裡流轉,我不能入無餘涅槃啊!就是這大悲心,就是這一樣超過了小乘,所以不斷的弘揚佛法、不斷的廣度眾生,就得到一切種智了,這是阿羅漢所沒有的。所以大乘佛法的智慧高,智慧高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不是從地裡面出來的,是由於他的大悲心不斷的弘揚佛法,不斷的修行,這智慧高起來,那麼回事情。所以,的確是有大乘佛法的!不要相信「大乘非佛說」這種話,不可以這樣說的,你同意不同意?我看只有少數人說,還有人不同意這個意思。
『此皆非量。』犢子部非。「此皆非量。」前面世親論師引了這麼多的《阿含經》這個聖言量,來證明我是不可得的。那麼,犢子部的學者說了一句話:「此皆非量」,這些話都不足以作根據、不足以作標準,不足以根據它來決定沒有我的,不能這樣子的。「量」,量是什麼?就是秤、磅秤,秤一秤你有幾十磅,你有一百磅,你有二百磅。拿尺來量一量,你有二十尺,有三十尺,或者是幾尺。那是個標準的意思,用這個標準來衡量你是對的、你是錯誤?現在犢子部說這都不是量,我不相信,就是這麼意思。
『所以者何?』論主徵。「所以者何」,世親論師又反問一句:「為什麼?」『於我部中曾不誦故。』犢子部答。「於我部中曾不誦故」,犢子部回答了:「在我的部派裡面,這些經我們都不念,我們都不念這個經,所以它不是量。」
『汝宗許是量,為部為佛言?若部是量,佛非汝師,汝非釋子;若佛言者,此皆佛言,如何非量?』論主兩關徵責,初關:若部是量,佛非汝師,汝非佛子者,以汝部說我,違佛說故。「汝宗許是量,為部為佛言?若部是量,佛非汝師,汝非釋子;若佛言者,此皆佛言,如何非量。」這是「論主兩關徵責」,就是世親論師大智慧,就是能夠同他辯論。「汝宗許是量」,說是你們這個學派的人的宗旨同意這是量,這是一個很標準的。「為部為佛言」,是屬於你們這一部的經就是量,是這樣意思?「為佛言」,是佛說的就是量,這是一個態度。這樣說,不管它是不是我這個部派念的經,只要是佛說的就是量,這是一個態度。第二個態度說,不!要屬於我這個部派學習的經,才是量,如果是你念的,不是我念的,那就不是量。這是兩個態度。這是問,世親論師問:「汝宗許是量,為部為佛言?若部是量,佛非汝師」,若說你這個部所念的經就是量,別的學派裡面念的經,雖然是佛說的,也不是量。這樣說的話,佛就不是你的師父了,你並不是歸依佛的了,因為是佛說的話,你還是不相信,那麼佛不是你的師父。「汝非釋子」,你也不是佛弟子了,佛非汝師,你也不是佛弟子了。「若佛言者,此皆佛言」,如果說你不是以部為量,而是以佛言為量,只要是佛說的就是量,「此皆佛言」,上來所引的《阿含經》說無我無我所這種道理,這都是佛說的,怎麼能說不是量呢?世親菩薩這樣反駁他。「論主兩關徵責」,就是提出兩個難:一個部,一個佛言,提出這兩難來責問他。「初關:若部是量,佛非汝師,汝非佛子者,以汝部說我,違佛說故」,你這個部派裡面說有個我,這就違背佛說的無我的道理。你不相信佛說的無我,那麼你就不是佛弟子了。
『彼謂此說,皆非真佛言。所以者何?我部不誦故。』論主述彼意也,我部不誦,證非佛言,所以非量。「彼謂此說,皆非真佛言。所以者何?我部不誦故」,這是「彼謂此說」,這是「論主述彼意」,世親論師說犢子部心裡面的話。彼犢子部學者謂此說,上來說無我的道理,「皆非」,這不是真佛說的。這也是說,不是佛說的。「所以者何」,因為什麼不是佛說的呢?「我部不誦故」,我部不念這部經。「證非佛言,所以非量」,犢子部是這個意思。
『此極非理。』論主非。「此極非理。」世親菩薩:「這太沒有道理了,你說得不對。」
『非理者何?』犢子部問。「非理者何?」犢子部又反問:「怎麼沒有道理呢?」
『如是經文,諸部皆誦,不違法性及餘契經,而敢於中輒興非撥,我不誦故,非真佛言,唯縱兇狂,故極非理』。論主答,顯彼非理。寶疏云:以犢子部不誦,非唯爾許,更有多經;彼雖不誦,餘部同誦,何縱兇狂,總非眾多佛教非真佛說?「如是經文,諸部皆誦,不違法性及餘契經,而敢於中輒興非撥,我不誦故,非真佛言,唯縱兇狂,故極非理。」這底下世親菩薩訶斥他:這些經說諸法無我、色受想行識沒有我,這些經文,「諸部」,各各的學派大家都在讀誦的,而這個無我的這種道理「不違法性」,不違背一切法的真實性、不違背一切法的真理,對於法的真理是相隨順的。「及餘契經」,也不違背其餘的一切經,此部經說無我,和其他的經說無我,都是相隨順的,沒有矛盾。那麼,這就是應該信受奉行,應該如法的學習才對!「而敢於中」,但是你的膽子很大,你敢在裡面「輒興非撥」。「輒」就是很輕易的,就是發動了你的愚癡就非撥它,說這不是真佛言,「我不誦故,非真佛言」。「唯縱兇狂」,你就是放縱你的愚癡、兇惡狂亂的心情,你不能用你的智慧觀察,「故極非理」。「論主答,顯彼非理」。「寶疏云」,法寶法師的《俱舍論疏》上說:「以犢子部不誦,非唯爾許,更有多經」,犢子部不誦的經,不但是前面說的那麼多,更有多經他都不誦的。「彼雖不誦,餘部」還是「同誦」的。「何縱兇狂,總非眾多佛教,非真佛說」,為什麼你放縱你的兇狂,你總非這麼多的佛法,說這麼多的佛教都不是真佛說的,就是非佛說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子呢?這樣意思。
『又於彼部豈無此經?謂一切法皆非我性。若彼意謂補特伽羅與所依法不一不異故,說一切法皆非我。既爾,應非意識所識;二緣生識,經決判故。』論主復徵,又於彼部豈無此經,謂一切法皆非我性。論主臆度知彼有說一切法皆非我性經,以佛教宗無我,異外道故。若彼意謂至皆非我:論主取彼意說之,謂彼我與一切法不一不異故,經言一切法皆非我性;非謂總無補特伽羅。既爾至經決判故:又引經破也。既一切法與我不一不異,故名非我者,我應非是意識所識,經說意法二緣生識,不說我故。「又於彼部豈無此經?謂一切法皆非我性。若彼意謂補特伽羅與所依法不一不異故,說一切法皆非我。既爾,應非意識所識;二緣生識,經決判故。」「又於彼部豈無此經」,又彼犢子部豈是沒有這些經嗎?「謂一切法皆非我性」,一切法就是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這一切法裡面,這裡面都沒有我的,這樣的經,他犢子部所誦的經裡面沒有嗎?他也是有的!「若彼意謂補特伽羅」,若是彼犢子部學者心裡面:補特伽羅與所依法,與所依,就是色受想行識五蘊,是「不一不異故,說一切法皆非我」,不一不異,這就叫做一切法皆沒有我,這樣意思。他這個意思呢,說沒有我,而實在裡面還是有我,這個話就是這樣意思。「既爾,應非意識所識」,若是說是沒有我,一切法與補特伽羅的我是「不一」,不一的意思就是色受想行識裡面沒有我;「不異」呢,色受想行識裡面還是有我;可是就這樣講法呢,就叫做一切法皆非我,這個無我的意思這樣講法。「既爾」,既然是那樣講法,「應非意識所識」,這樣說,你這樣講無我,裡面還是有我,雖然有我,而不是意識所能認識的。怎麼知道呢? 「二緣生識,經決判故」,因為《阿含經》裡面,這聖言量裡面說,識的生起就是兩個因緣,兩個因緣,這個識才生起來。比如說眼識,就是眼根和色塵這兩個因緣生眼識;乃至意識,就是法和意根生出來意識。這是經,經裡面很肯定的這樣子說明的。若是有個我的話,意識若緣得到我的話呢,那麼就是三個緣生起意識了,佛說是二緣生識,足見就是意識沒有去緣我,我不是意識生起的因緣。這個地方很妙,世親菩薩這樣講是很妙的。
「論主復徵,又於彼部豈無此經,謂一切法皆非我性」,前面這三行文是世親論主又再一次地來問他。徵者,問也。又於彼犢子部豈無此經,什麼經呢?「謂一切法皆非我性」,講這樣道理的經,他沒有嗎?他一定有的。「論主臆度知彼有說一切法皆非我性經」,這是世親論主心裡面這樣推測,彼犢子部是有這樣的經的。「以佛教宗無我,異外道故」,因為釋迦牟尼佛所講的佛法,是以無我為宗旨的,為主要的一個大意,就是無我,這樣的道理是不同於外道,不同於非佛法。所以,犢子部既然是屬於佛教,他一定有無我的這種經,一定是有的。「若彼意謂至皆非我」,前面這一段文裡頭,「若彼意謂補特伽羅與所依法不一不異故,說一切法皆非我」這幾句話,「論主取彼意說之」,這是世親論主揣度彼犢子部學者的內心,說出來的這種話,「謂彼我與一切法不一不異故,經言一切法皆非我性」,是這樣子講無我的,這就叫做不一不異,也就叫做無我。「非謂總無補特伽羅」,並不是說一切法沒有我,叫做無我,這樣意思。我剛才說過,這一切法「不一不異」,這個我與一切法「不一」,就是我是我、一切法是一切法,這樣講呢,一切法本身是沒有我的。若是我與一切法「不異」呢,我和一切法是不別異的,沒有別異,就是它們還是在一起的,這樣講,一切法就是有我了。這樣說「不一不異」,就是可以說一半是無我,還有一半還是有我,是這樣子,這就叫做無我,犢子部學者解釋佛說這個無我的道理,就是這樣講。「非謂總無補特伽羅」,不是說完全沒有我,叫做無我,是這樣意思。「既爾」,既然是那樣子,看這個經文:「故說一切法皆非我。既爾,應非意識所識」至「經決判故」這一段文,「又引經破也」,這一節文世親菩薩又引《阿含經》的道理,《阿含經》的文來破他這種執著,來破他這種想法。「既一切法與我不一不異,故名非我者。」既然是這樣講,「我應非是意識所識」,你這樣講,你說無我,無我中還有個真我,無我中有真我,這可以這樣講,犢子部的這種解釋無我,等於說無我中還是有我,這個講法是這樣意思。這樣意思,可是有問題,什麼問題呢?「我應非是意識所識」,你說在色受想行識裡面還有我的話,這個我不應該是意識所認識的。怎麼知道不是意識所識呢?「經說意法二緣生識」,《阿含經》上說,意識的生起是兩個緣:一個是意根,一個是法塵,生意識。「不說我故」,沒有說有第三個,還有第三個就是我是意識生起的緣,沒有這麼說。那麼犢子部說我是六識所緣,眼識也能看見有我,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都看見有我的,那就應該三個緣生起識的。現在佛說兩個緣生識,佛沒有說有我,你這個說法和佛說的聖言量又有衝突了。是你說的對?是佛說的對?你說錯了,不是佛說的不對。這等於是否認他的我論,這樣意思。
『又於餘經如何會釋?謂契經說非我計我,此中具有想心見倒。』論主又令會釋此經。「又於餘經如何會釋?謂契經說非我計我,此中具有想心見倒」,這樣的經你怎麼講法呢?你犢子部學者認為有個我,那麼在這樣的經,你怎麼講法呢?又於餘經如何來會釋無我的道理?什麼經呢?「謂契經說非我計我」,說是色受想行識裡面、眼耳鼻舌身意裡面、色聲香味觸法裡面,一切法裡面都沒有我。而凡夫沒有智慧,無明顛倒,在沒有我裡面執著有我,這麼講,經上這樣說。「此中具有想心見倒」,這個非我計我的結果,就是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了。怎麼叫做想顛倒呢?想是取相的意思。比如說我執著有我,心裡面就是取著我的形相。我說這裡有一條龍,我心裡面就現出個龍的形相;這裡有一條毒蛇,心裡面現出毒蛇的形相,現在我就是取著這個形相。比如說常樂我淨這四種顛倒,是無常的、是苦、是無我的、是不淨的,但是顛倒迷惑,無常認為是常,苦惱的境界認為是樂,沒有我而認為有我,不清淨的而認為是清淨,取著這個常樂我淨的相貌,所以就叫做想顛倒。想以取相為義,叫做想顛倒。心顛倒怎麼講呢?你一取著了常樂我淨的話,你取著這個淨、取著這是美妙的,貪愛心就來了;如果違背了我的意思,瞋心就來了。你一取著了常樂我淨,貪瞋癡的煩惱就來了,這叫做心顛倒。見顛倒怎麼講呢?人家說:「你起了貪瞋癡是不對的。」「你說錯了,我起貪瞋癡是有道理的。」這叫做見顛倒。「我生了煩惱是有道理的,並不是隨便起煩惱的。」他要說出個道理,用種種的道理來建立他的行為是合理的,實在是不對的,這叫做見顛倒。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經上這樣講,你認為有我,那麼,這樣的經,你怎麼去講?你講給我聽聽,是這個意思。「論主又令會釋此經」,他這樣講。
『計我成倒,說於非我;不言於我,何須會釋?』犢子部通經。「計我成倒,說於非我;不言於我,何須會釋?」這個文你會講嗎?這個文你可以講嗎?這段文真是很妙,犢子部學者他也有他的智慧。「計我成倒」,執著有我而成為顛倒也是對的,什麼呢?「說於非我」,是在無我上執著有我,那當然是錯誤的。本來無我,我執著有我,這是錯誤,這叫顛倒,是對的。「不言於我」,經上沒有說有我而認為有我,就是沒有這麼說,沒有這麼說,那麼這不是顛倒嗎?我認為有我,不是我執著有我,是本來就是有我,我就說有我,這是對了嘛!若本來沒有我,我執著有我,這時我是顛倒。本來就有我,我就按照本來的情形說有我,那我沒有什麼顛倒嘛!「何須會釋」,不需要講嘛!你看犢子部說的也是很妙,他這樣說。「犢子部通經」,犢子部講這部經,你叫我會釋,我不需要會釋嘛!我說有我,是按照本來的情況講的,我沒有顛倒,我不需要會釋。犢子部這麼講。
『非我者何?謂蘊處界。』論主問,犢子部答。「非我者何?謂蘊處界。」犢子部的學者有智慧,但世親菩薩的智慧更大。他又講了:「非我者何?」你說於無我中執著有我是顛倒,那這個無我是什麼呢?什麼地方沒有我呢?你說給我聽聽。「謂蘊處界」,就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論主問,犢子部回答,這樣說,蘊處界裡面沒有我,你在蘊處界裡執著有我,就是顛倒。
『便違前說,補特伽羅與色等蘊不一不異。』論主出過,便違前說我與色等不一不異。若言蘊處界體非我者,如何言我不異蘊耶?「便違前說,補特伽羅與色等蘊不一不異」,你說蘊處界裡面沒有我,那就違背你以前說這個補特伽羅的我和色等蘊不一不異,這個道理就有點衝突了。「論主出過」,世親論主把他的過失指出來,指出他的過失,便違前面說的話,說「我與色等不一不異」,就違背這種話。這話的意思,我剛才說過「我與色等不一」,我是在這裡,色受想行識在這裡,色受想行識這裡沒有我,是可以這樣說。但是,你又說不異呢,色受想行識裡還是有我;你現在說蘊處界裡無我,這不是和你那個色受想行識與我不異有衝突了?有衝突了。「若言蘊處界體非我者,如何言我不異蘊耶?」你若說蘊處界裡面沒有我,那你為什麼又說補特伽羅的我和色受想行識的蘊不是別異的?別異呢,我假設是在這裡,色受想行識在這裡,所以叫別異,它們分開的,叫別異。若是不別異,不別異就是在一起了;在一起,那就是色受想行識那地方有個我。你又說「非我者何?謂蘊處界」,這是有點矛盾了,你還是不對的。
『又餘經說:苾芻當知!一切沙門婆羅門等,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故無依我起於我見,但於非我法妄分別為我。』論主又出過:計我唯於非我法上妄計為我,不於我起也。「又餘經說:苾芻當知!一切沙門婆羅門等,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故無依我起於我見,但於非我法妄分別為我」,這地方這樣講。「又餘經說」,又其他的《阿含經》裡面又說,比丘啊!你應該要注意,「一切」的「沙門婆羅門等」,婆羅門是印度外道的一種,通於出家、在家;沙門就是一切的外道出家的,都叫做沙門,就是我們佛教徒出家的,也名之為沙門。所以,沙門是通稱,婆羅門是別稱。這些人「諸有執我」,這一切執著有我的這些人,「等隨觀見」,「等」就是大家都一樣,你也是這樣子,我也是這樣子,叫等;「隨觀見」就是隨你眼睛看的,心裡想的,叫觀,眼睛看見的叫見。隨你內心想的,或者是前五識所認識的,一切一切的地方,「一切唯於五取蘊起」,唯獨是在五取蘊上面生起來我的執著,不管是沙門、是婆羅門,一切執著有我的,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上執著有我,是這個意思。五取蘊,加個取字,是什麼意思呢?取就是愛取,十二緣起裡面有個愛取,愛增長叫做取。蘊,色受想行識這個蘊就是果報,這個果報怎麼來的呢?就是由愛取來的,你有愛取,你就一定會有色受想行識,你就會得到色受想行識的果報,所以叫做取蘊。蘊由取生,這叫做取蘊。其次,你有了這樣的蘊的人,凡夫有了這五蘊,五蘊中還會繼續的生起這個取,繼續地會引發出來愛取的,五蘊它會發出來愛取的煩惱;有了愛取的煩惱,又會去得一個五蘊,又會去得一個蘊,果報的,所以叫做取蘊。所有執著有我的人,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上執著我的,這是佛在《阿含經》裡面這麼講。「故無依我起於我見」,所以沒有人是依據本來就有我,然後再生出來我見,沒有這種事。「但於非我法妄分別為我」,所有執著有我的人,都是在無我法上面,虛妄、錯誤的分別,認為有個我,都是這樣子。這一下子把犢子部又說得不對了,你剛才說有的人是在無我法上執著有我,有的人是在有我法上認為有我,你分成兩類;其實沒有兩類,大家都是在無我法上執著有我的。這樣說,你犢子部執著有我就是顛倒,是這樣意思。「論主又出過」,又說他的過失,「計我唯於非我法上妄計為我,不於我起也」,不是在有我上生起我見的。
『又餘經言:諸有已憶、正憶、當憶、種種宿住,一切唯於五取蘊起,故定無有補特伽羅。』論主又出過:經言唯於五取蘊起,不言於我起,故定無我。「又餘經言」,又別的《阿含經》上說,「諸有已憶、正憶、當憶、種種宿住,一切唯於五取蘊起,故定無有補特伽羅。」這底下「論主又出過:經言唯於五取蘊起,不言於我起,故定無我。」「又餘經言:諸有已憶、正憶、當憶」,「憶」就是回憶、憶念,憶念一些事情,憶或者是當想,憶想一些事情,過去想念的事情;「正憶」就是現在,現在心裡面在想念什麼事情;「當憶」就是將來,將來心裡面想念什麼事情。「種種宿住」,各式各樣的宿命通,就是能夠憶念、通達過去的事情,叫宿住。「一切唯於五取蘊起」,這一切一切,都是在五取蘊上生起來的。宿命通,知道這個人過去種種情形,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上生起,他是怎麼生活、做什麼事情、壽命長短、是苦是樂,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上生起的。「故定無有補特伽羅」,所以決定是在色受想行識上是沒有我的。你不能夠說離開了色受想行識,在另外有個地方有個我,不是,都是在這上的,佛既然說沒有我,那就是沒有我。「論主又出過:經言唯於五取蘊上生起,不言於我起,故定無我。」
『若爾,何緣此經復說:我於過去世有如是色等。』犢子部難云:若言無我,何緣此經復作是說:「我於過去世有如是色等」,故知有我。「若爾,何緣此經復說我於過去世有如是色等。」這是第三科,通難。前面是正破,世親菩薩提出來種種的理論和《阿含經》的聖言量,來破犢子部的我。現在第三科是通難,是把犢子部的難問,把它通,他的難問等於是堵住了,變成不通了;但是世親菩薩有種種的智慧,又把它疏通了,就是難不住。這一大科的意思,就是犢子部說出來種種的道理,又引經上的話,來反難世親論師,證明是有我是對的。他說有我,也不是空空的說有我,也是說出來種種理由的。所以,我們現在拿出時間、精神學習這個《破我論》,不是空過光陰,不是這個意思。「犢子部難云:若言無我,何緣此經復作是說」,什麼原因,什麼理由這一部經又這樣講:「我於過去」,就是佛自稱為我,我於過去世有如是色、有如是受想行識呢?我以前曾經做過鹿王,怎麼怎麼的,曾經做過仙人,怎麼怎麼的,我曾經做過國王,怎麼怎麼的。那麼,佛自稱有我,那就是表示有我嘛!「故知有我」,用佛這句話來證明是有我的。
『此經為顯能憶宿生一相續身中有種種事,若見實有補特伽羅,於過去生能有色等,如何非墮起身見失?或應非撥言無此經?是故此經依總假我言有色等,如聚如流。』論主通難分為四:初正通。二若見下反責:如來知過去法不應起身見。三或應下更徵:意言汝立實我,此經文還成違宗,如來知過去法不可起身見,或應非撥言無此經,我部不誦。是故下結顯經意:依總五蘊相續假我言有色等,如聚緣成假,如流相續假,無有別體,假立其名。「此經為顯能憶宿生一相續身中有種種事,若見實有補特伽羅,於過去生能有色等,如何非墮起身見失?或應非撥言無此經?是故此經依總假我言有色等,如聚如流」,這底下是世親菩薩解釋。說「此經」,這部經顯示「能憶宿生」,能回憶過去世生中,一相續身中,這個宿世「一相續身中有種種事」,就是佛回憶過去生中行菩薩道的時候有種種事。「若見實有補特伽羅」,他回憶過去生的時候,也是說「我於過去世有如是色等」這麼說話。「若見實有補特伽羅」,如果佛他若是像凡夫這樣子,執著有一個真實的我,有體性的我,在過去生能有種種色受想行識這些事情,「如何非墮起身見失」,那怎麼樣他不是墮落到,像凡夫一樣的生起了身見的過失呢?那也就是和凡夫一樣有了我,有了我見,有了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了。「或應非撥言無此經」,如果這樣講,還表示是無我的,那麼你可能又不同意了,「非撥」,你又來謗毀這部經了,說是沒有這部經了。「是故此經依總假我」,所以這部經說是「我於過去世有如是色等」,這是依總假我。「總假我」怎麼講呢?色、受、想、行、識,這是別,色是一堆、受是一堆,想、行、識是各是各的一大堆,這是別,一個一個的是別。現在這個我呢,是把色受想行識這個別總起來,名之為我,所以這個我是總,是這樣意思。這樣建立的我,這個我是沒有自體性的,所以是假我。這樣說「我於過去世有如是色等」,這樣講,這叫做我,「如聚如流」那樣子,這下面有解釋。「論主通難分為四」,分成四段。「初正通」:「此經為顯:能憶宿生,一相續身中有種種事」,這是正通。「二若見下反責」:「若見實有補特伽羅,於過去生……」,這是反問他。「如來知過去法,不應起身見」,佛,已經都成佛了,當然他知道過去一切法也都是如幻如化的,哪有真實體性的我呢?不會起身見。「三或應下更徵」:「或應非撥言無此經」,你或者是這樣子吧,「意言汝立實我」,你是成立真實我的體性,「此經文還成違宗」,這部經只是承認有假名我,和你的宗旨還是有衝突的,「如來知過去法,不可起身見,或應非撥言無此經,我部不誦」,不誦這部經。「是故下結顯經意」:「是故此經依總假我」,這是結束這段文,顯示出經裡面的真意,就是依總五蘊相續的假我言有色等,如聚緣成假,如流相續假,無有別體,假立其名」。「如聚緣成假」,就是這一件事要聚集各式各樣的條件和合而有,那麼就是假的了。假這個字怎麼講呢?這個假當個借字講,假者、借也。說我沒有錢,我向你借錢,借錢了,人家說你有錢沒有,我說我有很多錢,那個人說這是假的,因為你沒有錢,這錢是借來的,所以你不是真有錢,叫做假,是虛假的、虛妄的意思,聚緣成假。說是這個叫做車,車就是要依賴各式各樣的零件和合名為車,車本身什麼也沒有,就是要依賴那些各式各樣的零件總名為車的,所以車本身這個名字是假名字。其他一切因緣和合而有的一切法,都叫做聚緣成假,都叫做假。「如流相續假」,像那個水流,水的流動,它繼續向前流,這個流動也是假,也不是真實的,你隨時可以變動,它不是真實流的,不真實一定要流,你若把它堵起來,它就流不過去了,就不流了,所以也是假的。「無有別體,假立其名」,這些都是因緣和合而有,它本身離開了因緣,它本身沒有體性,但是有個名字,這個名字就叫做假,假立名字。這是又破他這一個。
『若爾,世尊應非一切智,無心心所能知一切法,剎那剎那異生滅故。若許有我,可能遍知。』犢子部難:無我不能遍知,有我可遍知也。「若爾,世尊應非一切智」,這底下說出個道理來的。「無心心所能知一切法,剎那剎那異生滅故。若許有我,可能遍知」,這地方有點事情。說是犢子部學者說:「若爾」,若是那樣沒有我的話,世尊應該不是一切智者了,應該不是有大智慧的人了,因為什麼呢?「無心心所能知一切法」,因為心心所它不能知道一切法。這意思是說,若爾,世尊應該不是一切智,怎麼呢?他不是有心,心與智慧相應,能知一切法;說不是,「無心心所能知一切法」的。什麼理由呢?「剎那剎那異生滅故」,因為佛的心心所法、一切的心心所法,智慧是心所法,心心所法剎那剎那的生滅,前一念的心心所法知道的事情,它知道是知道,但是它滅了;後一念的心心所法沒有經驗那一件事,所以後一念的心心所法……,你知道的心心所法已經滅了,後心心所法沒有經驗,後心心所法不知道,就像你知道的事情,我沒有經驗過,我就不知道。所以說佛非一切智,因為什麼呢?心心所法能知道一切法,但是心心所法它剎那剎那滅,滅了就不知道了,他這樣講這個道理。「若許有我,可能遍知」,若許有一個常住的我,這個我是不滅的,常恆住的、不滅的,所以它知道的事情,它一直能傳下來,就能知道一切法了,才成為一切智的;你若是,「若爾」,若是沒有我,那麼這一切智怎麼能成立呢?所以「應非一切智」。犢子部學者現在立出來這麼一個道理來。犢子部難:無我不能遍知,有我才能遍知。難問他。
『補特伽羅則應常住,許心滅時,此不滅故,如是便越汝所許宗。我等不言佛於一切能頓遍知,故名一切智者,但約相續有堪能故。謂得佛名,諸蘊相續成就如是殊勝堪能,纔作意時,於所欲知境無倒智起,故名一切智,非於一念能頓遍知。故於此中有如是頌:如相續有能,如火食一切,如是一切智,非由頓遍知。』論主通難,將通彼難,先破云:我應常住,許心滅時,我不滅故;我若不滅,如是便越汝所許宗,我非常故。我等不言下,正破,故於此中下,論主引頌證也。若依宗輪論大眾部等,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這底下世親菩薩就是難問他。「補特伽羅則應常住,許心滅時,此不滅故」,世親菩薩就是隨順他的意思講。這樣說呢,這個補特伽羅的我,它就是常住的了!常恆住不變異了。「許心滅時,此不滅故」,你同意,你認為這心心所法滅了的時候,而這個我不滅,所以它是常住的了。「如是便越汝所許宗」,若這樣講,心滅而我不滅,我就是常住的,這樣子呢,「便越汝所許宗」,就是超越了,也就是違反了你的宗旨;你的宗旨說是「我是非常非斷」,非常就是不常住,現在你說是常住,和你的宗旨不是有一點衝突了嗎?「我等不言佛於一切能頓遍知,故名一切智者」,世親論師他自稱「我等」,我們不說佛對於一切法能「頓遍知」,一下子就知道一切法,這一剎那間就知道一切法,我們不這樣說,「我等不言佛於一切能頓遍知,故名一切智者」,我們不這麼說法。「但約相續有堪能故」,但是約佛的心心所法剎那剎那相續,就有能力知一切法,我們是這樣講法。「謂得佛名,諸蘊相續成就如是殊勝堪能」,這是說成佛的時候,其他的人還不行,得了一切種智,名之為佛,這個時候他的色受想行識當然也是相續的,就成就了這樣殊勝的堪能,勝過了一切眾生,勝過了一切阿羅漢、一切辟支佛、一切菩薩,他有這種能力。「纔作意時,於所欲知境無倒智起」,他心裡才一動的時候,就是對於所想知道的境界,那個不顛倒的智慧就生起來了,生起來了會很快的就知道事情,所想知道的事情就知道了,而還是剎那剎那相續有堪能,這樣子知一切法,不是說一下子就遍知一切法,不是這樣。「非於一念能頓遍知」,我們不是這麼講。「故於此中有如是頌」,所以在這裡面,佛自己這麼講:「如相續有能,如火食一切,如是一切智,非由頓遍知」,佛自己這樣說。「如相續有能」,例如佛的五蘊,色受想行識,佛的無漏的、殊勝的這個五蘊,他有這種能力,先說個譬如,像火能夠食一切,能食一切草木,就是能燒一切草木,而還是逐漸逐漸的燒,由近而遠,逐漸的燒;如是一切智,佛的一切智知一切法,也是逐漸的知一切法,不過是很迅速就是。「非由頓遍知」,並不是有這種能力,一下子都知道一切法,不是這樣子,這可見佛自己這樣講,「非由頓遍知」,不是這樣子。「論主通難」,世親論師來通犢子部學者的難,「將通彼難,先破云」,先破他說:「我應常住」,你的想法,你所執著的我應該是常住,「許心滅時,我不滅故;我若不滅,如是便越汝所許宗,我非常故」,你的宗旨說我是非常非斷,你現在執著常,和那個「非常」就是衝突了。「我等不言下」,「我等不言佛於一切能頓遍知,故名一切智者」,是正破犢子部的說法。「故於此中下,論主引頌證也」,「故於此中有如是頌:如相續有能,如火食一切」,引佛說的頌來證明佛的一切智不是頓,而是逐漸逐漸的。「若依宗輪論大眾部等」的見解,是「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大眾部有這個說法。『如何得知約相續說知一切法,非我遍知?』犢子部問。「如何得知約相續說知一切法,非我遍知?」「約相續」,約佛的五蘊相續來說「知一切法,非我遍知」,怎麼知道呢?犢子部問。
『說佛世尊有三世故。』論主答。說佛世尊有三世故,明知約相續說,知一切法,非我遍知。彼計世尊以我為體,是第五不可說法藏攝,非三世法故。「說佛世尊有三世故」,這個問題,犢子部提出這個問題,說我是常住,所以佛是一切智者;心心所法是剎那剎那生滅的,所以不能夠知一切法。他用這樣的道理來講,這件事要是回答的話還是不容易,但是世親菩薩這樣解釋,「說佛世尊有三世故」,有的佛是過去世的佛、有現在世、有未來世的佛;用這個理由來否認那個我是遍知一切法,用這個理由。「論主答。說佛世尊有三世故,明知約相續說知一切法,非我遍知」,這個地方什麼道理呢?這句話說明白了,「彼計世尊以我為體」,彼犢子部說是,究竟佛的體性是什麼呢?是以我為體性的,「是第五不可說法藏攝,非三世法故」,這個我是常住不壞的,也沒有剎那生滅的這種無常,這樣子,這個我似乎還是有知的,有智慧性的。你們上過《大乘起信論》吧!《起信論》說:真如有大智慧光明義。當然這裡面還是有問題,真如的理性,真如是本有的,真如不是因緣有的了。犢子部說這個我是常住的,不是有因法,不是因緣生法,那就是本有的了,本有的,裡面有大智慧光明義。真如上這個光明義是因緣有呢?是本有?如果是本有的話,那麼就是我們凡夫沒有成佛的,我們也有真如,我們也應該有這個大智慧光明義,是不是?那你現在是一切智者嗎?當然這裡面還有種種問題。而現在這裡面的意思,它說得含蓄,沒有詳細說,這個意思是說「世尊以我為體,是第五不可說法藏攝,非三世法」,所以這個我的體性是常住不壞,能知一切法,心心所法是剎那剎那生滅,它不能知道一切法,它知道也不行,知道它滅了,用這樣的理論。但是現在世親菩薩說「世尊有三世」,這話是什麼意思?這話的意思就是沒有那個常住不壞的我。若有那個我,佛就是一直都是現在,而不會有過去的佛了。所以佛能知一切法,若說有三世,等於否認了有一個常住的我,否認了這件事。那麼,知一切法,誰來知呢?就不是我了,沒有我嘛!這還是要智慧知一切法,智慧知一切法,還是逐漸逐漸知的,不過是很快。所以,這樣就把犢子部的這個有我才是一切智者的說法否認了,否認這個說法。『於何處說?』犢子部問:於何處說佛有三世耶?「於何處說」,犢子部又進一步問:佛是有三世的,有三世,等於是無常的意思了,是在什麼地方說的?犢子部問:於何處說佛世尊有三世呢?
『如有頌言:若過去諸佛,若未來諸佛,若現在諸佛,皆滅眾生憂。』(雜阿含經卷第四十四、大正二、三二二上出此頌,一一八八經)。論主引頌答。「如有頌言:若過去諸佛,若未來諸佛,若現在諸佛,皆滅眾生憂」,不是愛,「皆滅眾生憂」,滅眾生的憂苦,你說是滅眾生愛,眾生不歡喜;你說滅眾生憂,他歡喜,「要我沒有憂愁,好啊!」這個文是「滅眾生憂」。這一部經,在《雜阿含經》卷第四十四卷,在大正藏是第二本,三二二上,出此頌。這部經的號碼是一一八八。論主引這個頌來回答,在《雜阿含經》裡面說的。
『汝宗唯許蘊有三世,非數取趣,故定應爾。』論主審定一切智前後相續,多時有堪能故,非是我也。若數取趣是世尊體,遍知一切,不應說佛有其三世。「汝宗唯許蘊有三世,非數取趣,故定應爾」,這底下「論主審定一切智前後相續,多時有堪能故」,是這樣子,「非是我也」,不是有個我。「若數取趣是世尊體,遍知一切,不應說佛有其三世」,若說是常住的我是佛的體性,用這個體性去知一切法,名為一切智者,若這樣說呢,經上就不應該說佛是無常的了,因為我是常住嘛!所以「汝宗唯許蘊有三世,非數取趣」,不是我有三世,我是常住不壞,所以,沒有三世,你的宗旨一定是這樣子;但是這個和《阿含經》的聖言量是不合的,所以你說錯了。
『若唯五取蘊名補特伽羅,何故世尊作如是說:吾今為汝說諸重擔,取捨重擔,荷重擔者。』前面犢子部學者舉出來我是常住的,來成立佛是一切智者,否認心心所的智慧知一切法。這個問題,世親論師把它否定了,這個問題解釋完了。你們各位認為怎麼樣?我和你們說,你讀《阿含經》也好,你讀《大般涅槃經》也好,佛法的確是很真實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一點不含糊的。你看《大涅槃經》要讀一讀,那些菩薩與佛談論問題的時候,一點不客氣,說得非常的厲害,對於教義、佛法的真理、和這個凡聖的關鍵的地方,那些大菩薩說話,就像刀似的,一下子就伸出來了。而佛的大智慧,把這個問題就解答了,一點不含糊。《楞伽經》也是,一點也不含糊的。而犢子部說這種理論,我們如果若不仔細去思惟分別,我們可能成為犢子部的學者了。這的確是要認真的學習,你才能認識什麼是佛法,你不認真的學習還不知道,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所以《破我論》,那麼容易破的啊?不容易的,你在這裡就看出來,不容易破。